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奖罚制度

产品质量奖罚制度
产品质量奖罚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质量管理及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司产品质量,达到客户满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责任感,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奖罚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所有员工。

3.奖罚原则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

4.本奖罚制度申明: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所有处罚均不可以替代客户处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

5.职责

5.1品管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生产主管、各班组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5.2主管生产经理、品管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6.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6.1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6.1.1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

6.1.2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

6.1.3未按照客户工艺要求作业,致使不合格品流出遭客户投诉的。

6.1.4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6.1.5 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造成公司品牌形象受损或经济损失的。

6.1.6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6.1.7 因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

6.1.8 因点料错误给后续工程造成影响的。

6.1.9上料员上错物料造成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0因操机员调机不及时致使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1炉前操作不当造成批量手贴不良并流入到炉后的。

6.1.12炉后目视不当并大批量不良流出的。

6.1.13因包装维护不当,造成产品受损,导致客户抱怨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6.1.14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6.1.15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6.1.16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6.1.17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6.1.18其它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形,造成损失的。

7.奖励细则

7.1作业员的奖励

7.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者,每举报一次,视情况经核实给予

奖励10元-50元/批。

7.1.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0元/批。

7.1.3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奖励

20-50元/次。

7.1.4月度工作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问题,给予奖励10元/人。

7.1.5在本职工作中对质量改进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经核实给予奖励10-30元/人。

7.1.6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2品管员的奖励

7.2.1月度质量统计中,当月无一次错检、漏检、误判,经核实给予奖励50元/人,(零星不良不计

其内,失误次数以合格率低于质量目标98%为准)。(原始数据来源于《FQC首件确认单》、《品

质异常报告单》及《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组长负责月度统计。

7.2.2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

奖励20-50元/次。

7.2.3在本职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重大批次不良,避免了不合格品出厂,视情况经核实给予奖励20元

-50元/批。

7.2.4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5元/批。

7.2.5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3班组长的奖励

7.3.1月度统计中,本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成品检验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达成目

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

录表》)。

7.3.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组长奖励20元/批。

7.3.3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8.处罚细则

8.1作业员的处罚

8.1.1未进行首件确认而发生不合格,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2未按客户工艺文件和图纸要求生产的,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3生产产品质量异常(同一批次同一位置同一不良现象5件以上为异常),直接作业者罚10元次。

8.1.4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导致特重大品质异常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罚50元/次。

8.1.5恶意制造品质事故,当事人罚50元/次,情节严重的罚100元至500元/次。

8.1.6违反生产流程、工艺和操作规程者,造成公司损失的,罚20元/次。

8.1.7生产工序间未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罚20元次。

8.1.8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次。

8.1.9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次。

8.1.10因错点、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罚20元/次。

8.1.11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8.2品管员的处罚

8.2.1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罚20元/次。

8.2.2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批。

8.2.3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批。

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强化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南通、如东环保部门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各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辅助车间均在管理范围之内。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设备工程部、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综合管理部等管理部门对公司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人事部会同财务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扣分。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环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四、定义 “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露、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设施装置或者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 五、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六、考核形式 采用日常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考核评分和先进个人、集体相挂钩。 七、考核办法 1、各部门、车间应提高环保认识,强化公司整体意识,严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求外,严禁有长流水行为,严禁人离水不停行为,严禁生产(生活)废水进入清水管网,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车间绩效考核扣10分。 2、各部门因操作失误、设备失灵等异常行为导致废水超标超量排放的,责任部门负有主管责任,主管部门绩效考核扣10-50分不等。 3、车间加强对废气设备的巡检,严格控制生产废气,除意外情况不得随意直排,生产开始废气处理设施不运行的,责任车间考核扣20分,运行过程各喷淋

公司奖罚制度

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张家口坚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公司每月评选一次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监测管理制度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监测管理制度 2007-6-16 0:00:00 中国兽药114网信风浏览:2001 公司GMP管理文件 题目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监测管理制度 编码: SMP-SC-0160-00 共7页 制定 审核 批准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 办公室 颁发数量 生效日期 分发单位 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质量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 一、目的:制定生产过程重要质量控制点监测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各个生产环节质量得到严格控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技术部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 三、责任者:生产技术部经理、QA检查员。

四、正文: 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必须对生产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及其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1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 2.1纯化水、注射用水:澄明度必须符合标准 2.2 安瓿的洗涤及干燥灭菌:在准备室脱去外包装送入粗洗室粗洗,后送入精洗室洗涤,外壁应冲洗,内壁至少用纯化水洗两次,最后经过0.45μm滤膜滤过的澄明度合格的注射用水洗净,干燥、灭菌、冷却,灭菌后的安瓿应立即使用或清洁存放贮存不得超过2天,洗涤后的瓶子应进行清洁度及澄明度检查。 1.3称量:称量前应核对原辅料品名、批号、生产厂家、规格,应与检验报告单相符。调换原辅料供应商时应有小样试验合格单或已经过验证的报告;称量时必须有复核人,操作人和复核人均应在原始记录上签名。 1.4 配制:配制罐必须标明配制液的品名、规格、批号和配制量,投料时必须有人复核及做记录。 1.5 粗滤及精滤:药液经含量、PH值检验合格后方可精滤,盛装容器应封闭,标明药液的品种、规格、批号。药液配制至灭菌一般应在24小时内完成。 1.6 灌封:灌装管道、针头使用前用注射用水洗净并煮沸灭菌,直接与药液接 触的惰性气体、压缩空气,使用前净化处理,其纯度及所含微粒量应符合规定,灌装量按有关规定灌装。及时抽取少量半成品检查澄明度、装量、封口等质量状况,半成品盛器内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日期、灌封机号及顺序号,操作者姓名。 1.7灭菌:双扉式灭菌柜,产品灭菌前,要核对品名、批号、数量,按规定的灭菌标准操作程序操作,灭菌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密切注意温度、压力、时间,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灭菌后进行检漏,检漏的真空度在-8kpa。 1.8 灯检:检查员视力在0.9以上,视力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后的半成品要注明检查者的姓名,由专人抽查。不合格品及时分类记录,标明品名、规格、代号、批号,置于盛器内移交专人处理。 1.9印字包装:操作前应校对半成品的名称、规格、批号及数量是否与领用的包装材料一致。印字、包装、装箱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品名、规格、批号,包装结束后统计好包装材料的实用数、损坏及剩余数与领用数做物料平衡检查,结束后送待检区待检,检验合格后入库。 2 口服液

员工奖惩制度(1)

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节奖惩类别及规定 3.1奖惩类别 公司有明确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的,首先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的奖惩措施,然后视情节轻重程度确定是否追加本制度奖惩措施;反之按照本制度奖惩措施执行。 员工奖惩事件及处理由各部门负责人提议并填写《员工奖惩执行通知单》, 报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公布、执行。 《员工奖惩执行单》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奖惩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经过、直接经济成果或经济损失。 2. 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 3. 奖励、处罚、赔偿的标准及依据。 4. 奖惩意见与当事人沟通情况。 5. 总经理意见。 第四节奖励 4.1 奖励范围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不仅限于以下表现): 1. 在完成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着成绩和效益。 2. 在技术、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着成绩。 3. 对公司提出积极、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 4. 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5. 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着成绩。 6.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使公司免受损失。 7. 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成绩突出。 8. 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9. 检举不良行为现象经查证属实。 10. 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4.2 其他奖励规定 1. 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颁发奖状 2. 公司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年度优秀员工、优秀管理人员、先进团队评选, 给予一定现 金奖励。 3. 其他未列入以上奖励制度的视情况进行奖励。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1.采购质量管理 2.制程质量管理; 3.成品质量管理 4. 计量器具的管理; 5.顾客质量投诉管理; 6.产品质量公告; 7.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 第二章采购质量管理 第三条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必须为公司认定的合格供应商。 第五条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质管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进行订购。 第六条采购物资的检验 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进行检 验。 2.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按相应的产品要求的 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进货检验报告。 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送货。 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

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 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3 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 4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5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6物资工艺图纸。 7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 第八条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 1全数检验: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免检: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采购货物以及因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物资。对于后者,进货质检人员(IQC)应跟踪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抽样检验:适用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资。一般工厂的物资采购均采用此种检验方式。 第九条采购物资检验程序 1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仓储部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检验和验收采购物资。 2采购物资运到后,由库管人员检查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填写“采购物资检验通知单”,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到现场抽样,同时对该批采购物资进行“待检”标识。 3进货质检人员(IQC)接到检验通知后,到标识的待检区域按相应的验要求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4进货质检人员(IQC)将通过审批的“采购物资检验报告单”作为检验合格物资的行通知,通知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对采购物资按检验批号标识后入库,只有入库的合格品才能由库管员控制、发放和使用。 5进货质检人员(IQC)储存和保管抽样的样品。

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中山市天华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各环节质量控制,出现质量事故可追溯,避免质量问题发生,创造优质品牌,待制订本管理制度。 1、公司组织质量管理小组,小组负责公司设备质量监督、解决设备存在问题, 优化设备结构,追究质量问题的起因,承担对设备质量问题最终的处理意见。 2、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如下: 3、公司仅对合格产品支付工资。因员工个人操作、搬运、防护等原因出现产品不良 需要返工的,公司一律不支付返工工资或者计时工资,返工造成物料超额度损失 的,追究操作员工赔偿的责任。 4、公司拟定对每台机器设立200元成品质量奖,质量奖根据机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后,有售后出具设备质量评估报告,质量小组根据评估报告对参与成品质量责任 追偿体系中各人员进行奖罚。 5、各工序环节质量管理责任监督结构权重见附表一。 6、公司机器设备发到客户公司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部件质量问题,先扣除部件生 产工资,相应部件责任人员不产生质量奖,并根据质量奖金额进行处罚, 然后再依 据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对各环节人员责任份额进行追偿,追偿金额从责任人当 月工资中予以扣除,追偿总金额最高以2000元为限。情节特别严重的,另外追究 管理人员行政责任。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包含:物料成本、差旅费、人员工资、 运费等一切围绕解决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直接费用。

7、质量奖金分配标准以各相关管理人员在质量责任追偿中承担责任相对应,作业人 员不参与质量奖金分配,根据机器设备各工序岗位质量控制难度权重情况进行累 加。具体各岗位权重情况以附表一为准,质检、车间主管、监督负责人所占比例 分别为3: 4: 3o 8、成品出厂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除扣除当月质量奖外,否决连续三 个月的质量奖评比资格。 9、在生产各环节,各操作员工务必根据公司质量工艺标准对所作业环节进行自检和 互检,质检员根据品质部分工和生产检验要求完成巡检、全检、入库检验与出厂 检验等所有品控程序,并做好质量检验记录,承担各白工作职能。质检员没有做 好质量检验记录的,一次予以罚款30元。 10、公司要求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技能培训由车间主管 负责安排。车间主管和质检人员必须对新进员工的生产作业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及时纠正和制止作业人员工艺操作违规行为。对新上岗员工因车间主管培训指导 不够引起的质量问题,车间主管罚款50—一200元,质检人员罚款30 100 元。 11、因员工个人操作问题,生产环节作业人员所产生的返工品或报废品超过公司规定 的废品率的,根据质量问题严重程度,酌情选择以下处罚中任一条或两条: a> 罚款50元 b、书面警告 c、操作人员承担20%——50%的物料成本 12、要求操作员工承担20%一一50%物料成本处罚标准,须经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会商批准后方有效。 13、电工、钳工作业环节返工,在不产生物料损坏或报废情况下,初次返工由操作员 工自行安排时间进行,不予以处罚。出现二次返工时,由品质部开具品质评审 单,并予以罚款50元/次。返工过程中出现物料损坏的,酌情要求操作员工予以

化工企业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化工有限公司 环保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企业员工的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的环保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法律及江苏省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我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的基础上,修订本制度。 二、范围 凡我公司所属的各分厂区、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辅助车间均在该制度管理范围之内。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办公室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财务部负责根据管理结果实施环保考核的扣款。 3、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环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环部、事业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 四、定义 “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

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 “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括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以达到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保、文明生产的目的。五、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评分作为公司《职工奖惩条例》中嘉奖内容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七、考核办法 (一)综合管理考核 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安环部进行定期检查,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2、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现场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安环部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机械厂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贯彻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厂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三.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部提出,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实施; 3.2对车间主管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3.3对部门领导的奖惩由公司领导提出; 3.4公司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四.主要内容 4.1 质量奖惩原则 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10-1000元的奖励。 4.1.3对于为厂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厂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质量处罚可同时进行。 4.2 车间员工质量考核办法 4.2.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5-5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4.2.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小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5元;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并处罚10元。 4.2.4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5自检互检,生产员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检查物料、操作完检查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自检时发现告知车间检验员并即刻按要求纠正,扣罚按照质量奖惩规定的1/3计算,如未造成经济损失可免于处罚;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惩规定全额处罚。每一位生产员工都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

环境保护责任和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厂环境保护职责和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废水、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防治环境污染,降低噪声污染,为了员工建造适宜的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员工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特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管理机 环保负责 *** 法人代 ** 创模创领导小组维技办仓修公术财库车部室部务*** 组长:兼间兼兼兼部职*** *** *** *** 兼职职职兼环职*** *** 环*** 副组长:、***环环职保环保保保环专保专专专保员***、******成员:、、专员员员专 员

员 *** ******、、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制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工厂研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1.精心整理 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和施工 、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制度 废水站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来处理废水。 1、自动操作 启动:检查废水提升泵水箱是否满水,若空则需注满;打开废水提升泵后阀门、配药筒曝气管阀门、加碱泵前后阀门、高压排水泵前后阀

员工奖惩制度 (1)

员工奖惩制度 1.上班迟到一次考核50元,早退一次考核50元,旷工(指未经领导批准者)一天考核140元,第二次考核200元/天,三天以上考核2000元并开除(包括私自离职者)。正常辞职:必须提前一月递交辞职报告,并且原岗位找到合适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并经领导批准签字的。 2.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考核50元。 3.破坏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考核50元。 4.下班或长时间离开机台不关电源者一次考核100元。 5.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考核100元。 6.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考核100元。 7.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考核100元。 8.对上级交待的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者考核100元。 9.在工作场所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情节严重者考核100元。 10.上班忘记带识别证或工作时间不按规定佩挂识别证,发现一次考核50元。 11.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入厂者考核50元。 12.酒后上岗发现一次考核200元并责令离岗休息。 1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作伪造,制造事端者考核200元。 14.在工作时间偷懒,怠工、玩手机、看书报或做其它私人事情考核100元,睡觉考核500元。 15.在非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工作场所者考核100 元。

16.被指派加班,加点,借故推脱不办理请假手续者考核50元。 17.非机械故障或原材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考核100元。 18.携带物品出入工厂拒绝警备人员查询者考核100元。 19.违反工作方法,严重影响生产或产品质量者考核100元。 20.捏造不实记录,报表或口供蒙蔽上级者考核100元。 21.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考核1000元。 22.工作无故不服从安排者根据情节最低一次考核100元,无故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一次考核50元,一个月内出现两次违规考核100元并开除。23.公共器具丢失或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责任不清的有班里平均分摊班长或责任人按倍承担责任(正常使用除外)。 24.故意怠工者考核100元。 25.上班时间串岗、闲谈与工作无关事、无故长时间休息怠工者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26.上下班骑摩托车的必须戴头盔违者考核50元。 27.下班吃饭不排队者考核50元。 28.在宿舍内赌博,每人考核500元。 29.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不管在宿舍内换衣服还是睡觉者每人考核50元。 30.产品表识不清、数量不清根据损失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31.自用机台及周围卫生打扫不彻底者一次考核100元。 32.提前打扫卫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3.工作时应着装整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并佩戴劳保用品,严禁戴手套违者考核100元。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管理制度 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总局令 第1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33号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经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2月1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原则。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及其它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监督抽查信息。 第六条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3

第七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第八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九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十条组织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负责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监督抽查信息发布办法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制定。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年度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并通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4

企业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表彰严格履行质量职责,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对质量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质量职能部门、车间在从事产品设计、生产至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奖惩活动及外协供方质量行为、结果的奖惩。 2引用标准 湖南太阳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职责 3.1品保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实施的归口管理和制度的修订、报审。 3.2研发技术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是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为各种奖罚提供客观数据和理论依据,并参与查实、确认及验证活动。 3.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经济损失的核算。 3.4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在工资中对责任部门的奖罚金实施结算。 3.5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仲裁机构。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获省部级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2000元。 4.1.2对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工作做出贡献者,可根据事迹和项目效益,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4.1.3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业务,发现设计上的质量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及时提出修改,经证实和确认,视质量提高的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奖励100~500元。 4.1.4在提高产品可靠性活动中,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能按期完成,效果达到预定目标,经过验证卓有成效和评审确认的项目,给予奖励200~1000元。 4.1.5发现工艺、工装、设备存在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能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6工作认真负责,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当年工作没有出现过废品的一线生产工人由车间推荐,经评选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以资鼓励。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牌-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牌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4、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在库内保存或严密遮盖。 6、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及清扫。 7、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销纳。 8、施工现场出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施工车辆出人现场要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砂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9、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施工现场必须设清洗处、排水沟、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11、施工现场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 )规定的降噪限值,制订降噪制度。 12、凡在进行有噪声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 时至早6 时不得作业。 13、制订人为活动噪声管理、奖罚制度,特别要杜绝出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14、电锯、电刨、搅拌机、空压机等强噪声机械必须安装在工作棚内,工作棚四周必须严密遮挡,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15、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 GB12524 ) ,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16、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要点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原则。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监督抽查信息。 第六条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

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七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第八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九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 ,下级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十条组织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负责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监督抽查信息发布办法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制定。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年度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并通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十二条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 委托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1、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加工的过程控制,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激励员工全员参与,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从进料到产品交付客户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3、职责 1. 品质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各部门协助配合。 2. 公司副总、品质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4、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根据产品的加工流程和作业规范要求,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违反工艺纪律导致发生质量事故: 4.1 工艺标准文件编制错误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2 错领工艺标准文件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3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检验验收直接上线使用的; 4.4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外观自检确认直接上线使用发生质量问题的; 4.5 未按工艺标准要求操作,导致设备器具损坏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 4.6 没有按标准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出现质量问题的; 4.7 因错检、漏检检验项目,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或客户端的; 4.8 因物料/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4.9 因无标识或标识填写错误而错发材料/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 4.10 未按标准要求包装导致产品受损,交付延误或客户投诉的; 4.11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导致无法追溯的; 4.12 对质量问题没有进行原因分析并按期整改的。

5、奖励细则 5.1 操作员工的奖励 5.1.1 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的员工,给予10元/次奖励; 5.1.2 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 10-50元/次; 5.1.3 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 予奖励10-50元/次; 5.1.4 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继续使用者,每发现一次,给予奖励10元/ 次; 5.1.5 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20-100元/次。 5.1.6 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在本职工作中未发生质量事故,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配合 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由所属部门主管和品质部主管共同评选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50元奖励,视员工表现情况,推举1-3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半成品内部品质异常汇总》、《终检品质异常汇总》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5.2 专职质检员的奖励 5.2.1 IQC/O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 极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进料检验日报表》、《最终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2 IP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完成 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过程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3 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工艺管理奖罚制度1

工艺管理考核办法 1 目的 进一步加强工艺参数和工艺纪律制度的执行力,增强质量意识,明确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在遵循工艺变更程序等相关工艺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员工的创新潜力,积极开展各类工艺创新活动,从而顺利地向前推进集团公司工艺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各生产分厂。 3 职责 3.1 产品工艺部负责执行本办法,并将考核信息上报管理监控部。 3.2 管理监控部负责将考核信息纳入分厂负责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3.3 分厂负责人负责对各工段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4 工作程序与内容 4.1 考核内容 1)工艺参数、工艺纪律制度的执行 2)工艺参数、工艺纪律制度的修订 3)工艺改进、创新 4.2 对考核内容的工作要求 1)工艺参数、工艺纪律制度的执行 各分厂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生产工艺参数和工艺纪律制度,产品工艺部每月对各分厂进行工艺检查。 2)工艺参数、工艺纪律制度的修订 各分厂设备科、工段有权对需要变更的工艺参数、工艺纪律制度提出变更,变更必须遵循《工艺参数变更程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产品工艺部提交申请。 3)工艺改进、创新 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鼓励各分厂根据试验流程开展相关工艺改进和创新试验,试验要科学,反复验证、慎重推广。 4.3 考核奖罚标准 4.3.1 工艺检查的奖惩 1)工艺参数检查 扣罚:检查出的问题按照0.2分/项(项数按单台炉位计算)进行扣罚。

奖励:检查按照查出问题比例分工段进行排名,取前两名进行奖励(前提条件为自身问题比例小于3%),其中第一名奖励各分厂同类别(类别分为:化工、拉丝、络纱、 检装)工段扣罚分数总和的40%,第二名奖励各分厂同类别工段扣罚分数总和的 20%。 2)工艺纪律制度检查 扣罚:检查出的问题按照0.3分/项(同一类问题按一项计算)进行扣罚。 奖励:按照工段类别分别对没有出现问题者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各分厂同类别工段扣罚分数总和的30%,若出现多个工段没有问题则对奖励分值进行平分。 3)生产分厂互动检查 扣罚:互动检查扣罚标准参照工艺参数检查和工艺纪律制度检查,分值折半。 奖励:互动检查奖励标准参照工艺参数检查和工艺纪律制度检查,分值折半。 4)工艺参数符合性检查 扣罚:对于在生产但缺少工艺参数的,或者是与工艺参数不符合的按照0.2分/项进行扣罚。 奖励:对工艺参数符合性进行检查无问题的按照工段类别进行奖励,分值为0.5-1分。 4.3.2工艺纪律制度、工艺参数修订的奖惩 扣罚:不按工艺变更流程擅自进行改变工艺参数或工艺纪律制度的每项按2-5分进行扣罚。 奖励:1)按照工艺变更流程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工艺纪律制度,并经过审核通过的,给予提出单位每项0.1-0.5分的奖励。 2)按照工艺变更流程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工艺参数,并经过审核通过的,给予提出单位每项0.2分的奖励。 3)发现已正式在网上发布的工艺参数有明显错误、影响正常生产的,给予提出单位每项分的奖励。 4.3.3工艺改进、创新的奖惩 扣罚:对于工艺改进或创新试验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直接推广放量生产的每项按2-5分进行扣罚。 奖励:对于产品质量有一定提升且在工艺上有创新和亮点最终得到推广的每条奖励0.2-1分。 5 其它 本办法由研发中心产品工艺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质检科在技术制造部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生产全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控制工作。 第二条:认真贯彻本公司有关产品质量的精神,不断加强检验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质检工作的责任性。 第三条:严格执行产品标准,根据技术部门的要求,全过程验收公司产品,并及时提供结果报告,做到不合格的零、部件不入库,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公司。 第四条:协助生产车间进行产品自检工作,发现不合格的产品、零部件,必须督促车间执行产品质量“三不放过”原则,即废品原因找不出不放过;责任不查清不放过;解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五条:做好产品质量检验统计信息反馈和存档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负责公司内长度计量仪器、仪表检定和修复工作。 第二章:产品检查 第七条:本公司或外协单位都应贯彻执行二级检验制度(自检、专职检)。大件、主要件加工,生产工人和专职检验必须持高度负责态度开展相互指导和互检,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八条:检验人员应该严格按图纸,工艺技术及批准的技术修改文件进行验证,并认真做好检验原始记录,合格证填写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加工完成的零、部件,凭填写完整的工票(或工艺流程单和全部加工图纸交检验员检验,检验人员应根据有关标准验收并作出合格、工废、料废、返修、报废等结论,检验员应在上面签字。 第十条:需要返修的零件应开出返修单,并在零件上作出标记。

返修后经检验人员复验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 第十一条:工、料废零件,如有回用价值,应按回用制度办理手续,未经办理回用手续的,严禁流入下道工序。 第十二条:废品应开出《上海盖尔特机械有限公司零件(部件)不合格品通知单》,并放置到指定地点,做好明显的废品标记(上红色油漆),办理好报废手续。 第三章:外协加工检验 第十三条:外协加工在提交协作单位前应预先通知检验部门,外协加工的零件须在检验员签证合格后才能进公司。 第十四条:外协加工的验收,由外协经办人员填写《外协零件交验单》一式二份交检验员验收。 第十五条:检验员应按图纸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并将检验结论填写在交验单上,一份交外协经办人员,一份由检验员留存,经办人员应根据交验单上的结论,对合格件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进公司的外协加工件,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通知协作单位共同复验,必要时通知外协经办人办理退货手续。 第四章:不良品零件回用 第十七条:生产过程中发现废品应分析原因,查明责任,由检验员开出《零件(部件)不合格通知单》,责任者要在该通知单上签字。废品零件应置放在指定的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误用。 第十八条:由于不符合图纸、技术要求和工艺文件规定作废品处理的零件,如车间认为其疵病不影响整机性能和精度,由技术工艺,检验,经营销售部门提出统一意见,作为不良品回用。意见不统一则由技术制造部报请总经理最后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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