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事局与深圳海事局签署海事安全监管合作协议
个人办理海员证

船员个人申办海员证操作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4]680号)》(以下简称680号文)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研发的相关功能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使用,为船员个人申办海员证提供信息化支持。
本文将通过以下章节为船员个人申办海员证提供操作指导:(一)船员本人申办(二)委托申办(一)船员本人申办1)必要条件符合680号文办法要求的船员欲申办海员证,请首先确认:1.已经到海事局完成信息采集。
如果没有,请先到就近海事机构做信息采集,否则无法通过电子申报方式申办海员证。
信息采集点请查阅附件一《中国海事局船员基础信息采集点》。
2.已经拥有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帐号。
如果没有,敬请先通过系统首页的“个人用户注册”功能完成注册,注册后可随时查询个人的所有资格、资历、培训、考试等情况,并可向海事局递交电子申报信息。
14个直属海事局的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地址请从这个网址查找:/Notice/Cyksbm/00000000-0000-0000-0000-200000000002注意:船员注册帐户全国通用。
例如船员张三在江苏海事局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注册后,用户名和密码可登录上海海事局等另外十三个海事局,无需在每个局的申报平台分别注册。
2)申报步骤成功登录系统后,请在左侧菜单栏查找“船员证书申请”菜单,点开如下图所示:点击“海员证申办”按钮,打开海员证申请查看页面,船员个人的信息全部自动展示于当前界面,如果船员持有原海员证,则将原证信息和船员本人的照片、身份信息自动展示出来,船员可直接在原证操作栏点击遗失补发、换发、其他补发按钮进行相应操作:1、首先选择受理海事机构;a)具有海员证签发权限的海事局目前有: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深圳、长江、黑龙江、连云港、湛江、汕头、厦门、烟台、宁波共20个海事局。
b)签发可以就近或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20个海员证签发机构中的一个;遗失补发、其他补发和换发只能到原证签发机构;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形式,录入应急联系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取证方式。
广东海事局职责

广东海事局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成立于2000年1月,为交通运输部驻粤的直属正厅级机构,是广东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规赋予的职权,负责广东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等工作。
广东海事局在全省设有20个地市一级的海事局,在有关重要港口和县(市)设置90个海事处及128个办事处;在辖区内设有广州、湛江、汕头和北海等4个航标处,并设有海测大队、船员管理中心、培训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海上巡查执法支队、广州海岸电台、海员广州疗养院等工作机构。
辖区内有海岸线4176公里,通航河流998条,内河通航里程1.36万公里;目前,广东辖区船舶进出港319万艘,货物吞吐量11.33亿吨(其中载运危险品船舶10.9万艘次,危险货物1.65亿吨),旅客运送量3825万人次(不含渡口渡船每年渡运人员近亿人次),在册船员20.4万人,维护航标1137座,海上测量区域15万平方公里。
广东海事局作为广东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机关,在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秉承“航运更安全,运输更便利,海洋更清洁”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为维护国家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促进社会经济和水运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以上数据统计至2009年底)主要职能1.贯彻和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维护国家权益,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有关多边与双边国际条约的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管理辖区内有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的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和审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受理辖区内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申请及审核工作。
深化数据共享 让海事航保一体化融合发展做到心中有“数”

张孟熹,蔡秀秀为全面推进海事监管及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强与各海事局的交流合作,发挥自身业务特长,提供数据服务支撑,为贯彻落实海事航保一体化融合发展提供数据驱动。
预测未来 数据助力溢油应急处理“上海海图中心有着强大的海洋数据优势,这将为我们的遥感溢油监测处理系统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烟台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主任赵如箱说。
2019年2月,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工作组来到上海海图中心,双方围绕如何为“山东海事局遥感溢油监测处理系统工程”开展数据服务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分析了数据服务需求、服务方式和技术路线。
电子海图以更直观的方式将海洋数据呈现在用户面前,电子海图瓦片数据使用户移动和缩放地图更加流畅,这不仅极大优化了用户体验,而且可以在处理应急事故时,为海事部门快速、准确做出决策提供辅助。
据上海海图中心数据信息中心科长李华光介绍,“山东海事局遥感溢油监测处理系统工程”对于扩大溢油漂移预测的空间应用范围、提高溢油监测系统的处理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该系统通过接入“海陆融合一张图”数据作为底图,可以为溢油扩散动态可视化展示提供准确空间位置信息;通过接入全国S-57电子海图的水深、等深线、航道等分要素数据,可以为“溢油扩散动力模型”提供重要的参数因子。
一旦发生海上溢油事故,这些数据都能为模拟溢油扩散发挥重要作用,大大提高溢油扩散判断的准确性。
目前,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导下,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组织上海海图中心研发的“海陆融合一张图”已初步建成。
除山东海事局“遥感溢油监测处理系统”外,“海陆融合一张图”数据平台还为部海事局“导助航综合应用系统”提供数据服务,今后还将广泛应用于海事监管与航运发展、应急管理与海上救援、海洋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等涉海相关行业,为落实交通强国建设和海事航保一体化融合发展提供最新的地图引擎技术和数据支撑。
回溯过去 数据辅助海上事故分析“将给定的船舶编号输入‘数字化航行安全情报资料系统’进行查询,事故船舶运行轨迹就出现了”,上海海图中心数据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万辉说。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07.11.21•【文号】海通航[2007]629号•【施行日期】2007.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5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7月1日)废止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海通航[2007]629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通航安全评估工作,促进水运经济科学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使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活动对通航安全的影响,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资源,保障航行安全,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海域、内河通航水域内,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而开展的通航安全技术评估工作。
第三条下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时需要进行通航安全评估:(一)建设桥梁、索道、架空电缆等跨越类建筑物;(二)建设码头、船坞、船台等港口类建筑物;(三)建设船闸、水闸、坝、浮桥等拦海(河)类水工建筑物;(四)建设水下电缆、管道、隧道等穿越类水工建筑物;(五)设置海上平台、系船浮简单(多)点系泊、养殖网架、人工岛、鱼礁、导管架等孤立类水工建筑物;(六)设置、构筑水下丁坝、潜坝、护滩带、抛石护岸等航道、河道整治建筑物;(七)建设取水口、滑道、下河坡道等设施和构筑物;(八)航道疏浚、航标、锚地、泊区等港口类建设;(九)沉船沉物打捞;(十)其他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或对通航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
地方海事处工作总结(四篇)

地方海事处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地方海事局是地方政府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海事管理工作。
本年度,地方海事局围绕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优质服务,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
二、海事管理1.加强海事监管为了保护海上安全和有效监管海上交通,地方海事局加强与各港口、海事机构的协作,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合作关系。
并通过加强巡航监督和信息共享,提高了海上交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2.海洋执法地方海事局深入推进海洋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无证垂钓、偷溜油等违法行为。
并加强与海警、边防等部门的联动,形成了合力,共同维护了海洋秩序和权益。
3.事故调查地方海事局及时、准确地开展海事事故调查工作,深入分析、总结教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
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为事故处理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三、海洋环境保护1.海洋资源保护地方海事局加强对渔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在海洋渔业的发展中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开发的原则。
并推动了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效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
2.污染物排放管理地方海事局加大了对船舶和港口的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加强巡航检查、加强监测和处罚,有效减少海洋环境的污染。
并积极推动船舶的清洁能源和绿色技术的应用,推动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四、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1.技术支持地方海事局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积极推动海事管理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
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信息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科学研究地方海事局深入开展海事科研工作,研究并解决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和问题。
并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合作,开展多个科研项目,为地方海事管理的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支持。
五、服务保障1.服务水平提升地方海事局加强服务意识建设,推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供全天候服务。
并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满足了广大船舶企业和渔民的需求。
2.政策宣传与培训地方海事局加强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提高船舶企业和渔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海事局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及其直属海事机构对全国中央水域实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主要职责为“三保一维护”,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上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还代表中国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道测量组织、国际航标协会、国际劳工组织和亚太地区海事机关首脑论坛等国际组织的活动,负有维护我国海上交通利益的重要使命。
中国是世界航运大国,长期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始终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为航运业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保障作用。
截止2011年底,全国直属海事系统已拥有各类船舶1153艘,在沿海主要港口和重要通航水域建成以雷达监控为基础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并已建成覆盖全国沿海的差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DGPS)和水监信息系统,拥有较为完善的海岸电台、海上无线电通信系统、覆盖我国沿海近岸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中国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LRIT)。
当前,世界发达国家都在加快海事发展步伐,海事队伍已成为保障经济安全、水域清洁、人命安全、反水上恐怖和维护国家海洋领土主权的重要力量,这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更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和通航安全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水下活动对船舶通航的影响,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资源,保障通航安全,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以及国家管辖海域从事可能对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产生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和通航安全评估(简称“论证与评估”)工作。
第三条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是开展涉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阶段,是降低因涉水工程建设影响通航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涉水工程获得立项审批的必备条件。
通航安全评估是水上水下活动开展前的重要工作,是水上水下活动顺利开展及通航安全保障的必要环节,是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许可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应对涉水工程建设是否对通航安全造成影响进行初步判断。
在对涉水工程建设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和必要的勘察、科学实验的基础上,依据航运发展规划、港口发展规划、船舶交通现状,分析通航安全形势,预测船舶交通流变化和通航环境、通航秩序适应能力,论证涉水工程建设带来的通航安全风险及其发生几率、通航安全保障能力、涉水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以及保障通航安全的可行性建议。
通航安全评估工作应对水上水下活动中对通航安全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评估结论。
在对水上水下活动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和必要的勘察、科学实验的基础上,依据活动水域通航情况,分析活动开展和结束后存在的通航安全风险,提出降低通航安全风险的建议和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中国—东盟加强海事合作
提 升“ 英语 角 ” 品位 , 营造学 生学 习英语 的氛围和兴
船 员是船 舶 的操纵 者和 管理者 , 确保船 舶安 全 和船东 利益 的首 要 因素是 船 员 。而 船员 的专 业 技 能、 专业 知识 、 服从 意识 、 队合 作精 神 以及 管理 能 团
三、 结 语
异, 重点 突 破 , 全面 提 高 ; 第三 , 大 英语 课 程 师资 加 队伍 的建设 力度 , “ 语教 师专业 化 , 使 英 专业 教师英 语化 ” 注 重英语 听 、 、 的训练 , 面提升航 海类 , 说 写 全
毕业 生 的英 语水平 , 足 国际竞争 的需要 。 满
海人 才 。 参 考文 献 :
[]马 艳 玲 , 1 许 艳 , 大 泽 . 变理 念 锐 意改 革 大 力 推进 李 转
制度 , 持教师 到航运 企业 担任 三副 或三 管及 以上 支 职务船员 , 同时 , 视 兼 职教 师 队伍 和指 导 教 师 队 重
伍 的建设 , 聘请 航运 企事业 单位 的船 长 、 机长 、 轮 专
4 建设 一 支结 构合 理 、 业技 能扎 实的 “ 师 . 专 双
型 ” 伍 队
师资 队伍 的建 设 尤其 “ 师 型 ” 资 的 建设 是 双 师 航海类 专业 建设 的人才保 障 , 引进与 培养并 举 的措 施是行 之有 效 的途 径 。通过 加 强 校 企 合作 来 加 快
“ 双师 型” 队伍 的建 设 , 方面 引进航 运企业 的 高技 一 能、 高职 称人才 , 一 方 面建 立 专 业 教 师定 期 轮训 另
国际海事 组织 审核机 制 。 摘编 自: 中国交通 报》 2 1 —1 —0 ) 《 (0 0 1 4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船舶是海洋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它们承担着重要的货物运输、人员运输和科学探索任务。
但同时,船只在行驶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船舶的安全,各国陆续出台了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本文将对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进行详细的解析。
一、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概念和意义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是指为了保障船舶的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船舶运营的行为准则和操作要求。
通过制定和执行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可以有效预防船舶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实现船舶安全运营。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是保障航运安全的重要手段,其涵盖的范围极其广泛,包括船舶安全设计规范、船员资格审定、航行规则和安全标准等。
通过不断完善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可以提高航运安全水平,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主要内容1.船舶安全审查船舶安全审查是指通过对船舶的船体、机电设备、航行仪器等方面的检查,评估船舶安全性能的过程。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适航性,并消除存在的隐患。
船舶安全审查主要分为初审和定期检查两种。
初审是对新船进行的检查,主要包括船舶设计、制造、建造和试航等环节。
定期检查是对已经服役的船舶进行的,定期检查周期通常为两年。
2.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指一系列有关船舶安全的制度、规定和流程,用于指导船舶的安全生产和管理。
其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预防船舶安全事故的发生,使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计可循。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手册、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
通过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可以实现从预防船舶安全事故到持续改进的全过程管理。
3.船舶运行指导船舶运行指导是为了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加强船舶运营的规范化管理。
其目的是为了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提高船舶的安全运营水平。
船舶运行指导主要包括航行规则、船舶操纵技术、应急演练等方面。
通过船舶运行指导,可以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船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海事局关于实施《广东海事局辖区引航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海事局关于实施《广东海事局辖区引航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海事局•【公布日期】2008.08.20•【字号】粤海事通[2008]483号•【施行日期】2008.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广东海事局关于实施《广东海事局辖区引航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海事通〔2008〕483号2008年8月20日)有关引航单位,汕头、湛江、广州、珠海、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茂名、潮州、揭阳海事局:为加强广东海事局辖区水域内引航活动的安全监管,我局制定了《广东海事局辖区引航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实施。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径与广东海事局通航处反映。
广东海事局辖区引航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东海事局辖区水域内引航活动的安全监管,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海事局辖区水域内的一切引航活动。
第三条广东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引航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引航机构应按下列要求报送引航作业计划:(一)引航机构应按照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引航作业计划,并督促船舶、引航员做好引航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二)引航作业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引领船舶船名、国籍、船长、船宽、最大吃水、种类、船舶靠(离)泊时间和拟派引航员姓名、等级;拟通过桥梁、架空电缆的船舶还应包括船舶水面以上最大高度等基本信息;(三)引航作业计划如有变更,引航机构须及时向管辖该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条引航机构应根据水域通航情况,安排相应资质和等级的引航员对不同种类、不同尺度的船舶实施引航服务。
第六条引航机构、船舶、拖轮,均应当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或者器材,以便及时与引航员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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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AMIC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参加首届国际交通运输 安全博览会 201 7年12月19日一21日,以“现代社会的交通运输 安全”为主题的首届国际交通运输安全博览会在国家会 议中心举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参加了此次博览会,并 应邀在博览会现场设置了海巡船舶模型、直升机模型、 南海灯塔模型、信息系统、实物展品等22个展板,集中 宣传了通航管理、危险品与防污染管理、船舶监督、船 员管理、搜寻救助、综合安全管理、航海保障、技术装 备、中国沿海北斗海事应用建设、e一航海示范工程建 设、AIS信息服务平台等内容。 IMO船旗国和港口国监督检查官区域 培训项目在上海圆满完成 2017年12月1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上海举 办的船旗国和港口国监督检查官区域培训项目圆满完成, 18名来自东盟8个国家及我国的PSCO参加了本次培训并 获得了IMO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本次培训通过精品课程 学习、案例分析、现场教学、实船检查等方式介绍并交流 了船旗国和港口国监督检查的最新动态和成功经验,有效 提升了学员的海事管理国际视野。 (潘洁沣) 山东海事局:组织开展辖区中韩客货班轮 专项演习 2017年1 2月14日,山东海事局组织展辖区中韩客 货班轮专项演习。演习模拟“新金桥2”轮在航行过程 中与货船发生碰撞,造成船舱进水。演习科目包括搜 救中心、客船及公司三方应急通信、船舶堵漏、海上 交通组织三部分,重点演练并检验了公司内部相应应 急处置程序、与搜救中心的三方应急通信程序,以及 船舶在应急情况下的处置能力。通过此次搜救通讯演 习,参演人员扩展了海上搜救业务知识,提高了应对 海上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指挥和应急反应能力, 并以应急演练为抓手解决相关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存在 的问题,牢牢牵住客运安全“牛鼻子”,确保辖区水 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张付寿) 76 ,.. 广西海事局与深圳海事局签署海事
安全监管合作协议
201 7年1 2月1 1日,广西海事局与深圳海事局在深圳
签署海事安全监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强化
监管信息通报、业务研讨、安全监管诚信互认、航运公
司审核互助、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协作以及监管业务合作
拓展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交流。广西海事
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军根指出,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背
景下,区域化合作是必然趋势,希望在双方的共同努力
下,共同提升辖区安全管理水平,共保船舶航行安全。
“深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室”挂牌成立
201 7年1 2月1 9日, “深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室”在深圳海事局挂牌成立。 “深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全国第一个船舶大气污染防
治工作室,工作室的成立有效填#t-7我国在船舶大气污染
防治应用研究与执法实践相结合方面的空白,对加强内地
和香港两地合作交流,共同开展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推进
船舶节能减排和绿色航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庞博)
2017年12月24日,长江海事局与宁夏地方海事局
开展交流座谈并签订结对子共建框架协议。交流会上,
双方领导围绕“结对子”框架协议和年度重点工作进行
了座谈商讨,贯彻“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
棋、行政执法一面旗”的理念,持续加强沟通交流,开
展务实合作,实现共赢互进,以结对共建的丰硕果实为
航运事业发展、国家战略实施做出应有贡献。 (廖磊)
中国黑河至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浮箱
固冰通道货运通道开通
2017年12月12目,中国黑河至俄罗斯布拉戈维中
斯克市货运浮箱固冰通道货运通道正式开通。浮箱固冰
通道开通当天,黑河爱辉海事处一线执法人员对浮箱固
冰通道的浮箱链接处、浮箱的消防、防污染等设施进行
复查,要求经营单位加强浮箱固冰通道的日常养护,确
保救生、消防、防滑等应急设备安全适用。 (王苏)
(编辑: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