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2801-91

2003-10-13 10:14

GB 12801-91

发布时间:1991-4-2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建立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和编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的标准、规范等;也适用于对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状况,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考核和监察。

农业、林业、矿山、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应结合生产特点制订。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2引用标准

GB 1.8标准化工作导则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规定

GB 2893安全色

GB 2894安全标志

GB 4064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 4387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GB 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3术语

3.1生产过程production process

一般指从劳动对象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

本标准中的生产过程包含安全作业和施工的过程。

3.2生产物料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3剩余物料waste materials

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

3.4生产装置production equipments

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4基本要求

4.1凡对人员的安全健康可能造成危害,对财产可能造成损失的生产过程,都必须制订安全、卫生标准。

4.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中,应对下列诸因素明确规定具体要求:

a.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b. 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的选择及其平面

布置;

c. 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的设计、组织和实施;

d. 生产厂房和作业场地上的建(构)筑物;

e. 生产物料;

f. 生产装置;

g. 设备、设施、管线、电缆的配置和作业区的规划和组织;

h. 生产物料、产品、剩余物料的贮存和运输;

i. 人员选择;

j. 防护技术措施;

k. 管理措施;

l. 其他。

4.3根据危险和有害源特点,明确规定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防护带。

4.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的编写应符合GB 1.8规定。

5对影响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各因素的一般要求

5.1阐明危险和有害因素

在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生产时,必须首先阐明以下内容:

a.

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或可能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性质,危害的途径和后果;

b. 可能产生危险和有害作用的过程、设备、场所和物料;

c. 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或浓度,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指标。

5.2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的选择及其平面布置

5.2.1选址的原则:

a.

选址时,除考虑其经济性和技术合理性外,还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同时选定生活区、水源以及有害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点;

b.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

c.

产生危害较大的气体、烟雾、粉尘、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的工业企业选址时,必须遵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d.

掌握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及其周围环境的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和必要的生态资料。不宜在有洪水、山谷风、泥石流、滑坡、断层、流砂层、溶洞等地段建厂,如在地震区、湿陷性黄土区、膨胀土区、淤泥区、滑坡区及可能遭受洪水、泥石流危害的地区建厂时,必须对地基、护岸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e.

不许在已采矿坑、有机物和化学废弃物上面建厂,要避开航空站和市政设施,并与高压输电线路保持规定的距离;

f.

根据企业物流、人流状况,确定厂区内交通运输通道和人行道及其安全设施,公路、铁路干线不得通过厂区;

g. 厂区设计最低标高应符合有关规定。

5.2.2平面布置的原则:

a.

锅炉房、氧气站、氢气站、乙炔站、煤气站、危险品仓库、原料场、废弃物处理场等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装置和场所,应根据生产特点,在保证安全、卫生的原则下合理布置。消防站、急救站等公用设施,应布置在便于服务、指挥和使用的地点;

b.

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厂矿企业时,厂房(装置、单元、作业场地、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消防通道、消防给水及有关设施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c.

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源的车间、装置和设施与控制室、变配电室、仓库、办公室试验室等公用设施的距离必须符合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振、防辐射、防触电和防噪声规定;

d.

电离辐射装置宜布置在厂区内人流少、位置僻静的区域,与居民点和人行道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e. 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通风、采光和防火规定;

f.

厂(场)内运输网应根据生产流程,结合进出厂(场)物品的特征、运输量、装卸方式合理布局,并满足防火、防爆、防振、防尘、防毒和防触电等安全、卫生要求,保证消防车、急救车顺利通往可能出现事故的地点;

g. 利用水路运输时,选定的船坞和码头的位置,应保证当水情、气象变化时的作业安全;

h. 应根据生产性质、地下设施和环境要求,规划绿地面积和绿化带。

5.3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的设计、组织和实施:

5.3.1设计、组织和实施的原则:

a.

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物料、产品和剩余物料;

b. 应采用没有危害或危害较小的工艺、施工技术;

c.

对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工艺、作业、施工过程,应采用综合机械化、自动化或其他措施,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食品车间人员卫生要求

车间员个人卫生管理规范 1.目的 规范员工个人卫生,避免对食品生产造成危害,从而保证产品安全卫生。 2.范围 适用于与食品生产卫生相关的所有员工,也适用于参观人员。 3 职责 3.1 各部门主管负责所属与公司产品生产直接接触的员工的卫生健康达标及日常的监督。 3.2品管部负责进行定期个人卫生的抽查考核。 4 内容 4.1 卫生健康检查 a)人事部负责组织公司所有与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员工每年至少一次的卫生健康检 查。一般情况检查单位至少应具备市区级以上医疗卫生的资格水平,经检查如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由人事部调离该当事人直接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工作岗位,并根据该当事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安排适合的岗位或辞退。 b) 每位从事与公司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个人,必须接受有食品卫生与安全方面的内 容培训。 c)新进员工若分配进行从事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岗位,需经人事部组织卫生健康检查,同 时由品管部组织食品卫生与安全内容的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 d) 所有个人卫生健康检查证明或健康证的复印件由人事部建档保管,保存期一年。 4.2 着装要求 a) 不留长指甲,禁涂指甲油,禁止化妆后进入车间或在车间内化妆。 b) 不得戴首饰(戒指、耳环、项链、手链、发卡等)、手表等饰物进入车间。 c) 必须穿戴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水鞋,戴发网、工作帽进入作业车间,并且应保持干

净。

d) 卫生区作业员工必须戴口罩。 e) 工作服等应穿整齐,头发不得外露。不允许将工作服、水鞋穿到车间以外,进厕所 必须换下工作服和鞋靴。 4.3 个人行为 a) 不允许在车间(包括更衣室、消毒间以及化验室内)有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等 不良行为。 b) 不得带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进入车间。 c) 工作时,接触食品人员不得让汗水、唾液等污染食品。 d) 卫生区人员手部不得随意抓头、碰衣裳及不洁物,若不小心触及则须立即清洗消 毒,在未清洗消毒前不得接触食品。 e) 工作中不许交头接耳或进行打闹,没有得到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f) 在包装车间,每位员工应戴手套作业,严禁手面直接接触半成品、成品。 g) 严格遵守洗手和消毒卫生规范,保证做到完全彻底,且每次出车间后再进来时均要 重新洗手和消毒。 h) 包装车间的作业员在工作时,手及工器具应定时消毒。 i) 清洁度不同的生产区人员不得相互串岗,以免交叉污染。 4.4 进出车间顺序 a)必须按规定从车间的通道入口进入车间。 b)进入更衣室按规定顺序更衣。 c)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风淋、刷毛发及鞋靴消毒后才能进入生产车间。 d)先用肥皂洗净双手后,再对手部进行完全消毒,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e)卫生区人员在手部消毒后,始可戴上卫生手套,然后再对手套进行消毒。

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的规程

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的规程(草稿)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全面提升产品的制作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优化5M1E(注1)的原则进行生产活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特制订本规程。 ——注1:5M1E分别是英文-人员、机器、材料、方法、测量和环境的单词首位字母。 二、使用范围 本集团下属各公司的应依据本规程来制订、执改进行、生产工艺流程、对其结果进行考核、奖惩,除另有规定外,均以本规程执行; 三、规程的内容: 1、工艺流程涉及的部门(体系化) 工艺流程涉及的部门有:各公司的技术部、生产部、质检部、和集团采购部。 2、管理责任(制度化) (1)各公司技术部责任 a,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文件 各公司的技术部依据产品任务单,制定生产工艺流程的文件,工艺流程文件的主要是以下三种类: ——工艺过程卡片;

——工序卡片; ——操作说明书; 工艺流程的卡片和操作说明书中应包含:图纸(加工的工件图纸以及关键步骤和重要环节都有图纸说明)、加工工序、加工方法及对环境的要求、检验及方法、产品的包装、工时定额、材料和物耗定额、使用的设备和工装、加工工具、对特殊工件的吊装位置及方法、包装方法、加工的起始时间、责任者的签名等,总之应当是实际工作中涉及的工序和各个工序中要点(5M1E)都要简约地反映在流程中;——注2:工时定额和物耗定额:在实际中灵活应用和执行,对于首件和单件生产可以是定性管理;对于3-5件的小批量生产应当是首件完成后,对出其余件进行的半定量管理,就是给个范围值;对于成熟的大批量生产件应当是定量管理,就是应当给出固定的定额;——注3:可以有空项,按实际生产中需要的项目编写,应当简要全面部不应当有漏项;各个公司在制定工艺流程时,可以是表格式、卡片式、文字表述式,只要能在实际生产中,对生产的产品有以下作用即可--加工的指导、检验指导、记录完整(可以追溯产品的加工历史);b,根据生产出现的问题,可以用工艺流程附加单的形式进行补充及修改,必要时废除老工艺,重新制定新工艺; c,会同质检部门处理质量异常问题。 (2)各公司生产部责任

安全操作规程总则(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操作规程总则(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操作规程总则(2020版)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设施,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工作。、起重、冲压(剪)、木工平刨、车辆的驾驶、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割)、爆破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市级术培训和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许可证操作。其余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取得相应设备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外来参观学习人员,亦应接受安全教育并由有关人员带领。 4、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要把过长(拖

过颈部)的发辫放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不准穿脚指及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不准亦脚亦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能集聚静电的服装。 5、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岗凭证操作;对本工种以外的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训后方可操作。 6、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7、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

安全生产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GB

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GB15735—1995 作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处理生产过程中安全、卫生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热处理生产和为热处理生产提供生产装置以及与热处理生产有关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长远规划、工厂设计和技术改造。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热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本标准中的热处理,系指对金属或合金及其制品进行热处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4—88 安全标志 GB 4064—8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 5083—85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959.1—86 电热设备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5959.4—92 电热设备的安全第四部分对电阻炉的通用要求 GB 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0067.4—88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间接电阻炉

GB 11651—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2801—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J 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87一7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TJ 34—79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TJ 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JB/T 5073—91 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 ZB Z71 001—90 热处理盐浴有害固体废物污染管理的一般规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因素hazardous factors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2 有害因素harmful factors 能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导致疾病(含职业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3.3 生产物料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4 剩余物料waste materials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安全生产总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入厂职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电气、焊接与切割、起重、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披肩发、长辫必须罩入工作帽内。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10、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15. 16、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18、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 1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20、凡进入厂油库、锅炉房、配电间、爆炸物品仓库等要害场所,必须经技安等

GB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doc

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eneral rules or designing the production facilities in accordance with safety and health requirements 代替GB 5083—1985 自 1999-12-1 起执行 前言 在生产活动中,某些生产设备因设计缺陷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以及尘、毒、噪声、辐射等危害是比较严重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部门有责任从设计、制造上采取相应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使新设计的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有关安全卫生的诸项要求。然而,我国各类生产设备的专项安全卫生设计标准尚很少,大多数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要求都包含在产品标准中。但是,这些要求难免不尽全面。为满足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护部门乃至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从治“本”上入手,尽快改善我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现状,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以使生产设备设计、制造部门有所遵循。 本标准是参照德国国家标准DIN31000/VDE1000—1993《技术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设计的一般原则》、俄罗斯国家标准ГOCT12.2.003—1992《生产设备·安全总则》制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上述标准相一致,在编写规则上按GB/T1.1—1993《标准化工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执行。 在对GB5083—1985进行修订时,原标准框架未做大变动,但删除了不属于技术内容而只属于政令方面的条款,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证明难以实现的内容。对原标准中某些技术内容现已形成专项国家标准的条款,改为引用标准形式给出。同时,增加了一些新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5083—19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锡瑛、汤大纲。 1 范围

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过程的管理要求 1、应按产品品种分别建立生产工艺和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车间、工序、个人的岗位职责,并定期检查、考核。 2、各车间和有关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工艺卫生管理人员,按照管理范围,做好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3、原材料必须经过验收、化验,合格者方可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不得投产使用,要与合格品严格区分开,防止混淆和污染食品。 4、生产设备布局合理,并保持清洁和完好。按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应将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成品贮存等工序分开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5、所有工艺条件必须要达到标准要求,确立正确科学的工艺参数,严格按工艺要求组织生产,各项工艺操作应在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进行,防止变质和受到腐败微生物及有毒有害物的污染。 6、生产区照明设备必须装设防护罩,防止灯管意外破裂时污染食品,玻璃器皿或玻璃工具不得在生产区内使用。 7、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在使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维修、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 8、生产工人进入车间时,必须穿戴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并严格执行洗手消毒程序。车间内不得乱丢杂物、随地吐痰,生产用具要清洁并摆放整齐、合理。生产中产生的废品必须放在指定的垃圾箱内,打扫车间卫生的用具必须在清扫完毕并清洗消毒后再放入专用用具箱内。 9、盛装产品的容器及不锈钢器具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必须放置在经清洗消毒过

的托架上或不锈钢四轮车上。 10、生产中掉落在地上的产品要随时捡起放入专门的容器中,下班前由专人统一清理。 11、生产过程中,如果手接触了不洁物品,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工作。 12、每天车间内的废品或垃圾要及时送到垃圾房内,其容器和运输工具要经过清洗消毒后才能带回车间。 13、成品应有固定包装,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包装;包装应在良好的状态下进行,防止异物带入食品。 14、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应完好无损,符合国家标准。 15、包装上的标签应按GB7718的有关规定执行。 16、成品包装完毕,按批次入库、贮存,防止差错。 17、生产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包括工艺规程中各个关键因素的检查结果)应妥善保存。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介绍 经过长期的生产总结,我们认识到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粮食系统的特殊性,为了保证作业的安全,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 对于烘干塔作业 一、上岗司炉人员必须经过行政保卫部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签订用工 合同之后方可持有效证件上岗从业。 二、烘干工作开始前,要确保机械检修正常。机械运转前要检查防 护部位的防护罩,安全护栏是否牢固,起机时要相互发出通知信号,方可进行作业。 三、定期对管道、锅炉设施、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锅炉容器 及各种自控装臵进行检查测试。 四、需要入仓检查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或安全绳,做好自身的安全 防护措施,必须有专人看护,遇有机械故障必须先停机后进行检修。 五、入仓人员如发现结顶现象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仓外必须 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有通讯工具。 六、烘干塔每日交接班对烘干塔进行清扫,并坚持做到烘干设备三 天一检修,七天一清塔。严禁有稻毛及粉尘等杂物必须及时清理,以防静电引发的自燃火灾或粉尘爆炸。 关于集装箱作业

一、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和使用防护用品,禁止赤膊、赤足、穿高中 跟鞋等进入现场,严禁无证人员动用机动车辆及机械设备。二、工作前保证充足睡眠,当班精神集中,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作 业中禁止打闹,场地禁止烟火。 三、场地行走时要与机械、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在机械、 车辆行走时上车、跳车、越车。 四、现场作业人员在与托车、吊车配合作业时,必须有安全监护人 员在现场。保证工作人员与机械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关于输送机械的使用 一、运送输送机械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炮车电工负责接线安装,机械 员负责进行调试、试运转,能正常使用时交给工作人员。 二、移动液压式输送机安装时必须使用专业机修人员组织安装,必 须使用专用油丝绳。 三、所使用专用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防护罩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用 电设备必须有防护漏电保护装臵。 四、机械移动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取送机必须将机身降到最低高度, 遇有灯杆、树木等必须绕行,在机械下方严禁站人。 五、机械出现故障时,要采取先断电后维修,严禁违反操作规程, 机修人员进行场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确保粮库安全生产。 六、机械维修时须动火(电、风焊)时,先到保卫打用火申请报告, 配备好消防器材。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_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GB12801-91 作者:本站整理来源:本站整理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2日 点击数: 611 【字体:小大】【收藏】【打印文章】 【颁布单位】: 【发文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题】: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建立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和编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的标准、规范等;也适用于对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状况,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考核和监察。 农业、林业、矿山、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应结合生产特点特订。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2 引用标准 GB1.8 标准化工作导则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规定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 GB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GB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3 术语 3.1生产过程production process 一般指从劳动对象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 本标准中的生产过程包含安全作业和施工的过程。 3.2生产物料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3剩余物料waste materials

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 3.4生产装置production equipments 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4 基本要求 4.1凡对人员的安全健康可能造成危害,对财产可能造成损失的生产过程,都必须制订安全、卫生标准。 4.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中,应对下列诸因素明确规定具体要求: a.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b.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的选择及其平面布置; c.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的设计、组织和实施; d.生产厂房和作业场地上的建(构)筑物; e.生产物料; f.生产装置; g.设备、设施、管线、电缆的配置和作业区的规划和组织; h.生产物料、产品、剩余物料的贮存和运输; i.人员选择; j.防护技术措施; k.管理措施; l.其他。 4.3根据危险和有害源特点,明确规定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防护带。 4.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的编写应符合GB1.8规定。 5 对影响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各因素的一般要求 5.1阐明危险和有害因素 在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生产时,必须首先阐明以下内容: a.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或可能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性质,危害的途径和后果; b.可能产生危险和有害作用的过程、设备、场所和物料; c.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或浓度,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指标。 5.2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的选择及其平面布置 5.2.1选址的原则: a.选址时,除考虑其经济性和技术合理性外,还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同时选定生活区、水源以及有害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点;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eneral principles for the requirements of safety and health in production process GB/T 12801-2008 代替GB 12801-1991 2008-12-1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发布2009-10-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2801-19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本标准与GB 12801-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 ——更新并补充了部分引用文件; ——更新并补充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基本要求、控制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影响因素的一般要求、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安全卫生管理措施中的部分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本溪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新、高成凤、隋旭、王立群、孙明伟、陈兵、夏昕、陈守海、陈兴坤。 本标准1991年4月26日首次发布,2008年第一次修订。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控制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影响因素的一般要求、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建立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和编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的标准、规范等;也适用于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状况,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考核和监察。 农业、林业、矿山、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应结合生产特点制订。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50201 防洪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生产过程production process 一般指从劳动对象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 本标准中的生产过程包含安全作业和施工的过程。 3.2 生产物料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3 剩余物料waste materials 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 3.4 生产装置production equipments 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烟火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要求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335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烟火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 作要求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烟火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要求详 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烟火药制造过程是将氧化剂、还原剂及粘合剂和特种效应的化工原料按花炮产品的不同要求进行工艺处理的全过程,由于操作人员与药物特别是混合后的药剂直接接触,因此它是花炮生产中最重要、危险程度最高的工序之一。 1.原料准备 烟火药制造过程中,影响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因素,除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外,最重要的因素是烟火药原料的质量。烟火药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有关原料质量标准,并且有产品合格证,进厂后应通过化验和工

艺鉴定后,方可使用。由于花炮生产中所用的化工原料质量虽然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可能由于其标准制定时并未充分考虑到花炮生产的特性,即使理化检验时原料质量指标过到标准规定的要求,但用来制作烟火药时又不合要求,因此对化工原料进厂后需进行工艺鉴定合格后,才可使用,以充分保证烟火药乃至产品制作的质量和安全。在备料和使用过程中不能混入对药物增加感度的物质。化工原料贮存条件差或贮存时间长时,与空气中的氧、水分缓慢反应就会变质。因此出厂期超过一年的原材料,必须重作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粉碎、筛选 粉碎、筛选是将干燥的、无杂质的药物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加工,使其达到规定的细度。 粉碎应在单独工房进行,粉碎前后应筛选掉机械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016年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编号:03 实施日期:2016-07-20 签发人:(签字) (公章)扬州鸿丰乙炔厂

目录 目录................................................ ......2-3 前言................................................ ......2-3 1总则................................................ (4) 1.1制定依据 (4) 1.2适用范围 (4) 1.3基本原则 (4)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分类及主要内容 (4) 2.1驾驶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

程 (4) 2.1.1车辆出车前的检查 (4) 2.1.2发动车辆时 (5) 2.1.3汽车起步 (6) 2.1.4车辆运输过程中的操作要求 (6) 2.1.5运输过程结束后的操作要求 (7) 2.2押运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 2.2.1监督和检查装卸作业过程的操作要求 (8) 2.2.2出车前的检查操作要求 (8) 2.3.3运输过程中的操作要求 (9) 2.2.4运输过程结束后的操作要求 (10) 2.3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0)

2.3.1装运前的操作要求 (10) 2.3.2装卸过程的操作要求 (11) 2.3.3装卸结束后的操作要求 (12) 2.4卫星定位监控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2) 3附则................................................ (13) 3.1解释权归属 (13) 3.2实施日期 (13)

最新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

GB/T 12801-2008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控制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影响因素的一般要求、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建立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和编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的标准、规范等;也适用于对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状况,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考核和监察。 农业、林业、矿山、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应结合生产特点制订。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50201 防洪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产过程production process 一般指从劳动对象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 本标准中的生产过程包含安全作业和施工的过程。 3.2 生产物料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3 剩余物料waste materials 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 3.4 生产装置production equipments 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3.5 危险因素 hazardiys factors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6 有害因素 harmful factors 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7 有害物质harmful substances 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等能危害职工健康的所有物质的总称。 4 基本要求

生产工艺管理控制程序

生产工艺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生产工艺管理制度,确保生产条件(人员、环境、设备、物料等)满足化妆品的生产 质量要求。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应于各车间生产工序的工艺参数、材料、设备、人员和测试方法等所有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阶段。 3.职责 3.1计划:负责制订《生产计划》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综合调度。 3.2生产部:负责生产动力设施及时供给合格的水、蒸压缩空气、空气、电力等资源;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 设备维护保养; 负责按生产指令单,在规定的工艺要求和质量要求下,组织安排生产,并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 3.3仓库:负责按照生产派工单所开具的领料单进行原辅材料发放接收对各车间退回的物料做入库工作。 3.4技术研发部:负责生产工艺技术及半成品标准制定。在首次生产时进行指导。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 负责编制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3.5质保部:负责所有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按品质标准进行检验 负责安排现场巡检员对生产现场的产品质量进行过程监督。 4.内容 4.1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1)计划调度员考虑库存情况,结合车间的生产能力,制订《生产计划》,经经理批准后,发放至相关部门作为采购和生产依据。 2)在确保每个生产订单所有原物料配套齐全后下达,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生产指令,生产前由车间负责人下达批生产指令,包含批号、批生产量、执行标准、生产流程、生产配方等信息。 3)生产部根据周计划编制《车间每日作业计划》,车间主管/班长把计划分解到各小组或生产线直至各岗位,并对每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4)各车间均须严格按确定的日生产计划安排工作,一切有影响计划实施的因素或异常现象产生,车间主管需做有效的记录,每周统一汇总,报备生产部。 1)各相关责任人员根据生产需要,确认供给合格的水、蒸汽、压缩、空气、电力等资源,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188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适应运输市场“竟争、开放、发展”的需求,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快捷、安全、舒适、环保”的要求,提升车辆类型的档次水平,增强竞争力,促进动力结构合理调整,根据国家和省、市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技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诊断和计算机应用等先进技术,管好、用好、维修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内务与职责 第四条统计 1、凡本公司车籍的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所发生行车事故均列入各单位行车事故的统计范围。 2、有下列情况不列入事故统计范围: (1)蓄意驾车行凶杀人或为了自杀而撞车、驾车发生的事故。(2)车辆未开动而发生人员挤、摔伤亡的事故。 (3)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

(4)汽车过渡中因渡船责任发生的事故。 (5)进厂保修期间试车或在厂内移位发生的事故。 (6)无责任行车事故。 3、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对方车辆负主要责任的其车上伤亡人员数与经济损失,不列入我方统计,我方只统计事故次数与本车伤亡人数、经济损失。 4、本公司车辆发生两车碰撞事故,由负主要责任的车属单位列入统计。 5、本公司各单位(部门)临时借用驾驶员、外聘驾驶员不论借、聘用时间长短,如发生行车事故,车辆单位列入事故统计,驾驶员单位不列入统计。 第五条行车事故等级和标准 1、行车事故等级 行车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四个等级。重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轻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死亡人数按事故发生的当时至事故后七天内的实际死亡人数计算。 2、事故标准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或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至

安全生产知识及设备操作注意事项(1)教学教材

(一)安全生产知识 一、我国的安全方针与法规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要求认识安全与生产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要求安全工作要事前做好,要依靠安全科学技术进步,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搞好事故的科学预测与分析;从本质安全入手,强化预防措施,保证生产安全化。 2、企业员工的劳动保护义务是: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措施、用品、用具。 3、企业员工的劳动保护权利是: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撤离危险岗位;对漠视员工安全健康的领导者,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二、安全生产总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3、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准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的正前方进行磨削;不准超限使用设备;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开关。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汽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 5、公司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6、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7、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要定人操作,使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三、员工安全责职 1、要自学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现象。不准擅自拆除安全装置(包括信号装置和警告标志)正确使用各类设备和工夹用具。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经常进行安全技术学习,监护、检查、帮助新工人做到安全生产,带有徒工和实习生的员工应对他们的安全生产负责。 3、每日做好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工作,为交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不得无故不用或损坏或送给他人。 6、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如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责任指令任何人员停止生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遇有领导强令冒险蛮干,有权拒绝,并向安技部门报告。 四、安全文明生产“班后六不走” 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密切相关。除了随时随地按“五S”要求之外,每天班后每名操作工人,应做到: 1、设备设施工具未切断电源不走。不断电不仅清扫维护有危险,他人触及更危险。 2、工件材料未整理未堆放好不走。成品半成品毛坯件等均应分类整理好,堆放不超高不倾斜。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 2008-12-15发布, 2009-10-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控制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影响因素的一般要求、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建立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和编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的标准、规范等;也适用于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状况,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考核和监察。 农业、林业、矿山、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应结合生产特点制订。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2规范性引用标准 GB 2893安全色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险程度分级 GB 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749 生活应用水卫生标准 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50201 防洪标准

3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生产过程production process 一般指从劳动对象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 本标准中的生产过程包含安全作业和施工的过程。 3.2生产物料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3剩余物料waste materials 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 3.4生产装置production equipments 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3.5 危险因素hazardous factors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6 有害因素harmful factors 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7 有害物质harmful substances 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等能危害职工健康的所有物质的总称。 4基本要求 4.1凡对人员的安全健康可能造成危害,对财产可能造成损失的生产过程,都应制定相关的安全、卫生标准。 4.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中,应对下列诸因素明确规定具体要求: a.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 设计规范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代替GB 5083—1985)自 1999-12-1 起执行 前言 在生产活动中,某些生产设备因设计缺陷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以及尘、毒、噪声、辐射等危害是比较严重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部门有责任从设计、制造上采取相应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使新设计的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有关安全卫生的诸项要求。然而,中国各类生产设备的专项安全卫生设计标准尚很少,大多数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要求都包含在产品标准中。可是,这些要求难免不尽全面。为满足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护部门乃至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从治”本”上入手,尽快改进中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现状,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以使生产设备设计、制造部门有所遵循。 本标准是参照德国国家标准DIN31000/VDE1000—1993<技术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设计的一般原则>、俄罗斯国家标准Г OCT12.2.003—1992<生产设备·安全总则>制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上述标准相一致,在编写规则上按GB/T1.1—1993<标准化工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执行。 在对GB5083—1985进行修订时,原标准框架未做大变动,但删

除了不属于技术内容而只属于政令方面的条款,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证明难以实现的内容。对原标准中某些技术内容现已形成专项国 家标准的条款,改为引用标准形式给出。同时,增加了一些新的技 术内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5083—19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锡瑛、汤大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空中、水上交通工具,水上设施,电气设备以及核 能设备之外的各类生产设备。 本标准是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础标准。制订各类 生产设备安全设计的专用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使其具体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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