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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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11.07•【文号】•【施行日期】2018.11.0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1月7日)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

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现就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领域深入贯彻,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学前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9•【字号】黑政发[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11〕20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切实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学前教育事关儿童健康成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和民族前途未来。

各级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构建和谐龙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二)主要目标。

逐步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体制完备、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育教育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到2013年,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以上,基本缓解“入园难”问题。

到201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40%以上,公办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65%以上;80%的幼儿园达到办园基本标准;90%以上的教师、保育员和保健人员实现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学前教育建议

学前教育建议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对于儿童的综合发展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相关建议:
1.提供安全和有趣的学习环境:为孩子创造一个温馨、干净和安全的学习环境,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和玩具。

2.培养语言和沟通能力:鼓励孩子与他人交流,提供丰富的语言刺激,读书给孩子听,使用绘本、图片和日常生活中的事件来促进他们的语言发展。

3.培养社交技能:帮助孩子建立社交技能,培养良好的合作、分享和倾听的能力。

鼓励他们参与集体活动,与其他孩子和成人互动。

4.发展认知能力:通过游戏、探索和实践活动,培养孩子的观察力、注意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提供丰富的学习材料和任务以促进他们的思维发展。

5.鼓励创造性思维和想象力:给孩子提供艺术和手工制作的机会,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鼓励他们提出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和尝试新的想法。

6.培养运动和身体协调能力:提供各种户外和室内活动,如运动游戏、跳舞、爬行等,以促进孩子的身体协调能力和运动发展。

7.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理能力和规律生活的习惯,帮助他们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学前教育应该以幼儿的兴趣、能力和发展需要为基础,因此,家长可以选择适合孩子的幼儿园、托儿所或幼教机构来提供专业的学前教育。

同时,与孩子的亲密互动和家庭共同的学习活动也是非常重要的。

关于规范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规范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规范发展学前教育的建议学前教育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国民教育的基础,承载着每个家庭对未来的期盼,规范学前教育发展,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

当前,学前教育普遍存在教育资源不足、公办幼儿学校少、幼师缺乏编制、教育质量不高、城乡差距明显等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入园难、入园贵”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入园高峰,“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将会进一步加剧。

一、当前我县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公立幼儿园数量不足。

目前我县境内的幼儿园都是以私人性质举办的为主,几乎没有公办的幼儿园(全县境内只有机关幼儿园是公办)。

(二)资源分布不均,缺少编制。

主要体现在城乡幼儿园教育资源分布不均。

在编幼儿教师、优秀幼儿教师大多集中在城区公办幼儿园,高档民办幼儿园大都集中在城区,农村民办幼儿园幼儿教师有的是非科班出身,多是半路出家,且没有编制。

教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幼儿教师没有受过专业教育培训,更无从业资格证。

教保不合格,“保姆型”幼儿园所占比例很大。

(三)幼儿师资队伍短缺、教师队伍不稳定。

当前幼儿教师中在编教师极少,即使在公办幼儿园,有些教师也无编制。

幼儿园教师待遇普遍不高,待遇与付出非常不匹配;幼儿园教师社会地位不高,缺乏社会认同感。

这些都导致幼儿教师频繁跳槽,有的是在不同学校之间跳来跳去,有的甚至在不同行业之间跳来跳去。

二、规范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一)增加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数量。

根据我县适龄入托幼儿情况,制定公办幼儿园发展规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逐步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数量。

积极推进普惠幼儿园建设。

充分利用优势资源,通过联合办学,委托管理,企业出资等方式委托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专业力量如优质公办幼儿园、社会力量联合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二)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的扶持力度。

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解读开展学前教育的假设干定见教育部介绍全国学前教育情况教育部召开全国学前教育相关情况新闻通气会,未来三年我国将启动学前教育三年步履方案,该方案能否为学前教育大开展注入强心剂呢?通气会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大师比较关心的民办园还有农村教育学前教育的开展问题,有几点办法。

教育部的根底教育司答复了大师关心的问题。

首先是关于鼎力积极搀扶民办幼儿园的问题,有这样几点办法:第一,要通过合理包管合理用地,减免税收等方式撑持社会力量办园。

第二,创新撑持方式,积极搀扶民办园出格是那些面向群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提出当局购置效劳,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撑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的效劳。

第三,对公办和民办要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民办园在像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扬奖励等方面和公办园具有不异的地位,这是民办园。

还有农村塾前教育,国家已经实施了农村塾前教育的推进方案,目前已经有5亿元人民币投入傍边,重点来开展农村的幼儿教育。

有这样几点办法:第一,纳入规划。

就是把幼儿园的农村幼儿的教育纳入到新农村公共效劳设施的统一规划傍边优先建设。

第二,加大投入。

刚刚已经说了重点搀扶中西部地域,各级当局要在园舍的建设,师资步队以及公用经费帮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

第三,完善网络。

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方面来完善县级、乡级、村级的学前教育网络。

第四,改善条件。

比方农村办学办法、用具、幼儿读物等等,让这些农村幼儿园享受更好的环境。

教育部解读开展学前教育的假设干定见1.问:此刻社会上都在热议学前教育“国十条〞,请您谈谈“国十条〞出台的布景和意义。

答:鼎新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开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示在资源短缺,投入缺乏,“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定见较多,必需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根据XXX精神和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学前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办好学前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逐步提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稳定、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建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接送、灵活多样、优质高效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主要任务(一)改革管理体制,落实发展责任。

明确区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

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负主要责任,负责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建设、教师配备与工资保障、经费筹措、学前教育管理等;镇街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相关责任。

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解决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顺利完成《X 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目标:三年幼儿入园率2018年达到83%,2019年达到87%,2020年达到90%;幼儿普汇率2018年达到73%;2019年达到77%,2020年达到80%。

关于促进县级学前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于促进县级学前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关于促进县级学前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奠基阶段关乎着学龄前儿童的健康发展关乎着教育和谐和公平让孩子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公民应享有的教育权利和社会福利。

但由于学前教育起步较晚并且未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我县学前教育面临着财政投入有限、公办幼儿园数量偏少、师资建设水平不高等诸多问题亟待突破解决。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提出了“城乡教育一体化”的目标于20__年出台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__—2021年)》通过扩大公办幼儿园办学规模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等措施大幅度提高了学前教育覆盖率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一是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

20__年全县有各类幼儿园59所按举办主体划分公办幼儿园12所民办园47所;按举办区域划分县镇幼儿园有16所农村幼儿园43所。

20__年全县在园幼儿达到11594人其中学前三年入园率为68.6%学前两年入园率为77.8%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5.3%适龄幼儿入园率大幅提高。

20__年我县被列为省学前教育改革试点县被评为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县。

二是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县将在编在岗的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0__年首次招聘幼教专业公办教师20名全县幼儿园教职工达到768人其中民办教师670人公办教师98人。

县教育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幼儿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并要求各民办幼儿园完善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工资待遇较好地稳定了教师队伍。

三是学前教育管理不断规范。

我县学前教育以制度化管理为重点通过强化行政管理、加强教学指导全面落实幼儿教育管理工作。

每年由县教育局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幼儿园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估初步形成了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的管理模式并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统一考核中。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24年7月16日,教育部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若干意见》。

该文件明确了在党中央关于优先发展学前教育的决策部署下,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下面将对该文件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文件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

意见提出,到2024年,学前三年普惠性幼儿教育将全面普及,覆盖率超过90%;学前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更加健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专职教师待遇明显改善。

其次,该文件提出了加强学前教育质量的举措。

意见明确了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五大方向:强化活动为主的学习方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建立科学、全面的评估体系,定期监测学前教育质量;完善配套教材和教育资源,满足幼儿发展需求;加强学前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推动教育质量提升。

第三,该文件强调了学前教育公平优质发展的原则。

在倡导普惠性幼儿教育的同时,加强特殊教育的发展,确保每个孩子都能获得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通过提高财政投入、加强政策引导等措施,破解城乡、区域、少数民族等不同地区、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建设等具体措施,以促进学前教育的公平发展。

第四,该文件提出了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措施。

意见强调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加强学前教师培训、提高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等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加强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深化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建立健全师资激励机制等具体举措。

最后,该文件还提出了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和监督体系的要求。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标准;加强学前教育统计和信息化建设,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加强学前教育监督和执法力度,查处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违法行为。

学前教育学校教育意见建议

学前教育学校教育意见建议近年来,孩子的学前教育变得越来越重要。

许多研究表明,孩子在学前阶段获得的教育对其日后的学习和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对于学前教育学校,如何提供更好的教育质量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们就来谈谈一些针对学前教育学校的教育意见建议。

首先,学前教育学校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

学前阶段的孩子尚未形成自己的兴趣爱好,因此能够在这个阶段引导他们对各种活动感兴趣就显得非常关键。

这些活动可能包括益智游戏、美术、音乐、舞蹈等多种类型。

学前教育学校应该为孩子们提供尽可能多的活动,以培养他们的兴趣。

其次,学前教育学校应该注重学习技巧的培养。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习惯,例如有些孩子喜欢通过听、看、动手等方式学习,而有些孩子则喜欢通过琢磨、思考等方式学习。

学前教育学校应该了解每个孩子的学习喜好和习惯,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该采取针对性强的教学方法,以帮助孩子们更好地学习。

最后,学前教育学校应该注重孩子个性的发展。

个性塑造是学前教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整个学前阶段,学前教育学校应该为孩子们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发现自己的优点和特点,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个性。

总的来说,孩子的学前教育时间不长,但它是对孩子后期学习和成长产生重要影响的阶段,因此学前教育学校应该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质量。

在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的同时,学前教育学校也应该注重孩子的兴趣爱好、学习技巧的培养、和个性的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们在学前阶段获得更全面、更有效的教育。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0•【字号】惠府[2011]127号•【施行日期】2011.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惠府[2011]1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人终身发展的奠基工程。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实施“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创建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市的必然要求。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学前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发展仍相对滞后。

当前的首要任务:一是加强统筹发展,落实政府主导责任;二是实施普及工程,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全覆盖;三是实施普惠工程,推进平价幼儿园建设;四是规范办园管理,提升保教质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以对祖国、对民族、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促进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改革创新,强化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至2013年,推进以县、区为主的县城(中心区)、乡镇、部分行政村三级学前教育的普及发展规划。

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推进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平价幼儿园的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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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XXX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冀政〔〕1号),结合实际,就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全面提升。

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74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99所,社会办园148所。

创建省级城市示范性幼儿园14所,省级一类幼儿园11所,市级农村示范性幼儿园150所。

但学前教育仍是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学前教育资源明显不足,“入园难”问题凸显;学前教育投入不足,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偏低;合格幼儿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保教工作不规范,“小学化”倾向较为明显;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不能适应多元化办园体制的需要。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办好学前教育对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提高国民素质,建设和谐、幸福,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作为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纳入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实现科学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以幼儿发展为本,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加强建设,规范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儿童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总体要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体系,努力提升保教质量。

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师资达标、办园规范的学前教育网络,满足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切实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快乐成长。

(三)发展目标:1.新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幼儿园,到20XX年,全市新改扩建幼儿园300所,全部取消附设在小学的学前班。

2.推进幼儿园上档升级。

到20XX年,全市新增省级城市示范园6所,总数达到20所,省级城市一类园达到20所。

各县(市、区)城区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建成省级城市示范性幼儿园,农村每个乡镇建成1~2所省级农村示范园,全市省级农村示范园超过200所。

标准化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入园幼儿总数的XX%以上。

3.提高教师总体水平。

每年组织园长和骨干教师参加省、市级培训。

到20XX年,全市学前教育师资学历达标率XX%,专科以上学历达到XX%。

到20XX年,全体幼儿园园长、教师实现持证上岗。

三、工作任务(一)统筹规划,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按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要求,坚持规模办园、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十二五”规划,根据全市人口出生状况和外来人口变化趋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建设。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统筹规划城乡学前教育布局,采取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举办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

农村要以建设公办幼儿园为主,探索实施幼小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扩建公办性质的幼儿园。

完善农村幼儿园的食宿等基本保教条件,配备基本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读物等。

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努力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2.加快城区幼儿园建设。

针对目前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公办幼儿园不足的实际,抓紧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幼儿园。

把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一项重点工作,充分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凡达到一定建筑面积的,依据教育设施规划兴建幼儿园,达到一定规模但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积极发挥县直公办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县域学前教育水平的提高。

普及科学育儿知识,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举办3周岁前托幼班。

3.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

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支持集体和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性质的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力争用三年时间,通过政策引导、扶持规范等措施,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民办幼教机构,形成公办民办协调发展、共同提高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二)创新机制,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按照“两教一保”的配置要求,配足配齐保教人员,优化学前师资整体水平,确保学前师资队伍数量足够,结构合理。

1.建立实施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和补充制度。

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国家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幼儿园教师,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并保持师资队伍的稳定。

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坚持公开招录凡进必考,每年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形式,招收一定数额的优秀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幼儿园教师队伍。

非公办幼儿园也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配足、配齐保教人员。

2.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幼儿园公办教职工工资由政府全额保障,纳入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序列。

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由举办者依法保障。

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补贴政策,同时在评先评优方面予以倾斜。

定期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

3.健全完善幼儿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根据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对师资的需求,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规划,把幼儿园师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

从农村中小学教师转岗进入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先培训再上岗。

建立健全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通过专家引领、骨干带动、园本培训,全面实施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和农村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程。

组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和实际保教能力。

积极开展幼教科研活动,通过教育科研带动教师素质的提高。

(三)规范办园,强化学前教育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科学提高保教质量,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提高学前教育管理水平。

1.完善幼儿园准入制度。

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

加强对幼儿园的审批、登记和管理,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做好对现有未注册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工作。

对未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限期整改。

对卫生条件差、办学设施不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无证园所予以关停撤销。

2.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

幼儿园要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工作首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抓好幼儿安全教育,从小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防护技能。

完善安全设施,配齐保安人员,维护安全稳定,同时做好幼儿园外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认真做好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杜绝各类危害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

3.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

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禁止幼儿园使用小学教材,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严格实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和其他名义另外收取费用。

公办幼儿园收费统一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严禁利用政府投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价格备案程序,严禁故意抬高成本,高价收费。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负主要责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统筹规划幼儿园布局,筹措学前教育经费,办好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负责对各类幼儿园及其园长、教师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为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条件支持,组织科学育儿知识宣传。

教育部门要充实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

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

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和落实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社保和职称政策。

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

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各项指导和管理。

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

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新增教育经费逐步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逐年提高。

对公办幼儿园做到“三保”,即保建设、保工资、保安全。

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对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执行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同时适当向家长收取幼儿生活和学习费用。

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出资办园和捐资助园。

(三)强化督导评估。

教育部门要结合省学前教育复查评估标准,对各县(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教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同时,通过家长评议、社会调查等渠道,了解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发展的评价,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确保学前教育成为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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