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简化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232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公开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工作的通知》(X政办〔X〕134号)精神,结合X实际,现就全面梳理和公开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各单位以提供全面、规范、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目标,以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为重点,梳理编制本级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二)对列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事项,要求各单位就每个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办事条件、申请资料、基本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做到具体翔实、一目了然,并提供申请资料示范文本。

(三)将本级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所有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集中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还可以通过本单位网站、政务服务窗口、办事公开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二、责任单位

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的责任单位包括区政府工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驻区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公共服务事项梳理范围、具体要求

(一)全面梳理的范围

1.由政府主导,属于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面向自然人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

2.由政府出资或补贴,企业面向自然人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

3.上述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已进驻各服务大厅和尚未进驻仍由各单位办理或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属于本次梳理范围。

下列事项不列入梳理范围:

1.已纳入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汇总清单内的行权事项;

2.业务指导、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不具备申请、办理、出具相关办理结果流程的事项;

3.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考核处罚、培训教育等事项。

(二)具体要求

规范办事指南。各单位在编制办事指南时,应当逐项规范和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事条件、申请资料、基本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情况(是否收费;如收费,则明确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十公开”内容。

优化办理流程。根据“一事项一流程”的原则,在界定法定办理程序的基础上,减少办理环节,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对需要两个及以上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原则上由主要承办单位一家受理,组织协办并限时办结,落实“办理结果一个窗口对外”,最大限度缩减办理层级和环节。在梳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告知材料中原则上不得出现“省市区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等模糊告知。

精简申报材料。对没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省、市、县级部门自行设定的,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材料,一律取消;对属于机关内部流程、内部印证的材料一律取消;对部门间重复收取的材料只收取一次,其他的一律取消;对与事项没有直接关系或者不存在逻辑上因果关系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工作步骤

(一)梳理编制。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梳理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参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参考样式》,编制每个事项的办事指南(送审稿)。受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下属机构、其他相关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的梳理、编制工作,由委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

(二)审核报送。各部门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审核办事指南(送审稿),确保正确无误。委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受委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 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活动策划中查看更多范文。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xx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x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政办字〔xxxx〕63号)精神,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河北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投资经营和公共服务便利化方面的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1.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县政府各相关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对照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

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调研报告

户县就业服务局 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调研报告 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好的发挥这一平台的作用,推进当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向纵深发展,日前,我局对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进行了调研,初步了解和掌握了我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一些工作对策,以更好的指导今后工作。 一、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现状 我县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始于2003年,在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社区居委会建立了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站,目前共有劳动保障事务所18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23个;劳动保障事务所按照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和2名协理员予以配置,劳动保障工作站按照2名协理员予以配置,劳保所和工作站共计配置工作人员145人;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同级财政负担,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劳动保障工作站协理员工资由市智信公司负担,县财政没有专项工作经费;518个行政村未设立劳动就业工作站,仅有工作联络员,无工资和工作经费。

劳动保障事务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劳动就业工作。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收集发布用工信息,组织劳务输出,完成就业安置任务;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未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技能开发和就业服务工作;为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做好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扩面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组织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及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调查统计工作;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完成乡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职责是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社区内劳动力资源及外来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建立台帐及动态管理工作;社区内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证件申办等管理工作;社区自办就业实体、居民办小企业开发,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职介、培训等信息发布及组织推荐工作;零就业家庭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城镇居民医保等社会保险的宣传动员、登记扩面等工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社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核查、管理及低保金发放工作;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关于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市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7〕3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7〕7号)和XX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补充通知》和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使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通过省政府和本市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全市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要素,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并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统一组织,从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科学梳理出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提供的具体的、依申请的、授益性的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二)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编制政务服务目录的基础上,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统一标准,通过统一平台集中录入、公开全市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作为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参考,接受社会监督,并依法依规进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规范、全面准确、合法有效、动态管理、便于应用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的统一。对各部门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调整,逐步推进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过程的标准化。各部门依照职权类行政权力按上述要求并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相关行政权力为参照,进行规范管理。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发展建设方案word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发展建设方案WORD版本下载后可编辑

滨某某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某某区公共行政权力实行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的技术载体和平台。按照标准化、制度化、时限化、电子化、优质化,建设好、管理好、应用好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履行为民服务工作程序、集中收费、明确责任主体的功能某某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要逐步完善职能设置,转变传统观念,不断进行理念更新;推动机制创新,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协作机制,打破行政权力的条块分割;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原则,内部制度的保障机制;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电子监查系统;提升电子政务水平,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创新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

第一章总论 1.1 概述 1.1.1 项目名称 1.1.2 项目投资性质 1.1.3 项目用途及类型 1.1.4 项目性质及责任主体 1.1.5 项目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1.2 建设概况 1.2.1 场址选择 1.2.2 原建筑类型及规模 1.2.3 项目建筑功能设计 1.2.3.1 建筑物东立面功能设计 1.2.3.2 一楼厅功能设计 1.2.3.3 二楼厅功能设计 1.2.3.4 三楼厅功能设计 1.2.4 项目电子系统功能设计 1.2.4.1 总体目标 1.2.4.2 功能目标 1.2.4.3 安全目标 第二章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与建设

2.1 公共行政服务窗口设置 2.1.1 行政职能部门窗口设置 2.1.2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2.1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与管理 2.1.2.2 部门窗口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3 公共服务分厅、分中心的设置管理 2.1. 3.1 公共服务分厅的设置管理 2.1. 3.2 公共服务分中心的设置与管理 2.2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网络工程建设 2.2.1 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2.2.1.1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2.2.1.2 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2.2.1.3 电子政务功能建设 2.2.2 电子信息共享网络建设 2.2.2.1 信息服务建设 第三章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 3.1 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3.1.1 行政电子监察主要功能建设 3.1.1.1 实时监察 3.1.1.2 预警纠错 3.1.1.3 绩效评估 3.1.1.4 决策分析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西宁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西宁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宁政办[2017]128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12 【实施日期】2017.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西宁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宁政办〔2017〕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青政办〔2015〕232号)和《2017年西宁人民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宁政办〔2017〕104号)精神,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就制定西宁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的对象和范围 (一)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部门(单位)。已建立部门权责清单的部门均要开展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主要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清单的公共服务事项。需纳入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时,需要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提供或有责任提供的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就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个人、企业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事项。梳理中,要准确把握公共服务事项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能将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列为公共服务事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性、准确性原则。保证公共服务事项界定明晰、设置有据。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准。 (二)坚持便民、服务化原则。将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梳理形成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实用性、长效性原则。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事项的梳理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重要活动或重要事件节点上开展的临时性服务项目不在此列。 (四)坚持动态调整原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适时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上报。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认真梳理公共服务事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梳理,并注明具体承办的单位。各部门(单位)于6月19日下午6:00前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清单样表祥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稿一并报市编办。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体情况 多年来,我市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促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延伸,通过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全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建设,使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真正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目前,全市市、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更好地适应了我市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市现设12个镇、10处街道办事处,辖属826个行政村、125个社区,总人口67万。 镇、街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各镇、街道办事处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人员现有编制一般为5-7人,全市共125人,经费来源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 社区人员情况。全市各社区都聘用了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总人数987人,主要由村委会会计兼任,熟悉村里情况,便于开展各项工作。根据我市规定,劳动保障协理员每人每年由市财政补助500元岗位补贴。崖头、石岛27处城区非农社区,其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办公场地和服务设施 1、下半年,部分镇、街道按实施意见,进一步对办公场所进行扩建改造,并设立了服务大厅及专用的档案室,每个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公场所面积大约在120-350平方米,全市总计3571平方米。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全部配备了微机、复印打印一体机、传真机、电子显示屏、社保卡读卡器等办公设备,并制定了工作人员守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主要职责、服务项目等规章制度,规范化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同时,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统一更新制作了新的各项规章制度刊板,并挂牌上墙。 2、崖头、石岛27处非农社区设立了固定的办公场所,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汇报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根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第二次专题学习会议的安排,我就**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作个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纳入政府自身建设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县政务服务体系“一局三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县乡村三级网络架构建设按预期超前完成并高效运行。其中**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16年6月16日挂牌成立,正式投入运行, 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80个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于8月31日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5月28日正式挂牌运行,8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于5月31日前全部成立。**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于2016年4月挂牌成立。 (一)体系设置 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设县、乡、村三级网络。县政务服务中心共设置常驻制独立窗口单位14个、综合代理制窗口单位7个、联络制窗口单位8个,设置分中心单位4个。

14个常驻制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并选派了28名窗口工作人员,采用A、B角轮岗上班。中心还设置纪检监察窗口(协助县政务服务局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受理群众投诉)、综合代理窗口(受理全县7家综合代理制单位和8家联络制单位的办件业务衔接)、96128专线服务。 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由1名副乡镇长兼任中心主任,分别设立党建群团、社会事务、经济发展、综治维稳4个综合窗口,实行街天集中办公,平时轮值受理的方式开展工作。80个村级为民服务站由村(居)委会主任兼任站长,村副主任、村文书、大学生村官、林管员、计生员、农科员、烟辅员、乡村医生和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服务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流动服务、代办服务等灵活多样服务方式,加强值班工作,确保群众申请办理服务事项时,能够找得到人,办得了事。同时,做好委托代办、纠纷调处、证明出具、政策解答、科技培训、办事指导等各类协调服务。 (二)运行情况 政务服务工作: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自成立运行以来,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便民、务实、高效、清廉、规范、透明的工作原则,采取边运行、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的工作方法,使政务服务工作逐步迈入正轨,县、乡、村政务服务体系趋于良性运行。目前,全县34个

全人社公共服务办事事项及要素梳理表

附件2 全省人社公共服务办事事项及要素梳理表 处室(单位)负责人: —1—

填表说明 一、主项名称:按照法定依据的表述命名,未有明确表述的,尽量用词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具有概括性、总述性的表述,不造成歧义,事项之前不得冠名省、市、县。 二、子项名称:依据事项主项,区分申请材料不同,统一以圆括号附后的方式设立子项名称(主项名称仍保留),尽量用词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不造成歧义。例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变更住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变更负责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变更名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变更职业工种范围、等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延续);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注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补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年审)等。 三、设立依据:应列出办理本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及具体条、款、项的编号,主要包括事项设立、审批权限、条件和申请材料等依据。设立依据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需全文附后。 四、行使层级:省、市、县、乡、村。(可多选) 五、职权类型:填写公共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2—

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及审核转报。 六、服务对象:填写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多选) 七、受理要求:列出数量限制、需要通过竞争方式实施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需集中受理等情形。(例如:申请时限: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限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出申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列出事项的受理条件或禁止性条件(例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事项应符合以下受理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八、办理流程:参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填写,仅列出流程环节名称即可。 九、申请材料:列出申请人在办理时所需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名称,注明原件和复印件应提供的份数,证件类材料需注明正本或副本,申请材料中不应出现“其它申请材料”等模糊条款、兜底条款。精简理由主要填写:无法定依据、网络共享、网络核验、书面承诺、个人证照证明等。例如: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十、办理时限:有法定依据的,不得超过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依据的,按照一般事项1天、复杂事项3天、特殊事项5天执行。依法需要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现场核查、班子会议及专家评审等特殊审查程序事项,同时 —3—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系统介绍

政务服务事项 管理系统 系统介绍目录

用户登录 用户登录 在浏览器地址框输入如下地址 1、进入到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 2、在上图标红方框输入帐号和密码,在下拉框选择“事项系统”,然后点击【登录】按钮,经系统验证帐号和 密码无误后成功进入事项系统。 ●各单位首次使用该系统时,可以从系统登录首页面点击下载账号和初始密码,使用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并 进行修改密码操作。 密码修改 1、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弹出修改密码对话框,如下 图所示 ●新密码必须包括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且长度不得小于8位。 2、点击【注册】按钮,并注销用户,在登录页面重新输入用户名和设置后的密码,点击【登录】按钮,验证成 功后登录系统。 事项管理介绍 事项梳理内容

备案变更过的事项历史版本状态。 废置编办作废通过的事项状态。 新增目录介绍 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有目录,服务事项的目录可有可无。 以云南省教育厅的“筹设、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事项为例,录入该事项信息到系统,该事项类型为行政许可事项,事项目录为筹设、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1、在左侧菜单列表【事项梳理】,点击事项梳理页面“行政许可”事项列表,然后点击事项梳理页面右上角【新 增目录】按钮,如下所示: 2、在弹出的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页面,填写事项目录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弹出该要素的填写帮助说明,再次点击帮助说明消失。 ●如果在“是否填写基本信息”域选择【是】,则需填写目录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填写的目录基本信息会作为该目录的共享信息,在该目录下新建事项时,目录基本信息会映射到事项基 本信息对应的要素中,不需再次填写(可修改)。 3、在选择法律法规信息页面,选择该事项目录的办理依据,如下图所示: 4、如果要添加的法律法规没有保存在法律法规库,则点击该页面右上角【添加】按钮,在添加法律法规页面录 入一条法律法规信息,如下图所示: ●添加的这条法律法规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法律法规库中,如其他新增事项也引用这条法律法规, 可在选择法律法规信息页面进行选择,不需再次新建。 5、在法律法规页面,选中本事项目录的法律法规,点击【确定并关闭】按钮,如下图所示: 6、点击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页面的【保存】按钮,添加事项目录完成,如下图所示: 新增事项 1、添加事项目录完成后,在事项梳理页面“行政许可”事项列表选中该事项目录,点击当前页面右上角的【新 增事项】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新增【行政许可】事项页面,录入事项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事项内容:对事项名称的描述说明。 ●标红* 符号的事项要素是必填项。 ●点击事项页面的右边悬浮框的栏目,可以定位到事项信息的对应录入域。 ●悬浮框的栏目前方的符号表示此部分必填的事项要素已填写完成。 ●是否上级下放事项:如果该事项是上级主管部门下放的事项,则选择【是】,并需填写上级主管部门,否则 选择【否】。 ●审批证件:如果该事项办结后有审批证件,则选择【是】,并需填写审批证件,否则选择【无】。 ●审批程序:填写该事项审批程序过程,以流程图展现。 3、录入事项扩展信息,,如下图所示: ●所属业务系统:从本单位的业务系统库选择业务系统,如果暂没此系统信息,点击【新增】,添加的这个业 务系统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业务系统库中。 4、录入窗口服务情况,如下图所示: ●所属业务系统:从本单位的办事窗口库选择办理该事项的办事窗口,如果暂没此办事窗口信息,点击【新增】, 添加的这个办事窗口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办事窗口库中。 5、录入网上服务情况,如下图所示: ●是否适合网上办理:如果该事项不适合网上办理,则选择【否】,并填写不适合原因。 ●【无级(事项网上办理深度还未达到一级)】 ●【一级(在云南分厅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网上受理服务)】 ●【二级(在一级基础上,实现云南分厅统一受理,办理结果云南分厅结果统一反馈)】

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大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便民中心隶属所在乡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导。便民中心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委托受理各类申请、项目全程代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应具有以下功能: 1、便民办事功能。各站所通过在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办事和咨询等服务。 2、帮民致富功能。各站所积极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农技指导等服务,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3、促进和谐功能。通过群众诉求中心平台,实行开门接访,及时了解和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乡政府将以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项目:财经所、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城建办、农机服务中心、林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 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政办发[2016]86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5.24 【实施日期】2016.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16〕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完善“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和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专项小组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甬党改〔2016〕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思路,紧紧围绕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能导向,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与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关系,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畅通公共服务渠道,着力构建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和推进服务流程简化、服务质量优化、网上办理便捷化的“一公开三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以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核心,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循相关依据,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规范改进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公开透明。全面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从群众利益出发,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民服务的能力,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统筹兼顾。将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机融合,利用现有平台,整合服务资源,持续深化完善“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 三、范围对象 市级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提供水、电、气、公共交通等服务的国有企业。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汇报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汇报 去年以来,市人社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建设城乡一体均衡、争当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全面推进就业、社保等民生保障工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成效显着。一、做到“三个到位”,奠定坚实工作基础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为沟通政府部门与基层群众的桥梁,上级有要求、群众有期盼、政府有责任。为此,我们把构建“职能明晰、制度健全、规范高效、覆盖城乡”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了“三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2012年,我们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列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长办公会和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提高了各镇街区及相关部门的思想认识,达成了共识。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市里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人社、发改、财政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基层平台的总体规划、建设、管理和指导。三是工作部署到位。市政府印发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从建设的目标、具体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同时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各镇街区平台建设情况纳入对镇街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定期督查和通报,调动起了镇街区抓平台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人社局落实包靠责任制,成立了八个包靠小组,每个小组由1名班子成员和2名科长组成,对包靠的镇街区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

政务服务知识库问题及答案梳理表

(示范文本) 基本信息 部门:资阳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26110212 首席代表:范筱筱 知识信息 问题:请问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多少日内到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回答: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关联信息 关键词: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词: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事项: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示范文本) 基本信息 部门:资阳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26110212 首席代表:范筱筱 知识信息 问题:请问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回答: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 5、公司验资报告(附现金缴款单)复印件1份; 6、房屋产权证书或租房协议复印件1份; 7、四川省地方税务登记表1份(加盖公司公章)。 关联信息 关键词: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词: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事项: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示范文本) 基本信息 部门:资阳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26110212 首席代表:范筱筱 知识信息 问题:请问企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回答: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2、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签字、盖章); 5、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退回。 关联信息 关键词: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关联词: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关联事项: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关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某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 案 一、项目总投资:由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全额补贴。 二、项目开竣工期限:项目开工时间2018年8月5日,项目竣工时间2018年10月1日。 三、项目建设地点:盐津县新城二街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建设盐津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包括规划设计、改造装修、设备购置,公共服务区、电商培训区、产品展示区、线上购买体验区、美工摄影区、创客孵化区、大数据中心建设等内容,服务中心门头悬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昭通市盐津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字样。 (二)建设分为设备设施采购和场所装修改造两部分,包括: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设备、办公桌椅等。 (三)盐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须具备面向农村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职能,支持多平台销售。为此将配备农村产品数据采集的设施设备、批量数据加工处理软件、自动导入多平台的软件等,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均须具备联网数据归集功能,并具备与商务部电子商务数据中心报送接口兼容。 (四)能围绕农村电商发展需要,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

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电子结算等功能。为此将配备与盐津县电子商务数据中心接口兼容的视觉策划设计设施设备、培训与模拟实训软硬件设施、客服设备、产品展示与体验1 设施设备、支付结算接口等; (五)能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金融服务及其他增值业务等服务。为此将配备公共服务坐席、建设交流咨询场所及设施; (六)能带动本地就业(优先安排残疾人、贫困户就业),确保尽量培训和招募本地人才; (七)能采集、统计县域真实有效网络交易数据,能进行数据分析。为此将选择通过了盐津县电子商务数据中心接口兼容的测试电商企 业来建设村镇服务站点的设施,并配备县乡村数据归集软件和接口,连接到数据中心,配置数据统计展示分析系统和设施; (八)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管理规范。 五、项目建设目标 (一)盐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具备常规的电子商务业务对接、咨询等服务功能; (二)能根据盐津实际提供市域网络交易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等特色增值服务内容;(三)设立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配备专业服务人员,为盐津县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

参与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责任单位

附件1: 参与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责任单位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31个): 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体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国资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二、市直事业单位(12个): 辽阳日报社、辽阳广播电视台、市档案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办、市接待办、市供销社、市地震局、市地志办、市公共资源交易局、广佑寺管委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其他相关公共事业单位(58个): 1.就业促进类单位:市劳动就业局、市人才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社会保障类单位: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市社保局、市医保中心、市新农合管理中心; 3.社会救助类单位:市救助管理站、市医疗救助办; - 1 -

4.社会福利类单位: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市养老院、市福利院; 5.住房保障类单位: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6.公共教育类单位:辽阳技师学院、辽阳中医药学校、市教师进修学院、辽阳职业技术学院、高中、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市招考办、市学生资助中心; 7.医疗卫生类单位: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医学会、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计生宣传站、市计生药具管理站、市干部医疗保健中心; 8.文化体育类单位: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艺术馆、市少儿图书馆、市体育馆、市青少年宫、市游泳馆业余体育学校; 9.扶贫脱贫类单位: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市农科院、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0.公共事业类单位:市政设施管理处、市环卫处、市绿化处、市园林处; 11.公共交通类单位:市公路处、市运管处; 12.其他单位:市药检所、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市农- 2 -

社保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社保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汇报材料 社保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市局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体情况 多年来,我市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促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延伸,通过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全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建设,使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真正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目前,全市市、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更好地适应了我市城乡统筹就

业的要求。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市现设12个镇、10处街道办事处,辖属826个行政村、125个社区,总人口67万。 镇、街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各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人员现有编制一般为5-7人,全市共125人,经费来源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 社区人员情况。全市各社区都聘用了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总人数987人,主要由村委会会计兼任,熟悉村里情况,便于开展各项工作。根据我市规定,劳动保障协理员每人每年由市财政补助500元岗位补贴。崖头、石岛27处城区非农社区,其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办公场地和服务设施 1、下半年,部分镇、街道按实施意见,进一步对办公场所进行扩建改造,并设立了服务大厅及专用的档案室,每个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公场所面积大约在120—350平方米,全市总计

3571平方米。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全部配备了微机、复印打印一体机、传真机、电子显示屏、社保卡读卡器等办公设备,并制定了工作人员守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主要职责、服务项目等规章制度,规范化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同时,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统一更新制作了新的各项规章制度刊板,并挂牌上墙。 2、崖头、石岛27处非农社区设立了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条件相对较好,设施设备也比较齐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一般在村委会办公,办公场所平均面积约50平方米。在人口比较集中的中心社区,优先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方便基层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二、开展基层平台建设的经验做法 1、政策上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对基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始终高度重视,明确制定了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和开展劳动就业工作的目标要求,并纳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V90

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嘉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嘉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录 一、建设必要性 (1) (一)嘉兴市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1) (二)嘉兴市中小企业重点服务需求分析 (3) 1.政府政策、市场动态和社会服务等公共信息服务需求 (3) 2.创业辅导服务需求 (4) 3.融资担保服务需求 (4) 4.技术支持服务方面 (5) 5.管理咨询服务方面 (5) 6.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方面 (5) 8、信息化服务需要 (6) 9、法律维权服务方面 (7) 二、建设目标与预期效果 (8) (一)建设目标 (8) (二)建设重点 (9) (三)预期效果 (10) 三、主要建设内容 (10) (一)方案综述 (10) 1.建立基础信息库 (11) 2.开展线上服务 (11)

3.加强线下服务 (12) (二)网上平台建设方案 (12) 1.系统构架及其原则 (12) 2.网络结构 (14) 3.数据库建设 (16) 4.呼叫中心建设 (18) (三)服务大厅建设 (19) 1.服务场地 (19) 2.服务大厅建设内容 (22) 3.服务内容 (23) 四、运营模式及保障措施 (25) (一)运营模式 (25) 1.建立基础信息库 (26) 2.开展线上服务 (27) 3.加强线下服务 (27) (二)机构性质 (28) (三)项目管理 (28) (四)机制保障 (29) 五、投资估算 (31) 六、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36)

1.具有丰富的平台建设经验 (37) 2.长期致力于服务中小企业 (38) 3.长期开展公共服务的服务场地 (38) 七、项目进度计划 (38) 八、附件 (39)

公共服务平台

绥阳县关于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 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 实施意见 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的重要载体。随着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和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不健全、职能不完善、队伍力量弱、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为提高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现就加强我县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健全完善县以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质,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均等性;坚持政府主办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坚持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坚持属地管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三)总体目标:第一阶段,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的3年时间内,以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有效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明确职能职责,完善服务设施,保障工作经费,在全县15个乡镇和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健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第二阶段,从2013年开始到“十二五”末,社会保障“一卡通”经过试点全面实施,基本实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的

北京市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北京市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批准 事项名称: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批准 基础编码: 实施编码: 设定依据: 、[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 法条内容:第二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须经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依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法条内容:第三章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第二十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立分所。第二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所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应当由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二十三条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年以上,内部管理制

度健全;(二)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低于名;(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四)申请设立分所前年内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已设立的分所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的,其成立时间可以合并或者分立前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时间为准。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二)至少有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第二十五条分所的名称应当采用“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分所所在行政区划名分所”的形式。第二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申请表(附表);(二)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做出的设立分所的决议;(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四)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五)会计师事务所拟设立的分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所的管理办法;(七)分所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合并当年提出设立分所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材料,但应当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第二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的,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就设立该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日内回复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分所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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