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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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88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国内外公路建设市场的变化,发挥公司的整体资源优势,增强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全体人员的投标积极性,扩大市场份额,确保资质使用安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建设市场竞争需求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88888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章经营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了不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投标活动实施经营部统一协调,各分公司、联营体多拳出击的管理模式。公司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各级投标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多渠道、多层次广泛收集、动态跟踪、研究投标信息和报价技巧,尽可能提高中标概率。

第四条公司由董事长负责全公司的工程经营管理,经营部具体实施,各基层单位密切配合。

第三章资质管理

第五条公司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经营部管理,营业执照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其它相关投标证件由公司相关部门管理。相关的投标请示书及文件由经营部管理、保存。经营用行政章由公司办公室管理。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要配合经营部不断完善资质条件,保证各项资质通过审核和换证,保证各类证件有效使用。

第七条鼓励职工积极考取公司所用各类人员资格证件,经营部将各类人员证件建立人员电子档案,证件交由人劳部保管。

第八条证件保管使用人员要妥善保管证件,若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责

任人要承担补办证件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为保证资质使用的严肃性和安全性,公司资质类证件原件原则上由本单位职工携带。原件使用后要按期归还,并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条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本公司资质不得违法对外转借,优先公司内部协调使用。

第十一条在同其它单位合作时,要严格把关,由经营部负责了解合作单位的信誉和综合实力,保证资质的使用安全,并在资质使用期限内对其安全性负责,不得擅自超越登记项目的使用范围。

第十二条投标程序:

一、投标登记流程

1、办事人员需到经营部办理有关投标事宜的备案工作,登记所投项目的名称、业主名称、工程规模、被授权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2、由经营部请示董事长及分管领导签署88888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投标立项许可审批表(附表1)。凭审批表在办公室和经营部办理投标手续。

3、需用借用证件原件的,凭立项许可审批表到相关部室借取,证件借用期限规定:本市1天,省内3天,外省4-5天,特殊情况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延长期限。

4、公司办公室按经营部通知单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盖章手续。

5、如各单位在同一项目上出现登记备案分歧,先登记者优先使用。

二、资格预审阶段

1、银行信贷证明

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要求的“银行信贷证明”原则上由投标单位自行办理,如投标单位确实办理困难可委托经营部会同公司财务部办理,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负担。

2、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

①资审文件原则上由经营部组织编制,投标单位积极配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资审文件编制好后,经营部会同投标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编制文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负担。

②自投项目由经营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在编制完成后,留一份电子文件存档。

三、投标阶段

1、投标银行保函

使用公司资质进行投标,办理“投标银行保函”时,须先由经营部出具通知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经营部会同财审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是现金担保,应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如有困难,由投标单位代理人直接请示公司董事长解决。

2、投标定价阶段

投标单位在购买投标文件后,应即时将评标办法,限价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交于经营部,经营部应在开标前三天内,拿出有关本次投标报价及初步成本核算意见交于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会同投标单位、经营部共同确定投标报价。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投标文件编制好以后,投标文件应交于经营部审核,经营部审核后通知公司办公室盖章,并留一份电子文件用于备案。

第四章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中标签订合同后,合同文件正本、中标通知书原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档案留存公司经营部,原件由公司工程部存档,。

第十四条各基层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信息、获奖情况、验收报告、质量鉴定书、本单位机械设备数量、规格、发票及相关人员证件等投标资料收集、整理、更新、上报给公司相关部室;相关部室也应督促、要求基层单位及时上报以上资料,以实现全公司共享,保证资质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原则上按谁编制谁存档,但应及时向经营部登记备案。

第五章投标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经营部建立完善公司各类投标人才库,有重大项目时,根据各人的特长和项目特点,组建精干的投标小组,以增强竞争实力。

第十七条经营开发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水平,满足市场竞争需求。经营开发人员要明确职责,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标书制作质量。

第十八条标书应在递交前2-3天前完成初稿,正式提交前实行“编制人自查,检査人复查,负责人审查”三级检查制度,保证所出资料万无一失。

第十九条经营人员要严守本单位商业机密,不得向外泄漏各种资料及其它投标情况。

第二十条经营部要广泛收集投标所需人员、机械、业绩及其它各种资料,认真核对分类、整理归档作为经营部无形资产,避免在投标时临时乱用资料发生错误。提高标书质量。

第六章合作经营

第二十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公司无形资产作用,加强横向联合,扩大市场份额,经营部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在省内外建立联盟单位合作经营,旨在市场开发活动中能够密切配合,互利互惠,提高中标率,达到双赢的目的。与联盟单位合作投标,应本着双方对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约定合作方式,签订合作协议。所有联盟单位必须在经营部备案,由经营部统筹安排投标活动。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长期合作单位本着双方对等原则,除办理银行信贷、投标保函银行手续费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章奖罚

第二十三条为不断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充分调动经营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中标率。合理体现经营成果与个人收益相统一的原则,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满足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及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奖励与处罚规定。

1、竞争性中标项目,按0.1%提取奖金,发放给投标有功人员,其中40%发放给资料编制人员,60%发放给运作人员。

2、为鼓励全体职工关心公司经营,对依靠个人关系独立运作(经营部或分公司配合资料编制及相关手续)中标的项目,依工程大小及利润高低给予相关人员一定奖励。

第二十四条超额完成经营目标,将超额部分按0.2%提取资金,按各人在投标中所做贡献和承担责任的大小,奖励给分公司领导和经营人员。

第二十五条以下行为的职员,处罚500元-5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清退出经营部,报请公司处理。

1、工作中无责任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后果严重的;

2、工作自由散漫,无组织,无纪律,搬弄是非,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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