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中的专利尽职调查要点

企业并购中的专利尽职调查要点
企业并购中的专利尽职调查要点

企业并购中的专利尽职调查要点

涉及专利的并购和交易越来越多,与有形的财产权相比,专利权具有自己的特点,他们看不见、摸不着,非物质性的特点使得其无法占有、无法度量,权利效力、内容、范围、价值等都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尽职调查,所进行的并购和交易将会面临非常高的风险

高质量的尽职调查是进行并购和交易决策的重要基础之一,而尽调的质量是建立在科学的方法、完整的内容和资料以及合适的人员基础之上的。目前大多数专利尽调以形式审查为主,涉及的内容有限,广度深度不足,因此,难以发现实质性问题和风险。有鉴于此,我们将结合自身实践和学习研究的体会,就如何有效开展专利尽职调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价值的深度分析,和大家交流分享一些经验和做法。

主要内容分两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专利权的特点:关于企业并购中专利特有的法律风险”,第二部分,“关于企业并购中的尽调要点”

第一部分:专利权的特点(特有风险)专利权具有自己的一些特点,由于专利法律制度及专利权本身存在的特殊性,必然导致在并购过程中有一些特有的法律风险[1]:因此有必要讨论一下专利权的特点

1、已授权的专利的推定有效性与权利的不确定性

“没有确定性就没有财产权”。然而,作为财产权利的专利权在现实中给人们的感受却是非常不确定的。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是否有效、能否真正得到有效保护具有不确定性。

就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而言:

(1)审查的客观依据——现有技术难免遗漏,审查质量堪忧

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审查以现有技术为参照,充分和毫无遗漏的检索到所有现有技术实际是很难做到的,遗漏是难免的。

(案例:苹果的“滑屏解锁开机”被授予专利,三星与苹果之间专利大战,其中“滑屏解锁开机”检索到了现有技术,从而三星获胜。)(2)审查标准中的主观性和审查中的自由裁量,增加了授权专利的不确定性

创造性的判断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这样一个法律上拟制的标准人(假想的),来判断申请中的技术方案是否的非显而易见的,缺乏客观判断的标准和方法,其结论往往会存在很大的争议。

(3)专利权的推定有效和无效宣告程序:权利的可推翻性

没有一个国家的专利局敢保证授权的专利的正确性,专利法提供了质疑授权专利的效力的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以纠正专利局的错误授权,从数据看,所提起的这种程序最终得到认可,无效的比例还是蛮高的30%--50%。

2、形式审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利极不稳定

前面我们讨论了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其效力都不太确定,更不用说只进行形式审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了,由于这两种专利

的申请专利局只就表面形式(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的格种类、格式)和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其稳定性比发明专利要差很多。

3、权利边界的不清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难以准确确定

对于一般的有形物来说,每个物都有其特定的物理形态和物质特征,其稳定而客观外在的个性的存在,使得产权的明晰比较易于进行。为了创设一个对物权,只需要把财产(资源)特定化,并确定某人为财产的管理者就行了。[2]法律只要确认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过程中的私有权,权利人不需要任何手续而自动取得财产的私有权。

而定义发明是非常困难的,这是专利制度面临的一个难题,该困难来源于发明的无形属性。发明是思想、信息、概念。虽然发明有其物质表现形式,但这仅仅是发明的模型而已。发明缺乏内在的固有的物质属性、缺乏客观实在性,使得观察者只能通过内心来感受和理解发明。专利制度的有效运行要求必须定义发明的边界,并使此定义能在所有介入该发明的人中传递。法律必须为界定发明提供制度,专利法因此设计了具体的表达和界定发明的制度:以书面文件为表达形式(彰显自己的存在)、授权条件为标准、政府审查为程序的审批授权制度(确权制度)。

(1)申请阶段——撰写(发明人自己定义),表达和界定制度十分复杂,首先需要将存在于发明人大脑中的发明(意识形态、信息传递困难)转化为书面形式的专利文件(物质形态、固化信息、便于传递),

(2)审查(官方依据法律标准进行判断,确权)

(3)授权后的交易和维权(不同主体进行解释,划定保护范围)虽然人们试图通过统一权利要求解释的规则来寻求专利权的确定性,但是,权利要求解释规则从周边限定向中心限定而后又向折中解释的发展过程本身就是专利的权利边界飘忽不定的一个真实写照。

欧洲专利条约第69条的释义议定书甚至直接要求在解释权利要求时应当将对专利权人的合理保护,和对第三方的适当程度的确定性结合起来,也可以说是权利要求解释存在不确定性的又一旁证。

而等同原则以及禁止翻悔原则从“弹性排除”到“完全排除”,再回到“两者之间”的曲折和反复,更让人对专利权的边界拿捏不准。司法实践中政策考量的存在,又给专利权利解释的不确定性添加了一些动荡因素。专利法和法院一直在尝试做一件事————在公众与专利权人之间合理划定权利边界,但是困难重重。努力还在继续之中。

4、一件专利就如同一张彩票(Each Patent is like a lottery ticket[5]):专利是否具有技术和市场价值,无法准确预见先申请原则-----专利申请的竞赛,一旦有一个新想法,新技术,尽快申请专利(先占),没有时间充分论证评估技术和市场价值,有无必要,是否满足专利条件等,先花点小钱,拿个申请,就如同买个彩票,日后没准有人就用了你的专利,可以上门收专利费,不给就告你到法院,中大奖了。

5、专利诱饵(Patent Trolls)的威胁:专利技术实施面临被敲诈的危险

在美国,甚至成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NPE(PAE)购买储存大量专利,自己不实施,埋伏起来,等到别人使用新技术后,跳出来,主张专利权。最近几年美国超过半数以上的专利侵权诉讼都是这类公司发起的。即使你拥有了专利,可能还难以避免这类非实施主体的骚扰(敲竹杠)。

6、专利灌丛(Patent Thicket):目标专利的搜索和设别困难

专利的重要性得到认可,成为经营和竞争的战略手段。专利竞赛,储备大量专利。在一些技术领域,专利富集。比如智能手机——10万多件专利。如此众多的专利,想要不侵权都不可能,因为很难检索找到最需要的目标专利(更有甚者,申请时利用一些措施,比如技术领域的故意错配、描述时在表达上故意用非标准术语等手段故意隐藏起来,让你找不到)。

7、法律上的“排他”与事实上的难以“独占”:权利实现依赖市场主体的自觉准守(脆弱的权利!侵权易,维权难)

由于发明创造具有无形性和外部性的特点,使得权利人无法以对有形物的实际占有的方式行使和保护自己的权利,无法照搬传统的民事法律制度来安排这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专利法在规定专利权人的权利时,并不直接规定专利权人的权利,而是转而规定他人对专利权人应履行的义务,通过授予专利权人控制他人利用其成果的权利来界定和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的。《专利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

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所有权的核心在于对占有的保护,以及对所有人依法支配财产的保护,而智力成果却因其无形而无法占有,并可为许多人同时使用,知识产权内容的核心在于对权利人控制他人利用其成果的保护。”

[6]通过向他人利用专利的行为设置条件——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授予专利权人对他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行为进行控制的权利——未经许可,不得实施专利,从而使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在法律上实现了“虚拟占有”。

通常所称的专利权人拥有的独占或排他权,不过是“虚拟占有”状态的法律表达而已,为使“虚拟占有”得以实现,法律授予了专利权人对他人利用其专利行为进行控制的权利——禁止权,正是通过这种禁止性法律规范,“虚拟占有”才从消极状态得以转入积极状态,以便于在现实社会中得以真正实现。立法者所追求的理想状态应该是专利权得到普遍尊重,每一个专利实施者都事先得到了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样专利权人的权利也就得以实现,因此也就并不需要行使“禁止权”,“禁止权”处于休眠状态,可见,专利权人权利的实现依赖于公众对专利权的尊重。然而这种普遍尊重知识产权的环境不过是理想社会,现实社会中未经许可而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难以避免,当出现未经许可擅自以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时,专利权人的“禁止权”被激活,专利权人难以对无法占有的专利实现私力救济,必须借助专利法提供的禁止性规范,通过行政或司法救济来排除他人

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因此,无法实际占有的专利,其权利实现具有不确定性。[7]可见专利权其实非常脆弱、极易被侵权,其权利的实现依赖于整个社会高度的知识产权意识。

第二部分:企业并购中专利尽调要点针对专利的这些特点,我们开展专利的尽调,需要注意以下10项要点

1、专利情报的检索范围如何确定?

专利的收集和分析绝不能仅仅局限于目标公司的专利,如果仅以目标公司的专利为对象进行专利情报的收集,其风险十分巨大。

第一,无法全面了解目标公司专利所在领域的技术现状,必然导致“一叶障目”,或者只见自己家的“树木”,而不见“森林”;

第二,无法为专利分析提供足够的、完整的文献;

第三,漏检文献,必然导致分析结论的巨大风险。

(1)专利文献的检索和收集:尽可能多而全,避免漏检

应以目标公司的专利为情报线索,提取适当的检索信息,确定适当的检索路径,利用适当的数据库,尽可能检索收集齐全与目标公司专利相关的专利信息。

为防止起点上的错误,首先要避免漏检专利,必须做到全面和完整的收集专利。企业可借助多种检索路径对各种专利数据库进行全面检索,以尽可能获得完整的专利信息。这时的工作原则应该是先多多益善,尽可能避免漏检文献。

案例:收购美国某公司,不仅仅局限于目标公司自己拥有的专利,

还以不同的检索主题词、检索式检索获得最多2万多件,最少4件共17组专利。

(2)专利文献的识别和整理:尽可能少而精,追求准确

在获得足够的文献后,再对众多的甚至是海量的文献进行整理和识别,此时的工作原则应该是精挑细选,力求精准,将最具有情报价值的文献识别和提取出来,分门别类,为下一步的专利分析做好准备。

(3)专利文献的使用:依据不同目的,分类使用

在前面的案例中,我们在其中的第14组647件专利中发现了3件最接近目标专利的专利,可用于评价专利权的稳定性,发现了2篇在先专利文件可用于评价专利权的自由行使度(是否存在基础专利障碍)。发现多篇专利文献可用于评价专利技术的发展空间等。

2、专利权的效力/稳定性审查

(1)专利权效力的审查:不要轻信专利证书和专利文件

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手中一般会持有专利局办法的专利证书和授权的专利文件,尽职调查中不要轻信这些文件,仅仅依据专利证书和专利文件。尽调人员不能偷懒,专利权是否有效,必须以专利局官方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特别需要注意专利年费是否按时交纳,以防收购的目标专利因未缴年费而失效。专利年费的支付虽然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但是,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年费,导致专利实效的遗憾也时有发生。如果在并购的尽职调查中不注意专利年费缴纳情况的审查,发生类似情况却没有发现,其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

(2)有专利就可高枕无忧?轻信专利的效力,忽视专利被无效

的风险(不要停留于形式审查,需要进一步进行实质审查!)已授权的专利仅具有法律上的推定有效性,专利审查部门的授权只是法律形式上的推定有效,专利审查部门无法确保授权专利100%满足法律规定的专利授权条件,实践中授权了的专利被宣告无效也常有发生。并不是有了专利权,就可以高枕无忧的。如果尽职调查轻信专利权的效力,忽视对专利权法律稳定性的评估,其结论将是非常危险的。

为避免收购的专利日后被无效掉,应当对目标专利进行审查,通常需要评估其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其他授权条件,以确定目标专利是否可靠,这种稳定性,既包括实质性条件也包括形式性条件,以防目标专利收购后被宣告无效的情况出现。

案例:前面举过苹果与三星在的例子

国内的例子:苹果被诉侵犯小I 机器人案,非常可惜,专利权人的专利被无效了(公开不充分)

防电磁污染服(高导磁率?权利要求不清楚)

我们曾为客户提出目标专利存在被无效的风险的警示,被客户采纳,而放弃了并购。

3、专利权属于谁以及权利人的稳定性?

(1)审查的依据:文件抑或官方检索?

专利权属的确定性的审查是每个尽调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但是如何进行审查往往会被忽视,如果仅通过审查委托人提供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来确定专利权属,就有可能犯错误。因为专利权有可

能已转让,或者因为缴纳年费而终止,或者还有可能存在权属争议的诉讼等,这些在专利证书和专利文件上是无法反映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检索专利局的官方网站,向专利局申请提供法律状态的查询报告。

(2)易被忽视的专利共有和非职务发明纠纷

专利权为单一权利主体拥有时,对于并购方的并购谈判以及并购较为简单。如果专利权为多个权利主体享有,即专利共有,为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纠纷和麻烦,并购方应该与每一专利权人都要进行谈判,尽调时应该明示这种要求,并评估对并购可能造成的影响。

被并购企业所拥有的发明大多属于职务发明,并购方应对是否符合职务发明的条件进行审查,防止在并购完成后,发明人提出属于非职务发明的主张。

案例:目标公司有高校科研院所教师作为发明人的专利?

4、权利类型:专利所有权还是专利使用权?

目标公司拥有的是使用权还是专利权?完全不同的权利,必须分清。

目标企业有时可能是通过与专利权人签订专利许可协议的方式获得了专利的使用权,它并不是专利权人,此时不能当然认为只要收购了目标企业,就一定可以继续获得专利的使用权,有时专利权人会在许可协议中设置相应的条款,如禁止转让条款,以控制许可权的转移。在被许可人被并购后,收购方是否可以不受禁止转让条款的影响而当然继承许可合同,国内外无论是实务还是学术界目前尚有争议。

尽职调查中对这类规定必须加以高度重视。

5、专利文件质量和专利保护范围评估

(1)错误1,发明创造的质量等于专利的质量

发明创造的质量不等于专利的质量,在对发明创造进行技术性评价的同时,绝对不能忽视对发明创造的财产权利之法律载体──专利文件的审查和评估,这关涉目标专利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大小。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以及司法实践中所接受的权利要求的解释规则,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解释,确定适当的保护范围。

案例:防污燃气灶收购

对目标公司授权的6项专利和9项申请、2件无权进行了分析,发现有权专利和申请存在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少,多属于对已有技术的稍许改进,有些只是增加1项技术特征,整体创造性不高、容易由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通过组合已有的专利而获得本专利技术方案。有些区别特征极易绕过,难以有效保护。

几件核心专利,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特征非常多,详细,保护范围很窄,排他性弱。

(2)错误2,忽视专利文件与实际实施的技术之间的分析比对还有一件易被遗忘或忽视的工作——将专利权利要求与目标公司的“专利产品”进行比对分析,评估文件与产品或方法的技术方案之对应性。

由于对专利本身的误解,实践中会出现一种现象,原来申报的技术方案在实践中已有所改进,申报的专利与实际使用的技术并不一

致。专利一张皮,实际的技术又是另一张皮。如果收购看中的是实际实施的技术,此时必须对授权的专利是否还能够有效保护实际实施的技术进行评估,判断目标专利与目标公司实际的产品或方法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原有的专利是否还可以起到保护作用。

6、专利自由度评估:避免获得了专利却无自主实施权

(1)享有专利权并不一定拥有实施权

目标专利有可能落入其他专利的保护范围,一旦目标专利与其他在前专利存在从属关系,即使拥有目标专利的专利权,如果没有获得在前专利权的权利人的许可,从属专利权人是不能使用自己的专利的。享有专利权并不绝对就拥有了实施自己专利的权利,专利法并没有赋予专利权人实施自己专利的权利,只是授予专利权人排除他人未经其许可以商业目的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因此,需要对目标专利是否落入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拥有实施该专利的自由度。实践中如果忽视这种审查就有可能为此付出代价。

案例:防污燃气灶收购案

目标专利落入在前专利保护范围(基本专利、从属专利)

在先专利权利要求1.A、B、C、D、E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 A、B、C、D、E、F

(2)遗漏他项权利或负担审查

专利权作为财产权利,可以在其上设置相应的他项权利,例如权利质押等。一旦在专利权上设置了他项权利,或者许可,就会对专利权产生一定的限制,或影响专利权的价值和法律地位,对并购的影响

就必须加以评估。

(3)轻视目标专利是否已许可他人实施的审查

专利权人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技术许可给他人实施,一般会在许可协议中明确许可实施的具体条件,专利权的继受方应遵守许可协议的约定,允许被许可方继续使用专利。此种情形下获得的目标专利应允许被许可方继续实施,并购方并未获得完整的专利权。并购方应要求被收购方披露许可的信息,并对许可情况进行分析,以确定在已向他人发放了许可后,该专利是否还满足并购的目的以及是否还有并购价值。

7、单一专利与专利布局以及技术秘密的审查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中,对单个专利的审查已较为重视,然而,有效保护技术创新方案很多时候是无法通过单个或少数几个专利就可以实现的,需要重视专利之间的布局。尽调中应在单一专利评价的基础上,还需要对专利之间的关系,布局等展开评价。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专利的实施可能还需要与相关的技术秘密结合,因此,需要向目标公司了解是否还有技术秘密和其他配套的外围技术,以防遗漏技术秘密等,使得收购留有缺憾、不够完整,获取的技术并非最优方案。

8、目标专利的控制度和地位评价,目标市场的IP环境

对目标专利在同类专利中的地位,与竞争企业拥有的专利以及专利申请之间的关系,是否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和空间,是否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对未来技术发展趋势掌控等进行的评估。

9、专利侵权风险及可视度评估(忽视和遗漏)

(1)轻视专利侵权风险的市场调查

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专利技术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由于地域辽阔,市场巨大,专利权人难以对市场情况明察秋毫,全面完整的了解市场侵权信息调查难以实现。尽职调查时尽调方也难以有效开展这项工作,一般会要求并购方自己进行市场调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提供指导,引导委托人尽可能提供相应的市场信息或通过委托人和其他可能的渠道开展该项工作,以完成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以及侵权行为的规模等的评估,为评估目标专利是否具有并购价值提供帮助。

(2)遗漏侵权可视度评估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某些产品或技术本身的特点,使得调查和发现侵权、获取侵权证据非常困难,即使侵权行为存在,但难以发现和举证,对这些专利侵权可视度不高的专利,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提示并购方。

10、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人员的构成和合作:律师与其他专业人员的组合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一般会涉及专业的技术问题,以及信息检索和技术与市场分析等问题,如果尽调的组成人员仅仅由律师或者律师与专利代理人构成,可能难以全面有效开展尽调,应根据具体情况,由有经验的专利律师、技术人员、信息检索人员、市场调查分析人员等共同组成。科学合理的尽调人员的安排,是有效开展尽调工作的人力

保障。同时,还必须注意如何合理安排不同专业人员的分工和配合,将不同方面所获得的信息,分析结果进行科学有效的整合处理。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报告(详细版)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报告 (详细版) 第一部分 单户法律意见书 一、调查时间: 二、参与调查人员: 三、调查走访过的机构或部门: 四、单户债权概况: (一)XXX 公司 1、主债权情况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 人 贷款人 借款人 合同签订时间 借款合 同编号 借款金额(万元) 借款期限 借款利率(包括逾期利率) 放款日期 债权余额 (万元) 本金 利息 合计 主债权是否合法有效 备注 2、主债权担保情况 (1)保证担保 保证合同双方当 事人 债权人 保证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保证金额(万元) 保证期间 保证方式

保证合同效力保证范围备注 (2)抵押担保 抵押合同双方 当事人债权人抵押人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编号抵押金额(万元) 抵押期间办理抵押 登记时间 他项权证 号 抵押物数量/ 面积 评估值抵押范围登记部门 备注 (3)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名称产权证号 坐落 抵押登记情况 查封情况 实地走访情况 市场价值的初 步评估情况 其他情况 阐述抵押物现状(是否租赁、抵押顺位等情况),使用情况,周边配套情况,目前市场价格,评估价等;并附抵押物照片。 3、债务主体情况 (1)债务人(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公司类型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登记机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2)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 公司设立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出资是否及时到位,出资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况; ②货币出资是否验资; ③非货币财产出资是否经过评估作价爱,是否过户并实际占有使用; ④企业中国资部分是否经过专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⑤外资企业及国有企业的设立应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并审阅相关的批准文件。 ⑥其他与公司设立相关的情况。 历史沿革: 公司成立以来的变更情况,如地址、名称、股东、经营范围;公司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扩股情况;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等。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针对存续、尚在经营企业) 如主营业务产品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 (4)股东情况及对外投资情况 说明:了解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调查公司股东、董事及主要管理者是否有违规情况、公司有无重大违法经营情况、上级部门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宜等;通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多方位了解公司资产状况。 (5)名下固定资产情况 资产简况 土地权益 坐落 土地性质 面积 取得方式 购买/租赁价 格

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要点及尽职调查清单

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要点 一、房地产收购的种类 房地产项目收购包括:在建工程转让和项目公司收购两种 1、在建工程转让又叫转让资产(烂尾楼的收购) 2、项目公司收购又叫股权转让 二、项目公司股权收购步骤: 1、项目收购意向书 2、项目尽职调查 3、洽谈正式合同 4、交接 三、意向书 意向书包括:1、意向股权数量;2、对价金额;3、意向金(一般锁定1000万-5000万共管一个月) 四、项目尽职调查 包括:1、项目公司主体调查;2、项目公司财务审计;3、所收购项目的主体调查 1、项目公司主体调查 (1)营业执照(包括正副本是否过期); (2)各种开发资质 (3)税务登记 (4)企业组织代码 (5)贷款卡 (6)所有股东的存在和变更情况 (7)股东章程的变化情况 (8)历次股东会议的会议纪要 (9)历次董事会的会议纪要 2、项目公司的财务审计 (1)对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目的是主要审查项目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税务情况和债务情况) (2)项目公司需提供原始凭证和账册

(3)项目公司的往来账款情况(目的主要是考察项目的采取是否干净) (4)项目公司财务的现金流调查(目的主要是防止项目公司利用财务手段清理债权债务) (5)审计项目公司的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6)审计项目公司的纳税情况、债务情况以及项目公司的银行账户 3、所收购项目的主体调查 (1)项目的所有权证和批文,包括①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土地转让合同和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②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书;③项目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④开工证等。 (2)项目所在地的规划情况(包括控制性规划和详细性规划) (3)项目的可行性批复 (4)项目的规范性调查 (5)项目的以前的经济活动的调查 五、洽谈正式合同 六、交接和变更 1、公司证件的交接 2、公司所有印章的交接 3、公司所有材料的交接 4、项目场地的交接 七、股权收购的难点 1、溢价的处理方式 2、或有负债的保证 溢价的处理方式主要是股权+承担负债 或有负债保证主要防止项目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的合同和对外经济活动的风险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函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 函 1

【】有限公司 尽职调查函 致: 根据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我公司于 8月25日起就拟投资项目到贵单位进行尽职调查。请贵单位应尽可能全面完整地提供尽职调查相关文件之原件或复印件,我公司将根据调查工作进展和工作需要,适时向贵单位提出新的补充调查清单,以期尽职调查工作更有利于投资项目在规范公平的基础上正常发展,希望得到贵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我公司郑重承诺:对贵单位根据本尽职调查清单提供的材料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我公司将予以保密。 【】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附:尽职调查小组成员名单 2

尽职调查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关于文件提供的注意事项 一、本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无说明,可用复印件形式提供,并同时准备原件备查。请统一使用A4复印纸复印所需提供的文件,并确保复印件的清晰及复印件与原件或正本的一致。 二、请尽可能提供书面证据材料。为便于参考,所提供的 文件请按资料清单的要求分类并标明序号(该等序号应与文件清单的序号一致),然后夹入活页文件夹内(为方便复印,请尽量不要用订书机装订)。 三、清单中每项所列文件请尽量一次性完整提供。如果不存在此类文件,请填写”无此类文件”或”不适用”; 四、若有疑问,除咨询相关人员外,请根据提问的精神,提供的资料宁多勿少。 五、为避免工作的重复,请务必确保所提供的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清晰。 六、随着对贵司的逐步深入了解,根据需要,我们可能会要求贵司提供进一步的补充资料。 七、期限要求 请在 8月25日之前将相关资料(包括电子版)准备完毕,以 备我们现场调研时提供。 3

八、我们将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贵单位进行现场调研,届 时请贵单位安排本清单涉及的人员不要离开以备接受我们访谈。 如有问题请与以下相关人员联系 谢谢合作! 一、企业概况、法律文书等综合资料 1、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公司设立时间、设立时的批文、出资协议、验资报告; 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需要的其它证件、公司章程; 3、公司历次工商变更情况,组建及变更的有关协议、合同、批准文件,设立时及历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章程; 4、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 5、公司设立时及历次股权变更时的验资报告; 6、公司历次产权变更时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文件; 7、公司近三年的各项税种、税率及减免税文件、完税证明如果取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请说明公司以往3年里执行的纳税标准或税率情税务部门近三年稽查报告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如果取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请说明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请提供公司可能将要获得的任何税收优惠,如可能,请提供相应的依 4

资产收购业务尽调清单(完整版)

资产收购业务尽调清单(完整版) 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包括公司历次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中最近一期的营业执照应经年检及发证机关盖章。 2. 公司法人代码证书。 3. 公司税务登记证。 4. 目前在工商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公司章程。 5.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名单及个人简历。 二、公司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时的相关文件 (1)公司设立时各股东签订的发起人协议。 (2)其它与公司成立及历史沿革有关的权力机关批文。 2.公司变更登记文件 (1)公司是否曾发生过股权转让,如是,请提供: ①历次股权转让协议; ②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关于批准股权转让的决议; ③历次公司章程修订案; ④审批机关关于同意股权转让的批文; ⑤因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内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请提供历次发生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其它与公司成立及有效存续有关的批文: ①公司成立至今是否变更过公司经营范围(如有,请提供相关会议决议)。 第二部分公司组织机构 一、公司组织结构一览表,包括其: 1. 联营企业(持有20%以下的权益)。 2. 控股子公司。 3.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图及各职能部门职能的情况介绍。 4.公司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类似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5.各机构内部规章制度。 二、控股子公司或联营企业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 2、联营合同(或发起协议); 3、章程修正案; 4.主营业务范围描述; 5.税务登记证; 6.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7.股权转让协议(如有) 8.历次股东会、重要董事会决议

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应包括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关于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企业的扩张通常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引进投资者的方式增资,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风险投资者;二是通过并购的方式,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而第二种方式 由于实行周期相对较短,成本较低,成为企业扩张的常见方式。 企业并购是项复杂的法律工程,并购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众多因素,其中,投资者对目标公司了解的程度是众多决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投资者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这样的调查工作往往不是投资者自己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其内容通常包括委托律师调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目标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委托资产 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委托财务咨询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竞争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技术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委托环境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所涉及的环境保护事项进行评价,等等。 在中,这些调查被通称为“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公司并购本身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在设计与实施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展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行业限制等优势,同时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财务、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因此,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尽职调查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成为公司并购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由于中国的公司并购市场尚处于初级市场阶段,市场规则的完善性、市场参与者的成熟程度、监管方式的先进程度等等诸多要素都有着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在这种不成熟的并购市场体系下,收购方通过并购的方式进行企业规模与市场份额的扩张,其风险因素更需要在试水之前进行全盘的规划。对于收购方而言,公司并购最大的风险来源与收购方对出让方和目标公司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最终演化的风险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并购当中的陷阱———债务黑洞的陷阱、担保黑洞的陷阱、人员负担的陷阱、无效乃至负效资产的陷阱、违法违规历史的陷阱、输血成本超过承受极限的陷阱等等。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导言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本所根据公司的委托进行的,调查内容包括: 1、债务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是否经营、是否年检、企业性质及性质是否变更(是否分立、合并、改制)、是否停产或破产、是否清算、职工人员(在职和退休)结构。 2、债务人及担保人资产负债情况:股东(或开办人)是否足额出资、出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验资报告、评估报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报表、负债明细(见企业报表)。 3、有抵(质)押担保的,应调查抵押物或质押物(或质权)情况:抵(质)押物或质权现有名称、数量、面积、质量、所在地、所有权属或使用权属等现状是否与抵(质)押设定时一致,现场查看抵(质)押物是否存在有无减值因素,如土地的性质(如为划拨土地需扣除40%土地出让金)、房产与土地是否一同抵押、抵押物完善程度(瑕疵)目前的市场价值、抵押物被依法执行的或变现的难易程度。初估现值并与债权金额进行比较。 4、回购意向和其他。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公司(债务人)”指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 “公司(保证人)”指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对我们做出的所有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本报告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所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均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 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 企业的扩张通常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引进投资者的方式增资,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风险投资者,发行股票也许可以认为是一种特别的引进投资者的方式;二是通过并购的方式,并购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而前一种方式对于战略投资者或者风险投资者而言,则也是一种并购行为,股票发行也常与重组、并购相联系。 企业并购是项复杂的法律工程,并购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众多因素,其中,投资者对目标公司了解的程度是众多决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投资者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这样的调查工作往往不是投资者自己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比如委托律师调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目标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等等,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委托财务咨询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竞争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技术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委托环境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所涉及的环境保护事项进行评价,等等。在实践中,这些调查被称之为“尽职调查(DueDiligence)”。

然而,在并购实践中,一些初涉并购的投资者或者目标公司对于尽职调查却认识不够。有些投资者盲目自信,仅凭自己对目标公司的了解以及感觉就作出最终的决定,结果步入地雷阵。有些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不理解尽职调查对于投资者的重要性,也不理解尽职调查对于促成交易的重要性,采取积极抵制或者消极不配合的态度,致使并购流产。因此,补上尽职调查这一课,对于成功进行并购至关重要。本文仅从法律角度谈谈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是尽职调查的首要内容,必须调查目标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涉及须经批准才能成立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经营项目涉及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等等,还须查验其是否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同时还须查验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别是涉及国有资产时更须特别小心。此外,还要查验目标公司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等等。 目标公司的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也是尽职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这往往也是投资者特别关注的内容之一。对于目标公司财产的调查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目标公司拥有

2021年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之间的投资、 ___、并购等资本运作行为已越来越普遍,所以为大家带来了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 ___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xx年下半年至xx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xx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 ___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

有限责任公司尽职调查报告模板(全)

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aa股份有限公司(“aa” )的委托,基于aa和××的股东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条和第××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所” 指××律师事务所。 “本报告” 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公司“ 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bbbbbbbbbb。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向××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所有××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九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公司的设立与存续 1.1 ××公司的设立 1.1.1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公司于××年××月××日设立时,其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形式出资比例 ××××××万货币××% ××××××万货币××% ××××××万货币××% 合计×××万100% 1.1.2 ××公司的出资和验资 根据××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缴××万元)。 1.根据淄博科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淄科信所验字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精品文档★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那么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是怎样的呢?下面和一起来看看吧!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一、甲公司的设立、出资和存续 (一)公司设立 根据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及目标公司提供的《准许设立/ 开业登记证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章程》、《*设验字(2010)第A468 号验资报告》,目标于2010 年10 月18 日设立。 (二)出资 甲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670.4 万元,于2012 年10 月14 日之前,分四次,以货币的方式出资完毕。 1 、根据H市*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10 月15 日出具的《* 设验字(2010)第A*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一期出资130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0 年10 月15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2 、根据H 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 年5 月12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日出具的*验字(2011)第058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二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11年5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3 、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 年6 月21 日出具的*验字(2012)第13 4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184. 5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2 年 6 月21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4 、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 年10 月12 日出具的*验字(2012)第258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225.9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2 年10 月12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三)公司存续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2013 年5 月16 日的营业执照及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合法存续。 2013 年5 月24 日,获H 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有效期至2017 年5 月23 日。该证在H 省工商网站上查询合法有效 根据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2012 年通过年检。公司应于每年3 月1 日至6 月30 日进行年检, 但未查到2013 年年检信息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 公司类型: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 注册资本670.4 万,出资形式货币。经营范围:* 分公司基本信息:名称:甲公司* 分公司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四)法律评价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专利尽职调查报告

专利尽职调查报告 专利尽职调查报告一、调查目的 受某知识产权局委托,赴公司进行专利问卷调研,了解企业或个人对于专利的申请、运用和保护的情况,鉴于此作为国家专利政策的实施方向。 二、调查对象 某市慈溪市指定被调研企业及个人 三、调查方式 携专利问卷前往指定的不同企业找到公司的专利负责人做问卷调查并留下其联系方式,盖好公司公章。个人问卷要求填写相关真实信息。 四、调查时间:20**年7月20日――――20**年08月20日 五、调查内容 专利问卷分为a与b卷,分别为企业专利权人信息和专利信息,主要针对公司对于专利的申请、运用和保护的情况。 六、调查结果 问卷完成率在95%左右,成功地完成了老师规定的完成率,靠自己实践奋斗而获得社会经验和锻炼的能力。 七、调查感想 第一次参加大学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我明白了大学生

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大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大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近一个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我在实践中得到许多的感悟! 从问卷下发的第二周起,我开始落实自己的任务。因为我先选择了几家附近的几个镇的企业,所以我骑车去做了调查。一周后,我乘公车又去了较远的几家公司和个人住址。期间碰到不少的冷漠拒绝,但我一次次登门,一次次请求,最终在老师和科技局的帮助下坎坷完成了大半任务。调查中,我要感谢王宇华和廖红老师,她们帮助我解决了很多调查中的难题。我也会在每周三周六询问每位调查成员的调查状况以及出现的问题,向老师汇报工作进度。老师发来的相关文件都认真阅读,具体落实里面补充的要求。在调研期限的最后一周,我们小组分组进行远的镇的调查。当然组队任务的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方案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方案的制订及关注点

一、引言 近一个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已经历了五次并购浪潮。通过并购,实现了企业规模迅速扩张,推动了产业升级和资本优化配置,产生了一大批国际知名的大型跨国公司。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选择并购作为其实施扩张战略的主要方式,并购已成为各类企业快速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 企业并购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收购方形成并购决策、选择目标企业、尽职调查、交易路径和交易结构方案设计、企业估值、谈判及交易、并购后的整合等几个主要环节。 尽职调查,也被称为审慎性调查(Due Diligence),是企业并购中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指收购方在筛选到并购目标公司后对其财务状况、法律事务、经营活动等方面进行的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以求准确了解目标公司的真实状况。 尽职调查之所以重要在于其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起着以下两个作用: 第一、为企业制订并购策略提供可靠依据。通过尽职调查了解目标公司财务、法律、经营等各方面的信息,将这些信息与并购方的并购目的相核对,以确定并购行为是否继续进行;按照尽职调查结果对前期制订的并购方案、计划进行确认或修正,确定估值的基本假设和估值模型;尽职调查结果也是设计交易路径及交易结构方案、制订整合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二、有效防范企业并购中的风险。通过对目标企业设立及存续、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能力、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技术研发、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税务事项、质量控制、环境保护、职工健康及安全生产等的综合性审查,准确描述目标企业的现状,全面揭示目标企业存在的风险,这有助于收购方在确定并购范围、进行并购谈判、制订并购协议时有意识地进行规避。 现实中很多并购不成功的案例也从反面证明了尽职调查的重要性。许多企业在完成了并购后发现,并购来的企业成了“鸡肋”,没有产生“1+1>2”的预期效果,甚至成了企业的累赘、资金的无底洞。究其原因,就是尽职调查环节的缺失或操作不规范,导致掌握的信息不充分、不准确,没有认识到存在的风险,更谈不上有意识地规避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决策难免失败。 正是由于尽职调查在企业并购中的重要性,任何疏忽和不当都可能导致并购失败,给收购方带来重大损失,就非常必要事先制订可行、细致、具有针对性的尽职调查工作方案,以保证尽职调查工作有序、有效、规范进行。 二、尽职调查方案的主要组成部分 尽职调查方案主要由项目背景介绍、项目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尽职调查重点、时间进度计划、工作协调方式等几个部分组成 1、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将选择目标企业阶段了解到的目标公司的概况、股权结构、主要财务指标进行简要介绍,对收购方的并购动因进行简要陈述,使所有项目工作参与者对项目前期情况有一个大致了解,便于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目标企业概况包括:成立时间、地址、企业性质、隶属关系、主营业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员工人数、重要下属企业情况等。 股权结构:说明目标企业的投资者及其各自的股权比例,若投资者人数较多,列明前5位或前10位主要股东及其股权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列明目标企业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指标情况。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年下半年至20**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

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售渠道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导致过高估计目标企业的发展潜能,分散并购方的资源,甚至使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对目标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调查分析不足,导致现金流危机

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之尽职调查(官方2016最新版)概览

收购金融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工作方法 金融不良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是收购方利用各种有效方法,包括借助中介机构,对拟收购的不良资产存续状态、权属状况、资产质量进行审慎调查,其目的是判断不良资产的价值,以便确定最终的收购价格并为以后的处置做准备。尽职调查主要包括资产权属关系判断、资产法律关系与状态判断以及资产价值判断等。 第一节尽职调查工作流程 尽职调查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流程图): 1、初步评估; 2、制定尽职调查方案与立项; 3、组建尽职调查项目组(包括聘请律师); 4、尽职调查工作的分配; 5、阅档; 6、访谈; 7、实地调查; 8、讨论、估值、汇总; 9、提出处置预案; 10、完成尽职调查报告。 第二节初步评价 取得不良资产清单后,应对不良资产进行初步评估,例如总债权的规模(包括本金,利息的总额),资产的本息比(本金和利息的比,主要是判断贷款发放的总体时间),主要放贷发生的时间,资产的地域分布,贷款企业的规模,贷款的企业性质(是国有、民营等),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整体抵押率和保证率,抵押物的品种,总体诉讼情况和执行情况,通常情况下,资产出让方在招商时会提供带有全部或部分以上数据的清单,这些数据可以让投资者初步了解这些资产的基本情况、定价区间、价值弹性等。 资产初评的目的是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调查范围、人数,对调查的大概时间做出初步判断,为下一步调查打下基础。如确定为拟收购目标即可启动立项程序。 第三节尽职调查方案的确定和尽职调查工作的组织

(一)立项 1.立项报告。立项报告应包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资产初步评价情况;②预计的投资金额区间;③尽职调查的方案与工作组织;④项目的时间进度初步按排与人员按排;⑤结论。 2.立项报告的审批。立项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即可实施。 (二)制定尽职调查方案 尽职调查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资产初步评估情况概述; 2.本次尽职调查的目的; 3.本次尽职调查方法与步骤; 4.尽职调查的人员按排; 5.尽职调查的律所聘请; 6.尽职调查的费用预估; 7.尽职调查时间估计及尽职调查报告的提交时间。 尽职调查方案应报上级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抽样与重点尽职调查项目的确定 尽职调查的范围可以分为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并根据初步评估的结果确定尽职调查的重点项目。一般情况下,在资产包所含贷款笔数或户数不多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全面调查,抵押类贷款或抵押物资产一律要进行调查,次级类资产需要全面调查。除此之外,都可以以抽样的方式进行调查。无论是抽样调查还是全面调查都须确定重点调查项目。 1.企贷抽样重点项目调查应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①抽样过程中按照每笔资产剩余本金大小的顺序进行选择,或者确定一个界限(例如剩余本金在500万以上的项目),在该界限之上的资产都做为抽样的样本。 ②企贷根据资产的分散和集中程度不同,调查的本金金额一般认为不得低于被调查资产总本金金额的80%,最好能够达到90%以上。 ③调查笔数的最终确定可以根据抽样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单户多笔的贷款,或多笔关联贷款,或关联企业多笔贷款,只要按总额达到抽样标准均应纳入调查范围,且一般情况下,作为一个整体应纳入重点调查范围。 ④抽样调查过程中,对于有抵押物的资产不论资产的大小,一律纳入重点调查范围。

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篇一:尽职调查报告范本-股权收购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非诉字第(018号) 目录 一、导言 1、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2、简称与定义 3、尽职调查的手段与方法 4、尽职调查的前提 5、尽职调查报告的限制 6、本报告的结构二、正文 1、公司主体情况介绍 2、公司征地的背景 3、被征地块状况描述 4、公司征地成本构成 5、公司对**村征地成本明细 6、土地征用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参考文献 7、土地征用涉及的相关文件及协议三、尾部 本所律师要求 四、附件 **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票据 导言: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先生的委托,基于***先生与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

限公司初步达成的公司股权收购意向,在本所收到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该公司设立、对外合同及内部管理等文档资料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公司”指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一家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尽职调查的方法: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公司询证; 参阅有关政府机构公示的信息;

初步尽职调查报告

【企业logo】 公司名称 初步尽职调查报告主办券商 撰写人员: 二〇一五年月

目录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3) 一、公司概况 (3) 二、公司历史沿革 (3) 三、组织结构 (4)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4) 五、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5)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6) 七、产品及销售情况 (6) 八、资产权属情况 (7) 九、员工情况 (9) 十、关联交易情况 (9) 十一、同业竞争情况 (9) 第二节行业分析及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10) 一、行业分析 (10) 二、公司行业地位分析 (10) 第三节公司发展前景分析 (11) 一、公司的竞争优势 (11) 二、外部发展环境 (11) 三、公司未来三年业务发展规划 (11) 第四节公司财务情况 (12) 一、资产负债表 (12) 二、利润表 (13) 三、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14) 四、公司财务信息 (14) 第五节项目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15)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发行人名称:【】 英文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住所:【】 公司网址:【】 经营范围:【】 二、公司历史沿革 1、【】年【】月,【】设立 【】成立时,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2、【】年【】月,第一次增资 【】 【】年【】月【】日,【】在【】市工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三、组织结构 (一)组织结构图 【】 (二)组织机构的职责 【】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关于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企业的扩张通常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引进投资者的方式增资,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风险投资者;二是通过并购的方式,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而第二种方式由于实行周期相对较短,成本较低,成为企业扩张的常见方式。 企业并购是项复杂的法律工程,并购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众多因素,其中,投资者对目标公司了解的程度是众多决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投资者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这样的调查工作往往不是投资者自己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其内容通常包括委托律师调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目标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委托财务咨询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竞争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技术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委托环境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所涉及的环境保护事项进行评价,等等。 在实践中,这些调查被通称为“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公司并购本身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在设计与实 施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展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行业限制等优势,同时也要注 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财务.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因此,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尽职调查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成为公司并购 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必要性由于中国的公司并购市场尚 处于初级市场阶段,市场规则的完善性.市场参与者的成熟程度. 监管方式的先进程度等等诸多要素都有着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 在这种不成熟的并购市场体系下,收购方通过并购的方式进行企 业规模与市场份额的扩张,其风险因素更需要在试水之前进行全 盘的规划。对于收购方而言,公司并购最大的风险来源与收购方 对出让方和目标公司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最终演化的风 险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并购当中的陷阱—债务黑洞的陷阱.担保黑洞的陷阱.人员负担的陷阱.无效乃至负效资产的陷阱.违法违规历史的陷阱.输血成本超过承受极限的陷阱等等。 律师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和法律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情况.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或可能承担的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目标公司是否 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并购是否得到了相关的批准和授权.目 标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是否合法.目标公司章程是否有反收购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4篇(最新篇)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4篇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4篇 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等;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尽职调查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________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主体资格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公司持有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_____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__的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国税______字号税务登记证和______地方税务局颁发的地税字号税务登记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______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经过本所核查。 二、历史沿革 首次设立 1、___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时的名称为______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__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 2、股权结构为: 3、验资或评估: 第一次变更

第二次变更 经过本所核查。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目前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如果是自然人,则说明其简历;如果是法人,则说明其营业执照记载事项、主营业务、主要公司管理人员、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经过本所核查。 四、独立性 公司的资产完整 公司的人员独立 公司的财务独立 公司的机构独立 公司的业务独立 经过本所核查。 五、业务 主营业务情况; 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证书。 经过本所核查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同业竞争 经过本所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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