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混肥BB肥国家新标准释义

掺混肥BB肥国家新标准释义
掺混肥BB肥国家新标准释义

GB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国家新标准

为了严格规范BB肥行业,引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08年4月9日批准发布了掺混肥料(BB肥)GB21633-2008国家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实施后,企业生产的掺混肥料(BB肥)就不能再执行原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15063-2001国家标准了。让我们就几个主要指标对比一下新旧两个标准的差异。

一、新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标准适用于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适用于用干混法掺入颗粒氮肥(如大颗粒尿素)、颗粒磷肥(如磷铵)和颗粒钾肥中的一种或多种颗粒的复混肥料。新标准不适用于在复混肥料中仅干混有机颗粒、生物制剂颗粒、中微量元素颗粒中的一种或多种颗粒的产品,适当提高了BB肥行业的准入门槛,为促进市场的规范化打好了基础。

二、新标准的养分含量只设有一个指标

原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的养分指标太低,按氮、磷、钾三者养分总量为25%、30%、40%划分低、中、高三个浓度指标,不适用BB肥。这次批准发布的新标准只有一个养分含量指标:总养分不低于35.0%。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水分含量和粒度(2.00mm—4.00mm)的指标分别为:不低于60%、不高于2.0%和不低于70%。提高总养分含量指标,体现出BB肥是一种高浓度复混肥料的品质,同时控制了水分含量、提高了粒度指标。

三、新标准允许加入中量、微量元素

2001年在修订发布GB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时,同时发布了GB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国家标准。为了杜绝一些企业将中量、微量元素计入总养分,利用标识误导消费者的现象,标准中规定:“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不在包装容器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但是因为中微量元素也是农作物所必需的养分,所以在标准中设置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除外”的规定。近年来,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的不断加大,在重视调整氮、磷、钾配比的同时,也越来越重视有针对性地增施中量、微量元素。新标准GB21633—2008允许加入中量微量元素。

四、新标准的采样方法比较科学合理

掺混肥料(BB肥)在贮存、运输过程中,不同密度的物料颗粒容易出现离析分层现象,会造成包装袋内养分分布不均匀。原复混肥料国家标准规定的采样方法,容易出现养分检测结果与实际偏差较大的情况。新标准针对掺混肥料的产品特点规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采样方法。

五、新标准的标识比较明确具体

新标准要求,产品名称只能使用“掺混肥料”或“掺混肥料(BB肥)”。氯离子含量大于3%的,必须明确标注中文“含氯”,不可以用“氯”、“含Cl”或“Cl”代替。并且标明“含氯”不得同时标称硫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等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该产品不含氯的字样。加入硝铵原料的掺混肥料应在包装袋的正面标注硝铵质量分数,并在标识中明确标注安全注意事项。

六、新标准还增添了吨袋包装规格。

BB肥在国外大多是现混现用、短途散装运输,但目前在中国基本上没有散装肥料。新标准第一次将1000千克的吨袋包装列入净含量的规格,这也是一种超前意识的体现,主要是考虑到中国种植业在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出现了集约化的现象,将会逐步对散装的或吨袋包装的肥料有一定的需求。

长期以来BB肥产品套用《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15063—2001国家标准,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BB肥行业的发展。经过有关部门和企业多年的努力,实施掺混肥料(BB肥)GB21633—2008国家标准为规范BB肥市场、引领行业健康发展,以及保护正规企业和农民利益创造了条件。

LED灯具生产执行标准

LED灯具生产执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规定LED灯具制作的过程控制要求,确保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出符合客户要求的 产品产品。 2.范围 本规定实用用车间所有LED灯具生产过程。 3.职责 1.技术部负责本规定的制作和修订。 2.生产部负责本标准的执行,并对生产过程中发现不足问题及时反馈给工程部。 3.品质部负责对生产部对本标准执行过程的监督。 4.仓储部门负责生产备料及进销存的统计。 5.资材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与追踪。 4.具体执行标准 4.1.来料检验 4.1.1.外壳 4.1.1.1.外观:颜色与订单要求一致,外观无掉漆,刮花,划痕,变形,破损等外观不良。 4.1.1.2.机械:尺寸结构,灯壳型号,特殊要求处理与采购订单要求一致,灯壳机械孔位, 部件便于生产操作。 4.1.1.3.包装:包装良好,如果指定包装的一定要确保符合我司采购标准。 4.1.1.4配件:配件齐全,无不良现象。 备注:所有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一律不许流入生产线。 4.2.电源模块 4.2.1外购成品电源:电源参数(输入电压,输出电压,电流,电源品牌,防水等级,输

入输出线材等)符合订单产品要求。 4.2.2外购半成品电源模块:检验特定元器件品牌参数(电解电容:黑金刚,450V/100UF; 线圈:全铜线圈加屏蔽;压敏电阻:容量20D;散热片:厚度3MM;线材:输入: 3*0.75平方*1M,输出:2*0.5平方*30mm),电性能符合我司规定参数范围。 4.3.铝基板 4. 3.1:外观:表面油墨平整,无凸起,气泡,漏油等不良现象,喷锡均匀,无氧化现象。 4.3.2:机械参数:铝基板尺寸,孔位与我司图纸一致。 4.3.3:厚度:基板厚度与我司相应规格灯具要求厚度一致(具体参见我司基板明细资料)。 4.3.4:导热系数:导热系数与我司相应规格灯具要求一致(具体参见我司基板明细资料)。 4.4.光源 4.1:光源规格型号:确认厂家,色温,光通量,VF值,IF值,焊盘极性。 4.2:生产日期:所有来料光源或者库存光源超过一个月储存时间,外发加工和生产贴片 时一定要120°烘烤至少12H。 4.5.包装 4.5.1:材质:纸箱材质与我司采购订单要求一致。 4.5.2:规格 4.5.2.1:订制规格:油墨,彩印图案内容,尺寸大小与我司要求一致,色彩均匀。 4.5.2.2:常规包装:大小尺寸符合产品包装,外观中性。 4.6.辅料 4.6.1:线材:线材规格参数(线径,长度,加工参数)与我司采购要求一致。 4.6.2:散热膏:品牌,导热系数。 4.6.3:透镜:角度,材质,尺寸大小与我司要求一致。 4.6.4:螺丝:材质,长度,规格我司要求一致。 5.生产制作工艺要求

掺混肥料(BB肥)国家标准要点

掺混肥料(BB肥)国家标准要点 时间:2010-12-02 来源:作者:点击:115 2008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掺混肥料(BB肥)的国家标准GB 21633-2008(以下简称“新标准”),该标准将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部分条文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实施后,企业生产的掺混肥料(BB肥)内在质量和产品标识都要执行新标准,而不能再执行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GB 15063-2001。笔者在此向读者介绍新标准的几个要点。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标准适用于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适用于用干混法掺入颗粒氮肥(如大颗粒尿素)、颗粒磷肥(如磷铵)和颗粒钾肥中的一种或多种颗粒的复混肥料。新标准不适用于在复混肥料中仅干混有有机颗粒、生物制剂颗粒、中微量元素颗粒中的一种或多种颗粒的产品。 二、养分指标不区分高中低浓度 与复混肥料国家标准按总养分含量分高、中、低浓度不同,新标准只有一个指标:总养分不低于35.0%。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水分含量和粒度(2.00mm~4.00mm)的指标分别为:不低于60%、不高于2.0%和不低于70%。 三、中微量元素方面有新突破 2001年在修订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时,国家同时发布了GB 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与GB 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为了杜绝当时部分企业将中量、微量元素计入总养分等利用标识误导消费者的现象,标准明确规定: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不得在包装容器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但是考虑中微量元素也是农作物不可缺少的养分,在标准中预留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除外”的接口。近年来,全国测土配方施肥的推广力度不断加大,调整氮磷钾配比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增施中量、微量元素变得越来越重要。2006年,农业部发布农业行业标准NY/T 1112-2006《配方肥料》,第一次对铁、锰、铜、锌、硼和钼微量元素“开禁”。该标准规定:铁、锰、铜、锌、硼含量不低于0.2%和钼含量不低于0.01%可以在包装标识中标明,但不得计入总养分。而此次发布的新标准规定,单一中量元素不低于2.0%、单一微量元素不低于0.02%可以在包装标识中标明,但不得计入总养分。中量、微量元素的检测方法目前按GB/T 19203-2003、GB/T 14540-2003标准执行。 四、采样方案更科学合理

酒生产的执行标准大全

今天来聊一聊大家感兴趣的那些关于酒生产的执行标准 最近搬家,需要把新家酒柜填满,苦于自己不知哪些酒值得买,好奇害死猫,于是脑残的花了一段时间,仔细研究一番。现在把研究的结果跟大家分享一下。 执行标准等级 一、国家标准(有强制和建议区别,强制GB,建议GN/T) 二、地方标准 三、行业标准 四、团体标准 五、企业标准 一、国家标准 直接上宝典

一定惊呆了是不是有那么多的国家标准。不过后面还有更多。 重点来了 1.不是所有国标都是粮食酒,10343-2008、20821-2007、20822-2007、这几个特别注意了,是酒精或者说是部分酒精勾兑的哦!其它国标大家可以放心选购,好不好喝上不上头都是次要,起码是粮食酒。 2.国标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酒制备来源。表格里前五个。第二类:酒的香型。表格里从浓香到酱香型白酒这10个。第三类:地理标志的执行标准。表格剩余的。 3.大街上广为流通的(浓香)(清香)26760(酱香),像就有一千多一瓶的五粮液,也有十几块钱一瓶的,说自己是酱香酒的都是26760。还有也是非常常见的。这三个标准已经被各大酒厂用烂了,每家酒虽然制作执行标准一样,但是具体到每个酒的口感还真不一样。如果大家平时买酒记不得这么多执行标准,那就记住这三个就好,然后尽量买贵就行,只要是正规渠道,越贵的酒越好。 4.地理标志产品就是白酒中的重点了,像飞天和五星是执行地理标志产品的18356,而王子、赖茅这些执行的是香型分类标准中的26760。所以想喝到一个地方品牌正宗酒,按照茅台的模式,那就去找地理标志产品执行标准的酒。不过有些厂家虽然有专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但是根本不执行这些标准,只是作为品牌的宣传噱头,仍然使用香型分类的那些标准。 二、地方标准 不是只有国标才是粮食酒,才有好酒。地方标准也是有好多美酒。 上宝典 DB34/T 2042-2014地理标志产品五城米酒 DB34/T 2049-2014地理标志产品金种子酒 DB34/T 2050-2014地理标志产品高炉家酒(高炉酒) DB34/T 2185-2014地理标志产品明绿御酒 DB34/T 2200-2018地理标志产品临水酒

(完整版)食品检验标准

蔬菜类验收标准 一、抽样方法: 1.1、以同种类,同等级,同批次为一个验收单位,每3吨抽取2袋,每增加3吨多抽3袋,不足3吨也抽取2袋,散装料按菜类取样方法进行。 1.2、体积小的水果、蔬菜;将多量样品混合均匀后,用“四分法”混合分样,直到所需数量(不得少于500g); 1.3、体积大一些的水果、蔬菜;多个单独样品取样,以消除样品之间的差异,取样方法是有一个样品的对面,各切下一角(纵切),以减少内部之差异; 1.4、体积蓬松型蔬菜;有多个样品取样(一筐、一捆),分别抽取一定数量,所取总量应在3000g以上; 二、检验标准: 2.1、青刀豆检验标准: 品质要求:品质鲜嫩,色泽鲜绿,无明显鼓豆,无虫口病斑及冻伤,无腐败及杂质,漂烫后无豆腥味,长度要求在10-12cm之间。 2.2、胡萝卜检验标准: 品种:红色; 规格:品质鲜嫩无泥沙,无虫口病斑,表皮完整,不得多处破损,无腐烂及冻伤,具体尺寸随工艺要求而定。 2.3、元葱检验标准: 新鲜无碰伤,无腐败及冻伤,无发芽,具体尺寸随工艺要求而定。 2.4、山芋检验标准: 直径在4.5-6cm以上,切面洁白有粘液,无腐烂,形态要直,无弯曲,不带沟槽。 2.5、大头菜检验标准: 叶片新鲜,无病虫斑,根部无腐烂,叶片白色、黄色、绿色皆可,车间使用以绿色为主。2.6、牛蒡(丝)检验标准: 品质新鲜,切面洁白,无黑变,无空心,表面不破损,无病虫斑,牛蒡丝解冻后无发黑较碎现象。 2.7、香菇的检验标准: 鲜度良好,无破损、无腐烂现象,色泽程黑色,水份要适宜,直径达到5.8-6.8cm,香菇不能有积压现象,不能有畸形菇,无异物。 2.8、莲藕的检验标准: 鲜度良好,无破损、无腐烂现象,无黑泥现象,色泽程白色,水分要适宜,直径达到5.5-6.5cm,柠檬酸加入要适量,必须保证莲藕中无酸味。 2.9、姜的检验标准: 鲜嫩、无腐烂、无千裂皱皮、无破损现象,程浅黄色,泥沙少许。 2.10、大葱检验标准: 鲜嫩、无腐烂、无千裂皱皮、无枯叶现象,有大葱固有气味。 2.11、大蒜检验标准: 蒜瓣新鲜完整不破皮,无腐烂发芽等现象。 2.12、紫苏叶检验标准: 鲜度良好,无破损现象,无腐烂、无枯(黄)叶。 2.13、茼蒿检验标准: 鲜度良好,无腐烂,无枯叶,茎部不可太长且不可无叶。 2.14、青豌豆检验标准:

企业主导产品生产执行标准代码

企业主导产品生产执行标准代码 11:直接执行国际组织标准 12:直接执行国外先进标准 13:产品主要出口到发达国家或地区 14:产品主要出口到一般国家或地区 以上产品均为出口 21:执行等同采用国际组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国家标准22:执行修改采用国际组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国家标准23:执行非等效采用国际组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国家标准 24:执行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水平的国家标准 25:执行一般的国家标准 31:执行等同采用国际组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行业标准32:执行修改采用国际组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行业标准33:执行非等效采用国际组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行业标准 34:执行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水平的行业标准 35:执行一般的行业标准

41:执行等同采用国际组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地方标准42:执行修改采用国际组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地方标准43:执行非等效采用国际组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地方标准 44:执行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水平的地方标准 45:执行一般的地方标准 51:执行等同采用国际组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标准52:执行修改采用国际组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标准53:执行非等效采用国际组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标准 54:执行纳入国际上先进企业产品的明示或实测主要性能指标的企业标准 55:执行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水平的企业标准 56:执行一般的企业标准 60:无标准 指标解释 企业主导产品生产执行标准:企业销售收入或总产值所占比重最高的产品为主导产品,填写企业主导产品对应的生

产执行标准。 1.企业主导产品生产执行标准分为5大类标准级别,分别为: 国际组织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国际组织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关键词索引以外的国际组织、国际上权威的区域组织、先进国家、国际上权威的专业团体制定的标准或技术法规、国际上先进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或其产品的明示或实测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发布,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协调项目分工,组织制定(含修订),统一审批、编号、发布。法律对国家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标(GB)和推荐性国标(GB/T)。强制性国标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

各执行标准

微生物肥料的定义及种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土壤微生物学奠基人,陈华癸教授对微生物肥料的定义为:“含有活微生物的特定制品,应用于农业生产中,能够获得特定的肥料效应,但在这种效应的生产中,活微生物起关键作用。” 根据营养物质的组成可分为生物有机肥和复合微生物肥料。生物有机肥。执行标准:NY 884—2012有效活菌数(cfu) ≥0.2亿/g ,有机质≥40.0 % 水分≤30%,ph5.5-8.5 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NY/T 798—2004有效活菌数(cfu) ≥0.2亿/g ,NPK≥6%,有机质≥15%,ph5.0-8.0 1、复合肥料其正式的商品名称为复混肥料,执行国家标标准GB15063-2009。通常是含作物需要的三大元素氮、磷、钾,以及部分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但不包含有机质和矿物质肥料。含量,水溶性p,水分 高浓度中浓度低浓度 40.030.025.0 605040 2.0 2.5 5.0 2.无机肥料与有机肥料混合制造的肥料正式的名称为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执行国家标准为GB18877-2002。

3、配方肥料也称之为BB型肥料,其正式的名称为掺混肥料,这类肥料执行GB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国家标准。与复混肥料国家标准按总养分含量分高、中、低浓度不同,新标准只有一个指标:总养分不低于35.0%。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水分含量指标分别为:不低于60%、不高于2.0% 新标准规定,单一中量元素不低于2.0%、单一微量元素不低于0.02%可以在包装标识中标明,但不得计入总养分。 4.有机肥料是指能直接供给作物生长发育所必需的营养元素并富含有机物质的肥料,其来源于植物或动物残体,是提供植物养分并兼有改善土壤理化和生物学性质的有机物料。 执行标准:NY525-2012于2012年6月1日起实施。NPK ≥5%,有机质≥45%,水分≤30%,ph5.5-8.5

食品检测中心(国标)方法

食品检测中心(国标)方法

GB食品营养成分的检测项目序号常规检测项目国标方法试剂 一、食品中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的测定 1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2-2003)及 限量标准(1)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 法 (2)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 法 (3)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4)二硫腙比色法 (5)单扫描极谱法 (1)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硝酸(优级纯)、过硫酸铵、过氧化氢(30%)、 高氯酸(优级纯)、硝酸(1+1)、硝酸(0.5mol/L)、 硝酸(1mol/L)、磷酸二氢铵溶液(20g/L)、混 合酸:硝酸+高氯酸(9+1)、铅标准储备液 (2)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 混合酸:硝酸+高氯酸(9+1)、盐酸(1+1)、草 酸溶液(10g/L)、铁氰化钾溶液(100g/L)、氢氧

化钠溶液(2g/L)、硼氢化钠溶液(10g/L)、铅标准储备液 (3)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混合酸:硝酸+高氯酸(9+1)、硫酸铵溶液(300g/L)、柠檬酸铵溶液(250g/L)、溴百里酚蓝水溶液(1g/L)、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DDTC)溶液(50g/L)、氨水(1+1)、4-甲基-2戊酮(MIBK)、铅标准溶液、盐酸(1+11)、磷酸溶液(1+10)

(4)二硫腙比色法 氨水(1+1)、盐酸(1+1)、酚红指示液(1g/L)、盐酸羟胺溶液(200g/L)、柠檬酸铵溶液(200g/L)、氰化钾溶液(100g/L)、三氯甲烷、淀粉指示液、硝酸(1+99)、二硫腙.三氯甲烷溶液(0.5g/L)、硝酸-硫酸混合液(4+1)、铅标准溶液

2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5009.123-2014) 及限量标准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硝酸、高氯酸、磷酸二氢铵溶液、硝酸溶液(5+95)、 硝酸(1+1)、磷酸二氢铵溶液(20g/L)、重铬酸 钾:浓度>99.5% 二、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3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 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IT5009.19-2008) 及限量标准(1)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2)填充柱气相色谱法 (1)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丙酮:分析纯,重蒸 石油醚:分析纯,重蒸、乙酸乙酯:分析纯,重蒸、 环己烷:分析纯,重蒸、正己烷:分析纯,重蒸、 氯化钠:分析纯、无水硫酸钠:分析纯、聚苯乙烯 凝胶、农药标准品(α-HCH、HCB、β-HCH、γ-HCH、

化妆品执行标准一览表

化妆品执行标准一览表 作者: 匡莹来源: 《中国轻工业标准汇编》一书日期: 2008-8-6,15:59 化妆品执行标准一览表 标准代号标准名称适用范围 QB/T 1645 洗面奶(膏) 以清洁面部皮肤为主要目的,同时兼有保护皮肤作用的洗面奶(膏),含表面活性剂型和脂肪酸盐型二类。 QB/T 1857 雪花膏用于供人体皮肤滋润的雪花膏、水包油及油包水护肤膏霜,如面霜、按摩膏、水洗面膜等。 QB/T 2660 化妆水用于补充皮肤所需水分、保护皮肤的水剂型护肤品,如爽肤水、柔肤水等。 QB/T 1975 护发素用于漂洗头发,使头发有光泽且易于梳理的漂洗型护发素。 QB/T 2286 润肤乳液用于滋润人体皮肤的具有流动性的水包油乳化型化妆品,如润肤乳、浴后乳等。 QB/T 1974 洗发液以表面活性剂为主体复配而成的,具有清洁人的头皮和头发,并保持其美观作用的液体洗发用品。 QB 1994 沐浴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以表面活性剂和调理剂调制而成的用于清洁和滋润皮肤的洗涤产品(香皂除外)。 QB/T 2874 护肤啫喱适用于以护理人体皮肤为主要目的的凝胶状产品. Q/TDVH 02 卸妆油用于脸部卸妆类纯油基产品 Q/TDVH 03 去角质霜用于清洁面部及全身皮肤、同时兼有保护皮肤作用的去角质类产品,如乳化型去角质膏、凝胶型去角质素。 Q/TDVH 04 修饰乳液具有流动性的油包水乳化型化妆品,具有滋润皮肤及改善肤色的作用,如油包水乳液、油包水粉底液。 QB/T 2873-2007 发用啫喱(水) 英文名称:Hair care gel (lotion) QB/T 4077-2010 焗油膏(发膜)英文名称:Hair mask QB/T 1858.1-2006花露水Florida water QB1643—1998发用摩丝 QB1644—1998定型发胶 QB/T1645—2004洗面奶(膏) QB/T1857—2004润肤膏霜 QB/T1858—2004香水、古龙水 QB/T1859—2004香粉、爽身粉、痱子粉 QB/T1862—1993发油 QB/T1974—2004洗发液(膏) QB/T1975—2004护发素 QB/T1976—2004化妆粉块 QB/T1977—2004唇膏 QB/T1978—2004染发剂

什么是产品执行标准

什么是产品执行标准 超市,提到这个词语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因为它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超市里面的每一样商品它都会有相应的产品“执行标准”,那么你们知道什么是产品执行标准吗? 产品“执行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工业品必须执行或者推荐执行的标准。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等。有的产品必须执行某种标准,有的产品可选择执行某种标准。无论是强制的还是选择的,只要一个企业声明其产品所执行的标准,那么产品就必须接受标准的约束。所以,商品上的“执行标准”可以是企业自行选择的,行政机关只能审查企业的产品是否执行合法的标准,并不证明企业的产品一定执行了该标准,但在产品检验时,应选择企业声明的执行标准。 序号行业标准名称行业标准代号主管部门 1 农业NY 农业部 2 水产SC 农业部 3 水利SL 水利部 4 林业LY 国家林业局 5 轻工QB 国家轻工业局 6 纺织FZ 国家纺织工业局

7 医药YY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8 民政MZ 民政部 9 教育JY 教育部 10 烟草YC 国家烟草专卖局 11 黑色金属YB 国家冶金工业局 12 有色冶金YS 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 13 石油天然气ST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14 化工HG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15 石油化工SH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16 建材JC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17 地质矿产DZ 国土资源部 18 土地管理TD 国土资源部 19 测绘CH 国家测绘局 20 机械JB 国家机械工业局 21 汽车QC 国家机械工业局

22 民用航空MH 中国民航管理总局 23 兵工民品WJ 国防科工委 24 船舶CB 国防科工委 25 航空HB 国防科工委 26 航天QJ 国防科工委 27 核工业EJ 国防科工委 28 铁路运输TB 铁道部 29 交通JT 交通部 30 劳动和劳动安全LD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1 电子SJ 信息产业部 32 通信YD 信息产业部 33 广播电影电视GY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34 电力DL 国家经贸委 35 金融JR 中国人民银行 36 海洋HY 国家海洋局

新肥料包装标准

新肥料包装标准 去年以来,国家开始规范肥料生产企业生产的肥料销售包装的肥料标识,出台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Fertilizer marking-presentation and declaration)国家标准(GB 18382-2001)。标准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2002年7月1日起, 市场上停止销售肥料标识不符合该标准的肥料。现将标识的主要内容 刊登如下: 一、肥料名称及商标 1、应标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经规定的肥料名称。对商品名称或者特殊用途的肥料名称,可在产品名称下以小1号字体予以标注。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 3、产品名称不允许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高效XX”、“XX肥王”、“全元素XX肥料”等。 4、企业可以标注经注册登记的商标。 二、肥料规格、等级和净含量 1、肥料产品标准中已规定规格、等级、类别的,应标明相应的规格、等级、类别。若仅标明养分含量,则视为产品质量全项技术指标符合养分含量所对应的产品等级要求。 2、肥料产品单件包装上应标明净含量。净含量标注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三、养分含量:应以单一数值标明养分的含量。 单一肥料 1、应标明单一养分的百分含量。 2、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标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以元素单质计,下同),应按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两种类型分别标明各单养分含量及各自相应的总含量,不得将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含量与主要养分相加。微量元素含量低于%或(和)中量元素含量低于 2%的不得标明。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1、应标明N、P2O5、 K2O总养分的百分含量,总养分标明值应不低于配合式中单养分标明值之和,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

检测方法标准的编写-食品安全标准

标准编制实用知识-检测方法 农业部蔬菜质检中心主任刘肃 2011年11月26日 检测方法标准应按照GB/T 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 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规定进行编写。 检测方法的结构和顺序是前言、引言、标准名称、警告、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原理、反应式、试剂与材料、仪器、采样、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质量保证和控制、特殊情况、试验报告、附录和参考文献。一般来讲,前言、标准名称、范围、试剂与材料、仪器、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为必要要素外,其他要素为可选要素。 一、封面 1.封面要给出以下信息:标准的名称、英文译名、标志、编号、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等。如果是食品安全标准,则应加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目前情况看,只要是食品检测方法标准,都会成为强制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如果标准代替了某个或几个标准,封面上应给出被代替标准的编号。 3.如果标准采用了国际文件,还应按照GB/T 20000.2的规定给出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4.检测方法英文译名的表述方式为:“Determination of ……”。 二、前言和标准名称 检测方法标准前言的要求同产品标准。示例: 本标准代替GB/T 5009.204-2005 《食品中丙烯酰胺含量的测定方法气相色谱一质谱(GC-MS)法》。 本标准与GB/T 5009.204-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第一法稳定性同位素稀释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将外标法改为稳定性同位素稀释法。 在检测方法标准中,标准名称、前言、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的要求与产品部分相同,但要注意的是,检测方法的标准名称一般采用两段式,如“植物源食品中多菌灵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各要素之间空一个汉字的间隙,英文译名各要素的第一个要素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小写,各要素之间连接线为一字线。示例: 植物产品中氟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Determination of fluorine in plant products —Ion chromatography method 使用的检测仪器名称应统一,如: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 三益竹峰茶 Sanyi zhufeng tea 2005年6月1日发布 2005年7月1日实施湖南省三益茶业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2) 1范围 (3) 2规范行应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3) 4要求 (3) 分级 (3) 基本要求 (3) 实物标准样 (3) 感官指标 (3) 理化指标 (4) 卫生指标 (4) 净含量偏差 (4) 5实验方法 (4) 取样 (4) 感官指标检验 (4) 理化指标检验 (5) 卫生指标检验 (5) 包装标签检验 (5) 净含量检验 (5) 6检验规则 (5) 检验批次 (5) 检验分类 (5) 判定规则 (5) 复检 (5)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5) 标志、标签 (5) 包装 (5) 运输 (5) 贮存 (5)

前言 湖南省三益茶业有限公司出品的三益竹峰茶产于雪峰山余脉、资水河畔的杨林坳山区,茶场为国际认证的有机种植场,也是湖南省最大的有机种植茶场,其产品品质卓越,生产规模大。制定三益竹峰茶企业执行标准,用于生产和贸易,有利于确保三益竹峰茶的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保证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企业及地方茶叶生产的发展。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三益茶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高、李建辉、周军

三益竹峰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益竹峰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三益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益竹峰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302 茶取样 GB/T 8304 茶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总灰分测定 GB/T 8310 茶粗纤维测定 GB/T 8313 茶茶多酚测定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NY 5196 有机茶 SB/T 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三益竹峰茶Sanyi zhufeng tea 选用适制的茶树品种的幼嫩芽叶,经独特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是具有“紧细多毫、色泽墨绿、嫩香高锐、滋味醇厚回甘、叶底肥嫩鲜活等”主要品质特征的扁形及卷曲形绿茶 4要求 分级 三益竹峰茶按产品质量分为珍品、银毫、毛尖、普绿。 基本要求 纯茶叶产品,不添加任何其它物质 品质正常、无异味、无劣变 产品洁净,不得含有茶类和非茶类的夹杂物。 实物标准样 各等级三益竹峰茶设实物标准样。实物标准样为该产品质量最低界限,每1年更换一次。 感官指标 各等级三益竹峰茶的感官品质必须符合本级实物标准样的品质特征。

2015年肥料标准汇总

2015年肥料标准汇总 一、肥料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2002 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2002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GB/T 6003.1-2012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6274-1997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术语 GB/T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0-2003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8569-200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3565-1992 肥料采样报告格式 GB 18382-2001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T 14436-1993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二、产品标准 GB 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GB 21633-2008 掺混肥料(BB肥) GB 18877-200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23348-2009 缓释肥料 HG/T 4215-2011 控释肥料 HG/T 4137-2010 脲醛缓释肥料 HG/T 4135-2010 稳定性肥料 HG/T 4217-2011 无机包裹型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GB 29401-2012 硫包衣尿素 NY 525-2012 有机肥料 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 GB 2440-2001 尿素 GB 535-1995 硫酸铵 GB 535-1995 硫酸铵国家标准修改单 GB 10500-2009 工业硫化钠 GB 536-1988 液体无水氨 GB 6549-2011 氯化钾 GB 10205-2009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GB 3559-2001 农业用碳酸氢铵 GB 2945-1989 硝酸铵 GB/T 2946-2008 氯化铵 GB/T 10510-2007 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 GB 20406-2006 农业用硫酸钾 GB 20406-2006《农业用硫酸钾》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20412-2006 钙镁磷肥

质量手册掺混肥料模板

XXX肥业公司TSQFY/Q02 工艺文件 受控状态 版本号 A 发放号 使用部门 发布日期6月20日 XXX肥业公司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1、工艺流程 (1) 2、掺混肥料产品的作业指导书………………………………2-3 3、设备操作规程( 含关键控制点的操作规程) ……………4-7 4、检验设备操作规程…………………………………………8-10 5、检验规程……………………………………………………11-16

掺混肥料工艺流程 ▲表示关键控制点 总养分45%掺混肥料作业指导书

1原料领取: 领料工按生产任务单领取原料, 进行筛分。 2筛分: 操作工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筛分, 筛分后进入配料程序. 3配料: 将筛分后的原料进行养分计算、计量。重量为500㎏,养分含量其中氮素为16.6%,磷素为15.4%,钾素为15%。氮素大颗粒尿素(46.4%),称重100㎏,含氮46.4㎏;磷酸一铵颗粒状( N.11P20445) ,称重175㎏,含磷77㎏,含氮16.25㎏;、颗粒钾肥( K2O60) ,称重125㎏,含钾75㎏颗粒氯化铵(N17.5)称重100㎏,含氮17.5㎏。每次配料1000㎏, 5分钟时间配料完成。 4提升搅拌:将配好的原料提升到混合仓内,混合时间5分钟后,提升到定量包装仓内。 5定量包装:包装袋按50㎏计量,放入质量保证书,封口包装。 6入库检验:将成品入库放到待检区,检验合格后放入合格区。 从自动配料计量到产品包装机械化生产线操作规程 物料由输送机传送到上料工作台再有操作工把物料分类倒入

各种物料指定的储料仓内, 三种物料依次流入称重斗, 被计量的物料到达额定数量, 控制物料下流的气泵打开, 三种物料的混合物由皮带机输送到搅拌机的进料斗内, 再由搅拌机把混合物料搅拌均匀, 物料从搅拌机出料口进入提升机进料口, 再由她把混合物料输送到包装机储料口内进行称重包装。 操作规程: 开机→上料→筛分→配料→提升→搅拌→提升→定量包装 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架盘天平 使用的精度为0.1 克。 使用时:

执行标准

什么是执行标准?执行标准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 其实执行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大家都遵纪守法,有序经营,社会才会正常发展,市场上的假冒商品才会灭绝。 执行标准的意义不仅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大家都遵纪守法,有序经营,社会才会正常发展,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才会灭绝。也只有监督与服务充分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期目的。也才能真正树立起技术监督的形象。 产品“执行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工业品必须执行或者推荐执行的标准。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等。有的产品必须执行某种标准,有的产品可选择执行某种标准。无论是强制的还是选择的,只要一个企业声明其产品所执行的标准,那么产品就必须接受标准的约束。所以,商品上的“执行标准”可以是企业自行选择的,行政机关只能审查企业的产品是否执行合法的标准,并不证明企业的产品一定执行了该标准,但在产品检验时,应选择企业声明的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可以拿来直接使用,企业标准必须到当地技术监督局或是当地卫生厅备案才可以使用,产品的生产、检验、仲裁的依据就是标准,拿着产品和标准到质量检验机构申请质量检验,质检机构依据你提供的标准,对你的产品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来证明你的产品合格与否。根据国家关于《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产品应在在包装物上标注你所执行的标准号。这是国家强制性规定,必须执行。包装上标注产品标准号,是向消费者明示企业的产品是执行该标准,并依据该标准检验和判定。并不是拿产品去化验合格后才能把“执行标准”的“执行标准号”印在产品包装上。只要产品入库包装上就应该有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不合格与执行标准号是否印在包装物上无关。没有去化验就把“执行标准号”印在产品包装没有什么后果,因为这是两种概念,产品检验有出厂检验和形式检验,出厂检验是企业自律行为,形式检验是质量监督部门的抽样检验监督行为,产品出厂前一定要进行出厂检验,不经检验,就将产品出厂,投诉的风险是很高的,若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是依法要予以赔偿的和承担法律责任的。

GB1838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18382-2001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18382-2001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国家标准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 7409:1984。与ISO 7409:1984相比,本标准增加了相关的术语定义,同时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加了相应的标识内容和要求。自2002年1月1日起,肥料生产企业生产的肥料销售包装上的肥料标识应符合该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肥料标识不符合该标准的肥料。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一个世界性的国家标准团体(ISO成员团体)的联合机构。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通常通过ISO各技术委员会进行。每个成员团体均有机会加入,与ISO有联系的各政府的或非政府的国际组织也可参加。经技术委员会采纳的国际标准草案,在由ISO理事会批准为国际标准之前,要先发给各成员团体通过。ISO 7409国际标准是由ISO/TC 134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并于1981年发给各成员单位。此标准已由下列国家的成员单位通过:奥地利、意大利、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肯尼亚、南非、埃及、朝鲜、斯里兰卡、西德、墨西哥、英国、匈牙利、荷兰、美国、伊拉克、挪威、苏联、以色列、波兰、葡萄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肥料标识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及标识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肥料。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4436-1993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标识marking 用于识别肥料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3.2标签label 供识别肥料和了解其主要性能而附以必要资料的纸片、塑料片或者包装袋等容器的印刷部分。 3.3包装肥料packed fertilizer 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客户的肥料。 3.4容器container 直接与肥料相接触并可按其单位量运输或贮存的密闭贮器(例如袋、瓶、槽、桶)。注:个别国家肥料超大尺寸包装的产品称为散装。 3.5肥料fertilizer 以提供植物养分为其主要功效的物料。 3.6缓效肥料slow-release fertilizer 养分所呈的化合物或物理状态,能在一段时间内缓慢释放供植物持续吸收利用的肥料。 3.7包膜肥料coated fertilizer 为改善肥料功效和(或)性能,在其颗粒表面涂以其他物质薄层制成的肥料。 3.8复混肥料compound fertilizer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3.9复合肥料complex fertilizer 氮、磷、钾三种养分,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 3.10有机-无机复混肥料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 含有一定量有机质的复混肥料。 3.11单一肥料straight fertilizer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仅具有一种养分标明量的氮肥、磷肥或钾肥的通称。 3.12大量元素(主要养分)primary nutrient;macronutri-ent 对元素氮、磷、钾的通称。 3.13中量元素(次要养分)secondary element;nutrient 对元素钙、镁、硫等的通称。 3.14微量元素(微量养分)trace element;micronutrient 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相对来说是少量的元素,例如硼、锰、铁、锌、铜、钼或钴等。 3.15肥料品位fertilizer grade 以百分数表示的肥料养分含量。 3.16配合式formula 按N-P205-K20(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示其在复混肥料中所占百分比含量的一种方式。注:“0”表示肥料中不含该元素。 3.17标明量declarable content 在肥料或土壤调理剂标签或质量证明书上标明的元素(或氧化物)含量。 3.18总养分total primary nutrient 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百分数计。4原理规定标识的主要内容及定出肥料包装容器上的标识尺寸、位置、文字、图形等大小,以使用户鉴别肥料并确定其特性。这些规定因所用的容器不同

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

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 目的 为保证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工作科学合理、标准统一,特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污染物质等定性快速检测方法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评价。 评价指标 灵敏度 特异性 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 与参比方法一致性分析 评价方法 最低检出水平(检出限)设置对于禁用物质或者无残留限量的物质应小于或者等于参比方法的检出限水平,对于存在国家标准限值规定的物质应小于或等于限值规定。所有参数需要在不同种类或者类型的食品中测定的实际结果进行统计。 灵敏度 灵敏度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检出阳性结果的阳性样品数占总阳性样品数的百分比,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评价中可描述为该百分比下方法的检出限。 特异性 特异性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检出阴性结果的阴性样品数占总阴性样品数的百分比,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评价中可描述为方法检出限下不存在干扰的百分比。 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 假阴性率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阳性样品中检出阴性结果的最大概率(以百分比计),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计算结果为方法最大假阴性率的结果。 假阳性率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阴性样品中检出阳性结果的最大概率(以百分比计),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计算结果为方法最大假阳性率的结果。 与参比方法一致性分析 快速检测方法应与方法中规定的参比方法进行一致性比较。与参比方法一致性分析统计方法常见卡方检验,具体可见附表中显著性差异(c2)所示,一般: c2=(?a-b?-1)2/(a+b) a:样品被待确认方法证实为阳性而参比方法检验为阴性的数目; b:样品被待确认方法证实为阴性而参比方法检验为阳性的数目。 c2<3.84表示待确认方法与参比方法的阳性确证比率在95%的置信区间内没有显著性差异。但是如果待确认方法比参比方法存在更高的回收率,则以上两种方法的阳性确证比率存在显著性差异是可以接受的。 c2>3.84表示两种方法的阳性确认比率在95%的置信区间内有显著性差异。 如果能够证实待确认方法灵敏度优于参比方法,则两种阳性比例的显著性差异可以接受。在考察与参比方法的一致性分析中,也需要考察在检出限或者报告限度水平附近的检测结果与浓度之间的趋势一致性。

食品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的编写和检验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的编写和检验。 2 引用标准 GB 1.4 标准化工作导则化学分析方法标准编写规定 GB 3102.8 物理化学和分子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3 检验方法的一般要求 3.1称取:系指用天平进行的称量操作,其精度要求用数值的有效数位表示,如“称取20.0g……”系指称量的精密度为±0.1g;“称取20.00g……”系指称量的精密度为±0.01g。 3.2 准确称取:系指用精密天平进行的称量操作,其精度为士0.0001g。 3.3 恒量:系指在规定的条件下,连续两次干燥或灼烧后称定的质量差异不超过规定的范围。 3.4 量取:系指用量筒或量杯取液体物质的操作,其精度要求用数值的有效数位表示。 3.5 吸取:系指用移液管、刻度吸量管取液体物质的操作。其精度要求用数值的有效数位表示。 3.6 空白试验 空白试验系指除不加样品外,采用完全相同的分析步骤、试剂和用量(滴定法中标准滴定液的用量除外),进行平行操作所得的结果。用于扣除样品中试剂本底和计算检验方法的检出限。 4 检验方法的选择 4.1 标准方法如有两个以上检验方法时,可根据所具备的条件选择使用,以第一法为仲裁方法。 4.2 标准方法中根据适用范围设几个并列方法时,要依据适用范围选择适宜的方法。 5 试剂的要求及其溶液浓度的基本表示方法 5.1 检验方法中所使用的水,未注明其他要求时,系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未指明溶液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5.2 检验方法中未指明具体浓度的硫酸、硝酸、盐酸、氨水时,均指市售试剂规格的浓度(见附录C)。 5.3 液体的滴:系指蒸馏水自标准滴管流下的一滴的量,在20℃时20滴相当于1.0mL。 5.4 配制溶液的要求 5.4.1 配制溶液时所使用的试剂和溶剂的纯度应符合分析项目的要求。 5.4.2 一般试剂用硬质玻璃瓶存放,碱液和金属溶液用聚乙烯瓶存放,需避光试剂贮于棕色瓶中。 5.5 溶液浓度表示方法 5.5.1 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表示(见附录B)。 5.5.2 几种固体试剂的混合质量份数或液体试剂的混合体积份数可表示为(1+1)、(4+2+1)等。 5.5.3 如果溶液的浓度是以质量比或体积比为基础给出,则可用下列方式分别表示为百分数:%(m/m)或%(V/V)。 5.5.4 溶液浓度以质量、容量单位表示,可表示为克每升或以其适当分倍数表示(g/L或mg/mL等)。 5.5.5 如果溶液由另一种特定溶液稀释配制,应按照下列惯例表示: “稀释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以某种方式稀释,最终混合物的总体积为V2; “稀释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加到体积为V2的溶液中(1+1),(2+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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