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安全目标:确保起重吊运作业过程中无人员伤亡、设备毁损的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责任:所有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负责组织实施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并承担起重吊运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负责协调单位内部工作并与外部单位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六条作业计划:在进行起重吊运作业前,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的时间、地点、设备选择等内容。
并组织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实操演练。
第七条设备检查:起重吊运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设备的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没有出现故障和安全隐患。
并填写设备日常检查记录。
第八条动态风险评估: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作业区域的风险评估,确保作业地点的安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九条作业人员: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作业人员应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条通风、照明、标志:作业现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示作业区域和禁止的区域。
第十一条通讯联络:作业过程中应建立良好的通讯联络机制,确保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畅通。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二条事故预案: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运作业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以保证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处置。
第十三条抢救设备: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抢救设备,包括急救箱、消防器材等。
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设备。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任何发生的起重吊运事故都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
第二条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是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新安装的起重设备应由当地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查试验,取得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三条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需由取得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改造、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大型为____吨以上;中型为____吨至____吨;小型为____吨以下。
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台账,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第五条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应有存档资料。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起重机具的吊勾及滑轮组必须有防脱落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七条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第八条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取得一种或几种起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去承担另一种新型起重设备的操作前,应经过该项新设备的单独测验,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正式工作。
第九条在进行大型起重作业前,安全监督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十条安全监督部门应对从事起重作业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保障起重、搬运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起重、搬运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进行的所有起重、搬运作业,包括室内、室外,平地、高处等不同环境的起重、搬运作业。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制定起重、搬运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全面指导其实施。
2. 起重、搬运作业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3. 起重、搬运作业操作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关证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 执行指挥人员应清楚了解起重、搬运作业现场的情况,并根据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和设备。
5. 所有参与起重、搬运作业的人员都有责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遵循安全规定,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措施1. 起重、搬运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2. 起重、搬运作业时,应在作业现场周围设置安全防护网或围栏,防止人员和物体意外坠落。
3. 桥筒、叉车等起重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4. 起重装置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禁止超载、过度倾斜等危险操作。
5. 对于不可直视的起重、搬运作业,应配备合适的辅助设备,如安全网、吊篮等,确保人员的安全。
6. 进行起重、搬运作业时,应保持通畅的人员通道,方便人员撤离和紧急救援。
7. 特殊情况下,如风力超过限定值、起重物体异常等,应立即中止起重、搬运作业,并及时报告上级负责人。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每位参与起重、搬运作业的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作业规程和注意事项。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由具备安全管理资质的人员进行,内容包括安全操作流程、事故防范措施等。
3. 起重、搬运作业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件,证明其经过资格认证和培训合格。
六、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1. 发生起重、搬运作业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伤员的生命安全,并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2023年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重吊运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起重设备使用单位、起重设备检验单位、起重工长、起重机司机等。
第三条起重吊运作业应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执行起重吊运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起重吊运作业的监管和管理,为各相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促进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和科学发展。
第二章起重吊运作业的组织和管理第五条各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吊运作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组织实施起重吊运作业的管理。
第六条起重吊运作业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协调各相关单位的工作,确保操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七条起重吊运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起重吊运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内容、时间、地点等,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起重吊运作业应根据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起重吊运作业时,应配备专用的操作人员,并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第十条起重吊运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载、超限、超速等违法操作。
第三章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起重设备使用规程,明确设备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并予以执行。
第十四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操作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示牌,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检修情况等,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四章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六条起重吊运作业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作业安全,有效防范起重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起重作业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起重作业指利用吊车、起重机械等设备进行的吊装、搬运、装卸等作业。
第四条起重作业应按照“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监管有效”的原则,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起重作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六条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起重作业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按照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要求,对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具备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并指定专人负责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保养起重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三)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起重作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起重作业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八条起重作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和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二)建立并完善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记录和报送工作。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设备和零部件。
(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提高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
第三章起重作业的管理措施第九条起重作业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起重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任务和责任,并做好相关记录。
2023年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起重设备的吊运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汽车吊、工地吊等。
第三条起重吊运作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作业安全、高效进行。
第四条起重吊运作业应由具备相应操作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法操作和擅自使用起重设备。
第五条起重吊运作业期间,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并积极配合其他作业人员,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第二章起重吊运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进行起重吊运作业前,必须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操作正常。
第七条起重设备应按规定进行保养和维修,设备维护记录应及时更新,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对起重吊运作业现场进行评估,确保场地平稳,没有障碍物影响作业的进行。
第九条需要进行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应提前做好计划,并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报经有关部门审核。
第十条作业方案应包括作业人员配置、起重设备选择、作业流程、安全措施等内容,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章起重吊运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二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的入口和出口应保持畅通,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出入口,防止非法闯入。
第十三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严禁穿戴松散服装、戴着耳机等影响作业安全的物品。
第十四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指挥和监控作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应设立临时告示牌,明确告知作业人员和周围人员禁止任何危险行为。
第四章起重吊运作业中的操作规范第十六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操作证书要求,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十七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和批准。
2.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
3. 起重、吊装设备必须经过检测、维护,并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4. 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5.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
6. 禁止超负荷使用起重设备,严禁超额载人。
7. 禁止在起重、吊装区域内进行其他作业,保持区域内人员的安全距离。
8.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信号进行操作,与信号人员保持密切配合。
9. 操作人员必须对地基和工作台面进行检查,确保其稳定和承载力符合要求。
10. 禁止在起重、吊装过程中发生明火作业,严禁吸烟。
11.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12. 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气象变化,遇到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作业。
13. 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报警。
以上是常见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要求可能还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工程的要求有所不同。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是为了保障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避免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1. 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计划,明确作业的目标、时限、安全措施等。
2. 在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吊装区域的警示标志、禁止入内的标志等。
3. 必须根据吊装物体的重量、形状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吊装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 在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作业指挥和安全监督,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及时沟通和协调。
5. 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对吊装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规定起重吊装、运输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明确作业过程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防止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
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各种起重吊装、短驳运输作业。
大型物件、线型复杂件及其它有特别吊装要求物件的吊装,另行规定。
2 使命2.1 安环部负责起重吊运相关的特别工种作业人员的初、复训和取证工作。
负责监督生产现场的吊装,审批大件吊装申请。
2.2 技术部负责编制大件吊装工艺。
2.3 造船部/修船部负责制订吊运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起重吊运作业。
2.4 施工部门负责实施起重吊运作业,负责现场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管理内容3.1 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3.1.1 对施工部门的要求3.1.1.1 负责起重吊运作业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现场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1.1.2 拟定具体施工方案,包括被吊装物件的吊运路径、吊索具的配备数量/规格以及被吊物与起重机械的距离等要求,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3.1.1.3 掌握作业期间的气象信息,对突发状况及时调整作业计划并报告相关部门。
3.1.1.4 负责本部门各类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和修理,保证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3.1.2 对造船部/修船部的要求3.1.2.1 对有特别吊运要求的起重作业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制订吊运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各部门的使命和管理要求。
3.1.2.2 下达施工计划,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3.1.2.3 协调、解决作业过程中的起重机械〔设备〕问题。
3.1.2.4 组织做好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检定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1.3 技术部3.1.3.1 按《大型物件吊装安全管理办法》〔附件A〕编制大件吊装工艺,按规定流程审核,必要时组织评审。
工艺文件应依据公司吊装能力控制分段〔产品〕制定重量、外形尺寸,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图纸应注明吊码〔耳攀〕和强化结构的规格、吨位、受力、安装部位及焊接质量要求等信息。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规定【6篇】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规定【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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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____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____%。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6.1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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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起重吊运作业,指运用各种起重吊运设备或工具将物体吊起或举起,再移动或运输到预定位置得过程。
从事上述作业得人员如起重吊运指挥、捆扎挂钩工与起重机械驾驶员等均称为起重作业人员、根据国家颁发起重吊运作业得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特点,为适应科学管理需要,加强起重吊运作业得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起重作业人员得选择要求(一)年满18周岁;(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有本工种安全专业技术知识与基本操作技能;(四)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起重吊运作业得生理缺陷与职业禁忌症;(五)经特种作业考核,具有起重吊运作业资格得持证人员;(六)体检(上岗之前或每隔三年检查一次)合格。
二、起重作业人员得安全要求(一)生产组织管理人员得安全管理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起重吊运生产工作得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结合具体工程对操作人员明确作业内容、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3、工作前,先查明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得安全状况,落实安全措施(如:防护栏杆、扶梯、挡码板、安全网、脚手板、架等)。
4、对现场照明设置情况及照明度进行检查,保持作业现场光线良好。
5、随着生产技术得发展与作业环境得变化,结合工程内容,对操作人员随时补充必要得安全技术教育。
6、各级生产组织管理人员,尤其就是班组长,要了解每个操作人员得身体状况,以便合理安排生产任务、7、吊运大型对象与重要设备之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讨,确认吊装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中,要加强现场指导与监督检查。
(二)起重吊运作业人员得操作安全要求:1、经专门得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作业、2、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见附录)规定。
3、应保持充沛得精力,注意本人健康状况得变化。
4、工作前必须做到:进入生产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工作中相互照应与督促。
5、指挥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械得性能。
6、与起重机驾驶员紧密联系,指挥时必须做到手势信号准确无误,音响信号清晰准确、7、多人操作时,必须确定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宜采用对讲机进行指挥。
8、起重指挥人员应选择得位置:(1)与起重驾驶员之间视线清楚;(2)要始终清楚地瞧到被吊物;(3)当被吊物向指挥人员靠近时,不应构成威胁。
9、负责被吊物得重量计算、10、吊运重物时不能离地面太高,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越过,防止人员从吊物下通过。
吊运时,不得抽吊物体。
11、吊挂重物时,应仔细检查吊环得焊接状况,注意吊挂部位得安全,吊挂绳之间得夹角不得大于120º,吊物不允许在空中长时间悬吊。
12、物体翻转时应严格按照指挥意图从事作业,使其重心平稳转移。
13、大件物体吊运翻身前,应严格检查,防止浮物散落伤人,翻转时,应在作业区周围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14、吊物堆放与吊车轨道间距不得小于800mm,吊物不得压放在电缆或其它危险物以及安全通道上,叠堆不得过高。
吊物与吊物之间应衬垫,不得直接压在吊索上。
15、吊运大型物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到位时要观察重心,确认松绑后不致颠倒,方可拆除起重索具、16、用两台以上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因无法做到完全同步,所以每台按限重80%负荷,合理分配,平衡受力,并统一指挥。
17、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需得一切工具、设备,若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吊索具,损坏与完好得要分开存放,并作好标志、18、吊重时,吊钩得受力方向与物体得重心要垂直,不能斜吊或斜拖。
19、绳、链接触得被吊物体锐角处应加衬垫物。
20、滚运物体时,要有专人指挥,牵引绳周围不准站人;滚运中与移动滚杠时,防止压伤手与脚。
21、装卸、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时,禁止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可能引起燃烧得其它物品、(三)起重机械驾驶员得操作安全要求: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2、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严禁酒后开车;3、开车前与被吊物体移动范围内有人时,必须鸣铃;4、操作中,禁止用安全装置停车;5、多级指挥时,驾驶员只听从专人指令;但当任何人发出危险信号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6、吊运过程中,被吊物在无阻挡情况下应离地0。
5米,越过地面上放置得设备或其它物体时,应高于地面设备或其它物体0.5米以上;7、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见附录)规定;8、被吊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先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9、起重机在运行时,不得进行检查与维修;10、上下驾驶室应双手拉好扶手栏杆,使用电梯时不能超载;11、当驾驶员在操作中突然遇到断电时,操作手柄必须回到零位;12、起重机上有两人操作时,启动起重机与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通知对方;13、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14、工作完毕后,停车得方位要规范,露天得起重机还必须使用夹轨钳或铁鞋等安全装置进行锚定,防止大风吹动;(四)着装要求:1、着装要符合公司规定,起重作业人员一律穿戴桔红色得工作服与安全帽,扣紧帽带,并带好哨子;2、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3、穿好防护鞋。
三、起重常用吊索具得使用安全要求:(一)根据吊运物体重量与吊索夹角,正确使用吊索具,严禁在超负荷与受冲击载荷得情况下使用,选用得吊索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二)员工借用吊索具时应检查其就是否合格、破损,若有疑义应立即调换;(三)吊索具使用后,应妥善保管好,严禁与腐蚀性得物品混放;纤维吊索具还应防止受潮、虫蛀;(四)对自制吊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五)各生产中心对吊索具必须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经检查已达到报废标准得吊索具,严禁使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六)钢丝绳不准采取套绳、结扣与挂拉等方式使用;(七)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严防扭结、压扁、弯折、碰电等现象得出现;(八)当吊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得缠绕不少于3圈;(九)钢丝绳应定期检查,钢丝绳报废按GB6067规定执行,凡经检查合格得钢丝绳应涂上有色标志;(十)不得使用多向接头进行吊挂作业,以防滑脱与爪钩变形;(十一)不允许两根链条交叉缠绕使用或将链条用作捆绑,在链条出现扭扣咬节现象时,要及时理顺,未理顺前不准操作;(十二)使用焊接环形链必须经50%额定破断拉力得检验,凡出现裂纹、塑性变形(伸长率达5%)与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得10%均应报废;(十三)卸扣得螺栓拧紧后,应适当回拧1/4~1/2圈;(十四)卸扣不允许焊接修补或焊接在其它对象上使用;(十五)严禁其它用途得螺栓替代卸扣配套螺栓;(十六)操作中应使卸扣垂直受力,不准横向扩幅使用。
附录:起重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多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或光线暗淡瞧不清不吊;3、吊索与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动物件不吊;7、带梭角快口物件尚未垫好不吊;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9、埋在地下得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拔吊;10、高吊遇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起重吊运作业得安全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与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得发生,结合公司生产得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起重吊运作业就是指运用各种起重吊运工具、设备或借助人力得搬运,将物体从地面起吊或推举到空中,再放到预定得位置与方向得过程、从事上述作业得人员,如起重吊运指挥、捆扎挂钩与起重机械驾驶等均为起重作业人员、二、基本要求第三条人员得选择与要求1、年满18周岁。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与基本操作技能。
4、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起重吊运作业得生理缺陷。
5、经特种作业考核合格、具有起重吊运作业资格得持证人员。
第四条上岗准备1、体检、2、在带教师傅得指导下,连续从事起重作业半年以上。
3、参加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后按规定期限进行复训。
4、未按规定复训或复审不合格者,操作证自行失效。
三、起重作业人员得安全要求第五条生产组织者得安全管理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得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起吊大型物体(40t以上得物体)应编制起重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与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结合具体工程对操作人员明确作业内容、程序以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工作前,先查明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得安全状况,并落实安全措施(如:防护栏杆、扶梯、安全网、脚手架、板等)。
5、对现场照明设备情况及照明度进行检查,保持吊装作业现场光线良好。
6、各级生产组织管理者,尤其就是班组长,应了解每个操作人员得身体状况,以及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7、吊运大型物件与重要设备之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讨,确认吊装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中,加强现场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六条起重吊运人员得安全操作要求1、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得规定。
2、保持充沛得精力,身体严重不适者不可以上岗。
3、工作前正确穿戴好劳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应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应穿好救生衣,同一组施工人员间要相互监督与检查。
4、在作业时,指挥手势信号或声音信号要准确、清晰、无误。
5、多人操作时,必须确定由一人总指挥,指挥人员不能只用对讲机进行指挥,还应辅助手势、旗语等指挥信号。
6、起重指挥人员应选择得位置(1)与起重驾驶员之间视线清楚、(2)应始终清楚地瞧到被吊物。
(3)指挥人员不应站在死角位置,当被吊物向指挥人员靠近时,不应构成威胁、7、负责被吊物得重量计算。
8、吊运重物时不能离地面太高,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越。
9、吊挂重物时,吊挂绳之间得夹角不得大于120度,以防脱钩。
10、吊运中途不得停留或将物体长时间悬吊在空中。
11、物体翻转时应严格按照指挥意图从事作业,使其重心平稳转移。
12、大件物体翻转作业,应在作业区周围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分段翻身前,应严格检查,防止浮物散落伤人。
13、卸下得物体,应垫好垫木,不得压在电气线路或管道上面,禁止堵塞安全通道,堆放时要整齐平稳。
14、堆放重叠物体时,应垫好垫物,不准强行抽拉钢丝绳,对于易滚动得物体在堆放或叠放时,应放好止动斜塞。
15、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高压电线得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16、吊运大型物件必须有专人指挥,到位时要观察重心,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方可拆除起重索具、17、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得吊索具,若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吊索具损坏与完好,要分开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