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工资薪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工资薪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工资薪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工资薪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二、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安家费的标准,目前无最新规定,一般仍遵循《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九条规定: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

的,发给300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退职费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离、退休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仅限于离、退休人员从原离、退休单位取得的退休工资和生活补助部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xx〕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的规定,个人提前退休补贴按下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

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xx〕382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xx〕7号)规定: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是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一、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前提是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应税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 1、基本工资、工龄(司龄、军龄)工资、职务工资等; 2、各种补贴、津贴; 3、奖金、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 4、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未建立长期的劳动合同,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而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具体内容 1.设计。指按照客户的要求,代为制订工程、工艺等各类设计业务。 2.装潢。指接受委托,对物体进行装饰、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作业。 3.安装。指导按照客户要求,对各种机器、设备的装配、安置以及与机器、设备相连的附属设施的装配和被安装机器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4.制图。指受托按实物或设想物体的形象,依体积、面积、距离等,用一定比例绘制成平面图、立体图、透视图等的业务。 5.化验。指受托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检验物质的成分和性质等业务。 6.测试。指利用仪器仪表或其他手段代客户对物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测试验的业务。 7.医疗。指从事各种病情诊断、治疗等医护业务。 8.法律。指受托担任辩护律师、法律顾问,撰写辩护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的业务。 9.会计。指受托从事会计核算的业务。 10.咨询。指对客户提出的政治、经济、科技、法律、会计、文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说明的业务。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包括哪些? 2010-12-22 09:52:39 | 来源:辽宁省调兵山市地方税务| 作者: 一、法定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 (1)奖金。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债券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补贴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 (4)救济性款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个人生活补助费;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救济金以及抚恤金; (5)保险赔款。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 (6)转业复员费。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安家费、离退休费用。按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外交人员所得。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司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协议免税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其他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1)奖金。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2)手续费。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3)转让房产所得。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4)延期离退休工薪所得。达到离、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补贴等非工薪所得免税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四、其他免税项目 (1)股息、红利收入征免税。 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见义勇为奖免税。对乡镇以上政府或县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青苗补偿费免税。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股本免税。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福利和体育彩票奖金免税。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彩票和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6)转让股票所得免税。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7)国债利息和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免税。对个人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注意:会计证学员只掌握粉红字体部分) 一、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前提是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应税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 1、基本工资、工龄(司龄、军龄)工资、职务工资等; 2、各种补贴、津贴; 3、奖金、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 4、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未建立长期的劳动合同,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而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具体内容 1.设计。指按照客户的要求,代为制订工程、工艺等各类设计业务。 2.装潢。指接受委托,对物体进行装饰、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作业。 3.安装。指导按照客户要求,对各种机器、设备的装配、安置以及与机器、设备相连的附属设施的装配和被安装机器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4.制图。指受托按实物或设想物体的形象,依体积、面积、距离等,用一定比例绘制成平面图、立体图、透视图等的业务。 5.化验。指受托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检验物质的成分和性质等业务。 6.测试。指利用仪器仪表或其他手段代客户对物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测试验的业务。 7.医疗。指从事各种病情诊断、治疗等医护业务。 8.法律。指受托担任辩护律师、法律顾问,撰写辩护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的业务。 9.会计。指受托从事会计核算的业务。

22项收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22项费用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二、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安家费的标准,目前无最新规定,一般仍遵循《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九条规定: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300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退职费

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离、退休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仅限于离、退休人员从原离、退休单位取得的退休工资和生活补助部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的规定,个人提前退休补贴按下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

工资薪金中22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工资薪金中22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2015-10-14 09:23 来源:小税务我要纠错 | 打印 | 大 | 中 | 小 分享到: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谓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将工资、薪金所得有关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如下: 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二、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安家费的标准,目前无最新规定,一般仍遵循《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九条规定: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300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退职费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离、退休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仅限于离、退休人员从原离、退休单位取得的退休工资和生活补助部分。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二) 个税的计税对象 在职在岗职工每月工资性收入扣除3900元(国家税法规定为3500元,重庆市还可按通讯补贴400元每月从当月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实际起征点为3900元)及医保和公积金,达到起征点的,按照七级累进税率计税。其他人员一次性劳务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三)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及计算 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共7级(见下表)。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 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为当月的工资、薪金之和,减去法定扣除额度(目前我校规定为3900元/月)及扣缴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当月应交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算得出。 (1) 在职在岗职工工资性收入计税 1) 工资个税计算(每月计算一次) 应纳税所得=工资应发合计﹣3900 - 公积金﹣医疗保险–社保-职业年金 工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当月零星收入个税计算(发放一次计算一次) 零星收入个税=(工资系统的应纳税所得﹢第一次零星收入﹢第二次零星收入﹢第三次零星收入﹢……﹢第N次零星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系统已扣个税﹣零星收入累计已扣个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1.我国个人所得税() A只对我国公民征收B只对我国境内的外籍公民征收 C只对我国居民征收D以上都不对 2.美籍专家M于2006年1月5日来华工作,2007年2月10日回国休假,2007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因参加学术会议去加拿大,2008年12月5日工作合同期满回国,该美籍专家() A.2006年度为居民纳税义务人,2007年度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B. 2007年度为居民纳税义务人,2008年度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C.2007年度和2008年度均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D. 2006年度和2007年度均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 1.下列纳税义务人中,应就其境内、境外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2007年10月5日至2008年2月8日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 ?B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 ?C定居境内的我国公民 ?D出国学习的我国公民 ? 2.下列属于稿酬所得项目的有() ?A出版学术著作取得的报酬 ?B在文学刊物上发表评论文章取得的报酬 ?C因摄影作品被杂志作为封面而取得的报酬 ?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一年而不满5年的纳税义务人() ?A是我国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计税 ?B是我国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只就其来源于境内的全部所得及境外的部分所得计税?C是我国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就其来源于境内的全部所得计税 ?D是我国居民纳税义务人,但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由境外支付的免税 ? 4.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依据的标准是()?A境内有无住所B境内工作时间 ?C取得收入的工作地D境内居住时间 ?D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 附加费用4800扣除的具体X围: 1)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取得工资的外籍内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工资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人员(适用于华侨、XX、澳门、XX同胞)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3.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固定资产价值l8 0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使用的房产原值为12 000万元),生产经营占地面积80 000平方米。2009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生产两轮摩托车200 000辆,每辆生产成本0.28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46万元。全年销售两轮摩托车l90 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7 400万元。由于部分摩托车由该生产企业直接送货,运输合同记载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468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 (2)全年生产三轮摩托车30 000辆,每辆生产成本0.22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36万元。全年销售三轮摩托车28 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 080万元。 (3)全年外购原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合同记载支付材料价款共计35 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 950万元。运输合同记载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用l l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运输发票。

(4)全年发生管理费用ll 0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90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800万元,支付其他企业管理费300万元;不含印花税和房产税)、销售费用7 600万元、财务费用2 100万元 (5)全年发生营业外支出3 600万元(其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500万元;因管理不善库存原材料损失618.6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l8.6万元)。 (6)6月10日,取得直接投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股息收入130万元,已知境内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l 5%。 (7)8月20日,取得摩托车代销商赞助的一批原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8)10月6日,该摩托车生产企业合并~家小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5 700万元、全部负债为3 2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620万元。合并时摩托车生产企业给股份公司的股权支付额为2 300万元、银行存款200万元。该合并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 (9)12月20日,取得到期的国债利息收入90万元(假定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取得直接投资境外公司分配的股息收入l70万元,已知该股息收入在境外承担的总税负为15%。 (10)2009年度,该摩托车生产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下: ①增值税=(87 400+10 080)×17%-5 950-1 100×7% =16 571.6-5 950-77 =10 544.6万元 ②消费税=(87 400+10 080)×10%=9 748万元 ③城建税、教育费附an=(10 544.6+9 748)×(7%+3%)=2 029.26万元 ④城镇土地使用税=80 000×4÷10 000=32万元 ⑤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87 400+468+10 080-190 000×O.28-28 000×O.22-ll 000

工资个税计算常用函数

1、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ROUND(MAX((I3-3500)*{0.03,0.1,0.2,0.25,0.3,0.35,0.45}-{0,105,555,1005,2 755,5505,13505},0),2) 2、根据实发工资,倒推税前工资 =IF(K3<=3500,K3,ROUND(MAX((K3-3500-5*{0,21,111,201,551,1101,2701})/( 1-5%*{0.6,2,4,5,6,7,9}))+3500,2)) 3、根据实发工资,获取大写金额 =SUBSTITUTE(SUBSTITUTE(TEXT(TRUNC(FIXED(K3)),"[>0][dbnum2]G/通用格式元;[<0]负[dbnum2]G/通用格式 元;;")&TEXT(RIGHT(FIXED(K3),2),"[dbnum2]0角0分;;"&IF(ABS(K3)>1%,"整",)),"零角",IF(ABS(K3)<1,,"零")),"零分","整") 4、获取每个日期的时间段 =LOOKUP(DATEDIF(B2,TODAY(),"m"),{0,1,2,3,6,12},{"不足1个月","1-2个月","2-3个月","3-6个月","6-12个月","1年以上"})

真正的会计,写出来的公式,卢子佩服得五体投地。 1.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ROUND(MAX((I3-3500)*{0.03,0.1,0.2,0.25,0.3,0.35,0.45}-{0,105,555,1005,2 755,5505,13505},0),2) 2.根据实发工资,倒推税前工资 =IF(K3<=3500,K3,ROUND(MAX((K3-3500-5*{0,21,111,201,551,1101,2701})/( 1-5%*{0.6,2,4,5,6,7,9}))+3500,2)) 3.根据实发工资,获取大写金额 =SUBSTITUTE(SUBSTITUTE(TEXT(TRUNC(FIXED(K3)),"[>0][dbnum2]G/通用格式元;[<0]负[dbnum2]G/通用格式 元;;")&TEXT(RIGHT(FIXED(K3),2),"[dbnum2]0角0分;;"&IF(ABS(K3)>1%,"整",)),"零角",IF(ABS(K3)<1,,"零")),"零分","整") 温馨提示:大写金额WPS设置单元格格式就可以,Excel必须设置公式才行。 4.根据期限和调整日期两个条件,查询利率。 数组公式,按Ctrl+Shift+Enter三键结束。 =INDEX(C:C,MAX(IF(($A$3:$A$10=E3)*($B$3:$B$10<=F3),ROW($3:$10)))) 5.获取每个日期的时间段 =LOOKUP(DATEDIF(B2,TODAY(),"m"),{0,1,2,3,6,12},{"不足1个月","1-2个月","2-3个月","3-6个月","6-12个月","1年以上"})

个人工资缴税标准计算

个人工资缴税标准计算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

额20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0-2000=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支付人负责代扣代缴,支付人是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个人所得税暂免征税项目

个人所得税暂免征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借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7、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8、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9、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11、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2、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4、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几种情况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几种情况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单中的补助费 差旅费补助,一般是按照出差的天数和一定的标准计算发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94)089号的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员工误餐补助 根据国地税发〔2002〕43号文件《关于对误餐补助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误餐补助免征个得税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单位自办食堂或固定在某个餐厅午餐,由单位与饮食店结算,这实际是是对单位对职工的一种福利,应当分解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取得省部级以上等奖励所得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见义勇为、举报等获得的奖金 对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

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扣缴手续费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税。 2.对被拆迁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福利费(并非人人有份的情形)、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比如企业员工因公受伤取得公司支付的补偿费收入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取得独生子女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数—3500)×3%—0=个人应缴纳所得税金额数。 如果工资是5000元,抵减3500元,你要缴纳的税金是1500元的基数,那就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5元 工资的起征点变成3500 公式是(工资- 起征点)×对应税率3% - 速算扣除数(0)以后都有一个表交“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表”表里说明了上面公式的几点要素一算就出来比如说按照新的个税计算方法4500元工资算:(4500-3500) x3%-0=30元。 新个税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实行)起征点是3500元。级数应纳税所得额 税扣除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 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 分 20% 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 分25% 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 分30% 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 分35% 5505 7. 超过80000的部 分45% 13505 下面举例说明: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为3680元 应纳税所得额=16000-3680-3500=8820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说明N

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正常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说明 一、申报准备 完成《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填制。具体填表方法请参见相关申报说明。 二、填报报表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三、填报说明 (一)表头栏目填报 税款所属期:个人取得所得的月份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实际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 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选择“一般行业”或“特定行业月份申报”。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扣缴义务人编码: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 (二)申报表基础信息栏目填报 序号(1):顺位序号 姓名(2):纳税人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3):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

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4):与身份证件类型填报内容相对应的身份证件号码。 (三)申报表计税申报栏目填报 所得项目(5):工资、薪金所得 所得期间(6):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收入额(7):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额(含税),其中包含免税所得、税前扣除项目、减除费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企业补差给个人的生育生活津贴、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及个人年金缴费部分均应计入收入额。年金单位缴费部分不计入收入额。 免税所得(8):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所得,包括远洋运输船员的伙食费、企业补差给个人的生育生活津贴部分、工伤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费(9):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10):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金(11):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失业保险费。 :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住房)12住房公积金(.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2006-10-1 9:54中华会计网校【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1.法定所得免税。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税法第4条) (1)奖金。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债券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补贴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细则第13 条) (4)救济性款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个人生活补助费;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救济金以及抚恤金;(细则第14条) (5)保险赔款。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 (6)转业复员费。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安家费、离退休费用。按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 活补助费; (8)外交人员所得。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 官司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协议免税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其他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2.下列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94]财税字第20号) (1)奖金。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2)手续费。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3)转让房产所得。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4)延期离退休工薪所得。达到离、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3.外籍个人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94]财税字第20号) (1)生活费用。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提醒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提醒 2010-7-27 0:00:00 文章来源:江苏省地税局【大中小】【打印】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也应该按照规定办理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所得项目,其中,老百姓尤为关切的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即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本文重点谈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希望能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起到一定提醒作用。 一、各种奖金 职工的奖金种类繁多,有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实行“双薪制”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即13个月的工资)等等。 政策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某单位职工王某,每月取得基本工资2000元,此外于1月取得上年先进职工奖1000元,于2009年7月取得半年奖5000元,每月正常取得加班奖300元,考勤奖200元。(例中各项奖金都不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计算:王某1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1000+300+200-2000)×10%-25=125(元);7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5000+300+200-2000)×20%-375=725(元);其它每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300+200-2000)×5%=25(元)。 政策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 例2:某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张某,单位对其工资实行年薪制。即每月发放其基本工资3000元,12月份再一次性发放全年奖金12万元。此外,2009年12月张某还取得单位发放的第13个月工资6000元。 计算:张某12月份共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0+6000=126000元,按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126000/12=10500(元),应适用税率20%,应纳个人所得税126000×20%-375=24825(元),此外,当月基本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0)×10%-25=75(元)。则张某12月份共应纳个人所得税24825+75=24900(元),其它每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75元,全年共应纳个人所得税24900+75×11=25725(元)。

个人所得税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征收制 A. 综合 B. 差别 C. 分项 D.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2、我国以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是()。 A. 住所标准 B. 时间标准 C. 出生地标准 D. 住所和时间标准 3、判断(),是确定该项所得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依据。 A. 有无住所 B. 所得来源地 C. 工作时间 D. 居住时间 4、下列项目中,不构成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是()。 5 6 A C 7、 A C 8 9 A 10 ( A 11 A 12 A.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应申报纳税 B.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免申报纳税 C.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D.若其来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境外支付的部分免税 13、个人获得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所得,应()。 A.免征个人所得税 B.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减半征收 C.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D.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下列的军人所得不属于免税的项目是()。 A.复员费 B.转业费 C.退役金 D.工资、薪金

15、个人转让自用达()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A.6 B.5 C.3 D.4 16、下列不属于专项扣除是()。 A.住房公积金 B.失业保险金 C.商业养老保险金 D.基本养老保险金17、下列不属于减征个人所得税项目的是()。 A.残疾、孤老人员所得 B.烈属的所得 C.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D.医疗保险金 18、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缴人国库。 A.当月7日内 B.当月15日内 C.次月7日内 D.次月15日内 19、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确定。 A. 20 A C 1 2 3 4 5 A C 6、 7、新个人所得税法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有() A.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B. 偶然所得 C. 工资薪金所得 D. 财产租赁所得 8、计算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项目有()。 A. 按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扣除800元或定率扣除20%的费用 B. 教育费附加 C. 有效凭证上的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D. 财产所有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9、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A.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和退役金 B.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C.保险赔款

最新个人所得税基础练习题

个人所得税基础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正确答案:C A.美国人甲2000年9月1日入境,2001年10月1日离境 B.日本人乙来华学习180天C.法国人丙2000年1月1日入境,2000年12月20日离境 D.英国人丁2000年1月1日入境,2000年11月20日离境至12月31日 答案解析:对于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必须要在中国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指1月1日到12月31日),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90天,才能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因此A、B、D不符合要求。 2.以下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有()。正确答案:B A.托儿补助费B.劳动分红C.投资分红D.独生子女补贴 答案解析:AD不属于纳税人工资薪金收入,是个人所得税不予征税的项目;C不属于工资薪金项目,属于利息股息红利项目;B属于工资薪金项目。 3.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采用定额与定率相结合扣除费用的是()。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 D.偶然所得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A为按规定扣除成本费用损失;B为定额扣除费用;D为不得扣除费用。 4.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李某以企业资金为其本人购买汽车和住房,该财产购置支出应按()计征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承包转包所得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5.下列所得中,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 。正确答案:C A.年终加薪B.拍卖本人文字作品原稿的收入C.个人保险所获赔款D.从投资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 答案解析:A属于工资薪金所得;B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属于股息红利所得;上述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C属于对个人损失的补偿,不属于收入,所以免税。 6.对于县级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应当()。正确答案:A A.征收个人所得税 B.免征个人所得税C.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D.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省级政府颁发的上述奖项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7.某演员参加演出的出场费为税后10000元,则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正确答案:C A.1600元B.1800元C.1904.76元D.2000元 答案解析:税后所得即不含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 ÷84%=9523.81(元);应纳所得税额=9523.81×20%=1904.76(元)。 8.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日报上连载两个月,第一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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