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篇一: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2014年7月22日)

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对于促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成功,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秩序,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现就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当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经验,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落实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制度。增强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加强对药品采购全过程的综合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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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创新。

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要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优胜劣汰。

二、实行药品分类采购

(一)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占比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发挥省级集中批量采购优势,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医院作为采购主体,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1. 落实带量采购,医院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和预算,具体到品种、剂型和规格,每个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汇总医院用药需求,合理编制集中采购药品清单。根据药品定价分类和质量要求确定每个竞价分组的药品采购数量,并向社会公布。

2. 进一步完善“双信封”评价办法。投标的药品生产企业通知编制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两份标书。经济技术标书主要对企业GMP(GSP)资质认证。药品质量抽验抽查历史情况。兼顾企业生产规模,配送能力,销售额,市场信誉,电子监管能力等指标进行评审,要将通过2010新修订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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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认证,仿制药达到国际水平,标准化的剂型、规格、包装作为重要重要指标。只有经济技术标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在商务标评审中,同一竞价分组按报价由低到高选择中标企业和候选中标企业,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存在质量和供应风险的药品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

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如果试点城市成交价格低于省级中标价格。则全省医院要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采购,要及时总结地方经验做法,充实和完善药品采购政策。

(二)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价格谈判机制。谈判结果在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医院按谈判结果采购药品。

(三)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和常用低价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由医院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成交。

(四)对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由国家招标定点生产、统一定价;民族自治区域内配备使用相关民族药,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招标定点生产。

(五)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费治疗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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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按国家现有规定采购,坚持公开透明,网上交易,采取

招采合一,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等办法。

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均应通过省级药品集中招标平台采购。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要汇总医院上报的采购计划和预算,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险(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等,合理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医院药品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药品、常用低价药品、定点生产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等。其他药品也应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采购。鼓励省际间区域联合采购,鼓励医联体、专科医院等联合采购。

三、改进药款结算方式

(一)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医院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采购品种、剂型、规格、价格、数量、配送批量及时限,结算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合同供货量应是采购计划申报的一个采购周期的采购量。鼓励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签订电子合同,探索设立履约保证金或在线融资、在线支付等方式,保障购销公平、及时供应、及时支付。

(二)规范药品集中支付。医院要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实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在医保、新农合资金按月提前拨付、按月及时足

额结算的前提下,回款时间不超过30天。随着现代医药物流业的发展,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款,避免因资金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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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占压或挤占资金,影响生产和供应。

四、加强药品配送管理

(一)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由中标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自行委托有配送能力的经营企业配送到指定医院,减少中间环节。鼓励生产企业分别与医院结算药品费用,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备案。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将在平台上备案和医院选择的药品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布,接受查询和监督。

(二)对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地区药品配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合的原则,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统筹做好医院与基层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配送应逐步实现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发挥邮政等物流行业服务网络覆盖面广的优势,支持其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参与药品配送。

(三)对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和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企业,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要进行考核督导,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企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医院因此不得已使用其他企业替代药品,超支费用由原中标企业承担。

五、规范采购平台建设

(一)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承担组织协调,承办药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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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等事务,负责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省级人民政府要给予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二)加强国家、省级药品采购数据库和平台建设。统一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标准。推动药品采购编码标准化,实现国家与省级平台、省级平台之间、医院与省级平台、医保管理经办机构、价格主管部门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三)采购平台要面向各级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服务。全面提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在药品采购、配送、评价、统计分析、数据监管等方面的能力,及时收集分析药品采购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大力拓展网上集中支付结算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电子交易,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透明度。

(四)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要及时公布在药品采购平台注册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相关信息。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许可证、GMP(GSP)认证、企业生产规模、行业排名、供货能力、配送到位率、信誉度以及不良记录等,引导医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理双向选择,妥善回应舆论和社会关切。

六、强化综合监督管理

(一)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和考核。对超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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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药品和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建立医师约谈和处方点评制度。发挥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推进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标准化。

(二)完善短缺药品检测和预警机制,以省(区、市)为单位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及时收集和反馈药品供应信息,保障临床基本用药需求。

(三)严厉查处医院违规网下采购、拖延货款行为,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等级评审和复查工作中。对医

院不按规定参加药品集中采购,违反合同的,视其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降级等处理。涉及腐败行为、商业贿赂的,要依法惩处。

(四)推进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药品采购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鼓励两会代表委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药品采购过程,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省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加强督导。

(五)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全配送检查督导制度,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记录,及时公布不良记录。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查处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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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的监督。

(六)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定期核算的本地区药品市场平均价格。对国家谈判,省级公开招标采购,医院议定成交确定的药品零售价格进行审核,强化重点药品质量跟踪和全程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严肃查处和打击伪造、虚开发票、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

七、组织落实

(一)落实部门责任。各地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精心组织实施,省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加强对采购机构以及医院的监管和指导,定期开展评估、确保药品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负责全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密切跟踪研究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委善处理因药品集中采购产生的矛盾,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成本调查和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对医院和零售药店药品实

际购销价格进行全面调查,科学测算、发展改革(价格)、财政、社会保障、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和价格改革,发挥医保、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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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政策杠杆作用。探索制定医保支付基准价格。鼓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强药品质量全程监管,加快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

(三)加强廉政建设,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健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用制度管事管人,规范采购程序。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人员和专家队伍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培训和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风险防范,实现分权制衡,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岗。

(四)加大舆论引导。要加强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药品集中采购的意义、措施和成效,积极引导

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及时安全势在必行。为确保及时、有效做好短缺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1、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任组长,副组长:**,成员包括:***(药库主任)、**(药房主任)、**(麻醉科主任)、 **(护士长),明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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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责任到人。

2、汇总供应短缺药品信息

根据我院的临床需要,结合本地的传染病发病情况以及急救药品使用供应情况,及时作出药品的需求品种、数量信息,及时做出方案,尽早提出购置计划。

3、对需购药品按照药品购货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临床治疗需要,调整库存,要做到程序便捷、急用急调、保障使用。

4、加强对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的监管力度,严把质量关,确保临床用药及时、准确、安全、有效。

5、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责任分工明确,本着为人民群众健康及时、充分提供安全有效药品的原则,切实做好短缺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工作。

江苏: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江苏省卫生厅厅长王咏红说,2013年,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多部门联合打出“组合拳”,从廉价短缺药品的生产、采购、储备、供应、定价、使用和报销等各个环节着手,着力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高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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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短缺药品范围并实行分类管理

为加强对短缺药品的有效管理,首先明确了短缺药品的定义和分类。短缺药品是指临床必需、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包括用量不确定、价格低廉、企业不常生产和在本区域经常性供应短缺的药品。根据短缺药品的特征和临床作用,将其分为五类:价格低廉药品、临床抢救药品、中毒解救特效药品、传染病治疗药品和其他类

药品。根据短缺药品的临床实际供应情况,又将其分成三类:一类短缺药品是指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二类短缺药品是指连续3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三类短缺药品是指连续1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通过短缺药品的分类,也使分级管理更加科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协调解决短缺时间较长的一类短缺药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协调解决二、三类短缺药品的供应。

二、建立省级短缺药品信息平台

依托现有药品集中采购(监管)平台,建立省级短缺药品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动态公布全省短缺药品的品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各市储存和储备等信息,做到信息共享,确保临床用药需求。各地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活动中,出现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短缺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过网络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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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系统及时将短缺药品情况上报省卫生厅,并向当地经信部门通报。各市经信委据此加强相关药品生产情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省经信委。

三、定点生产和集中采购短缺药品

对用量小、企业生产不盈利的短缺品种,通过定点生产和集中采购的方式集中生产采购,以稳定药品供应。对市场需求量小但又难以替代的少数药品,本省能生产的,由省经信委会同省食药监局遴选生产企业定点生产;本省不能生产的,通过省际联合采购方式集中生产。同时会同经信部门加强短缺药品生产供应情况监测,重点监测紧缺原料药和中药材等供应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原料供应不足等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短缺药品的生产能力。

四、利用价格杠杆引导企业生产

省卫生、物价、人社和药监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廉价、短缺药品生产和供应的意见》和《江苏省廉价药品遴选办法》,积极探索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廉价药品的生产和供应。首批公布的《江苏省廉价药品目录》中,共有50种药品入选。其中,西药33种,覆盖了抗微生物类、解热镇痛类、心血管类、消化系统类等14类临床常见适应症;中成药17种,覆盖了解表剂、清热剂、扶正剂等10余类临床常见适应症。省物价局在综合考虑生产企业平均成本、经营者应获得合理利润的基础上,结合市场供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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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全省统一销售价格,以后不再以采购招标时价格高低作为主要依据,而实行政府统一定价。

五、建立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点

按照区域分布,定点辐射的原则,为使短缺药品能及时配送到位,省卫生厅选择在南京、徐州、淮安和泰州建立4个省级短缺药品储备点,保证短缺药品的有效供给。省商务厅会同省食药监局在上述四市各选择一家规模较大、管理较先进和诚信等级较

篇二:细化措施把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到实处

细化措施把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细化实化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措施,增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操作性,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部门责任分工,抓紧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时间进度表和技术路线图,确保今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

一是合理确定药品采购范围。由医院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报省级药品采购机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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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在汇总分析医院药品采购计划基础上确定本省(区、市)的药品采购范围。

二是细化药品分类采购措施。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根据全省(区、市)上一年度公立医院所有药品采购总金额,按照每个品规采购金额的百分比排序,将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对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实行谈判采购,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实行国家和省级谈判联

动。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包括妇儿专科非专利药

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集中挂网,医院直接与企业议价采购。三是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药品招标采购由生产企业直接投标,按照商务标书报价由低到高选择中标企业和候选中标企业。根据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科学设定竞价分组,促进有效竞争,从严控制中标企业数量。明确各地开标时间统一集中在每年11月中下旬。

四是改进医院药款结算管理。鼓励医院公开招标选择开户银行,通过互惠互利、集中开设银行账户,由银行提供相应药品周转金服务,加快医院付款时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药品生产流通成本。医院将药品费用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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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实现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五是完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兼顾基层供应,鼓励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加强考核督导和纠偏整改,建立和完

善药品配送约谈、退出、处罚制约机制。强化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六是加快推进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提高省级平台在药品招标采购、配送管理、在线支付结算、评价、统计分析、动态监管等方面的能力,为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今年内所有省级平台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为推进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款,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创造条件。

七是规范医院药品使用管理。要求各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要达到一定比例,重点跟踪监控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明确医师处方权限,处方涉及贵重药品时,应主动与患者沟通,规范用量,努力减轻急性、长期用药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开展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探索药师网上药事服务。

八是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药品采购指导。试点城市要发挥示范作用,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实行阳光采购,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在线交易。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自行采购的具体办法应上报国务院医改办备案。

九是加强综合监管。对医院、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分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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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监管要求。对于通过招标、谈判、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的采购价格,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对医院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的价格,要加强市场监测和跟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秩序。规范和净化药品在医院内部的流通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医院设立结算户头的药品经营企业名单。十是加大宣传培训。坚持正确导向,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强调,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对现有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专业性和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认识

统一到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来,全面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推进三医联动,开创深化医改新局面。

篇三: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申请1

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中医医疗服

务价格调整的申请

彰武县卫计局、彰武县物价局:

随着医改的顺利推进和成效的初步显现,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进一步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已成为关乎“十三五”医改成败的重要阶段。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是确保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关键环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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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等文件明确指出“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我院此次作为辽宁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自2015年9月1日零时起实行药品零差价(中药饮片除外)销售,同时上调诊疗费、床费、护理费、手术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医改实施已半年余,我院经医改后6个月数据科学测算和参照北京、吉林、山东三地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再次建议:公立医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在阜新市物价局、阜新市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阜新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诊疗项目价格的批复》(阜价发?2015?73号)的现有 1

价格基础上整体上调20%,一并建议将医保目录内中医诊疗项目全部调整为甲类,以便于提高医务人员使用中医药疗法和中医护理的积极性。

特此

申请~

2016

2 彰武县中医医院年5月10 17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电话: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琼海人民医院常用药品价格

琼海市人民医院常用药品价格阿达帕林凝胶30g /支52.43元阿德福韦脂片10mg x14片/盒85元阿莫罗芬乳膏5g /支13.65元阿娜尔妇洁液200ml /瓶39.99元氨溴索口腔崩解片30mg x24片/盒21.8元奥曲肽注射液0.05mg 1ml/支26.6元奥硝唑粉针0.25g /瓶20.1元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0.5g 0.825g/瓶30元百普力(肠内营养混悬液)500ml/瓶92.44元倍他米松磷酸钠粉针2mg/瓶15.65元苯磺顺阿曲库铵粉针10mg/瓶96.52元布洛芬口腔崩解片0.1g x18片/盒31.27元长春西汀粉针10mg /支20.35元醋酸钙片0.667 x12片/盒61.69元单磷酸阿糖腺苷针0.1g /支24.75元单唾液酸四已糖神经节苷脂钠盐针2ml 40mg/支203.1元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5000iu 1ml/支22.48元碘佛醇50ml 33.9g/瓶148.6元东莨菪碱注射液0.3mg 1mlx5支/盒15元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Ⅱ10ml /支30元恩替卡韦分散片0.5mgx7片/盒114.5元二甲双胍肠溶胶囊0.25g x48粒/盒12.56元法舒地尔注射液2ml 30mg/支62元氟康唑颗粒2g x7袋/盒37.42元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0.4g 200ml/瓶19.48元氟尿嘧啶植入剂0.1g /瓶355.08元复方甘草酸单铵S粉针40mg /支21.2元

复方甘草酸单铵S粉针80mg /支36.3元

复方曲安奈德乳膏15g /支9.9元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液250ml/瓶18.78元高锰酸钾外用片0.1g x24T/盒 6.2元格列齐特缓释片30mg x30T/盒49.45元骨肽注射液10ml 50mg/支23.11元果糖二磷酸钠片0.25g x48粒/盒42元过氧苯甲酰凝胶15g /支26.03元环丙沙星栓0.2gx7粒/盒26.1元甲氨喋呤片 2.5mg x16T/盒41.74元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0.25mg 1ml/支466.96元糠酸莫米松乳膏5g /支15.35元枯草杆菌二联活菌颗粒1g x15袋/盒21.83元磷酸肌酸钠1g /瓶86.3元硫普罗宁注射液5ml 0.2g/支21.66元硫软膏15g /支 3.47元卤米松乳膏10g /支22.26元鹿瓜多肽注射液4mg 2ml/支37.26元氯化钾缓释片0.5g x16片/瓶 4.2元氯雷他定口腔崩解片10mg x10片/盒27.28元洛贝林注射液3mg 1mlx5支/盒13.65元纳络酮粉针 1.2mg /瓶31.79元纳络酮粉针0.4mg /支8.47元脑蛋白水解物粉针30.5mg /支34.1元尼可地尔片5mg x30片/盒68.39元凝血酶冻干粉针500单位 /支16.8元平衡盐溶液500ml/瓶178.26元普罗帕酮片(心律平)50mg x100片/瓶10元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0.4ml x10支/盒36.04元氢醌乳膏10g 0.2g/支83.74元

医药费用查询、公示制度

贡山县人民医院医药费用查询公示制度 为维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加强医院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杜绝不合理收费,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增加收费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和省、州有关部门对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医院为方便患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信息,以及在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情况,特做如下公示: 1、在急救中心、门诊部、住院部大厅的醒目位置对主要医疗服务项目设立价格公示栏。 2、各专业治疗、检查科室和各病区对所开展的主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单独进行公示。 3、利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一次性材料价格。 4、在门诊部大厅、住院部大厅设立电子触摸屏,便于查询各项价格和费用信息。 5、公布医院价格举报和价格查询电话: 6、所公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按照《云南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文件汇编》标准进行公布的。 二、查询制度与方法 1、住院期间患者对费用查询时,可向所住病区的护士长,物价员进行查询,也可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进行核查。

2、门诊患者对费用查询时,可在价格公示栏和电子触摸屏中进行查询,也可到门诊主任值班台进行查询。 3、患者可直接到物价管理部进行查询,也可拨打电话进行查询。 4、凡患者对医疗费用有疑义的,由门诊部主任值班台或各病区转介到物价管理部或咨询者直接到物价管理部查询。 三、接待查询的制度与要求 1、物价管理部工作人员、各科室护士长和物价员,要主动热情、认真细致地接待好每一位查询者。 2、在查询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处理解决,对查询患者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及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报物价管理部。 四、住院费用清单制度 每日由各病区向住院患者提供医药费用的明细清单,必须及时发到每个患者手中。出院患者由住院结算处提供医药费用总清单,患者可通过清单了解所发生费用的情况。 欢迎广大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我们将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纠,实事求是地处理好每一位患者对医疗服务费用的查询和投诉。

医院常用药品别名

医院常用药品的别名 (头孢哌酮——先锋必) (头孢噻吩——先锋1号) (头孢噻啶——先锋2号) (头孢氨苄——先锋4号) (头孢唑啉钠——先锋5号) (头孢拉定——先锋6号) (头孢噻肟钠——先锋7号-治菌必妥)(头孢羟氨苄——先锋9号) (头孢曲松钠——菌必治) (苄星青霉素——长效青霉素) (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 (苄星青霉素-长效青霉素) (米若环素-美满霉素) (依托红霉素-无味红霉素) (依托泊苷-足叶乙甙) (林可霉素-洁霉素) (大观霉素——淋必治) (利巴韦林——病毒唑) (吗啉双呱——病毒灵) (葡醛内酯——肝泰乐) (百炎净——复方磺胺甲恶唑-SMZ)(诺氟沙星——氟哌酸) (呋喃妥因——呋喃坦定) (呋喃唑酮——痢特灵) (甲硝唑——灭滴灵) (阿昔洛韦——无坏鸟甘) (庆大霉素普鲁卡因——胃炎灵) (庆大霉素碳酸必——肠炎宁) (呋噻米——速尿) (心律平——普罗帕酮) (慢心律——美西律) (异博定——盐酸维拉帕米)

(硝酸异山梨酯片——消心痛) (脑复康——吡拉西坦) (脑复新——盐酸吡硫醇) (脑脉宁——盐酸托哌酮片) (曲安奈德——康A——康尼克通) (硫酸软骨素——康的宁) (肝安——15AA)(肾安——9AA) (沙丁胺醇——硫酸舒喘宁) (必嗽平——溴已新) (咳必清——枸椽酸喷托维林片) (脑溢嗪——盐酸桂利嗪) (盐酸二氧嗪片——咳克敏) (妇康片——炔诺酮片) (化痰片——羧甲司坦片) (维尔新——维生素E烟酸酯胶囊) (螺内酯——安体舒通) (西咪替丁——甲青咪瓜) (胃舒平——氢氧化铝) (甲疏咪唑——他巴唑) (肾上腺色腙素——安洛血) (扑尔敏——马来酸氯苯那敏) (盐酸异丙嗪——非那根) (碳酸氢钠——小苏打) (706代血浆——羟乙基淀粉40氯化钠针)(低份子右旋糖——右旋糖酐40葡萄糖针)(酚磺乙胺——止血敏) (止血芳酸——氨甲苯酸) (肾上腺色综-安络血) (氨甲苯酸-止血芳酸) (酚磺乙胺-止血敏) (亚硫酸氢纳甲萘醌-维生素K3) (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4 ) (叶绿醌-维生素K1) (缩宫素-催产素) (罗通定——颅痛定) (杜冷丁——哌替啶) 心痛定——硝苯地平)

医药价格管理规定

医药价格管理规定 药品是防病治病、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规范药品价格秩序,合理调整药品资源配置和药品结构,扭转医药市场混乱状况,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体请看下面: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提高政府管理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价格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药品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 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特征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分别制定公布本级药品定价目录。

第五条药品定价目录中由政府财政统一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 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出厂(口岸)价格;药品定价目录中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中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同时制定最高出厂(口岸)价格。 第六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补偿合理成本并使经营者获得合理利润; (二)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兼顾社会承受能力; (三)体现药品质量和临床价值,保持药品合理比价; (四)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鼓励研发创新和技术进步。 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由经营者依据其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自主制定和调整价格。 第八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药品市场价格进行监测,依法对药品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政府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的方法 第九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以药品定价成本为基础,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药品出厂(口岸)价格,由生产(进口)环节的定价成本以及利润和税金构成。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 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

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 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鄂价费[2006]25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 申报应按鄂价费[2006]25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规定:手术科可收取《医

医院常用药品的别名

医院常用药品的别名 (丁胺卡那霉素——阿米卡星) (醋酸泼泥松——强的松) (头孢哌酮——先锋必) (头孢塞肟钠——先锋7号) (头孢唑林钠——先锋5号) (头孢曲松钠——菌必治) (苄星青霉素——长效青霉素) (大观霉素——淋必治) (利巴韦林——病毒唑) (吗啉双呱——病毒灵) (葡醛内酯——肝泰乐) (百炎净——复方磺胺甲恶唑-SMZ)(诺氟沙星——氟哌酸) (呋喃妥因——呋喃坦定) (呋喃唑酮——痢特灵) (甲硝唑——灭滴灵) (阿昔洛韦——无坏鸟甘) (庆大霉素普鲁卡因——胃炎灵)(庆大霉素碳酸必——肠炎宁) (呋噻米——速尿) (心律平——普罗帕酮) (异博定——盐酸维拉帕米) (硝酸异山梨酯片——消心痛) (脑复新——盐酸吡硫醇) (脑脉宁——盐酸托哌酮片) (曲安奈德——康A——康尼克通)(心的安——盐酸普萘洛尔) (脑复康——吡拉西坦) (硫酸软骨素——康的宁) (肝安——15AA)(肾安——9AA)(沙丁胺醇——硫酸舒喘宁) (必嗽平——溴已新) (咳必清——枸椽酸喷托维林片)(脑溢嗪——盐酸桂利嗪) (盐酸二氧嗪片——咳克敏) (妇康片——炔诺酮片) (化痰片——羧甲司坦片) (维尔新——维生素E烟酸酯胶囊)(螺内酯——安体舒通) (西咪替丁——甲青咪瓜) (胃舒平——氢氧化铝) (甲疏咪唑——他巴唑) (肾上腺色腙素——安洛血)

(扑尔敏——马来酸氯苯那敏) (盐酸异丙嗪——非那根) (碳酸氢钠——小苏打) (706代血浆——羟乙基淀粉40氯化钠针)(低份子右旋糖——右旋糖酐40葡萄糖针)(酚磺乙胺——止血敏) (罗通定——颅痛定) (维生素B2——核黄素) (维生素C——抗坏血酸) (ATP——三磷酸腺苷酸) (GM——庆大霉素) (潘生丁——双嘧达莫) (扑炎痛——贝诺酯) (消炎痛——吲哚美辛) (扑热息痛——对乙酰胺基酚) (止血芳酸——氨甲苯酸) (强力霉素——多西坏素) (癣敌——硝酸溢康唑软膏) (治癣必妥——联苯苄唑乳膏) (维脑路通——曲克芦丁) (氢氯噻嗪——双克片) (黄体酮——醋酸甲羟孕酮) (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 (吡罗昔康——炎痛喜康) (盐酸黄莲素——盐酸小檗碱) (双氯灭痛——双氯芬酸酯) (强筋松——苯丙氨酯) (酚酞片——果异片) (甲氯普胺——胃复安) (溴丙胺太林片——普鲁苯辛) (牙痛水——樟脑水合氯醛酊) (654-2——消旋山莨菪碱片) (心脉宁——复方毛冬青氯贝酸铝) (脉通——复方亚油酸乙酯胶丸) (心痛定——硝苯地平) (毛花洋地黄苷丙——西地兰) (苯磺酸阿曲库铵——卡肌宁) (杜冷丁——哌替啶) (氨伽黄敏胶囊——速效伤风胶囊) (乳酶生——表飞明(鸣)) (异烟肼——雷米封) (卡托普利——克普定) (苯巴比妥——鲁米那) (呋噻米——速尿)

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持续改进和优化价格管理工作质量 为加强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管理,规范医院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营造讲正气、讲诚信、讲规范的医院价格管理环境,根据我院下发的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医药价格管理。 医院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法》、《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和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8)【新增、修订部分】》及相关服务价格的通知,坚持“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合理收费和禁止乱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标准。各科室、部门和个人均不准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 二、落实收费管理责任制。 1.医院成立由院长负总责,物价与医保、财务、医务、护理、药剂、医用耗材科、门诊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小组。该管理小组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医疗收费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定期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收费行为。 2.物价科作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业务职能科室,具体负责日常医疗收费的管理、监督和核查工作,组织、指导各科室计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及收费标准的申报等工作。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按有关药品调价通知单调整药品价格。医用耗材科具体负责卫生材料的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将新购进的医用耗材的物价代码、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送达物价科,以备及时准确地增加相应项目。 3.凡有收费项目和科室(病区)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对科室的收费负总责,并应指定人员负责本科室(病区)的计费、退费和复核工作,积极配合物价员做好本科室收费项目的核实和监督工作。

医院药品价格调查

专业09级护理管理学专升本班级护理管理班(5班)

医院药品价格调查 摘要药品价格虚高是个老大难的问题,政府推出一系列降低药品价格、整顿和规范医药市场的政策措施,均收效不大。本文认为导致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主要有:新药泛滥,仿制药重复建设严重,药品价格失调,医院在医疗体系中的不合理地位,药品招标的低效性等。医药市场的混乱程度已经不是市场自身可以调节的了,政府在整顿医药行业的工作中,将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认为,要想真正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体制的改革将是第一步:重新定义新药,限制仿制药的重复建设,规定医药行业的利润率,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改变医院在医院的畸形地位。 关键词:药品价格医院法制化 1.前言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对人类存在与发展有意义重大,保障药品的合理使用与正常贸易,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在我国,药品价格过高已经众所周知,产生严重不好的社会影响。为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先后19次政策性调低药品价格,可是不仅没有效地抑制药品价格,药品价格仍然一路上扬。这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药品价格越调越高?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曾说:“问题的本质往往在高于问题本身的层面上。”可见,只是政策性地调低药品价格是不可能有效抑制药品价格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体制。唯有体制的改革,对整个医药行业进行有效整顿,才可能会根本上解决药品价格问题。 一直以来,国内对药品价格的研究,主要从两方面进行阐述,即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而主要侧重点是市场调节。笔者认为,我国医药行业的混乱现象已非市场自身可调节。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必定要有严刑峻法与强而有力的执行作后盾,没有监管,再美好的制度都是一场空。所以,本文认为,政府应该在药品价格管理的问题上起主导作用,通过抬高新药准入门槛、限制仿制药重复建设、规定医药行业的利润率、打击医药行业的非法竞争和改变医院在医疗体系中的霸王地位,将药品价格管理引上正轨。 2.我国药品市场概况与药品价格概况 2.1 药品市场概况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宁都县人民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江西省物价局、赣州市物价局制定的《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

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175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申报应应按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175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

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基本用药采购管理 ⑴药品采购严格执行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临床所需药品(毒性、麻醉、精神、放射药品和中药饮片除外)一律实行网上选择采购。阳光药品采购金额达到采购药品金额的90%以上,阳光药品采购分值必须在90分以上,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 ⑵药品价格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招标(挂网)药品执行省招标(挂网)药品价。招标药品按招标价或低于招标价采购,医院按规定顺加作价;非招标药品执行国家最高零售限价,只能低于国家核定药品价格采购和作价; ⑶医院药品采购实行配送制。选择信誉好、质量管理规范并具有较强实力的医药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公司必须与医院签订《药品配送协议》和《反商业贿赂协议》,若有违背立刻终止配送,药剂科加强对购入药品质量监督控制,严把药品质量关。各公司配送品种原则不得串户,配送公司必须及时协调配送;医院大型抢救、急救用品应及时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在资阳医药公司自行采购。 ⑷药品实行计划采购,库房保管根据临床用药合理储备, 每半月一次计划,库房保管造出计划,由库管会计根据库存审核后,报仓储部主任审签后报药剂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和药房备药情况,补充完善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送配送公司,配送公司五天备齐药品送到医院;临时急需用药临时申报配送。 ⑸购药款的支付,医院按照《省阳光采购管理考核积分实施细则》要求药品,回款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实行滚动付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实行先款后货。 ⑹药品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品购销全程监控,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掌握药品购销、使用动态,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2、新药准入审批管理 ⑴凡临床需购置的中、西药新品种,由申请购买科室分析论证后,根据临床需求量,由中级以上医师填写“新药准入申请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购买科室要有讨论记录备查。 ⑵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对申请的新药品种进行核实,将科室申请理由、论证资料、新药单品种的详细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新药证书、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药品说明书、GMP证书、药检报告、药价批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整理汇总,编制新药目录,提请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 ⑶新药品种实行挂网择优采购原则。 ⑷新药应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经充分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选择挂网品种,得票超过参会人数2/3者为批准购入新药。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批准纳入计划采购。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xxxx医院 关于印发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阿拉善盟蒙医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xxx医医院 2016年12月14日 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药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医药品价格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利益。 二、对购进药品,要区别挂网药品及单独定价药品,严格分类核实,执行相应价格。

三、对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购入的新药,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该品种的药品价格公示表的价格。 四、对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经盟发改委批准后,按批准价格执行。 五、对集中招标、挂网、备案采购的药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确定的招标、挂网、备案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执行。 六、对国家、省市相关物价部门调整的药品价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价格》及相关法定调价依据,接到通知后,药库及时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更新药品价格,并将调价品种、数量制表汇总上报。 七、药品质量验收小组在进行药品验收工作时,对药品价格质量把关。 八、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审批价格执行。 九、为了增加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除了病区打印每日清单外,医院显示屏都应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张榜公示。 十、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显示屏显示。 十一、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准确划价。

医院各科常用药物临床信息及药品分类

医院常用药物临床信息 抗微生物药 1.抗生素 a青霉素类: 青霉素、阿莫西林、氨苄西林、美洛西林、磺苄西林钠、b头孢菌素类:第一代: 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唑林钠、头孢硫脒、 第二代: 头孢尼西、头孢克洛、头孢美唑、头孢呋辛、第三代: 头孢地秦、头孢哌酮钠、头孢曲松钠、头孢噻肟钠、c其他β-内酰胺类:头孢米诺钠、美罗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氨曲南dβ-内酰胺酶抑制药:阿莫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头孢哌酮钠舒 巴坦、美洛西林钠舒巴坦 e氨基糖苷类: 链霉素、硫酸庆大霉素、妥布霉素、硫酸阿米卡星、依替米星、 异帕米星、新霉素 f四环素类: 盐酸四环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 g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琥乙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乙酰麦迪霉素、阿奇霉 素、罗红霉素、吉他霉素、克拉霉素、地红霉素

h氯霉素: 氯霉素、甲砜霉素 i糖肽类: 盐酸万古霉素、盐酸去甲万古霉素 j林可霉素类: 林可霉素、克林霉素 l其他抗生素: 磷霉素、夫西地酸 2.合成抗菌药 a磺胺类及磺胺增效剂: 柳氮磺胺吡啶、甲氧苄啶 b喹诺酮类: 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诺氟沙星、依诺沙星c硝基咪唑类: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 e硝基呋喃类: 呋喃妥因、呋喃唑酮 f抗感染植物制剂: 盐酸小糪碱、鱼腥草素钠 3.抗真菌药 a唑类抗真菌药: 克霉唑、硝基咪康唑、酮康唑、氟康唑、伊曲康唑

b抗生素类抗真菌药: 制霉菌素 c其他抗真菌药: 特比萘芬、氟胞嘧啶 4.抗病毒药 a抗疱疹病毒药: 阿昔洛韦、泛昔洛韦、阿糖腺苷 b抗HIV药: 拉米夫定、齐多夫定 c其他抗病毒药: 利巴韦林、阿德福韦、金刚乙胺 5.抗分枝杆菌药 a结核病药: 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 b抗麻风病药: 氨苯砜、沙利度胺 肿瘤用药 1.抗肿瘤药 a影响核酸生物合成的药物: 氟尿嘧啶、卡培他滨、盐酸吉西他滨、羟基脲、氨蝶呤、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 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 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 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 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 应按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 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 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 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 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 增加新的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 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 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 的时间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 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 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 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医疗收费价格公示查询制度

低价药品价格政策解读.doc

低价药品价格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介绍,目前市场上一些品种的低价药一药难求。治疗过敏性皮疹、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的扑尔敏,疗效已被肯定,每天的治疗费用才0.07元;治疗胃肠不适、消化不良的大黄碳酸氢钠片,1000片只要4元钱;治疗抑郁症的丙咪嗪,100片价格不足10元;解毒消炎药牛黄解毒片(每盒1元)、解热止痛药去痛片和安乃近片(每片0.02元)、感冒清胶囊(每盒1.8元)、速效伤风胶囊(每盒1.3元)、治疗湿疹的炉甘石洗剂(每瓶2元)、导便的开塞露(每支0.5元)、盐酸金霉素眼膏(每支0.5元)、伤湿止痛膏(每盒1.2元)、助消化的大山楂丸(每盒1.6元)……这些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廉价药品,目前在市场已经很难买到。 为什么患者难以买到低价药? 1.医院医生不愿用 多年来,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一直被认为是医院药价居高不下很重 要的一个原因。有评论指出?在“以药养医”的大背景下,医院依然需要靠卖药 而不是“出售技术”来赚钱,以保证经营目标和合理利润。低价药利润低,无法 满足医院盈利的需求,因此被淡出市场。有人认为在目前的薪酬机制下,医生不 能合理地从医疗技术劳务中获得报酬,仍然需要开贵药、多开药,确保医院为其 发工资、发奖金,同时获得一些灰色收入。如果存在与低价药目录种类相同但更 为高价的品种,医生仍然会给患者开价格高的药品。(对此不完全认同) 2.药企无意生产 药企不愿生产低价药被认为是低价 药被退市的另一个原因。综合媒体 和网络上的各种报道,记者归纳, 所谓药企不愿生产大概基于两方面 的压力,一是来自医院。有报道指 出,根据国家规定,医院可在购进 药价之上最高加价15%卖给患者, 由于一些廉价药利润低,因而医院会考虑进价格更高的药品,从而获得更大的绝 对利润。这也就造成廉价药被生产出来后没有市场。 另一方面的压力则来自于同行的恶性竞争。一些中小药企往往在招标过程中过分 压低药价,甚至以牺牲药品质量为代价,报出远低于药品成本的价格,导致大型 主流药企退出竞争,无法将其生产的一些低价基本用药推向市场。而中小药企一 旦竞标成功后,又无法保量供应,往往只生产一段时间,就不再供应该种低价药, 最终的结果就是低价药短缺。从药企方面来说,会追求利润最大化,像一些便宜 的、利润低的药,有些药企宁愿不再生产。 3. 药店不愿卖?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xxxx医院 关于印发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阿拉善盟蒙医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xxx医医院 2016年12月14日 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药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医药品价格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利益。 二、对购进药品,要区别挂网药品及单独定价药品,严格分类核实,执行相应价格。

三、对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购入的新药,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该品种的药品价格公示表的价格。 四、对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经盟发改委批准后,按批准价格执行。 五、对集中招标、挂网、备案采购的药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确定的招标、挂网、备案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执行。 六、对国家、省市相关物价部门调整的药品价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价格》及相关法定调价依据,接到通知后,药库及时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更新药品价格,并将调价品种、数量制表汇总上报。 七、药品质量验收小组在进行药品验收工作时,对药品价格质量把关。 八、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审批价格执行。 九、为了增加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除了病区打印每日清单外,医院显示屏都应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张榜公示。 十、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显示屏显示。 十一、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准确划价。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医药行业:《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意见稿出台 2010年06月18日10:22顶点财经湘财证券我要评论(0) 字号:T|T 事件:《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将出台,受此影响昨日医药板块应声大跌。在天价药品事件以及医院回扣事件频频曝光的背景下,《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似乎是水到渠成,政府终于向社会上的药品暴利现象挥出了利剑。我们对意见稿的点评要点如下: 药品按照成本定价,降价风暴或愈演愈烈。意见稿中药品价格调控直指药品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对生产过程中的期间费用率和销售利润率以及流通差价率(额)设定最高核算标准,其中销售利润率最高核算标准仅为23%,要低于不少医药上市公司的现有水平;而流通差价率更是实行差别流通差率,直接压缩了依托高价药品的药品流通企业的利润空间。因此,医药行业的降价风暴将直接对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的盈利水平造成广泛的负面影响,但其中对原料药和OTC 药品不适用,医疗器械也暂时未受波及。 药品生产企业优质优价保留,鼓励创新、鼓励中药和生物药仍是主旋律。药品生产企业的优质优价得到保留,只是以“对特定企业生产的药品制定和调整价格”的形式存在,主要针对专利药品、首仿药品、优质药品等,基本药物不适用,但不同的是定价仍以成本为基础,这意味着新的优质优价的标准也将同比下降。从生产环节期间费用率和销售费用率的最高核算标准来看,可总结为创新药高于普药、中药和生物制品高于化学药品,这延续了医改鼓励创新、鼓励中药和生物药的思路。其中不少上市公司由于期间费用率和销售利润率超标而将受到不利影响,化学药中康芝药业(300086)、信立泰(002294)等影响最大;生物药中双鹭药业(002038)、华兰生物(002007)等影响最大;中药中红日药业(300026)、奇正藏药(002287)、沃华药业(002107)、上海凯宝(300039)等影响最大。 流通环节实行差别差价率,精麻类和分销业务影响最大。药品流通环节实行差别差价率,高价药品差价率从低,低价药品差价率从高,这对于依托高价药品提高毛利率的药品流通企业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其中意见稿规定精麻类药品流通差价率按照统一标准核算,使得垄断性的精麻类药品的流通毛利率大幅下降;而分销的流通差价率最高不超过15%,对于高毛利率的分销业务也是一个冲击。这对分销业务比例高、精麻类药品代理比重高的国药股份(600511)影响最大,而相对而言,药品零售企业由于利润率本已低下而冲击相对有限。 投资建议:本次出台的仅仅是征求意见稿,未来还存在较大的修改空间,因此《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对医药行业的影响尚需观察。但可以肯定的是管理办法的出台必将引发医药行业的降价风暴,医药板块近期可能存在系统性风险,建议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 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 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 “优质护理费”申报应按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的规定 手术科可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内容;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手术科均不得在项目之外另行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可按照医院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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