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输出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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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1目的对不合格输出(过程、物料、半成品、成品和服务等)进行有效控制,防止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范围适用于进货、生产过程、成品及退货品处理等各阶段产生的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3职责3.1总经理授权检验员负责不合格输出的判定,跟踪不合格输出的处理结果。

3.2不合格审理小组对不合格输出做出审理决定。

3.3负责对不合格输出进行返工等处置。

4程序4.1 不合格输出的来源1)采购及外包物料的不合格输出;2)生产过程发现的不合格输出(包括不合格在制品和成品);3)顾客退货的不合格输出;4)顾客提供产品中的不合格输出。

4.2 不合格输出的分类本公司不合格输出分为一般不合格输出、严重不合格输出;一般不合格输出——现有生产条件及工艺水平不可避免而又易于处置的不合格输出;严重不合格输出——出现成批不合格输出或高价值产品的不合格输出。

4.3 不合格输出的审理总要求4.3.1公司成立不合格输出审理委员会和不合格审理小组,分别审理严重不合格输出和一般不合格输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

审理人员包括:质量、生产、技术人员、检验员等相关人员,经顾客代表同意,由总经理批准。

参与不合格审理的人员须经过资格确认,由负责建立“不合格审理人员资格确认表”。

4.3.2 当产品不合格时,如属于一般不合格提交不合格审理小组审理,由检验员负责,包括一般性返工、非成批报废,不涉及产品性能的不合格品,有权做出返工、报废的处置决定;如属于严重不合格应提交不合格输出审理委员会审理,对出现成批不合格输出或高价值产品的不合格输出、关重件性能超差或影响整机性能和安全性可靠性的严重不合格品,有权做出返修、报废、让步接收和降级使用等处置决定。

4.3.3 对不合格审理小组审理发生争执时,可提交不合格输出审理委员会审理再次审理。

如果需要改变不合格输出的审理结论时,需由总经理签字决定。

4.3.4不合格输出的审理结论,仅对当时被审理的不合格输出有效,不能作为以后审理不合格输出的依据,也不影响顾客对产品的判定。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1. 目的2. 为确保不合格要求的产品已被标识和控制以防非预期使用或交货造成质量问题影响本公司信誉,将不合格品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和处理。

3. 适用范围4. 来料、制程、出货、库存及客户退货品各控制过程所发生的不合格品均应用。

5. 定义5.1. 特采:对不合格物料进行评审,确定其不合格对产品对客户的影响程度,因其不合格程序对最终产品质量影响很小、不会引起客户投诉,从而决定将该不合格物料进入正常的运作过程的工作过程。

特采又称特殊采用、特许、让步接收。

6.7. 流程图:8. 程序8.1. 不合格品控制的通则8.1.1. 经标识后的不合格品,在未做适当的处理前不得被领用或使用;8.1.2.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先由品质部发放《产品异常处理单》给相关部门主管进行评审签字决定,不合格品将按评审结论进行处理。

8.1.3. 不合格品经返修(或返工)后,须经品检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8.2. 进货物品中不合格品的控制8.3. 若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时,由进货品检员进行标识,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来料检验报告》上,同时在《来料检验报告》上填写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后交采购人员。

8.3.1. 退货8.3.2. 若无特采(让步接收)需求,则由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办理退货。

8.3.3. 特采(让步接收)8.3.3.1 若因紧急生产需要,采购人员可提出物料特采申请,按照本程序规定办理,以审核决定此一(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8.3.3.2 若产品不合格程度较小,且不会影响最终产品的性能及安装,可视该产品为合格。

由采购提出特采申请,经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评审签字,呈副总经理以上职称人员批准。

8.3.3.3 进货检验人员须将《特采申请单》核定的处理方式、《特采申请单》的编号,记录在《零部件特采一览表》上。

8.3.4. 质量反馈8.3.5. 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由品质部填写《供应商质量信息反馈单》向供应商反应此一质量状况,并督促供应商限期改善。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1.目的对不合格品加以识别、区隔、风险评估、重新处理,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流入客户手中。

为对品质异常能及时反应及处理、预防、消除异常原因,以维持品质系统正常运作。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进货至成品交付后所有原材料、成品,由于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或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品质不符合的控制。

3.定义3.1.不合格品(Nonconformity):超出接收标准,不满足要求的产品。

3.2.返工(Rework):由原加工流程对不合格品重新加工使产品符合需求规格。

3.3.修理(Repair):增加加工流程以对不合格品加以修复,使其符合需求规格。

3.4.挑选(Sorting):对不合格品加以挑选,以区别等级。

3.5.报废:无法作挑选处理并不可能进行重工或修复的不良品及维修成本高于制作成本之不良品。

3.6.批退(Reject):品管单位检验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有品质异常不满足需求状况时,将检验品整批退还供应商或制造单位,并要求处理的情形。

3.7.特采:于进料、生产过程或最终成品发现的不合格品,因客户、生产需求急迫,客户或销售部代表客户同意授权,或投入后不影响产品功能、构造机能、特殊外观要求及应用功能性,不造成人身安全,可满足最终客户使用品质的不合格品做特殊接收的状态,等同让步接收。

3.8.降级、降档:因产品检验不符合定义标准要求,而采用更低标准确认接收、降级处理的状况。

4.职责4.1.质管部4.1.1.负责不合格品处置活动之协调,包含来料不合格、生产中不合格、顾客反馈不合格等。

4.1.2.定义不合格品的区分、隔离及标示方式;4.1.3.评估定义不合格品的挑选方式及标准;4.1.4.品质异常发生时,不合格品紧急处理方式要求;4.2.生产部4.2.1.负责对生产过程不合格品区隔作业及相应的标识。

4.2.2.执行对品质异常发生时不合格品的应急处理要求;4.2.3.按照工艺及质量提供的方案执行不合格品品的返工、修理、挑选等作业4.2.4.负责生产原因造成品质异常之分析与改善;4.3.工艺部4.3.1.品质异常发生时之应急处理方案拟定。

军品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军品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 目的本程序为了规范公司不合格品过程的管理,以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军品和民用产品的不合格品控制。

3 术语、3.1 不合格品:未满足产品要求产品。

3.1.1 I类不合格品:关键特性超差;可能导致产品使用性能下降,影响产品互换性、可靠性、维修性和安全性的不合格品;成批重要特性超差。

3.1.2 II类不合格品:重要特性超差;成批一般特性超差。

3.1.3 III类不合格品:I、II类以外不合格品。

3.2 返工: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使其满足原规定要求。

3.3 返修: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虽不符合原规定要求,但能满足预期使用要求。

3.4 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产品的书面认可。

3.5 废品:不能按预期要求使用的、无法修复或不能经济修复不合格品。

3.6 可疑产品:检验、试验状态不确定及无标识产品。

4 职责4.1 质量部是公司不合格品过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不合格品业务管理;公司不合格品的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

4.2 质量部检验技术人员负责确定不合格品审理类别。

4.3公司各有关单位负责配合完成不合格品过程的各项工作。

5 工作程序5.1 不合格品审理权限及原则5.1.1不合格品审理权限5.1.1.1质量部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负责拟定“不合格品审理人员名单”,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征得顾客同意后,下发执行。

5.1.1.2不合格品审理人员由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5.1.1.3 不合格品审理权限应符合:a) I类不合格品审理:由申请单位填写不合格原因及措施,送质量部,质量部审理人员签署审理意见后,提交公司主管技术副董事长作最终审理;b) II类不合格品审理:由申请单位填写不合格原因及措施,提交质量部,质量部作最终审理;c) III类不合格品审理:由申请单位填写不合格原因及措施,提交质量部作最终审理;d) 顾客对不合格品审理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顾客要求。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1 目的本标准规定了不合格品控制、评审、处置原则与程序,评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目的是对识别出的不合格品实施控制和处置,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并及时采取措施,增强顾客满意。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研制、生产全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理。

3 职责3.1品质管理部是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不合格品审理机构,成员由总经理任命,顾客要求时,需征得顾客同意。

3.2不合格品审理机构负责不合格品评审和处置,负责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分析,明确不合格品处理意见。

3.3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

4 工作程序4.1 不合格品审理机构的设置设立三级不合格品审理机构,不合格品审理人员需经综合管理部对其资格确认,并保留总经理以文件形式任命,顾客或其代表有要求时应得到顾客及其代表的同意。

4.1.1 一级不合格品审理审理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公司质量主管领导及相关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主管设计师、主管工艺师、主管质量管理员组成。

其审理范围见表1。

4.1.2 二级不合格品审理审理组由公司质量主管领导任组长。

成员由相关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设计师、工艺师、质量管理员组成。

其审理范围见表2。

表24.1.3 三级不合格品审理审理组由相关部门/车间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一般由相关部门/车间质量管理员组成。

其审理范围见表3。

4.2 不合格品审理原则4.2.1 审理不合格品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即原因查不出不放过,责任查不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审理未结束的不合格品及同批生产的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4.2.2 不合格品审理结论,仅对当时被审理的不合格品有效,不能作为以后不合格品审理的依据,也不影响顾客对产品的判定。

4.2.3 改变不合格品审理结论,必须由总经理签署书面决定。

4.2.4 在不合格品审理过程中,审理组长可请未得到授权的技术人员或外部技术专家参与不合格品的分析,其提出的处理意见须得到授权审理人员的认可。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1目的实施本制度的相关要求,对不合格产品的标识、记录、评审和处置进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交付。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被检验判别为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半成品和最终成品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3.1不合格品未满足要求的产品。

包括不合格的采购材料、外协件、半成品和成品。

3.2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如维修。

3.3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

3.4降级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其等级的变更。

3.5批量性不合格不合格数量占总数量的比例超过3%。

3.6严重不合格产品功能完全丧失,或出现安全功能的不合格。

3.7评审为确定主题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

4职责4.1 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鉴别,组织对批量不合格品的评审。

提出处置意见4.2 仓库负责对采购不合格品,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等进行标识和隔离。

按处置意见处理。

4.3技术部、业务部等相关部门参与相关不合格品的评审。

5工作流程及要求5.1 不合格品的识别不合格品必须确保得到识别,识别的方法包括:a将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专用区域内;b或将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箱(盒)等专用容器或不合格品架上;c不合格品进行明显的标识,标明不合格内容;5.2采购产品不合格的控制5.2.1检验员对检验后的不合格内容填写《不合格品报告》。

仓库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标识和隔离。

《不合格品报告》送技术部、业务部等部门评审。

5.1.2业务部、技术部接到《不合格品报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严重程度和库存量进行评审,评审后的处置方法可以是:a)让步接收;b)退货拒收;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品报告须报总经理批准。

如有需要,可召集相关部门共同评审,避免和降低因让步接收所带来的风险5.1.3仓库按评审结果处置。

5.2 交付后产品不合格的控制5.2.1交付后的产品出现不合格,由业务部填写《不合格报告》并会同业务部、技术部及相关部门评审应采取的纠正措施后,呈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过程中检验,自检或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置于不合格区域内,填写相关制程检验记录后,由品质负责人作出处理决定.
返工﹑返修由生产负责人执行,并记录修理情况,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应由检验员重新检验.如重检不合格,应由品质负责人在相应检查上作出处理决定,如让步接受,继续返工﹑返修或报废等,并将记录发至生产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处理.
对于顾客退回的半成品或成品,经品质负责人确认为不合格品的,应作出返工﹑返修或报废等处理决定,发至相关部门执行,品质负责人跟踪处理结果并及时通报顾客.
对于已交付给顾客的产品,发现不合格品时,应按公司产品质量的重大问题对待,品质负责人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详见《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必要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方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对不合格作特采时,须由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由品质负责人在“不合格标签”上标识“特采”,进行选用,当订单要求时需经顾客确认同意后特采方可进行.
对于严重的不合格品,பைடு நூலகம்填写记录,报总经理做出退货决定后,退回或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货手续.
5.2半成品、成品检验的不合格处理
本公司半成品不合格的处理方式主要有让步接受﹑返工﹑返修﹑报废等
5.4其它不合格的处理.
搬运过程所造成的不合格品或仓管员巡查时所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由检验员重检,作好相应记录,并根据重检结果作出返工﹑返修或报废等的处理决定,发至相关部门执行,品质负责人负责跟踪验证处理结果.
记录:本程序形成的记录按《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采购材料入库验收单》《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5.0工作程序
5.1进货物料不合格品处理.
本公司进货物料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主要有拣用﹑特采和退货等.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1目的确保不符合要求的输出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范围适用于各部门不符合输出的控制。

3职责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不合格输出进行识别、标识、隔离、评审和处置。

3.2 品检部负责对不合格输出的整改效果进行验证4程序4.1 不合格输出的识别、控制4.1.1综合部须识别服务的不合格,包括:a)对接口部门服务的不合格,如人员招聘不及时、招聘的人员能力未达到要求、采购不及时、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b)顾客端服务的不合格,如交付不及时、顾客抱怨、投诉处理不及时等4.1.2综合部的不合格输出处理须填写《不合格输出处理记录》4.1.3模具部的不合格输出主要为模具修理不及时、模具维修未达到要求、模具损坏等,模具部发生不合格输出须填写《不合格输出处理记录》4.1.4 生产部、品检部的不合格输出主要控制进货、制程、成品、库存品、退货的不合格输出的控制A)进货不合格的控制——进货不合格的控制:品检部按《进料检验规范》对来料进行检验,经检验判为不合格时,由综合部采购员通知供应厂商办理退货。

——如生产急需,需对不合格物料特采使用时,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品检部、生产部进行评审,总经理批准。

填写在《特采申请单》上。

B) 生产过程中发生不合格品的控制生产过程中各检验工位依据相关检验作业指导书对在制品、成品进行检验,发现不合品时由生产部组织返工/返修,品检部负责对返工/返修后产品进行重新检验。

C)成品检验中发生不合格品的控制——成品检验不合格时,由生产部组织返工/返修,品检部进行重新检验。

——不合格产品的特许放行由由生产部提出申请,品检部进行评审、总经理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并保留批准特许的记录。

D) 库存品发生不合格品的控制库存物料或产品因工艺变更或其他因素影响发生的不合格品,由生产部报品检部、确定无法修复时,进行报废处理。

E)顾客退货发生不合格品的控制——综合部组织对顾客的退货要求进行识别和评审,业务人员同顾客交接不合格品,将不合格品退仓,仓库进行标识和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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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使不合格输出处于受控状态,明确标识、隔离和处置不合格品的职责,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原材料、在制品和成品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品保部负责对不合格输出进行标识、组织评估和处置。

3.2采购负责不合格输出的评估和处置。

3.3总经理负责让步的批准。

4.定义:
(略)
5.工作程序
5.1不合格进料的控制
5.1.1 IQC进料检验员依据SIP对进厂物料进行检验,并填写《来料检验报告》。

如检验不合格,IQC应立
即对不合格物料进行隔离,做好不合格标识,并提出处理意见,经采购和品保部会签后作出处理决定,不合格处理方法包括:
a)选别;
b)加工;
c)让步接收;
d)退货。

5.1.2 选别
供方安排人员从不合格品批中选出合格品(紧急时,由生产部安排人员挑选),选出的合格品经IQC抽检合格后贴上合格标签。

抽检不合格品由IQC贴上不合格标签,并由仓库隔开存放,明显标识,并作退货处理。

5.1.3 加工
紧急情况下需加工处理时,由销售部通知生产部进行加工。

5.1.4 特采
IQC进料检验员判为“不合格品”的原材料,不影响生产使用,生产急需使用,由采购、产品工程部和品保部会签后,经总经理批准可进行特采接收。

5.1.5 退货
品保部发出《品质异常通知单》给供应商联络退货。

5.1.5 所有来料不合格,IQC均需发出《品质异常通知单》给供应商要求其进行改善。

5.2 不合格在制品的控制
5.2.1 制程不良的处理:
a)当制程中出现不合格时,由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输出进行隔离和标识,将不合格品交修理员进行修理。

b)对修理好的产品,由生产部进行全检,确认修理后的产品是符合要求的。

当制品无法修理时,由生产部
申请报废处理。

c)当生产中出现致命不良时,生产线应停止生产,并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开会检讨对策,并对当天生产的所
有制品进行全检处理。

d)生产部对生产线发生的不良品进行统计,对占不合格比例高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和对策,将不合格控制
在目标之内。

e)当生产部在制程中发现来料不良时(超过5%),生产部开出《品质异常通知单》交工程部、品保部进行
分析和处理。

5.2.2制程巡查不符合的处理:
a)品保部IPQC在制程巡查过程中,当有不符合发生时立即反馈给生产线管理者进行原因分并对策,对不符
合发生时间段的制品进行返工/返修处理,必要时对上一时间段所生产的制品也重新进行检查确认。

b)当巡检发现致命不良时,品保部开出《纠正措施报告》交生产部进行原因分析和对策。

生产线管理者
在没有对策进行前,生产停止。

5.3不合格成品控制
5.3.1最终成品抽检不合格时,由质检人员放在指定的不合格区域进行隔离,将不合格情况分别记录于《纠
正措施进度一览表》,外观抽检不良由质检开出《纠正措施报告》交生产部进行分析及处理,功能不良由工程部进行原因分析及处理,不合格成品的处理方式包括:
a)返工、返修;
b)让步。

5.3.2返工或返修
生产部经分析需作返工返修处理时,由生产部拟订返工返修措施后执行,经返工、返修后的产品须再次递交品保部进行检验,合格品方可入库,返工或返修不合格再次交生产部进行处理。

5.3.3 让步
品保部提出让步放行,由生产部商讨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原则上成品让步使用需得到顾客的认可。

5. 4交付后不合格
5.4.1公司在产品交付后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供应产品,并告之客户。

5.5 不合格记录
5.5.1所有不合格应保持记录,并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不合格的描述;
b)所采取措施的描述,包括获得让步的描述;
c)不合格处理授权人签名。

5.5.2记录的管理依据《文件化信息管理程序》执行。

6.相关文件
6.1《文件化信息管理程序》 XX-2-01
7.相关记录
7.1《来料检验报告》 XX-4-PB-12
7.2《品质异常通知单》 XX-4-PB-08
7.3《纠正措施进度一览表》 XX-4-PB-17
7.4《纠正措施报告》 XX-4-PB-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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