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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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管理办法(2篇)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管理办法(2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管理,保障合同履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合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变更、材料设备变更、工期变更等。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变更,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公平合理原则: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变更公平合理。

(三)及时有效原则:及时处理合同变更事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变更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合同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申请表,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范围、变更影响、变更费用等。

(二)变更依据,如设计变更通知、会议纪要、相关文件等。

(三)变更方案,包括变更方案、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

第五条变更申请提交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六条审核意见包括:(一)同意变更:认为变更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二)不同意变更:认为变更不合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三)部分同意变更:认为部分变更合理,部分变更不合理。

第七条审核意见提交给合同变更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变更。

第八条变更审批部门包括:(一)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审核和审批变更申请。

(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变更的审核和审批。

(三)公司领导:负责重大合同变更的审批。

三、变更实施与监督第九条变更批准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变更方案实施变更。

第十条变更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变更方案执行,确保变更质量。

第十一条变更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变更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第十二条变更实施完成后,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变更实施效果。

四、变更费用管理与结算第十三条变更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十四条变更直接费用包括:(一)人工费:变更工程所需的人工费用。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机制,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及下属各部门.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经办人)制度和合同备案、审核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法律事务部为公司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国家有关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制定、修改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参与合同的考察、论证、谈判和起草工作;3.审查、监督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4.建立主管范围内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5.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使用(登记、发放、回收、备案)及签发《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6.依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7.对不适当合同有权向公司领导建议否决和撤销;8.组织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第六条法律事务部对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法律事务部负责本业务分工或授权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2.监督本单位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3.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4.监督检查本单位合同的履行;5.其他合同管理工作.第八条法律事务部指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协助合同承办人(经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2.提请法律事务部备案本单位的合同;3.负责保管和使用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未经领导审核批准,不得擅自在合同上盖章;4.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及保管;整理和保管合同档案资料;5.监督本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并将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和法律事务部。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一、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履约,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合同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合同订立的合法原则。

3.合同管理应注重效率和灵活性,提高合同管理的响应能力和处理效率。

4.合同管理应强化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

三、合同管理的流程1.合同签订–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合同的签订对象和合同模板。

–对合同模板进行审阅和修改,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和合规。

–双方填写并签署合同,同时存档备份。

2.合同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各自义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变更或争议,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处理。

3.合同变更–若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及时更新,并存档备份。

4.合同存档和管理–合同应进行编号,并按照合同编号进行存档和管理。

–合同存档应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进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1.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合同管理的制度和流程。

–负责审核合同模板和合同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监督和评估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组织合同存档和管理工作。

2.业务部门–负责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负责与合同执行相关的事项处理和协调工作。

–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和问题。

3.法务部门–负责审阅和修改合同模板,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协助业务部门处理与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和争议。

–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向公司高层报告合同管理的情况。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目录一、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定义与术语二、合同的分类与编号2.1 合同分类2.2 合同编号三、合同的起草与审批3.1 起草合同的基本要求3.2 审批流程3.3 合同的签订与盖章四、合同的履行与管理4.1 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4.2 合同变更与解除4.3 合同纠纷的处理4.4 合同归档与保管五、合同的监督检查5.1 监督检查的主体与职责5.2 监督检查的内容与方式5.3 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六、合同的修订与废止6.1 合同修订的条件与程序6.2 合同废止的条件与程序七、附则7.1 解释权7.2 生效日期附件:1. 合同审批表2. 合同签订与盖章申请表3. 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表4. 合同纠纷处理申请表5. 合同监督检查记录表(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与监督,确保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编制依据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需求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签订、履行、管理与监督合同的活动。

1.4 定义与术语合同: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主体:指合同当事人,包括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合同审批:指合同签订前,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的合同内容、合同主体、合同金额等方面的审核。

合同履行: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合同管理:指公司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二、合同的分类与编号2.1 合同分类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类:(1)采购合同:指公司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合同。

合同管理办法7篇

合同管理办法7篇

合同管理办法7篇篇1一、合同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公司内部合同管理的方法和程序,规范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

二、合同管理原则公司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合规原则、诚信原则、公平原则、透明原则以及风险控制原则。

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合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合同事务。

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审查合同内容,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等。

各部门应当配合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四、合同管理流程(一)合同签订前流程1. 合同立项: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合同签订意向,提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查。

2. 合同审查: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包括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平性以及风险性等方面。

3. 合同审批:经审查合格的合同提交公司高层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流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合同签订过程中应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内容完整、意思表达清晰。

(三)合同履行流程合同签订后,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如遇合同履行纠纷,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五、合同管理内容要求(一)合同条款要求合同条款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合同条款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

(二)合同文本要求合同文本应当规范、清晰、易于理解。

合同文本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合同文本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证。

(三)合同履行要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条款的,应提前与对方协商解决,并书面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六、合同风险管理与纠纷处理(一)风险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应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点,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风险预警和防控。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新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新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产、资金、人力资源及招投标统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

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统筹公司本部、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一)学习贯彻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依据本办法开展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四)对劳动合同附属协议的订立及管理;(五)其他相关管理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依规、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各用人单位与员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经公司任命的直管子公司高管人员或推荐至控股公司的高管人员,一律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推荐至参股公司的高管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由公司和参股公司协商确定。

薪酬发放主体与劳动合同签订主体一致。

遇特殊情况由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经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可以再次录用(原则上再次录用岗位应低于员工离职前任职岗位),不设试用期,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一)离职前曾任职公司本部主管及以上岗位,以及各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高管人员副职及以上岗位的;(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条件的;(三)公司切实需要的紧缺、关键人才;(四)获得公司高管人员成员书面署名推荐的;(五)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未导致重大决策失误及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未对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合同管理办法(全文完整)-(带)

合同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目录一、总则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名词解释1.4 法律法规依据二、合同的分类与编号2.1 合同分类2.2 合同编号三、合同的签订3.1 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3.2 合同签订的程序3.3 合同的内容3.4 合同的审批四、合同的履行4.1 合同履行的主体4.2 合同履行的内容4.3 合同履行的监督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 合同变更5.2 合同解除六、合同的纠纷处理6.1 纠纷解决方式6.2 纠纷解决的程序七、合同的归档与保管7.1 合同的归档7.2 合同的保管八、合同的审计与评价8.1 合同审计8.2 合同评价九、附则附件:1. 合同审批表2. 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3. 合同履行报告4. 合同变更申请表5. 合同解除协议书6. 合同纠纷处理申请表以下是合同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1.3 名词解释合同: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4 法律法规依据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二、合同的分类与编号2.1 合同分类合同分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

2.2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制,合同编号应具有唯一性。

三、合同的签订3.1 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签订合同的主体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合同签订的程序合同签订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谈判、草拟、审批、签订、盖章、备案。

3.3 合同的内容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各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

3.4 合同的审批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审批,审批程序如下: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审批、法律部门审批、总经理审批。

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附件一: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履行合同的活动。

本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签订的合同,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自愿、平等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第四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三)合同内容合法、公平、合理;(四)合同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第七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二)合同的标的;(三)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五)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合同。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分期履行、部分履行等履行方式。

第十三条合同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合同。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当事人所在地履行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人已经履行的义务。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 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 确保经济活动交易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 是指本单位与各企业(单位)和自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廉政协议、安全协议, 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原则:1.依法订立合同, 保证合同的合法性;2.切实履行合同, 提高合同的履约率;3.及时处理合同纠纷, 维护单位单位的合法权益;4、保存合同档案, 科学管理合同。

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合同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按照授权范围对合同管理工作负责。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机构、职能第五条单位实行逐级负责的二级合同管理模式, 即单位合同管理委员会, 合同管理委员会下设合同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合同管理委员会由班子成员及相关各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1、根据国家法规和上级规定, 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相关的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考核奖惩办法等, 并监督执行。

2、研究、批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签约、履行、变更、终止等事项;审核需要上报审批的各类合同签约、履行、变更、终止等事项。

3、研究、决定和上报所属单位发生纠纷的合同的调解、仲裁、诉讼的方案。

4.调查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的情况和问题, 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合同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

各项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主要经办人应对合同的履行过程和结果全过程负责。

合同经办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依法提出签订、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建议;2、报请合同管理部门(法律顾问)审查其起草、经办的合同;3、及时向主管领导通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 并提出建议;4、妥善保管合同资料, 及时交合同专管员归档;5、工作岗位变动时, 必须对经办的未完全履行合同与继任者办理交接。

第三章合同经济事项的确立第八条经济事项的确立, 要做到公开透明, 杜绝暗箱操作。

合同管理制度和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和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过程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下面是合同管理的一些常见制度和办法:
1. 合同签订流程:包括合同起草、审批、签订和归档等环节,并规定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 合同模板和样板:制定标准的合同模板和样板,以保证合同的一致性和合法性。

3. 合同审批机制:设立合同审批委员会或授权人,对公司内部的合同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

4. 合同履行管理:建立合同履行跟踪机制,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履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5. 合同保密约定:明确合同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加强对敏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6. 合同变更和解除规定:制定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 合同档案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管理系统,妥善保存、分类和
检索合同文件,方便合同的查阅和管理。

8. 合同风险控制:制定合同风险评估和控制的标准和流程,制
定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合同履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9. 合同纠纷处理:设立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合同纠纷,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0. 合同知识培训:加强员工对合同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培训,
提高员工对合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以上是合同管理制度和办法的一些常见内容,不同企业和组织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依据具体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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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铁道部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

第三条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各专业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的领导工作,主要负责指导有关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监督执行,研究审定公司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奖、惩建议。

合同主办部门、管理部门和法律顾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建设指挥部是合同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调研市场情况,提供决策依据;(二)按《合同法》的规定和项目的具体要求,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资信和履约能力;根据公司授权,代表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谈判,起草合同文本;(三)负责办理合同审查手续,按照合同审查流程进行合同审查。

审查前,负责填写《合同审查申请表》(附件一),并将合同对方有效的资质、资信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谈判记录(主要包括:每次合同洽谈时间、地点、双方参加人员及洽谈主要内容。

)及合同文本(含附件),一并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四)依法办理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手续,对所主办合同的真实性、可靠性、可行性负责;(五)合同签订后全面履行合同,建立合同履行情况台帐,认真做好合同标的物的交接、验收,确保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要求,交接、验收均应有合同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记录;(六)保存好合同文本及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有关资料(含合同当事人之间往来的电传、电报、信件、信函等相关资料),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履行期满时,应及时书面向计划财务部报送合同履约情况;(七)参加合同纠纷的处理;(八)主动接受合同管理部门指导,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通报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必要时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六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二)组织合同的会签审查,协助合同主办部门办理会签手续,填写《合同签订会签登记表》(附件二);(三)制定合同履约风险防范控制措施,定期开展合同履约检查,向公司领导提交合同检查报告;(四)组织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办法,并检查监督执行;(五)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负责或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六)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七)负责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或仲裁工作;(八)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九)负责管理合同专用章,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十)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具体分工:(一) 征地拆迁、勘察设计、咨询、科研等合同或协议由工程管理部主办,各指挥部协办;(二) 物资、设备采购及三电迁改等合同或协议由物资设备部主办;(三) 监理、检测、试验等合同或协议由安全质量部主办;(四)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融资、财务等合同或协议由计划财务部主办;(五) 项目管理信息化、对外宣传、后勤保障、法律事务等合同或协议由综合管理部主办。

(六)涉及地方事务的各项协调、征拆补偿合同或协议由各建设指挥部主办。

第八条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建立合同承办专人负责制度,承办人发生变化时,必须做好资料的完整移交。

第九条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的基本职责是:(一) 受理公司法律咨询;(二) 受托审查合同文本;(三) 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四) 受委托代理诉讼或仲裁;(五) 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第十条合同签订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施工承包、监理、甲供物资和设备采购供应等合同的签订必须根据《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采用招投标等要约承诺方式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国家或铁道部规定采用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的,必须采用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

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

对公司权益影响较大的合同条款,必须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的约定。

同时,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履行合同的担保。

第十三条公司如授权对外签订合同的应当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书应当注明授权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等,必要时可以补充注明是否可以转委托以及转委托的条件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有效。

代理人签订合同必须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行使代理权,禁止越权代理。

涉及对外投资、担保、借款、不动产转让、股权转让、涉外及其他法律关系较复杂、履行期较长的合同原则上不得授权签订。

第十四条合同的签订应当由当事人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当事各方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法人公章),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理人签字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十五条采用非招投标方式签订合同的,合同主办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对方的主办(经办)人是否具有代理权及其权限内容,查验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存有关资料。

合同技术条款等有关内容必须经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六条采用招投标方式签订合同的,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发售前,必须经公司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审查,由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合同审查会签责任制。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合同具体承办人应当将拟签合同文本送相关主办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本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审查会签。

参与审查的部门对合同提出异议或修改意见的,应当补办会签手续,协商一致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方可正式对外签订合同。

对外签订合同之前须经公司法律顾问论证和审查。

合同审查可采用会签审查方式进行。

未经审查的合同或协议不得签订或办理变更。

第十八条合同审查内容:(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二)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清楚。

(三)各项费用计算与支付方式是否正确、清楚。

(四)合同内容与谈判或招投标不一致的问题是否解决。

(五)公司与签约方的组织和技术接口是否建立并保持。

(六)签约方的要求是否双方都已明确并形成文件。

(七)满足合同要求的技术能力和按期交付能力等是否已得到公司有关方面的确认。

(八)合同所涉及事项,是否按照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得到批准。

(九)按照合同将发生的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公司及上级单位批准的预算规定;(十)合同项目及费用是否有概算依据或公司审批意见(使用预备费或降造费的项目,合同主办部门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十一)对合同乙方资信等方面的审查结果。

第十九条合同会签审查的流程:主办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法律顾问)→分管合同工作的领导→主办部门按照会签审查意见修改或落实→法律顾问、计划财务部复核→公司负责人。

第二十条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或协议,通过审查后,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办理合同登记手续,对合同进行编号和归档管理。

主办部门应将合同审查记录、合同文本、电子文件以及附件等一起交计划财务部归档保存,建立合同档案。

第二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应保证最终签订的合同与通过会签审查的合同一致,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合同签订的报批、备案、登记、公证等手续。

第四章合同专用章管理第二十二条合同专用章管理(一)合同专用章仅用于对外签订合同,并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二)合同专用章做到专人专管,严格印章使用,所有用章均需由经办人员签字登记并建立使用台帐;(三)加盖合同专用章之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查签字,未经签字的任何合同都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四)非合同文稿及空白纸张不得盖合同专用章。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三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全面履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损失,并注意保存有关证据。

第二十四条合同主办部门对合同谈判、履行过程中双方往来的电报、传真、会议纪要、文件、图表、电子邮件等文件资料,应当及时收集和妥善保管。

第二十五条合同主办人应当随时掌握合同履行的动态,对于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合同履行问题,应当及时与计划财务部协商后起草书面说明回复对方,不得拖延,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发现对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主办人应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催促其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同时应将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公司负责人和计划财务部,并协助在索赔期限内收集和保存证据,及时索赔;将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反馈给计划财务部。

第二十六条合同主办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检查和督促合同的履行,主动填写《合同履行情况(自查)检查记录表》(附件四),及时将合同履行情况反馈给计划财务部。

第二十七条计划财务部对所签订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定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采取积极稳妥、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给予解释、解决。

第二十八条合同结算必须通过计划财务部进行。

计划财务部应当依照已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收付结算。

对未经审批、签章的合同,不得办理收付结算。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改变。

第三十条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协议,视同新合同,应当按照合同审查程序履行联签审查手续。

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协议、文书、电报等资料应当一并与原合同装订入卷,不得分散存放。

第三十一条合同变更的原则:合同变更的批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的变更均应签署补充协议,并根据合同约定的费用计算原则确定变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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