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5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2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201.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
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
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A.本市环保主管部门证明,我厂排污从未超过国家及地方排污标准B.天降大雨属于不可抗力,依法应予免责C.经有关机构鉴定,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D.张某鱼塘地势低洼,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其损失咎由自取【答案】ABD【考点】环境污染事故的法律责任【解析】依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环境污染侵权属于过无错责任,不要求排污行为具有违法性。
《环境保护法》第28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据此,排污是否超标影响的相关的政处理措施而不影响民事赔偿责任,企业不得以排污未超标作为免责事由,A项说法错误,应选。
《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大雨通常不构成不可抗力,即便大雨属于不可抗力,也需要某厂采取合理措施才能够免责,B项说法错误,应选。
C项题干中列明,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说明损害排污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C项说法正确,不选。
D项,环境污染侵权属于过无错责任,D项说法错误,应选。
2.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2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24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
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
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
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
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11.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甲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财务主管,而以好友陈某取而代之,陈某赠甲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
甲构成犯罪B.乙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10万元。
乙构成犯罪C.丙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件的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5万元。
丙构成犯罪D.丁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主管土地拍卖工作时向一家房地产公司通报了重要情况,使其如愿获得黄金地块。
丁退休后,该公司为表示感谢,自作主张送与丁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
丁构成犯罪【答案】ABC【解析】ABC项考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A项:甲作为某国企总经理的妻子,利用自身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的身份以及丈夫的影响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收受他人赠送的轿车一辆,此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项正确。
B项: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乙已经不能构成受贿罪,但其利用先前职务上的影响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之后收受贿款的情形,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项正确。
C项:丙利用自身作为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的影响力,利用其父管理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项正确。
D项:丁在在职时为他人谋取了利益,在离职后该公司在并未与丁约定一致的情形下自作主张赠与财物表达感谢的,由于不存在不正当的权钱输送,不成立犯罪,此项错误。
2.中国古代社会的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
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B.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C.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取代了死刑复奏制度D.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答案】ABD【考点】中国古代的死刑复奏制度【解析】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的制度,最早记载于《魏书》中,在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因此A 项正确。
2023年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3年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2023年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结束,以下是本次考试的客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常称为()A. 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 人民检察院D. 国务院答案解析:正确答案为B。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2. 普通法是指()A. 被剥夺公民权利的人不享受人民法院的保护B. 刑法规定为普通犯罪的行为C. 以裁判文书为法律依据D. 判决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答案解析:正确答案为C。
普通法是以裁判文书作为法律依据的一种法律制度,以英国为代表。
3. 某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规定由A公司统一提供装修和家具,并由B公司承担相应费用。
在租约期满后,B公司则成为装修和家具的所有人。
这种合同属于()A. 不完全合同B. 补充合同C. 分期合同D. 借款合同答案解析:正确答案为A。
这种合同有明确的权利义务规定,但合同内容不完全,需另行补充协商确定。
......50. 《电子商务法》颁布的主要目的是()A. 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B. 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和管理C.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D. 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答案解析:正确答案为B。
《电子商务法》的颁布旨在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部分:解答题(共3题)1. 请分析我国现行刑法的基本特点。
答案解析:我国现行刑法的基本特点包括:以刑事法律责任为核心,以罪刑法定为基本原则,以法律保护人权为基本出发点,以教育、挽救为主要目的。
2. 请论述合同法中的民事权利与义务。
答案解析:合同法中的民事权利与义务是合同双方在合同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表现。
合同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应尽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侵权责任法的调整及其作用进行分析。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4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411.某建设项目进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赵村的集体土地。
用地单位就此向李律师咨询。
李律师的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A.该临时用地应由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B.用地单位应当与赵村的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C.用地单位可以在地质勘查中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但应当取得赵村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D.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答案】B【考点】建设用地管理【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临时用地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A错误。
使用临时用地时应当签订合同并按约定支付费用,B 正确。
临时用地的使用一般不得超过两年,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CD错误。
2.对于已经办理审批手续但未使用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处理,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审批后1年内不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B.审批后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C.审批后连续2年未使用的,或者间断使用,累计闲置达3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D.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该集体恢复耕种【答案】D【考点】耕地的保护【解析】《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13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131.关于罪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或情节)?A.甲使用变造的货币购买商品,触犯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构成想象竞合犯B.乙走私毒品,又走私假币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C.丙先后三次侵入军人家中盗窃军人制服,后身穿军人制服招摇撞骗。
对丙应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D.丁明知黄某在网上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丁触犯开设赌场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想象竞合犯【答案】BD【考点】罪数【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使用变造的假币不构成使用假币罪,因为使用假币罪指的是使用伪造的假币的行为。
注意,因为刑法已经将"伪造"与"变造"相区分,则不能将伪造解释为"包含变造"的行为。
因此,甲仅成立诈骗罪。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走私毒品与走私假币,分别成立走私毒品罪与走私假币罪,且二者之间不存在牵连关系,应成立数罪。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丙三次入户盗窃军人制服,成立盗窃罪(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无需数额较大),后身穿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且二者之间并无类型性的牵连关系,因此成立数罪。
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丁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为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既触犯开设赌场罪(帮助犯),又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正犯),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想象竞合。
2.甲厂经某市采砂许可证的法定发放机关地质矿产局批准取得了为期5年的采砂许可证,并经某区水电局等部门批准,在区江河管理站划定的区域内采砂。
后因缴纳管理费问题与水电局发生纠纷。
随后,该水电局越权向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区域内采砂。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根据甲厂的申请,某市地质矿产局可以撤销水电局发给乙厂的采砂许可证B.水电局应当撤销给乙厂发放的采砂许可证C.若乙厂的采砂许可证被撤销,发放许可证的水电局应承担乙厂相应的经济损失D.甲厂可以要求水电局赔偿因向乙厂颁发许可证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答案】ABCD【考点】行政许可的撤销【解析】ABC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
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希望大家喜欢。
一、(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报告,接受监督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C.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的机关的负责人签署D.依法设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91题【正确答案】 ACD【解析】《监督法》第14、25、27、38条。
二、(不定项选择题)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
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毒品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
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
(事实六) 关于事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王某乘人之危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B.丁基于不法原因给付5万元,故王某不构成诈骗罪C.王某购买毒品的.数量大,为对方贩卖毒品起到了帮助作用,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D.王某将毒品藏在家中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91题【正确答案】ABC【解析】在丁为逃避刑事责任要王某顶罪,并对给付财物不拒斥的场合,不能认为其被恐吓,且替人顶罪时获取报酬虽然违反,但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一场“交易”,王某向丁索要财物符合‘‘交易惯例”,A项错误。
在没有欺骗行为就不会使对方丧失对财物的占有的场合,即便被害人是基于不法原因给付财物,行为人也构成诈骗罪,B项错误。
在对向犯中,存在立法上只处罚一方的规定,贩卖毒品罪即仅处罚贩卖者,不处罚购买者,尤其是不处罚为自己吸食而购买毒品的人(立法者意思说),C项错误。
王某为自己吸食而将毒品藏在自己家中的,其行为对社会管理秩序的危害极其有限,不是刑法处罚的对象,不构成犯罪,D 项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2-55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2-55
1.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
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
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
【答案】BC
【考点】有限合伙
【解析】A项考查有限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由此,甲仅以出资为限对企业承担债务,其是有限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A的说法错误。
B项考查合伙企业出资方式。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16条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故B的说法正确。
C选项考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9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故C项符合法律规定。
D项考查合伙人转变。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5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故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3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371.某村耕地被政府征收,就征收补偿费用的范围,村民们众说纷纭。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费用属于征收补偿费用的范围?A.土地补偿费B.安置补助费C.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D.耕地开发费【答案】ABC【考点】土地征收补偿的范围【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可知,ABC项均属于征收补偿费用的范围,耕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属于补偿范围,但耕地开发费不属于。
2.某市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A.甲公司在市郊申请使用一片国有土地修建经营性墓地,市政府批准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B.乙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政府同意其在房屋建成销售后缴纳土地出让金C.丙公司以出让方式在本市规划区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市国土局在未征得市规划局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土地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D.丁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取得一块临时用地,使用已达6年,并在该处修建了永久性建筑,市政府未收回土地,还为该建筑发放了房屋产权证【答案】ABCD【解析】A选项,《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3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4-391.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使用集体土地从事建设不需要经过国家征收?A.兴办乡镇企业B.村民建设住宅C.乡村公共设施建设D.乡村公益事业建设【答案】ABCD【考点】集体土地使用权【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据上述规定,ABCD均正确。
2.甲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某地块50年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写字楼。
土地使用权满3年时,甲公司将该地块的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但将该地块上已建成的一幢楼房留作自用。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该楼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甲公司可只转让整幅地块的使用权而不转让该楼房B.甲公司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应由乙公司整体承受C.乙公司若要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取得原出让方的同意即可D.乙公司受让后,可以在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满46年之前申请续期【答案】BD【解析】A、B项考查土地及房屋的转让问题。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地上建筑物不能脱离土地使用权而单独存在,A项错误,B项正确。
C项考查受让方改变土地用途是否只需转让方同意。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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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4-50
1.某市甲、乙两厂均生产一种"记忆增强器"产品。
甲厂产品的质量比乙厂产品好得多,因而其市场占有率远远高于乙厂。
王某是甲厂技术人员。
乙厂为提高本厂的市场占有率,付给王某一大笔"技术咨询费",获取其提供的甲厂技术秘密。
乙厂运用这些技术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了改进。
同时,乙厂在本市电视台发布广告,声称本厂生产的记忆增强器功效迅速质量可靠,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质量无保证,呼吁消费者当心。
另外,乙厂还以高额回扣诱使本市几家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不再采购甲厂产品。
本市消费者李某等人在使用乙厂产品一段时间后,不仅记忆力没有增强,反而出现了神经衰弱症状。
李某等人在电视台的协助下,向乙厂反映了情况。
乙厂随后发现,王某提供的甲厂技术资料缺少几项关键技术,致使乙厂产品存在质量缺陷。
对于王某行为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王某未完整提供甲厂技术资料而获取乙厂重金,构成诈骗罪
B.甲厂可以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须提前通知王某
C.甲厂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D.乙厂有权要求王某返还"技术咨询费"
【答案】BC
【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析】
A项:本案中,王某主观上不存在诈骗恶意,不构成诈骗罪。
B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知王某泄露甲厂机密文件的行为,甲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提前通知王某,且可要求王某赔偿损失,BC两项项表述正确。
D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由此可知D项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