简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简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指企业将其固定资产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标准,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照一定比例核算其价值减少所导致的损失,在会计核算中转化为费用的过程。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 固定资产的种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各种物品,这些物品均需要计提折旧。

2. 固定资产的用途:固定资产的用途不同,计提折旧的方法也不同。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一般比较长,计提折旧的比例也相对较小;而办公家具等消耗品的使用寿命较短,计提折旧的比例较大。

3.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拥有不同的使用寿命,这将直接影响到计提折旧的年限和比例。一般来说,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越长,计提折旧的比例越小。

4. 固定资产的残值: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后可能仍有残值,这也需要计入折旧的范围之内。企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该将其残值预计在内,以避免折旧计算出现偏差。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它涉及到企业的各个方面,包括资产种类、用途、使用寿命和残值等。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折旧政策,以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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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上和税务上折旧差异

一、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差异 1、会计规定的折旧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2、税务规定的折旧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3、差异分析 会计上规定可以的折旧和应该折旧的范围比较广,只有两种情况不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而税务上规定不得计算折旧的范围较广,与会计存在如下差异: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税务上不能折旧,会计上要折旧。比如已经停止使用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 ②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税务上不能折旧,会计上要折旧。比如专门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③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税务上不能折旧,会计上要折旧。比如外购的固定资产没有取得合法的发票,税务上就不能计算折旧。 在会计上,包括税务上规定不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是进入成本或费用,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因此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二、固定资产折旧起止时间的差异 1、会计折旧的起止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有如下规定: (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税务上折旧的起止时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一、什么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指企业在使用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将其原值分摊到其预计使用寿命内的每个会计期间的过程。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老化等原因所造成的价值减少。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1. 固定资产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或多个条件同时存在的物品才可以被视为固定资产: (1)预期使用时间超过一年; (2)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3)购买价格达到企业内部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 只有被视为固定资产的物品才需要进行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进行计算。常见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其中,直线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最常用的两种方法。 3. 折旧率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个会计期间内所需计提折旧的金额。这个折旧金额的大小取决于折旧率的高低。通常情况下,折旧率是由企业内部制定的,但也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折旧期限 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具有不同的预期使用寿命,因此其折旧期限也会有所不同。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个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期限,并在每个会计期间内按照相应比例进行计提折旧。 5. 折旧核算 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需要进行相应的核算工作。这包括记录每个固定资产的原值、残值、预计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折旧率

和折旧期限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时间进行计提折旧。 三、结论 总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企业进行财务核算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在进行这项工作时,企业需要明确固定资产范围、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和确定合理的折旧率和期限,并进行相应的核算工作,以确保财务报表准确反映企业资产的价值变化情况。

折旧的性质及计提范围_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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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固定资产折旧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折旧暂行办法 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根据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和折旧年限 (一)折旧范围 医院应当对除图书和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的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二)折旧年限 依据《医院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医院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如下: 1.房屋及建筑物: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业务用房50年;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业务用房30年;简易房和其他建筑物8年。 2.专用设备:医用电子仪器、激光仪器设备、中医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手术急救设备、病房护理设备5年;光学仪器及窥镜、医用超声仪器、医用X线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口腔设备、消毒设备6年;高能射线设备8年;其他设备5年。 3.一般设备:家具用具及其他类、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电气设备5年;交通运输设备、通用设备10年。 4.其他固定资产:仪器仪表及量具5年。 二、医院固定资产折旧的制度要求 (一)医院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二)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已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需采用其他折旧方法的,应当按规定报经审批,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医院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 (四)医院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及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固定资产发生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更新改造后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会计基础知识与应用: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会计基础知识与应用: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一)折旧的空间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第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注意: (1)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2) 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二)折旧的时间范围: 企业在具体计提折旧时,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三)确定折旧范围时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1)已达到预定可适用状态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3)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会计基础延伸阅读 《基础会计学》是会计专业方向的基础课。也是经济管理类专业方向的共同课。它阐明了会计学的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操作技能。

通过本书的学习,主要掌握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会计的基本职能、特点及其对象、任务、会计核算的前提和原则,认识做好会计作对于强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意义。 第二,理解会计要素、会计科目和帐户的相关理论和记帐方法及具体应用。 第三,掌握会计凭证、帐簿的基本内容和实务操作中的要求,明确会计核算形式的种类和各种会计核算形式的执行程序。 第四,能够阅读和编制基本会计报表并行与会计报表相关的财务评估指标核算。 学习本门课程的方法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系统掌握基本理论、原理和方法;二是勤动手,进行大量的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训练。例如,编写会计分录、记帐凭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练习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分类帐等。

固定资产折旧概述

固定资产折旧概述 一、固定资产折旧概述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性质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固定资产的原价-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二)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本因素 1.固定资产的原值 2.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3.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提示】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当企业按规定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时,发现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1.计提折旧的空间范围

2.计提折旧的时间范围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即当月增加,当月不提,当月减少,当月照提) 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时,还应注意:

(1)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暂估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对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应当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转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提折旧。 (4)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上述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一)年限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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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计算折旧要明确哪些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哪些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后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企业一般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含更新改造和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结语:借用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事实表明,习惯左右了成败,习惯改变人的一生。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人,对学习很难做到学而不厌,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坚持。希望大家坚持到底,现在需要沉淀下来,相信将来会有更多更大的发展前景。

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对其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年按一定比例核销其原值的一种会计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涉及到很多方面,下面将从不同角度来介绍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一、折旧对象范围 固定资产折旧的对象主要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这些固定资产都是企业长期投资的重要资产,需要进行折旧核销。 二、折旧期限范围 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被认定为合理的使用寿命,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核销。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折旧期限,一般情况下,房屋的折旧期限为20年,机器设备的折旧期限为10年,办公设备的折旧期限为5年,交通工具的折旧期限为4年等。 三、折旧方法范围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多种。直线法是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除以折旧期限得到每年的折旧额;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或使用量来确定折旧额;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直线法的基础上,将每年的折旧率翻倍,以加快固定资产的折旧速度。

四、折旧公式范围 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式是根据折旧方法来确定的,不同的折旧方法有不同的公式。以直线法为例,折旧公式为: 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残值)/ 折旧期限 五、折旧额计算范围 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根据折旧方法和折旧公式来计算的,每年的折旧额可以通过将固定资产原值减去残值后再除以折旧期限得到。折旧额的计算范围是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计算。 六、折旧核销范围 固定资产的折旧核销是指将每年的折旧额从固定资产账户中核销掉,同时反映在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上。折旧核销的范围是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每年的折旧额进行逐年核销。 总结起来,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包括折旧对象、折旧期限、折旧方法、折旧公式、折旧额计算和折旧核销。在企业的会计核算中,准确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对于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固定资产情况、折旧政策和法规要求,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折旧核销。这样可以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准确可靠,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规定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简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税法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远比税法规定的范围宽。 二、计提折旧基数 企业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来源,有的是外购,有的是自建,现从不同来源的资产说明其计提折旧的基数。 (1)外购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税法则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税法则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

自-关于固定资产折旧要考虑的因素和范围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要考虑的因素和范围 计算每期折旧费用,主要应该考虑以下四个要素: 1.计提折旧基数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值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企业,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3.折旧方法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仪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直线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3.1直线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每年提折旧为(X-Y)/N。 3.2工作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以及工作量为H(小时),残值为Y,单位工作量计提折旧为(X-Y)/H。 3.3年总数和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则第M年计提折旧为(X-Y)*(N-M+1)/[(N+1)*N/2]。 3.4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C<2>=(X-C<1>)*2/N 第三年折旧C<3>=(X-C<1>-C<2>)*2/N ··

固定资产折旧(1)

固定资产折旧(1)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考点1】固定资产折旧(★★★) 案例导入 假如我去年在4s店花15万元买了一辆汽车,刚开了一年,我就去二手汽车市场把车卖了,只卖了12万元,为什么汽车的价值短短一年时间就跌了3万元呢?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提示】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一)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1.空间范围 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下情况除外: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 【理解思路】只要会计上确认为“固定资产”,并且不是以上两种情况,那么就要计提折旧。 【思考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吗?

【回答】计提。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会计估计变更,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 【思考2】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吗? 【回答】不计提。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 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思考3】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吗? 【回答】计提。属于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思考4】固定资产定期大修理或日常修理期间计提折旧吗? 【回答】计提。仍确认为固定资产,没有转入在建工程。 2.时间范围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从下月开始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归纳和对比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归纳和对比 摘要 文章先通过固定资产折旧的折旧范围和影响因素引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几种方法,再对各方法的计算公式、优缺点、适用范围进行详细讲解,找出各种折旧方法间的联系和差异,进而将各种方法进行归纳、对比,从而为企业作出合理的选择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归纳对比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它主要包括机器设备、厂房、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折旧不仅在固定资产核算中起了一个重要的角色,而且对成本费用的影响较大,而影响折旧的因素中折旧方法又很重要,因此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的归纳、对比、探讨、学习、研究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和主要影响因素 (一)折旧范围 由于固定资产的损耗来自有形损耗、无形损耗两方面,我国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1]。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二)主要影响因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主要依据是固定资产的磨损程度,而由于磨损程度很难精确计量,因此,只能通过分析影响折旧的主要因素来估计折旧额。企业分期计算提取折旧时,应该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或预计工作总量、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的折旧基数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一般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有的时候固定资产的重置成本同样可以作为计算折旧的基数。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或重置成本数值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到折旧金额的多与少。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或重置成本大的,计提的折旧额相对要多一些,反之亦然。 2.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是指预计的固定资产报废时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和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后的数额。固定资产的使用政策会影响到净残值估计的高低,如果是将固定资产用到不能再用,或者是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时才报废,净残值当然估计很低,反之亦然。在我国预计净残值一般是由固定资产残值率乘以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有关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残值率国家有如下规定:内资企业据国税函[2005]883号文的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从国税发〔2003〕70号文下发之日起,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在上述文件下发之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不高于5%的比例自行确定的残值比例,不再进行调整。 3.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或预计工作总量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各期应提的折旧额,应当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可以划分为物质使用年限和经济使用年限。物质使用年限,是最大的使用年限,受物质因素的影响。经济使用年限是由于科技进步、消费者偏好、产品滞带等原因使该固定资产自然失去经济价值而遭淘汰,受功能因素的影响。我们国家,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有统一的规定。下表是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的一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汇总规定

一、固定资产 企业财务核算上在确认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方法以及年限等与税收规定存在差异,因此对于差异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2.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

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概述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影响折旧的因素(结合折旧计算公式记忆) (1)固定资产原价 计提折旧时,应以月初应计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 (2)预计净残值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计提折旧的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注意: 第一,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

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当月增加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照提折旧。) 第二,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第三,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但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第四,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有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

择折旧方法。 (1). 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应提折旧总额=原值-净残值 净残值=原值×净残值率 年折旧额=应提折旧总额/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原值 例一设备原价500000,预计使用寿命5年,预计净残值20000 年折旧额=(500000-20000)÷5 =96000 月折旧额=96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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