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结合集团公司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三条公文处理主要包括收文、发文、归档管理等部分。

第四条为推进无纸化办公,提高公文处理效率,降低办公成本,集团公司内部公文原则上通过OA办公系统进行处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市州县公司要高度重视,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公文按行文方向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适用于企业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通知,适用于批转下属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属单位办理和需要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情况。

(四)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

(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批示、批准。

(六)批复,适用于答复下属单位的请示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方法。

(八)函,适用于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九)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与要求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发送单位、印发单位、印发日期和印发份数等部分组成。

(一)公文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按国家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执行。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公文标明“特急”的即到即办,标明“急件”的当天办理。

(三)集团公司发文主要分为以下四类版式:

1.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使用“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文头纸,以“湖南有线电视…20××?×号”的形式编号。

2.公函使用“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头纸,重要公函以“湖南有线电视函…20××?×号”的形式编号,一般事务性公函不需编号。

3.会议纪要使用“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文头纸,以“湖南有线电视纪...20××?×号”的形式编号(董事长办公会以“湖南有线电视董纪 (20)

××?×号”的形式编号);会议纪要无需落款,也不用加盖公章。

4.一般的临时性、事务性通知,使用“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头纸,不需编号。

集团公司部门发文参照集团公司版式,使用“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文件”文头纸。

(四)发文字号应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应用六角号“…?”括起)、序号,序号前不空位。

集团公司部门发文字号编写举例:市场营销中心以“市场…20××?×号”的形式编号。

(五)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

(六)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适当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必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版记应放在公文的最后一面的最下面位置。

(七)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八)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最后下空1行,左空2字标识“附件”,后标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用“1.”、“2.”……标明。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字样。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

(九)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加括号标注。附注应位于成文时间后,主题词之前。

(十)版记中“主题词”应按有关要求标识,主题词结构为:(类别词)+(类属词)+文件形式(文种)。

(十一)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

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字标识。

第八条公文字体:标题(包括表格)用宋体二号字、加粗,文号、正文(包括表格内容)用仿宋三号字(正文中的小标题、纲要等可用黑体或加粗的方式予以区别),版记中“主题词”用黑体三号字,主题词内容用宋体三号字,版记中其他文字用仿宋三号字。

第九条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 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

第十一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向各市州县公司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市州县公司正式行文;如需行文,应报请集团公司批转。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报送给公司领导的报告、请示、意见等,应加盖部门公章或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各部门之间原则上不相互正式行文,使用《部门工作联系单》(见附件)进行工作沟通。各部门在工作联系单上签署意见,应加盖部门公章或由部门负

责人签字。

第十五条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第十六条行文使用规范化简称,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有线电视集团或集团公司、集团;省本级简称集团本部或本部。集团下属各子公司称各市州县有线电视公司或各市州县公司,集团内设各机构称集团本部各部室、中心。

第十七条向下属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单位。集团公司及其部门给市州县公司及其相关业务部门的批复应同时抄送相关管理总部。

第十八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需要同时送其他单位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属单位。“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五章发文办理

第十九条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等级、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二)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单位的职权

和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三)公文的规格应当根据行文的内容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公司领导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二条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发的公文送公司领导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室对是否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公文内容、文字、格式等按行文规范进行全面的审核把关。以部门名义制发的公文由本部门综合员进行审核把关。

第二十三条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发的公文正式印制前,由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整、统一、规范等。以部门名义制发的公文由本部门综合员进行复核。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第六章收文办理

第二十四条收文办理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审核、

拟办、批办、承办和催办等程序。

第二十五条各市州县公司(长沙公司除外)向集团公司报送公文一律通过集团所属管理总部,由管理总部签署意见后报送集团公司办公室;长沙公司公文直接报送集团公司办公室。集团本部各部门向办公室报送公文由本部门综合员负责。各单位报送公文时,需做好本单位送文登记工作。

第二十六条收到各单位来文,办公室机要员要进行签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文编号(流水号)、收文日期、来文机关、来文字号、来文标题、份数等。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机要员先对来文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来文所涉事项是否属于集团公司办理范围;来文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核对领导批示等。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来文进入下一步办理,否则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收文登记后,办公室机要员要进行分办。属于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送职能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文拟办意见由办公室负责人或综合秘书提出,拟办意见分两类:

1.建议类。对需要贯彻落实、协调处理、答复批准的公文,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可直接送有关部门办理,再送有关领导批示;也可直接送有关领导批示,再送有关部门办理。

2.阅知类。办公室按职责分工报有关领导阅示。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在公文承办中涉及相关部门协商会签的,主办部门应主动做好协商会签,然后将承办公文及协商会签意见报送办公室机要员。

第七章公文传批

第三十一条办公室机要员对于非紧急公文每半天呈送一次;对于紧急公文,即时呈送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文的传批、传阅原则上按照领导的排序,本级公文传批件由后向前传批,上级公文传批件由前向后送阅。

第三十三条公文主要内容涉及几位领导工作分工的,需报各分管领导阅批;几位领导的批示意见不一致的,应报请主要领导协调或裁定。

第三十四条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求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五条领导传批完毕的公文,原件一般不出办公室。需转有关部门办理或阅知的,将批示和公文复印件转相关单位,原件归档。

第八章公文签发

第三十六条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公司领导签发。其中:

(一)提请集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发布集团重要规章、重要决定,涉及集团总体规划、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方案的重要公文,所有上行文须由董事长签发。

(二)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发的其他重要公文,须由总经理签发。日常工作通知、批复、函件等公文,可由分管领导签发。

(三)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纪要由董事长签发;总经理办公会、经营司务会、经营分析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发;专题会纪要由分管领导签发。

第三十七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向各市州县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发出的公文,由分管领导签发。

第九章公文归档管理

第三十八条公文归档

(一)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整理、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1.集团公司公文由办公室档案员负责整理、归档。

2.集团公司部门公文由本部门综合员负责整理、归档。

(二)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

保存价值等进行整理,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不具备归档及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销毁。

(四)档案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公文管理

(一)集团公司公文由办公室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各部门公文由本部门综合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二)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专用章。

(三)经批准在集团公司OA办公系统发布的公文,同发文单位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四)加强公文保密工作,凡泄露秘密公文的,公司将依照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章公文督办

第四十条集团公司公文涉及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由办公室督办员负责督办,按照公文要求的时限及时收集整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公文涉及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由本部门综合员负责督办,按照公文要求的时限及时收集整理情况并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

第四十一条集团公司内部(含市州县公司)报告、请示、意见等需要审批的,由办公室机要员负责催办,管理总部审批程序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完成,职能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批程序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公文处理中涉及OA办公系统的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各市州县公司公文处理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印发的相关办法同时废止,解释权与修订权归属集团公司办公室。

附件

部门工作联系单

编号: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准确规、精简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围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某集团有限公司公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规范、严谨、高效的公文处理程序,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按照**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属企业公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公文(包括传真、电报),是集团公司在公务来往中形成的具有约束力、体式规范的文书,是维持集团公司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综合事务部负责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和指导所属各企业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规范,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五条集团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决议,适用于集团公司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决定重大事项,部署集团公司全局工作;(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情或重要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所属企业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适用于批转所属企业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所属企业办理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要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人员;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或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适用于批准所属企业请示的重要事项(不同意用“复函”); (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方法。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部门请求批准。答复所属企业一般审批事项的请示可以用“复函”; (十一)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决定事项。 第六条集团公司向上级机关行文,常用“请示”、“报告”和“意见”。请求需答复的事项,必须用“请示”;汇报无需上级答复的事项,应用“报告”;回复对一般问题、事情的看法,可以用“意见”。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集团公司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商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可标明“秘密”; (二)紧急文件应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单位标识应由发文单位全称加“文件”二字,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四)发文字号应包括企业代字、年份、序号组成。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五)上报的请示,必须在首页注明签发人姓名,最后写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公文处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

公文处理办法 1目的 使公司公文处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 2范围 公司范围内的公文管理。 3职责 3.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文处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各种类型文件的起草,编制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公文种类 ――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提出具体管理措施; ――规定、办法?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具体做法和要求; ――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章程、条例、规则;批转所属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批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请示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它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办理例行公事与应急公务等,用“便函”;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一定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某些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答复对方征求某项工作的意见; ――签报、工作联系单?适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工作以及部门向公司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4.2公文格式 4.2.1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 正文、印章、附件、成文时间、主题词、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排列在前并编主办单位发文 号; ――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应根据保密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标明“特急”、“加急”、“平急”;

公文处理办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及集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公文,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约束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公司经营方针、目标,指导布置工作,发布各项规章制度,施行经营管理,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各部门有责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并负责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严谨细致,保密观念强,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各部门要发扬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犊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体现高效运转的原则。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 第六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高效,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公司机密。

第二章公文种类和形式 第七条公司常用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决定 适用于公司对重要事项或准备采取的重大行动做出的部署和安排。 (二)指示 适用于公司对下级部门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三)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主管部门和不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四)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五)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六)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3]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

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某国企公文处理办法

某国企公文处理办法 某国企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使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xx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xx〕14号)、《xx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xx)以及国投集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包括传真、电子文件等)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是依法进行公司各项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收发、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公司的公文按种类主要包括:决议、决定、规定或办法、通知、通报、请示、报告、议案、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规定、办法“规定”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作出安排,提出具体管理措施和行为规范。 “办法”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具体做法和要求。 (四)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公司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用签报。 (七)议案。适用于向有关会议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 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答复对方征求对某项工作的意见。 (十)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2015新《公文处理办法》正式测试题

公文处理办法(2015试行版)测试题 一、填空题(共20空,每空1分) 1、公司发文类别及适用范围包括()、新保函、新保复、()、()。 2、公司的发文包括公司()发文和()发文。 3、行文要选择适当的形式。( )适用于上下级机构之间,( )适用于上下级条线之间,()仅限于本机构内部之间。 4、部门函笺由()签发。 5、公文内容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 6、代表公司参加外部单位会议领取的会议资料、形成的会议纪要应作为()统一管理。参会人员应于会议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反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将与相关会议通知一并进行流转并归档备查。 7、单个部门处理单个文件处理时限不超过()个工作日,单个文件单个人处理时限不超过()个工作日,单条文件不超过()个工作日。 8、各单位()应为内设各部门明确签报字号,由()明确专人负责编号等日常管理。 9、公文管理平台与事务管理平台,计划于()正式应用 10、工作审批事项与流程梳理工作的两类成果物分别为()和()。

二、不定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2分) 1、公文处理原则是()。 A 分级管理 B 严谨规范 C 精简高效 D 安全保密 2、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第二层用()、第三层用()、第四层用()。() A仿宋体、仿宋体、黑体字、楷体字、 B黑体字、楷体字、仿宋体、仿宋体 C仿宋体、楷体字、黑体字、黑体字 D黑体字、黑体字、仿宋体、楷体字 3、公文版记包括()。 A 主题词 B 抄报单位、抄送单位 C 承办和联系方式 D 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 4、公司公文的种类主要有()。 A 通知 B 意见 C 决议 D 纪要 5、成文日期应当署()。联合行文时,署()。 A 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B 发文单位负责人签发日期 C 发文单位会议通过日期 D 拟稿人校对日期 6、主办部门起草、审核流程应尽量简化。原则上,主办部门一般由()人办理起草和审核。 A 1 B 2 C 3 D 4 7、公文会签时,会签部门应在接到会签文稿()个工作日之内提出会签意见,急件应()。()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集团总裁办公文管理规定

集团总裁办公文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1、目的 为使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标准,提高行政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效率,根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的公文管理。 3、术语和定义 公文:指公司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公司有效进行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的载体和工具。 通知:用于发布公司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印发公司的规划、计划、工作要点、总结等事务性文件,传达要求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的事项等。 通报:对公司重要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单位及人员,适用于表彰、批评事项、工作完成事项等。 报告:适用于子分公司向集团公司、下级向上级以及向政府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等,向集团公司或下级向上级呈报。 请示:适用于子分公司向集团公司、下级向上级以及向政府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向集团公司或下级向上级呈报。 意见:适用于对公司的有关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公司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4职责 总裁办:公司行政公文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及公文管理的监督指导。子、分公司综合部:其子分公司的公文管理归口部门。 5.管理细则

公文标题规范写法 公文标题 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 公文标题中除规定、办法等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公文标题应当用小2号黑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5.1.2公司公文的发文字号由公司规定,包括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序号。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弧形括号“()”括入。发文字号用5号宋体字,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中排布。 5.1.3发文单位应使用单位全称。 5.1.4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主送单位应使用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5.1.5公文正文位于主送单位名称下一行,用小3号仿宋字体。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5.1.6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小3号仿宋字体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有多个附件,应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就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5.1.7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部门名义发出且部门无单独印章的以外,均应加盖发文单位印章。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的行政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行政公文,是公司在各项工作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公司决定,发布规章制度,施行管理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指围绕公文的形成、办理、管理等所进行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行政管理部主管负责指导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归档的原则。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严守纪律,恪尽职守,树立为领导、为基层服务意识。 第五条公文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六条公文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节行文规则 第七条公司行文关系,应当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第八条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可分别以本单位名义行文,但不得以本单位名义自行对外行文,更不能自行对外报送请示性公文。因业务工作需要对外行文时,自拟文稿,经总公司领导签发后以公司名义行文。 第十条公司各部室,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向各公司行文;根据集团公司的授权和有关规定,可以答复各公司请示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各部室不能对各公司发布指示性公文。相关部室对同一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各自行文。 第十一条请示的公文,不要同时抄送同级或下级单位,在上级单位未批复前,下级单位不得擅自按请示公文的内容执行,请示问题坚持“一文一事”制度,避免“一文数事”和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三条各公司向集团公司报送正式公文,公文抬头一律写“集团公司”送行政管理部拟办、呈批,不要直接送领导同志本人,更不要同时送几位领导同志,以免重复批示或遗漏。 第十四条向下级单位行文,一般不抄报上级单位。重要行文,经签发人审定,可以抄报直接上级单位。 第十五条行文要注重效用,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对普发性文件,应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范围为集团公司各领导和各公司、各部室。 一、凡是通过网络、口头、电话或其他便捷方式能够解决的问题,不要再行文; 二、某项工作方针已经明确,执行过程中不需要采取新的措施,只是一般性号召或重申已有的规定、要求,不要再行文。 三、发布内部制度、规范性公文,必须注意与已发布的同类规章相衔接,内容不得抵触。若有新的规定,必须在行文时注明对原发布规章修改或废止,已有的规章未废止前,不要重复发布同类规章。 四、只有原则性意见,尚未有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或办法前,不要仓促行文。

关于集团公司文件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集团公司文件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规范集团公司文件管理的运作程序,利用好文件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基础管理,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拟定本管理办法。 纳入本规定管理的文件包括: 第一,集团公司内部请示、报告的管理; 第二,集团公司发文管理; 第三,外来公文管理; 第四,内部传阅文件的管理。 一、集团公司内部请示、报告的管理 (一)集团公司内部的请示、报告是指集团公司内部各部门及二级公司在日 常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需作出重要决定或处理重要事件时,需要获得集团公司领导明确的批示意见的书面文件。事先汇报为请示,事后汇报为报告。 (二)请示、报告的形成 1)部门认为有必要形成书面请示、报告时,由经办人起草文稿,并填写《集

团公司内部请示、报告单》(见附件一),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如事由涉及其他部门,由所涉及部门负责人签署会办意见后,统一报送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 2)二级公司的请示、报告参照部门的运行方式执行。 外地二级公司的请示、 报告可以传真、快递、挂号信及E—mail等形式呈报。 (三)请示、报告的报批、回复与督办 1)总裁秘书收到部门或二级公司的请示、报告后,负责做好登记编号工作。 2)请示、报告执行逐级报批制。上报的请示、报告由总裁秘书按文件的内 容情况分呈主管领导审批;当认为需要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总裁阅示;报董事会审批的文件,由总裁确定。 3)请示、报告必须注明主呈的集团公司领导。二级公司报送请示、报告时, 同时还必须注明主送部门与抄送部门,由总裁秘书在呈报集团公司领导前,先送主管部门与会办部门流转签署处理意见。 4)请示、报告由总裁秘书负责反馈。若请示、报告需

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 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公文处理办法(集团化标准)

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文处理工作,推动公文处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公文是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公司经营理念,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级机构并负责指导项目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公司常用公文种类 (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部门/项目公司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项目公司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知 适用于下发公司各种规章制度;任免和聘用人员;传达要求项目公司执行的事项;传达上级公司的指示;转发上级公司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项目公司的公文等。 (四)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五)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公司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公司的询问。 (六)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公司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七)批复 适用于答复项目公司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九)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公司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公文写作)某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写作)某公司行政公 文处理办法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用于上行文、下

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第八条****其他常用文种包括: (一)签报 机关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人书面请示工作,用“签报”。 “签报”必须由主办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送分管领导人。“签报”不盖章,原件批回。 (二)简报 是反映情况,指导工作或单位间沟通消息时常用的一种简便的文字材料。 (三)工作总结 是对前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综合、归纳、分析,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并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以便指导今后工作的文字材料。 (四)调查报告 是对客观事物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后形成的书面材料,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基本工具。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

国有企业公文处理办法 模版

技术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xx科技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 第三条公文是公司在实施行政及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管理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六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xx科技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七条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自觉遵守本办法,加强对本部门或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八条综合部是公司本部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部门、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各部门、子公司应当指定政治可靠,忠于职守,具备一定文秘专业知识的专人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各部门、子公司公文管理岗位人员应报综合部备案。 第二章公文的种类 第十条通常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决策和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属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 适用于传达要求下属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 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制度;任免和聘任人员。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四)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五)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六)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属单位的请示事项。 (七)函

集团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9)

集团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9) 集团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部门行政公文(以下简称”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行政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XX管理部的行政公文管理。 第二章实施条例 第三条公文处理的定义: 行政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司行政公文的种类主要有: 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要活动做出安排,对有关部门人员的奖惩,变更或者撤销下级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公告:适用于向公司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3、通告:适用于公司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4、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科室)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部门(科室)的公文,发布规章制度,要求各部门、各科室办理和有关部门、科室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 5、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6、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或者上级交办的事项。 7、请示: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或批准。 8、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科室)的请示事项。

9、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0、函: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科室)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1、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12、其它:计划(规划)、总结类,规章制度类,合同类,来往信函类。其中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公司的规定另行制订规章。 第五条公文格式: 1、公文一般由文头、文干和文尾等三大部分组成。 2、公文文头部分包括: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也称公文版头,一般套红印制)、发文字号、签发人等。 3、管理部经公司批准可印制自己的文件版头,但是必须经过部门领导许可。 1、公文文干部分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落款(印章),成文日期等。公文落款和加盖印章必须一致。 2、公文最后一页不得只出现成文日期和印章,也不得标识”此页无正文”。 6、公文文尾包括:附注,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印发日期和印发份数等。 7、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规范,管理部可以参照公司的标准格式进行处理。 1、公文用纸一律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六条公文处理原则: 1、公文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2、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安全。 3、管理部人员定期检查部门对公司公文处理情况。 第七条行文规则

【办公常用表格】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六章发文办理 第二十二条发文办理指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会签、审核、签发、复核、编号、登记、用印、分发、立卷、归档等程序。 第二十三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单位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属实,观点明确,开门见山,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精炼,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三)文种正确,格式规范。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单位的职权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五)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六)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七)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第二十四条公文由主办部门拟稿人对文件内容和格式确认无误后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主办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审核是否需要行文,行文目的是否表述明白,处理意见是否适当可行。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在设置路径时设置有关部门会签;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负责人应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协调或裁定后方可进入流转程序。 第二十五条公文发文审批流转路径设置为:主办部门(拟稿)——主办部门负责人(核对)——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核或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发)——文件管理部门(盖章)——主办部门(分发、归档)。需要会签

最新公文处理办法

最新公文处理办法 ______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某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科学、规范,提高办公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总公司公文处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四条本公司常用的公文共分为三大类: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的公文、公司对内下发的公文以及公司部门内部使用的公文。 (一)公司对外发布的公文包括: 1、报告:适用于向总公司或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总公司领导或上级单位的询问; 2、请示:适用于向总公司领导或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3、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5、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公司级专题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代表公司决议对外发布。 (二)公司对内下发的公文包括: 1、决定:适用于公司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 2、通知:适用于传达总公司或上级单位的批示,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发布规章; 3、通报:适用于表彰、批评、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4、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5、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公司内部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代表公司决议对内下发。 (三)公司部门内部使用的公文包括: 1、函: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2、说明: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之间沟通工作; 3、报告: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公司领导的询问; 4、请示: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求指示、批准; 5、意见:适用于公司领导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下发公司各部门。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五条本条规定的所指的公文为公司对外发布的公文及公司对内下发的公文两种。 (一)公司对外发布的公文 指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单位代字为 X 司发的公文。 此类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涉及公司机密的公文,应当在首页右上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机密级公文在首页左上方标明份数和序号; 发文单位标识应当适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位于正文的右下方; 发文字号,包括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序号;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单位。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顺序和名称。附件也可在正文中涉及附件内容处用(见附件)或(附后)注明。具体的附件材料置于主件之后,与主件装订在一起; 公文应标注主题词,成文时间以公司领导签发的日期为准。 (二)公司对内下发的公文指公司对内下发的的公文,参照公司对外发布公文及总公司公文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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