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方案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方案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职称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指导本年度职称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监督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全过程。
1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长兼任。
2 .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教学业绩审查组、科研业绩审查组、监督组四个小组。
(1)资格审查组职责:在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积分。
(2)教学业绩审查组职责:在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申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进行审查和量化积分。
(3)科研业绩审查组职责:在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进行认定、审查和量化积分。
(4)监督组职责:监督职称评审工作的全过程,保证职称评审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受理教职工和申报人员对职称评审工作问题反映,并进行核实和回复。
(二)成立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自主评审委员会学校成立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自主评审委员会,由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为25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7人。
委员会负责按当年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等额确定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中级、初级评审及非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中级、初级考评聘任。
二' 评审原则评审工作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岗位设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和“同行评价、分类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体现德才兼备和质量优先相结合的评价标准。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是针对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规定,用于指导和规范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以下是一般的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的主要内容:
1. 职称评定条件:规定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包括学历、工作年限、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等。
2. 申报材料:规定教师职称评定所需的申报材料和要求,包括个人简历、教学和科研成果清单、教学评价和同行评议材料等。
3. 评审流程:详细说明评审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材料初审、专家评审、面试等环节。
4. 评审标准:明确评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师德师风等。
5. 评审结果:规定评审结果的通知和公示方式,以及评审结果的处理和申诉途径。
6. 评审机构:明确负责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以及其职责和权限。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的细则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
为了准确了解相关规定,建议详细咨询相关教育部门或者所在学校的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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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及条件解读

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及条件解读教师是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使命的职业,他们肩负着培养未来的希望、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责任。
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素质,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及条件得以制定,以确保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得到有效认可。
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育学理论与教育实践能力、师德师风、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科研与教学相结合能力等。
在这些方面,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评定为高级教师。
首先是教育学理论与教育实践能力。
教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教育学理论基础,并能够将其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此外,教师还应该不断反思和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实践能力。
其次是师德师风。
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师风,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素养和道德观念。
教师需要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以良好的言行举止引导学生。
第三是教学方法与手段。
教师需要熟练掌握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并能根据自己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的情况灵活运用。
教师还应积极探索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是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教师的教学质量是评定高级教师的关键指标之一。
教师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确保教学内容全面准确、教学过程严谨高效、教学效果显著。
最后是科研与教学相结合能力。
高级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将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总的来说,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主要评估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教育实践能力、师德师风、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质量和效果以及科研与教学相结合能力。
教师可以通过不断努力提升自己在这些方面的能力,来达到评定为高级教师的要求。
对教师而言,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是一种肯定和鞭策。
它既是对教师过去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其未来发展的期待。
教师应该积极面对评定标准和条件,勇于挑战和超越自己,在专业发展上不断创新与进取。
总之,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及条件的解读对于教师来说至关重要。
教师需要准确理解并全面掌握评定标准,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做到以德育人、以学促教、以教为本,在教育事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黑龙江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规定的教学常规及纪律行为;能积极钻研教学,坚持进行教学反思,有1篇典型课例或学习体会文章在校内外交流。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知识经验,基于学生基础设计教学,有较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幅度较大。
徐州市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及职称量化积分标准评分办法

徐州市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
第二条: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师德考核及学生满意度测评在80%及以上。
破格晋升人员,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申报人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学教不一致的,若前学历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应通过自学考试取得2门任教学科专业课程的结业证书。
三、职称计算机要求1.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继续教育要求在聘期内年均不少于48学时。
五、教育工作要求(一)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支教半年视为任职班主任1年。
(二)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的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及中层干部、校级干部等专职管理岗位;或负责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电教)、综合实践活动(实验)等课外活动小组的组织、训练等教育管理工作,每年应有活动计划,有固定的活动组织、备课、总结、学校考核。
六、教学工作要求(一)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教学工作或毕业班教学工作并独立指导学生实验等工作。
黑龙江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27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2024年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
2024年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评定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
一、评定条件:1.学历要求: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的教学或研究方向相关。
2.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至少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职务要求: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要求其担任过一定时间及以上的教学管理职务,如年级主任、系主任等。
4.课题研究情况: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在过去的5年内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课题。
二、评审程序:1.提交材料: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需准备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绩、科研成果、教育项目等。
2.组织评审: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的材料将由学校或相关教育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符合评定条件。
3.答辩演讲:通过初步评审的申报人员需要参加答辩演讲,展示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实践经验,并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4.综合评价:评审专家将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科研能力和专业素养等因素,做出最终的评价和决定。
三、评定标准:1.教学成绩:包括学生评价、教学反思、课堂效果等方面的评估,评价教师在知识传授、教育引导和学生成长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在科研领域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评价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贡献。
3.教育项目:包括教育教学实践,如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创新、教材编写等,评价教师在教育方面的影响力和贡献。
4.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言行举止,包括对学生的关爱和辅导、对教学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心等,体现教师的师者风范。
根据以上评定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2024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对申报人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以保障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在这一细则的指导下,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得到全面的评估和提升,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和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
黑龙江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考核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考核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1. 考核评分的目的和重要性- 目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考核评分旨在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素质和业绩表现,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 重要性:考核评分结果将直接影响教师的职称晋升和薪资待遇,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
2. 考核评分内容和权重分配- 考核内容:教学能力(40%)、专业发展(30%)、学科建设(20%)、科研与论文贡献(10%)。
- 权重分配:根据考核内容的重要性和参考专业标准,分配相应的权重,确保评分结果全面公正。
3. 考核评分标准和等级划分- 考核评分标准: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包括教学能力的教案设计与教学过程、专业发展的培训和研究成果、学科建设的教研成果和课程建设、科研与论文贡献的研究项目和发表成果等方面。
- 等级划分:根据评分结果,将教师的考核评分划分为优秀、称职、待提高和不称职等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4. 考核评分流程和要求- 考核评分流程:包括评分准备、评分对象确认、评分指标量化、评分结果统计等环节,确保评分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 考核评分要求:评分工作由具有相应资历和专业背景的评委组成,评分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保证评分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 考核评分结果的应用和效果- 考核评分结果应用:根据评分结果进行职称晋升、薪资调整和奖励等决策,激励教师持续改进和提高。
- 考核评分效果:促进教师队伍的优秀人才选拔和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考核评分实施细则(2023年起)的主要内容,旨在为教师提供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评分流程,推动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和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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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考核:
晋升中级职称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晋升高级职称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一、评审依据:遂教办函[2005]46号文件
二、评审条件:
1.学历达标:小学教师中师以上、初中教师大专以上、高中教师本科以上
2.任职年限:小一晋小高5年、中二晋中一4年、中一晋中高5年(任教高中的教师、初中优秀教师)
3.教龄:
小高:中师学历12年,专科学历11年,本科学历10年;
中一:本科第一学历7年,第二学历9年;
专科第一学历10年,第二学历13年;
在本校工作3年以上。
4.年度考核:
晋升中级职称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晋升高级职称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5.教师资格要求:
小一晋小高:小学教师资格证。
中二晋中一、中一晋中高:初中教师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6.继续教育及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及教研论文按省市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各教学部按遂宁高级实验学校《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教师职务晋升考核评分细则》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评分,学校把职评名额分到学部,学部按教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评审。
行政领导和教师一道参与打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