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案例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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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基础设施合作案例

区域基础设施合作案例

区域基础设施合作案例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了当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各个城市和地区之间的合作,特别是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本文将通过介绍一个实际案例,探讨区域基础设施合作的重要性和效益。

案例:A地与B地的高速铁路合作A地是一个位于沿海地带的城市,而B地则是内陆地区的重要城市。

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两地之间的交通一直以来都十分不便,给人们的出行和货物运输带来了巨大的不便。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两地政府决定展开一项高速铁路项目,以提高两地之间的交通效率和便利性。

合作形式:A地和B地政府达成了合作协议,共同筹集资金并成立了合作机构,负责整个高速铁路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双方根据各自的经济实力和需求,按照相对的份额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

同时,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双方还签订了合同规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合作内容:1. 项目规划:双方共同商定项目规划方案,确定铁路线路、车站规模、运输能力等关键指标,并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操作流程。

2. 资金筹集:双方政府各自出资,也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如吸引国内外投资、发行债券等,确保项目的资金供给。

3. 建设和运营:双方共同承担高速铁路的建设工作,包括土建、桥梁、电力、通信等设施的建设。

建成后,双方还可以共同组建铁路公司,负责高速铁路的运营和管理。

合作效益:1. 促进区域发展:高速铁路的建设不仅能够缩短A地和B地之间的时间和空间距离,还能够提高区域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同时,高速铁路的运营也能够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2. 提升交通效率:高速铁路的运营将大大提高人们的出行效率,缩短旅行时间,减少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对于货物运输来说,高速铁路的建设也能够提高货物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

3. 促进合作与交流:高速铁路的通行将促进两地之间的人员、物资和信息的交流,加强合作与互利共赢的机会。

同时,高速铁路项目的合作还将促进两地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

BOT模式案例及分析

BOT模式案例及分析

BOT的简单分析
采用BOT的优点:
一、解决政府资金短缺的问题。 二、外方为了赢利会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及管理经验等 来压缩成本,这就使得我国可以学习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 技术和管理经验等。 三、风险转移。外商投资便于在境外投资,建设期间的风 险由外方承担。 四、可以带领当地经济的发展。
对BOT模式后期移交问题的探讨
BOT的概念
build
BOT
operate
transfer
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 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 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 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案例介绍:中国第一个国家正式批准的 BOT 试点项目
作为公司,其最大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就使得项目公 司的利益与后期移交给政府出现了矛盾。当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期限 接近到期时,项目公司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会最大程度的榨取项目的 有限资源,以至于该项目交还到政府手中的时候已经没有资本价值。作 为发展中的中国,在市场化不发达,企业素质道德相对低下以及资本市 场的落后,这样的矛盾尤为突出。 BOT模式能否在中国得到良好的发展,解决这个矛盾势在必行。
解决方法(个人见解):
一、充分市场化。
二、在招标过程中对各企业进行严格的分析与评估。
三、加快市场准入机制的步伐。
四、完善相关法律。
五、充分运用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有关规定并加强监管。
制作人:刘开心
广西来宾电厂
1995 年广西来宾电厂二期工程是中国引进 BOT 方式的一个里程碑为中国利 用 BOT 方式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广西来宾电厂 B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来宾县。装机规模为 72 万千瓦,安 装两台 36 万千瓦的进口燃煤机组。

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的会计处理

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的会计处理

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的会计处理关于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的会计处理特许权经营是指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

相关的会计处理怎么做?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的会计处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的会计处理为了更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的会计处理,财政部在借鉴IFRICl2的基础上,于20xx年8月7日出台了解释第2号。

本文以解释2号为基础,对解释2号未涉及的则借鉴IFRIC12的规定,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一)建设期的会计处理项目公司在建设期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基础设施的属性及其会计处理、建造服务的收入及费用确定、借款费用的归集、基础设施特许权的确认和计量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1.基础设施的属性及其会计处理在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下,项目公司如何确认投资形成资产的属性,决定着投资成本的计量和摊销方法,进而影响到项目运营收入和成本配比的合理性。

在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下,项目公司经济活动的实质可以描述为通过投资建设自创取得了项目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或收益权,并未从合同授予方取得基础设施的控制权或者所有权,因此,基础设施项目属于合同授予方,项目公司无需对基础设施做出会计处理。

2.建造服务的收入及费用确定在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模式下,项目公司是服务的提供者,先后向政府提供了建造服务、运营及维护服务。

因此,在建造期项目公司的会计核算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3.特许经营权的确认和计量由于相关的资产不属于项目公司,所以项目公司对所建成的基础设施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如果特许合同约定,在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案例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案例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案例话说在咱们这个城市里啊,以前污水处理那叫一个乱。

污水到处流,河沟里臭烘烘的,老百姓都抱怨不已。

这时候呢,政府就想了个办法,决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来搞污水处理厂。

政府就像个超级大管家,手里有这么个污水处理的大项目,但自己不直接做,而是找个靠谱的企业来合作。

有一家叫“清水科技”的企业就来投标了。

这个企业啊,看着就像是个怀揣绝技的大侠。

政府和清水科技签了特许经营协议,就这么一拍即合。

协议里规定得很清楚呢。

政府给清水科技特许经营权,允许他们在接下来的30年里独家运营这个污水处理厂。

这30年就像是给企业的一个超级长的试用期。

清水科技呢,就得按照要求来办事。

他们先得自己投钱建设污水处理厂。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就像一场豪赌,但他们信心满满。

刚开始的时候,周围的居民还半信半疑呢。

这企业到底行不行啊?但是清水科技还真不含糊。

他们从国外引进了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还请了一帮专业的技术人员。

就拿污水进水口来说吧,以前那污水黑得像墨汁一样,还散发着刺鼻的臭味。

经过他们的处理,出水口的水清澈得能看到水底的小石子。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没闲着。

虽然把经营权给了企业,但还得监督着呢。

就像个严厉的老师看着学生写作业一样。

政府会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如果发现水质不达标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就会给清水科技警告,严重的话还会罚款。

不过清水科技做得很棒,他们还经常和周边的学校、社区合作。

请孩子们来参观污水处理厂,给大家科普污水处理的知识。

这就像一个大明星到处做公益宣传一样,慢慢地,大家都对他们竖起了大拇指。

而且啊,清水科技还想办法从污水里回收资源。

比如说从污泥里提取有用的肥料,卖给周边的农场。

这一下又多了一笔收入,企业也更有干劲儿了。

这个特许经营的案例就特别成功。

城市的环境变好了,河水清澈了,政府也不用自己掏那么多钱搞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清水科技呢,也赚得盆满钵满。

这就像是一场三赢的游戏,政府、企业、老百姓都受益。

BOT模式的国内外案例分析

BOT模式的国内外案例分析

PPP模式之中国BOT模式的国内外案例分析一、BOT建设案例分析(一)英法海峡隧道1、项目简况英法海峡隧道口英法海峡隧道包括2条7.3 m直径的铁路隧道和1条4.5 m直径的服务隧道,长50?km。

项目公司Eurotunnel由英国的海峡隧道集团、英国银行财团、英国承包商以及法国的France-Manehe公司、法国银行财团、法国承包商等十个单位组成。

特许权协议于1987年签订,该项目于1993年建成。

政府授予Eurotunnel公司55年的特许期(1987-2042,含建设期7年),项目总投资103亿美元。

在特许权协议中,政府对项目公司提出了3项要求:(1)政府不对贷款作担保;(2)项目由私人投资并用项目建成后的收入来支付项目公司的费用和债务;(3)项目公司必须持有20%的股票。

2、项目参与方?发起人—英法两国政府:英法两国政府发出对海峡通道工程出资、建设和经营的招标邀请,作为项目的发起人。

?投资者—CTG-FM:CTG-FM是一个由两国建筑公司、金融结构、运输企业、工程公司和其他专业机构联合的商业集团。

?项目公司—欧洲隧道公司:欧洲隧道公司是一个合伙制组织,负责运行和经营。

?总承包商—TML联营体:TML联营体负责施工、安装、测试和移交运行,作为总承包商。

?贷款方:牵头银行组织的一个有40个二级银行组成的价值为50亿英镑的联合贷款承销团。

3、项目的承发包方式与风险承担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和目标造价合同的方式。

欧洲隧道公司承担了海峡隧道的全部建设风险,并为造价超支准备了一笔17亿美元的备用贷款。

49亿美元的陆上建筑工程的一半按固定价格承包,而隧道自身则按目标造价承包,欧洲隧道公司将把实际费用加固定费支付给承包商。

如果隧道以低于目标造价完成,承包商将得到全部节约额的一半。

如果实际造价和预定目标超支,承包商必须支付规定的违约赔偿金。

此外,由于不可见的水底状况、设计及技术规格的变更以及通货膨胀,其合同受到价格调整的影响。

推进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案例

推进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案例

推进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案例咱们先来讲讲A市的垃圾处理这个事儿。

A市呢,以前垃圾处理那叫一个乱,垃圾山到处都是,臭烘烘的,市民们怨声载道。

这时候,政府就想了个办法,搞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他们找了一家专业的环保公司B公司。

这个B公司可不得了,在垃圾处理方面有很多先进的技术和经验。

政府和B公司签了特许经营协议。

协议里就规定了,B公司在接下来的20年里,负责A市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

政府呢,给B公司一些政策支持,比如说,在垃圾处理厂的土地使用上给点优惠,在税收方面也适当减免一些。

B公司接手后,那可真是大刀阔斧地干起来了。

他们先投放了很多新型的垃圾收集设备,这些设备看起来就很酷炫,而且还特别方便居民使用。

像那种智能垃圾桶,只要居民靠近,桶盖就自动打开,还能分类提示呢。

在垃圾转运方面,B公司弄了一批专门的环保型垃圾转运车。

这些车密封得特别好,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撒漏,而且车身上还印着可爱的环保宣传画,就像一个个移动的环保小卫士。

到了垃圾处理环节,那更是高科技满满。

B公司建了一个现代化的垃圾处理厂,采用了最先进的焚烧技术。

这个焚烧厂不仅能把垃圾处理得干干净净,还能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呢。

这样一来,A市的垃圾有了好去处,还能变废为宝。

市民们也很高兴啊,以前脏乱差的环境变得整洁了。

而且B公司还经常搞一些环保宣传活动,走进社区教大家怎么更好地进行垃圾分类,大家的环保意识也提高了。

还有C市的自来水供应。

C市原来的自来水供应老是出问题,水质有时候不太好,水量供应也不稳定。

政府就把自来水供应这个公用事业拿出来搞特许经营。

一家有实力的水务公司D 公司拿到了特许经营权。

D公司首先对C市的供水管道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改造。

那些老旧的、漏水的管道都被换掉了。

然后,他们在水源地建立了更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水源被污染。

在水质处理上,D公司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水质净化设备,还配备了专业的水质检测人员,每天都要检测好多遍水质,确保居民喝到的水既干净又安全。

PPP模式的作用与运用要点基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的分析

PPP模式的作用与运用要点基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的分析

PPP模式的作用与运用要点基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的分析I. 前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政府和企业纷纷寻求创新的投融资模式。

在这一背景下,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营)模式应运而生,逐渐成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发展的重要投融资方式。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的一种合作模式。

本文将基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对PPP模式的作用与运用要点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PPP项目的实施提供有益的参考。

简要介绍PPP模式的定义和背景;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作)模式是一种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项目的运作方式。

这种模式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英国,随后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PPP模式的核心理念是将公共部门的职责与私营部门的效率相结合,通过市场竞争和风险共担,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高效率、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在中国PPP模式的应用始于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修订明确提出鼓励采用PPP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

此后中国政府在多个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如城市交通、水利、环保、医疗等。

特别是在“十三五”规划期间中国政府将PPP模式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PPP项目的支持力度。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是中国政府为规范PPP模式发展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

该法明确了PPP模式的基本原则、组织形式、合同内容、监管体系等方面的规定,为PPP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同时该法还强调了政府在PPP项目中的主导作用,要求政府在项目选择、风险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确保PPP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引出本文分析的重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的需求日益增长。

【PPP项目案例】存量基础设施转化PPP系列案例分析: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城镇供排水PPP项目

【PPP项目案例】存量基础设施转化PPP系列案例分析: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城镇供排水PPP项目

【PPP项目案例】存量基础设施转化PPP系列案例分析: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城镇供排水PPP项目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地方加快运用PPP模式、规范有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经过长期投资建设,我国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形成了大量优质存量资产。

《通知》从分类实施、规范管理、加强协同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地推荐本地区3个至5个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效果好的项目,国家发改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并遴选若干示范项目加以推广,供各地方学习借鉴。

本文就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城镇供排水ppp项目进行案例分析,看存量基础设施如何转化为PPP,化解风险。

说明:本项目为第三批国家示范项目,也是本次国家发展改革委选定的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六个典型案例之一。

我们此次对本案例的分析,也是通过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上已公布的信息对其项目基本情况及运作模式进行整理,对涉及存量基础设施盘活的方式进行研究和学习,以期对今后此类项目的处理提供指导。

一、项目基本情况分析:目前,存量基础设施转PPP项目根据不同存量资产特点和相互关系、预期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政府财力水平、社会资本接受度等多种因素,可以是一个存量项目进行盘活,但更多的可以采取收益高的存量资产和收益低的存量资产组合,有关联的多个存量资产捆绑打包,存量资产与新增项目共同打包等创新组合模式,如ROT+BOT、TOT+BOT等。

《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29号)明确提出“三、推介要求(二)明晰PPP项目边界。

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热、供气、垃圾处理项目应实行厂网一体、站网一体、收集处理一体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道路桥梁可实行建设施工、养护管理一体化的经营方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公交停靠站、首末站、枢纽站、停保站及出租汽车停靠站等相关设施,可优先考虑公共交通服务提供者介入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鼓励项目通过有效打包整合提升收益能力,以促进一体化经营、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公共停车场项目要与道路系统及城市规划有效衔接;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应按照满足各类管线功能需要和运行安全的标准建设,配套完备的附属设施和预警监控系统,统筹规划安排所有管线入廊,明确管廊运营主体与管线单位责任范围,确保管廊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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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案例及分析
案例一:北京市街道公用设施试行特许经营
经过多年发展,北京城市街道公共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难以适应国际化大都市发展需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街道公共设施设置的随意性较强。

(2)街道公共设施存在诸多不协调现象。

(3)街道公共设施质地和美观度普遍较差。

主要原因在于:(1)街道公共设施实行多头管理,资源难以形成合力。

(2)尚未形成良性的街道设施开发与运营机制。

(3)街道公共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滞后,投资渠道单一。

北京市发改委通过分析研究,提出采用SFC模式,对北京市街道公用设施试行特许经营。

分析:
城市街道公共设施特许经营,即SFC(Street Furniture Concession)模式,是指城市政府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将城市街道公共设施上附属的广告经营权授予城市经营公司,同时城市经营公司根据政府意图及按照与城市主体建筑风格相协调的原则,负责街道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保养,并与政府按一定比例对广告经营利润分成的一种经营模式。

在SFC模式下,政府不再对街道公共设施投资,由专业化的城市经营公司进行投资建设。

政府将配套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授予城市经营公司,并通过签订长期经营合同予以保障。

城市经营公司在城市政府及主管部门提出的设计理念之下,按照与城市主体建筑风格相协调的原则,由专业设计人员对街道公共设施进行整体设计。

街道公共设施建成投入运行后,由城市经营公司的专业人员负责设施的全面维护保养。

从国外实例看,实行SFC后,政府无需再出资建设和维护管理街道公共设施,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城市经营公司分得10~15%的净利润。

目前,城市街道公共设施特许经营模式,已在巴黎、伦敦、悉尼等众多世界知名城市管理中得到应用。

据有关机构分析,与北京一样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内涵、面积和人口规模也相当的巴黎市,实施SFC30年来,累计吸引街道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投资约30亿欧元。

面积略小于北京城区的美国芝加哥,2002年实施SFC后,成功引入了1亿美元以上的投资,并每年节约街道公共设施维护支出1200万美元。

案例二:北京市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
北京新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地铁4号线是一条重要的交通主干线,是国内轨道交通领域第一个以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项目,也是第一个采取引入港资以BOT模式进行的项目。

地铁4号线是贯穿城区南北的一条交通主干线。

线路南起丰台区马家楼,穿越丰台、宣武、西城和海淀,北至海淀区龙背村,正线长度28.7公里,共设车站24座,是市区西部南北交通大动脉。

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人民币,计划于2007年底竣工,2008年正式投入运营。

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按投资建设责任主体,将全部建设内容划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已成立的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港铁-首创联合体”拟组建的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特许公司”)负责投资建设。

四号线建成后,特许公司根据与四号线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

特许公司负责地铁四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 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

分析:
以特许经营方式运作地铁4号线,是北京市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创新,不仅大大缓解了政府当期建设资金压力,降低了政府运营期财政补贴,而且有利于在轨道交通行业引入竞争机制,为市民提供高水平的运营服务。

2003年11月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正式成立。

成立之后便着手制定了四号线市场化运作的初步方案,并开始与香港地铁等多家战略投资者进行接触,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展开。

2004年9月形成《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10月,北京市发改委组织审查了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方案,并报经市政府批准。

此后,北京市交通委牵头成立谈判小组与港铁-首创联合体为主的社会投资者开展竞争性谈判工作。

12月3日签署了《投资、建设及运营北京地铁四号线之原则协议》,为《特许协议》谈判奠定了基础。

2005年2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代表市政府与港铁-首创联合体草签了北京地铁4号线的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经营营的意义:
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作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改革的重大举措,其成功实施将加快北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步伐,有利于引进国际先进的地铁建设与运营管理理念,提高北京地铁建设效率和运营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首都发展。

具体而言:
第一,四号线合资成功后,将在北京市轨道交通行业引入香港地铁高水平的
运营服务,使四号线成为一条高效、优质的运营线路。

更重要的是,特许公司的成立将在北京地铁运营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提升整个网络的运营管理水平。

第二,降低市政府在建设运营期的财力投入。

首先,项目公司分担了政府在项目建设期的建设投资。

其次,减少了政府在运营期内的补贴。

此外,特许经营方式下,政府所得税收入增加。

第三,在政府的支持和监管下,北京地铁投资、建设和运营将步入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四,有利于转化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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