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经典

合集下载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七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七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七【考题·多选题】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无效保证合同的有( )。

(2017年)A.甲公立大学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丙企业的贷款提供保证B.陈某与债权人李某签订的未约定保证担保范围的保证合同C.甲行政机关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丙公司的贷款提供保证D.甲公司的部门经理以该部门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答案】ACD【解析】(1)选项A: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违反规定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2)选项B: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并不导致保证合同无效;(3)选项C: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情况下,国家机关不得作保证人。

违反规定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4)选项D: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考题·多选题】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

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

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的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2012年)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B.张某可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答案】ABC【解析】(1)选项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3)选项C: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国际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12道

国际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12道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1.甲国和乙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从B公司进口100吨白糖的合同。

合同选用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 FOB术语,并约定付款方式为托收。

此后,A公司与承运人C公司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受《海牙规则》的约束),并向D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

承运人的“希望”号轮按时抵达乙国装货,B公司提供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

在“希望”号轮驶向甲国目的港的途中,因遇台风使部分白糖受损。

B公司委托银行向A公司收取款项,A公司却以货物已经发生损失为由拒绝付款。

请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对该批白糖的损失进行赔偿为什么(2)本案中的承运人是否应对该批白糖的损失进行赔偿为什么(3)本案白糖损失的风险在哪一方当事人答:(1)本案中的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因为本案A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本案货损是因为台风引起,台风属于自然灾害,本案台风引起的是货物的部分损失,而不是全损,平安险不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货主希望得到此种情况下的赔偿,应当投保水渍险,因为水渍险对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是赔偿的。

(2)承运人也不赔。

因为本案货损是由于天灾引起的,依《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对于因此而引起的货物损失是可以免责的。

(3)由于本案选用了FOB术语,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货港船舷转移的,因此途中的风险是由买方承担的,即风险由A公司承担。

2、美国A公司与我国B公司签订了购买一批月饼的合同,交货期为当年中秋前一星期,以便卖给在美国的华人过中秋节之用,但是,由于我国当年中秋节月饼市场火爆,B公司货源紧张,中秋节已过了一个星期还未交货。

而美国的实际情况是由于中秋节已过,月饼难以销售。

A公司于是通知B公司宣告合同无效。

问:(1)A公司宣告无效是否有法律依据(2)A、B两公司约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哪一方败诉如果败诉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应该怎样做答:(1)A公司宣告合同无效的依据是B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经济法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经典例题

经济法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经典例题

经济法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经典例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 3个月B. 6个月C. 9个月D. 12个月2.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A. 10日B. 1个月C. 2个月D. 3个月3. 下列关于商业汇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B.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可以是个人C. 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D.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承兑人4.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

A. 企业B. 银行C. 个人D. 其他金融机构5. 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

A. 银行B. 付款人C. 出票人D. 收款人6. 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A. 6个月B. 1年C. 2年D. 3年7. 银行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

A. 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B. 银行汇票和进账单C. 银行汇票和收款凭证D. 银行汇票和转账凭证8. 商业汇票的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

A. 该背书转让无效B.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C.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D. 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部分保证责任9. 下列关于银行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银行汇票只适用于单位之间的款项结算B.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C.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D.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且不得超过出票金额10.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

A. 持票人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B. 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C. 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D. 持票人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二、多项选择题(每题5分,共30分)1. 下列关于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企业B.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C. 商业汇票可以在同城和异地使用D. 银行汇票只能在同城使用2.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集(第十三期)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集(第十三期)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典习题集(第十三期)多选题下列属于孳息的有()。

A、母鸡身体里的鸡蛋B、母鸡刚生出的鸡蛋C、葡萄架上的葡萄D、从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答案】BD【解析】选项B属于天然孳息,选项D属于法定孳息,选项A和C都属于物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原物的孳息。

孳息必须是独立的物,因此摘下的葡萄是孳息,葡萄架上的葡萄不是孳息。

单选题叔侄约定:侄子若将祖宅出售,叔父有权优先购买;侄子在未满足叔父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擅将祖宅售予他人,叔父有权宣告买卖无效。

关于该约定,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在物权法律制度上有效,在合同法律制度上有效B、在物权法律制度上无效,在合同法律制度上无效C、在物权法律制度上有效,在合同法律制度上无效D、在物权法律制度上无效,在合同法律制度上有效【答案】D【解析】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内容均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

此例中,叔父欲以优先购买权排除他人购买,实际上是想要创设一种具有排他效力的物权,但我国并未将优先购买权规定为法定物权种类,因此这一约定由于违反物权种类法定原则而无效,即便侄子违反规定将祖宅售予他人,叔父亦不得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

但在合同法律制度上该约定仍然有效,因此,叔父有权请求违反约定的侄子承担合同法律制度上的违约责任。

多选题张三的父亲生前有房屋3套,汽车1辆,张三父亲于2020年10月1日去世,张三是唯一继承人。

2020年11月1日,张三由于资金紧张,遂决定将其中一套房产卖给王五,双方于2020年11月10日签订买卖合同,此前张三一直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关于该案例,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张三和王五的买卖合同无效B、王五未获得房屋的所有权C、张三自2020年10月1日起,获得房屋和汽车的所有权D、张三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因此不享有房屋所有权【答案】AD【解析】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张三自其父亲去世时起,便获得房屋和汽车的所有权,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不正确。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第九期)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第九期)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典习题(第九期)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共同出资在境内设立A合伙企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分别缴纳所得税B、合伙协议由甲乙丙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也应甲乙丙一致同意,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C、如果甲公司是外国企业,其用于出资的货币可以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D、如果甲公司是外国企业,甲公司从合伙企业中退伙的,该合伙企业应当办理注销登记【答案】D【解析】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缴纳所得税,选项A说法正确。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修改合伙协议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B说法正确。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C说法正确。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中的外国合伙人全部退伙,该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选项D说法错误。

本题选择错误选项,选项D当选。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A、非法人组织B、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某民营企业C、公益性的事业单位D、国有企业【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选项BCD错误。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A正确。

单选题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的说法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合伙企业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B、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每一个合伙人C、合伙企业的财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D、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权益的表现形式,仅是依照合伙协议所确定的财产收益份额或者比例【答案】B【解析】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不是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合伙企业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所谓独立性,是指合伙企业的财产独立于合伙人,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不是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典习题2含答案

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典习题2含答案

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典习题2含答案【例题·单选题】A公司是由甲出资20万、乙出资50万、丙出资30万、丁出资80万、戊出资100万,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A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A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戊因故未出席,乙明确表示不同意。

已知A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表决权和公司担保事项作出特殊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B.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C.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46%,因此通过D.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因此不通过『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公司为丁作担保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甲乙丙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乙不同意,而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未过半数,因此决议不通过。

【例题·单选题】赵某、钱某、孙某拟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副经理赵某担任B.公司不设董事会,由钱某担任执行董事,任期4年C.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孙某担任监事,任期2年D.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钱某兼任『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必设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不能由副经理担任,选项A错误。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但董事的任期不得超过3年,选项B错误。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是3年,选项C错误。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集(第二十八期)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典习题集(第二十八期)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仅以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称为自益权。

公司股东的自益权包括()。

A、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B、股份质押权C、股利分配请求权D、剩余财产分配权【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自益权包括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质押权和股份转让权等。

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属于共益权。

【点评】以股东权行使的目的是涉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还是股东个人利益为标准,可以将股东权利分为共益权和自益权。

参与管理权又称为共益权,资产收益权又称为自益权。

参与管理权(共益权)是股东依法参加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股东大会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累积投票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了解公司事务、查阅公司账簿和其他文件的知情权,提起诉讼权等权利。

资产收益权(自益权)是股东依法从公司取得利益、财产或处分自己股权的权利,主要为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质押权和股份转让权等。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1年1月5日签订买卖合同,2021年1月15日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于当日发出信函通知乙公司,乙公司1月17日收到通知。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债权转让的行为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B、债权转让的行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C、诉讼时效于2021年1月15日起中断D、诉讼时效于2021年1月17日起中止【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是“通知到达”之日,而非“发出通知”之日,选项C错误。

【点评】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断。

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化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有义务组织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的有()。

A、监事B、董事C、职工代表D、控股股东【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清算。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六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六【考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

(2012年)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C.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答案】BCD【解析】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并非无效。

【考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合同中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

(2017年)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B.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格式条款C.就内容理解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格式条款【答案】BD【解析】(1)选项A: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2)选项BD: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3)选项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考题·单选题】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

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

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

(2007年)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答案】C【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考题·单选题】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

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

选修-经典法律案例评析-经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课堂小结
• 了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 • 了解了消费者及经营者的权利及义务 • 提高了维权意识
下节内容:劳动法
教学内容及目标
• 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 • 了解消费者及经营者的权利及义务 • 提高维权意识
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总论
经济法
市场规制法
宏观调控法
竞争法
财政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税法
产品质量法
金融法
消费者最新投诉——五个行业最遭抱怨
一、消费者的涵义
• 消费者——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 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 1、主体:个人 2、性质:生活消费 3、客体:商品或服务 4、方式:购买、使用和接受
(四)公平交易权
1、质量保障 2、价格合理——反价格“暴利” 3、计量正确 4、拒绝强制交易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 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 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 的强制交易行为。
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 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五)依法求偿权
(二)营业执照持有人或使用人责任
•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 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 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 赔偿
(三)变更后的企业责任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 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 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 案例讨论 • 小周在一家商店选购某电视机时觉得该电视 机的款式、质量不合心意,打算离开时,被 该产品的促销员拦住,称小周必须买一台, 否则不允许离开。促销员的行为侵犯了小周 的:( ) A.公平交易权 B.自主选择权 C.受尊重权 D.知情了解权

(精品)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非常经典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法学基础理论1、2000年5月广州A公司与北京的B公司签定购买500件西装的合同。

合同规定该货应于6月15日前运至北京。

合同签订后,广州A公司积极组织货源,于5月30日组织好货源之后,将货物存放于该合同仓库内,A公司将该货物全部向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

不幸,该货于6月2日由于意外火灾致全部损失。

原定于6月5日与铁路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被迫中止。

A公司与B公司双方又同意将原合同的交货时间更改为7月15日。

问:该案例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是什么?2、甲、乙1989年结婚,于1990年生一女。

甲在某工厂工作,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1991年甲不幸去世。

留下5000元存折一本。

分析法律关系构成和法律事实。

3、康宝消毒柜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并获得外观主设计专利权。

1995年,甲、乙两厂生产的消毒碗柜的外观设计与康宝消毒碗柜的相似。

康宝消毒碗柜公司则向法院起诉甲、乙两厂,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分析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

经济法基础理论1、问:以下关系哪些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司登记产生的登记关系、税务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产生的征税关系、某甲公民向某公民乙借款 1 万元所产生的借贷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承包关系、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在权问题产生的所有权关系、王某因房屋买卖登记与房管部门发生的房屋登记关系、某公民甲因王某是否侵犯名誉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人身权关系。

2、1993年3 月,某县石料厂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办环球建材公司,经批准后,石料厂派出本厂副厂长为该公司负责人,并进行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开业前后,石料厂实际没有投入资金。

环球建材公司与外单位签订了许多合同,收取合同对方的预付款周转资金。

经营不到 2 年就因困难难以清偿债务而歇业,许多债权单位起诉,要求环球建材公司承担经济责任。

问:(1)环球建材公司能否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什么?(2)石料厂应当承担环球建材公司的债务吗?3、李经理某日上午日程安排如下:8:00~8:30 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布置工作8:30~9:30代表公司与服装厂签订购买服装的合同9:30~11:00到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党委扩大会议问:上述活动中哪项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其主体、客体和内容如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甲厂是一个经济实力较强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而乙厂却濒临倒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单元上市公司 1 【考点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 (1)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 个月内举行。 (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 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 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 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即为实收股 本总额); ③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3)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 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 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2、股东大会的决议方式 (1)一般决议(N 条):出席+1/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①选举更换独立董事等事项; ②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保; ④为(借款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特别决议(5 条):出席+2/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⑤上市公司在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 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3)回避+出席+1/2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回避+出席+2/3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 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考点2】上市公司董事会 1、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1)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3+1) ①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②1/3 以上董事提议; ③监事会提议; ④独立董事提议。 (2)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2、董事会的决议方式 (1)全体+1/2 第一单元上市公司 2 董事会作出决议(如选举董事长、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 通过。 (2)无关联关系+1/2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 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 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出席+2/3 上市公司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3、损失赔偿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 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考点3】上市公司经理 1、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集团等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3、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和董事会秘书)必须在上市公司领薪,不得由 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考点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1)满足董事、监事任职条件的一般规定。 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 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具有5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 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 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1 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2、独立董事的提名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3、独立董事如果“连续3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董事会不能 直接撤换)。 4、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第一单元上市公司 3 5、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的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上 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考点5】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 1、知情权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 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2、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收购其股份。 3、1%(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4、1%(股东诉讼) (1)股东直接诉讼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 可以(直接作为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代表(公司)诉讼 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先找监事会 ②监事侵犯“公司”利益:先找董事会 ③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利益:先找董事会或者监事会 如果董事会、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 日内未提起诉讼, 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连续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只能以股东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链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 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 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连续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临时提案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 会。 6、10%(申请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 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公司持续2 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 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解释】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 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股东提起解 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第一单元上市公司 4 【考点6】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 1、上市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自回购之日起10 日内注销);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应当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3)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应当在6 个月内 转让或者注销); (4)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相关链接】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奖励职工 (1)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2)回购数量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3)用于回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4)所回购的股份应当在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相关链接】(1)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加利润分配。 3、合并、分立 (1)合并、分立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2)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3)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 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解散有两种情况:一是不需要清算的,如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 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二是应当清算的,即公司债权债务无人承继的。 (5)司法解释(2010 年新增) ①合并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并于2003 年2 月1 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定》中对企业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有关债权债务的承接作了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也适用公司合并。根 据该规定,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被合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合并方或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但 是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合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隐瞒或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合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合并方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 再行向被合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合并方不承担 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合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 被合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权人起诉被合并企业的,法院应根据企业合并后的具体情况, 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②分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 业主张债权,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 原企业债务承担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或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 是,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分立的企业间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 约定不明的,按分立时的资产比例分担。 【考点7】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的限制 1、发起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