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营业税金流程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非居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非居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非居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流程详解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

企业对外支付如何代扣代缴税款之企业所得税篇

企业对外支付如何代扣代缴税款之企业所得税篇

企业对外支付如何代扣代缴税款之企业所得税篇2010-4-26 11:24:00 文章来源:网络【大中小】【打印】近年来,新企业所得税法、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实施,对企业发生的对外业务发生时,如何代扣代缴税款发生了很多变化,很多境内企业在对外支付款项时对于是否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感到困惑。

笔者结合现行最新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就企业对外支付款项时如何代扣代缴税款的一般思路进行总结,并结合案例说,供纳税人参考。

本篇是关于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总结。

第一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履行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从上述条款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对外支付实行源泉扣缴,规定了两类源泉扣缴的范围,即法定扣缴和指定扣缴。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法直接规定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相关居民企业是否负有代扣代缴义务,视税务机关制定情况。

所谓“机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第五条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公司税费缴纳管理制度

公司税费缴纳管理制度

公司税费缴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司税费缴纳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税费的准确、及时、规范缴纳,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员工。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守税收法规,定期进行税费缴纳报告,并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

三、公司应当配备专职税务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税务工作,进行具体的税费缴纳管理。

并确保税务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税务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税务软件。

第二章税费缴纳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一、公司开设银行账户,用于公司的各项资金往来,包括税费的缴纳。

二、公司应当定期对税收法规进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规定。

三、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要求,确保税费的准确、及时、规范缴纳。

特别是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必须按时足额缴纳。

四、公司应当做好税费核算和报告工作,确保所报税费的真实、准确性。

特别是在涉及到跨地区业务或是特殊行业中,要及时了解相关税法规定,合理避免税务风险。

五、在遇到税务争议或是税务检查时,公司应当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调查,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同时,公司应当合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税务问题。

六、公司应当定期对税务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防范税务风险。

特别是对涉税部门或是税务管理人员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和监督。

第三章处罚机制一、对于违反税务法规,导致公司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是纳税人责任承担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包括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开除处分等。

二、对于违反公司税费缴纳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对于经营性财务部门存在故意隐瞒、篡改财务资料,涂改会计账簿等行为的,公司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将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

四、对于涉及到主管领导决策失误引发的税务问题,公司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第四章其他一、公司将定期组织内部税务培训,提高员工对税收的了解和认识。

工程施工类业务代扣代缴

工程施工类业务代扣代缴

工程施工类业务代扣代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国家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从纳税人持有的收入中扣取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一种纳税方式。

在工程施工类业务中,代扣代缴主要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代扣代缴。

一、代扣代缴营业税1. 在建设项目业主承建建设项目时,实施源泉控制,即在给建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时,委托支付方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

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在拨付工程款时按适用税率计算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款及附加,借记“预付工程款—(拔款全额)”科目,贷记“应缴税金—代扣代缴营业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营业税。

拨款全额)(适用税率)等科目。

2. 建筑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结算时,或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在支付劳务费用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义务。

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应代扣营业税并缴纳时,借记“应付帐款--单位”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

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 代扣代缴本企业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

2. 代扣代缴承包承租所得、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

3. 支付个人劳务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

4. 支付内部职工集资利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

三、代扣代缴的其他税种1. 增值税中,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 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为扣缴义务人。

3.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也为扣缴义务人。

总之,在工程施工类业务中,代扣代缴是一项重要的税收征管措施,既可以保证国家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又可以简化纳税人的纳税手续,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各类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种的工作流程及职责分工

各类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种的工作流程及职责分工

各类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种的工作流程及职责分工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2)(一)税种概述 (2)(二)职责分工 (2)(三)纳税流程 (2)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 (4)(一)税种概述 (4)(二)职责分工 (4)(三)纳税流程 (4)三、营业税及附加 (6)(一)税种概述 (6)(二)职责分工 (6)(三)纳税流程 (6)四、预提所得税 (8)(一)税种概述 (8)(二)职责分工 (8)(三)纳税流程 (9)五、印花税 (10)(一)税种概述 (10)(二)职责分工 (10)(三)纳税流程 (10)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一)税种概述1、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应税所得采用分项缴纳的方式,共分为十一项,工资薪金属于其中一项。

2、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3、支付个人工资薪金的单位,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各行为职工发放的各类补贴、保险费、员工餐厅就餐卡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各行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为职工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各机构为员工缴纳的企业年金、以免费旅游方式向营销人员提供的奖励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职责分工1、人力资源部为代扣代缴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税资料提供部门及纳税申报部门,负责员工工资薪金总额的汇集、应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等。

2、所有涉及员工薪酬(包括工资性支出或实物等)的部门(如工会、总务部门等),为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税资料提供部门,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本部门向员工发放的工资薪金情况。

(三)纳税流程1、各计税资料提供部门应在工资性支出或实物发放当月,将明细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门按月汇总、收集各类工资薪金和报酬(含临时和一次性劳务报酬)等基础数据后,于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地税机关申报(注:具体申报、缴款日期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税金缴纳管理制度

税金缴纳管理制度一、前言税收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收入来源,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支柱。

税收使国家有能力扩大公共支出,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金。

因此,税金缴纳管理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国家财政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税金缴纳管理制度做一系列的分析和探讨。

二、税金缴纳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税金缴纳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制定的,约束纳税人按法律规定缴纳税金、营运税务的制度。

它是国家在税收政策指导下,为了保证纳税人按法律缴纳税金,维护国家财政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则的总体体系,是一种约束和规范纳税人的征税管理制度。

税金缴纳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政策法规、税款申报、复核征收、税费征管等。

税收政策法规是税金缴纳管理制度的基础,包括稅政法规、税制改革报告等,它对纳税人缴纳税金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进行规定。

税款申报包括纳税申报、申报流程等,它是税金缴纳管理制度落实的核心环节。

复核征收是税金缴纳管理制度的执行环节,包括对纳税申报数据的核查,税款的征收等。

税费征管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税款缴纳行为进行管理,包括对税金缴纳行为的监督、催收等。

三、税金缴纳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税金缴纳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在于维护国家财政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税金缴纳管理制度,国家可以确保纳税人按法律及时、足额地缴纳税金,从而保障国家财政的稳定。

同时,税金缴纳管理制度可以保证税收的公平和公正,防止纳税人逃税、偷税等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此外,税金缴纳管理制度可以促进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会计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税金缴纳效率,降低纳税成本。

四、税金缴纳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税金缴纳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是法律法规的完善性和统一性不足。

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法规体系尚不够完善,不同的税收政策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和不统一,给纳税人缴纳税金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其次是税款申报的程序繁琐和复杂度高。

最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及业务流程培训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及业务流程资料1、什么是扣缴义务人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征管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65号)第二条: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三条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第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并暂时停止支付其应纳税所得。

否则,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

2、扣缴义务人的权利?知情权、税收监督权、陈述与申辩权、委托税务代理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等等。

3、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征管法》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征管法》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征管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征管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的做账方法有哪些

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的做账⽅法有哪些为适应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四川省龙泉驿区前年起加⼤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建设。

去年实施⼆⼗六个重点建设项⽬,今年⼜确定⼗四个项⽬的⼯程建设,加上⽼成渝、成龙、成洛三条道路的修建,龙泉区的建设⼯程开展得热⽕朝天。

龙泉地税局适时顺应潮流,采取源泉控制税源的作法,扩⼤委托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的税收征管措施。

委托龙泉驿区管委会、东移办、区企委等政府部门代扣代缴建筑安装营业税及其附加等。

执⾏⼀年多来情况良好、效果显著。

截⾄⽬前为⽌,已累计代扣代缴税⾦及附加353.2万元。

但也发现代扣代缴税款的会计处理不太规范和完整。

为了规范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的核算。

在建设项⽬业主承建建设项⽬时实施源泉控制,即在给建筑施⼯单位拨付⼯程款时,委托⽀付⽅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

具体的账务处理应为在拨付⼯程款时按适⽤税率计算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款及附加,会计分录:借:预付⼯程款—××(拔款全额)贷:应缴税⾦—代扣代缴营业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营业税。

拨款全额)(适⽤税率)贷:应缴税⾦—代扣代缴城建税(应纳营业税×7%)贷:应缴税⾦—代扣代缴个⼈所得税[按⼯程结算收⼊×(1%-2.5%适⽤税率)]贷:应缴税⾦—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拨款全额×1%。

我区对建安企业实⾏附征所得税办法。

)贷: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3%)贷: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交建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4%)贷:银⾏存款[(拨款全额—(营业税、城建税、个⼈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交建费附加之和)]缴纳税款及附加时会计分录:借:应缴税⾦(各项代扣代缴税⾦)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相交建费附加)贷:银⾏存款(各项代扣化缴税⾦和附加之和)举例说明如下:某建设承办单位,根据施⼯单位的⼯程进度、⼯程合同资料等的审查批准及领导签章后,预拨⼯程款200万元。

发包方:发包方代扣税金,承包方怎样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发包方

发包方:发包方代扣税金,承包方怎样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发包方话题:发包方案例分析发包方(2011-02-23 18:00:42)标签:房产发包方代扣税金,承包方怎样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在实践中,缴纳承包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发包方代扣税金;另一种是建造承包商自行申报缴纳。

目前,采用发包方代扣税金的做法较为普遍,本文结合案例分析采用发包方代扣税金的做法时,承包方的税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方法。

一、税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也就是说,工程分包后,总承包方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应该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在实践中,税务部门为简化征管手续,保证税源及时入库,同时发包方为取得代扣手续费收入,普遍采取发包方代扣税金的做法。

在这种情况下,总包方与发包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发包方按结算价款的全额计算代扣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向税务机关提供总包与分包协议等资料,分别按总包与分包方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交给总包方,总包方应将分包方完税凭证复印作为代扣分包方税款的支付凭证,然后将原件提供给分包方。

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应根据发包方代扣代缴完税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均没有对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作出明确规定。

在实践中,施工企业的分包工程主要有以下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一)将分包工程收入纳入施工企业的收入,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款作为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与施工企业本身承建的工程作相同的处理。

这种做法不但全面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与成本,与《建筑法》、《合同法》中对总承包人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规定是一致的,而且按这种做法确定的收入和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确定的营业税额的差异,属于会计与税法的正常差异,不影响对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代扣代缴营业税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代扣代缴分包单位营业税金流程,提高公司税务筹划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沪地税计(1997)34号和沪国税计(1998)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施工地在上海市管辖范围内并与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建筑、安装等施工项目。

三、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工程分包方办理代扣代缴完税证明时,应向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二级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分包合同复印件(贴花)
(6)开具给总包方的发票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分包方公章。

(二)公司二级单位填写“代扣代缴税金申请单”(见
附件一),经单位财务部经理(含负责人)签字后,将上述资料于每月25日前一并提交公司财务部税务主管。

(三)税务主管在收到“代扣代缴税金申请单”后,在3个工作日内准备好税务局所需的以下资料:
(1)总包合同复印件
(2)《代扣代缴税款传递单》
(3)《上海市工商企业城建税等税费申报表》
(4)《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以上资料加盖总包方公章。

(四)申请单位应认真填写“代扣代缴税金申请表”,内容要规范、信息要齐全,否则不予受理。

四、办理时间
为提高办事效率、节约成本,代扣代缴实行集中化办理。

各单位须在每月25日之前将相关资料送达公司财务部。

当月不予办理,次月12日之前办理完毕。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
代扣代缴税金申请单
申请单位申请时间年月日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主合同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合同编号分包金额
已开票金额已办理金额
本次办理金额
申请单位经办人
申请单位财务主管
税务主管接受
附件二:流程图
分包单位
申请单位
⑥《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第二联
(申请单位复印留存)
①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②填写“代扣代缴税金申请单”
⑤《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第二联
④《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第一、二联
税务局
③提供《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等资料
公司财务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