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
2024年各类费用税前扣除注意要点

在2024年,各类费用税前扣除的注意要点如下: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其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具体项目包括:生产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企业应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合理核算并准确计算税前扣除的费用。
2.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个人在纳税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税前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个人在申报税款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计算税前扣除的金额。
3.增值税税前扣除:对于销售税人来说,增值税税前扣除是一个重要的节税方式。
增值税税前扣除的注意要点包括:必须是合法纳税人;必须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有直接关系的费用;必须有有效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必须按照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和计算。
4.建设税前扣除:在进行建设项目投资时,企业可以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将一部分费用在建设期间列入税前扣除项目。
建设税前扣除的注意要点包括:必须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必须按照建设计划和预算进行费用核算和计算;必须有相关的发票和证明材料。
5.研发费用税前扣除:为鼓励企业进行科技研发活动,国家对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给予税前扣除的支持。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的注意要点包括:必须是属于科技研发的实际支出;必须有相关的发票和证明材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费用核算和计算。
6.捐赠费用税前扣除:企业和个人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税前扣除优惠。
捐赠费用税前扣除的注意要点包括:必须属于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公益事业;必须有相关的捐赠证明和证明材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费用核算和计算。
总之,不同类型的费用税前扣除有不同的注意要点,企业和个人在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应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要求进行准确核算和计算,并保留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发票。
2020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讲义 第5讲_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1)_wrapper

(5)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
职工福利费支出,按规定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
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6)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①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需调整;
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额 78 万元,超标,调增 8 万元;
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500×8%=40(万元),实际发生额 41 万元,超标,调增 1 万元。
【例题 2·单选题】某企业 2019 年支付正式职工的合理工资总额 1000 万元、临时工工资 30 万元。企业当
(2)签订借款合同
(5)投资未到位的利息支出税务处理
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
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
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
的税金
4.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
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1)损失按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扣除。(净损失)
(2)已做损失处理的资产以后年度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计入当期收入。
5.扣除的其他支出:除了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
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

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一)养老保险费:根据职工或者缴费人的工资收入水平,按职工所在地的养老保险规定,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为前者按双方协定或按法律规定,最低限额不低于8%;
(四)生育保险费:按职工所在地的生育保险规定,每月缴纳生育保险费,比例最低限额不低于0.5%;
二、其他收入
(一)租赁收入:对租赁物所收取的租金,减去本期相关的修缮费用、管理费用、税金、折旧及摊销部分作减除;
(二)财产转让收入:减去所售财产获得的实际费用,或者按国家规定办理财产转让税税前费用;
(四)个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减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缴纳的个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部分;
(五)家庭维修[改造]费用:减去家庭维修[改造]费用,由企业登记的费用,以及由企业支付的家庭维修[改造]服务费;
(六)住房租金:减去为自己或者家庭成员缴纳的住房租金,其中金额每月应当不超过1.8万元;
(八)子女教育:减去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子女抚养费,以及支付给子女书本费、活动费、一般医疗保健费等相关费用,金额每月应当不超过2.2万元。
税前扣除

(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 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 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 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 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 任。
政策法规
一、国税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通知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现 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税前扣除
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01 释义
03 管理办法
目录
02 项目 04 政策法规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释义
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
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2.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 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 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 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第42讲_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知识点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结】税会差异——广告和宣传费、业务招待费★★★项目会计税法总体原则据实扣除限额扣除广告宣传费据实扣除营业收入×15%,特殊行业:化饮药30%,烟草0业务招待费据实扣除营业收入×0.5%或发生额×60%关键点——关键点:三作五不作营业收入差异后续处理——广告宣传费以后年限可以结转扣除【总结】税会差异——手续费、佣金项目会计税法总体原则据实扣除限额扣除对象要求——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支付标准——15%、10%、5%支付要求——一般转帐,个人现金其它——两特殊:发行证券的佣金、手续费;代理行业进成本三段法所得税计算套路图(三)工资薪金及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保险费1、工资薪金总体:税会基本无差异,但注意未发放不可税前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进行合理性确认时,按照5条原则进行把握;【提示1】一般为成本费用开支,福利部门人员由福利费开支。
【提示2】属于国企,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应对客观题)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3)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标准、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等)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任职或受雇,合理政策依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置惩罚问题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当年度实践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职工人为据实扣除加计100%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人为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手艺先进型效劳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职工福利费14% 职工教育经费2.5%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8%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职工工会经费2%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条》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告白费和业务宣扬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注: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履行)雇用季节工、临时工、据实扣除练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辨别为人为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人为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人为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贩卖或业务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当年贩卖(业务)收入;化装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如下: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标准、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等)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任职或受雇,合理政策依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职工工资据实扣除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工资薪金总额职工福利费 14%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8% 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2.5%职工工会经费 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必须补充提供有效凭证。
此外,对于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可以根据合理政策依据进行扣除。
对于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根据工资薪金总额的14%和2.5%进行扣除。
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则可以全额扣除。
最后,对于职工工会经费,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扣除,但必须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企业在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时,应将实际发生的费用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对于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部分,可以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并作为计算其他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同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签订分摊协议的情况下,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范围内进行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最新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大类:
一、生产经营成本
二、费用
三、税金
四、损失
五、其他支出
允许税前扣除项目
项目
规定(标准)
依据
概括性规定:
生产、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经营 耗费。
条例》第二十九条
成本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
支 出 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条例》第三十三条
二、税前扣除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原则,即收入和成本费用确认均遵循的 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实际发生原则——(《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相关性原则——直接相关(《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合理性原则——符合营业常规、必要、正常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不得重复扣除原则——有例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历史成本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纳税调整原则(《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2年15号)“八、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 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 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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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企业所得税是一种利润所得税,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
为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和降低税负,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全面介绍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以帮助企业合理规划税务筹划。
一、研究开发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研究开发费用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加以明确规定。
二、技术改造费用
技术改造费用是指企业为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而进行的投入费用。
企业可以将技术改造费用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竞争力提升。
三、环保设施投资
环保设施投资是指企业为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而进行的投资。
国家对环保设施投资给予一定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环保力度,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
四、教育培训费用
教育培训费用是指企业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而发生的培训费用。
企业可以将教育培训费用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福利费用
福利费用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员工福利待遇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可以将合理支出的福利费用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凝聚力。
六、捐赠费用
捐赠费用是指企业为支持公益事业进行的捐赠行为所产生的费用。
企业可以将捐赠费用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鼓励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国家给予一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些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一定比例的利润,以减轻税务负担。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涵盖了研发、技术改造、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福利、捐赠以及小型微利企业等方面。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扣除项目,提高税收优惠力度,降低税务成本,以实现盈利最大化。
同时,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扣除项目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以避免税务风险。
在进行税前扣除时,企业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申报相关费用,并
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此外,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制
定科学的财务制度和成本控制措施,确保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总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合理运用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企业应充分了解和利用税前扣除政策,以实现税务规划的最大化效益,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