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财预完整版修订稿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2020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概念)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运用绩效理念和方法,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资金范围包括全区范围内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政府性投资计划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资金。
适用单位范围包括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全区各级党政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
第四条(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坚持区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统筹推进,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自觉主动的将绩效理念、方法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预算支出绩效。
(二)绩效导向、目标控制原则。
坚持规范性和绩效性并重,事前要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要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要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效果和持续影响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和“花同样的钱,办更好的事”。
(三)结果应用、公开透明原则。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信息公开机制、预算挂钩机制和绩效问责机制等,将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结果、整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和各方监督。
(四)稳步推进、务求实效原则。
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与本区实际相结合,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着重抓好重大发展、民生类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不断拓展绩效管理的资金覆盖面,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精神,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水平,现将《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2020年3月27日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本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结合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项目支出所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活动。
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原则上应按照相关要求通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并对相关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三条(管理职责)预算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预算部门(单位)的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对本预算部门(单位)的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结果应用,落实整改意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范文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范文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绩效管理是一种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激励的管理方法。
预算绩效管理是在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引入预算控制的概念,通过制定和执行预算来评估和激励员工的工作表现。
预算绩效管理旨在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估,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绩效改进与预算控制相结合,提高组织的绩效水平。
二、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1. 提高组织绩效:通过制定明确的预算目标和标准,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和激励,促使员工达成既定的预算目标,提高组织的绩效水平。
2. 完善预算控制: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控制与绩效改进相结合,使预算控制不再仅限于经济指标的控制,更加注重对绩效目标的控制。
3. 促进团队协作:预算绩效管理将员工个人的绩效与团队的绩效相结合,促进团队协作,提高团队的整体绩效。
4. 激励员工成长: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和激励,为员工提供持续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促使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绩效水平。
三、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1. 目标一致性原则:员工的绩效目标和预算目标应该相互一致,员工的个人绩效应该对整体预算目标的实现起到积极作用。
2. 公平公正原则:绩效评估过程应该公平、公正、透明,评估标准和方法要公开,避免个人主观评价和人为干扰。
3. 可操作性原则:员工的绩效目标和标准应该具有可操作性,明确员工需要采取的具体行动和实施计划,以实现绩效目标。
4. 反馈和改进原则:绩效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鼓励员工对自己的绩效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帮助员工实现持续改善。
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步骤1. 制定预算目标和标准:根据组织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制定明确的预算目标和标准,将其与员工的工作任务相联系。
2. 分解与分配预算目标:将组织的预算目标分解为各个部门和员工的绩效目标,明确每个人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和绩效指标。
3. 绩效评估和考核:根据设定的绩效标准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采用多维度的评价方法,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量、质量、效益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精选3篇)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精选3篇)预算绩效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统计系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支出责任,树立效率意识,根据临海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是指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的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预算绩效管理是将预算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因由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临海市发改局机关、局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第四条局党组是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办公室负责预算绩效的具体实施。
市发改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发改局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
第三章预算编制管理第五条预算编制时,各科室应根据工作计划,申报项目中期绩效目标(一般为三年)和年度绩效目标,并进行事前绩效评估。
第六条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对象计划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编制绩效目标应符合本单位职责、科学可行,准确具体。
第四章预算绩效监控与管理第七条绩效监控内容主要包括:(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预计产出的完成进度及趋势,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
二是预计效果的时限进度及趋势,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预计结转结余情况。
(三)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绩效延伸监控。
必要时,对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支出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发展趋势、实施计划调整、预算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延伸监控。
资金管理具体内容包括: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监理和验收、信息公示、资产管理、资金支出以及会计核算等。
(四)其他情况。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需要实施绩监控的内容。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财绩〔2020〕10号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财绩〔2020〕10号各有关市级部门、各区财政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精神,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水平,现将《上海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2020年6月10日上海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本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结合《上海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沪财预〔2011〕119号)、《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沪财绩〔2020〕6号)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政府性基金使用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分配政府性基金的预算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分配部门)、财政部门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组织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XX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XX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提高财政支出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为目标,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全过程,运用一系列绩效管理方法实施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结果导向原则。
预算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结果为导向,强调预算安排与支出结果之间的有机联系,注重财政支出的有效性。
(二)目标管理原则。
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三)责任追究原则。
预算管理强调财政支出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四)公开透明原则。
预算绩效管理及财政支出结果信息要逐步向全单位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第五条本单位领导班子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预算资金配置绩效、执行效率和使用绩效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第六条财务室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职责是:(一)参与制定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办法,并对有关制度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组织、指导、协调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绩效预算草案,并进行审查和预期绩效评估;(三)具体编制绩效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批复部门绩效预算;(四)具体组织绩效预算的执行,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监督检查和控制;(五)根据预算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绩效问责建议。
第三章绩效评价第七条年度预算执行完毕,领导小组要依据绩效目标和指标,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原则,对财政支出效果和管理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价。
第八条按照评价类型的不同,绩效评价分为阶段评价和结束评价。
第九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对财政支出最终结果的绩效评价和对财政支出管理的绩效评价。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预算考核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用于评估组织在财务方面的绩效和效率。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确保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效性和透明度,促进财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预算考核的目的、原则、方法和程序。
二、目的1. 确保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和合理性;2. 评估组织在财务方面的绩效和效率;3. 促进财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三、原则1. 公平性原则:预算考核应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各部门和个人在考核中享有平等的机会;2. 透明度原则:预算考核的标准、流程和结果应对所有相关方透明可见;3. 绩效导向原则:预算考核应注重绩效评估,以激励和引导组织成员提高工作绩效;4. 灵便性原则:预算考核方法应具备一定的灵便性,以适应不同部门和个人的特点和需求。
四、方法1. 定性考核:根据各部门和个人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表现和贡献,进行定性评估。
评估内容可以包括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效率和成果等;2. 定量考核:根据各部门和个人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具体数据指标,进行定量评估。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预算执行率、成本控制率、收入增长率等;3. 综合考核:将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综合评估各部门和个人的绩效。
五、程序1. 设定考核指标:根据组织的战略目标和财务需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2. 采集数据:采集各部门和个人的相关数据,包括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数据;3. 评估绩效:根据考核指标,对各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进行评估;4. 反馈结果: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部门和个人,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讨论;5. 激励措施: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奖励绩效优秀的部门和个人,激励其他部门和个人改进绩效。
六、实施细则1. 考核周期:预算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2. 考核标准:根据组织的战略目标和财务需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3. 考核流程:明确预算考核的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4. 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作为组织决策和激励的重要依据,应合理运用。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二○一一年四月二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为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财政“三个转型”,促进理财方式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问:制定《办法》的重要意义和文件依据是什么?答:《办法》是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的又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它的公布施行,对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实现财政“三个转型”,即由保吃饭向谋发展转型,由保运转向惠民生转型,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主要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省财政厅《江苏省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47号)、《徐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市财政局《徐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徐财规[201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是如何界定的?答:《办法》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作了解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指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依据财政效率原理,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及其管理的项目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业绩目标、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并据此考量完成的实绩。
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哪些?答:《办法》规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
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问: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时的职责是什么?答:《办法》对财政部门、职能部门、实施单位的职责作了原则规定: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匹配的绩效评价指标库、标准值库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等, 实行动态化管理,并与预算滚动项目库相衔接,组织和指导本级职能部门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并负责审核及批复等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部门管理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及汇总上报等工作,按照财政部门下达、批复的审核意见,修正调整预算绩效目标,组织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等;实施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单位管理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修正调整等工作,实施完成所承担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等。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1]285号
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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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财预完整版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预[2011]43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
二、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别见附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1、附2)。
三、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年度终了,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相应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财政部(一式两份)。
书面说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自我考核情况及书面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财政部考核。财政部对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书面说明材料、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采取一定的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
(三)先进表彰。财政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本办法从2011年度起执行。 附1: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2:省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1: 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______年度)
单位: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自评分数 评定分数 一、基础工作管理 30
(一)领导重视 6 1.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每次2分;部门(单位)其他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或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每次1分。本项最多6分。
(二)职责明确 4 2.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设立预算绩效管理专门处室或在相关处室设立专门机构的,加s1分。
(三)制度建设 10 3.制定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宏观指导意见的,得3分。 4.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落实方案、相关办法、实施细则的,每项1分,最多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加0.25分,最多加1分。 5.制定部门内部操作相关规程、配套措施、范本文本、相关管理办法等的每项0.5分,最多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加0.1分,最多加0.5分。
(四)指标体系 10 6.研究建立本行业或本系统普遍适用的综合指标体系,每项0.5分,最多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加0.2分,最多加0.6分。 7.研究建立符合项目特点的分项指标体系库,每项0.4分,最多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加0.1分,最多加0.5分。 8.绩效指标体系量化、细化,其中,细化到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指标体系得3分,细化到二级的得2分。该项得分=(三级指标体系个数*3+二级指标体系个数*2)/指标体系总个数。 二、绩效目标管理 10
(一)申报时间 3 1.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得3分;逾期报送一天扣0.5分,直至扣完。
(二)申报格式 2 2.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的,得2分;缺失1项内容扣0.2分,直至扣完。
(三)申报质量 5 3.绩效目标(含总目标和年度目标)的设定符合项目特点得1分;绩效目标的描述清晰明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4.绩效指标量化、细化,能清晰反映绩效实现程度。其中,绩效指标细化到三级或三级以上的,得2分;细化到二级的得1分。该项得分=(三级绩效指标个数*2+二级绩效指标个数*1)/绩效指标总个数。 5.绩效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相关规定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三、绩效监控管理 10
(一)监控制度 3 1.建立绩效监控制度,对预算执行进行有效跟踪监控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二)监控实施 7 2.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得2分;否则不得分。 3.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符合财政部确定的序时进度要求,得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1分。 4.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或对偏离绩效目 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四、绩效评价管理 20
(一)项目管理 8 1.选择的绩效评价项目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得1分;属于民生项目,得0.5分;项目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得0.5分。 2.项目个数符合财政部要求的得3分,少1个扣1分(项目较少部门适当放宽)。自行扩大评价项目的每项加0.5分,本项最多加2分。 3.项目资金规模符合财政部要求的得3分,每少于要求10个百分点的扣0.5分(资金规模较小部门适当放宽)。
(二)按时完成 5 4.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报送绩效报告的得2分,逾期一天扣0.5分,直至扣完。 5.及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并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的,得3分,逾期一天扣0.5分,直至扣完。
(三)报告质量 7 6.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符合格式要求,各项内容完整的,得2分;缺失1项内容扣0.2分,直至扣完。 7.项目绩效陈述明确的得1分;反映问题具体清楚的得0.5分;提出建议针对性强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8.各项指标评分标准依据充分得1分;评价结论客观公正得1分。否则不得分。 9.报告中各类数据表达清晰、逻辑性强,能充分印证项目绩效、问题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五、结果应用管理 10
(一)预算管理 4 1.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的,得4分。
(二)落实整改 4 2.落实财政部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部的得4分,不整改不得分(不报送整改措施视同不整改;财政部未提出整改意见的,直接得4分)。
(三)结果公开 2 3.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得2分。主动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加0.5分。 六、舆论宣传引导 20
(一)宣传报道 4 1.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每篇1分。本项最多4分。
(二)理论研究 3 2.撰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2000字),发表在内部刊物的,每篇得0.5分;发表公开刊物的,每篇得1分。本项最多3分。
(三)会议培训 6 3.组织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和学习,其中,属于全系统范围的,每次2分;属于部门内部的,每次1分。本项最多6分。
(四)信息交流 5 4.及时向财政部报送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指标体系、总结计划的,每篇0.5分。最多3分。 5.及时报送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动态、信息的,每篇0.5分;被财政部用于情况反映等方面的,每篇加0.5分。本项最多2分。
(五)其他 2 6.对财政部统一要求及时进行反馈,或向财政部提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化建议的,得2分。 7.积极参加财政部组织的面向所有中央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会议、培训的,每参加一次加0.2分。 8.认真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自我考核,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内容详实,评分合理的,加0.3分。 合计 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2:
省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年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自评分数 评定分数 一、组织建设 12
(一)领导重视 6 1.省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或在相关讲话中涉及的,每次1分。本项最多4分。 2.厅(局)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工作部署,每次0.5分。本项最多2分。
(二)职责明确 4 3.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成立厅(局)领导挂帅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设立预算绩效管理专门处室的加1分,在相关处室设立专门科室的加0.5分。
(三)工作考核 2 4.建立对所辖地、市、县工作考核机制,并定期进行考核的得2分。 二、基础建设 23
(一)制度建设 9 1.制定本省(区、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宏观指导意见的,得2分。以省(区、市)政府名义发布的,加1分。 2.制定指导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方案、相关办法、实施细则等,每项1分,最多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1项加0.25分,最多加1分。 3.制定内部操作相关规程、配套措施、范本文本、相关管理办法等的每项0.5分,最多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1项加0.1分,最多加0.5分。
(二)指标体系 9 4.研究建立适用不同类型、不同部门或地区的综合指标体系,每项1分,最多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1项加0.25分,最多加1分。 5.研究建立行业或系统特色的指标体系库,每项0.3分,最多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1项加0.1分,最多加0.5分。 6.绩效指标体系量化、细化,其中,细化到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指标体系得3分,细化到二级的得2分。该项得分=(三级指标体系个数*3+二级指标体系个数*2)/指标体系总个数。
(三)信息系统 3 7.以信息系统支撑预算绩效管理,在现有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预算绩效管理内容的,得1分;设立预算绩效管理独立模块的,得2分。 8.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并不断更新、完善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四)第三方管理 2 9.建立健全相关专家库,规范工作行为,实行动态管理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三、工作开展 20
(一)推进范围 6 1.在省级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的得1分;同时,以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覆盖省级部门的比值,增加本项得分。 2.督促开展市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的得1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