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 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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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诊断标准

弱视诊断标准

弱视诊断标准弱视是指在明确的病因下,矫正视力后仍不达到正常人的水平,但仍能利用各种辅助手段进行学习和生活。

弱视的诊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影响着孩子们的教育和未来发展。

因此,正确的诊断标准对于弱视患者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弱视的诊断需要通过专业的眼科医生进行。

医生会进行详细的眼部检查,包括视力检查、眼底检查等,以确定患者的视力情况。

在进行检查时,医生需要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包括家族遗传史、既往眼部疾病史等,这些信息对于确定弱视的病因和诊断非常重要。

其次,弱视的诊断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弱视是指在最佳矫正状态下,最佳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18,或者最差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60。

在中国,弱视的诊断标准是指在最佳矫正状态下,最佳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18,或者最差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60,并且不能通过眼科手术或其他治疗手段完全恢复到正常水平。

此外,弱视的诊断还需要排除其他眼部疾病对视力的影响。

有些眼部疾病也会导致视力下降,如白内障、青光眼等,因此在诊断弱视时,医生需要排除这些疾病对视力的影响,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最后,弱视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弱视患者在学习和生活中会面临很多困难,因此在诊断时,医生还需要了解患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包括对远近视力的要求、对色彩对比度的要求等,以确定患者的实际视力水平。

综上所述,弱视的诊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需要通过专业的眼科医生进行,符合一定的标准,并排除其他眼部疾病的影响,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只有通过正确的诊断,患者才能得到正确的治疗和帮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学习能力。

国家弱视消除标准

国家弱视消除标准

国家弱视消除标准
一、覆盖范围
国家弱视消除标准旨在全面覆盖从诊断、治疗、预防到康复的各个领域,确保每一位患者得到及时、科学、有效的干预和治疗。

二、诊断标准
1.视力低于0.8或矫正视力低于0.8;
2.存在明显的斜视或眼球运动障碍;
3.眼部结构异常或病变;
4.排除其他眼部疾病。

三、治疗原则
1.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
2.综合治疗:结合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物理治疗等多种手段;
3.定期复查:治疗过程中需定期进行视力、眼位等检查,评估治疗效果。

四、预防措施
1.定期进行眼部检查,及早发现弱视等眼部问题;
2.提倡科学用眼,保持正确的阅读和观看姿势;
3.控制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
4.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营养摄入。

五、康复标准
1.视力得到明显提高,接近或达到正常范围;
2.眼位恢复正常,眼球运动障碍得到改善;
3.患者能够适应日常生活和工作需求。

六、监测指标
1.视力变化情况;
2.眼位及眼球运动情况;
3.并发症的发生情况。

七、资源配置
1.建立健全的眼科诊疗体系,确保基层医院具备弱视诊疗能力;
2.加强眼科医生的培养和引进,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3.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实现城乡医疗资源均衡发展。

八、知识普及
1.开展弱视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弱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
3.提供弱视防治科普资料,方便患者及家属获取相关知识。

解读弱视诊断标准

解读弱视诊断标准
【诊断过程】
条 件
是否符合
备 注
Ⅰ 发生时期
符合
Ⅱ 异常视觉经验
不符合
轻度远视为生理性远视,非弱视的危险因素
Ⅲ 矫正视力低下
不符合
4岁儿童的视力参考值下限0.6
Ⅳ 眼部无器质性病变
符合
【病例分析】
该患儿没有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存在<轻度远视应为生理性远视),矫正视力为0.6,应考虑到低龄幼儿视力未充分育或发育迟缓等情况的可能,无需特殊治疗,只需密切随访。lzq7IGf02E
三、弱视诊断的思路
下表为弱视诊断需要符合的条件,也是我们临床诊断思路及过程:明确的弱视诊断要求I、III、IV条件全部符合,II中一项或一项以上符合。否则不应诊断为“弱视”,特别是缺少相应“异常视觉经验”的矫正视力低下者,应进一步查找其他原因。M2ub6vSTnP
诊断思路
诊断条件
是否符合
Ⅰ.发生时期:视觉发育期内
附相关病例分析:
病历一
患者,男性,4岁,“发现看电视时喜欢斜眼2月”就诊,查体:Vod0.5,Vos0.5+,屈光介质清晰,眼底未见明显异常。阿托品睫状肌麻痹后验光:OD:+1.75DS→0.6, OS+1.75DS→0.6+。三周后验光OU:+0.50DS→0.6。处理:无特殊处理,随访。7EqZcWLZNX
二、弱视诊断标准:
1、弱视发生的时期:视觉发育期内(诊断条件Ⅰ>。
儿童视力发育的敏感期是0-12岁,关键期是0-3岁,在此期间(视觉未发育成熟之前>的各种异常视觉经验可导致弱视的发生。换言之,一般10~12岁以后患者的视力发育“成熟”,新发生的“视觉异常经验”不会引发“弱视”的发生。所以在临床中对于矫正视力异常的病例,如有既往视力正常的证据<视力检查记录等),“弱视”诊断应不成立,需积极寻找其他引起视力异常的原因。jLBHrnAILg

弱视PPT

弱视PPT

为和现象,一旦出现异常,及时就诊或咨询。



• 视觉电生理检查异常
• 6.检查 • 视力检查 • 屈光间质检查 • 眼底检查 • 注视性质检查 • 对比敏感度检查 • 视觉电生理检查
• 7.诊断 • 弱视的诊断属排外诊断,需谨慎。 • 临床表现+眼部检查无阳性体征
• 8.治疗
• (1)基本策略:
• 消除形觉剥夺的原因 • 矫正在视觉上有意义的屈光不正 • 促进、强化弱视眼的使用
• (2) 治疗关键:
• 务必 “三早”: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 治疗效果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效果越好!!
• 研究表明:

0—7岁为最佳治疗期(80—90%可治愈)
• 7—10岁疗效尚可,10—12岁效差,超过12岁者无 效。
• 另疗效与其类型、程度和注视性质相关。
• (3)治疗方法
• 积极治疗原发病,进行屈光矫正—弱视治疗的基础
弱视
NEW 202X / 01
1.定义
眼无器质性病变而视力低下,且不能矫正者。(传 统)
视力低下,但眼球检查无器质性病变,不可用任何 手段矫 治,或一般矫治不到正常值称为弱视。(最新)
弱视诊断的视力标准:最佳矫正视力≤0.8(低于各 年龄段 正常值低限);或两只眼的视力相差两行以上。
• 2.发病率:2—4%
• 4.分级 • 轻度:视力0.6—0.8 • 中度:视力0.2—0.5 • 重度:视力≤0.1
• 注:视力均为最佳矫正视力
• 5.临床表现
• 视力不良:视力下降且无法矫正至正常(相对
应年龄的正常值)。
• 拥挤现象:对排列成行的视标的分辨力比单个 视标的差

弱视的诊断与误诊

弱视的诊断与误诊

屈 光 不正 性 弱视 是最 常见 误 诊 的弱视 类 型 , 于 对 儿 童 双 眼 低 下 ,如 果 没 有 上 述 的 屈 光 因 素 ,不 能 诊 断
为 弱 视 ,必 须 考 虑 年 龄 和 发 育 因 括 神 经系统 的疾病 。 包 32斜视 性 弱视 . 斜 视性 弱视 为 单 眼弱视 , 儿 有斜 视 存在 或斜 视 患 的 病 史 ,内斜 比外 斜 更 常 见 。由 于 斜 视 的 存 在 ,注 视 眼 在 视 网 膜 中心 凹 形 成 清 晰 的 物 像 , 视 眼 视 网 膜 中 斜
C 散 光 屈 光 参 差 为 1 5 D,斜 轴 散 光 为 1 O D。 . .0 .O 3. 形 觉 剥 夺 性 弱 视 4 由于 屈 光 介 质 的 混 浊 或 遮 挡 不 能 在 视 网 膜 上 形 成
物 像 ,如 先 天 性 白 内 障 、角 膜 混 浊 、上 睑 下 垂 等 。可 为 双 眼 或 单 眼 。上 睑 下 垂 一 般 为 单 眼 , 眼性 上 睑 下 双 垂 由于 代 偿 头 位 的 存 在 , 般 不 会 产 生 弱 视 。 一 4准确 的验 光 准 确 的验 光 是 弱 视 诊 断 的 基 础 , 是 弱 视 治 疗 屈 也
儿 感 兴 趣 的 注 视 目标 , 一 方 面 需 要 验 光 师 有 娴 熟 的 另 检 影 技 能 ,缩 短 检 影 时 间 。 对 于 缺 乏 上 述 弱 视 发 病 因 素 , 视 力 矫 正 不 佳 的 而
弱 视 根 据 发 病 因 素 可 分 为 4种 类 型 :屈 光 不 正 性 弱 视 、斜 视 性 弱 视 、屈 光 参 差 性 弱 视 和 形 觉 剥 夺 性 弱
视 。 种类 型 的具 有不 同的相 关 发病 因素 。 各 3 1屈 光 不 正 性 弱 视 .

弱视训练指南

弱视训练指南

眼视光弱视训练指南及培训方案弱视概述一、弱视定义: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的所引起的远视力小于0.9,且不能矫正者。

二、弱视诊断标准:根据中华医学会眼科分会斜弱视组2010年制定的最新的弱视诊断标准,弱视是指发生在视觉发育期间,眼部无器质性病变,由于存在斜视、未经矫正的屈光参差和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而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下限,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

各年龄阶段的最佳矫正视力下限分别为:3岁以下儿童0.5、4岁至5岁0.6、6岁至7岁0.7。

三、弱视分类:按弱视程度分:1、轻度弱视:矫正视力为0.8-0.62、中度弱视:矫正视力为0.5-0.23、重度弱视:矫正视力≤0.1按弱视性质分:1、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双眼的屈光度相差球镜≥1.50D,柱镜≥1.00D。

3、屈光不正性弱视:双侧,未矫正过,双眼视力接近,远视≥3.00D,近视≥6.00D,散光≥2.00D。

4、形觉剥夺性弱视:婴幼儿期由于屈光间质混浊,上睑下垂遮挡瞳孔、不适当遮盖等引起的视功能障碍。

5、其他:先天性、子午性、中毒性、营养性、癔病性等弱视治疗及训练一、弱视治疗1、中心注视性弱视治疗①屈光矫正,配戴眼镜②遮盖疗法③压抑疗法④视刺激疗法2、旁中心注视弱视治疗①后像疗法②红光滤光片疗法③海丁格刷疗法④传统遮盖法3、综合疗法①视近训练②弱视治疗仪辅助训练③视频图像疗法4、药物治疗①左旋多巴②胞二磷胆碱③药物压抑法④神经化学疗法及微量元素⑤中医药5、弱视的双眼视功能重建①同时视训练②融合训练③立体视训练④其他:固视训练、异常视网膜对应矫正、手描立体镜、视-听训练、红绿立体图片、实体镜等。

二、弱视训练方案1、远视性弱视:如某患儿阿托品散后屈光度数为OD:+7.00/+1.50*90°;OS:+1.00配镜度数:OD:+6.00/+1.00*90°→0.12 OS:平光→1.0训练方法:后像疗法→红闪(15分钟)→CAM(20分钟)→游戏(10分钟)→视力表训练(20分钟)→后像疗法→精细作业(30分钟)→海丁格光刷(5分钟)。

弱视诊治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弱视诊治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弱视诊治指南弱视是儿童常见眼病,常造成视力低下并影响双眼视功能,需要尽早积极治疗。

为标准弱视的诊断治疗,制定本指南。

一、弱视的定义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历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正确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正常儿童,且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称为弱视。

不同年龄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年龄为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

二、弱视的分类〔一〕斜视性弱视恒定性、非交替性斜视最有可能引起弱视。

斜视性弱视被认为是来自于双眼的输送非融合信号的神经元之间竞争性或抑制性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情况会导致注视眼的皮层视觉中枢占优势地位,而对非注视眼的输入信号的反响呈慢性下降,造成弱视。

交替性斜视因双眼获得视觉刺激的时机均等,一般不会引起弱视。

〔二〕屈光性弱视1.屈光参差性弱视当双眼的屈光度数不等时,可以引起屈光度较大眼的视网膜影像与对侧眼相比发生长期地离焦,从而导致屈光参差性弱视。

屈光参差的程度与弱视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成正相关,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数相差≥或柱镜屈光度数相差≥,屈光度数较高眼易形成弱视。

2.屈光不正性弱视双侧屈光不正性〔双眼屈光不正程度相等或相近〕弱视是屈光性弱视中的一种少见类型,表现为幼儿的双眼视力下降。

它的发生机制只涉及模糊的视网膜影像作用,多发生于未配戴矫正眼镜的双眼屈光不正程度相等或相近的中高度屈光不正患者。

屈光不正主要为双眼高度远视或散光,且双眼最正确矫正视力相等或接近。

远视屈光度数≥、散光度数≥,可增加发生弱视的危险性。

近视性屈光不正由于患儿可以获得近处景物的影像而较少引起弱视,只有大于0Ds的高度近视才有可能导致弱视的发生,因此近视性弱视的诊断需慎重,大于0Ds的高度近视尚需排除高度近视性视网膜病变。

一般在配戴屈光矫正眼镜3~6个月后视力不能恢复正常可确诊。

〔三〕形觉剥夺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是由于眼的屈光间质完全或局部不透明,导致视网膜上影像模糊而引起的。

弱视定义,类型,原因及危害

弱视定义,类型,原因及危害

什么是弱视?眼球无明显器质性病变,而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仍达不到0.8者称为弱视。

目前,我国弱视标准为矫正视力≤0.8或两眼视力差≥2行。

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

①1977年von Noorden提出:由于形觉剥夺或双眼间的异常相互作用引起单眼或双眼视力低下,并眼部无器制性病变,用矫正镜片不能改善视力,经过治疗则视力可恢复正常。

②Simons等提出:弱视是在视觉发育过程中,两眼之间竞争不平衡的结果,诊断的标准不仅仅是视力减退还应有双眼视力之差。

③1978年Flynn提出:弱视的诊断标准是无器制性病变,矫正视力低于0.4,好眼1.0或低于1.0,而两眼视力相差大于三行,视力低者为弱视。

④1996年,我国弱视近视防治组定义为:凡眼部无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小于等于0.8,且不能矫正者为弱视。

弱视与斜视的关系?单眼偏斜可致该眼弱视,而弱视又可形成斜视。

在儿童群体中,斜视和弱视的发病率都在2~4%左右,很多孩子都是两种眼病同时存在。

斜视可导致弱视,因为斜视发生后,双眼视轴不平行,双眼的黄斑就不对称,故而发生复视和混淆视,为了避开这种视觉紊乱,大脑皮层就主动抑制由斜视眼黄斑输入的视觉冲动,如果该眼黄斑功能长期受抑制,视力得不到发育就会形成弱视。

此外,屈光不正与斜视同时存在时,更容易形成弱视。

弱视有哪些类型?1.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由于眼位偏斜而发生复视,为了解除或克服斜视所造成的复视,大脑视皮质中枢就抑制由斜视眼传入的视觉冲动。

斜视眼的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而导致弱视。

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性的,因而早期适当治疗,弱视眼的视力可以提高,但也有少数顽固病例,虽经长期治疗,视力改善不多。

①内斜比外斜的弱视发生率高②恒定性斜视比间歇性斜视弱视发生率高③斜视发生的越早,持续时间越长,弱视的程度越深。

一般发生在3岁前的斜视性弱视,不易治愈④斜视是弱视的原因,弱视是结果,是功能性的,是可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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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诊断标准
弱视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视力检查:弱视患者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正常视力标准。

一般来说,3~5岁儿童视力
的正常值下限为0.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

如果患者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这些标准,就可能被诊断为弱视。

同时,如果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的那只眼也可能被视为弱视。

2.眼部检查:需要排除眼部器质性病变,如眼底疾病、视路或颅内疾病、眼外伤等。

这些疾病可能
会影响视力,因此需要与弱视进行鉴别诊断。

3.年龄因素:弱视主要发生在儿童的视觉发育期,因此诊断时需要考虑患者的年龄因素。

对于年龄
较小但发育相对较快的情况,视力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4.矫正视力情况:根据矫正视力,弱视可以分为轻、中、重三个程度。

一般来说,矫正视力为0.8~
0.6属于轻度弱视,矫正视力为0.5~0.2属于中度弱视,矫正视力为0.1或以下属于重度弱视。

在诊断时,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矫正视力情况来判断弱视的程度。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医生可以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弱视及其程度。

请注意,以
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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