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城区等基准地价

武威市城区等基准地价
武威市城区等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资料清单

xxx县基准地价资料清单 一、工作底图 1、城区及其所含街道、各建制镇、乡现状图 2、更新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图、街坊图、原基准地价图等 3、重点区域的分区规划图 二、定级评价因子所需资料 1、更新区域各重要点状、线状因子的分布图:如车站、学校、医院、邮局、商业街银行、电影院、大型超市、专业市场等 2、更新区域内各面状因子分布图:如环境质量优劣、各基础设施管线分布图、公共绿地面积 三、分部门所需资料 国土资源局系统 1.xxx县原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xxx县土地资源详查及历次变更调查报告; 3.x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4.各建制镇、街道、乡土地利用面积统计资料; 5.xxx县前三年更新区域土地出让、划拨和集体建设用地面积统计资料; 6.xxx县土地志; 7.xxx县地理志; 8. xxx县xx年以来城镇土地出让、转让、划拨统计资料; 9. xxx县城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土地出让有关税费构成及其政策、管理法规; 规划局 10. xxx县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包括图件);

11. xxx县城镇体系规划; 12. xxx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包括图件); 13. xxx县建制镇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包括图件)。房产系统 14. xxx县各年度、季、月房产指数; 15. xxx县房产交易(销售、出租)价格资料(包括位置、面积、价格、容积率、房型等); 16. xxx县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17. xxx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价格标准。 城市建设系统 18. xxx县城市建设统计资料; 19. xxx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造价标准; 20. xxx县城市园林绿化分布图、规划图和统计资料; 21. xxx县供水、供气机构分布和统计资料; 22.xxx县建设志。 物价局 23. xxx县城镇商品房产价格资料; 环境保护局 24. xxx县环境保护规划资料; 25. xxx县前三年环境监测报告。 商业系统 26. xxx县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27. xxx县大型商场、宾馆酒店统计资料(分布图); 28. xxx县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统计资料(分布图)。 公安局 29. xxx县主要道路干线车流量。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和 基准地价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文字号】德府函[2011]47号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25 【实施日期】2011.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德府函〔2011〕47号) 旌阳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经营和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产和资源,发挥土地价格的重要调控作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定》、《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对德阳市城市规划区的土地进行了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经市政府六届七十二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公布实施。 一、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 本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为德阳市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152.39平方公里。

范围包括旌阳区的“五办”(旌阳、城南、城北、旌东、工农)、“一乡”(东湖乡的部分区域)、“三镇”(八角井镇、天元镇、孝感镇的部分区域)。 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按用途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三类,其中,商业用地6个级别,住宅用地5个级别,工业用地3个级别,各类用途土地级别范围见附件1。具体级别范围以德阳市城区商业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德阳市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德阳市城区工业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为准。 二、新的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是指在上述级别内,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用途,以2011年1月1日为基准日,在规定的容积率下,分别评估确定的各类用地法定最高使用期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该价格不作为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征收标准,宗地出让时必须依据土地使用条件评估出让参考价,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及协议等出让方式进行。 三、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各级别的基准地价按附件2执行。 四、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划拨地价按附件3执行,特殊地段可根据安置劳动力、老小供养人数以及拆迁补偿等情况适当上下浮动。 五、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新的基准地价标准,严禁随意叫价、竞相压价,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六、根据我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原则上每年底对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进行调整。 七、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德府函〔2008〕12号文同时终止执行。 附件:1.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各类用地级别面积及级别分布表 2.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3.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划拨价格表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准地价调整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准地价 调整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川国土资发〔2010〕79号 各市(州)、扩权县国土资源局: 城镇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市场价格管理体系,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我省城镇基准地价的调整和公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国家审计署2010年第六号审计公告对全国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及时更新基准地价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整改。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将基准地价调整和公布作为土地管理的日常工作来抓,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列入财政预算,认真组织实施,将基准地价调整与地价动态监测结合起来,增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能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二、工作任务 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地价动态监测成果,组织力量及时对本辖区各城市(包括县城所在地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基准地价进行调整。调整基准日为每年1月1日。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在2011年1月底前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仍按原要求报省厅审查验收,更新后纳入调整范围。更新基准日为2011年1月1日。 1. 成果基准日在2007年1月1日之前的; 2. 原有基准地价成果采用的评估和更新技术路线以及基准地价内涵与《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不一致的; 3. 规划发生重大调整、城市发生大规模拆迁改造以及其他需要更新基准地价的情况。 (二)调整成果应当于调整年度的1月底前报省厅备案,同时抄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资料为一张图、一张表,即包含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基准地价图和基准地价表(格式详见附件)的纸质和电子成果(GIS平台数据格式)。 (三)各地应在2011年1月底前完成基准地价调整工作,以后统一每年调整一次。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将辖区内所有乡镇列入基准地价调整范围。 三、公布规则 各地应当按照政务公开和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建立基准地价公开查询系统,通过土地有形市场、政务网站和公共媒体,将基准地价调整成果的基本内容公开,接受社会查询,促进土地市场更加公开透明。省厅将在厅网站和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上公布各地基准地价调整成果。 四、工作要求

甘肃武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甘肃武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了园区能够进一步适应区域新一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稳固其在武威市的工业龙头地位,实现“经济强市”的城市发展战略,整合原武威工业园区和武南工业园区资源,故编制本规划。 第2条.规划名称及范围界定 为实现凉州城区东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分别以马蹄沟河、六坝河为界,划分为3个分区,包含原武威工业园区、武南工业园区,以及天马湖东区东南部部分用地,在本次规划中分别定义为武威工业园区-主产业区、武威工业园区-东区、天马湖东区-综合产业区。 本次规划范围分为控规编制范围和远景园区控制范围2个层次。 1.控规编制范围 本次控规编制范围总面积为17.42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6.94平方公里),各分区规划范围及规模如下: 武威工业园区-主产业区(以下简称主产业区):规划范围东至金羊路,南至规划南安路,西至马蹄沟河,北至凉古路、天马新型社区,规划用地面积10.08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0.08平方公里。 武威工业园区-东区(以下简称东区):规划范围东至规划WD13路-武南纵二路-武南公路-武南化工厂-武南岔路,南至G312国道,西至六坝河,北至规划WD3路-WD12路,规划用地面积5.65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5.25平方公里。 天马湖东区-综合产业区(以下简称综合产业区):规划范围东至马蹄沟河,南至规划TD2路-TD3路,西、北至热电联产铁路线,规划用地面积1.69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61平方公里。

2.远景控制范围 按照《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远景发展构想,“中心城区层面适度扩大‘一城四片’规模,完善各片区职能结构和设施配套”,规划建议远景园区的建设控制范围及规模如下: 主产业区:控制范围东至金羊北路-规划WZ17路,南至规划南安路,西至马蹄沟河,北至凉古路、天马新型社区,控制用地面积14.20平方公里。 东区:控制范围东至武南镇区-武南化工厂-武南公路,南至G312国道,西至六坝河,北至规划WD1路,控制用地面积10.92平方公里。 综合产业区:控制范围东至马蹄沟河,南至规划南安路,西、北至规划热电厂铁路支线,控制用地面积5.58平方公里。 第3条.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历史机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产业为基础,通过培育地方产业集群并促使其升级,提高地区竞争力。全面提升园区生态发展和循环经济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4条.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 (2)生态化原则; (3)可操作性原则; (4)弹性控制原则; (5)集约化原则。 第二章功能定位 第5条.功能定位 打造新型生态工业的“集聚区、核心区、综合区”,城乡融合发展的“先行区”。 1.集聚区——甘肃省领先的产业集聚区 进一步巩固提升省级工业园区地位,依托本地独特的资源优势、重要的区位优势和便捷的交通优势,提高产业人流和物流集散能力,推进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及饮料

全国城市土地等级划分表

全国城市土地等级划分表,看看大家都在哪个级别<18554>字节 中新网1月8日电国土资源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通知称,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18507-2001)对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调整了部分地区的土地等别。调整后全国各县、市(区)的土地等别详见附件,此次调整中土地等别发生变化的以黑体标注。 通知还指出,2009年1月1日起,《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按调整后的土地等别执行。 附件:土地等别 一等: 上海: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 二等: 北京:朝阳区崇文区东城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西城区宣武区 上海:浦东新区 三等: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萝岗区天河区越秀区) 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 四等: 天津: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 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

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 沈阳市(大东区东陵区和平区皇姑区沈河区铁西区于洪区) 江苏: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 南京市(白下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玄武区雨花台区) 苏州市(沧浪区虎丘区金阊区平江区) 无锡市(北塘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 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拱墅区江干区上城区西湖区下城区) 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 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 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李沧区) 湖北:武汉市(汉阳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青山区武昌区)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 广东: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 珠海市(金湾区香洲区) 深圳市宝安区 重庆: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中区 四川: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 五等: 北京:通州区 天津:塘沽区 河北:唐山市(路北区路南区) 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杏花岭区迎泽区)

鄂州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18.6.30

鄂州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相关成果表格

目录 第一部分各用途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及级别范围描述 (1) 一、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汇总表 (1) 二、土地级别边界描述汇总表 (2) 三、基准地价内涵 (3) 第二部分各用途区域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及修正系数表 (4) 一、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 (4) 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 (16) 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 (31) 四、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基准地价区域因素修正体系 (37) 第三部分各用途个别因素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及修正系数表 (41) 一、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41) 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47) 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53) 四、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基准地价个别因素修正体系 (54) 第四部分土地利用分类参照体系及修正系数表 (56) 一、商业用地 (56) 二、工业用地 (57) 三、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57) 四、旅游产业用地基准地价 (57)

第一部分各用途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及级别范围描述一、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汇总表

二、土地级别边界描述汇总表 1、商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 表1-2 商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表 2、住宅用地级别边界描述

3、工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 表1-4 工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表 4、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级别边界描述 三、基准地价内涵 注:(1)本轮土地开发程度说明:“六通一平”指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五通一平”指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2)上一轮土地开发程度说明:五通一平:通路、供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三通一平:通路、通电、通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通 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武政发[2012]119号 【发布部门】武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15 【实施日期】2012.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发〔2012〕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 《武威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武威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

为加快城区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13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武威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甘肃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坚持把棚户区改造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生活环境、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优化城市用地相结合,借助国家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利时机,力争用4年左右时间完成武威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努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优化居住环境,实现城乡空间融合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棚户区改造坚持从实际出发,满足棚户区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规划、确保稳定”的原则进行。 1.政府主导,政策扶持。棚户区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征收补偿、土地供应、规划建设等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2.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要注重发挥和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创新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工矿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 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把棚户区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相结合,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集中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较差、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最新工业土地限价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 一、本《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 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详见附件2)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 三、工业项目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60%执行。其中,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30%执行。对实行这类地价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部备案。 四、对低于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出让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本《标准》。年期修正必须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的规定,还原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期存款利率。 五、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征地补偿费用提高的实际,进一步提高本地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亦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政策,在不低于本《标准》的前提下,制订并公布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及时报部备案。 六、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各省(区、市)要依据本《标准》,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及时调整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七、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出让的监督管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部将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标准》的实施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单位:元/平方米(土地) 土地等别 一等: 上海: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 二等: 北京:朝阳区崇文区东城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西城区宣武区 上海:浦东新区 三等:

武威市凉州区主城区城市综合体项目策划书教学文案

武威市凉州区主城区城市综合体项目策划书2013-09-13 11:28:48 来源:武威市规划局浏览:12695次 目录 一、城市综合体简介 (一)城市综合体定义 (二)城市综合体分类 (三)城市综合体特征 1、交通便捷、区位优越 2、规模较大、特色鲜明 二、城市综合体政策优势分析 三、城市综合体的管理 四、项目选址分析 (一)凉州主城区城市综合体总体布局 (二)凉州主城区各单体城市综合体规划布局 1、金沙物流园交通物流综合体 2、海藏湖文化旅游综合体 3、新城区金融办公综合体 4、雷台公园东侧文化旅游综合体 5、皇台商贸综合体 6、火车站商贸综合体 7、高铁站商贸综合体 8、天马桥东商务会展综合体 五、附图 (一)武威市地理位置辐射图 (二)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空间发展示意图 (三)武威市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金色大道路线平面图 (四)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凉州主城区用地规划图 六、附件 (一)武威市情 (二)全域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总体规划 (三)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规划 (四)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 (五)武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六) 武威市新城区规划 (七)中国葡萄酒城 一、城市综合体简介 (一) 城市综合体定义 城市综合体”是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住、宾馆、展览、会议、交通、文娱和餐饮等功能进行有机组合 形成一个多功 能、高效率的综合体。由于城市综合体综合了城市多种功能,所以也被称为 城中之城”。 (二) 城市综合体分类 按照主导功能划分,城市综合体可分为六类:商贸综合、金融办公、交通物流、文化旅游、商务会展、综 多功能。 (三) 城市综合体特征 1、交通便捷、区位优越 城市综合体与城乡的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要求所在地有相对完善的内部交通网络,另一方面需要 城乡其他区域之间建立快速便捷的外部交通网络。 武威市地处亚欧大陆桥的咽喉位置,处于兰州、白银、银川、金昌、西宁城市经济圈的中心位置和西陇海 新经济带的中间地带, 是西部重要的交通隘口城市和西北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 以武威市为基点,500公里为半 可以辐射15个市州,3300万人口。 武威市地理位置辐射图(详见附图一) A / 卷. ---- *5* 4V4i| &? JE?ft300kni 、E 那珈誑陌 99fl 万人 \ { 宁夏 W 陕西

2017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

2017年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 更新报告 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报告 (1) 第一节工作概况 (1) 第二节工作步骤 (2) 第三节工作结果 (5) 第四节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体会 (8) 第二部分技术报告 ...................................................... - 11 -第一章概述............................................................................... - 13 -第一节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 (13) 第二节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概述 (24) 第二章资料调查 ........................................................................ - 35 -第一节工作底图数据收集与整理 .. (35) 第二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资料调查 (37) 第三章土地定级 ........................................................................ - 42 -第一节土地定级的基本方法 .. (42) 第二节定级因素、因子体系的建立 (44) 第三节土地定级因素整理与分析量化 (48) 第四节土地级别划分 (68) 第四章基准地价更新 ·································································· - 76 -

国土资发〔2008〕30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30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 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对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 进行了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调整了部分地区的土地等别。调整后全国各县、市(区)的土地 等别详见附件,此次调整中土地等别发生变化的以黑体标注。 2009年1月1日起,《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 一按调整后的土地等别执行。 附件:土地等别 国土资源部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 土地等别 一等: 上海: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 二等: 北京:朝阳区崇文区东城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西城区宣武区 上海:浦东新区 三等: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萝岗区天河区越秀区)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等: 天津: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 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 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沈阳市(大东区东陵区和平区皇姑区沈河区铁西区于洪区) 江苏: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南京市(白下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玄武区雨花台区)苏州市(沧浪区虎丘区金阊区平江区)无锡市(北塘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 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拱墅区江干区上城区西湖区下城区)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 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李沧区) 湖北:武汉市(汉阳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青山区武昌区)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 广东: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珠海市(金湾区香洲区)深圳市宝安区 重庆: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中区 四川: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 五等: 北京:通州区 天津:塘沽区

武威城乡融合发展规划

坚持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城乡融合发展,对于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作为典型农业地区武威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建设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是探索欠发达地区和传统农业区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大实践和创新。由于生态环境敏感以及经济基础落后,面对西部欠发达地区和传统农业区城市规模小、农村面大的现状,城乡发展始终面临经济社会的“低水平均衡”发展困境。通过交通轴串接中小城镇群、工业集中区和农业发展优势区域,促进城乡产业、资源、设施等要素加快合理流转,实现城乡空间融合和区域生产力优化布局,以较小的生态成本换取最大的城乡发展效益,以产业聚集和要素流动同步带动城乡融合发展,以新思路新举措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具有自身特色的跨越式发展道路。 2、金大快速通道的建设,有力扩大了城市辐射带动范围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未来我国北方地区将形成三大综合交通走廊,武威正处于打通三大走廊的枢纽地位。不仅通过连霍高速连接省会兰州,继续成为河西走廊地区汇聚多条放射状交通走廊的中心(图2)、新疆和内地的主要交通隘口,而且还将向西南穿越祁连山连接青海西宁,向东北穿越大沙漠连接内蒙古阿拉善盟、宁夏银川。在G30线和兰新铁路单向交通线位北侧规划建设金大快速通道,一方面积极扩展了武威向西接金昌、西宁,向东通白银、银川方向的交通走势,有助于逐步改变“河西走廊一条道(G30线)”,改善国家路网布局;另一方面更加强了武威市域内部优势资源突出、发展潜力较大地区的内部联通密度,大大提升了区域发展优势,将有效改变市域内城乡道路交通建设滞后的状况。

3、整合要素和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集中建设核心区,有利于探索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本区域也是未来多条交通线路的汇聚之地,在区域交通区位优势对比中明显形成了一个带状隆起地区(图3),成为武威市资源聚集和产业发展的优势地区。集中优势资源,发展重点区域,促进要素流动,形成经济增长极,使城乡之间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人流快速扩大,促进城乡之间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带动城乡消费和内需扩大,使核心区成为带动区域跨越式发展的动力引擎。 4、实施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是立足市情推进“三化同步”发展的重大实践创新。核心区内聚集了武威市和一区一县中的主要乡镇、工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在“交通轴+葡萄串+生态绿地”总体布局下(图4),依托金大快速通道,将核心区规划范围内的8个工业园区、3个产业基地、2个现代物流中心、29个乡镇串联起来,重点建设特色产业集群和小城镇集群,加强各乡镇和产业基地之间的联系,缩短了产业园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时空距离,改变了单个城镇服务范围的局限性,形成“市—县—镇”三级城镇化网络,为特色产业集聚和城乡劳动力的加速转移提供了重要空间组织支撑。 5、建设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是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在区域内打破现有行政区划组团发展,统筹和集中布局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公共资源,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通过经

连城县城区及各乡镇土地基准地价修订更新成果1

连城县城区及各乡镇土地基准地价修订更新成果 连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三月) 一、基准地价内涵 表1 连城县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内涵 用地类型表达方式使用年限容积率估价期日 商服级别价40 2.0 2007-1-1 住宅级别价70 1.8 2007-1-1 工业级别价50 1.0 2007-1-1 本次基准地价是指: (一)基准日:2007年1月1日; (二)土地开发程度:城区设定为宗地红线外“五通”(即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和红线内“一平”(即场地平整);乡镇设定为宗地红线外“三通”(即通路、供水、通电)和红线内“一平”(即场地平整); (三)容积率:商服用地2.0,住宅用地1.8,工业用地1.0; (四)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五)基准地价含基础设施配套费; (六)定级范围外的土地参照末级地。 二、各类用地级别暨基准地价表 (一)连城县城区各类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级别暨基准地价表(表2~表4) (二)连城县16个乡镇各类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级别暨基准地价表(表5)

级别范围 基准地价 修正幅度 元/㎡万元/亩 1 集中分布在北大路大部沿街两侧和北大东路环城东路叉口附近的环城东路沿街两侧。东至北大路连城大桥,西至 北大路西台路叉口;南至莲中路东大路叉口,北至环城东路彭坊桥路叉口。区域内主要有:金叶大楼、国土局、 汽车站、冠华商城、财政局、冠景小区、农业局、建行、农行、人行、工行、阳光超市、佳源超市、新华书店、 邮政局、鞋帽城、三特超市、中山小区、国税局。 3622 241.5 ±22% 2 分布在一级地的周围,主要地段为:北大路连城大桥至冠豸景苑C区,环城东路新兴路叉口至彭坊桥路叉口,环 城东路莲花桥至李坊路叉口,连宁路新兴路叉口至116路叉口,连宁路公路局至东门大桥,莲中路东大路叉口至 东门大桥,东大路,金山路,莲西南路,莲西北路木材加工厂路叉口至青少年宫,北大路木材加工厂路叉口至西 台路。区域内主要有:冠豸景苑A、B、C区、原川峰食品厂、李彭小学、卫生局、温泉大厦、山水饭店、计生局、 石门湖新村局部、电信大楼、移动大楼、物资总公司、防疫站、连城一中、莲花市场、东门三角坪、南门头、西 门市场、林业公安、电力公司、青少年宫、自来水厂、建设局、连城大酒店、实验小学、县政府、公安局、交通 局、旅游局、人寿保险公司。 2513 167.5 ±20% 3 分布在二级地外围,主要路段为:李彭村谢屋寥段,步行街冠豸景苑D、E区,石门湖新村怀英园段,环城东路 连宁路叉口至新兴路叉口、李坊路叉口至江坊公路环岛,连宁路西兴路叉口至新兴路叉口、东门大桥至江坊公路 环岛,连文线江坊大桥至江坊公路环岛,莲中路东门大桥至环城南路叉口,大桥下路,水南路,庙前路,北大路 环城路叉口至木材加工厂路叉口,西兴路啤酒厂段,西台路中段。区域内有:李彭村谢屋寥、冠豸中学、杨屋小 学、李彭村下山黄屋、洪山安置小区、连文线江坊村蔡屋段、交警大队、李坊村罗家营、下罗家营、老汽车站、 莲花村莲花塘、莲花市场、成人中专、栗园新村、县医院、莲峰镇政府、冠峰大厦、城关变电所、城关职中旧址、 看守所、桃花源新村、明光新村入口段、原劳服公司、连城啤酒厂、连城二中、东南网络、检察院新大楼、新兴 小学、新兴新村、新兴村枫树墩。 1742 116.2 ±20% 4 分布在三级地外围,主要路段为:环城东路连宁路叉口至北延地段,赤岭路水竹排段,彭坊桥路童屋段,连塘路 谢屋寥至车队段,观景路,环城南路中段(莲中路西侧至文川河),莲西路南段,环城北路北大西路叉口外至连 宁路叉口沿路两侧。区域内主要有:李彭村童屋、杨屋变电所、怀英园、凤凰新村、新兴村水竹排、连城车队董 屋山腹地、家具厂、高乾上、南前村、南前小学、木材加工厂、明光新村北部、公路分局、鹧鸪新村、老自来水 厂南屋、牛形山新村、李兴村岭子上。 1222 81.5 ±18% 5 除一、二、三、四级外的其他城市规划区范围。区域内主要有:李彭村吴坊自然村、赤岭村、大坪村、姚坊村、 城西村童子巷、南前村南北坑、牛家谢屋、西郊变电所。 850 56.7 ±18% 3

赤峰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标准及使用说明

赤峰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标准及使用说明 一、本基准地价是在《赤峰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暂定标准》(赤政发〔1993〕53号)的基础上,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由赤峰市土地估价委员会在调查中心城区土地的自然、经济属性、收益状况、各种样点的基础上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本基准地价可作为政府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宏观调控本地区地价水平的依据;可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及清产核资中评估土地使用权价格的依据;可作为征收土地使用税、费的依据。 三、本基准地价是在假定用地功能合理的前提下确定的。土地用途不符合优地优用原则的,应增收地价。一、二级地区主要安排商业、服务业、旅游、金融保险业、商品房开发,原则不安排工业用地;在一、二级区内安排工业用地的,按同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50%确定。 四、基准地价是一个级别中同一使用类型土地的平均价格,由于同一级别土地仍存在差异,所以宗地标定地价的评估要根据不同类型级别基准地价进行微观因素修正,并结合国家产业、经济政策综合确定。 五、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改变为经营性用途的,交纳地租,租金标准以财政、物价、土地部门定期发布的标准为依据。 六、本基准地价标准为无限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有限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公式为: V=J·(1-〖SX(〗1〖〗(1+r) n〖SX)〗)〖HJ〗 其中:评估师信息网论坛 https://www.360docs.net/doc/ab17632715.html, V: n:年期地价 J:基准地价

评估师信息网论坛 https://www.360docs.net/doc/ab17632715.html,

说明:1、表中出让金标准是按容积率2.0-3.0(商业)、1.5-2.5(住宅)、1.0-1.5(工业)测算的。2、用地条件不在此表范围内的,底价采取评估方式确定。3、对繁华有竞价的地段,必须按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受让方按成交价缴纳土地出让金;对协议出让土地的,商业、住宅用地按标定地价的70%,工业用地按标定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本表所列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均质地域的平均价格。4、土地级别范围的标定以《赤峰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范围说明》为准。

国土部划分的土地等别

国土部划分的土地等别 国土资源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称,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18507-2001)对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划分的土地等别。 2009 年1月1日土地等别: 一等: 上海: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 二等: 北京:朝阳区崇文区东城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西城区宣武区 上海:浦东新区 三等: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萝岗区天河区越秀区) 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 四等: 天津: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 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 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 沈阳市(大东区东陵区和平区皇姑区沈河区铁西区于洪区) 江苏: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 南京市(白下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玄武区雨花台区) 苏州市(沧浪区虎丘区金阊区平江区) 无锡市(北塘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 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拱墅区江干区上城区西湖区下城区) 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 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 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李沧区) 湖北:武汉市(汉阳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青山区武昌区)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 广东: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 珠海市(金湾区香洲区) 深圳市宝安区 重庆: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中区 四川: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 五等: 北京:通州区

城乡融合发展规划

武江区城乡融合发展规划公示说明 一、规划背景 党得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广东省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举全省之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韶关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力争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在新时代发展得背景下,一方面武江城区作为韶关城市建设发展得主战场,在推动构建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得城镇格局中具有明显得基础优势与平台优势,另一方面武江乡村地区得存在价值与韶关其她地方不同,一就就是数量少,二就就是真正意义得城郊村,容易率先实现乡村得振兴发展,因此,武江区就就是韶关地区最有条件推动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实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争当韶关振兴发展排头兵。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涵盖武江区全域,包括武江区下辖新华、惠民2街道办事处与西河、西联、龙归、重阳、江湾5镇,共28个居委会、51个行政村,面积共682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按照“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要求,对标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2050年实现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得目标任务,本次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近期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远景规划目标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目标 规划以城乡等值为目标导向,以“金枝玉叶”为发展理念,将武江区打造为广东城乡融合发展实践区。

五、规划重点内容 (一)城乡产业融合规划 武江积极加强与珠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对接合作,找准城市与农村产业振兴得突破口与着力点,城区产业方面,应坚持产城融合,促进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加快机械装备等传统产业得提档升级与高新技术产业引入培育,推动商贸新业态得培育发展,加快构建武江新“商圈”。乡村产业方面,重点推进“一区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战略,推进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现代农业园建设以及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等三大工程,着力构建出武江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挥武江乡村资源特色,整合“森林、温泉、河流、农田”等优势资源,积极打造都市山水田园风情、重阳休闲观光、龙归东部镇村联动、十里江湾等乡村旅游线路。 全区形成产城融合发展区、天子岭生态保护区、重阳-西河都市农业发展区、龙归都市农业发展区与江湾精品镇村旅游发展区等五大产业功能区。 (二)城乡空间融合规划 城乡空间发展引导方面,城区重点加快芙蓉新城建设与老城区升级改造; 乡村地区以镇为单位统筹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空间布局,复垦闲置得村庄建设用地,盘活乡村地区价值,分类引导乡村发展。 城乡空间格局方面,提出“以城为龙头,以镇为纽带,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得规划思路,构建武江“12345”得城乡融合发展空间格局;“1”就就是武江城市服务中心;“2”分别就就是西河龙归环城生态走廊与武广高铁沿线景观走廊;“3”就就是龙归、重阳、江湾三个美丽镇村;“4”就就是四大功能区,分别为城市提质扩容发展区、北部重阳发展片区、中部龙归发展片区以及南部江湾发展片区,“5”就就是指万侯村、黄岸村、马屋村、龙安村与湖洋村等特色精品村。 (三)城乡配套融合规划

全国各地基准地价汇总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美元计价) 单位:美元/平方米 地价 区类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土地开发及其它费用 商业公寓住宅工业市政及四源小区建设 配套城镇拆迁费近郊区县 征地费远郊区县 征地费 (1) (1) (1) (1) (2) (3) (4) (5) (6) 一类400-680 380-580 250-340 40-7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二类300-400 280-380 200-250 30-4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三类250-300 230-280 125-200 25-3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四类190-250 180-230 100-250 20-25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五类125-190 125-180 75-100 15-2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六类65-125 65-125 50-75 10-15 68-100 20-50 740-980 20-56 10-23 七类50-65 40-65 20-50 5-1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10-23 八类10-50 10-40 8-20 4-5 68-100 20-50 - - 10-23 九类8-10 5-10 4-8 3-4 68-100 20-50 - - 10-23 十类5-8 4-5 3-4 2-3 68-100 20-50 - - 10-23 基准地价计算公式:(1)*容积率修正系数+[(2)+(3)]*容积率+(4)*调整系数+(5)或(6)=基准地价(每平方米用地)

荆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批复(同名20346)

荆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批复(同名20346)

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 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批复 文号:鄂价工服规〔2013〕226号 | 发布日期:2013-12-31 荆州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基准地价的请示》(荆物价文 〔2013〕18号)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权审批基准地价的批复》(鄂政办函〔1995〕61号)精神,省物价局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验收组,对你市呈报的荆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批资料进行了审核。根据专家组意见,荆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遵循了国家《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湖北省城镇土地级别更新技术规范》、《湖北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规范》的要求,更新后的基准地价(见《荆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基 准地价表》)符合荆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地价水平,现予以批准。 二、荆州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应将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连同本批复一并呈报荆州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并将公布结果报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附件:荆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12月27日 附件 表1:荆州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2:公安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3:石首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4:监利县容城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5:洪湖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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