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管理规定(含表格)

ROHS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管理规定(含表格)
ROHS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管理规定(含表格)

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管理规定

1.0目的:

1.1规定提供给顾客的产品中,或制造该产品时所用的物料中,依时限禁止使用和必须废止的物质,并采取适当方法掌握含量、进行管理。若因法规要求指定,则必须提出符合允许含量的证明。

1.2向本公司全体员工、外协厂商及供应商进行培训、教育及宣导。

2.0适用范围:

构成本公司产品的组件、零件、附件、辅助材料,其生产过程所使用的物料、维修备品。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制定相关环境管理程序或者规定,并进行培训、教育、宣导及稽核,负责确认本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3.2物控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及协调。

4.0定义:

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 ctronicequipment)的英文缩写

4.1环境管理物质:会对地球环境及人体产生显著影响且由RoHS指令规范的物质。

4.2管理级别:按以下三种管理级别进行管理

4.2.1一级:对该物质及其用途立即禁止使用。

4.2.2二级:对该物质及其用途规定时限予以禁止。超过表列规定的日期之后,不能在零组件及材料中使用,到达期限时指定为一级。

4.2.3三级:虽然目前没有明确规定日期以及削减目标,但计划削减其在零组件、材料中的含量物质及用途。

4.3含有: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零组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黏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黏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4.4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程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此外,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别,因改变材料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按“含有”的方式处理,但是在制造半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剂(Dopant)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设备中有微量残存,这种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在指定允许浓度的情况下,设备中该环境管理物质不论为杂质混入或者黏附时,其浓度皆不应超过允许浓度。

4.5禁止供应时期:零组件及材料禁止向顾客供应的时期。

5.0工作程序:

5.1品质部执行重点。

5.1.1负责收集相关的标准和法规,当标准更新时,对本公司的文件作相应的更新及宣导。

5.1.2负责制定相关环境管理程序或者规定,必要时协调相关单位订定相关管理方案或计划。

5.1.3负责向公司内部传达此信息。

5.1.4向供应商传达本公司顾客的要求,必要时进行培训、教育、宣导及稽核。

5.2品质部负责确认本公司所提供产品符合RoHS指令要求,并出具相关证明档案。

5.3物控部:负责与合格供应商签定《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保证书》,及要求其提供应向本公司顾客提交的相关环境管理物质检测报告。

5.4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见附表1。

6.0表格与记录:无

7.0相关文件

《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保证书》

8.0参考文件

SONYTECHNICALSTANDARDS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一、我单位固体废物暂存间和每班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专人负责,固体废物管理责任人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负责每班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贮存工作。 二、我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每班应统一分类收集并贮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内,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三、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若发现需处置可上报单位主管领导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理。否则,发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或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妥善处置的一次罚款200元;被环保部门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予以罚款造成我单位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者,承担30%经济损失。 四、固体废物环保管理负责人应建立好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环保管理台账。 五、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并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一、每年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二、及时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三、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四、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贮存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 五、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六、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出售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

文秘知识-2019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 精品

2019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 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这是我国首次明确禁 止寄递物品的概念内涵。下面是收集整理的2019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欢迎阅读 参考!! ?2019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 一、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二)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三)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四)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 化学品等。 (五)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六)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2019快递禁寄物品指导目录2019快递 禁寄物品指导目录。 (七)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 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八)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九)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 药制的兽骨等。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 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十二)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十三)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十四)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二、寄递服务企业对禁寄物品处理办法: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一、我单位固体废物暂存间和每班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专人负责,固体废物管理责任人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负责每班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贮存工作。 二、我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每班应统一分类收集并贮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内,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三、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若发现需处置可上报单位主管领导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理。否则,发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或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妥善处置的一次罚款200元;被环保部门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予以罚款造成我单位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者,承担30%经济损失。 四、固体废物环保管理负责人应建立好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环保管理台账。 五、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并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一、每年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二、及时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三、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四、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贮存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 五、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六、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出售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

寄递安全承诺书

编号:2017年()号 协议客户寄递安全承诺书 甲方:(快递企业) 乙方: 为了确保寄递物品(快件)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的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安全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及《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中寄递物品的规定。乙方必须对客户所有寄件物品进行开箱验试仔细检查,因检查不到位造成一切违规责任,都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没收乙方押金。 二、乙方承诺交寄物品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承诺交寄本协议明确的物品中不包含或夹带以下物品: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炸弹等。 (二)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三)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四)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五)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六)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七)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八)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九)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活动物等。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十二)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购 买、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防止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管理。 第三条运城发电公司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 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 体废弃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 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 负责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 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第二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 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监测制度,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定期上报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第六条建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 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 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责任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责任部门应当建立、健全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措施。 第十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照环 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 的种类、产生量等相关资料。当污染物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申报。 第十一条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 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十二条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 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 堆放废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第十三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 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四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

2020年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解读

2020年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解读 12月16日,国家邮政局联合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发布了《禁止 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新出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共有十七项条款,从适用范围、术语释义、企业责任、用户义务、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对禁寄物 品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范性要求,同时将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作 为《规定》的附录一同对外发布。 比照2007年发布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新规定 的禁止寄递物品从14大类增加到了19大类,新增包括间谍专用器材、非法伪造物品、侵犯知识产权物品和假冒伪劣物品等类别,并 且大大扩充了每一类物品的内涵,列有更多的详细物品名单。 值得商家和快递企业注意的是,禁止寄递物品目录中新增了侵犯知识产权物品和假冒伪劣物品这一大类,侵犯知识产权物品包括侵 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等,而假冒伪劣物品 包括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 品等。 新规定同时也明确了快递企业和用户的责任追究。 按照新规定内容,寄递企业违法收寄禁寄物品的,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而针对用户违反规定、交寄违禁品的行为,一旦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一方面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规定》对2007版禁寄物品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从安全检查、企业责任、用户义务、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规范要求,将指导目录从原有的14项增加到“18+1”项,载明物品从58种增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由于采选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所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活动。 第二条本公司采选加工产生的危险废物来源初步判断为选矿工艺废水处理站(池)产生的污泥。 第三条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和采用先进技术,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公司各级、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管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工作。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产生危险废物单位负责对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贮存工作,并负责对临时贮存场所的日常管理,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并负责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的联接,协助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工作。

第八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第九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一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毒害品落地料或有毒有害废弃包装物,需上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批复后,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建设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公司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第十三条安全环保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公司邮寄快递管理的规定

公司邮寄快递管理的规定 公司邮寄快递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规范快递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快递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 第八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经营主体 第九条国家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服务能力审核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明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关于加强全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的通告共12页

快递服务承诺1、服务时限 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 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 2、快递投递 我们对所有客户快件提供最少2次免费投递3、彻底延误时限 同城快件为3个工作日 国内异地城市为7个工作日 港澳快件为7个工作日 台湾快件为10个工作日 4、投诉处理时限 同城和国内异地快件为30个工作日 港澳台快件为30个工作日 5、索赔处理时限 同城和国内异地快件为30个工作日 港澳台快件为30个工作日 快递服务种类 一、按服务区域分类 1、同城快递 2、省内快递 3、区域快递

4、国内快递 二、按服务群体分类 1、个人对个人,简称C TO C 2、个人对企业,简称C TO B 3、企业对个人,简称B TO C 4、企业对企业,简称B TO B 三、按服务时效分类 1、航空特快限时服务 2、航空加陆运标准服务 3、精准陆运标准服务 4、陆运经济服务 快递损失赔偿办法 一、目的 为了保障业务合作商(称上游客户)利益,达到双赢,并树立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应范围 亚风快递所有合作商 三、责任范围 1、从快件收到时起到交付时止,承担安全运输的责任。在此期间如发生快件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2、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快件本身性质引起的变质、减量、破损或毁灭; (3)包装方法或容器质量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4)包装完整,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5)快件货物的合理损耗; (6)上游客户或终端客户的过错(包括终端客户收取货件后才反映货件短少、损坏、变质等); (7)间接损失; (8)对电子音像产品不赔偿由于消磁等原因而发生的损坏; (9)寄递物品违反禁寄和限寄的规定,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机关法规处理的; (10)自收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四、赔偿流程 1、上游客户就赔偿范围内的货件损失,向客服部提出书面赔偿申请,出示相关证明单据。 2、客服部就赔偿事项作事实调查,并核算损失金额。 3、对上游客户的赔偿申请,应该在收到后的次日起60日之内处理完毕。 五、赔偿办法 1、服务态度不达标的(未造成损失的),当事人一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赔理道歉(含上游客户、终端客户)。 2、操作流程不达标的,相关当事人按奖罚制度处理。 3、派送员因操作违规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赔偿。 4、破损件、丢货、违返上游客户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等涉及赔偿责任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xxxxx有限公司 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安环部是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环保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废物。 2、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3、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废物识别标志。 九、公司应当制定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全环保部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一、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二、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快递规定禁寄物品一览

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 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这是我国首次明确禁止寄递物品的概念内涵。 快递新规定禁寄物品一览 一、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二)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三)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四)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五)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六)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2017快递禁寄物品指导目录2017快递禁寄物品指导目录。 (七)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八)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九)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

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十二)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十三)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十四)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二、寄递服务企业对禁寄物品处理办法: (一)企业发现各类武器、弹药等物品,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处理,疏散人员,维护现场。同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 (二)企业发现各类放射性物品、生化制品、麻醉药物、传染性物品和烈性毒药,应立即通知防化及公安部门按应急预案处理。同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 (三)企业发现各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收寄环节发现的,不予收寄;经转环节发现的,应停止转发;投递环节发现的,不予投递。对危险品要隔离存放。对其中易发生危害的危险品,应通知公安部门,同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采取措施进行销毁。需要消除污染的,应报请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其他危险品,可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对内件中其他非危险品,应当整理重封,随附证明发寄或通知收件人到投递环节领取快递禁寄物品指导目录物流管理。 (四)企业发现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应及时通知公安、国家安全和新闻出版部门处理 (五)企业发现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和容易腐烂的物品,应视情况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无法通知寄件人领回的可就地销毁。 (六)企业对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他寄递物品和设备的,

环境管控物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环境有害物质的管制,减少环境有害物质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提供满足客户需求之产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生产过程及进出库管理 3.定义 环保物质:指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 4.职责 管理代表: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本程序。 文控中心:负责收集与环境有害物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 业务部: 负责接收或收集客户对产品环保方面的要求并传达给公司内部相关部门; 负责环保产品出货后的跟踪管理,包括客户投拆的接收、处理等; 品管部: 负责组织推动环保工作,全员须参与环保工作的实施; 负责原料、制程、成品中环境有害物质的检验; 5.程序内容 环保供方选择:依《供应商管理程序》 环保供方评定:依《供应商管理程序》 材料认证:工程部、质管部认证新材料时,要求供方提供材料成分表、限用物质的测试报告,并需与相关法律法规、客户要求及本公司《环境有害物 质管理标准》规定相符。 环保物料的供应:依据《供应商管理程序》对合格供方的要求。 供方管理

采购与环保供方签订《供应商原料安全承诺书》,规定对环保供方的要求。 制程管理 进料 对环保来料的要求:要求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测试报告并检查标识是否明显﹑正确同时应注意每批来料的检验报告及材料证明书。 仓库管理 所有的环保物质入库前,仓管员需检查其本体上或其外包装上是否有环保标签。如无环保标签或放区域的标色牌均以绿色为基调; 仓库应根据环保要求,划分专门的环保材料区与成品区, 区域应有明显的环保标识,标识不明,退回原单位或按非环保物质处理; 发料 仓管员应注意维护环保标签的完整性;经领出再退回的材料若有标识不清或包装不完整,在无法断定为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时则退回原单位或转为普通料。 生产 计划部开单时需在《生产通知单》注明产品的环保要求。 生产过程中为防止环保原材料与非环保原材料混用,应严格使用包装上有环保标签的材料如有不明状态材料且无法实现追溯时,此类材料按非环保材料处理。 生产中的环保半成品、成品或包装箱(框)上显眼处应有环保标签,尤其是不良品或尾数。 环保不良品在返修时需维护环保标签的完整性,如遇标签破损需即时补充标识,严禁对无环保标识的物料和产品随意贴环保标签。 环保产品包装时须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并注意标识与隔离,包装好后,

(环境管理)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规定

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 2009年12月10日发布 2009年12月10日实施

1.目的 明确本公司对环境管理物质的管制流程和要求,以符合世界各国的法令规章与客户要求,并降低本公司产品对环境之冲击,提升产品竞争力并善尽社会责任。 2.职责 2.1 营业课 2.1.1 充分了解客户的环保要求,必要时,获取客户的环境管理物质技术标准。 2.1.2 结合公司的现状,客户的环境要求作出保证和承诺。 2.1.3 负责配合客户对本公司环境管理物状况的现场审核。 2.2 采购课 2.2.1 负责向供应商提供本公司最新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要求;传达本公司产品环保要求,并要求其遵守。 2.2.2 要求供应商对提交的产品做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资料,包括: 2.2.2.1 提交公证单位检测的检测报告,如SGS报告,或者ITS报告等资料; 2.2.2.2 必要时完成“环境管理物质含量调查表”。 2.2.2.3 督促供应商签署环境管理物质不使用证明书。 2.3品质保证部 2.3.1 对供应商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状况现场审核; 2.3.2 在所有原材料有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的前提下产品不必送第三方公认的检测机构检测,但客户明 确要求或者无法预知制程过程中是否有影响之情况下需送第三方公认的检测机构检测。 2.3.3 制造以及出货过程中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监督。 2.3.4 配合客户对本公司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审核。 2.3.5 建立公司环保材料清单。 2.3.6 审查供货商所提出环保相关资料: 2.3.6.1 公证单位之检测报告。 2.3.6.2 保证书之有效性。 2.4 制造部 2.4.1 负责制造中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

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手册 文档

一、总论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1.3辽宁省及沈阳市关于固体废物排放的部门规章及文件 2、编制范围 2.1环境控制目标 2.1.1 沈阳美称在线印刷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2.2环境保护目标 2.2.1避免或减小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实现清洁生产 3、执行标准 3.1固体废物分类标准 3.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执行。 3.2固体废物监测标准 3.2.1按照《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3.3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3.3.1 按照《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限值》执行。 3.4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 3.4.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 二、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生产规模 沈阳美程在线印刷有限公司位于沈阳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科街9号,总投资650万人民币,占地面积13786㎡,总建筑面积为12000㎡,企业主要从事广告宣传印刷品的印刷工作,年印刷量约为1500万张。 2、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

3、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4、公辅设施 4.1供水:项目供水由浑南供水管网提供。 4.2排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过排水管网排入浑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4.3供电:由市政管网统一提供。 4.4供暖:采用空调供暖。 4.5食堂:设置食堂一间,可同时容纳100人就餐。设置标准炉灶2个,每日供应1餐。 4.6人员配置及工作制度:企业共有员工110人,其中管理人员约30人,工人约80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生产,年生产300天。

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

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邮件、快件收寄验视管理,维护邮件、快件寄递安全,保障寄递渠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户交寄邮件、快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验视邮件、快件,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收寄验视,是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接收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时,查验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是否符合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以及用户在邮件详情单或者快递运单上所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其交寄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相符的行为。 第三条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用户遵守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交通运输、国家安全、海关、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铁路、民航等

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加强对邮件、快件收寄验视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国家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并通过电话、网站等途径为用户咨询提供便利。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 第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收寄验视岗位责任,制定收寄验视操作规程,配备验视邮件、快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向用户告知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强化对其从业人员验视邮件、快件的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和标准,验视邮件、快件的操作方法,禁止寄递物品辨识方法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将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计划,建立制度,健全档案,详细记载教育和培训及考核情况。

固体废物治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5795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 Solid waste treat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固体废物治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改善厂区环境,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安全生产的统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固体废物为煤矸石 一、联合检查组分工安排 洗煤厂洗选矸石的治理和监督由厂主管部门负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固体废物治理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联合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履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起草检查方案,具体组织联合检查行动,协调检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及信息发布。 二、联合检查的内容

(一)固体废物治理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主要包括:没有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固体废物治理的;存在重大隐患长期拒不整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存在以上问题严重的单位。 (二)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督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过程中突发或其他紧急安全事件的; (四)安全违法行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管理部门职能范围,需要组织联合检查的; (五)职能部门申请需要开展联合检查的事项; (六)公司或安全生产办公会决定的固体废物、非安全检查任务。 三、联合检查启动机制 (一)常规运行机制。需要开展全范围的、重大的联合检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时,联合检查领导组确定联合检查的内容,联合检查办公室制订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专项运行机制。当涉及固体废物综合办环保室单一部门难以纠正、制止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时,由相关部门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妥善处置进入寄递渠道的违禁物品,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 制定《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可编辑修改-

附件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 寄递渠道,妥善处置进入寄递渠道的违禁物品,维护寄递渠道安 全畅通,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和使用寄递服务活动, 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禁止进出境 物品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禁止寄递物品(以下简称禁寄物品),主要包括: (一)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 物品; (二)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 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 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具体禁寄物品详见附录《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第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指导提供寄递服务的企业 -可编辑修改-

(以下简称寄递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寄递安 全管理;监督指导寄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依法对寄递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行为。 第五条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寄物品的规定,不得交寄禁寄物 品,不得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不得将禁寄物品匿报或 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 第六条寄递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并以其他方式向社 会公布本规定及相关指导目录。 第七条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从 业人员对禁寄物品的防范意识、辨识知识和处置能力。未经安全 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八条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法当场验 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性质、 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防止禁寄物品进入 寄递渠道。 第九条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配备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业技术和技能 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条寄递企业应当制定禁寄物品处置预案,根据情况变 化及时修订,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寄递过程中发现禁寄物品 的,应当按照预案规定妥善处置。 -可编辑修改-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2015

南太电线电缆厂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 文件编号MM-GP-4 版次H 部门/车间品管部 分类物质名称对象材料标准/限值水平LEVEL 纳入禁 止日期 重金属镉以及镉的化合物 塑胶(含橡胶),涂料,油墨100ppm 1 立即执行 焊料20ppm 1 立即执行上述以外的所有用途100ppm 1 立即执行电气触点中的镉及其化合物 用于滤光破璃的玻璃中的镉- 适用对象外- 铅以及铅的化合物 塑胶(含橡胶),涂料,油墨100ppm 1 立即执行 钢材3500ppm 1 立即执行铝合金4000ppm 1 立即执行铜合金(含黄铜,磷青铜)40000ppm 1 立即执行焊料1000ppm 1 立即执行包装材料,电池均质材料中1000ppm 1 立即执行无电解电镀皮膜1000ppm 3 立即执行- - 适用对象外- 汞以及汞的化合物 所有用途 1000ppm/意图添 加 1 立即执行 冷阴极荧光灯管及外置电极荧光 灯中的汞 高压气体放电管(幻灯机灯管等) 中的汞 - 适用对象外- 六价铬化合物 电镀,化学转化处理等的表面处理 (螺丝、钢板等) 残留在被处理部 位 1 立即执行 上述以外的所有用途 1000ppm/意图添 加 1 立即执行 Cd 、Pb、 Hg 、Cr 4 种元素合计最终产品使用包装材料100ppm 1 立即执行

工厂之间运输,周转用- 适用对象外- 有机氯化合物聚氯联苯(PCB)、聚 氯化萘(PCN)、聚氯 三联苯(PCT) 所有用途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短链型氯代烷烃 (SCCP) 所有用途1000ppm 1 立即执行 聚氯乙烯(PVC)以及 聚氯乙烯混合物 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1级以外的所有用途1000ppm 3 - 涂料、油墨、涂饰剂、粘合剂等的 树脂用树脂粘结剂- 适用对象外- 三(2-氯乙基)磷酸 酯(TCEP)、磷酸三(2- 氯丙基)酯(TCPP)、 磷酸三(2,3-二氯丙 基)酯(TDCPP) 塑胶,树脂,纤维,布料的难燃剂1000ppm 1 立即执行其它有机氯化合物 印刷线路板等使用的阻燃剂900ppm 3 - 塑胶中的阻燃剂,增塑剂意图添加 3 - 多溴联苯(PBB)所有用途100ppm/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包含十溴联苯(DecaBDE)的多 溴联苯醚(PBDE) 所有用途100ppm/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六溴环十二烷(HBCDD)塑胶中的阻燃剂,增塑剂1000ppm 1 立即执行其它有机溴化合物印刷线路板等使用的阻燃剂900ppm 3 - 三取代基有机锡化合物(包括三 丁基锡化合物(TBT)、三苯基锡化 合物(TPT)) 所有的用途1000ppm 1 立即执行二丁基锡化合物(DBT) 所有的用途 1000ppm 1 - 适用对象外- 二辛基锡化合物(DOT) 纤维、布料中的添加剂1000ppm 1 立即执行石棉所有的用途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特定偶氮化合物纤维、布料、皮革材料的中添加剂30PPM 1 立即执行 甲醛产品中使用的纤维板、刨花板及胶 合板的木制品0.1ppm 1 立即执行 特定苯并三氮唑所有的用途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富马酸二甲酯(DMF)所有的用途0.1ppm 1 立即执行氧化铍所有的用途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

新固废系统-操作手册(产废企业)

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手册 (产生单位)

目录 1. 系统登录 (4) 2. 管理计划 (6) 2.1. 管理计划填报 (6) 3. 申报登记 (17) 3.1. 危废申报 (17) 4. 网上转移 (20) 4.1. 转移联单 (20) 5. 跨省转移 (24) 5.1模块说明 (24) 5.2 跨省转移申请 (25) 5.3跨省转移台账填报 (29) 6. 查询统计 (30) 6.1申报查询 (30) 6.2转移查询 (30) 6.3危废申报统计 (31)

6.4数据修改 (31) 7. 日常监督 (32) 8. 企业信息 (32) 9. 系统设置 (33) 10. 污泥申报 (34) 10.1新污泥企业注册流程 (34) 10.2污泥菜单功能介绍 (35) 10.3污泥系统操作步骤 (38)

1.系统登录 在浏览器中输入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ae16992091.html,/login.jsp),系统会进入首页界面,如图1-1。由于新系统改版较大,为了防止用户不会操作目前系统保留了老版本系统登录功能,登录界面和系统菜单界面与老版本完全一致。点击右上角“旧版入口”即可弹出老版本登录界面,如图1-2。 图示1-1:新版首页界面

图示1-2:老版登录界面 老版本系统登录和菜单操作用户已经熟悉此处不再介绍,本次主要介绍新版系统菜单功能操作。(注意:新老版本申报数据保存后都为有效数据,数据信息共通)打开网址后点击首页右上方“新版入口”即可跳出新版登录界面,如图1-3。用户选择对应的账户类型,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界面如图1-4。 图示1-3:新版系统登录界面 首页显示本单位申报情况、产废概况、联单情况。企业可以点击每个菜单右侧的“更多”进入详情查看界面。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妥善处置进入寄递渠道的违禁物品,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寄递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寄递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寄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对寄递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行为。 第五条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寄物品的规定,不得交寄禁寄物品,不得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不得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 第六条寄递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并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本规定及相关指导目录。 第七条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对禁寄物品的防范意识、辨识知识和处置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八条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法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第九条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条寄递企业应当制定禁寄物品处置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寄递过程中发现禁寄物品

的,应当按照预案规定妥善处置。 第十一条寄递企业完成收寄后发现禁寄物品或者疑似禁寄物品的,应当停止发运,立即报告事发地邮政管理部门,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发现各类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管制器具等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二)发现各类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三)发现各类爆炸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疏散人员、隔离现场,同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发现各类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感染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疏散人员、隔离现场,同时视情况报告公安、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 (五)发现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国家安全、公安、新闻出版等部门; (六)发现各类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印章以及假冒侵权等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七)发现各类禁止寄递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野生动物行政主管等部门; (八)发现各类禁止进出境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海关、国家安全、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