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中的专利尽职调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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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的尽职调查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进行?

并购的尽职调查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进行?

并购的尽职调查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进行?信息不对称风险是并购与资本运作当中最重要的风险之一。

尽职调查,或称审慎调查(duedilionce),是降低并购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的最主要手段,理所当然地应成为并购操作的重要一环。

所谓尽职调查,就是从资产、负债、财务、经营、战略和法律角度对目标企业进行一系列深入的调查和核查,了解目标企业真实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和潜在的风险、以对目标企业作出客观评价,帮助主并企业作出正确的收购决策。

并购的尽职调查通常分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业务/市场调查。

主要了解目标企业的行业状况、产品竞争力、市场现状、市场前景等。

(2)资产情况调查。

主要了解目标企业的资产是否账实相符,了解无形资产的大小、产权质押及是否有产权归属不明的问题。

(3)负债情况调查。

主要了解目标企业的债权、债务和义务,特别是或有负债的情况。

(4)财务方面的调查。

主要了解目标企业的收支状况、内部控制、或有损失、关联交易、财务前景等。

(5)税务方面的调查。

主要了解目标企业的纳税情况及有无拖欠税款的情形。

(6)法律事务调查。

主要了解目标企业一切可能涉及法律纠纷的方面,包括目标企业的组织结构、产权纠纷、正在进行的诉讼事项潜在的法律隐患等。

这些调查结果会对并购的进行与否产生直接的影响。

从历史经验来看,有相当多的主并企业未能充分重视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流于形式的情况时有发生。

埃森哲的一项非正式调查表明,只有10%的企业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利用了企业外部的四个或更多的信息来源。

对于一项涉及上千万甚至上亿美元的项目,仅仅把调查局限在小范围内是不能称得上尽职的失败的。

并购案例中很多是因为主并企业对收购对象的财务、资产、经营情况知之甚少,以及对其复杂性预计不足。

企业并购中的尽职调查

企业并购中的尽职调查

企业并购中的尽职调查企业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企业并购过程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通过对目标企业的各项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研究,以便对其进行有效评估和定价。

本文将从尽职调查的概念及重要性、尽职调查的内容、尽职调查的方法和技巧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尽职调查的概念及重要性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是指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对目标企业的各项信息进行调查研究,以确定并购是否符合自身利益,降低风险,保护自身的权益。

尽职调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企业并购来说至关重要。

在进行并购交易之前,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项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法律风险等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评估,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尽职调查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评估风险:通过尽职调查可以对目标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包括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等。

企业在并购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是不可忽视的,通过尽职调查可以降低风险,避免陷入不利或损失的境地。

2. 确定定价:尽职调查是确定并购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进行分析,可以确定其真实价值,避免被目标企业的虚假财务数据所欺骗。

3. 确保合规性:尽职调查有助于确定目标企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并购过程中如果发现目标企业存在法律风险,可以及时调整并购方案,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4. 揭示隐藏问题:尽职调查可以揭示目标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例如:员工潜在的法律纠纷、隐性负债、租约细则等。

这些问题如果事先没有揭示出来,后期可能会对企业产生很大的风险和影响。

二、尽职调查的内容尽职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目标企业的各个方面。

常见的尽职调查内容包括:1. 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估,了解其盈利能力和运营状况。

2. 市场状况:对目标企业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进行调查,包括市场竞争结构、市场份额、市场前景等,以便了解目标企业的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

并购过程中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并购过程中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并购过程中如何进行尽职调查在商业世界中,并购是企业实现扩张、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然而,并购并非简单的资产交易,其中蕴含着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

为了降低风险、保障并购的成功,进行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尽职调查,就像是给目标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旨在了解其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法律风险等各个方面。

那么,在并购过程中,究竟应该如何进行有效的尽职调查呢?首先,明确尽职调查的目标和范围是关键的第一步。

要清楚地知道此次并购的战略意图是什么,是为了获取技术、拓展市场、整合产业链,还是其他目的。

根据目标来确定调查的重点领域和范围,比如,如果是为了获取技术,那么对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专利情况等就要重点关注;如果是为了拓展市场,那么其市场份额、销售渠道等则是关键。

财务尽职调查是重中之重。

这需要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仔细审查,包括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方面。

不仅要看表面的数据,更要深入分析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比如,审查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可回收性,存货的计价方法是否合理,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标准等。

同时,还要关注财务报表之外的事项,如关联交易、或有负债、税务问题等。

通过财务尽职调查,能够对目标企业的财务健康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为估值和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法律尽职调查也不容忽视。

要对目标企业的法律合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情况、劳动用工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未决的诉讼和潜在的法律纠纷等。

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方面,要确认其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是否存在侵权风险,这对于一些技术型企业的并购尤为重要。

经营尽职调查能够帮助了解目标企业的业务模式、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

需要考察其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竞争态势、客户群体、供应商关系等。

同时,对企业的管理团队、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等也要进行评估,一个优秀的管理团队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往往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尽职调查工作介绍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尽职调查工作介绍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尽职调查工作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指的是在收购过程中买方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法律关系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的一系列调查,这些调查通常委托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等独立的专业人士进行,从而决定是否实施收购。

尽职调查一般在企业并购双方已达成并购意向但尚未完成并购之前履行的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尽职调查、财税尽职调查、市场尽职调查、人力资源尽职调查等。

为了阐述的方便,我们将法律、财税等与揭示目标企业货币和运营负债有关的要素称为“硬性领域”,而将与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协同效应有关的要素称为“软性领域”,如战略规划、企业文化等。

并购方一般采用信息清单法实现调查,通过检查财务报表、审查法律责任、关注市场领域、评价经营管理等获得与并购活动相关的全面信息,从而提高自己的决策质量。

一、尽职调查的程序尽职调查没有固定的模式,各个具体并购案例可以有不同的尽职调查程序。

以下列出的是尽职调查的一般流程。

1.并购方指定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顾问和咨询顾问等在内的调查小组。

各自作用如下表:尽职调查小组成员及各自作用3.并购方及中介机构准备一份要求卖方提供材料的尽职调查清单;4.目标企业根据并购方的要求收集所有相关资料,并准备资料索引;如果目标企业规模较大,事务繁杂,建议目标企业建立一套信息获取程序,让并购方能够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企业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的文件的复印件,从而方便尽职调查的顺利进行;5.调查小组实施尽职调查,收集并分析与项目有关的资料;6.调查小组报告尽职调查结果,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企业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

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对于规模较小的并购,上述程序可以简化,只要能达到尽职调查的目的即可。

企业并购中的专利尽职调查要点说明

企业并购中的专利尽职调查要点说明

企业并购中的专利尽职调查要点涉及专利的并购和交易越来越多,与有形的财产权相比,专利权具有自己的特点,他们看不见、摸不着,非物质性的特点使得其无法占有、无法度量,权利效力、容、围、价值等都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尽职调查,所进行的并购和交易将会面临非常高的风险高质量的尽职调查是进行并购和交易决策的重要基础之一,而尽调的质量是建立在科学的方法、完整的容和资料以及合适的人员基础之上的。

目前大多数专利尽调以形式审查为主,涉及的容有限,广度深度不足,因此,难以发现实质性问题和风险。

有鉴于此,我们将结合自身实践和学习研究的体会,就如何有效开展专利尽职调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价值的深度分析,和大家交流分享一些经验和做法。

主要容分两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专利权的特点:关于企业并购中专利特有的法律风险”,第二部分,“关于企业并购中的尽调要点”第一部分:专利权的特点(特有风险)专利权具有自己的一些特点,由于专利法律制度及专利权本身存在的特殊性,必然导致在并购过程中有一些特有的法律风险[1]:因此有必要讨论一下专利权的特点1、已授权的专利的推定有效性与权利的不确定性“没有确定性就没有财产权”。

然而,作为财产权利的专利权在现实中给人们的感受却是非常不确定的。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是否有效、能否真正得到有效保护具有不确定性。

就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而言:(1)审查的客观依据——现有技术难免遗漏,审查质量堪忧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审查以现有技术为参照,充分和毫无遗漏的检索到所有现有技术实际是很难做到的,遗漏是难免的。

(案例:苹果的“滑屏解锁开机”被授予专利,三星与苹果之间专利大战,其中“滑屏解锁开机”检索到了现有技术,从而三星获胜。

)(2)审查标准中的主观性和审查中的自由裁量,增加了授权专利的不确定性创造性的判断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这样一个法律上拟制的标准人(假想的),来判断申请中的技术方案是否的非显而易见的,缺乏客观判断的标准和方法,其结论往往会存在很大的争议。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1. 背景本次文档旨在对并购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以全面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法律风险、财务状况等关键信息,为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2. 目的通过尽职调查,我们可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潜在风险和未来发展潜力,从而确保并购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具体目的包括但不限于:- 了解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及其负债情况;- 分析目标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运营能力;- 调查目标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 审查目标公司的合规性和法律风险。

3. 调查内容尽职调查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通常包括以下关键方面:3.1 财务尽职调查- 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目标公司的财务指标,如利润率、偿债能力和资本结构等;- 目标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和趋势分析;- 目标公司的关键客户、供应商以及相关合同。

3.2 法律尽职调查- 目标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股权关系;- 目标公司的合同及相关文件,包括借款协议、租赁协议和股东协议等;- 目标公司是否存在任何未决诉讼或其他纠纷;- 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和版权等。

3.3 经营尽职调查- 目标公司的核心业务及其市场份额;- 目标公司的供应链和销售渠道;- 目标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质量;- 目标公司的市场前景和竞争环境。

4. 调查方法尽职调查的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阅读目标公司的公开报告和财务文件;- 进行面谈和访谈,包括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员工、客户和供应商等;- 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评估。

5. 调查结果和评估通过尽职调查的结果和评估,可以得出目标公司的整体状况和价值,从而为并购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评估结果可能包括:- 风险评估,包括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等;- 价值评估,包括目标公司的估值、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和可行性等;- 市场评估,包括目标公司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和未来发展潜力等。

6. 结论基于尽职调查的结果和评估,决策者可以作出针对并购项目的明智决策。

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有哪些

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有哪些

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有哪些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企业并购已成为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然而,企业并购并非简单的资产合并和业务整合,其中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

为了降低并购风险、保障交易安全,法律尽职调查成为了企业并购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那么,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究竟有哪些呢?一、主体资格调查首先要对并购目标企业的主体资格进行调查。

这包括确认目标企业是否依法设立、有效存续,是否具备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法定资质和许可。

例如,金融行业、医药行业等往往需要特定的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

同时,要审查目标企业的公司章程,了解其内部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股权转让限制等规定,以评估并购交易是否符合章程的要求。

二、资产调查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资产调查是法律尽职调查的重点之一。

1、固定资产需要核实目标企业的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的权属状况,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对于租赁的资产,要审查租赁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租金支付情况。

2、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要确认其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侵权纠纷或潜在的侵权风险。

此外,还要关注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情况。

3、债权债务调查目标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借款等。

对于重大债权,要审查其真实性和可回收性;对于债务,要了解其到期时间、还款计划以及是否存在违约风险。

三、税务调查税务问题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本和利润。

要审查目标企业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情况,是否存在税务违法违规行为,如偷税、漏税等。

同时,要了解目标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并购交易可能带来的税务影响。

四、劳动人事调查劳动人事方面的调查也不容忽视。

需要审查目标企业的员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福利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还要关注是否存在劳动纠纷、员工安置问题以及工会组织的情况。

五、重大合同调查对目标企业的重大合同进行审查,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合作协议等。

并购过程中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并购过程中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并购过程中如何进行尽职调查在商业世界中,并购是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拓展市场份额、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然而,并购并非简单的资产交易,其中蕴含着诸多风险和挑战。

为了降低风险、保障并购的成功,尽职调查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尽职调查,顾名思义,就是在并购交易前对目标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以了解其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法律风险、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信息。

就像在购买一件昂贵的商品前,我们需要仔细检查它的品质、性能、保修等情况一样,在并购中,尽职调查就是对目标企业进行这样的“检查”。

那么,在并购过程中,究竟应该如何进行尽职调查呢?首先,要明确尽职调查的目标和范围。

这需要根据并购的目的、战略规划以及双方的初步沟通来确定。

例如,如果并购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技术和研发能力,那么对目标企业的技术团队、专利情况、研发项目等方面的调查就应成为重点;如果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那么对其市场渠道、客户资源、品牌影响力等的调查就更为关键。

财务尽职调查是核心环节之一。

这包括审查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账目记录、审计报告等,以核实其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要关注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债务、财务造假、税务问题等。

同时,还要对其财务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评估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情况。

经营尽职调查也至关重要。

需要了解目标企业的业务模式、产品线、市场份额、营销策略、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分析其市场竞争力、行业地位以及未来的发展潜力。

比如,研究其产品在市场上的受欢迎程度、竞争对手的情况、市场趋势对其业务的影响等。

法律尽职调查不容忽视。

要审查目标企业的各类合同、知识产权、诉讼纠纷、合规情况等,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比如,查看是否存在未解决的法律诉讼、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劳动法律问题等,这些都可能对并购后的企业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人力资源尽职调查也不能忽略。

了解目标企业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薪酬福利、员工培训与发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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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中的专利尽职调查要点涉及专利的并购和交易越来越多,与有形的财产权相比,专利权具有自己的特点,他们看不见、摸不着,非物质性的特点使得其无法占有、无法度量,权利效力、内容、范围、价值等都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尽职调查,所进行的并购和交易将会面临非常高的风险高质量的尽职调查是进行并购和交易决策的重要基础之一,而尽调的质量是建立在科学的方法、完整的内容和资料以及合适的人员基础之上的。

目前大多数专利尽调以形式审查为主,涉及的内容有限,广度深度不足,因此,难以发现实质性问题和风险。

有鉴于此,我们将结合自身实践和学习研究的体会,就如何有效开展专利尽职调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价值的深度分析,和大家交流分享一些经验和做法。

主要内容分两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专利权的特点:关于企业并购中专利特有的法律风险”,第二部分,“关于企业并购中的尽调要点”第一部分:专利权的特点(特有风险)专利权具有自己的一些特点,由于专利法律制度及专利权本身存在的特殊性,必然导致在并购过程中有一些特有的法律风险[1]:因此有必要讨论一下专利权的特点1、已授权的专利的推定有效性与权利的不确定性“没有确定性就没有财产权”。

然而,作为财产权利的专利权在现实中给人们的感受却是非常不确定的。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是否有效、能否真正得到有效保护具有不确定性。

就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而言:(1)审查的客观依据——现有技术难免遗漏,审查质量堪忧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审查以现有技术为参照,充分和毫无遗漏的检索到所有现有技术实际是很难做到的,遗漏是难免的。

(案例:苹果的“滑屏解锁开机”被授予专利,三星与苹果之间专利大战,其中“滑屏解锁开机”检索到了现有技术,从而三星获胜。

)(2)审查标准中的主观性和审查中的自由裁量,增加了授权专利的不确定性创造性的判断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这样一个法律上拟制的标准人(假想的),来判断申请中的技术方案是否的非显而易见的,缺乏客观判断的标准和方法,其结论往往会存在很大的争议。

(3)专利权的推定有效和无效宣告程序:权利的可推翻性没有一个国家的专利局敢保证授权的专利的正确性,专利法提供了质疑授权专利的效力的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以纠正专利局的错误授权,从数据看,所提起的这种程序最终得到认可,无效的比例还是蛮高的30%--50%。

2、形式审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利极不稳定前面我们讨论了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其效力都不太确定,更不用说只进行形式审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了,由于这两种专利的申请专利局只就表面形式(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的格种类、格式)和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其稳定性比发明专利要差很多。

3、权利边界的不清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难以准确确定对于一般的有形物来说,每个物都有其特定的物理形态和物质特征,其稳定而客观外在的个性的存在,使得产权的明晰比较易于进行。

为了创设一个对物权,只需要把财产(资源)特定化,并确定某人为财产的管理者就行了。

[2]法律只要确认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过程中的私有权,权利人不需要任何手续而自动取得财产的私有权。

而定义发明是非常困难的,这是专利制度面临的一个难题,该困难来源于发明的无形属性。

发明是思想、信息、概念。

虽然发明有其物质表现形式,但这仅仅是发明的模型而已。

发明缺乏内在的固有的物质属性、缺乏客观实在性,使得观察者只能通过内心来感受和理解发明。

专利制度的有效运行要求必须定义发明的边界,并使此定义能在所有介入该发明的人中传递。

法律必须为界定发明提供制度,专利法因此设计了具体的表达和界定发明的制度:以书面文件为表达形式(彰显自己的存在)、授权条件为标准、政府审查为程序的审批授权制度(确权制度)。

(1)申请阶段——撰写(发明人自己定义),表达和界定制度十分复杂,首先需要将存在于发明人大脑中的发明(意识形态、信息传递困难)转化为书面形式的专利文件(物质形态、固化信息、便于传递),(2)审查(官方依据法律标准进行判断,确权)(3)授权后的交易和维权(不同主体进行解释,划定保护范围)虽然人们试图通过统一权利要求解释的规则来寻求专利权的确定性,但是,权利要求解释规则从周边限定向中心限定而后又向折中解释的发展过程本身就是专利的权利边界飘忽不定的一个真实写照。

欧洲专利条约第69条的释义议定书甚至直接要求在解释权利要求时应当将对专利权人的合理保护,和对第三方的适当程度的确定性结合起来,也可以说是权利要求解释存在不确定性的又一旁证。

而等同原则以及禁止翻悔原则从“弹性排除”到“完全排除”,再回到“两者之间”的曲折和反复,更让人对专利权的边界拿捏不准。

司法实践中政策考量的存在,又给专利权利解释的不确定性添加了一些动荡因素。

专利法和法院一直在尝试做一件事————在公众与专利权人之间合理划定权利边界,但是困难重重。

努力还在继续之中。

4、一件专利就如同一张彩票(Each Patent is like a lottery ticket[5]):专利是否具有技术和市场价值,无法准确预见先申请原则-----专利申请的竞赛,一旦有一个新想法,新技术,尽快申请专利(先占),没有时间充分论证评估技术和市场价值,有无必要,是否满足专利条件等,先花点小钱,拿个申请,就如同买个彩票,日后没准有人就用了你的专利,可以上门收专利费,不给就告你到法院,中大奖了。

5、专利诱饵(Patent Trolls)的威胁:专利技术实施面临被敲诈的危险在美国,甚至成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NPE(PAE)购买储存大量专利,自己不实施,埋伏起来,等到别人使用新技术后,跳出来,主张专利权。

最近几年美国超过半数以上的专利侵权诉讼都是这类公司发起的。

即使你拥有了专利,可能还难以避免这类非实施主体的骚扰(敲竹杠)。

6、专利灌丛(Patent Thicket):目标专利的搜索和设别困难专利的重要性得到认可,成为经营和竞争的战略手段。

专利竞赛,储备大量专利。

在一些技术领域,专利富集。

比如智能手机——10万多件专利。

如此众多的专利,想要不侵权都不可能,因为很难检索找到最需要的目标专利(更有甚者,申请时利用一些措施,比如技术领域的故意错配、描述时在表达上故意用非标准术语等手段故意隐藏起来,让你找不到)。

7、法律上的“排他”与事实上的难以“独占”:权利实现依赖市场主体的自觉准守(脆弱的权利!侵权易,维权难)由于发明创造具有无形性和外部性的特点,使得权利人无法以对有形物的实际占有的方式行使和保护自己的权利,无法照搬传统的民事法律制度来安排这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专利法在规定专利权人的权利时,并不直接规定专利权人的权利,而是转而规定他人对专利权人应履行的义务,通过授予专利权人控制他人利用其成果的权利来界定和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的。

《专利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因此,“所有权的核心在于对占有的保护,以及对所有人依法支配财产的保护,而智力成果却因其无形而无法占有,并可为许多人同时使用,知识产权内容的核心在于对权利人控制他人利用其成果的保护。

”[6]通过向他人利用专利的行为设置条件——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授予专利权人对他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行为进行控制的权利——未经许可,不得实施专利,从而使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在法律上实现了“虚拟占有”。

通常所称的专利权人拥有的独占或排他权,不过是“虚拟占有”状态的法律表达而已,为使“虚拟占有”得以实现,法律授予了专利权人对他人利用其专利行为进行控制的权利——禁止权,正是通过这种禁止性法律规范,“虚拟占有”才从消极状态得以转入积极状态,以便于在现实社会中得以真正实现。

立法者所追求的理想状态应该是专利权得到普遍尊重,每一个专利实施者都事先得到了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样专利权人的权利也就得以实现,因此也就并不需要行使“禁止权”,“禁止权”处于休眠状态,可见,专利权人权利的实现依赖于公众对专利权的尊重。

然而这种普遍尊重知识产权的环境不过是理想社会,现实社会中未经许可而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难以避免,当出现未经许可擅自以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时,专利权人的“禁止权”被激活,专利权人难以对无法占有的专利实现私力救济,必须借助专利法提供的禁止性规范,通过行政或司法救济来排除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因此,无法实际占有的专利,其权利实现具有不确定性。

[7]可见专利权其实非常脆弱、极易被侵权,其权利的实现依赖于整个社会高度的知识产权意识。

第二部分:企业并购中专利尽调要点针对专利的这些特点,我们开展专利的尽调,需要注意以下10项要点1、专利情报的检索范围如何确定?专利的收集和分析绝不能仅仅局限于目标公司的专利,如果仅以目标公司的专利为对象进行专利情报的收集,其风险十分巨大。

第一,无法全面了解目标公司专利所在领域的技术现状,必然导致“一叶障目”,或者只见自己家的“树木”,而不见“森林”;第二,无法为专利分析提供足够的、完整的文献;第三,漏检文献,必然导致分析结论的巨大风险。

(1)专利文献的检索和收集:尽可能多而全,避免漏检应以目标公司的专利为情报线索,提取适当的检索信息,确定适当的检索路径,利用适当的数据库,尽可能检索收集齐全与目标公司专利相关的专利信息。

为防止起点上的错误,首先要避免漏检专利,必须做到全面和完整的收集专利。

企业可借助多种检索路径对各种专利数据库进行全面检索,以尽可能获得完整的专利信息。

这时的工作原则应该是先多多益善,尽可能避免漏检文献。

案例:收购美国某公司,不仅仅局限于目标公司自己拥有的专利,还以不同的检索主题词、检索式检索获得最多2万多件,最少4件共17组专利。

(2)专利文献的识别和整理:尽可能少而精,追求准确在获得足够的文献后,再对众多的甚至是海量的文献进行整理和识别,此时的工作原则应该是精挑细选,力求精准,将最具有情报价值的文献识别和提取出来,分门别类,为下一步的专利分析做好准备。

(3)专利文献的使用:依据不同目的,分类使用在前面的案例中,我们在其中的第14组647件专利中发现了3件最接近目标专利的专利,可用于评价专利权的稳定性,发现了2篇在先专利文件可用于评价专利权的自由行使度(是否存在基础专利障碍)。

发现多篇专利文献可用于评价专利技术的发展空间等。

2、专利权的效力/稳定性审查(1)专利权效力的审查:不要轻信专利证书和专利文件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手中一般会持有专利局办法的专利证书和授权的专利文件,尽职调查中不要轻信这些文件,仅仅依据专利证书和专利文件。

尽调人员不能偷懒,专利权是否有效,必须以专利局官方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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