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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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使用管理PPT课件

麻精药品使用管理PPT课件
响患者的用药依从性。
注射给药
麻精药品可以通过注射给药,但需 要选择合适的注射部位和注射方式, 确保药物的有效吸收和安全性。
其他给药途径
麻精药品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给药, 如吸入、直肠等,但需要遵循相应 的用药指南和注意事项。
麻精药品的用药剂量与频次
用药剂量
麻精药品的用药剂量需要严格控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选择合适的 剂量,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验收
对购进的麻精药品进行严格验收 ,核对数量、规格、剂型等,确 保药品质量。
麻精药品的储存与保管
储存
麻精药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柜中 ,并由专人管理。
保管
确保麻精药品不受损坏、不发生变质 ,并防止非法进入。
麻精药品的使用与发放
使用
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麻精药品处方,并确保用药安 全。
发药
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用药合理,并准确地将药品发 放给患者。
详细描述
麻精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麻精药品可以起到镇痛、镇静、催眠、抗焦虑、 抗癫痫等作用,对于治疗一些疾病如癌症、癫痫等有重要作用。但是,如果滥用麻精药品,会引起身 体依赖和精神依赖,严重危害个人健康和社会安全。
麻精药品的适用范围与注意事项
总结词
麻精药品只适用于医疗和科研等领域,且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规定,严禁非法使用和滥 用。
详细描述
麻精药品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滥用或者不合 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的药品。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者抑制,连 续使用、滥用或者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的药品。
麻精药品的特点与作用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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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 的药品。
按照国际公约宗旨, 推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合法生产和使用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具有重要的医疗价值, 被广泛应用于临床 药物本身存在一些特殊毒性,即药物依赖 性,如使用或管理不当,则会带来严重的 滥用问题,构成社会公害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具有双重特性,使用 得当为药品,使用不当为毒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双重性 双刃剑
镇痛、药效
医疗目的 麻醉、精神药品 非医疗目的
双重性
药物滥用、毒品
我国麻醉药品监管历史(1)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 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肃清烟毒的斗争 1950年2月周总理签署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 严禁吸食、贩卖、种植和私存鸦片、吗啡、海洛因等 各种毒品,违者严处;从1950年春起禁绝种植,从根本上铲 除了烟毒来源 1950年11月卫生部公布《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及实 施细则:指定专门药厂生产;指定中国医药公司负责供 应;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种植、制造、运输或销 售麻醉药品,违者依法论处

第七十三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 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 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 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 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 执业证书。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 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 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 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及使用参考PPT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及使用参考PPT
的使用资格证书由医疗机构颁发,对医师进行培训 后,方可发给证书,该证书只在颁发证书医疗机构 内有效,医师若调离发证机构到其他医疗机构,并 不能取得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处方权; (3)签名字样需交药剂科备案; (4)无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生在夜班急救时需使用 麻醉药品的,可限开一次7量,事后由处方医生所在 2021/5/8
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的剂型有注射剂、普通剂
型、缓控释制剂。首先,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
精一药品的门诊癌症及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
注射剂仅限医疗机构内部使用。这里主要强调的是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精一药品的门诊癌症及中、重
度患者,主要是指癌,这里强调的是除需长期使用
麻醉药品,精一药品的门诊癌症及中、重度慢性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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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8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在为患者发放麻醉药 品后,应对处方上的相关内容进行登记,登记的内 容包括哪些呢?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在为患者发放麻醉药
品后,应对处方上的相关内容进行登记,登记的内
麻黄碱注射液(是肾上腺4素受体激动药,属特殊药 2021/5/8
在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管理方面,国务院卫生部 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在麻醉药品日常的管理方面, 有几项相关的法规起着指导作用,主要有以下三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 办法》,医疗机构可根据这些法规制定本单位的相 关规定以管理本单位的麻醉及精神药品。
我们医院现有可待因片、哌替啶注射液、吗啡注射 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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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8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 或抑制,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精神药品根据依赖潜力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可分 为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同麻 醉药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及使用ppt课件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及使用ppt课件
泮片和注射液、硝西泮、阿普唑仑、艾司唑仑、曲马多 片和注射液 麻黄碱注射液(是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属特殊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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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管理方面,国务院卫生部 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在麻醉药品日常的管理方面, 有几项相关的法规起着指导作用,主要有以下三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 办法》,医疗机构可根据这些法规制定本单位的相 关规定以管理本单位的麻醉及精神药品。
根据管理条例,麻醉、精一药品的注射剂或贴剂再次调剂时, 患者应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
收回的空安瓿或废贴应建立回收记录,专人负责,监督销毁。 销毁记录应记载日期、药名、规格、剂型、批号、数量、销毁 人、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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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发生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 部门、公安机关、药监部门报告:在储存、保管过 程中发生麻醉、精一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的都应当立即向所在地 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监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应建立麻醉药品、精一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 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和隐患。医疗机构负责管理麻醉、精一 药品的药学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精一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 发放、调配、使用、报损、销毁、丢失等制度,指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精一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法 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及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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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非 常重要,是常抓不懈的棘手工作,如果稍有疏忽,可造 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由于该类药物的特殊性,这类药品 的管理要特别注意。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 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全过程贯彻必要的管理要求, 发生问题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避免和减少其不合 理应用可能带来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医学课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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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Saturday, August 25, --卫生部组织编写 ,2007年4月发布施行

2018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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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目的
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 、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条例》第1条
Saturday, August 25, 2018
07版与05版目录中部分变化品种
变化品种
阿桔片 吗啡阿托品注射液 Γ-羟丁酸 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 氨酚氢可酮片 曲马多
Saturday, August 25, 2018
05版
无 无 精二 精二 无 无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07版
麻醉 麻醉 精一 精一 精二 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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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曲马多等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

现行最新目录(2007年版)

2007年10月11日公布 国食药监安[2007]633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上一目录于2005年9月27日公布施行

国食药监安[2005]481号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4
Saturday, August 25, 2018

Saturday, August 25, 2018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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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三)

重要提示

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 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 能导致触犯刑律或其他法律、规定,要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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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 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 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 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 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 执业证书。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 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 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 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麻醉药品临床用量情况变迁(5)

2007.3.8卫生部《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 晚期癌症长期使用阿片类镇痛药(如吗啡),无 极量限制,即应根据个体对吗啡等阿片类镇痛 药的耐受程度决定用药剂量,但应严密注意监 控不良反应。注射剂处方1次不超过3日用量, 控(缓)释制剂处方1次不超过15日剂量,其他 剂型的麻醉药品处方1次不超过7日用量。
面临的挑战
药品管理面临困难
对于特殊药品的管理,不断有新的管理法规、条例出 台,国家的管理体制也给特殊药品管理带来挑战和困 惑。
医院行政领导需要学习、掌握国家的各项法律、 法规、规定,有效行使监管职能 药师需要熟悉和掌握适用于医院的各项法律、法 规,做到融会贯通,才能加强管理。正确合理使 用麻醉、精神药品,最大可能地满足临床需要 医师需要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更新、 掌握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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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 年,精神药品处的诊断 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 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 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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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 式由三部分组成: (一)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 方编号、姓名、年龄、身份证明 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 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科 别、开具日等,并可添列专科要 求的项目。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处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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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 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 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 试行》,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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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使用专用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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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 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察患者, 为某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身 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 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 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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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 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疗机 构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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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麻 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 神药品的患者每四个月复诊或 随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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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 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 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 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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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 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 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 日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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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 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 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 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 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 构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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