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规范新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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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

目录

1.案件来源登记表

2.立案审批表

3.案件移送书

4.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审批表

5.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6.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

7.询问调查笔录

8.现场检查笔录

9.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0.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1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

12.查封(扣押)决定书

13.封条

14.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

15.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16.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

17.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18.案件合议记录

19.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20.责令改正通知书

21.撤案审批表

22.听证告知书

23.听证通知书

24.听证笔录

25.听证意见书

2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7.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28.行政处罚决定书

29.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0.没收物品凭证

31.没收物品处理清单32.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33.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34.陈述申辩笔录

35.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36.( )副页

37.( )物品清单

38.送达回执

39.( )审批表

40.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案件来源登记表

()食药监案源〔〕号

案件来源:□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请□监督抽验□移送□其他

当事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登记时间:年月日时分

基本情况介绍:(负责人,案发时间、地点,重要证据,危害后果及其影响等)

附件:(现场检查笔录、投诉举报材料、检测(检验)报告、相关部门移送材料等)

记录人:

年月日

处理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立案审批表

案由:×××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案件来源:×××

案情摘要:(简要介绍案情,指明当事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具体条款)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法律法规名称及其条、款、项)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建议本案由×××、×××承办。

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分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案件移送书

(××)食药监×案移〔年份〕×号

×××: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涉嫌构成的违法行为的概述)一案,经调查,×××(案件发生的时间、主要违法事实及移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条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处理。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案情简介及有关材料×件。

(公章)

×年×月×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审批表

案由:×××

案件来源:×××

受移送机关:×××

主要案情及移送原因:

附件: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承办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表5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食药监×罪移〔年份〕×号×××公安局:

×××(当事人)涉嫌×××(犯罪行为)一案,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依法查处。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将在接到你局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你局。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你单位如认为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请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我局,退回有关案卷材料。

附件:

(公章)

×年×月×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抄送×××人民检察院,存档(1)。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

(××)食药监×查扣移〔年份〕×号×××公安局:

因×××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查封(扣押)的×××的有关物品[见(××)食药监×查扣〔年份〕×号《查封(扣押)决定书》所附《查封(扣押)物品清单》]移交给你单位。

(公章)

×年×月×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抄送(当事人)×××,存档(1)。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询问调查笔录

第页,共页

案由:

调查地点:

被调查人:职务:民族: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地址:

调查人:、记录人:监督检查类别:

调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我们是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请你过目。

问:你是否看清楚?

答:

我们依法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请予配合。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调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你也有权申请调查人员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问:你是否申请调查人员回避?

答:

问:你有如实接受调查的法律义务,如有意隐匿违法行为或故意作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你是否明白?

答:

调查记录:

被调查人签字:执法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调查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在笔录上逐页签字或者按指纹,并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笔录修改处,应由被调查人签字或者按指纹。调查人应在笔录上签字。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

第页,共页

检查事由:

被检查单位(人):

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

检查人:记录人:监督检查类别: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我们是的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我们在你单位(职务)(姓名)陪同下进行现场检查。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你也有权申请检查人员回避:(1)

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是否申请调查人员回避,是□,否□;签字:

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人:职务:年月日

见证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执法人员:年月日

注:存档(1)。被检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或者按指纹,并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笔录修改处,应由被检查人签字或者按指纹。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应邀请见证人到场,并由见证人签字或盖章;同时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拒绝签字的理由。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字。第联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案由:×××

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等;当事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写明该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等)

违法事实:×××

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处罚建议: ×××

案件承办人:×××、×××(签字)

×年×月×日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食药监×登保〔年份〕×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见(××)食药监×登保〔年份〕×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予以登记保存。在此期间,不得损毁、销毁或者转移。

保存地点:

保存条件:

保存期限:七日

附件:(××)食药监×登保〔年份〕×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公章)

×年×月×日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第联

表 11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

(××)食药监×登保处〔年份〕×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对×年×月×日(××)食药监×登保〔年份〕×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中《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载明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附件:(××)食药监×登保处〔年份〕×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清单》

(公章)

×年×月×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

表12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查封(扣押)决定书

(××)食药监×查扣〔年份〕×号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第条第款第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人)

涉嫌(存在)问题,现决定对你单位(人)的有关物品/场所予以查封(扣押)。在查封(扣押)期间,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和财物,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使用、销毁或者擅自转移。当事人不得擅自启封。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场所地点:

查封(扣押)物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

本决定书附(××)食药监×查扣〔年份〕×号《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你单位可以对本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依法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章)

×年×月×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第联

表13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封条尺寸。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

(××)食药监×检告〔年份〕×号×××:

我局决定对(××)食药监×××〔年份〕×号《×××文书》所记载的物品进行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查封(扣押)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该期限不计入查封(扣押)期间。

特此告知。

(公章)

×年×月×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食药监×查扣延〔年份〕×号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原因),我局决定对(××)食药监×查扣〔年份〕×号《查封(扣押)决定书》中所查封(扣押)的物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自×年×月×日起延长至×年×月×日。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和财物,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使用、销毁或者擅自转移。当事人不得擅自启封。

你单位可以对本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章)

×年×月×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

(××)食药监×先处〔年份〕×号×××:

我局于×年×月×日以(××)食药监×查扣〔年份〕×号《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了你(单位)的物品。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物品予以先行处理。

处理方式:×××

附件:(××)食药监×先处〔年份〕×号《先行处理物品清单》

(公章)

×年×月×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食药监×解查扣〔年份〕×号×××:

我局于×年×月×日,以(××)食药监×查扣〔年份〕×号《查封(扣押)决定书》对(××)食药监×查扣〔年份〕×号《查封(扣押)物品清单》所列物品予以查封(扣押),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予以全部(或部分)解除查封(扣押)。

附件:(××)食药监×解查扣〔年份〕×号《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公章)

×年×月×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案件合议记录

第页,共页案由:×××

当事人:×××

合议时间:×年×月×日主持人:×××地点:×××合议人员:×××、×××、×××记录人:×××案情介绍:×××

讨论记录:×××

合议意见:×××

主持人:×××(签字)记录人:×××(签字)

合议人员:×××、×××、×××(签字)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一)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二)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三)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四)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五)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六)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 (七)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八)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九)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 (十)暂扣木材通知单 (十一)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 (十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十三)林业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笔录 (十四)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十五)听证通知书 (十六)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一) 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当罚书字[ ]第[ ]号 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 (2)本决定书当场处罚笔录。

(二)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三) 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登记保存人。

(四) 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共页) 询问地点: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询问机关: 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 住址 问: 答: (笔录可附页)(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五) 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林登勘字()第()号 勘验、检查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案由: 勘验、检查人:姓名职业 单位职称 记录人: 见证人和有关当事人:姓名职业 单位 勘验检查事项及结果: 勘验、检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有关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2019年最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总体说明 本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拟定。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文书格式范本,结合执法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参考本文书格式范本制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的文书,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项规定执行;专项规定未作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本文书格式范本。 文书格式范本中“□”表示其内容可进行勾选;选择“其他”的,还应当在随后的横线处填写具体情形。文书格式范本中的“/”表示制 作文书时应在其前后内容中进行选择,同时删去其他 选项。 制作、打印文书时,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完整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请下载执法大师APP获取。

目录 1. 案件来源登记表 2. 指定管辖通知书 3. 案件移送函 4. 案件交办通知书 5.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6. 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 7.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8. 现场笔录 9.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0. 询问通知书 11. 询问笔录 12.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13. 协助调查函 14. 协助扣押通知书 15.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6.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7.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8.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 19.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20. 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21. 抽样记录 22.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委托书 23.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期间告知书 24.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告知书 25. 责令改正通知书 26. 责令退款通知书 27.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8. 案件审核表 29.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0.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1. 听证笔录 32. 听证报告 33. 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 34.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5. 行政处罚决定书 36.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37.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38.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39. 送达回证 40. 涉案物品处理记录 41. 结案审批表 42.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封面 43. 卷内文件目录 44. 卷内备考表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附件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

目录 1. 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 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 (2) 3.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 询问笔录 (4) 5.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5) 6. (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 7. 抽样取证审批表 (7) 8.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8) 9.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9) 1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0) 11.(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2) 13.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3) 14. 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4) 15. 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7)

18.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8)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9) 20.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1) 21. 陈述(申辩)笔录 (22)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3) 23.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5.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8) 26. 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 27.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8.(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

1.行政处罚委托书 委字〔〕第号 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受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根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 的规定,经××局与××(单位)研究,现由××局委托××(单位)实施:(处罚事项和实施范围)。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期间,××(单位)必须以××局的名义,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并接受××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局承担。××(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单位(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一个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基本合法性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那就是实体的公正性、程序的正当性和文书的规范性。 一、执法的实体公正性 法的公正性,是法本身的属性,也是法的首要价值所在。 执法者做出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要实现实体的公正性需做到以下四点: (一)主体合法:主体合法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前提条件。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经本级政府法制部门确认公告;履行执法职责的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人员,且须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另外还要求对具体行为针对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也确认准确。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是执法行为的重中之重,也是困扰很多执法人员的难题。 (三)依据正确。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依据必须适用正确。 (四)内容适当。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具体行政行为不仅要求内容合法,而且要求内容适当,内容适当因各种行为的性质不同而有差异。 二、执法的程序正当性 程序的正当性要求具体行政行为符合行政法律、法规关于程序的规定。 (一)立案程序。立案就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不是由我们来管辖的一个环节。案件来源应当按照有关人员申请、检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违法行为人交待等情况据实填写,同时附有相关材料(现场笔录、举报记录、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等)。 (二)取证程序。调查取证程序尤其重要。具体行为中,执法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在取证程序里,制作询问笔录很常用的方式,在制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笔录中明确记载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权利等内容。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 (一)询问笔录 1.适用范围 本文书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过程中,询问证人或者当事人时使用。 2.制作规范 (1)时间:写明进行询问的起止时间。 (2)地点:制作笔录的具体地点。 (3)询问人和记录人:填写负责询问和记录的两名执法人员姓名。 (4)被询问人:写明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资料,被询问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必须填写;如果当事人是单位的,还应当写

明被询问人在该单位担任的职务。 (5)正文的第一句:写明执法人员向被询问人表明执法身份, (6)询问记录内容:询问时要围绕需调查的行为事实进行,重点是时间、地点、当事人、经过(原因)和结果等方面;对重点内容详细记录,对与案情无关的内容不要记录;尽量记录被询问人的原话,如无法记录原话的,要保证所记载的内容确系被询问人的原意。 (7)在记录询问人和被询问人之间的对话时,对于询问人,可以用“问”字起头,表示是其提出的问题;对于被询问人,可以用“答”字或者其名字的“姓”起头,表示是其所作的叙述。 (8)询问人提出一个问题后,应当有被询问人的回答。 如被询问人不回答或者拒绝回答,应当写明被询问人的态度,如“不回答”或者“沉默”等。

(9)询问结束后,应当要求被询问人审阅笔录,被询问人发现记录有误,可以要求修改笔录。在每一处修改的地方,要让被询问人一一签名或者捺指印予以确认。被询问人要求作较大修改的,可以要求被询问人在笔录后另外书写,并签名确认。 (10)询问笔录制作完成后,被询问人应当逐页签名。在文书末尾(紧接正文的最后一行),被询问人应当书写“以上笔录我已阅,与我所说一致”或者“以上记载与本人口述无误"等语句,并签名、注明日期。询问人和记录人也应当分别在文书末尾签名。 (11)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二)勘验检查笔录 1.适用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合法授权或者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主要术语、基本标准、一般标准和附则四部分。 主要术语 1.处罚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被处罚主体:是指实施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该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负责人;行政机关所属执法机构的负责人和受委托组织的负责人,也可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但应在行政机关内部执法程序或者执法委托书中明确规定。 4.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要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单位、职业、联系方式等;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记载其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5.基本标准:是指反映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要素的标准。包括主体资格、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程序规则等。 6.一般标准:是指反映行政处罚案卷中各种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规范的一般要求的标准。 7.技术处理:是指在案卷文书涂改处按压指印或者加盖印章

等。 基本标准 一、主体资格 (一)处罚主体: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符合法定权限。 3.印章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4.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必须是持有效《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被处罚主体: 1.被处罚主体确认清楚。 2.被处罚主体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被处罚主体是违法行为的当事人。 二、事实证据 (一)作出行政处罚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 (二)法律文书能够准确记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情节、程度和后果。 (三)卷内证据应当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卷内证据能够证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危害后果。 三、适用法律 (一)认定违法事实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认定违法事实和实施行政处罚引用法律、法规、规章

交通行政处罚案卷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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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处罚决定书 鄂武路罚(2017)治015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17年3月6日16时14分,武穴市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鄂二轴货车装运沙石行驶至武穴市盘塘治超检测站,经该站执法人员检测,车货总重吨,超限吨,属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运输,前述事实由《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及车辆检测单予以佐证,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 以上事实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湖北武穴农村商业银行益兴支行,账号为:8200,到期不缴的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武穴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交通行政执行机关(印章) 2017 年 3 月 6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2 立案审批表 鄂武路罚案(2017)治015 号

3 询问笔录 时间: 2017 年 3 月 6日 16 时 15分至 16 时 25分第一次 询问地点:武穴市盘塘治超站

询问人:记录人: 被询问人:与案件关系: 性别:男年龄: 48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_ 联系地址: 我们是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 证件,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请你确认。现依法向你 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答:精楚,不申请回避。 问:请介绍你的基本情况 答: 问:请问你所驾车辆的简况 答: 问:我们在盘塘治超检测站对你所驾车辆进行检测,该车车货总重吨。超限吨,你知道吗 答:看到你们检测知道了。 问:你车上装运的什么货物 答:车上装的是沙石。 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4 询问笔录 问:你从什么地方运到哪里去 答:从梅府运往田镇。 问:你车辆超限运输有没有办理公路部们超限运输许可证 答:没有办理。 问:为了你的行车安全和公路安全畅通,对你超限部分实行卸载,你有何异议 答:没有异议。

《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

《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处罚决定最具体的表现形式, 是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化制作,直接关系到行政处罚是否成立,关系到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是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该文书的制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内容,对执法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违法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客观表述。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常见错误,笔者通过近几年来对基层执法文书制作的稽查,浅析《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探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质量。 1.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号、编号书写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简易程序,但涉案《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未编号,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应属无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不执行处罚决定。根据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如食、妆、医、消、公、职等)+执法性质(如罚、告等)+[年份]+序号,如“新卫食罚〔2007〕017号”。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形式为年份+序号,如2007—005。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混乱,如出现同一文号的几份不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个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有一个文号。不同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不同,不应重复。 2. 主体判定错误 2.1 执法主体判定错误 《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卫生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制作此文书。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外以xx卫生监督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在落款处落xx卫生监督所而不是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卫生监督所是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处罚权。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填写卫生行政机关的全称,并盖卫生行政机关本章。 2.2 被处罚主体判定错误 2.2.1 认定的当事人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普遍将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作为被处罚人,如“被处罚人:××小吃店;负责人:刘××;经济性质: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对个体工商户的处罚,正确的表述应当是:“被处罚人:刘××,××小吃店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出现被处罚主体同时是单位和个人及被处罚主体既不是公民,也不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错误,如XX股份有限公司岳某。被处罚对象或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或为个人,对象要准确,将法人或其它组织与个人一并作为被处罚对象明显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范本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本 目录 一、法定部分 1.案件来源登记表 2.立案审批表 3.案件移送书 4.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审批表 5.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6.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 7.询问调查笔录 8.现场检查笔录 9.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0.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1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 12.查封(扣押)决定书 13.封条 14.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 15.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16.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 17.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18.案件合议记录 19.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20.责令改正通知书

21.撤案审批表 22.听证告知书 23.听证通知书 24.听证笔录 25.听证意见书 2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7.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28.行政处罚决定书 29.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0.没收物品凭证 31.没收物品处理清单32.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33.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34.述申辩笔录 35.述申辩复核意见书36.( )副页 37.( )物品清单 38.送达回执 39.( )审批表 40.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二、建议补充部分 1.立案通知书; 2.涉药案件移交清单; 3.案件审核表

三、其他文书的制作 1.案件协查函; 2.指定管辖决定书; 3.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 4.授权委托书;

表1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案件来源登记表 (周)食药监食案源〔20xx〕×号 (按格式要求填写,分局或派出机构关联上级主管局,序号为自然顺序)案件来源:□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请 □监督抽验□移送□其他 当事人: XX市XX区XX饭店(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核准的企业名称,不一致的以执照 为准,个人填与一致的名字) 地址: XX市XX区XX街XX号(按营业执照核准的地址,个人可以填写地址或实际住址) 邮编: 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XXX (执照核准的、。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同一人的,将 负责人划去)联系: XXXXXXXXXX(核实后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XXXXXXXXXXXXXXXXXX 登记时间: 20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 基本情况介绍:(负责人,案发时间、地点,重要证据,危害后果及其影响等) XXXX年xx月xx日,接群众(匿名)举报,反映xxx在xxxx地址,未办理《餐饮服 务许可证》擅自营业已经3天,做的饭菜有可能不安全,希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举报登记表(编号:(X)食药举登[20XX]XX号)、举报材料(1页)。 记录人:×××(签字) ×年×月×日 处理意见: 本案需进一步核实、请XXX、XXX 进行核查。(容不够确切,需进一步调查。适用 举报投诉、移送、交办、其他的线索) 建议立案调查(容确实,可以直接立案查处。适用监督检查、监督抽验的线索) 本案可调查后立案(初步判断容比较确实,比如不合格药品协查函的办理) 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名) ×年×月×日 说明:1.案件来源登记表所登记的案件,不一定每件都立案,有些案件需进一步核查。不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审批稿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附件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

目录 1.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 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 (2) 3.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 询问笔录 (4) 5.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5) 6. (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 7.抽样取证审批表 (7) 8.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8) 9.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9) 10.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0) 11.(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2) 13.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3) 14.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4) 15.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7)

18.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8)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9) 20.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1) 21. 陈述(申辩)笔录 (22)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3) 2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5.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8) 26. 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 27.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8.(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 目录 1.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案件登记表 (1) 3.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2) 4.(行政机关名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 5.询问笔录 (4) 6.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7) 7.(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8) 8.抽样取证审批表 (9) 9.(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10) 10.(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12) 1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4) 13.(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5) 1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4) 15.行政处罚审批表 (17)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9)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0) 18.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21)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2) 20.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3) 21.陈述(申辩)笔录 (24)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5) 2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4) 24.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29) 2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6.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32) 27.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3) 28.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9.(行政机关名称)复工通知书 (31) 30.(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7) 31.(行政机关名称)限期拆除决定书 (37)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附件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本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

目录 1. 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 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 (2) 3.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 询问笔录 (4) 5.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5) 6. (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 7. 抽样取证审批表 (7) 8.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8) 9.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9) 1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0) 11.(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2) 13.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3) 14. 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4) 15. 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7)

18.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8)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9) 20.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1) 21. 述(申辩)笔录 (22)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3) 23.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5.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8) 26. 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 27.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8.(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

1.行政处罚委托书 委字〔〕第号 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受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根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容) 的规定,经××局与××(单位)研究,现由××局委托××(单位)实施:(处罚事项和实施围)。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期间,××(单位)必须以××局的名义,在委托围实施行政处罚,并接受××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局承担。××(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单位(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辽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实用标准

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 目录 总则 基本标准 一般标准 (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文书标准 (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文书标准 (三)行政强制文书标准 (四)行政许可文书标准 立卷归档标准 总则 1适用围。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含依法授权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具体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活动所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 2标准依据。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国档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 3术语 3.1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或组织。 3.2行政相对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件或行为与行政主体形成利害关系,依照行政法律规取得参与行政法律关系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2.1公民:是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等。3.2.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2.3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3.3法律文书: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必须依法填写或制作的书面材料。一般是指在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过程中对外使用的文书和部审批类文书,也包括由行政执法机关统一制作供行政相对人使用的法律文书示文本。 3.4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是指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 3.5证据:是指证明某一法律事实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述、检查(勘验)笔录等。 3.6行政执法程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方式、阶段及时间的各种规操作次序。 3.7日期:本标准所称的日期是指具体到年、月、日。 3.8时间:本标准所称的时间是指具体到时、分。 3.9地点:本标准所称的地点具体到市、区(县)、路、门牌号、楼层、房间号或乡(镇)、村、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和使用规范》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和使用 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银市场监管发[2015]140号 【发布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5.28 【实施日期】2015.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和使用规范》的通知 (银市场监管发[2015]140号) 各分局,市局各科(室)、稽查大队: 行政处罚文书是对执法程序、违法行为主体、处罚结果记录等的集中体现和反映,是体现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的重要载体。行政处罚文书使用的规范化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利于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为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和使用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和使用规范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8日 附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使用规范 第一条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四条行政处罚文书应当按照《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规定的格式制作。 第五条行政处罚文书应当统一加盖“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 第六条制作文书可采用填写印制文书或打印格式文书方式。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页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 目录 1.案件来源登记表 2.立案审批表 3.案件移送书 4.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审批表 5.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6.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 7.询问调查笔录 8.现场检查笔录 9.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0.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1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12.查封(扣押)决定书 13.封条 14.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15.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16.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 17.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18.案件合议记录 19.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20.责令改正通知书 21.撤案审批表

22.听证告知书 23.听证通知书 24.听证笔录 25.听证意见书 2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7.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8.行政处罚决定书 29.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0.没收物品凭证 31.没收物品处理清单 32.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33.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34.陈述申辩笔录 35.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 36.( )副页 37.( )物品清单 38.送达回执 39.( )审批表 40.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我局增加5种: 41.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42.案件核审表、43.协助调查函、44.证据复制(提取)单、45.罚没收据粘贴单。

表1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案件来源登记表 广食药 监×案源〔年份〕×号 案件来源:□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上级 交办□下级报请 □监督抽验□移送□其他 当事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联系 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登记时刻:年月日 时分 差不多情况介绍:(负责人,案发时刻、地点,重要证据,危害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使用说明: 1、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分为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 2、基础标准: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内容的,案卷得分为0。 3、一般标准:将行政处罚行为划分为5个部分设定相应分值:立案10分;调查取证40分;审查决定35分;执行10分;立卷归档5分。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得分,不设负分。 4、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基础标准 序号评查 项目 分值评查标准评分要求 1 主体100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法定资格。不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2.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 政处罚。 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机关名 义并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①受委托的组织超越委托范围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②受委托的组织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 分。 ③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4.办案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扣100分。 5.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主体适格。 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并对错误的被处罚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扣 100分。 2 事实 与 证据 100 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准确。 对违法行为的事实与情节认定错误或者主要事实不清给予处罚的,扣 100分。 2.对违法行为的定性正确。对违法行为定性错误给予处罚的,扣100分。 3.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有 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主要证据不足或者伪造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有违法事实的,扣100 分。 4、违法行为在法定追诉时效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 处罚。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超过法定追诉时效给予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

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本 目录 1.案件来源登记表 2.立案审批表 3.案件移送书 4.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审批表 5.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6.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 7.询问调查笔录 8.现场检查笔录 9.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0.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1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 12.查封(扣押)决定书 13.封条 14.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 15.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16.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 17.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18.案件合议记录 19.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20.责令改正通知书 21.撤案审批表 22.听证告知书

23.听证通知书 24.听证笔录 25.听证意见书 2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7.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28.行政处罚决定书29.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0.没收物品凭证 31.没收物品处理清单32.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33.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34.述申辩笔录 35.述申辩复核意见书36.( )副页 37.( )物品清单 38.送达回执 39.( )审批表 40.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表1 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案件来源登记表 (××)食药监×案源〔年份〕×号案件来源:□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请 □监督抽验□移送□其他 当事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联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登记时间:年月日时分 基本情况介绍:(负责人,案发时间、地点,重要证据,危害后果及其影响等) 附件:(现场检查笔录、投诉举报材料、检测(检验)报告、相关部门移送材料等) 记录人:×××(签字) ×年×月×日处理意见: 负责 人:×××(签字) ×年×月×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模板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模板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一被处罚人:施某 身份证编号:---------- 性别:男,民族:汉,年龄:67岁,电话:----- 家庭住址:----- 0**年1月4日,我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市某镇某村4组施某家中检查发现:1、施某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客厅的西侧1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3、客厅的西侧厢椅上发现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4、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本局执法人员当天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彭某的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各一份。本局于20**年1月4日受理、1月5日立案之后,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施某的进行询问和调取了其他相关资料,并于20**年1月6日案件调查终结。现已查明以下违法事实: 0**年1月4日,当事人施某在家给患者彭某挂水,并且现场发现客厅的西侧厢椅上有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现场并未发现处

方和发票。经过进一步调查,当事人施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中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在调查过程中,因当事人拒不提供账册、票据等经营收支凭证,且本局无法继续调查当事人的经营收支状况,故无法确定其违法所得,视为无违法所得。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20**年1月4日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现场拍摄的照片3张; 、20**年1月4日制作的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 、20**年1月4日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份; 、20**年1月4日对患者彭某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 、20**年1月5日调取的施某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20**年1月5日对施某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 、20**年1月5日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份; 、20**年1月5日调取的病人收费本复印件3份。 证据材料说明如下: 以上证据材料1、2、3、4,反映了20**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施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施某给患者彭小桃挂水,同时现场调取“病人收费本一份”,并要求当事人施某停止一切非法执业活动; 以上证据材料5,说明了当事人施某的基本身份资料;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第一章行政处罚程序文书格式第一节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文书格式

____________局(委、办) 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处[ ]第号被处罚人: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经查,你(单位) (时间、地点、违法行为) ,违反了的规定,依据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 l、处以警告。□ 2、罚款元。□ 收款形式: 1、当场收缴;□ 2、要求你(单位)于年月日前将罚款 交至银行支行(地址:路号,账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或者 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时间:年月日处罚地点: 被处罚人签名(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件号: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

政处罚决定。” (二)注意事项 1、当场处罚决定书填写完毕,应当由执法人员和被处罚人签名,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办案人员应当注明。如被处罚人对违法事实、证据等与办案人员有较大分歧,办案人员应将该案转用一般程序处理。 2、对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办案人员除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外,还应填写罚款收据一并交付被处罚人。 3、办案人员实施当场处罚时,应向违法行为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口头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4、办案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5、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统一编号、加盖公章,并做好领取记录。 6、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该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也可以在收到该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除下列情形可以当场收缴之外,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收缴的;(3)被处罚人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的地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8、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交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____________局(委、办) 当场处罚决定备案表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

目录 1.行政处罚托付书 (1) 2.案件登记表 (1) 3.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行政机关名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3) 5.询问笔录 (4) 6.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7) 7.(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9) 8.抽样取证审批表 (10) 9.(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11) 10.(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13) 1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5) 13.(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6) 1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4)

15.行政处罚审批表 (19)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1) 18.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22)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3) 20.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5) 21.陈述(申辩)笔录 (26)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7) 2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4) 24.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31) 2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6.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35) 27.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6) 28.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9.(行政机关名称)复工通知书 (31) 30.(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9) 31.(行政机关名称)限期拆除决定书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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