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管理办法

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收回时,计入当期损益,对资产减 值予以转回。
第九条 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 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恶化出现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资不抵债等情形导致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按 其差额部分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企业投资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投资的持有 和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其中,出售净价是指投资的出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处理费用后的余 额。 各单位应按单项投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该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十条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 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 现减值。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类投资发 生减值,则损失的金额以资产的账面金额与预期未来现金流量(不 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的差额确定。在计算预期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时,应采用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资产的 账面价值应通过减值准备科目减计至其预计可收回金额,减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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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单位应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计提秘 密准备。若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运用谨慎性原则计提了秘密 减值准备,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
第七条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账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持 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委托贷款确实无法收回,或存 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已毁损报废、无使用价值和转 让价值,各单位ຫໍສະໝຸດ 根据管理权限,分级审批后予以核销。
第二章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第八条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各单位应当在期末对应收款项(含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 进 行全面分析,预计其潜在损失。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帐损失应 计提 应收款项坏帐准备。 公司统一采用个别认定法与账龄分析法结合计提坏账准备。会 计核算采用备抵法。 纳入合并报表成员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 坏账准备。具体计提原则如下: (一)母公司内部各事业部、分公司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不 计提坏帐准备; (二)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原则上不计提 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按 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 除以上情况以外的应收款项,原则上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准备。
集团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管理办法

XXX集团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统一和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的标准和程序,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管理。
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并控股的公司,视为集团公司子公司,其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管理适用本办法。
集团公司其他控股公司会计核算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管理,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具体办法,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各企业兴办的尚未建立产权关系的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按照谨慎性、重要性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对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无形资产应于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表明该资产发生了减值,应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条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委托贷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商誉等。
第五条企业应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已确认的应收款项、存货、持有至到期投资、委托贷款的减值因素发生变化,使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部或部分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债务工具公允价值上升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一、背景与概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对其拥有的资产进行减值计提,以反映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和损失。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使用和清理,确保企业能够正确衡量和反映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提高企业对资产减值风险的认识和管理水平,确保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原则和方法1. 公允价值下降原则:当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 长期投资公允价值下降原则:对于长期投资中的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如果其公允价值长期下降,应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3. 流动性资产减值原则:对于流动性资产如应收账款、存货等,如果发生了价值下降的风险,应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4. 应计利息减值原则:对于存在应计利息减值风险的债权,应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5. 减值金额计算方法:根据资产所属类别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如公允价值减值损失法、资产组合法等。
三、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和清理1. 资产减值准备使用原则: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如果资产实际恢复了原有价值,对应的减值准备应清理;2. 资产减值准备清理方法:根据资产的恢复情况,可以采取销减减值准备、转回减值准备等方法进行清理;3. 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督和审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督和审计机制,确保减值准备的使用和清理符合相关规定和制度。
四、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管理1. 减值风险评估:企业应定期评估资产的减值风险,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识别和监测;2. 风险应对措施:对于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企业应采取合适的风险应对措施,如调整资产组合结构、增加担保措施等;3. 减值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减值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资产减值的风险。
五、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1. 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减值准备应列示为负债类科目,体现在负债表中;2. 减值准备计提和清理的会计处理:对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清理,在会计处理上应进行相应的科目借贷记账。
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3篇)

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企业面对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资产的减值和损失处理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恰当处理资产减值和损失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程序和方法,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定和长期发展。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原则1. 谨慎性原则: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减值准备进行合理预估,即使没有发生明确的减值迹象,也要进行适当的减值计提。
2. 单项逐笔计提原则:根据资产组合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具体的资产逐笔计提减值准备,确保减值计提与资产实际价值相符。
3. 客观数量原则:对于与个别客户有关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采用客观数量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4. 可回收性原则:对于一些具有可回收性的资产,如长期股权投资,应列示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应对可能产生的减值风险。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调整的程序1. 定期核对:公司每季度进行资产减值准备的核对。
财务部门应及时与各部门沟通,了解最新的财务信息,如坏账情况、资产价值变动等。
2. 根据风险评估进行预测: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各项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并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进行预测和测算。
3. 计提减值准备:根据预测结果,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准则和规定,对可能减值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确保减值计提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减值准备调整:每季度末,财务部门应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检查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发生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四、资产损失处理的基本原则1. 及时性原则:一旦发生资产损失,应立即进行处理,避免进一步的损失和风险。
2. 实际性原则:对于资产损失的处理,应以实际情况为依据,确保处理结果符合实际情况和相关准则的规定。
3. 合理性原则:处理资产损失时,应考虑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确保处理结果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有积极的影响。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一、概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为了反映资产的可能无形损失或减值而提取的一项资金储备。
本制度旨在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过程,确保准确评估和计提减值准备,保护企业的资产价值和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资产减值准备管理的部门和员工。
三、相关定义⒈资产减值:资产价值低于原始购买成本或账面价值的现象。
⒉减值准备:为了预防及应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风险而提取的一部分资金储备。
⒊原始成本:指企业购买资产时所支付的实际价格,包括直接相关的费用。
⒋账面价值:指资产在企业财务报表上的反映,等于原始成本减去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
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标准⒈长期股权投资: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
⒉长期应收款项:当长期应收款项无法收回或收回时预计金额小于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
⒊存货:当存货的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账面价值,或存货资产遭受损失或毁损时,应计提减值准备。
⒋固定资产:当固定资产发生重大灾害、损毁或技术陈旧等情况造成估计净收益低于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
⒌无形资产:当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有限、市场价值下降或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时,应计提减值准备。
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流程⒈部门提报: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企业减值准备计提要求,提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申请。
⒉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提报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⒊决策审批:管理层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批,决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
⒋准备计提: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减值准备计提,调整企业财务报表中相关项目。
⒌定期审查:定期对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资产减值准备使用⒈纠正资产价值:当资产价值恢复或实际损失低于减值准备金额时,应相应减少减值准备。
⒉资产处置: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应将减值准备用于抵消处置产生的损失。
⒊公允价值调整:当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应调整减值准备金额。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1. 引言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对于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为应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而提前进行的准备金。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确保资产减值风险的及时、准确评估和有效管理。
2. 背景资产减值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体现之一,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如经济环境变动、市场需求下降、技术过时等。
为应对资产减值风险,企业需要制定有效的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3. 目标- 确保资产减值准备的准确评估和合理计提。
- 提高企业管理者对资产减值风险的认识,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 保护企业股东利益,维护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4.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企业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 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下降的金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按照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非金融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 资产减值准备的评估和管理- 企业应定期对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评估。
评估应基于充分的信息和可靠的估计,综合考虑经济、市场、技术等因素。
- 资产减值准备应由企业高级管理层进行审批,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
- 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计提和使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规性。
6. 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和追回- 资产减值准备可以用于弥补资产价值减少造成的损失,但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
- 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应经过审批程序,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 在资产减值准备发生变动或者减值情况改善时,企业应及时追回或调整资产减值准备。
7. 监督与风险防控措施- 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应纳入企业内部审计的范围,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 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督和控制。
- 加强内部控制,包括建立资产减值准备管理的政策、程序、流程等,确保风险的及时发现和防范。
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2.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制度名称
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编号Leabharlann 受控状态执行部门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投资项目减值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归口管理,规范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资产减值特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第3条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部应对投资、控股、参股公司在期末终了调查了解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编制书面报告提交财务总监。
修改日期
第4条书面报告应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和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应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第5条财务总监根据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单项计提减值50万元以下的,提交总经理审批。
第6条减值准备提取的原则和方法
3.对于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第7条本办法由投资管理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8条本办法的配套办法由投资管理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9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经济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四条公司各级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调整第五条公司应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合理价值确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方法。
第六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考虑资产的实际使用价值、市场价值、预期出售价值等因素,并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
第七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应严格按照会计年度进行,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计提,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内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第八条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和补充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并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和核准,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十条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和补充应确保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状况。
第三章资产损失的处理和清查第十一条公司各级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和处理。
第十二条资产损失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损失的性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修复、处置、赔偿等方式。
第十三条资产损失的处理应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和核准,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资产损失进行清查,确保损失的情况真实准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核实和补救。
第四章相关责任和追究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工作,并对其结果负有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各级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制度和流程进行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对其结果负有责任。
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范文(2篇)
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经济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四条公司各级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调整第五条公司应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合理价值确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方法。
第六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考虑资产的实际使用价值、市场价值、预期出售价值等因素,并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
第七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应严格按照会计年度进行,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计提,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内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第八条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和补充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并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和核准,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十条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和补充应确保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状况。
第三章资产损失的处理和清查第十一条公司各级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和处理。
第十二条资产损失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损失的性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修复、处置、赔偿等方式。
第十三条资产损失的处理应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和核准,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资产损失进行清查,确保损失的情况真实准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核实和补救。
第四章相关责任和追究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工作,并对其结果负有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各级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制度和流程进行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对其结果负有责任。
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减值准备计提:根据会计准则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原则和方法。
确定计提减值准备的标准是资产是否可能在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
2. 减值测试:定期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保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减值测试的频率和方法要有明确规定。
3. 减值损失处理:对于已经确定减值的资产,制定明确的处理程序。
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提取减值准备、进行资产重估、处置资产或暂时冻结资产。
4. 减值准备的断定:对于个别或小额金额的减值准备,可以按照不同比例计提,但应具备明确的依据。
对于大额减值准备,一般需要领导层的批准。
5. 减值准备的回收:当资产的价值恢复时,可以将之前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回收。
回收的金额需要记录在财务报表中。
6. 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确保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过程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程序和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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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XX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及XX集团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资产减值准备包括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存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
其中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和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工程施工、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等七大类;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第二章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转回第四条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一)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结合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是指将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
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1)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2)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以关联方关系划分组合;(3)款项性质组合,以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划分组合。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1)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2)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3)款项性质组合,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说明: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和款项性质组合,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需要计提,否则不计提。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以及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集团企业关联公司形成应收款、员工备用金、应收出口退税、应收出口退税、应收期货等保证金、应收押金,有确凿证据证明不存在减值的,可单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二)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三)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期末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且预期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时,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在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第五条存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一)存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1、存货的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希望;2、使用该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销售价格;3、因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导致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4、因提供的商务或劳务过时或者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存货市场价格逐渐下跌;5、其他足以表明该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二)存货减值准备的计量:存货减值准备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差额确定。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以下方法确定:1、产成品、商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和在产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础,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第六条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一)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1、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变化,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2、被投资单位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因产品过时或者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3、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4、被投资单位持续三年发生亏损,且无扭亏为盈的迹象;5、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将产生大量不合格品;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其它实质上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三)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3、某项无形资产市价在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四)投资性房地产根据资产性质分别参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发生的减值客观证据进行判断。
(五)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1、长期停工且预计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2、所建工程无论在性能上,或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项目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况。
(六)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长期资产按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可回收金额为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如存在公平交易协议价格或同行业类似资产市场交易价格,按协议价格或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
第七条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并在每年年度终了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一)在每个商誉减值测试期末,需要执行如下步骤:1、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2、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的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不应当大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5 号——分部报告》所确定的报告分部。
3、对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4、少数股东权益拥有的商誉价值及其减值损失都不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合并财务报表只反映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因此应当将商誉减值损失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5、对商誉减值的分摊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6、企业因重组等原因改变了其报告结构,从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的一个或者若干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构成的,应当按照与前述规定相似的分摊方法,将商誉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