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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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两种法律关系的案例(2篇)

出现两种法律关系的案例(2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某与被告乙公司于2019年6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甲某担任乙公司销售部经理一职,合同期限为三年。

2020年3月,甲某在为公司出差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其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

甲某要求乙公司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元。

乙公司认为,甲某在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件,不属于工伤,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二、法律关系分析1. 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某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甲某作为乙公司的员工,有权享受乙公司提供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同时,乙公司有义务保障甲某的合法权益,包括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给予相应的赔偿。

2. 侵权责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乙公司作为甲某的雇主,在其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乙公司对甲某的人身安全负有保障义务。

甲某在出差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乙公司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甲某受伤,乙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三、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甲某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乙公司作为甲某的雇主,在甲某出差途中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甲某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乙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甲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元。

案例二:物权关系与合同关系一、案情简介原告丙某与被告丁公司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丁公司将位于某市的房产出售给丙某,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丙某支付了50万元房款,丁公司向丙某交付了房屋。

然而,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时,丙某发现该房屋已抵押给戊公司,丙某要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关系分析1. 物权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属于丙某。

然而,由于丁公司将房屋抵押给戊公司,丙某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房屋上存在抵押权。

因此,丙某与戊公司之间存在物权关系。

2. 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丙某与丁公司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法律事实分为两类案例(3篇)

法律事实分为两类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前提条件。

法律事实分为两类: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法律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它直接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件,它也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本文将分别对这两类案例进行阐述。

二、法律行为案例1. 签订合同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50万元货款,但乙公司未按时交付货物。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分析:在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

合同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货款,乙公司未按时交付货物,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法律关系发生变化。

2. 赠与合同案例:张某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其子女李某。

赠与合同签订后,张某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转移给了李某。

分析:在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签订的赠与合同属于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张某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使法律关系得以确立。

赠与合同生效后,张某对李某的房产享有所有权。

3. 离婚诉讼案例:王某与张某结婚多年,因感情破裂,双方决定离婚。

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

分析:在本案中,王某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

离婚诉讼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王某在诉讼中要求与张某离婚,旨在改变原有的婚姻关系,实现法律关系的变化。

三、法律事件案例1. 自然灾害案例:某地发生地震,导致房屋倒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地震发生后,政府组织救援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救援和重建。

分析:在本案中,地震属于法律事件。

地震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直接导致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地震发生后,政府组织救援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救援和重建,旨在恢复法律关系。

2. 出生与死亡案例:李某与妻子生育了一个儿子,孩子出生后,双方为孩子办理了出生证明。

正反两方面案例教育(2篇)

正反两方面案例教育(2篇)

第1篇一、引言案例教育作为一种教学方式,通过分析真实或虚构的案例,引导学生思考、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本文将结合正反两方面案例,探讨案例教育的优势与不足,以期为大家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正面案例1. 案例一:马云带领阿里巴巴成功上市马云带领阿里巴巴从一家小公司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之一,并在2014年成功上市。

这个案例展示了以下优点:(1)创新精神:马云在创业初期就提出了“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理念,这一创新精神为阿里巴巴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2)团队协作:阿里巴巴拥有一支优秀的团队,他们在面对困难时能够团结一心,共同克服。

(3)战略眼光:马云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始终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战略,使阿里巴巴始终保持竞争优势。

2. 案例二:华为在5G领域取得领先地位华为在5G领域取得了世界领先地位,成为全球通信设备的领军企业。

这个案例展示了以下优点:(1)技术创新:华为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使其在5G领域保持领先地位。

(2)人才培养:华为注重人才培养,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招聘,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3)国际化战略:华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将产品和服务推向全球,提升了企业竞争力。

三、反面案例1. 案例一:三聚氰胺事件三聚氰胺事件是中国食品安全史上的一次重大丑闻。

这个案例反映了以下问题:(1)企业道德缺失:企业为了追求利益,不顾消费者健康,生产出含有有害物质的产品。

(2)监管不力: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导致事件发生。

(3)社会责任缺失:企业没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对消费者造成了严重伤害。

2. 案例二:乐视危机乐视集团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过度扩张、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导致公司陷入危机。

这个案例反映了以下问题:(1)盲目扩张:乐视在发展过程中,过度追求市场份额,导致资金链紧张。

(2)管理不善:乐视的管理层缺乏经验,导致公司决策失误。

(3)风险意识不足:乐视对市场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及时调整发展战略。

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二卷

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二卷

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二卷案例一:环境污染责任纠纷被告公司在某城市开设化工厂,生产过程中排放了大量污染物,造成了周边居民的环境质量恶化,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和健康。

居民们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多次,但被告公司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改善污染情况。

最终,一些居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承担环境污染责任,并赔偿居民的损失。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染物,严重侵害了居民的生存环境权和健康权。

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公司应当承担环境污染责任,并赔偿居民的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居民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生活困难补偿费等共计100万元,并责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污染物排放,并进行环境治理,确保不再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案例二:城市规划违法纠纷某市政府制定了一项城市规划方案,拟将某个地块划为商业用地,引起了周边居民的反对。

居民们认为,该地块原本是居住区,改为商业用地会给居民的生活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并且城市规划方案的制定过程中缺乏透明度,没有征求居民的意见。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居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市政府的城市规划方案。

经审理,法院认为市政府在制定城市规划方案的过程中,没有充分征求居民的意见,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同时,改变原有土地用途会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应当进行充分的社会影响评估,并听取居民的意见。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市政府的城市规划方案,并责令市政府重新制定方案,充分征求居民的意见,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行政处罚合法性纠纷某个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

经营者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经审理,法院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在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时,没有充分调查清楚事实和证据,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同时,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不明确,对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伤害后果没有充分的认定和说明。

案例二

案例二

案例二(新的团队领导者)和初步分析在一家电脑维修服务公司,王工是一位优秀的电脑维修服务工程师,他的电脑维修技术在公司是最好的,同时他服务的客户满意度最高,公司经理对他的工作非常放心,放手让他自己工作。

公司经理根据他优秀的表现,提拔他到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一个电脑维修工程师团队,基本上也是放手让他自己工作。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发现该团队成员之间不是很融洽,并且客户对该团队维修服务满意度远不如王工原来的满意度,并且经常不能按时为客户提供服务。

王工也开始抱怨团队成员没有他的技术好,经常自己亲自做维修,同时也开始抱怨公司。

为什么会出问题,因为公司经理仍然采用原来的领导方式来领导角色发生改变的王工,没有负责起有效的开发王工的责任,王工也没有成为一个合适的团队领导者。

我们来分析案例A,王工作为电脑维修工程师,对于维修电脑和客户服务这件工作,他的发展阶段应D4,即有能力并有意愿,公司经理对他采取的领导方式是S4,即较低的工作行为和关系行为,授权和对王工的工作放手,王工的绩效也好,从而得到团队成员和公司经理的认可和赏识。

公司经理对他提升后,王工成为新的团队领导者,对于这项工作他的发展阶段发生变化,他当团队领导者应是没有经验的,但由于得到提升和奖赏,工作意愿是很强烈的,所以发展阶段应是D1,没有能力有意愿。

然而公司经理仍然采用S4的方法领导他,没有给他作为新的领导者所需要的帮助。

因而王工在管理团队时缺乏领导技能,事必躬亲,花在管理上的时间很少,客户满意度降低,他的团队成员也没有得到发展,团队绩效不好。

根据情境领导模式,正确的方法是:公司经理应认识到王工发展阶段的改变,相应的领导风格应调整到S1,给予作为团队领导者明确的解释和工作指导,加强双向沟通了解王工在新的岗位的发展情况,并给予他的任何进步的肯定;根据情境领导模式曲线,王工作为团队领导者的能力得到提升后,但还有些不安(作为领导者感觉任务太重),他的发展阶段由D2发展到D3,即有能力但不安,此时公司经理的领导风格要根据发展阶段继续调整到S3,给予王工鼓励,肯定工作表现,并参与工作,但由王工做决策;王工继续得到发展,不安情绪得到控制,其发展阶段发展到D4,有能力和有意愿并自信,根据情境领导模式,公司经理继续调整领导风格到S4,观察王工的表现是否稳定在D4,如果稳定,公司经理便可采用授权的方式,自己有更多时间处理更有效的事情;如此进行王工得到有效的开发,团队发展才有了更大的空间。

民法经典案例2:民法经典案例及分析

民法经典案例2:民法经典案例及分析

民法经典案例案例一2000年,甲因脑血栓不治死亡。

死前甲立有一遗嘱,赠将其存款5万元赠送给邻居张某。

另有遗产继承问题上,在英国的儿子丁来电报说明。

甲曾当着其一位好朋友的面说,其死后全部遗产由丁继承。

问(1)本案中有哪些人享有继承权?为什么?(2)如何认定甲所立遗嘱的效力?为什么?(3)甲的遗产当如何分配?为什么?【案例一】(1)本案中只有甲的邻居张某享有对5万元遗产接受遗赠的权利。

因为甲只有一子丁,但是甲的儿子丁不能享有该5万元遗产的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赠具有和遗嘱继承同样的效力,而且甲所立将财产由其子丁继承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该5万元遗产由张某接受遗赠。

(2)甲所立的将财产由其子丁继承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本案中,丁很难证明甲所立的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此外,本案中,见证人为一人,不符合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要求,因此,丁不能享有继承权。

(3)甲的5万元遗产应当全部由张某以遗赠的方式继承。

案例二某百货商店新到一批摩托车,每台售价5000元,而商店工作人员错把售价标成3000元。

消费者王强到商店购物,发现该摩托车性能优越,价格又便宜,马上买了一台回家。

后商店负责人发现标价错误,于是想尽力找到王强,要求退货或者补足价款?王强予以拒绝。

问(1)如何认定本案的性质?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案例二】(1)本案的性质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因为该百货商店和购买者王强对摩托车的价格存在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所定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2)百货商店有权向法院提出对该买卖合同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即要求王强补足价款或者变更、撤销该合同。

如果该合同予以变更,王强也有权要求百货商店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王强对该买卖合同的撤销不存在过错,而商店存在过错。

此外,如果百货商店主张变更权或者撤销权,则只能在该撤销合同成立后1年内行使。

法律讲堂的两三个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在日常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我们时刻都可能会遇到法律问题。

为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本篇法律讲堂将通过对两三个典型案例的解析,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

二、案例一: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一批原材料,乙公司支付相应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完成了原材料的生产和交付,但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本案涉及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公司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支付货款。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审理查明,乙公司因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支付货款。

法院考虑到乙公司的实际情况,判决乙公司分期支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启示】本案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保障自身权益。

同时,当合同纠纷发生时,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案例二:知识产权侵权案【案情简介】丙公司未经丁公司许可,在其产品上使用了丁公司注册的商标,并在市场上销售。

丁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知识产权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侵犯商标专用权。

”丙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审理查明,丙公司明知丁公司商标已注册,仍擅自使用,侵犯了丁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法院判决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丁公司经济损失。

【启示】本案提醒我们,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同时,公众也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犯他人权益。

护理案例2-急性附睾炎

护理案例二急性附睾炎的护理【案例介绍】1.一般资料患者xxx,男,50岁,以“右侧阴囊隐痛不适10余天”为主诉入院。

患者于入院10余天前无诱因出现右侧阴囊隐痛不适,偶牵扯至右侧腹股沟区疼痛,尚能忍受,皮温稍高,余无特殊,不伴全身畏寒、发热、汗出,不伴咳嗽、咯痰、心累、气促,无腹痛、腹泻、夜尿3-4次/夜,不伴脓血尿,不伴排尿困难,尿道口无分泌物,患者未引起重视,未给予治疗。

为明确诊断,遂到我院泌尿外科门诊就诊,门诊以“右侧急性附睾炎”收入住院。

自发病来神志清,精神可,饮食睡眠欠佳,大小便可,体重无明显变化。

2.病史既往史:患者于2016年05月31日在“泸州市疾控中心”经尘肺病职业病诊断为“煤工尘肺II期”,3月前患者因反复咳嗽、咯痰、心累、气促4余年,加重20天。

于我院呼吸内科住院治疗。

否认手术、外伤、输血史,否认食物、药物过敏史。

个人史:生于原籍,无长期外地居住史,无疫区接触史,吸烟10余年,约1包/天,已戒烟,偶有饮酒。

婚育史:已婚,育有2女,家人均体健。

家族史:父母体健,家族中无类似疾病发生,否认家族遗传史。

3.医护过程入院体格检查体温T:36.7℃P:78次/分R:20次/分BP:135/80mmHg。

发育正常,营养良好,表情自如,自主体位,神志清楚,查体合作,舌质淡红,苔薄白,脉弦。

腹部平软,全腹无压痛、无反跳痛及肌紧张。

外生殖器形态无异常,左侧阴囊睾丸在位,阴囊无红肿、青紫,右侧阴囊体积稍增大,睾丸大小质地正常,可触及大小约3.0*2.8*2.0cm的实性包块,质硬,触痛(+),皮温稍高阴囊超声:右侧精索静脉扩张。

入院后予以中医外科护理常规,予以桃红四物汤加减活血化瘀、金黄散外敷阴囊消肿止痛,协助完善相关术前检查,血象暂无特殊,尿培养提示尿路感(致病菌为大肠杆菌),拟于01月15日在全麻下行“右侧附睾切除术”,1月14日术晚夜间予以经穴治疗(神门及申脉穴),耳穴埋豆(心,神门,皮质下等穴)镇静安神。

道路事故案例教育培训(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

为了提高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举办此次道路事故案例教育培训。

通过分析典型道路事故案例,让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二、事故案例分析1. 案例一:超速行驶导致的事故事故经过:某日,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由于急于赶路,李某在路段限速12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将车速提升至150公里/小时。

在行驶至一个弯道时,李某因车速过快,车辆失控,与前方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货车驾驶员死亡。

教训: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控制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2. 案例二:酒驾导致的事故事故经过:某日凌晨,驾驶员王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

当行驶至一个路口时,王某因酒精作用,操作失误,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

教训:酒驾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员应自觉抵制酒驾,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3. 案例三:疲劳驾驶导致的事故事故经过:某日,驾驶员赵某连续驾驶8小时后,仍继续驾驶一辆货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

在行驶过程中,赵某因疲劳驾驶,操作不当,与前方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和轿车驾驶员受伤。

教训:疲劳驾驶会导致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员应合理安排行车时间,确保充足睡眠,避免疲劳驾驶。

4. 案例四:违章变道导致的事故事故经过:某日,驾驶员钱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在行驶至一个车道变更处,钱某未提前观察,强行变道,与一辆大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钱某和货车驾驶员受伤。

教训:在变更车道时,驾驶员应提前观察,确保安全后再进行操作。

强行变道、不打转向灯等违章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教育培训内容1. 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意识,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行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2篇)

第1篇案例一:行吊操作不当导致物体坠落事故经过:在一次工地建设中,一名操作员在未正确固定吊装物体的情况下,启动了行吊。

由于物体未牢固固定,行吊启动后物体脱落,坠落至地面,造成下方工作人员受伤。

警示内容:- 操作行吊前必须确保吊装物体牢固固定。

- 操作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行吊操作规程。

- 定期检查行吊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案例二:行吊超载作业引发事故事故经过:某工地行吊在超载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行吊承受不了过大的重量,导致吊臂折断,吊起的货物坠落,造成现场人员伤亡。

警示内容:- 行吊不得超载使用,必须按照规定承载重量操作。

- 定期对行吊进行负荷测试,确保其承载能力符合要求。

-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超载意识教育。

案例三:行吊操作室视线受阻导致事故事故经过:一名操作员在操作行吊时,由于操作室视线受阻,未能及时发现下方有人员移动,导致吊钩误伤下方作业人员。

警示内容:- 确保行吊操作室视线无遮挡,操作员能够清晰看到作业区域。

- 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下方作业人员注意行吊作业。

- 操作员应定期进行视力检查,确保视力符合操作要求。

总结:通过这些案例,教育片旨在强调以下几点:- 安全操作的重要性。

- 定期培训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 对行吊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的紧迫性。

- 对所有参与行吊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这样的教育片可以帮助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2篇---标题:行吊事故警示录:安全重于泰山开场白:旁白:“生命无价,安全第一。

行吊作业作为高空作业的一种,其安全操作尤为重要。

今天,我们通过一起真实的行吊事故案例,来提醒每一位行吊操作者,安全重于泰山。

”案例介绍:(画面展示事故现场)旁白:“在某建筑工地上,由于行吊操作不当,导致一起严重的伤亡事故。

让我们一起回顾这起事故的经过。

”事故经过:1. 行吊司机未经专业培训,操作经验不足。

2. 行吊吊装过程中,由于司机操作失误,导致吊物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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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

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转移登记。

丁随即将房屋出卖并转移登记给了戊。

请回答78-80题。

78.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还未正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B.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C.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79.本案中,关于甲、乙、丙、丁四方的关系,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乙已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C.丙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丁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80.关于戊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戊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B.戊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C.戊继受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戊非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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