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智能化与消防工程申报指引

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智能化与消防工程申报指引
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智能化与消防工程申报指引

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

智能化与消防工程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文件精神,结合中国安装之星评选活动近两年来的实际开展情况,中国安装协会秘书处对《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评选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内容有:一是对评选活动周期做了调整,二是对申报程序做了调整和补充,三是对办法中的文字做了少量修改。

为使广大安装施工及智能化、消防企业;各地安装、智能化、消防协会(分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办法,我们起草了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说明,供大家参照。

【第一章总则】

一、制定本办法的依据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目的是促进施工企业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我国安装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水平提高。本奖项得到了由国家监察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等九个部门组成的“国家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审查批准。

二、中国安装之星是我国安装行业的最高质量奖。

(一)明确了本奖项是工程质量奖;

(二)本奖项适用于我国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安装行业;

(三)获奖工程的质量和技术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这里说的“技术”主要是指施工(安装)技术,而不是设备工艺技术;“国内领先水平”,指在本专业领域相对先进、突出。

三、评选工作由申报、推荐、审查、评审等程序构成

(一)评选活动坚持企业自愿参加原则;

(二)评选活动坚持择优推荐原则;

被推荐工程应是获得省、部级质量奖的工程,是指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国家有关行业部门或协会评选的质量奖的工程;对未开展工程评优工作的边远地区的申报工程,可以适当放宽此项规定;

推荐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对受理的申报工程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的数量择优向中国安装协会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推荐;

推荐单位的推荐数量由每年发出的评选通知作出规定;

(三)审查阶段包括对申报资料的审核和工程现场复查两部分内容;

四、中国安装之星每两年表彰一次

(一)为满足广大企业的要求,评选数量调整为30项;

(二)为更准确反映工程质量实际状况,将评选活动的工程申报、工程复查和评选分为两批次进行,每年组织一批,每两年表彰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

一、申报工程可以是包括建设项目所有内容的完整工程,也可以是建设项目中单项工程。

“完整工程”指包括立项批复文件中所列全部内容的工程;“单项工程”指建设项目中能完整系统闭环运行,独立发挥功能效益的工程,不是单个设备或产品。原则上应是该项目中质量水平最好、技术特色最突出的单项工程。“单项工程”申报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例如:

智能化工程: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0000m2或造价≥800万元的民用或公共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m2或造价≥800万元工业建筑工程;居住小区建筑面积≥100000 m2或造价≥800万元。同时具备不少于:

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2、信息网络系统工程;

3、设备监控系统工程;

4、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含停车场车库管理系统、智能卡系统工程);

5、通信系统工程(含移动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

6、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

7、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系统工程;

8、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含引导、时钟);

9、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0、舞台设施系统工程;11、防雷与接地系统; 12、信息化应用系统(含专业业务系统、信息设施运营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通用业务系统、公众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13、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等系统中的六个以上子系统(独立

单个子系统或者每个子系统中单项工程不作为优质工程评比。但项目规模较大,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项目,具体由评选办公室确定)。

消防工程:建筑面积≥50000m2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0000m2的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0000m2的工业厂房工程;或者单项施工合同造价≥500万元的消防工程。消防系统工程应具备相对独立的整体性,同时具备不少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系统中的三个子系统以上(其中必须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对两个以上企业承包施工的工程,可以采用联合申报的方式申报。如不能联合申报时,申报单位也应联合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一起将施工资料收集准备齐全,以便于整体工程复查。

二、评选办法中列出的申报工程类别和规模标准,借鉴了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划定的相关专业施工企业的承包工程范围,征求了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后确定的。

三、评选对象为我国境内的大中型智能化、消防工程。

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适当照顾边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地处这些地区的企业申报时,可适当降低对工程规模要求,但不能降低质量要求。

四、关于“不列入评选范围的工程”

(一)在中国境内未执行中国相关技术标准的工程和保密工程,因不便对工程进行检查,且不易发挥样板示范作用,所以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在施工中发生过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等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要求】

本章分别对申报工程和申报单位提出了要求。

一、关于申报工程

(一)申报中国安装之星的工程应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这是必须的,表明申报工程是合法工程;

(二)工程设计先进合理,指工程在工艺、功能、构造、建筑等方面在本专业领域内先进合理,工程设计获得了国家相关行业部门或副省级以上地区评出的优秀设计奖;考虑到设计评优与工程质量评优不一定同步的情况,允许由国家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副省级以上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出具的“先进合理”的相关证明,可作为该工程“先进合理”的依据;优秀设计获奖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

(三)节能环保措施完善,指工程设计符合节能环保的规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按规定进行了节能环保的评估,此项规定应在工程立项报告中有具体章节内容表述;

(四)申报工程已获得副省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组织的工程质量奖;对未开展工程评优工作的边远

地区申报的工程,可适当放宽此项规定;

(五)申报工程“技术含量高,在本专业领域技术特色突出,社会影响大”,主要指工程在施工方案、措施以及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方面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工艺等产生积极影响,在本专业领域处于领先;

(六)竣工验收指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四方联合验收,需出具验收报告(可复印件);如工程已经按规定备案,需出具验收备案资料(复印件);

(七)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应达到本行业同类工程国内先进水平,对生产性工程,指工程按设计规模投产后其技术标准、生产能力达到了设计能力,经济效益达到同类工程国内先进水平;对非生产性工程,指工程竣工后设备、系统运转正常,无不良反映和缺陷,达到设计要求,使用单位或建设单位对工程非常满意。

二、关于申报单位

联合承包,指两家施工企业经协商成立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共同承包一项工程。

联合体申报中国安装之星,需提供:①由两家单位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②以联合体名义与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标合同书(复印件)。联合体成员完成的工作量一般不少于建筑安装总量的30%。申报工作由完成工作量较多的单位负责填报资料,也可由两家单位商定填报单位。

申报工程获奖后,可向联合体成员分别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第四章申报程序和资料】

一、关于申报程序

(一)地方企业,向所省、自治区、直辖市安装、智能建筑、消防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申报;

(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简称国资委企业),是相关行业建设协会会员的,向相关行业建设协会申报;不是相关行业建设协会会员的或相关行业没有成立建设协会的,向其上级单位(副部级集团公司)申报推荐;无上级单位的也可直接向中国安装协会建筑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申报;特殊情况(如无合适的受理推荐单位或未设工程质量奖的地区及中国安装之星评审委员会许可情况)地方企业可向中国安装协会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申报,并由中国安装协会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组织工程复查组,对申报工程的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的先进性进行认定;

(三)受理申报的协会和单位,应根据评选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中国安装之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表格内,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写“同意申报”表态性意见。对未签具体意见的工程,视为申报理由不充分;同时,应对受理的申报工程分专业按质量水平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以文件形式向中国

安装协会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推荐。

二、关于申报资料

(一)《申报表》

1.申报单位简况中“单位简介”,主要包括申报单位成立时间,人员基本状况,完成较大的、有影响的工程,受奖励情况等(300字左右);

2.申报工程概况中“工程类别”,指评选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列十一类工程的其中一类;

3.申报工程概况中“工程规模”,是指申报工程的实际生产能力或功能指标数量,比如,生产装置××万吨/年、发电机组××万千瓦、污水处理××万吨/日等;

4.申报工程概况中“申报内容”,是指申报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范围内容,以整体项目申报的,指立项报告批复中所列的所有内容;以单项工程申报的,指所报单项工程;

5.“工程合同额”,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额度,一般为建筑安装工作量,单位为万元。如申报的工程造价或工程投资额大于工程合同约定的额度时,应提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的工程结算清单;

6.有关单位意见中,“建设单位(使用单位)意见”,应包括工程运转或使用是否正常,能否达到生产或使用要求,

对工程质量是否满意;“设计单位意见”,应包括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是否达到设计意图;“监理单位意见”,应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检验评定标准;“推荐单位意见”,应包括工程立项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规定,工程质量水平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是否处于先进,工程技术特色评价等。

(二)其他资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

1.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或有关行业组织评选的质量奖证书(复印件)。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评出的奖项均有效;

2.工程承包合同。只需提供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合同额页、盖章页;如合同中填写的是工程造价或投资额,则需要提供立项报告首页、工程造价或投资额页、工程任务范围页、盖章页;

3.竣工验收报告。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联合验收报告;

4.获得工程设计奖项证书和设计先进合理证明复印件;

5. 工程节能和环保评估报告复印件;

6. 工程介绍。包括工程概况、特点、难点、施工方案及对质量、进度、安全等的控制措施;

7.反映工程概貌和工程主要内容、部位的数码照片10—15张;

8.先进技术介绍。指安装施工技术,包括施工中采用的先进技术、设备、先进施工方案以及针对工艺设备和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创新或制定的技术措施、工法等;

9.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10.资料光盘一张。

(三)对申报资料的要求

1.申报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等,字迹、印章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2.相关资料内容如下:

①申报单位简介(800字以内),要注明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等;

②申报工程简介(1500字以内);

③申报单位领导(包括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工作照各一张。

(所有申报资料均应制作成光盘,以利于资料的保存和工程获奖后制作宣传册备用)

【第五章工程复查和评审】

一、中国安装协会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依据《评选办法》和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是检查各项定量性指标和硬性条件是否具备,材料是否齐

全、合格,并按申报表中工程类别进行分类登记。

二、对符合要求的工程,中国安装协会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将派出工程复查组对工程进行现场复查。复查组的数量根据当年申报工程的数量、类别确定。

三、复查组成员从由各地区、有关行业协会推荐的中国安装协会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专家库中专家遴选。每个复查组一般由2~3人(其中一人为组长)构成,中国安装协会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选派1名联络员。

四、各复查组在专家组长带领下,对工程进行现场复查。复查工作采取抽查的方式,工程复查后须由复查组分别对每项工程写出复查报告。报告中应对工程的总体质量情况进行评价,明确提出“推荐”或“不推荐”,并写明具体理由。

五、工程复查的程序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申报工程施工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方案;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的控制措施及效果;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节能、环保措施等;并请申报单位准备好书面材料,届时提供复查组;

(二)听取或查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竣工后服务等评价意见;

(三)查阅有关工程资料,主要是施工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包括:工程前期文件,重要装置或部位的技术资料(自

查交工验收原件,产品、材料合格证、复试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等),竣工资料,质量控制和管理资料,以及申报资料中复印件的原件。

【第六章表彰】(略)

【第七章纪律】

一、在中国安装之星申报过程中,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二、所有的申报单位(人员)、受理(接收、审查、推荐)单位(人员)、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人员,均不得在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工程复查工作时,受检企业接待不得超标准,企业有接待能力的,在企业内部食堂、招待所食宿;企业不具备接待能力的,要从简安排,不得安排在高档饭店(四星及以上)食宿。所有工作人员,一律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许违规操作。

三、在工程评审期间,任何人不许找评委进行活动、拉选票,如有发现,取消该企业所申报工程当年的评选资格。

【第八章附则】(略)

2017-2018年度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入选

2017-2018年度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入选工程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2017年,157项 序号工程名称承建单位 1高检院582项目机电安装工程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高新技术产业用房1号楼等9项机电安装工程北京城建十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地铁14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V 标段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及综合监控系统设 备安装工程 1.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 司 5北京地铁14号线工程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6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二期(原二段)工程机电专 业安装工程II标段 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7北京地铁昌平线与8号线联络线工程机电专业设 备安装工程 中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9数据中心(综合楼)等4项(亦庄云计算中心项 目)机电安装工程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北京市住总万科广场项目机电安装工程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紫檀家具加工楼等3项(富华产业科研、车间工 程项目)机电安装工程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12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工厂建设项目之机 电工程第一标段:附属建筑及外场机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 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3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大东工厂第七代新五系建 设项目强电及控制系统工程 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4商务办公楼等2项(北京奥体南区3号地机电安 装工程) 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5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改扩建项目(新建工程)机电 安装工程 天津住总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6临港经济区商务大厦机电安装工程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中国石油天津大厦空调通风工程天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1页共18页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附件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6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经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申报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班奖及中装工程优质奖。 第六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含中小型、境外)申报工程的评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电力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工程质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第十条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容量和规模: 1.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 3.发电容量5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 6.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 7.单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 8.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工程; 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容量和规模: 1.电压等级11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 3.发电容量2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125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供热机组);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评选办法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施工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我国安装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水平提高,根据国家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联席会批复文件,决定开展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以下简称中国安装之星)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安装之星是我国安装行业的最高工程质量奖,获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三条中国安装之星评选活动,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安装之星评选周期为两年,获奖数量200项左右。为及时、准确反映工程实际,保证获奖工程质量水平,评选活动的申报、复查、评审分两批进行,每两年表彰一次。 第五条中国安装之星由参加工程建设的企业或单位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装协会(分会)、中国安装协会(会员单位)地区联络组,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中国安装协会负责组织评选、公布、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申报中国安装之星的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经过竣工验收后投产或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指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及民用、公用建筑工程中能独立发挥生产效能或使用功能的设备、装置、输送管线或系统的安装工程。可以是包括建设项目所有内容的完整安装工程,也可以是建设项目中,如发电机组、冶炼炉等相对独立的某个单项工程或系统。 第七条评选范围包括总承包类安装工程和专业承包类安装工程。总承包类安装工程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施工总承包序列企业承包工程范围涵盖的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类安装工程指专业承包序列企业承包工程范围涵盖的安装工程。 申报工程评选范围和规模要求应符合本办法《中国安装之星工程分类及规模要求》(附件1)的规定。 第八条不列入评选范围的工程: (一)未执行中国相关技术标准的外资工程、中外合作工程和中外合资工程。 (二)保密工程。 (三)曾参加中国安装之星评选没有入选的工程。 (四)施工中发生过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附件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 评审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网络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企业且是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企业可以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未核准或停建、缓建的工程; 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 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 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 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km及以上); 2.装机容量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 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 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 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 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 9.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 10.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中小型)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 1.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km及以上); 2.装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 3.发电容量2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25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 6.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 7.装机容量2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含供热机组); 8.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评选办法

中国安装协会

目录 1.《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评选办法》 ¨¨¨¨¨(1) 2.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工程分类及规模要 求(附件1) ¨¨¨¨¨(11) 3.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申报表(附件2) ¨¨¨¨¨(25)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评选办法 (201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施工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我国安装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水平提高,根据国家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联席会批复文件,决定开展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以下简称中国安装之星)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安装之星是我国安装行业的最高工程质量奖,获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三条中国安装之星评选活动,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安装之星评选周期为两年,获奖数量200项左右。为及时、准确反映工程实际,保证获奖工程质量水平,评选活动的申报、复查、评审分两批进行,每两年表彰一次。 第五条中国安装之星由参加工程建设的企业或单位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装协会(分会)、中国安装协会(会员单位)地区联络组,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 — 1 —

关单位择优推荐,中国安装协会负责组织评选、公布、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申报中国安装之星的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经过竣工验收后投产或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指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及民用、公用建筑工程中能独立发挥生产效能或使用功能的设备、装置、输送管线或系统的安装工程。可以是包括建设项目所有内容的完整安装工程,也可以是建设项目中,如发电机组、冶炼炉等相对独立的某个单项工程或系统。 第七条评选范围包括总承包类安装工程和专业承包类安装工程。总承包类安装工程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施工总承包序列企业承包工程范围涵盖的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类安装工程指专业承包序列企业承包工程范围涵盖的安装工程。 申报工程评选范围和规模要求应符合本办法《中国安装之星工程分类及规模要求》(附件1)的规定。 第八条不列入评选范围的工程: (一)未执行中国相关技术标准的外资工程、中外合作工程和中外合资工程。 — 2 —

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一五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经国家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预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六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含中小型、境外)申报工程的评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第十条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容量和规模: 1.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 3.发电容量5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 6.单机容量一八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 7.单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 8.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工程; 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容量和规模: 1.电压等级11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 3.容量为2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一五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125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 6.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

中国安装工程奖(中国安装之星)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评选试行办法》说明 “中国安装之星”于1998年经建设部批准设立,是由中国安装协会组织实施的安装行业的奖项。该奖项的评选内容主要侧重于安装技术和施工“绝活”。奖项设立10年来,对安装企业的科技创新、技术提高和技术推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受到了企业欢迎。同时,该奖项在名称、定位、范围、内容、程序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定义不清、概念模糊,工作程序不明确等。自去年换届后,我们认真总结分析了这项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并根据多数会员单位和一些协会的建议,决定对“中国安装之星认定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工作本着严格程序、调整范围和内容、严肃纪律、更好地为会员单位和行业发展服务的原则,在广泛听取企业、兄弟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意见基础上,历时一年,完成了修订工作。 修订后的办法在内容上有以下主要变化:一是奖项名称调整为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考虑了工作的延续和衔接;二是奖项的评选内容由原来以技术为主,调整为以工程质量为主、兼顾施工技术;三是将评选对象由原来的安装技术、绝活,调整为安装工程,并针对安装企业的实际,规定申报单位可以申报包括建设项目全部内容的整体工程,也允许申报项目中某单项工程;四是完善了申报程序,对没有成立安装协会的地区,

明确了推荐和受理单位;五是严格了审查程序,增加了工程现场复查、评选结果公示程序,明确了对审查人员、评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了获奖工程的质量水平。 为使广大安装施工企业和各地区安装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全面、准确地理解新办法,我们起草了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评选试行办法说明,供大家参照。 【第一章总则】 一、制定本试行办法的依据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目的是促进施工企业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我国安装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水平提高。本奖项得到了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认可。 二、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是我国安装行业的最高质量奖。 (一)明确本奖项是工程质量奖; (二)本奖项适用于我国安装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安装行业是指矿山和工厂生产设施、设备,海洋石油平台、架线管道和建筑物内的各种设备、线路、系统的施工和安装; (三)获奖工程的质量和技术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这里说的“技术”指施工(安装)技术,而不是设备工艺技术;“国内领先水平”指在本专业领域相对先进、突出。 三、评选工作由申报、推荐、审查、评审等程序构成。

电力优质工程(10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特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并制定《本办法》。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组织实施。现场复查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由中电建协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有代表性的并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管理办法的项目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采取严格申报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该阶段着重项目文件抽查、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过程追溯核查),并以综合方式进行评价。 第五条参评工程在建设理念及各个建设环节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电力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根据质量方针和目标,制订创建优质工程计划, -1-

并按照计划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工程建设期间和评选考核期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过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四)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五)容量和规模: 1.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工程(含燃机); 2.单机容量为10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 3.装机容量为250MW及以上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 4.装机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 5.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变电容量750MV A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 (六)工程通过了电力工程达标投产考核。 (七)工程设计合理、先进。 (八)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设计或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九)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有序,便于快捷检索。 第七条不具备以上容量和规模的中小型电力工程,但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或建安工作量5000万元以上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电力工程,可以申报: (一)节约型、环保型、新能源等电力工程; (二)本地区规模最大或电压等级最高的电力工程; (三)新纪录、专利、技术进步、管理创新等成果显著的电力工程; (四)工艺质量精细,观感质量优良的电力工程; (五)性能指标在电力行业领先的电力工程。 第三章申报材料 -2-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1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特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并制定本办法。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组织实施。现场复查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由中电建协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管理办法、按规定通过质量评价的项目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采取申报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电力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根据质量方针和目标,制订创建优质工程计划,并按照计划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工程建设期间和评选考核期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和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过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五)容量和规模: 1.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工程(含燃机); 2.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 3.装机容量为250MW及以上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 4.装机容量为49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 5.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变电容量750MVA 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 (六)不具备以上容量和规模的电力工程,但工程造价在5亿元或建安工作量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新能源电力工程,可以申报。 (七)机组通过了达标投产验收。 (八)已通过了施工质量评价,并符合下列规定: 1.火电工程已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规定:进行了单项工程、单台机组及整体工程质量评价,且质量评价总得分在85分及以上。 2.水电、输变电、风电及新能源工程只作建筑工程部分的质量评价,执行标准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质量评价总得分在85分及以上。 3.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工程,质量评价总得分应在92分及以上。 (九)工程设计合理、先进。 (十)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设计或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十一)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便于快捷检索。 第三章申报材料 第七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表(见附件1),应独立装订一册。

纯水管道工程施工方案

公司简介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公司(即:无锡市 118信箱)前身是华东机电安装公司,于一九五三年组建于上海。几十年来,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的需要曾转战于东北、中原、西南地区,先后隶属于第一、三、四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领导,现归属于信息产业部领导,是中央部属具有一级资质,并经国家批准具有国外工程承包权和劳务输出权的综合型施工企业,也是新中国成立后从事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最早的一支安装施工队伍。本公司是中装协会理事,注册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整.现有职工600余,均具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合格证人。 目前,公司持有国家一级安装资质、蒸汽锅安装许可证,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江苏省电气承装单位进网作业许可证,中质协质保中心批准获ISO9002认证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等,是目前持有国家颁发安装许可证较全的单位。 四十多年来公司所承建施工的项目遍布全国近三百个工地并多次参于了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如五四年的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五六年的洛阳拖拉机厂;五九年的成都132飞机制造厂;六O年的成都东郊082电子工业基地;六五年的四川广元0821电子基地;六七年的贵州大三线083基地,为国家的电子、航空、国防、医药、化工、建材等工业的发展和三线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在长期的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安装施工经验,锻炼造就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安装施工队伍。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沿海经济建设的发展,为承接无锡七四二厂大规模集成电路引进线工程施工,公司于一九八O年进入无锡,先后完成华晶微电子公司的集成电路双极扩产、科研中心、88#大生产线、908项目等,创造了我国大面积超净化厂房安装新纪录,其安装工艺和技术实力跻身于世界一流水平。以后又相继完成了首钢微电子、深圳赛意法( STS)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绍兴华越微电子、山东威海华菱电子、北京航天工业总公司33所、南京电子部55所、14所、总参56所、南京富士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南京网板电子、邗江晶体管厂、扬州晶体管厂、南通晶体管厂、安徽铜陵铜峰电子、大连东福彩色液晶显示器、长春紫晶显示器、长春通海TFT-LCD先导工程、浙江大学宁波高智达工程、武汉邮电科学院、上海华虹NEC(909)微电子等多项电子净化工程。继按国际卫生组织GMP标准完成无锡华瑞制药厂工程之后,近年来又先后承建了无锡生化药厂、连云港(东风)天晴正大制药厂、连云港中金药包厂、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高邮中韩合资一洋制药、苏州东瑞药业、常熟制药厂、阜阳制药厂、湖北峰江氨基酸、北京三元基因公司、南京药械厂动物疫苗、大丰江苏黄海制药厂、湖北丝宝集团药业公司、湖北红桃K集团广州天姿堂药业、安徽国祯集团生物药业等医药工业的净化厂房工程。为此被中国安装协会于一九九九年评为全国唯一的《净化厂房中国安装之星》。 我公司还承建了其它工业和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安装工程,如苏州光华水泥厂、无锡酶制剂厂、无锡雪浪邮电电缆厂、南京贝宁纺织面料有限公司、常州西石桥自来水厂及扬中、江阴、宜兴多项液化气站工程;深圳怡都大厦、华乐大厦、海关联检大楼、南山文体中心、昆明云信大厦、大亚湾核电站接待中心、上海达华宾馆、南京古兰都大饭店、江阴国际大酒店、无锡华光珠宝城、中银国际金融大厦、广电大厦、五爱大厦、第四人民医院新大楼、人才大厦、招商城、中保大厦、杭州梦幻中心游乐场等。 我公司在多项大中型外资工程中成功的与美国DAW公司、日本NEC、三机、东芝、三菱、索尼、大气社、富士通及瑞典、法国、荷兰、英国等国际大公司进行合作并获得普遍赞誉。94年,公司为适应浦东开发建设,成立了上海爱塔电子系统工程公司。先后承接了上海索广电子有限公司、上海美培亚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英特尔科技(中国)公司、苏州凯美高(索尼)电子有限公司、苏州AMD(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富士胶片映像有限公司、无锡依斯顿磁电公司、无锡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无锡村田电子有限公司、无锡光洋轴承有限公司、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评选程序和方法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评选程序和方法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是我国安装行业最高质量奖,由中国安装协会颁发。中国安装优质奖坚持高标准要求,获奖工程的质量和安装技术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一、评选范围 申报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的工程首先必须是中国境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各类安装工程。各类安装工程指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及民用、公用建筑工程中能独立发挥效能的设备、装置、输送管线或系统的安装工程。可以是包括建设项目所有内容的完整工程,也可以是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功能的某单项工程,如发电机组、变电站、冶炼炉、轧机等生产线工程。 工程类别一共分为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子通信与光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公共工程及其他工程十一项,详细情况请见《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参评工程分类及规模要求》。 以下情况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在中国境内承建但未执行中国相关技术标准的工程和保密工程,因不便对工程进行检查,且不易发挥样板示

范作用,所以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在施工中发生过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等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 二、申报工程的基本条件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评选的是全国范围内最优秀的安装工程,所以申报的工程需符合下面的基本条件:(一)申报工程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的合法工程。 (二)申报工程在工艺、功能、构造、建筑等方面的工程设计在本专业领域内先进合理,工程设计获得了国家相关行业部门或相当于副省、部级以上地区评出的优秀设计奖;考虑到设计评优工作可能与工程质量评优不同步的情况,允许由国家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相当于副省、部级以上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等单位出具的“先进合理”的相关证明,视作该工程“先进合理”;优秀设计获奖证书或“先进合理”证明提供复印件即可。 (三)申报工程设计需符合节能、环保的规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按规定进行了节能、环保的评估。 (四)申报工程需已获得相当于副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有关行业部门、协会组织的工程质量奖。对没有设立和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奖项的少数边远省、自治区工程项目,可酌情处理。但是鉴于目前各地和各行业组织对单项工程开展质量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6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经国家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及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 第六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含中小型、境外)申报工程的评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电力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第十条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容量和规模: 1.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 3.发电容量5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 6.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 7.单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 8.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工程; 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容量和规模: 1.电压等级11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 3.发电容量2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125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供热机组); 6.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奖励办法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甘肃建投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按照“量质同升”的发展新理念,最佳发挥甘肃建投所属各单位运营管理效果,引导和激励追求卓越,创建更多的优质工程,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获得“国家级”组织类、项目类团体奖项的奖励。(奖项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简称“鲁班奖”)的,集团总公司奖励该项目所在单位领导班子90万元,其中该单位自筹60万元(在该单位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总额之外另行提取)。该单位对获奖项目部和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另行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30万元。 第四条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简称“国优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简称“詹天佑奖”)的,集团总公司奖励该项目所在单位领导班子75万元,其中该单位

自筹50万元(在该单位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总额之外另行提取)。该单位对获奖项目部和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另行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25万元。 第五条项目获得“广厦奖”、“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奖项的,集团总公司奖励该项目所在单位领导班子15万元,其中该单位自筹10万元(在该单位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总额之外另行提取)。该单位对获奖项目部和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另行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5万元。 第六条甘肃建投区域公司管理的集团总公司特级资质项目,获得第三、四、五条所列“国家级”奖项的,集团总公司按照对应奖项标准,同等金额奖励该区域公司,区域公司按照对应标准执行,并对获奖项目部及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及项目管理机构进行相应奖励。 第七条各单位承建的建投区域公司管理的集团总公司特级资质项目获得第三、四、五条所列“国家级”奖项的,集团总公司按照对应奖项标准,同等金额奖励该单位,该单位按照对应的标准执行,并对获奖项目部和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进行奖励。对联合体获奖项目按照一个单位工程标准奖励。

最新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8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含中小型、境外工程,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主体 —1—

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企业或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企业可以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未核准的工程; 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 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 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 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 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 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 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 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 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 1.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 3.发电容量2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25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供热机组); —2—

江苏省安装工程优质奖(苏安杯)评选管理办法

江苏省安装工程优质奖(苏安杯)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安装企业加强创优目标管理,争创安装优质工程,以优质工程树信誉、拓市场,促进全省安装工程质量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安装工程优质奖(苏安杯)〖以下简称“苏安杯”〗是全省安装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项,代表全省安装工程质量的先进水平。评选工作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指导下,由江苏省安装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苏安杯”分为金奖和银奖两类。作为“金奖”表彰的项目必须完全符合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的标准。“金奖”项目依据工程的规模、施工质量及专业综合性进行评选,并直接推荐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银奖则涵盖所有符合“苏安杯”评选范围和条件的项目。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作为参建单位申报的,工程获奖后同样享受“苏安杯”待遇。 第四条“苏安杯”每年组织评审一次,每年表彰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50项以内,具体申报和评审时间以协会文件为准。 第五条“苏安杯”项目评审结束,报省住建厅备案后,由省安装行业协会组织表彰。 第二章创优目标立项制度 第六条“苏安杯”创建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入围的原则,实施目标创建、过程控制、复查评选、综合审定。申报单位在项目中标后即应根据项目规模、特色等情况,制定创优目标,同时将预报表报至省安装行业协

会进行立项登记。未经立项的工程,不得推荐和申报各类优质工程奖。 第七条省安装行业协会结合每年立项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创优业务指导与服务。 第八条省安装行业协会于每年12月底前将立项项目统一汇总,上报省住建厅备案。 第三章评选范围 第九条参加评选的企业应是省安装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第十条评选的工程范围: 1、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安装工程; 2、省内注册的企业,在省外承建的有影响的标志性安装工程,经省住建厅批准后,作为特例列入表彰名单。 第十一条安装工程量规模要求: 1、工业安装工程:安装工程造价≥1000万元,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厂(车间)、装置、设施等工业安装工程(含石油化工工程)。 2、公共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量≥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中的安装工程。 3、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0000m2的住宅安装工程;或者建筑面积≥40000m2的住宅小区安装工程。住宅及住宅小区安装工程应包括给排水(消防水)、配电房、建筑电气或电梯等全部配套安装工程,且功能基本齐全。 4、消防安装工程:建筑面积≥50000m2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0000m2的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0m2的工业厂房工程;或者单项施工合同造价≥500万元的消防安装工程。消防系统工程应具备相对独立的整体性,同时具备不少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020年(奖罚制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经国家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预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六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含中小型、境外)申报工程的评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第十条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容量和规模: 1.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 3.发电容量5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 6.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 7.单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 8.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工程; 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容量和规模: 1.电压等级11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 3.容量为2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1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125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 6.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论北京市安装工程优质奖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北京市安装工程优质奖工程质量评审标准(试行) 1 总则 1.1为推动北京市安装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促进安装工程项目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依据《北京市安装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我国工程建设现行标准、规程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2本评审标准未涉及到的安装专业,将根据北京市工程建设的发展逐步纳入。 1.3申报的工程项目,应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1.4申报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建设管理程序及合法审批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且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其中消防、特种设备、燃气、防雷、电气、人防、防疫等专业,应按规定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检测验收合格,资料、手续齐全。 1.5初评查验小组成员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应经过评审工作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初评查验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查验专家不得参与本单位、同一上级单位或相关参股单位的施工项目评审工作。 1.6工程初评查验评价采取量化指标评分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评查验小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初评查验,当综合评价总分少于90分时,即不具备北京市安装工程优质奖工程推荐条件,初评查验小组不予推荐。 1.7初评查验评价的基本方法,应按照本评审标准和相关标准、规范,

采取抽查工程实体和工程资料的方式,结合观感质量及设备工作状况,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质量、工程实体和工程资料质量。抽查时应全面兼顾,重视使用功能,注重重要部位,关注细部质量。隐蔽工程实体质量可通过查阅检验测试记录等技术资料加以证实。 1.8初评查验主要评审以下四项内容,总计100分: (1)工程实体质量,分值60分,权重60%; (2)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质量,分值10分,权重10%; (3)工程资料质量,分值20分,权重20%; (4)综合效益,分值10分,权重10%。 1.9 为鼓励并引导申报单位积极推进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提高工程项目的技术含量,被评审项目有以下情况时可适当加分: (1)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进步奖;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工法; (3)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4)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四项(子项)以上,且成效显著;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在关键技术和工艺上有所创新; (5)积极推行节能技术,通过绿色施工评价标识。 1.10被评审项目存在下列问题时,初评查验小组不予推荐,并向评审委员会如实汇报。 (1)不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建设管理程序及合法审批手续的工程; (2)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系统运行耐久性的严重质量问题; (3)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4)工程资料弄虚作假或存在较多问题; (5)工业项目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液、废渣)主要排放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 (6)使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配件的工程和对环境有毒害污染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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