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纳税人权利
哪些人将成为美国的税务居民

哪些⼈将成为美国的税务居民美国的税制是怎么样?美国税制(taxsysteminUSA)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
美国的联邦、州、地⽅三级政府根据权责划分,对税收实⾏彻底的分税制。
联邦与州分别⽴法,地⽅税收由州决定。
联邦税以个⼈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哪些⼈将成为美国的税务居民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美国的税制是怎么样?美国税制(taxsysteminUSA)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
美国的联邦、州、地⽅三级政府根据权责划分,对税收实⾏彻底的分税制。
联邦与州分别⽴法,地⽅税收由州决定。
联邦税以个⼈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为主,此外还有遗产税与赠与税、消费税等。
关于新美国移民的税务申报问题,通常主要是指联邦个⼈所得税的申报。
⼆、哪些⼈将成为美国的税务居民?美国的税务居民的全球收⼊都需要向美国申报和纳税,包括以下三种:(1)美国公民(2)美国绿卡持有⼈。
根据美国税法,新移民⾃登陆之⽇起,即作为绿卡持有者,⾃动成为美国税务居民(3)于本报税年度在美国居留达183天;或于本年度在美国居留达31天且在本年及上两年在美国停留的天数被乘以⼀个指数后累加超过183天(公式:本年度停留天数+上年停留天数*1/3+前年停留天数*1/6)的任何外来居留⼈员,包括持有学⽣签证和短期⼯作签证的⼈员三、美国税务申报涉及哪些范围?美国实⾏全球税务申报,因此需要申请全球范围内的收⼊,具体如下:(1)美国境内:主要包括在美的⼯资奖⾦收⼊、⾃营收⼊、银⾏利息收⼊、股息分红、股票买卖收益、房屋租⾦收⼊、EB-5移民项⽬收益等;(2)美国境外:主要包括⼯资奖⾦收⼊、⾃营收⼊、银⾏利息收⼊、股息分红、股票买卖收益、房屋出租收⼊、特许专利权费等;(3)美国以外的海外特定⾦融资产:现⾦存款、基⾦、股票、PE、信托、持有公司的股份、⼈寿保险的现⾦价值等随时可变现的资产。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全球征税政策针对的是全球范围内的个⼈收⼊,以及海外特定⾦融资产,⽽不包括个⼈总资产。
美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和实践

美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和实践税法是一国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确保国家的财政稳定和公平。
美国税法作为世界上最复杂的税法体系之一,依法纳税是每个居民和企业的法定义务。
本文将介绍美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和实践,帮助读者理解和应对美国的税法体系。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1.1 纳税义务美国税法规定,居民和非居民在美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都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居民包括在美国境内有永久居住权或满足居住要求的个人和企业。
非居民指在美国境内没有居住权或者没有满足居住要求的个人和企业。
1.2 税收公平美国税法倡导税收公平原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首先,采用渐进税率制度,高收入者需要缴纳更高的税率,以保证贫富差距不断拉大。
其次,税法对各行各业都没有特殊待遇,不允许存在某些特定行业或个人免税的情况,确保公平竞争和利益均衡。
1.3 税收效率税收效率是税法设计的重要目标,旨在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激励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美国税法采用了多种税收方式,包括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等。
这些税种的组合使得税收分配更加合理,促使经济各个方面的发展。
二、税法的实践2.1 所得税美国的主要税种为所得税,涵盖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水平和家庭情况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税率等级,高收入者需要缴纳更高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则根据企业的利润和业务类型进行计算,不同企业享受不同的税收抵免政策。
2.2 财产税财产税是指对个人和企业拥有的财产进行征税的税种。
美国的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和遗产税。
房产税是指对个人和企业拥有的房产进行征税,税率根据房产的价值和所在地的不同而异。
遗产税是指对遗产进行征税,继承人需要根据遗产的金额支付相应的税款。
2.3 消费税美国的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适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
消费税的税率因州而异,通常在结账时加在商品或服务的价钱上。
消费税的好处是可以分散税收负担,使得纳税人更加自主地选择消费行为。
2.4 税收合规美国税法对纳税人有一系列的合规要求,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美国税收制度

税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颁布日期:2014-06-10实施日期:附件:第一节美税收制度[1]美国现行税法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税法体系之一。
美国税收管辖权分属联邦政府、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及各县市。
所有美国公民、在美国从事经营和投资业务的外国个人和企业都受美国税法的约束。
一个公司税赋情况根据该公司经营活动及其所在地而定。
美商务部“选择美国”办公室建议在美投资外国企业就税收问题聘请专业税务公司,一些美国律师事务所建议,作为概括了解美国税务体系,可参考美国毕马威公司编写的《投资美国中国公司指南》[2]、美国德勤公司编写的《国际税务及商业指南》[3]。
一、美现行税收制度[4]美国现行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辅以其他税种构成的。
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销售税、财产税、遗产与赠与税等。
美国税收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征收:(一)联邦政府主要征收联邦所得税、财产税及赠与税。
联邦政府的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约占1/3,社会保险税约占1/3、公司所得税约占1/6,其他税收包括遗产税、关税等。
(二)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征收州所得税、特许规费、消费税、使用税及财产税等。
二、分税制管理体系美国的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根据权责划分,对税收实行彻底的分税制。
联邦与州分别立法,地方税收由州决定。
三级税收分开,各自进行征管。
税收管辖不同,对于应税所得的定义和所得的分配也不同。
美国的所得税制兼有“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
就美国来源所得(US Source of Income)而言,所得税原则上采用“属地主义”,非居民之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应该就源自美国境内所得向美国政府缴税。
就美国公民或居民而言,所得税原则上采用“属人主义”,即,针对美国公民在全世界的收入所得加以课税。
三、税收管理机构财政部负责美国联邦税收法规管理事务;参议院和众议院拥有税收立法权;由财政部提出的税收法律议案经国会通过,总统批准后生效。
美国税种简介

美国税种简介在我国目前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 通过对美国现行税种的了解,对我国的税改会有所裨益。
标签:美国税种概况税收制度是一个课税主体下的各种税收组织体系,是国家按法律程序规定的征税依据和规范。
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状况、政治制度的不同,税收制度的内容不尽相同,但均可相互借鉴。
一、个人所得税美国个人所得税分为联邦个人所得税、州个人所得税和地方个人所得税,其中,以联邦个人所得税为主,是美国的第一大税种。
1.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美国公民、居民和非居民。
美国公民是指出生在美国的人和加入美国国籍的人。
美国居民指非美国公民,但按美国移民法拥有法律认可的永久居住权(如获得绿卡)的人,不符合美国公民和居民身份的为非居民。
2.课税对象、税率: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美国公民和居民来源于全球的所得,美国非居民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包括:工资薪金、经营利润、财产利得、股息红利、租金利息、特许权收入。
3.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步骤:各纳税人的全部所得先减去不予计列所得(为总所得),然后减去税法规定的应在“调整所得前扣减的项目”(为调整所得),再减去分项扣减款项或标准扣减款项,再减去免税项目(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为应纳税额),最后减去税收抵免税款和已付税款等,即为最终的应纳税款。
二、工薪税工薪税亦称“社会保险税”,是联邦政府为社会保障制度筹措资金而课征的一种税,它的征收对象是纳税人的工薪收入和经营收入。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于罗斯福“新政”时期的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案”,最初只包括“老年与遗属保险”,简称OASI,以薪工税筹措老年人的退休金。
此外,该法案还制定了联邦和州系统的失业保险制度。
后来,由于保险救济金水平,以及应纳税的工薪收入额不断增加,1956年增加了“伤残人保险”,二者合称为OASDI。
1966年又增加了“医疗保险”,它是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的“住院保险”和“医药保险”,与OASDI 合称为OASDHI。
美国的税务管理与税收制度

美国的税务管理与税收制度税收制度美国联邦与州共开征80多个税种,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
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约占35%,社会保障税约占30%,公司所得税占7%左右,其他税占7%左右,非税收入占20%左右。
公司所得税。
(1)美国采取登记注册标准,将公司所得税纳税人区分为美国公司与外国公司。
即:凡根据各州法律成立并向州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设在国内国外、其股权归谁,都是美国公司;凡根据外国法律成立并向外国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其设在何处、股权归谁,都是外国公司。
(2)课税对象:美国公司来源于国内外的收入与外国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收入。
(3)应税所得额为收入减去可扣除费用后的余额。
联邦公司所得税的可扣除费用要紧包含:经营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律师费用等)、税收(已纳州、地方与外国政府的税收)、营业缺失(呆帐缺失、自然灾害等)、折旧与损耗(固定资产折旧、油井损耗等)与其他扣除。
州公司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则在此基础上有所调整。
(4)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至30%,超额累进征收。
外国公司在美国取得的与工商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收入,由付款单位按30%的比例税率预扣税款,不再办理申报结算。
州公司所得税税率从5%到10%,各州不一。
(5)同意公司自行选定纳税年度,并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两个半月内申报纳税,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的纳税年度一经确定,不能随便变动。
社会保障税,也称薪工税。
该税现已成为美国第二大税种。
(1)社会保障税由联邦保险税、铁路公司退职税、联邦失业税与个体业主税四税构成。
现已有98%以上的工资收入者(含个体职业者)缴纳此税。
(2)社会保障税使用15.3%的单一税率,由雇主与雇员各付一半,雇员应负担的部分由雇主在支付工资时扣交,并代其报税。
(3)只对纳税人年度工薪收入超过72000美元的部分征税。
财产税。
财产税是一种对物税,课税基础是财产的价值。
美国财产税特别是房地产税是各州政府收入的支柱,财产税通常占州税收收入的80%以上。
美国的税收体制及机构职能一览

美国的税收体制及机构职能一览美国的税收体制及机构职能一览美国的财税体制是与政治体制相适应的。
美国是由联邦政府,50个州政府、哥伦比亚特区和8万个市、县、镇、学区或其他特区等地方政府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因此,美国的财政税收也实行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相对独立的财税体制.三级政府各有其财政收人和财政开支,权力和贵任各有侧重.相互交叉.互为补充.美国实行的是一种充分独立的分税制棋式.在联邦宪法的规范下.联邦和州各自拥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管理权和征收权.联邦政府主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和国内货物税、关税、消费税、遗产及赠予税等,其中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占全部税收的64,社会保险税占29,其他种类的税收比重则很小.州政府课征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税、遗产及赠予税、销售税等,以销售税为主,这项税收占全部税收的43%;地方政府主要以财产税和收取各种公共设施使用费为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财产税占全部收入的74 %.在财政收人来源侧重点明确的基础上.也存在,一些交叉的现象,例如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还交叉征收少量的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国内货物税、销售税等.联邦、州、地方三级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系同一税基.由三组政府分别按法定税率分别征收。
叫做同源共享.从税收总额上来分析.大体上联邦税占67洲占20,地方占13%. 在财政支出方面.三级政府的职责比较明确,联邦政府主要承担加强国防、发展对外关系、发展全国性福利事业和其他全国性事业的开支,州政府主要承担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福利、公路和运输设施等方面的开支;地方政府主要承担初级教育和一部分公共设施,如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开支.美国对税收征管的重视程度很高上至政治家,下至老百姓都很明确税收是欢府的生命线.是钠税人对社会文明必须付出的代价,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税收已成为政府的化身。
美国的税务机构的设置分为联邦、州、县(市)三个独立的系统,相互之间除了在业务协作、信息沟通等方面有部分联系外.在税收立法、税务行政、人员和经费管理等方面都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美国税务法纳税义务与规划
美国税务法纳税义务与规划税务是每个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对于个人和企业而言,遵守税法规定并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意义重大。
本文将探讨美国税务法中的纳税义务以及如何进行税务规划。
一、美国税收体系概述美国税收体系包括联邦税和州税两个层面。
联邦税主要由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构成,而州税则根据各州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1. 个人所得税美国个人所得税根据收入等级分为几个档次,每个档次都有相应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是按照年度报税,需要申报个人收入来源,并根据相应税表计算纳税金额。
2. 企业所得税美国企业所得税是针对公司利润征收的一种税种。
纳税义务包括填报年度税表,披露企业的收入和支出,并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金额。
3. 消费税美国的消费税分为联邦消费税和州消费税。
联邦消费税是对特定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款,而州消费税则根据各州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二、美国纳税义务美国的税务法规定了个人和企业的纳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填报申报美国纳税人每年都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填写、申报个人或企业的收入状况。
对于个人所得税,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表;对于企业所得税,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表。
同时,要及时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
2. 纳税记录美国纳税人需要保留相关的纳税记录,如个人和企业的收入证明、支出凭证、税务申报表等,以备税务部门的审查。
3. 纳税时限纳税人需要遵守美国税务部门规定的纳税时限,进行及时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否则,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三、美国税务规划针对美国的税务法,个人和企业可以进行相应的税务规划,以合法地降低纳税金额。
1. 个人税务规划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税务规划:- 合理利用税收减免措施:美国税法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减免措施,如个人退休账户、教育费用减免等。
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收入和支出,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减免。
- 投资收入分散化:个人可以将资金分散到不同类型的投资中,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等,以实现投资收入的最优化,并根据税法的规定选择最适合的纳税方式。
美国纳税人的权利及其法律保障
美国纳税人的权利及其法律保障税收问题,是当下中国民众的切肤之痛。
高税率使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不堪重负,导致“民营企业的利润比纸还薄”。
高税负并没有让民众享受到相应的社会福利:普罗大众读不起书,看不起病,养不起老依然是普遍现象。
去年最后两个月,各级政府需要突击花出去的财政预算资金为三万五千亿,几乎相当于2008年全年的财政收入。
政府乱花纳税人的钱,这是不争的事实,广泛受到诟病。
这说明,我国的税收制度起码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税负重,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已经不堪重负,政府拿得太多;二是政府拿去的钱,除了搞建设投入外,政府自身消耗太多,用于老百姓福利的太少。
老百姓没有分享到经济成长的成果。
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在哪儿?我曾经在微博中评论说,中国历朝历代的治乱循环,其实就是在横征暴敛和轻徭薄赋中循环。
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建立起符合现代宪政民主制度的财政税收体系。
应该承认,中国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了经济的迅速发展,国民在产权,法治,民主等等观念上也有大的进步。
但是,我国的财政税收体系,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大框架以内,没有很多实质性的变革。
更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知识结构的原因,许多自由知识分子并不了解财税制度在宪政民主政治结构中的意义。
他们更多地关心民主、自由、人权等等话题,很少从税制的视角关注推进宪政民主的路径。
而财税领域的技术官僚,又大多还停留在陈腐“税收三性”观念阶段,他们的话语体系远远落后于时代。
实际上,税收是公民和国家权力在财产分割关系上的一个契约。
因为税收是公民财产被国家政治权力无偿剥夺,在一个民主和法制的社会,这种剥夺的前提,是政府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所以,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我们有必要了解美国纳税人的权利,以及这种权利如何形成,可以作为我们的借鉴。
我们知道,美国在1988年专门为纳税立法,称为《纳税人权利法案》。
这项法案规定纳税人的主要权利有:知情权。
美国纳税人享有的权利
美国纳税人享有的权利您作为纳税人享有的权利本刊物解说您作为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以及审查、上诉、收款和退税的程序。
1. 被告知的权利纳税人有权知道他们需要怎麽做才能符合税法规定。
他们有权获得清楚的法律条文以及国税局所有税表、说明、刊物、通知书和信函等程序的解说。
他们有权被告知国税局对他们的报税帐户所作的决定,并有权在决定的结果上获得清楚的说明。
2. 获得优质服务的权利和国税局往来时,纳税人有权获得及时、礼貌与专业的协助,获得容易理解的说明,收到国税局清楚易懂的信函,也有权向直接主管反映不良的服务。
3. 不支付超过正确税额的权利纳税人有权只缴付依法应缴的税额,包括利息和罚款,并要国税局将所有支付的税款准确入帐。
4. 质疑国税局的立场和申诉的权利纳税人有权对国税局正式或计划採取的行动提出异议并提供额外证明文件,有权期望国税局会迅即公正地考虑他们及时提出的异议和证明文件,并有权在国税局不同意他们的立场时得到回覆。
5. 在独立论坛对国税局的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纳税人有权对国税局大多数的决定(包括许多罚则)提出公平公正的行政上诉,并有权收到关于上诉办公室所作的决定的书面回覆。
纳税人通常有权将他们的案件送交法院审理。
6. 终结的权利纳税人有权知道他们最多有多少时间对国税局的立场提出异议,也有权知道国税局最多有多少时间审查某个年度的税务或追讨欠税。
纳税人有权知道国税局何时完成查税。
7. 隐私的权利纳税人有权期望任何国税局的询问、审查或执法行动均符合法律规定,不会逾越界限,而且会尊重所有正当程序的权利,包括搜查和扣押的保护,并在适当的情况下提供徵收追索正当程序的听证会。
8. 保密的权利。
美国税务法纳税义务与税收优惠
美国税务法纳税义务与税收优惠税收是国家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它对于国家财政的稳定运作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美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之一,其税务法体系成熟完善,同时也给予纳税人丰富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深入探讨美国税务法下的纳税义务以及常见的税收优惠,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税务方面的要求和机遇。
第一部分:纳税义务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美国税收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
根据美国税法,凡是在美国境内居住、工作或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人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根据税法进行调整,税率根据不同的收入水平划分为多个等级,较高收入者需要缴纳更高比例的税款。
二、财产税财产税是针对个人和企业的固定资产(如房地产、车辆等)征收的税种。
根据美国税法规定,每年一月一日的资产价值作为财产税的计税基础。
不同州的税率和免征额度都不尽相同,纳税人需要根据所在州的具体规定来缴纳财产税。
三、销售税销售税是指在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过程中,根据销售金额征收的一种消费税。
各个州税率和征收对象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零售商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销售税登记号码,并按照规定周期向相关机构缴纳销售税。
第二部分:税收优惠一、个人所得税抵免美国税法允许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使用抵免机制来减免部分应缴税额。
常见的抵免项目包括子女抵免、养老抵免、教育抵免等。
通过合理利用这些抵免项目,个人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享受一定的减免。
二、退休计划优惠美国税法鼓励个人为退休生活储蓄,因此设置了一系列退休计划。
例如,个人可以通过参加401(k)计划将一部分工资作为退休储蓄,这部分收入可以在计税前减免。
此外,还有传统IRA和罗斯IRA等不同类型的个人退休计划,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计划。
三、房屋抵税购房者在美国可以通过抵税机制获得税收优惠。
购房者可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利息和房产税等与住房相关的支出列入抵税项目,从而减少应缴税额。
这为很多人提供了购房的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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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1 师 费获得 权 。纳 税人 在 与 国税 局 的 纳 . 律
税 案件 中胜诉 ,可获 律师 费 。 2因 第 三 人 错 误 填 写 纳 税 人 “ 料 的 申 . 资 报 ”对 纳 税 人 造 成 负 面 影 响 时 .纳 税 人 可 以 在法 定 时效 内 对 第 三 人 提 起 民事 诉 讼 以 求 赔
5财 产免 扣 押权 。当扣 押 征缴 财 产 的市 场 .
件 已寄 送 ( 此 之 前 必 须 以美 国 邮 政 署 的 邮 在 戳证 明 ) ,纳税 人 享有 的 申请 保 护 权被 拥 有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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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美 国 十分 重 视 纳 税 人 权 利 保 护 .既 有 专 门的 纳税 人 权 利法 案 ,又在 《 内收 入 法典 》 国 及 各 专 项 税 收 法 案 中 予 以较 为 详 细 的 规 定 . 这 些 法律 都强 调 了对纳 税人 权利 的 保护 。
3最低 生 活标 准保 障权 。此 权 主要 通 过 提 .
高最 小额 征税 的基 准 豁免 额来 予 以保 证 。
4纳税 人 主要住 所 的税 收免 征权 。 .
3由于 国税 局 职员 的原 因导致 纳税 人 延 期 . 纳税 的 ,延期 税款 的利 息可 以减 少 。 4私人 投递 公 司 的邮戳 可 证 明纳 税 申报 文 .
人 的损 害 是 由 国 税 局 职 员 的 过 错 所 造 成 时 ,
2知情 权 。在纳 税人 与 国税 局 首次 会 面 之 .
前 .国税 局 应 当 向纳 税 人 提 供 关 于 审计 、征
缴 及纳税 人 在此 过程 中权 利 的解 释 。 3征收 咨询 权 。纳 税人 有权 咨 询 律 师 、注 . 册会 计师 或 注册代 理机 构及 其他 人 。
管 的纳 税人 服 务机 构为 纳税人 服 务 。
18 年的 《 98 纳税 人权 利法 案》 包 含 在 18 9 8年 《 业 和 杂项 收 入 法 》 中 专 的 《 税 人权 利 法 案 》 纳 ,该 法 案赋 予 纳 税 人 法
美 国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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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的具 体 权 利 .从 此 使 权 利 理 念 渗 入 到 税 收 法制之 中 。该法 案 中的纳税 人权 利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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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 税 人 权 利 是 纳 税 人 在 税 收 法 律 关 系 中 应 对 国ຫໍສະໝຸດ 局 的 检 查 或 征 税 。
所 享 有 的权 利 。对 纳 税 人 权 利 的保 护 .直 接
影 响 到 一 国经 济 的发 展 持 续 和 社 会 和谐 在
纳税 人 可 获得 最 高 1 0万 美元 ( 诉讼 费 ) 的 含
赔偿 。
纳税 人 在强 制执 行过 程 中的程 序性 权利 : 1 前 获得 通知 权 。 国税局 实 施扣 押 时须 . 提
4税 务委 托代 理权 。除有 行政 传 唤 在前 之 .
外 .纳 税 人 可 委 托 正 当授 权 的 受 托 人 代 表 其
偿。
2以非专 业 词 提供 信 息权 。国税 局 在实 施 . 强 制 执行 行 为 的通 知 书上 须 使 用 非专 业 词 语 :
扣 押 、留 置 的 规 定 ;扣 押 拍 卖 的 程 序 ;针 对 扣 押 拍 卖行 为 进 行 行 政 申诉 的 程 序 :返 还 财 产程序 ,解 除 留置 的规 定 等 。
官 申请保 护 。 7 国税 局 应禁 止将 职 员 执行结 果 与 其业 绩 . 挂 钩 .也 不 允 许 为 提 高 执 行 数 量 扣 押 纳 税 人
财产。 8延 期纳 税 权 。纳税 人 有 为便 利纳 税 义 务 . 实 现 而延期 纳税 的权 利 。 9获取 服务 权 。 国税局 须设 立 以副局 长 分 .
1征 收会 面 的录音 权 。纳 税人 依 法 享有 以 . 其 自身 的 开 支 或 设 备 对 任 何 征 收 审 查 进 行 录
音。
1 . 得 补偿 权 。纳 税 人 只要 在 行 政 或 司 0获
法 申诉 中具有 “ 质性 优 势 ” 实 ,就 有 权 获得 合
理 的行 政 性 补 偿 。这 一 补 偿 含 聘 请 律 师 、注 册会 计 师 和注册 代理 机 构 的各 种 花费 。 1 . 讼 并 获 得 赔偿 权 。纳 税人 有 权 在 联 1 诉 邦 地 区法 院起 诉 联 邦 政 府 以求 赔 偿 。 当 纳 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