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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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23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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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

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IO一2006),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

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树立“安全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生产服从安全”的思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武易晋指挥部安全保通处负责全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辖标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管控及有关工作的具体督促落实,并对所辖标段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设计单位承担主体工程所需安全措施要同步设计的有关责任;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与合同的要求承担所辖标段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其标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各单位应按照分级职责明确责任义务,落实相关管理责

任人,建立责任追究问责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对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制度不力,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以及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办成立由项目办主任为组长,项目办副主任、总工程师、现场办副主任为副组长,项目办各科室、现场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设计代表组长、驻地高监和项目经理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项目办质量安全监督科和现场办安全科,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项目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2、负责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督查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5、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建设项目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组织制定并与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目标责任书》。

7、向上级各主管部门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办质量安全科职责: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落实项目办的各项决定。

2、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4、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5、组织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负责“平安工地”创建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7、参与工程安全评估及工程事故责任的调查。

8、负责施工安全专项经费的计量支付审核。

9、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

现场办安全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并予以落实。

2、监督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建立安全管理基础档案资料,及时督促有关单位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并汇总上报。

4、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和监督,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纠正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缺陷和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

5、督促落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适合本项目的应急救援体系、储备应急物资及应急力量,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6、督查本项目参建单位安全设施投入,对安全经费进行核实计量。

7、监督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各监理单位应成立相应安全监理部门,驻地监理工程师作为其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合同段监理组长及主管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编制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工作。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核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进场检查验

收和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旁站监理。

4、加强安全巡视检查监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项目办报告。

5、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中应有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事故)记录,以及规模较大或危险性大工程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等内容。

6、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证。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理单位应按规定上报。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其勘察成果负责。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工程所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或者工程建设

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应为工程实施提供准确资料并提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建议。

2、勘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对所设计项目的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3、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以及结构特殊和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设计单位应提供详细专门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设计,并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4、对工程所在区域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勘查设计单位应详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5、勘查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

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在技术交底时阐述清楚;

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不能满足施工作业安全条件的,勘查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计及时予以修改,并出具修改方案或变更设计图纸。

第九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施工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

2、施工单位派驻的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建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技术支持和现场管理;

3、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施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施

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施工单位要按规范要求保证对劳动保障、生产安全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6、施工单位要保养、维修好现场施工机具及相关器材,并按规定对施工机具及关联材料进行检测和更换,确保施工机具和器材的完好;

7、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给施工人员备齐安全防护用品,所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8、施工单位要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其它工作;

10、较大安全风险施工中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必须按程序报监理单位和项目办审批;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交底至现场作业人员;

12、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支付。

13、施工单位要按时向现场办和监理单位填报安全月报表。

14、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1人/5000万元配备。

第十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标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

以及项目办与所在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必须持有B级《证书》。

3、组织编制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配套的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4、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和生活条件。

5、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改,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启动预案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8、组织编制实施本标段的“安全生产月”及相

关安全活动方案等。

第十一条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的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协调本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执行情况。

2、协助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可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时及时停止作业,指挥人员撤离现场,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3、组织协调有关生产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

4、参加对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参与安全技术交底,负责检查班前会开展情况并做好记录,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设备验收、特种作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 (试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

前 言 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加强进场人员、材料、设备及临建工程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我厅组织有关项目管理单位,依托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按照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已印发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规定(临建设施、人员管理、材料管理分册)(粤交基〔2010〕435号)。按照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结合部分在建项目的精细化施工管理经验,形成《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路基、路面、隧道、桥涵、机电、交安、附属区房建等施工技术管理标准化)。 本指南是在现行路基、路面、隧道、桥涵、机电、交安、附属区房建等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总结我省几年来高速公路建设实践经验编制而成。本管理规定着重从施工工序、程序、技术交底、工艺、质量控制的角度对现行标准、规范做进一步补充完善,进一步规范化了施工技术管理,能更有效的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全面提高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在此,对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表示感谢。 省交通运输厅 2010年9月

目录 1. 总 则 (1) 1.1目的和范围 (1) 1.2编制原则 (1) 2.1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及动态管理制度 (2) 2.2 关键工序的管理 (2) 2.3首件工程验收制度 (4) 2.4重要隐蔽工程管理 (4) 2.5 常见管理盲点及其工作要求 (5) 2.6 材料管理 (8) 3. 路基工程 (10) 3.1 软基处理 (10) 3.2 路堤填筑 (13) 3.3 路堑开挖 (16) 3.4 支挡防护工程 (18) 4. 路面工程 (21) 4.1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 (21) 4.2 透层、下封层、防水粘结层 (21) 4.3 沥青混凝土面层 (22) 4.4水泥混凝土面层 (25) 5. 桥梁工程 (28) 5.1 一般规定 (28) 5.2 桥梁基础 (36) 5.3 桥梁墩台 (40) 5.4 梁板预制及运输安装 (42) 5.5 现浇箱梁施工 (44) 5.6 挂篮悬浇施工 (45) 5.7 桥面系 (47) 5.8 涵洞 (50) 6. 隧道工程 (51) 6.1 洞口、明洞与浅埋段工程 (51) 6.2 洞身开挖 (52) 6.3 初期支护 (54) 6.4 二次衬砌 (55) 6.5仰拱和底板 (57) 6.6 监控量测 (57) 6.7超前地质预报 (57) 6.8 防水和排水 (58) 6.9 照明、临时排水、通风、防尘、防有害气体 (58) 7. 交通安全设施 (59) 7.1管理措施 (59) 7.2主要材料的质量控制 (59) 7.3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要求 (60)

高速公路占路施工安全方案

黄石高速公路增设声屏障工程施 工S P Z - 2标段 施 工 安 全 组 织 方 案 施工单位:中承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王涛 编制日期:2015年5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黄石高速公路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二标段 2、建设单位:黄石高速公路管理处 3、施工单位:中承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县 5、本项目主要工程为桩号K173+600~K173+900、K175+750~K176+240、K176+250~K176+400北侧、K273+720~K274+300南侧范围内共1520m声屏障设立工程。 6、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8月30日 预计竣工日期:2015年10月20日 7、施工步骤: 1)查看设计图纸,现场测量实地放样(8月30日) 2)工厂内制作特制H钢立柱(8月30日-9月10日) 3)工厂内制作金属隔音屏障(8月30日-9月15日) 4)施工现场加工砼基础及预埋件(8月30日-9月10日) 5)现场安装立柱与法兰连接、并安装金属隔音屏障 6)封口密封(10月15日) 7)竣工验收、退场(10月20日) 8、声屏障说明 声屏障产品由立柱、吸声屏、反射屏、隔声屏、锚固件等组成。 先将图纸设计的原材料经监理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后才可进厂加工制作。

立柱由9mm钢板依据图纸设计断焊成H型钢立柱,是产品的支撑结构,表面采用热镀锌处理,后用静电喷涂处理。 声屏障屏体上部内侧高80cm吸声板部分采用铝合金板,该板面采用热镀锌工艺处理后,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处理,吸声屏外表彩色钢板厚度不小于; H型钢立柱壁厚不小于9mm。 反射屏体由透明的5+5复合夹层玻璃板镶制在铝合金框内,加工时保证整体无变形和摇晃现象。 隔音屏由夹心彩钢板加工成设计尺寸,此材料具有良好的隔音性能。 锚固件由后支撑条、法兰盘、顶盖组成,其尺寸规格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制作。 立柱为弧形钢结构,其技术条件应符合《低碳结构钢》(GB700-88)的规定。 反射屏应采用5+5㎜复合玻璃板,其质量要求应符合GB-9962-1999夹层玻璃检验标准的规定。 吸声屏采用1㎜厚铝合板,其质量要求应符合GB/T5237的规定。 吸声岩棉质量要求应符合GB/T9787的规定。 三角铁质量要求应符合GB/T9787的规定。 铝合金型材采用银白砂90光漆,质量要求应符合GTB/T5237的规定。 声屏障高度为,基础部分采用800mm混凝土桩基础,基础长3m,间距为2m,入土深度为。上部浇筑连系梁及立柱,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结构。 连系梁上面和立柱之间采用2cm碎石填满,且每20m设置一道宽度为3cm 的伸缩缝。

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移交(BOT)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和《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BOT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投资人招标投标及项目建设、经营、移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授权市(州)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依法特许经营的高速公路。 第三条项目特许经营的期限包括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三个阶段。 准备期是指投资协议签订起至项目开工;建设期是指项目开工起至交工验收;运营期是指项目通过交工验收至收费期届满,其中收费期是指项目批准收费起至收费期届满。 第四条项目投资人应依法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投资人招标 第五条开展投资人招标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高速公路专项规划; (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 (三)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并经审查; (四)省政府已授权采用BOT方式建设。 第六条项目投资人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净资产、投融资能力、初步融资方案、从业经验和商业信誉等。 第七条项目投资人招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标公告; (二)发售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四)招标人组织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 (五)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七)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签订投资协议。 第八条招标人应通过国家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步在省指定媒介发布。 采用国际招标的,应通过相关国际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建设方案

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建设方案 为扎实开展“平安文明工地”达标创优活动,进一步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和行业文明施工形象,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天大高速公路既定目标实现,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地标准化建设 (一)项目经理部驻地、办公区、生活区建设标准 1、办公用房要满足现场需要,室外要水泥硬化,部门科室配备齐全,有专门的资料室和会议室。要配备信息畅通的通讯设施,项目部领导和综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办主任办公室及综合业务办公室必须安装固定电话和上网设备,能够进行网络传输。各办公室布置应实用、整洁。办公用房应包括经理室、总工室、质量安全部、计划统计部、资料室、试验仪器室、会议室等;生活用房应包括宿舍、食堂、活动室、浴室、厕所等。驻地办公、生活照明及一切灯具全部采用节能灯具,禁止使用白帜灯泡。室内线路一律采用2.5mm2铜线,穿扁管明敷,并且必须进行接地。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配置空调。所有办公家具必须为新购。 驻地必须配备一台不小于10KVA功率的发电机,用于应急联网通信。 驻地必须有室外照明。

驻地门牌统一为镀铜牌绿底白字,规格300mm*120mm,镶贴于门上。 驻地必须设置国旗台,标准为不锈钢旗杆,杆长15m。国旗为1号国旗。 2、施工单位如果租赁房屋作为项目部,所租赁房屋标准应不低于按业主规定修建的房屋标准,并应取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3、项目部要尽量靠近施工现场,做到安全、美观、卫生、环保。 (1)项目部大门上要悬挂醒目的标示牌,注明“天镇至大同高速公路路面四合同段项目部”等字样,附近公路边应埋设进驻地导向牌。 (2)项目部要设门房,配备门卫和专职保卫人员昼夜值班,有值班电话、值班记录,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准随意进入项目部。 (3)项目部试验室要按照高速公路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施工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试验设施设备,满足施工实验的需要。重要实验设备的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要在墙上悬挂。 (4)项目部食堂内外墙、天棚刷白,地面抹水泥,有条件的可铺地板砖,安装纱门,纱窗及通风、污水、排水等设施,还应设有雅间,以接待来客。

(完整版)高速公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一、概述 (3) 二、安全目标 (4) 1、编制依据 (4) 2、危险因素及应对措施 (5) 2.1、重大危险源 (5) 2.2、危险性分析 (5) 2.2.1、施工人员的危险性 (6) 2.2.2、施工作业环境的危险性 (6) 2.2.3、施工设备材料的危险性 (6) 2.2.4、施工管理的危险性 (7) 3、危险源防护措施 (7) 三临时工程 (8) 1、施工便道 (8) 2、施工用水 (8) 3、施工用电 (8) 四、桥梁工程 (11) (一)、桥涵模板工程施工安全 (11) 1、模板作业 (11) 2、模板拆除 (11) 3、模板施工安全防护 (12) (二)、桩基施工安全事项 (13) 1、冲击钻孔桩施工 (13) 2、人工挖孔桩施工 (15) (三)、空心薄壁高墩、盖梁安全施工方案 (19) 1、施工方案 (19) 2、桥梁墩台、盖梁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19) (四)、预应力张拉安全施工方案 (21) (五)、预制梁安装作业 (22)

2、安装过程安全措施 (22) (六)、现浇箱梁施工安全 (23) 1、安全施工准备 (23) 2、施工过程安全 (24) (七)、桥面系施工 (26) 五、隧道工程 (26) (一)、洞口、开挖、凿孔及爆破施工 (26) (二)洞内运输安全作业要点 (28) 1、对运输车辆和人员要求 (28) 2、装碴 (28) 3、洞内运输 (28) (三)、支护、衬砌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29) 1、支护 (29) 2、衬砌 (30) 1、供风 (30) (四)、通风、防尘、照明、防火及防辐射施工中的安全要点 (31) 2、通风与防尘 (31) 3、施工照明及用电 (32) 4、辐射预防 (33) (五)、隧道施工的各项安全措施 (33) 六、高边坡开挖及不良地质防护措施 (35) 七、文明施工和安全技术对策 (36) (一)、安全文明施工 (36) 1、现场设置平面布置 (36) 2、材料、设备存放保管 (36) (二)、消防工作 (36) 1、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制度 (36) 2、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37) 3、木工作业棚(场)防火管理制度 (37)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总则 (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公司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3)、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的副经理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5)、全体员工除履行本本规定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组织和部门安排的其他的安全生产工作。 (6)、本制度适用于兴赣高速公路项目B8合同段。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 1)、杜绝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事故重伤率小于0.6‰;

3)、事故轻伤率小于3.0‰; 4)、消灭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 (3)、安全指标目标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为:消灭不合格; 3)、员工安全教育率达95%以,;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各分部分项、各工序安全交底100%; 3、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并定期检查其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 2)、定期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讨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充实安全人员,支持安监部门和安全人员开展工作。 5)、保障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投入。对事故隐患整改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保证;对重大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要落实单位、落实责任人。 6)、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检查生产的同时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除事故隐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版)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 防止和减少施工 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 以及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和省交通厅文件要求, 结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 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与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各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 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 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 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搞好施工。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增强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广西梧州岑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山东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贵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过往车辆,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梧州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除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第二条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提供技术指导;为乙方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第三条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第五条施工作业前,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20)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20)和《广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规定》,设置、摆放安全标志;经甲方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第六条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施工期间随意拆除、改变安全标志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安全区布控范围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二、施工作业区未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挥交通,或人员不在现场的的按2020/人次进行处罚。三、施工作业期间,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施工车辆、机械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应设置规范、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车辆或机械未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安全标志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按2020/人次进行处罚。四、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必须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擅自离开作业区的,一经发现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五、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防护栏、隔离栅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一经发现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六、乙方车辆不得在非安全区布控范围随意调头、逆行,一经发现将移交高速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进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1994年9月25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营,发挥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省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乘车人以及在高速公路管理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全省高速公路的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统一、高效、特管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高速公路管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养护、路政、收费、通讯监控和综合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是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对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高速公路沿线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全省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高速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其所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全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根据实际需要组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队伍,配备适应抢险救援需要的设备及物资,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章养护管理 第六条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高速公路的养护标准,加强对高速公路及其设施的养护和维修,保持高速公路及其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作业现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夜间和雨、雪、雾天气作业,现场应当设置红色警示信号。养护车辆、机械设备作业时,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通过作业现场的车辆,应当按设置的标志通行,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不得侵扰作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助维护作业现场的交通秩序。 第八条高速公路因自然灾害遭受破坏,交通严重受阻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集抢修力量,统筹安排有关作业计划,下达路网调度指令,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绕行、分流。 第九条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的监督管理,制定高速公路养护维修计划,定期分析高速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等路况数据,并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对达不到高速公路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单位限期采取措施,及时修复道路,保障安全畅通。 第三章路政管理 第十条禁止下列危及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行为:

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手册

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 二0一0 年十二月

前言 随着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迅速,高速公路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有了长足进步。江西高速公路在建设中探索实践了标准化施工和部分新型施工方法,在工程管理方面取了一定成效,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建设质量,减少了工程质量通事故的发生。为大力推进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对高速公路项目的工地建设管理,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全面提高我省公路建设的管理水平。00公路项目办参照部、省对高速公路施工和管理的先进方法,根据各条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经验。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写了《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 对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通道、工地建设等进行施工标准化管理,有效提升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及效率,从制度上创新建设管理方式。 本手册着重从管理角度对工地建设和现场施工进行规范,图文并茂地指出了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要求,旨在有效地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工程建设标准化,确保00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00公路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骗写委员会: 审定: 主编: 副主编: 编写人员:

一、总则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大力推进00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项目的工地建设管理,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各方的责任编制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00公路项目(含连接线)的所有工程建设 2、编制依据 2.1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等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指南等。 2.2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布施行的有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文件,及高速公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2.3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3、基本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结合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本指南的要求实施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和施工规范化,以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为手段,以治理和消除质量通病、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精细化施工为主线,构建以项目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标准化体系,有效促进项目施工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的能力,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建设的管理水平。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区的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区的安 全管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 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高速公路的施工养护任务也越来越重,施工养护中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是在局部封闭作业区中进行,作业区附近车流量大、车速快、交通环境差。为降低公路施工养护事故率,保护公路施工人员、养护的人员及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必须重视施工养护中的交通安全管理。 1施工区的交通安全管理 施工区的基本划分 在施工时,为了保证给道路的使用者和施工工人提供最大的安全保护,施工区应分为以下几个部分:①施工预告区,提示前方道路施工,使行车者注意交通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②上游过渡区,起导流作用,引导车辆改变行驶方向,变换车道;③缓冲区,为行车者和施工人员提供缓冲保护;④施工作业区,是养护施工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车道与作业区之间必须设置隔离装置,作业区还应为工程车辆提供安全的进出口;⑤下游过渡区,是解除断面压缩,恢复正常行驶的过渡区域,起导流作用,引导车辆改变行驶方向,变换车道,进入正常的行驶车道;⑥施工终端区,位于施工区的末端,是解除交通管制的分界(见图1)。 施工作业区 图1施工区划分示意图 1-施工预告区;2-上游过渡区;3-缓冲区;4-施工作业区;5-下游过渡区;6-终端区 施工区交通标志的设置 40

施工预告区。在施工封道路段前,应设立施工警告标志,用于通告道路的交通阻断、绕行情况,使司机有时间调整其行车速度。施工预告标志设置在行车方向的右侧。其布设主要考虑施工区交通流的情况、施工区视距及交通的干扰情况等。 当施工区占用行车道时,预告标志离上游过渡区起点的距离为1000m。 上游过渡区。一条道路的一部分被封闭,为引导车辆行进就必须设渐变段。标志按拦截式的方式摆放。 在渐变段车辆需要并入另一个车道行驶,和另一车道的车辆汇合。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渐变段的长度L用下式计算[1] L V2×W =(V£60km/h)或L=×W(V>60km/h) 155 式中,V为85%车位速或施工路段限速,W为缩减之路宽。 文献[2]推荐的渐变段的长度值L见表1,略大于用公式计算的渐变段的长度值。 渐变段的长度确定后,标志设置位置就确定了。配合渐变段标志的使用,还可以用视线诱导标、锥形交通路标、路栏等渠化设施来渠化交通。短时间施工时可用锥形交通标,表面应按标准粘贴反光标带,以便夜间提供足够的可视距离。长时间施工时应使用视线诱导标、布设间距应使驶来的车辆司机看起来像一条连续的线。渠化设施间距还应考虑到不能使车辆在其间绕行。 安全缓冲区。其作用是为行车者和施工人员提供缓冲保护。安全缓冲区包含在施工区域中,在《道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中对安全缓冲区没有作明确的划分,其长度也未作要求。文献[2]推荐的安全缓冲区长度值B见表1。缓冲区内不准停放器具、车辆、材料,禁止工作人员停留,以避免由于车辆失控出现的事故。 施工作业区。施工作业区全程用带有方向指示的路拦或锥形交通标志与通行车道进行隔离。文献[2] 中规定必须用消能防撞筒对通行车道进行隔离,只有在派专人照看维护交通标志的施工作业区才能使用锥形交通标志与通行车道进行隔离,以便在锥形交通标志倾倒或移位时能及时恢复其正确位置。 对隔离交通标志的布设间距,《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中未作规定。文献[2]中规定在渐变段为15m,在施工区为30m。 下游过渡区及终端区。车辆驶过施工 作业区后,应利用锥形交通标志设置过渡区,引导车辆进入正常车道,其长度至少为30m,终端区的末端应解除限制标志。 文献[2]中的施工区交通标志设置示意图见图2。 施工安全设施的布设 速度 (km/h) ~ ~ 表1施工区交通标志设置的位置参数[2] 警告标志上游过渡路锥 间距离(A) 230m 300m 370m 段长度(L) 210m 250m 280m 间距(G) 15m 15m 15m 缓冲区 长度(B) 100m 165m 205m 施工交通控制区内设置交通标志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是施工作业区在右侧车道(即行车道)时,应将交通标志设在公路右侧路肩上和施工作业区边界的左侧,也可以在超车道左侧中央分隔带上布设专门提醒超车道上行驶车辆的交通标志,见图2;二是施工作业区在左侧车道时,可设置成施工作业区在右侧车道时的对称布置;三是施工作业区在中间车道时,应将交通标志设在同一方向公路的右侧及施工区的起点处,起点处应设置临时性分流标志;四是现场用于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用车,车身颜色应为醒目的桔黄色,车上应备有黄色频闪灯及警报器,车尾朝着车流方向,在设置或撤除交通安全设施时应鸣工程警报并打开频闪灯。安全设施布设顺序。一是安全设施的布设必须从上游开始顺车流 方向布置。二是安全设施的撤除应从施工区的末端开始逆车流方向撤除。若为半幅封闭施工的,则应先

省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

省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高速公路的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统一、安全、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取得高速公路收费权或者利用贷款、集资建设高速公路经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单位(以下统称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从事高速公路养护、收费、经营、服务等活动。 第六条省公安机关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交通事故处理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养护管理

第七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高速公路养护工作,保证高速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巡查和检测。发现危及高速公路安全运行状况的,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或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第八条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的养护质量及其附属设施的状况进行检查。对达不到高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限期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在高速公路上从事养护作业,施工路段工作面超过2公里且相邻工作面的间距少于10公里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预案,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施工前7日通过新闻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发布施工地点、起止时间等有关信息。 第三章服务与收费 第十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服务设施完好,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安全、快捷、文明的服务。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住宿、餐饮、车辆维修、加油等经营性服务和停车、洗手间等公益性服务。

高速公路标准化建设方案

**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建设方案 为扎实开展“平安文明工地”达标创优活动,进一步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和行业文明施工形象,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保证**高速公路既定目标实现,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地标准化建设 (一)项目经理部驻地、办公区、生活区建设标准 1、办公用房要满足现场需要,室外要水泥硬化,部门科室配备齐全,有专门的资料室和会议室。要配备信息畅通的通讯设施,项目部领导和综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办主任办公室及综合业务办公室必须安装固定电话和上网设备,能够进行网络传输。各办公室布置应实用、整洁。办公用房应包括经理室、总工室、质量安全部、计划统计部、资料室、试验仪器室、会议室等;生活用房应包括宿舍、食堂、活动室、浴室、厕所等。驻地办公、生活照明及一切灯具全部采用节能灯具,禁止使用白帜灯泡。室内线路一律采用2.5mm2铜线,穿扁管明敷,并且必须进行接地。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配置空调。所有办公家具必须为新购。 驻地必须配备一台不小于10KVA功率的发电机,用于应急联网通信。 驻地必须有室外照明。 驻地门牌统一为镀铜牌绿底白字,规格300mm*120mm,

镶贴于门上。 驻地必须设置国旗台,标准为不锈钢旗杆,杆长15m。国旗为1号国旗。 2、施工单位如果租赁房屋作为项目部,所租赁房屋标准应不低于按业主规定修建的房屋标准,并应取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3、项目部要尽量靠近施工现场,做到安全、美观、卫生、环保。 (1)项目部大门上要悬挂醒目的标示牌,注明“**至**高速公路**合同段项目部”、“**至**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第**合同段项目部”等字样,附近公路边应埋设进驻地导向牌。 (2)项目部要设门房,配备门卫和专职保卫人员昼夜值班,有值班电话、值班记录,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准随意进入项目部。 (3)项目部试验室要按照高速公路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施工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试验设施设备,满足施工实验的需要。重要实验设备的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要在墙上悬挂。 (4)项目部食堂内外墙、天棚刷白,地面抹水泥,有条件的可铺地板砖,安装纱门,纱窗及通风、污水、排水等设施,还应设有雅间,以接待来客。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协议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辖区高速公路跨线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保障辖区高速公路的的安全畅通,现就乙方在**高速**路政大队辖区K297+305米至K297+333米处开展输电线路跨越**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此协议所称施工安全范围包括施工车辆、施工人员、施工机具等设施安全。 2、乙方应确保在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在高速公路方向公里进行安全施工作业。 3、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施工方案及保通方案和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有关技术指标。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4、根据施工路段实行的是单幅双向通行的特殊情况,跨越架对公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应在1米,防止出现特殊车辆的刮擦事故。 5、乙方应设有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6、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摆放方式和间距,应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设置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现场维护。由于施工路段实行的是单幅双向通行的特殊情况,安全区的设置应以不影响单幅双向安全通行为前提。 7、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与防护栏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按审批程序,进行逐级审批,经甲方审批后,按相应程序进行开启或使用。 8、乙方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应按照有关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堆放高速公路护栏以内,防止影响道路安全畅通。 9、乙方负责施工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10、乙方施工作业区内长、大型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保证吊钩、传送带等悬出部分不能伸出作业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1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封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操作,应统一着施工作业服(安全员着反光背心)。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在路上拦截、搭乘其它过往车辆。 12、乙方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中,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检查中若发现安全

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2015年9月25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高速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完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服务、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和养护、经营服务、收费等监督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所属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和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高速公路筹资、建设、管理等工作。 高速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交通安全协助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协助做好本辖区高速公路沿线交通安全工作。 第六条高速公路经营者依法取得的高速公路收费权、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高速公路经营者从事高速公路养护、收费和其他经营服务等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第七条高速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和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第九条鼓励开展高速公路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建设和养护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按照国家高速公路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编制省高速公路规划。 省高速公路规划的调整,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项目可以采取政府投资、社会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具体筹集资金方式由省人民政府决定。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高速公路。 政府投资高速公路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依法成立的单位负责建设,或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单位与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合作建设。 社会投资高速公路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单位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人。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拟建高速公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依法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核定。

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指南

福建省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指南(机电与信息管理) 试行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前言 高速公路标准化机电与信息管理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稳定、可靠,信息传递准确、高效,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服务,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高速公路标准化机电与信息管理将提供各项工作的衡量标准,是福建省高速公路机电和信息管理部门应共同遵守的准则。

目录 第一节机电管理基础设备配电--------------------------------------- 1 第二节机电三大系统日常维护管理标准------------------------------- 7 第三节供配电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标准-------------------------------- 16 第四节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标准-------------------------------- 21 第五节机电系统专项工程管理标准---------------------------------- 25 第六节机电综合管理标准------------------------------------------ 28 第七节信息管理标准---------------------------------------------- 44 第八节机电技术人员及信息管理人员服务标准------------------------ 48

第一节机电管理基础设备配备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主要由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和供配电系统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五部分组成,每个系统的硬件由相应的基础设备组成。 一、收费系统基础设备由收费车道和站级、分中心级后台设备组成。其中收费车道设备含括:车道控制器、自动栏杆机、IC卡读写器、票据打印机、摄像机、车牌识别器、通行信号灯、费额显示器、称重设备、自动发卡机、电子收费设备等;后台设备包括:分中心收费服务器、站级收费服务器、硬盘录像机、UPS电源、管理计算机、财务工作站等。 二、监控系统基础设备由交通监控设备以及外场数据采集设备组成。包括:UPS电源,互通立交、隧道和沿线等道路摄象机,可变情报板和通行信息板,沿线车辆检测器,隧道火灾报警设备、CO\VI检测器等。 三、通信系统基础设备由传输设备、程控交换设备以及紧急电话设备组成。包括:SDH传输系统及附属设备,程控交换机及附属设备,隧道紧急电话设备,光、电缆设施,通信电源等。 四、供配电系统由照明设备、通风设备以及供配电设备组成。其中照明设备包括:隧道照明灯具、隧道口路灯、收费站照明灯具及相关的控制设备等;通风设备包括隧道轴流风机、射流风机及相关的控制设备等;供配电设备设备包括:变压器、发电机组、UPS电源、电缆及相关的控制设备等。 五、“数字高速”信息化管理系统由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以及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组成。其中办公自动化系统包括邮件管理系统、公文管理系统、公告通知管理系统等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包括:MCU、视频会议终端、高清摄像机及会议管理计算机等;综合业务平台包括:综合信息平台、路政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日常养护管理平台、机电养护管理平台、集中财务平台等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原材料进场后不得缺人,在正常的施工中不得少于2人,不 得现场只有一人时进行作业。 2、若需拆除墙体或建筑构件的,应遵守“自上而下,先次后主”的顺序,没有稳固支撑的残存构件、砌块必须一次性拆除彻底,不 留安全隐患;拆除电线也必须彻底,确保没有电源连接。 3、听从现场施工员的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 生产任务。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的操作规程等),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 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喝酒及酒后作业,进入施工现 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不 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上高空。 9、不得在工作地点或工作中开玩笑、打闹以免发生事故。 11、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空作业下方操作,如确需要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12、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3、遇有恶劣气候,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15、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叫小摊贩进入工地卖点心。 16、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堆成垛,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由上而下逐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 毁物等事故。

18、吊运零星材料或机械装备的,现场应有指挥员,以防意外发生。 21、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使用电动工具前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接地、漏电保护 装置是否完好,有破损的不得使用。 2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源线要架空。 22、起重机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从起重臂下或吊物通过。 23、砂浆机拌和机在运转时,机筒口的灰浆不准用铲、扫帚刮扫。 24、砼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方通过或停留。拌和机料口的防护 栅要完好,不准站在拌合机的防护栅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脚滑进 造成事故。 2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路线应架空,导线绝缘应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架上。 2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8、做好防盗工作,严防施工队材料和自己财产的损失。 1、路基土石方采用机械化施工。路基施工前,先完成具备施工 条件的涵洞和通道,然后按整体式路基填筑。 2、本合同段以高填路基为主,填筑过程中严格控制填筑速度、 分层厚度、填料粒径和级配,加强碾压能力,减少工后沉降。施工 时根据具体土、石边坡性质制定与其对应的施工方法及边坡防护措施。 3、低填及填挖交界处按设计施工土工格栅,并对路槽底部做超 挖处理。填挖交界处处理见下图: 4、堑坡开挖自上而下,按2m左右分层开挖,及时施做边坡防护、锚杆、喷砼加固。路槽底面超挖50cm后碾压回填。 5、路基附属工程随土石方进度及时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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