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医疗争议下相关医疗费用的新农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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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的补偿方案

合作医疗的补偿方案

合作医疗的补偿方案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一项重要医疗保障制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合作医疗制度也在不断进步,通过制定灵活多样、科学且符合地方实际的补偿方案,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以下是几个相关的补偿方案,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情况下的合作医疗参保人群。

一、基础补偿方案基础补偿方案是指在基础版合作医疗下,居民发生医疗费用时各级医保基金给予支付的比例。

这个方案适用于那些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他们可以享受到政府的基本医保保障,同时也不需要额外缴纳费用。

通常,一般的疾病治疗都可以在基础补偿方案下得到报销,比如感冒、胃病等。

二、大病补偿方案大病补偿方案则适用于那些患有某些罕见疾病或慢性病的患者。

这些疾病的治疗通常需要长期住院治疗和高额医疗费用支出。

此时,通过大病补偿方案可以让这些患者享受到更好的医保保障,该方案的报销比例通常会高于基础补偿方案。

三、特殊补偿方案特殊补偿方案是适用于那些牵涉到特殊事项或特殊疾病的患者。

比如,针对一些需要采用比较复杂或新颖的治疗方式的疾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能无法满足该疾病的治疗需求,此时需要将患者转至大医院进行治疗。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特殊补偿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可以让患者住院治疗期间享受到更好的医保保障。

四、跨省补偿方案跨省补偿方案适用于那些因工作、探亲等原因而跨越省市进行治疗的患者。

这个方案可以让患者在异地就医时享受到与当地医保制度相等的医疗支付。

此外,对于一些远离大城市的偏远地区,跨省、异地就医的市民几乎是“家常便饭”,而政府实施跨省补偿方案也有助于这些人们的身体健康。

上述四个补偿方案是目前比较典型的合作医疗补偿方案。

各级医保基金通过设置不同的补偿方案,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加精准、全面的医疗保障。

通常,基础补偿方案下的疾病治疗非常宽泛,而大病、特殊补偿方案更有针对性,可以有效地应对复杂疾病和治疗。

此外,跨省补偿方案则解决了患者异地就医时面临的医保支付问题,让广大患者在外地就医时也能享受到合理的医保支付。

202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

202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

202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近年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不断发展和完善。

然而,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的逐渐提高和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现有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已经面临一些问题,亟需进行调整和优化。

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现提出了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

一、增加补偿比例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农民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在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中,应适当增加补偿比例,提高农民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具体来说,可以将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比例从目前的50%提高至70%,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医疗权益。

二、提高报销上限当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上限相对较低,对于一些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存在一定限制。

因此,在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中,应适当提高报销上限,以保障农民在严重疾病治疗时的经济负担。

具体来说,可以将报销上限从目前的1万元提高至2万元,提高了农民报销能力。

三、扩大医疗范围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医疗需求,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应在医疗范围上进行扩大。

除了常规的基本医疗保障外,还应考虑增加对慢性病治疗、重大疾病的补偿。

例如,可以对一些常见的慢性病进行更高比例的补偿,对于一些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可以给予更高的报销比例。

四、完善定点医院制度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定点医院制度的约束较弱,导致一些非定点医院也能够享受到合作医疗的补偿。

这样不仅对农民的合法权益形成了侵害,也对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因此,在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中,应加强对定点医院的审核和监管,严禁非定点医院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待遇。

同时,可以鼓励优质医疗机构参与到农村合作医疗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加强宣传和教育为了更好地推广和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新方案的具体内容和优势,让农村居民了解到相关政策的改变和进展。

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摘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面临着适应新形势的挑战。

本文旨在探讨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背景介绍农村合作医疗是指农村居民自愿参与的以互助为基础、共同筹备、个人和集体共同承担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制度。

自2003年开始试点实施以来,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国农村地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问题分析1. 财政支持不足:由于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医疗补偿金额不断上升,财政支持逐渐跟不上需求。

2. 补偿范围不全面: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主要集中在基本医疗费用上,而暂不包括重大疾病、门诊医疗等方面。

3. 参保人员权益保障不足: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基本权益保障尚不完善,存在报销流程复杂、补偿时间长等问题。

三、解决方案1. 提高财政支持:增加财政补贴,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并适当提高报销上限,确保参保人员获得合理的医疗补偿。

2. 扩大补偿范围:逐步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包括重大疾病、门诊医疗等方面,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

3. 简化报销流程:优化报销流程,减少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办理报销手续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参保人员的满意度。

4. 加强监管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运行。

四、政策建议1. 加大财政支持:逐步增加财政补贴,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

2. 拓宽补偿范围:逐步扩大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范围,包括重大疾病、门诊医疗等方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3. 简化报销流程:优化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报销流程,减少办理手续的时间和成本。

4. 落实监管和评估:建立健全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五、预期效果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计可以解决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提升农村合作医疗的效能和公平性。

基于三甲医院医疗服务模式的新农合制度刍议

基于三甲医院医疗服务模式的新农合制度刍议
有 个 人 信 息 的 合 作 医 疗 就 诊 卡 前 来 就 诊 时 ,通 过 刷 卡
农 合 以来 的 门诊 及 住 院人 次合 计 和相 关 医疗 费 用情
况 ) 该 医 院 的药 品 费 用 占 总 费 用 的 比例 在 4 。 0% 左 右 ,
即 可 确 认 参 合 人 员 身 份 , 自动 进 入 相 应 农 合 “ 单 ”; 并 菜
基于三甲医院医疗服务模式的新农合制度刍议
武 汉 大 学人 民 医 院 卢 继 青 杜 文 娟
为 缓 解 农 民 因 病 致 贫 、 因 病 返 贫 问 题 ,我 国 自
2 3年 开 始 逐 步 实 施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00 f 下 W-'新 以 T > r 农 合 ) 度 。 该 制 度 是 由 政 府 组 织 、 导 和 支 持 , 民 自 制 引 农

新 农 合 制 度 实 施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 ) 疗 费 用 控 制 不 力 。 大 多 合 作 医疗 单 位 都 是 一 医 公 立 医 院 , 行 差 额 预 算 , 本 属 于 自负 盈 亏 。 受 经 济 实 基 利 益 的 推 动 , 之 医疗 服 务 技 术 性 较 强 、 患 之 间 信 息 加 医 严 重 不 对 称 的先 决 条 件 ,医 疗 机 构 确 有 通 过 过 度 医 疗
择 就 医地 点 和 医 生 的 权 利 。 尤 其 是 在 三 甲 医 院 加 入 新
农 合 定 点 医 院 的 行 列 之 后 ,医 疗 资 源 扎 堆 占用 的 现 象 更 加 明显 , 样 的 条 件 下 , 合 农 民不 论 大 病 小 病 都 更 同 参 愿 意 到 大 医 院 接 受 治 疗 。这 样 一 来 , 出 现 了 大 医 院 满 就 床 , 医 院空 床 的现 象 , 致 医疗 资 源 运用 的不合 理 。 小 导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分析
现代 商 贸 工 业
N o. 2 0 8, 01
Mo enB s e rd n uty dr ui s T aeId s ns r
21 0 0年 第 8期
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费 用补偿分析
王成 龙
( 庆 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 产学院 , 庆 404) 重 重 0 0 5
摘 要 : 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 以下 简称新农合) 制度是 由政 府组织 、 引导 、 支持 , 民 自愿参加 , 农 个人 、 集体 和政府 多方筹 资 , 大病 统 筹 为 主 的 农 村 医 疗 互 助 共 济制 度 , 农 合 制 度 中补 偿 制 度 合 理 与 否 直接 关 系到 农 民 的 极性 。探 讨 了影响参合 农 民住 院补偿 的 因素 , 并对进一 步提 高参合农 民住 院补偿 水平提 出建议 。
关 键 词 :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 用 补 偿 ; 响 因素 ; 议 新 费 影 建
中图 分 类 号 : 8 F4 文献标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 6 23 9 ( 0 0 0 — 2 40 1 7 — 1 8 2 1 ) 80 5 — 1
定 问 题 。一 是 尚 未 建 立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同 步 的 、 理 增 合 新型农村 合作 医疗 自 20 0 3年 试 点 工 作 开 展 以 来 取 得 了 显 著 成 效 , 度 框 架 和 运 行 机 制 基 本 形 成 , 盖 面 逐 年 扩 长 的 筹 资 增 长 机 制 ; 是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尤 其 是 地 方 财 政 补 制 覆 二 大 , 合 农 民逐 年 增 加 , 益 面 逐 步 扩 大 。20 参 受 0 6年 , 过 助 资 金 还 不 能 及 时 足 额 到 位 。 超 . 7 的 新 农 合 基 金 用 于住 院 补 偿 , 从 补 偿 情 况 来 看 , 得 1 3 基 金 使 用 情 况 5 但 获 从 全 国 总体 水 平 来 看 , 农 合 的 基 金 使 用 情 况 体 现 了 新 住 院 补 偿 的参 合 农 民 比 例 偏 低 , 参 合 农 民 的 实 际 住 院 补 且 以 的 用 偿 比增幅缓慢 , 一些 地 区参合 农 民次 均 住 院 费用 的增 长速 “ 大 病 统筹 为 主 ” 宗 旨 , 于 住 院 补 偿 的 基 金 支 出 约 占 5 对 度 已 超 过 了人 均 补 偿 费 用 的 增 长 速 度 , 成 这 一 现 象 的 原 基 金 支 出总 额 的 7 左 右 。但 由 于 实 践 经 验 不 足 、 当 地 造 医 疗 服 务 利 用 和 医 疗 费 用 底 数 及 变 化 趋 势 不 够 清 楚 , 及 以 因是多方面的 。 担 心基金透支 等原 因, 一些 地 区 , 其 是 新 开 展 新 农 合 工 作 尤 1 影 响 因素 分 析 的 县 ( 、 , 在 统 筹 补 偿 方 案 偏 于 保 守 , 用 报 销 限 制 市 区) 存 费 1 1 参 合情 况 . 过 多 , 新农 合 基 金 结 余 过 多 , 响 了 参 合 农 民住 院 补 偿 受 使 影 新 农 合 作 为 一 种 互 助 共 济 制 度 , 加 的 人 数 越 多 , 会 参 社 益 水平的提 高 。 化 程 度 就 越 高 。根 据 大 数 法 则 , 农 合 要 提 高 其 抗 风 险 能 新 14 参 合 中 的 “ 向选 择 ” . 逆 力 应 将 盘 子 尽 量 做 大 , 高 参 合 率 , 而 更 好 的 发 挥 其 医 疗 提 从 健 康 保 险 领 域 的 经 典 难 题 是 健 康 状 况 差 的 人 群 参 加 保 保 障 功 能 。表 1 新 农 合 开 展 以 来 的 覆 盖 面 、 合 率 、 院 为 参 住 险 的 积 极 性 高 , 健 康 状 况 好 的 人 群 却 不 愿 参 加 。相 关 研 而 补 偿 人 次 比例 及 实 际住 院 补 偿 比 的 情 况 。 究 表 明 , 民 的健 康 保 健 意 识 和 对 新 农 合 的 认 知 情 况 是 影 农 表 1 新农合参合与住院补偿情况 ( ) 响 农 村 居 民参 合 意 愿 的 主 要 因 素 。新 农 合 坚 持 以 家 庭 为 单 年 份 覆 盖 面 参 合率 住 院补 偿 人 次 比 实 际 住 院补 偿 比 位 自愿参加 的原则 , 部分 地 区存 在得 大 病概 率很 低 的青 在 2 0 0 4 1. 4 1 6 7 . 52 3 3 . 5 2 . 7 4 6 壮 年 主 体 家 庭 不 参 加 新 农 合 的 现 象 , 种 现 象 的 极 端 结 果 这 2 0 0 5 2 . 9 3 6 7 .6 5 6 4 7 . 8 23 41 . 就 是 参 合 人 群 主 要 是 以 老 人 和 孩 子 为 主 的 疾 病 高 风 险 人 2 0 0 6 5 . 0 7 8 .6 O 6 5 8 . 6 2 . 7 8 群 。 “ 向 选 择 ” 导 致 参 合 率 低 和 疾 病 高 风 险 人 群 比 例 逆 将 2 0 拒 0 7 上 半 年 8 . 7 8 . 7 4 8 58 8 6 .2 2.7 99 高 , 些 都 将 直 接 影 响 到 新 农 合 筹 资 的 多 少 和 补 偿 比 例 的 这 高低 , 响到参合农 民的住院补偿水平 。 影 陈在余在假定筹 资费用 为每人 每年 为 3 O元 , 农 合 的 15 参 合 农 民收 入存 在 差 异 . 新 . 医疗 保 障 需 求 不 同 管理费用为零 ,小病农 民 自付 , “ 大病 合 作医疗 ” 式 下计算 模 农 民 的 收 入 水 平 决 定 了 其 医 疗 消 费 水 平 。 目前 的 对 于 出 了农 民 的最 大 保 障水 平 , 果 如 表 二 。 结 大部分参合农 民而言 , 生病 就 医 首 选 的 是 门 诊 , 补 偿 人 次 从 表 2 不 同覆 盖 率 下 新 农 合 的 补 偿 比 ( ) % 来 看 , 诊 补 偿 的人 次 要 远 多 于 住 院补 偿 的 人 次 , 也 是 参 门 这 覆 盖率 补 偿 比 合 农 民住 院补 偿 受 益 面 较 小 的原 因 之 一 。 5 . O 0 2 . 1 1 对 于 家 庭 条 件 贫 困 的参 合 农 民 而 言 , 小 病 拖 、 病 抗 ” “ 大 7. 0 0 2 . 9 6 的 现 象 仍 然 相 当 普 遍 。 生 病 而 不 及 时 就 医 , 方 面 致 使 参 一 8 . 0 0 3 . 3 8 合 农 民得 到 门 诊 和 住 院 补 偿 的 机 会 大 大 降 低 , 一 方 面 , 另 小 9 . 0 0 3 . 8 0 病 拖 成 大 病 , 发 生 更 大 的 住 院 医 疗 费 用 , 响 到 参 合 农 民 将 影 由上表 我们 可 以不 难看 出 , 新 农 合 覆 盖 面 和参 合 率 的 实 际 住 院 补 偿 比的 提 高 。对 于部 分 收 入 水 平 较 高 的 参 合 农 随着 增 加 , 院补偿 人 次 比和 实 际住 院 补偿 比有 逐 年 上 升 的趋 势 , 民 而 言 , 住 生病 住 院往 往 选 择 较 高 级 别 医 疗 机 构 , 疗 机 构 的 医 级 别 越 高 , 到 的 住 院 补偿 比 例 就 越 低 , 是 影 响 参 合 农 民 得 这 实 际住 院补偿 比与新 农 合 的覆 盖 和参 合 率成 正 比关 系 。 12 筹 资 水 平 . 实 际 住 院 补 偿 比提 高 的 一 个 重 要 原 因 。 筹 资 水 平 是 影 响 参 合 农 民 住 院 补 偿 水 平 提 高 的 一 个 重 2 讨 论 和 建 议 要 因 素 。因 此 , 着 经 济 的 发 展 , 理 提 高 参 合 农 民 的个 人 2 1 政 府 部 门 应 进 一 步 扩 大 新 农 合 覆 盖 面 。 高 参 合 率 。 随 合 . 提 缴 费 水 平 , 强 各 级 财 政 对 新 农 合 的 支 持 力 度 , 直 接 影 响 建 立 稳 定 可 靠 、 步增 长 的 筹 资 机 制 并 提 高 基 金 使 用 率 增 将 稳 到 住 院 参 合 农 民补 偿 水 平 的 提 高 。 目前 新 农 合 实 行 个 人 缴 筹 资水平决定 补偿能力 , 现 有筹 资水 平的 基础 上 , 在 提 费 、 体 扶 持 和政 府 资 助 三 者 相 结 合 的 筹 资 机 制 , 央 和 地 高 农 民 个 人 缴 费水 平 , 加 各 级 财 政 补 助 金 额 , 立 稳 定 可 集 中 增 建 方 财 政 近 年 来 已 加 大 了 对 新 农 合 的 支 持 力 度 , 强 了 广 大 靠 、 增 稳步增长 的筹资机 制 , 特别是 建立 政府 筹 资水平 随经 济 农 民对 新 农 合 的 信 心 , 促进 了新 农 合 的 稳 定 发 展 , 也 存 在 或 财 政 收 入 增 长 而 增 加 的 制 度 对 于 新 农 合 制 度 的 持 续 稳 定 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项医疗保障政策,旨在为农民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偿和支付服务。

为了更好地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宗旨,提高它的效率和覆盖面,必须完善相关的实施方案。

本文将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展开论述。

一、背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地区的医保制度,是农民医疗保障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实施,为广大农民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中,补偿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根据国家的政策要求,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村居民可以在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并申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

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医院和农民双方来说,补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它需要在政策的指导下,制定合理的方案和政策,以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满足医院的正常医疗需求。

二、实施方案的内容1. 补偿范围补偿范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中的一个关键内容。

为了使补偿政策更加明确、合理,制定补偿范围是必要的。

在实施方案中,需要明确农民可以享受的补偿范围,包括医院服务费、药品费、特殊药品费、诊疗费、床位费等。

同时,还需要明确补偿比例和补偿上限,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 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是另一个关键的内容。

在实施方案中,需要制定明确的补偿标准,以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制定补偿标准时,需要考虑许多因素,例如当地的经济状况、农民的收入水平、医院的服务水平等。

在制定补偿标准之前,应该进行公开研究,以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以确保设计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补偿政策。

3. 补偿流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流程需要精细化设计,以确保其顺畅性和高效性。

在实施方案中,需要明确农民的报销程序、医院单位的处理流程、管理部门的审核程序等。

同时,还需要设计电子报销体系,以减轻农民和医院的负担。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的设计中,应该尽可能遵循电子化、自动化的原则,确保补偿流程更加平稳、高效。

新农合医疗补偿范围与标准【最新版】

新农合医疗补偿范围与标准1.支付患者因病住院治疗费用。

主要包括:住院期间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材料费、床位费、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等。

2.支付普通门诊、常见及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

常见慢性病包括:恶性肿瘤、肝硬化腹水、肾功能衰竭、高血压病Ⅱ期以上(含Ⅱ期)、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脑中风后遗症、肝豆状核变性、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帕金森氏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慢性肾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耐多药肺结核病等二十种疾病。

特殊慢性病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病、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

3.支付育龄妇女持证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4.《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试行)》中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单次(项)特殊检查(治疗)费用按80%计入可补偿费用,其中单价超过5000元的任何特殊检查治疗类项目,一律按单价5000元计算(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单次(项)特殊治疗性的材料费用,国内生产的材料按80%、进口材料按60%计入可补偿费用。

输血费用按50%计入可补偿费用。

5、新农合支付范围内的限制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技术除外)以及2015年后新增检查治疗类项目费用,直接按照60%计入可补偿费用。

6.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进行检查的费用,按所住医院补偿比例给予补偿。

7.住院床位费补偿规定:以镇卫生院10元∕床日,县级及以上医院20元∕床日标准(低于20元按实际收费标准),纳入总费用中按相关比例进行补偿。

8、以安徽省药物、医疗服务政策价格作为基础标准,当非公医疗机构收费超出基础标准时,以基础标准作为新农合支付参考价(系统设置最高限价)。

9. 下列情况发生的费用不予补偿:(1)首次参加合作医疗者,交费前已患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2)自购药品、《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2010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3)因医疗事故、各种原因造成的集体性食物中毒所致的医疗费用;(4)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对‘农村合作医疗’已补偿医疗费应如何处理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对‘农村合作医疗’已补偿医疗费应如何处理随着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在我国的广泛开展,参合农民也越来越多,新农合带给广大群众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中,部分赔偿权利人实际支出医疗费后,因其参加新农合而得到部分补偿,赔偿义务人这时则主张赔偿权利人得到的补偿费用应从医疗费中扣除。

对此,目前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尚无明确规定,各地法院因认识不同而裁判各异,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与统一性。

笔者认为,在审理涉及新农合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对赔偿权利人已从新农合得到的补偿费用,不应从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中扣除,赔偿义务人应当按照赔偿权利人得到补偿前的医疗费予以赔偿。

至于赔偿权利人从新农合得到的补偿费用,是基于赔偿权利人和新农合组织之间的保险关系取得的,法院不应予以主动处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补偿款的性质2003年1月10日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当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3〕3号通知的方式将该《意见》予以转发。

《意见》首先阐明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意见》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该制度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由此可以看出,新农合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关于农村医疗保障措施的部分,具有政策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基层医疗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标,制定本方案的目标是: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机制,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降低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风险。

三、补偿范围:1. 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特殊疾病费用等各种医疗费用,具体费用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补偿范围内的费用由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承担,个人按一定比例自付。

四、补偿标准:1. 医疗费用补偿比例: 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以上,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补偿限额: 每人每年的医疗费用补偿限额为5000元,超过限额部分由个人自付。

五、补偿流程:1. 申请报销: 农村居民在就医后,将相关医疗费用的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提交给所在村委会/农合组织。

2. 审核报销: 所在村委会/农合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费用和个人支付情况,并进行补偿金额的计算。

3. 补偿支付: 补偿金额由村委会/农合组织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等途径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六、补偿机制建设:1. 医疗费用监管机制: 各级农合组织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确保费用的真实合理。

2. 建立医疗费用信息化管理系统: 各级农合组织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医疗费用的电子化管理、审核和支付,提高工作效率。

3. 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措机制: 各地要科学制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措标准,确保基金的稳定充足,保障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4. 宣传和培训: 各级农合组织要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医保知识水平。

七、监督管理:1.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和民政部门联合负责,建立监督机制。

2. 强化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媒体和公众对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新农合医疗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和农合流程

新农合医疗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和农合流程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新农合医疗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和农合流程1、市级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有关规定参合农村居民因病情需要,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应按照本地参合农民域外就医转诊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开具《衡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

急诊和在外务工人员患病,可先就诊,住院五日以内,向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管理中心申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补办转诊手续。

办理入院时需持参合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衡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到新农合住院处办理登记住院;上述证件不全时,应于住院五日内(桃城区三日内)补齐,并补办住院登记手续。

2、市级定点医院出院办理补偿有关规定参合患者出院时,应持参合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衡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诊断证明、住院医药费用发票(住院分娩还需查验其准生证)到医院新农合出院结算处办理审核手续,按程序领取补偿款。

3、市级定点医院住院医药费用补偿范围因患病经本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办理转诊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支付的药费、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且在《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试行)》补偿范围内的费用,均可按照本县(市、区)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予以补偿报销。

一、2014年新农合各县(市、区)市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标准二、新农合流程注:1、直接来我院住院患者,需主管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旧门诊二楼门诊部办公室盖章),回所属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开具《新农合转诊转院审批表》。

2、桃城区农合患者持《医保/农合人员住院登记表》可直接办理农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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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经济研究2010年4期总第273期 

刍议医疗争议下’相关医疗费用的新农合补偿 

李德寿 
(四川省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四川达县635000)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778(2010)04一OO4O一01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的 广泛推行,一些边缘问题逐渐显现出来。笔者就出现医 疗争议后相关医疗费用的新农合补偿问题提出肤浅见 解。 医疗争议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 歧而向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相关部门提请处 理的医患纠纷“】。医疗争议相关医疗费用是指医患双方 就特定医疗活动出现争议时已经和后续发生的医疗费 用。医疗争议不仅消耗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时间、精力, 也影响医疗机构的财力、声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医 疗机构的发展。因此,处置好医疗争议,解决好医疗争议 发生后相关医疗费用的新农合补偿问题,对维护医疗机 构、经办机构和参合患者三方合法权益,维持正常医疗秩 序及确保基金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医疗争议的处置有三条途径:一是医患双方在自愿、 平等、公平、合法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二是提出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申请;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 此,医疗费用的新农合补偿应甄别情况,分别对待。 一、协商解决的医疗争议 (一)一般医疗争议 1.医疗后果系疾病本身所致,医务人员诊疗过程中 明显无过错、过失的,经协商医患双方达成协议的,费用 理应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2.医疗后果可能与医务人员诊疗过程中的过错、过 失有因果关系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应敦促医疗机构主动 和患者及其亲属协商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原发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纳 入新农合补偿,因医疗事故所致的直接医疗费用和后续 医疗费用均不应纳入新农合补偿。 (2)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应纳人新农 合补偿。 (3)患方放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可由医患双方以 协议形式约定,医疗机构应向新农合经办机构作出书面 承诺:日后患方违反协议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 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在支付医疗事故赔偿金时 负责追回医疗事故相关医疗费用的新农合补偿。 
3.需要继续、后续治疗的,医疗争议后相关医疗费 
用新农合补偿有以下特点:一是新农合补偿有“有效期”, 
通常为一个自然年度;二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医疗终 
结到结果出来有一个“等待期”;三是医患双方发生争议 
后,部分患者的后续治疗可能选择其他医院。在这种情 
况下,发生医疗争议的医疗机构应向后续治疗的医院作 
出“承诺”。有了“承诺”,医疗终结后同样能实现“出院即 
补”,避免了因“等待期”而错过了新农合补偿“有效期”, 
也能避免因执行“出院即补”导致新农合超范围列支补偿 
费用,造成基金流失。 
(二)重大医疗争议 
重大医疗争议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讨 
论明确当事人负有一定责任,最终赔偿金达到一定数额 
或造成负面影响大的医疗事件。赔偿金数额可以根据当 
地经济条件确定。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讨论时,把 
因当事人责任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数额(即不应纳入新农 
合补偿的医疗费用数额)列为讨论内容,调解协议书中也 
应载明。医疗机构在报送给新农合经办机构的纸质资料 
中应包括调解协议书复印件。 
二、诉讼判决的医疗争议 
经司法程序,通过诉讼判决的医疗争议只需直接根 
据判决结果按前述方法处理其医疗费用的新农合补偿问 
题。建议司法部门在定性为医疗事故的判决书中载明下 
列事项:一是医疗事故相关医疗费用数额;二是已支付的 
新农合补偿费用(具体数额)由医疗事故责任医疗机构在 
支付医疗事故赔偿金时负责扣回,转交患方户籍所在地 
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同时,司法部门可以将此类 
判决书抄送/复印一份给新农合经办机构,以便查收。 
参考文献: 
[1]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局.医疗争议防范处置规范 
(试行)[Z】.2007. 
作者简介:李德寿(1968一),男,四川达县人,大专, 
主治医师。 
收稿日期:2010—01—20 (责任编辑叶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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