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44号)

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44号)
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44号)

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工作的通知

(铁建设函[2009]644号)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据合同验工计价。建设单位要加强合同管理,除建设单位管理费外,其他费用必须依据合同验工计价。按规定需要补充、完善合同的,及时补充、完善,严禁合同外验工计价。

二、严格施工验工计价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依据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申请年度投资计划,验工计价必须严格执行《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建设〔2006〕211号),工程数量、质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验工后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严禁虚假验工计价,严禁超拨工程款。

三、加强征地拆迁计价管理。征地拆迁款由建设单位拨付的项目,原则上按季度(或月)由地方政府承办部门根据五方(建设单位、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被征地拆迁人、设计、监理单位)已确认的征地拆迁数量和实施协议确定的费用计算原则计算费用,报建设单位相关部门验工计价,经确认后建设单位向地方征地拆迁管理部门拨付征地拆迁款。征地拆迁款由地方政府拨付的项目,原则上按季度(或月)由地方

政府承办部门根据五方已确认的征地拆迁数量和实施协议确定的费用计算原则计算费用,报建设单位相关部门验工计价,确认征地拆迁已完成工作量和支出的费用总额。由施工单位负责的征(租)地拆迁,根据工程进度,与其他工程一并验工计价。铁路与地方征地拆迁价格未达成一致的,不得验工计价。

各单位要严格按铁道部规定做好验工计价工作,铁道部将适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对检查出的验工计价问题将按铁道部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验工计价表.doc

*****城际铁路工程××标段 已完工程数量表 工程承包单位:××××年×季度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审核人:(签字)建设单位审核人:(分管领导)工程承包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日期:年月日

表一: *****城际铁路工程××标段验工数量表(建安工程) ××年×季度 编制:年月日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工程部:(签字盖章)年月日复核:年月日建设单位安质部:年月日

表二: *****城际铁路工程××标段验工数量表(三电迁改、电磁防护工程) ××年×季度 编制:年月日产权单位(或所有人):(签字盖章)年月日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工程部:(签字盖章)年月日复核:年月日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

*****城际铁路工程××标段 验工计价表 工程承包单位:××××年×季度 本期计价金额:元审核金额:元批准金额:元本年计价金额:元年累金额:元年累金额:元开累计价金额:元开累金额:元开累金额:元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人:(指挥长)工程承包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日期:年月日

表一: *****城际铁路工程××标段验工计价汇总表 ××年×季度 工程承包单位:(盖章)工程范围:×× 编制:年月日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计财部:(签字盖章)年月日复核:年月日

表二: *****城际铁路工程××标段合同清单内验工计价明细表 ××年×季度 工程承包单位:(盖章)工程范围:×× 编制:年月日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计财部专业工程师:年月日复核:年月日

铁路工程概预算费用组成及取费标准

第四章铁路工程概预算费用组成及取费标准 第一节铁路工程概预算的费用组成及章节划分 一、铁路工程概预算的总体组成 “铁建设[2006]113号文”编制办法将铁路建设项目从可研报告批复后到竣工验收时预期发生的全部建设费用分解为四个部分、十六章、34节。 四个部分即编制期的静态投资、编制期至竣工验收时的动态投资,以及初期投产运营所需要的机车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四部分。四个部分反映了不同阶段的投资内容。 ——静态投资主要是在设计阶段按概算编制期价格水平计算完成全部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购置、与工程建设相连带的其他工作及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量增加五种费用; ——动态投资特指概预算编制期至竣工期间,由于价格因素的正常变动,预计需增加的工程投资。动态投资由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和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两部分组成。 ——机车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是反映在竣工验收后投产运营所需的与基础设施投资相 关的必要配套投资。 概预算总体费用组成见图4-1。 ┌人工费 ├材料费 ┌直接工程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运杂费 │└填料费 ├施工措施费┌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直接费┤├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特殊施工增加费┼原始森林地区施工增加费 ││└营业线施工配合费 建筑安装│└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 ┌工程费┤ │├间接费 ││ │└税金 ┌静态┼设备购置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概│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费 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算││├研究试验费 费│├其他费─────────┼计算机软件开发及购置费 用┤│├配合辅助工程费 项││├联合试运转及工程动态检测费 目│└基本预备费├生产准备费 组│└其他 成│动态┌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投资┤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机车车辆购置费 └铺底流动资金 图4-1 铁路工程概预算费用构成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XX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工计价行为,掌握工程进度,及时清算工程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验工计价是指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进行计量、取得经业主批准的计量报告、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对批准的计量进行分析并统计上报的工作。 第三条验工计价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及时性原则,真实反映已完工程价值。 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依据 (一)中标合同关于计量支付的约定及合同清单综合单价、数量及金额 (二)按照施工图纸已经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实物工作量 (三)完成并按业主规定程序批准的变更、奖励、二次经营事项 第五条公司经营核算部是验工计价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公司的验工计价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分公司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 —1— 第七条公司主管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二)协助、指导项目部办理验工计价 (三)协调分公司参与工作组型项目部施工计量款的分劈 (四)负责全公司验工计价汇总、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公司验工计价台账 第八条项目部、分公司职责 (一)根据业主的验工计价办法和要求,代表公司对外验工计价 (二)(工作组型项目部)负责分劈分公司参与施工的计量款 (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业主批复的计量报告进行分析,并统计上报 (四)建立验工计价台账 第三章验工计价统计分析 第九条项目部及分公司总经济师负责本单位验工计价工作。 第十条分公司参与工作组型项目部施工的,项目部经营核算部门应在业主批复计量款范围内分劈分公司计量款,分劈计量款时不得扣除分公司应上交定率等任何费用。分公司应上缴公司定率,由分公司财务部门按规定清算。—2— 第十一条公司验工计价统计分析按季度进行,计价清方截止日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业主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工程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不超验、不欠验。因业主批复时间滞后、变更未批复等原因导致不

铁路工程招投标标书

目录 投标书 (02) 授权书 (03) 技术鉴定合格证书 (04) 计量合格证 (05) 生产许可证说明 (06) 营业执照 (07) 税务登记证 (08) 产品质量体系认证 (09) 检测报告 (10) 销售业绩 (17) 质量保证措施及运送和服务方案 (35) 承诺书 (37) 投标报价表 (38) 附录: 企业简介 (39) 企业代码

证 (41) 专利证书 (42) 企业信用等级 (44) 使用反馈 (45) 生产工艺(技术) (64) 荣誉证书及相关报导 (66) 投标书 致:*******工程指挥部 我们已经仔细阅读贵方招标文件〔招标号:*******物采招字(HYWX)-002〕并领会其精神,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所有约束,并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与投标报价表一致的到工地单价:每米拾元角(小写元)提供并交付与招标文件中描述相一致的超声波检测管及相关服务。 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是真实有效的,如果我方的标书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本投标书、贵方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2009年4月8 日 授权书 *******工程指挥部 本授权书宣告:我单位授权为我单位法人的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在贵单位超声波检测管招标采购活动中(招标号:*******物采招字(HYWZ)-002),全权代表我单位投标、签订合同及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宜。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人:(盖章) 年月日企业资质影印件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投资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正确掌握工程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合理、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确保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顺利实施,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大西铁路建设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建设项目中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勘察设计、征地拆迁等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以及建设管理费用开支中已完成的合格项目或工作,进行验工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铁路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建设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本项目完成的所有投资都要进行验工计价。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征地拆迁和其他费用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和计算价款;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 第四条验工计价遵循的原则和要求。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禁止虚假验工计价。 严格依据合同验工计价。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要加强合同管理,除建设单位管理费外,其他费用必须依据合同验工计价。按规定需要补充、完善合同的,及时补充、完善,严禁合同外验工计价。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依据

(一)依法签订的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物资设备供应等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 (二)铁道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 (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 (四)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五)公司下达的年度、季度投资计划; (六)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 (七)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验工计价工作由公司计划财务部牵头组织,公司相关部门、监理单位、共同参加,分级审核。 第七条验工计价各方的管理职责 (一)施工(或实施)单位作为验工计价的提议方,应在项目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提交验工计价申请资料,在相关计价表格上签认,并对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监理单位受公司委托,负责对施工(或实施)单位报验的已完工程(含永久设备和征地拆迁工程)的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及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的质量确认和计量,并在相关表格和封面上签字。监理单位负责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应按照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审核,确认计价项目的质量和数量,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相关表格和封面审核栏内签认。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计价的工程质量和数量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分管的全部计价工程质量和数量以及审核意见负责。 (三)公司作为验工计价的受理方,各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及时组织对施工(实施)单位的验工计价申请资料和监理单位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认,在相关的表格和封面签字,并对验工计价结果负责。 1.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施工(含‘三电迁改’、管线改移及大临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核、施工单位信誉评价、设计和咨询单位考核及其他所经办项目的验工,工程管理部的各专业工程师按工作分工和合同约

第四章 铁路工程概预算费用组成及取费标准

第四章 铁路工程概预算费用组成及取费标准 第一节 铁路工程概预算的费用组成及章节划分 一、铁路工程概预算的总体组成 “铁建设[2006]113号文”编制办法将铁路建设项目从可研报告批复后到竣工验收时预期发生的全部建设费用分解为四个部分、十六章、34节。 四个部分即编制期的静态投资、编制期至竣工验收时的动态投资,以及初期投产运营所需要的机车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四部分。四个部分反映了不同阶段的投资内容。 ——静态投资主要是在设计阶段按概算编制期价格水平计算完成全部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购置、与工程建设相连带的其他工作及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量增加五种费用; ——动态投资特指概预算编制期至竣工期间,由于价格因素的正常变动,预计需增加的工程投资。动态投资由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和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两部分组成。 ——机车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是反映在竣工验收后投产运营所需的与基础设施投资相关的必要配套投资。 概预算总体费用组成见图4-1。 二、概预算费用组成及章节划分 (一)章节划分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概(预)算费用,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划分为四部分,共十六章34节, 编制概(预)算应按“现行概预算编制办法”中的“综合概(预)算章节表”规定的章节划分。 各章费用名称如下: 第一部分 静态投资 第一章 拆迁及征地费用 第二章 路基 第三章 桥涵 第四章 隧道及明洞 第五章 轨道 第六章 通信、信号及信息 第七章 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第八章 房屋 第九章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 人工费 ├ 材料费 ┌ 直接工程费 ┼ 施工机械使用费 │ ├ 运杂费 │ └ 填料费 ├ 施工措施费 ┌ 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 直接费 ┤ ├ 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 ├ 特殊施工增加费 ┼ 原始森林地区施工增加费 │ │ └ 营业线施工配合费 建筑安装 │ └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 ┌ 工 程 费 ┤ │ ├ 间接费 │ │ │ └ 税金 ┌ 静 态 ┼ 设备购置费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概│ 投 资 │ ├ 建设项目管理费 预│ │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算│ │ ├ 研究试验费 费│ ├ 其他费 ─────────┼ 计算机软件开发及购置费 用┤ │ ├ 配合辅助工程费 项│ │ ├ 联合试运转及工程动态检测费 目│ └ 基本预备费 ├ 生产准备费 组│ └ 其他 成│ 动 态 ┌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 投 资 ┤ │ └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 机车车辆购置费 └ 铺底流动资金

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211号文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建设[2006]211号] 各铁路局,投资公司,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将《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铁道部原《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 建[1989]129号)同时废止。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中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验工和计价活动的总 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 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铁道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铁路建设基金预算,合理组织建设,及时验工计价。 第五条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价款结算均应在验工计价后进 行。 第六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先验工、后计价,禁止虚假验工计价。 第七条验工计价的依据:

1.工程承包合同; 2.批准的开工报告; 3.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建设单位下达的计划; 5.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 6.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第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实行单价承包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确定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计价。 第九条建设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采用合同总价下的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按 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价。 工程量清单范围外的工程,属于建设单位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以及由于人力不可抗力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合同的工程,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单价计价,在批准费用项下计费;其他工程由双方协商单价,按验工数量进行计价,但不得超过承包合同总价。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承包合同计价剩余费用(不包括质量保证金)一次拨付施工总承包单位。 第十条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可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式计价方式;计价节点一般按工程类别和工点设置,根据工点和工程类别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将总费用分劈到各

铁路建设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参考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铁路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各参建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1号),以及《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44号)文件精神,结合*****铁路总指挥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本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的验工计价。本项目完成的所有投资都应进行验工计价。建筑安装工程、永久设备、其他工程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和计算工程价款;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应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 第四条验工计价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本项目实行施工总价承包,验工计价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清单中的项目相对应,以对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与经审核的施工图数量进行验工计价。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 1.依法签订的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合同、监理、咨询、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追加合同或委托协议); 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 3. 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 5.经审核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发放的施工图; 6.经审核及批准的变更设计; 7.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8.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的符合工程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以“合同条款”及其相关文件标准为准)、计量准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即“已完工程数量表”(含质量证明文件)和“验工计价表”; 9.工程项目批复、初步设计审查后报部核备概算、国家、铁道部各类政策性调整文件。 第六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第七条联合体中标实施的工程,指挥部只对联合体牵头人进

项目经理部验工计价办法

编号:SY-AQ-0155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项目经理部验工计价办法Work inspection and valuation method of 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项目经理部验工计价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地加强工程成本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和流失,理顺工程计量与验工计价和成本控制之间的关系,根据本工程施工需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现拟定本验工计价办法。 第二章验工计价依据 1、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2、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浦南高速公路B5合同段按区间复核的工程量清单台帐。 3、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浦南高速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核定的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中的工程数量。 4、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经管[2005]422号关于明确浦南高

速公路B标综合单价的通知。 5、中铁十五局集团颁发的浦南B标段材料预算单价表。 6、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浦南高速项目经理部与各施工队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 7、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浦南高速项目经理部物资部与各施工队双方签认的实际材料数量单价和金额(含路基、桥涵、砼拌合站等施工单位)。 8、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浦南高速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签认的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滥外的工作项目。 9、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路基、桥梁、盖板涵、圆涵、通道等工程施工图设计。 10、交公路发[1996]611号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编制办法。 11、交公路发[1996]610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第三章各施工单位总工程数量的确定 1、计划合同部根据施工技术部提供已核定的各施工单位承揽的单项工程以及分部项目数量,对照本办法的第六条中的第一款进行

铁总建设2015年200号-最新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

使用说明 一、《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以下简称《补充文本》)是为满足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招标需要,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写的。招标人根据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中的工程数量提出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报价中不包含甲供材料设备费用,包含一定额度的总承包风险费,除根据合同约定可调费用外,合同总价保持不变。 二、《补充文本》中“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应的内容及格式;“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根据铁路行业特点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并补充了相应附表或附件。 三、《补充文本》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构成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只对《补充文本》中的空白部分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进行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其他部分不得修改。 四、《补充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按照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补充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抵触。 六、《补充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前附表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 七、《补充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 八、《补充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分为“铁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铁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允许修改;“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空格由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 i

铁路工程概预算费用组成及取费标准修订稿

铁路工程概预算费用组 成及取费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第四章铁路工程概预算费用组成及取费标准 第一节铁路工程概预算的费用组成及章节划分 一、铁路工程概预算的总体组成 “铁建设[2006]113号文”编制办法将铁路建设项目从可研报告批复后到竣工验收时预期发生的全部建设费用分解为四个部分、十六章、34节。 四个部分即编制期的静态投资、编制期至竣工验收时的动态投资,以及初期投产运营所需要的机车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四部分。四个部分反映了不同阶段的投资内容。 ——静态投资主要是在设计阶段按概算编制期价格水平计算完成全部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购置、与工程建设相连带的其他工作及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量增加五种费用; ——动态投资特指概预算编制期至竣工期间,由于价格因素的正常变动,预计需增加的工程投资。动态投资由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和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两部分组成。 ——机车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是反映在竣工验收后投产运营所需的与基 础设施投资相关的必要配套投资。 概预算总体费用组成见图4-1。 ┌人工费 ├材料费 ┌直接工程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运杂费 │└填料费 ├施工措施费┌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直接费┤├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特殊施工增加费┼原始森林地区施工增加费 ││└营业线施工配合费 建筑安装│└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 ┌工程费┤ │├间接费 ││ │└税金 ┌静态┼设备购置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二、概预算费用组成及章节划分 (一)章节划分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概(预)算费用,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划分为四部分,共十六章34节,编制概(预)算应按“现行概预算编制办法”中的“综合概(预)算章节表”规定的章节划分。 各章费用名称如下: 第一部分静态投资 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 第二章路基 第三章桥涵 第四章隧道及明洞 第五章轨道 第六章通信、信号及信息 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第八章房屋

铁路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XXGZH-10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计算工程投资完成额,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工程GZH-10标建设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东南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结合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城际轨道交通工程GZH-10标段建设的验工计价。 3、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 (1)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及补充合同或协议; (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 (3)业主下达的月度、季度、年度投资计划; (4)审核后的施工图及施工、设计、建设三方审核会签的施工图数量。 (5)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变更设计及其他调整费用文件。 (6)合同约定或规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证明文件。 4、验工计价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真实反映工程和业主投资完成情况。 二、验工计价管理机构与职责 1、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项目经理部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副经理 成员: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计划合同部。 2、验工计价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财务部、计划合同部、工程管理部、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参与,日常工作由计划合同部具体负责。职责如下: (1)组长(项目经理):代表项目部全面负责所管项目的验工计价管理工作。

投标书编制的技巧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愈演愈烈,迫使铁路施工企业以全新的姿态,参与国内乃至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因此,怎样抓住机遇,正确掌握工程投标技巧,在工程投标竞争中拓展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已成为铁路施工企业积极探索与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结合我处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就技术标与商务标的编制技巧进行简要论述。 一、技术标编制技巧 施工企业能否中标,除了一系列外在因素外,主要取决于报价是否合理,而恰如其分的报价又取决于施工方案的优劣。因此,掌握投标工作的特点.使编制的技术标具有先进性、合理性、竞争性,是一项十分重要、复杂、细致的工作,要求企业决策者及编制人员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准确的分析判断能力、精明的经济头脑和敏锐的工作预见性。掌握技术标的特点,是做好编制工作的基础,技术标不同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前者是基础、依据,后者是深化与拓展。为了区分两个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同特点,现列表对比如下: 为了提交一份使业主感兴趣的技术标,应掌握以下几方面的编制技巧: 项目报价阶段实施阶段 技术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目的中标盈利 依据标书与图纸、资料施工图与规范 所处阶段报价阶段施工合同签订之后 最终图样示意图详图 要求针对标书简明扼要内容详尽、措施具体 特点针对性和竞争性且时间短实施性和指令性且时间长 1.郑重承诺。认真确定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有关资料.结合本企业的条件,向业主作出正式承诺,明确工程承包后在施工技术、经济、质量、工期、安全、组织等方面的目标和相应的投入及措施,和标书条款一一对应,积极响应,稳妥承答。 2.反映企业实力。要充分展示本企业在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设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实力以及独到的施工手段和能力,反映铁路施工企业对承接该项目工程具有强烈的诚心、信心和决心.使业主产生安全感和信任感。 3.粗中求细。所谓“粗”是指方案侧重于施工规划和部署.对设备投入、工期;计划、技术等描述都是控制性的,一般的操作细节、控制要点都可省略。所谓“细“,—是指方案要涉及到施工中的方方面面,如安全、消防、资金控制、各方配合等,不可遗漏,否则有考虑不周之处;另一方面是指对工程的投入、组织以及关键技术部位的处理,要求详细、可靠、操作性强。 4、精心制定技术标目录。目录实际上是技术标的结构和顺序,反映了编制者的思路.能让人一目了然。一份好的目录要求大小标题明确、错落有致、上下关联,小标题尽可能详细些,以示方案中考虑了哪些因策。为便于查阅,标题后均需附上页数。评标期间评审人员一般不可能逐个细读标书,往往是先整体“粗”看一下,再重点“细”看。目录便是粗看和细看的第一个对象,以此来判断方案考虑了哪些内容,是否齐全、重点在哪、逻辑如何等,进而建立对技术标的初步印象.而这种印象往往具有先入为主的效果,作用不可小视。 5.内容要涵盖施工中的方方面面。评标时往往由评审人员对技术标发表个人意见,再根据各分项,如安全、技术、组织、先进性、可行性进行打分,汇总后供最后决策。因此,如何不让“挑剔”的评委们找到技术标中明显的缺点或漏洞,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具体的措施计划要合理、实用;二是要考虑到施工各方面的因素。由于编制时间紧迫,不可能也不需要都详细说明.因此非重点部分可以略写,甚至可只列标题,内容以“略”字代替。这样突出了重点,主次明确.又能有效地引导评审人员的注意力.增加投标制胜的砝码。 6.重视组织机构的安排。项目经理作为法人代表. 的代理人,具体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各项业务,项目经理的素质及管理水平对工程的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业主往往对此人选比较重视.故应优先选

2-5.验工计价实施办法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验工计价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代建)的投资控制,规范验工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各参建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建设部《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建设(2006)211号)和铁路局有关规章制度,结合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验工计价和项目管理(代建)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计价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的依据 1.与业主签订的项目管理(代建)合同。 2.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3.经审批的开工报告。 4.经批准的施工单位编制的季度施工计划。 5.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补充合同中的工程项目及款额。 6.工程质量合格证以及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 7.经主管工程师、监理签认的进度计价单。 第三条工程验工计价按照月度估验(予计价)、季度计价、年度结算、竣工清算(竣工计价)进行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施工单位按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主管工程师核实签认(包括工程质量情况)后,根据验工计价编制依据计算出已完工程部分价值。若月估验或季计价工程数量存在工程质量等问题,

主管计价工程师应根据施工技术或安全质量工程师在计价有效期内提供的书面资料,按照合同中相关规定执行。 2、施工单位根据计算出的已完工程部分价值填写《验工计价单》,计价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加盖公章,经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加盖公章、发包方主管工程师签认后,于月度、季度25日起的5个工作日(年度结算以另行通知为准),报项目管理部主管计价工程师及主管领导审核确认。月度估验、季度计价单一式4份,竣工计价单一式6份。 3、竣工计价:凡经过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由主管计价工程师牵头,主管工程师配合,按合同价、一类变更及质量评定等级等相关资料进行末次验工计价。编制的末次验工计价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加盖公章,经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加盖公章、承包方主管工程师签认后,报项目管理部主管计价工程师及主管领导审核确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进行末次验工计价(竣工计价)要附有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档案合格证及新建(购置)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50万元以上需附质量监督报告,否则不予办理竣工计价。 末次开累验工计价总额应与合同价款总额数量一致。 验工计价报表应包括本期、本年、开累验工数量和计价金额,发包人可根据需要,另行增加附表。 验工计价报表应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批准,并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四条计价(估验)程度: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开工报告批复后,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开工后,进行月度估验、季度计价。工程预

铁路建设项目策划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铁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5年版

使用讲明 一、招标人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只对《铁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的空白部分依照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进行填写,其他部分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应书面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治理部,经批准后实施。《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空格部分确实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按照实际公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公布的媒介名称。 三、《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投标人资格要求”由招标人依照附表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可增加内容。 四、《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方法”采纳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可依照附件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补充、细化具体评分标准,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

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 五、《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空格由招标人依照“通用合同条款”,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 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依照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高速铁路和一般铁路建设项目应分不采纳相关技术标准。 七、铁路建设项目采纳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执行《电子招标投标方法》等相关规定。能够对范本中招标文件的猎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问题澄清通知等相关表述按电子招标招标的要求进行修改。 八、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总公司建设治理部反映。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附件3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加快新建昌赣客专工程的建设,正确反映工程进度和准确计算产值,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工程款, 搞好工程成本控制和核算,执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成本管理、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验工计价包括对上(建设单位)办理的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对下(各分部)办理的季度验工计价和末 次验工计价,对劳务队进行的劳务实物工程量计价。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项目经理部计划部负责对业主(对上)验工计价表的编制和报送,对分部(对下) 验工计价的审核及批复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分部对劳务队的验工 计价。各分部计划人员负责本分部对项目经理部(对下)验工计价表 的编制和报送,负责各分部对劳务队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编制和具体 实施。并负责验工计价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第三章对上验工计价管理 第四条对上验工计价的依据 1、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及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投标书; 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 5、业主签发的施工设计图和经审核的施工图数量; 6、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调整等资料; 7、合同约定的已完工程数量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 8、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五条对上验工计价的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有关法规,执行业主有关验工计价管理的规定、办法。 2、实事求是、数据真实、计算准确。 3、合同外发生的费用和索赔补差费用,在发生后的当期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全额报批。在建设单位未批复之前,各单位只做为统计报表上报,不做验工计价依据。 第六条对上验工计价的周期及流程 1、对上验工计价分“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工程竣工完成后进行末次验工计价,并据此结清全部工程费用。 2、对上验工计价流程。 ①每季末23日,项目经理部计划部根据各分部上报的《已完工程数量审核签认单》(附件4)以及其他相关内业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后,按业主有关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及时编制项目经理部本季《已完工程数量表》、《验工计价表》,于25日前报业主计划部进行审批,作为本季预付款的凭证。 ②每季度末23日,各分部根据本季度完成情况,上报本季度完成

铁总建设[2014]298号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 验工计价办法》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4]298号)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验工计价是指依据合同对铁路建设项目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物资设备、征地拆迁及相关工作、费用进行验工和计价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已批准的设计概算,合理组织建设,及时真实验工计价。 第五条验工计价是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价款结算应在验工计价后进行。 第六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先验工、后计价。 第二章 工程验工计价 第七条 验工计价依据: (一)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协议; (二)批准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三)建设单位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四)建设单位下达的投资及实物工作量计划;

(五)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 (六)质量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 (七)国家、行业和总公司有关规定。 第八条 建设项目实行单价承包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根据合同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单价和数量(补充合同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单价和数量),并经验收合格后计价。施工承包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包括施工图和变更设计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相比,超出规定工程量变化幅度范围的计量项目价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第九条 建设项目实行施工总价承包的,采用合同总价下的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采用施工图招标的建设项目,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单价和数量办理验工计价。采用初步设计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价,工程量清单范围外的其他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单价,均按经验收合格后的工程数量办理计价,清单内与清单外验工计价的合计总额不得超过承包合同总价。 按照合同约定属建设单位承担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费用项目(包括Ⅰ类变更设计、限额以上的Ⅱ类变更设计和材料设备价差等),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在批准费用项下办理验工计价。 第十条 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可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式计价方式;计价节点一般按工程类别和工点设置,根据工点和工程类别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将总费用分劈到各节点;具体节点设定和相应费用根据项目情况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按照合同约定属建设单位承担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费用项目,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在批准费用项下办理验工计价。补充合同验工计价纳入节点计价范围。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支付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计价周期和计价方式按合同约定,原则上按时间节点或建安工程进度计价,与相应季度的工程验工计价同步办理。对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安装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x修订稿定稿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x修订稿定稿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

使用说明 一、《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以下简称《补充文本》)是为满足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招标需要,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写的。招标人根据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中的工程数量提出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报价中不包含甲供材料设备费用,包含一定额度的总承包风险费,除根据合同约定可调费用外,合同总价保持不变。 二、《补充文本》中“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应的内容及格式;“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根据铁路行业特点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并补充了相应附表或附件。 三、《补充文本》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构成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只对《补充文本》中的空白部分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进行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其他部分不得修改。 四、《补充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按照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补充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抵触。 六、《补充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前附表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 七、《补充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

验工计价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中已完成的合格工程及相关费用进行验工和计价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验工计价活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合理组织建设,及时验工计价。 第五条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所有价款结算均应在验工计价后进行。 第六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先验工、后计价,坚持据实验工计价。 第二章验工计价依据与程序 第七条验工计价的依据: 1.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协议; 2. 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3.建设单位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4.建设单位下达的投资及实物工作量计划; 5.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 6.质量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 7.国家、行业和总公司有关规定。 第八条工程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法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核实无误后开展计价工作。 第九条建设项目实行单价承包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根据合同(含补充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确定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计价。工程承包单位实际完成的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图)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相比,超出规定工程量变化幅度范围的计量项目价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第十条建设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采用合同总价下的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价。工程量清单范围外的工程,属于建设单位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以及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其他新增费用,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单价计价,在批准费用项下计费;其他工程由双方协商单价,按验工数量进行计价,与清单内验工计价的合计总额不得超过承包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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