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界定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如何正确界定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如何正确界定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如何正确界定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一、引言

国有投资公司始于20世纪后期,是我国政府投资由“拨改贷”再到“贷改资本金投入”的结果,政府通过委托代理制将国有资产委托给国有投资公司,使其作为国有产权代表,依据市场化原则,通过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参股、控股、投资、出卖股份等,对国有资本进行运作,形成国有资本运营体系,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前仅中国投资协会国有投资公司分会70多个成员企业掌控的总资产就超过了1万亿元。

经过多年的发展壮大,国有投资公司已经成为我国国有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解决经济发展瓶颈、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推动全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也是在顺应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整合地方国有企业资源,充分发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于2001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在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2006年底,集团与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公司合并重组,在证券、银行、酒店旅游、房地产和社会文化事业等领域注入了新资源。集团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注册资本金

为人民币100亿元。多年来,我们依托资源和功能优势,精心打造了以电力为主的能源产业平台,投资了核电、火电、水电、天然气、新能源等40多家能源企业;精心打造了以信托为主的金融服务业平台,拥有银行、证券、信托、保险、担保、租赁等优质金融资源;精心打造了以房地产开发、酒店业为主的不动产业平台,介入了江苏软件园、南京奥体中心等实业投资领域,为江苏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日,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对江苏省2009年政府性债务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将国信集团列为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延伸调查,部分商业银行也将国信集团列为融资平台公司,按照检查地方融资平台的要求,对国信集团的各项贷款、融资进行“解包还原”检查工作。若被定性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国信集团会在银行贷款、中国银行间票据市场进行票据融资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集团未来生产经营资金的筹措,极大地不利于集团未来的发展。而此前,国信集团在银行间票据市场进行操作时,监管部门又未像对待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一样进行相关限制。至此,一个无法回避的课题摆在了我们面前,那就是像国信集团一样的国有投资公司到底是否属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二、地方融资平台的定义及发展历程

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目前国内尚无标准定义。综合各种定义可以得出:所谓政府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地方及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所组建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交通开发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

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

“平台”作为地方政府的融资载体,并非新生事物,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多个地方就已经有了初步探索。为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建立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公司或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等融资平台,以平台公司作为借款人,将若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包,统一向银行贷款,并以财政出具的还款承诺作为偿债保证。这种“打捆(打包)贷款”业务最早由国家开发银行开办,随之各家商业银行纷纷涉足,后因存在风险隐患在2006年被监管部门叫停。此后,以重庆为代表的一些地方政府对政府融资平台的机制进行了规范和完善,通过制度创新将政府融资平台推入新的发展时期。2009年3月,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落实中央政府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配套资金,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地方财政贴息、完善信贷奖补机制、设立合规的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吸引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央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至此,平台得到了监管部门的支持与肯定,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步入高潮。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各级地方政府加大了铁路、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为2009年我国通过政府投资带动经济增长,从而实现经济企稳,完成保增长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此

同时,经过09年大规模举债,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的债务状况令人担忧。“目前,全国城投公司3800多家,地方负债超过5万亿。虽中央和地方公共部门债务余额约为GDP的40%或稍低些,明显低于60%的欧盟控制线,但西部多省地方负债水平达到了200%,负债总额已远超地方一年可用财力的总和,有的地方甚至达到地方可用财力几年的总②

和。”

对于地方融资平台由于偿债能力不足可能引发的财政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中央政府已经给予了高度重视。2010年1月19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公开提出“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2010年宏观政策重点的工作。最近,财政部正积极牵头制定旨在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文件;同时,银监会也正对地方融资平台项目贷款进行“解包还原”、锁定现金流等整理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地方融资平台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监管,而监管的前提就是清楚界定地方融资平台的组成部分,这就包括明晰一个国有投资公司是不是属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三、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正确界定

虽然国有投资公司都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于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决策,为政府提供投融资功能,但由于创立的基础,所涉足的行业,创立的本质作用存在差别,国有投资公司的定性也就会有所不同。有些是贯彻政府决策投融资建设社会基础设施的,这类国有投资公司可能就属于地方融资平台的一部分,还有些是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对国有

资产进行管理,实现其保值增值,所涉足行业为竞争性行业的,这类国有投资公司或许就不属于地方融资平台的组成部分。那么,到底如何界定一个国有投资公司是不是地方融资平台的组成部分或者是不是地方

融资平台公司呢?

以国信集团为例,对照国家审计署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定义:“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拔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为政府承担公益性(基础性)项目投、融资功能的企业”,我们认为国信集团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实体企业,不属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其主要理由:一是从融资平台公司的定义上看,国信集团的成立未通过地方政府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是按《公司法》要求在对原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原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进行集团化重组改

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以来已形成能源、金融、不动产等市场竞争性实体经济板块,涉足医药、旅游、酒店等多个市场领域。

二是从对举债所筹集的资金用途和担保形式上看,融资平台公司所筹集资金用于公益性(基础性)项目,一般提供财政性担保,而国信集团2009年借款取得144.5亿元资金,均通过信用方式获取,未经任何形式的财政性担保,所筹措资金主要用于竞争性实体经济,用作各成员企业补充生产经营资金、购买煤炭等原材料、调整债务结构等方面,未用于政府公益性设施建设。

此外,2009年下半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要求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暂停进入银行间票据市场进行票据融资的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批准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夏秀兰 【摘要】投融资平台公司自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迅速崛起后,承载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其隐藏的债务风险、带来的社会矛盾以及肩负的历史使命迫使其转型升级,本文从政府层面和平台公司自身建设层面提出了转型发展建议。 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产生和崛起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地方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越来越大,加之城市建设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正面激励,更是提升了地方政府搞建设的热情。然而,市政建设投资却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是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权层层上收,地方财政的财力增长远跟不上其所承担事务的资金需求量的增长;二是《预防法》又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列赤字。地方政府急需资金与政府财政明显吃紧矛盾突出,于是,地方政府采取“表外负债”的方式进行隐性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运而生。 2002年以来,以重庆、上海为代表产生了一批融资平台公司,他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解决了一些重大项目的融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融资平台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2008年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后达到高峰,尤其是2009年,呈爆发性增长,据初步统计,金融危机爆发及积极财政政策方向拟定后成立了近5000个平台公司。

从平台公司产生的效果看,确实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公司不仅撬动了银行贷款,同时还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较有成效地解决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特别是在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的进程中,面对外需下滑、消费需求短期乏力的局面,平台公司带动的基础设施投资为扩大内需提供了强大动力,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必然性 尽管平台公司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承载的压力、带来的风险、引起的社会矛盾早已引起广泛关注,问题不容小觑。一是融资能力下降。市容改善、城市发展外加政绩考核等因素使各级地方政府要不停地进行城市投资,平台公司是实施的主要载体之一,承担的融资压力愈来愈大,而这些项目大部分为公益性项目,短期内却无明显的经济效益,投入产出严重失衡;大多数平台公司经过几年的折腾,负债率偏高,财务状况不理想,继续融资的能力明显下降。二是过度依赖土地。土地出让收入被称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弥补了许多城市建设资金的缺口。但土地储备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收购资金主要依赖银行,土地出让受制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此外,有些收购的土地还需要完成整治,增加储备风险和成本。在房地产市场起伏不定的情况下,以土地出让金作为还贷资金主要来源的“时间换空间”模式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风险显而易见。三是引发社会问题。土地是平台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之一,这些土地往往是城市周边居民用地或老企业土地,涉及拆迁安置、旧城改造、老企业搬迁等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可能导致群众上访等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认识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认识 一、什么是国有融资平台公司 国有融资平台公司主要指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以地方政府信用为基础,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它以国有土地和政府资产作为抵押,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贷款获取建设资金,以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农业惠农公司、水务水投公司、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出台的背景 一是1994年分税制度的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的财力,但由于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财力,让地方政府官员存在强烈的借债动力。二是由于现行财政体制和金融政策对地方债务行为和财政赤字的政策约束,搭建融资平台公司就成为地方政府扩大支出规模的现实选择。实际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就是地方政府缓解支出压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产物。 三、投融资公司发挥的作用. 总体看来,通过地方融资平台,把银行资金优势、政府信用优势和市

场力量、社会资本结合起来,对扩大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投融资公司出现的问题 主要是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等。地方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高管一般由政府指派,经营决策更多地体现政府导向而非市场导向,更注重投融资职能的发挥,但往往忽略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定位不明确。 有的地方政府未能对辖内平台公司对外融资进行统一的归口管理;有的地方政府既没有对平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业务范围进行确定,也没有对其经营发展模式、融资渠道进行确定;有的地方政府作为投资出资人没有系统地安排平台公司总体负债规模,造成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中越位、错位或缺位。使一些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中难以界定究竟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还是完全市场化的主体。 (二)债务规模大。 一是债务缺少还款来源。二是债务还款来源不充足。三是可能引发现金流风险。 (三)资产流动性不足。. 有些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量非常大,资产流动性普遍不足。(四)融资难度大。 主要依靠银行借贷、信托基金等融资,导致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

东莞市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通知

东府办〔2010〕142号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精神,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保持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 清理核实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是规范管理的前提。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债务,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债务清理核实后按以下原则分类:(1)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2)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3)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的债务。 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对其后续资金应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各镇街政府、市直各单位要严格审核项目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各类资金要集中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镇街在建项目经镇街政府审核后,市直单位在建项目经市政府审核后,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其他在建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重新进行审核,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信贷审慎管理规定及宏观调控政策等要求的项目,要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各镇街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尽快进行清理,妥善处置。 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各镇街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有关债务人偿债责任。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要按照协议约定偿还,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融资平台公司等要统筹安排资金,制定偿债计划,明确偿债时限,切实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及资金来源分析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及资金来源分析 摘要:分析、评价了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政策性产业扶持基金融资和农业产业投资公司融资三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模式及其 各自的优势;以山东和天津为例分析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借鉴国外政府投融资的资金来源,分析了我国在融资模式及资金来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来源融资模式 一、引言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 投资建设所组建的各种不同类型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 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 从我国经济的情况来看,投资始终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高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中,政府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而地方政府投资职能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要有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一方面,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虽然也保持一定增长,但与快速增长的支出需求相比普遍拮据,财力基本上仅够维持“吃饭”,基础设施欠账和建设资金缺乏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确立,财政资金要更多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这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通过深化投融资改革,搭建市场化融资平台,充分发

挥有限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重点关键领域战略性开发开辟稳定筹资渠道。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及评价 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产生过程看,目前主要存在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性产业扶持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公司三种运行模式。这三种模式适用于不同条件的融资需求,且各有其优劣势。 (一)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及评价 1、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bot适用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是由国外企业和国内的民间资本来承担,因而有效地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和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并且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同时,给出了明确项目回报率,严格按照中标价实施,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协调容易,双方的利益纠纷少,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 2、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 tot是bot融资方式的新发展。近些年来,tot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它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对原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改革,开始建设新模式的投融资平台,在运作过程中拓展了巨大融资空间。 一、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作 (一)新平台建设的出发点。地方政府搭建新型融资平台,其目的就是要抢抓此次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发挥国有资本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激活政府资源的资本属性,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渠道多样化、投资决策科学化、投资管理规范化、经营运作市场化,建立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的投融资体系和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偿债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投融资由部门各自负责向政府集中主导转变、由行政决策向市场选择转变、由政府举债向资本运作转变、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由无偿投入向有偿回报转变。 (二)新平台的主要职能。一是统一化的政府融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通过整合政府优质资源,利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多种渠道为政府募集资金,以落实重大项目的配套资金、补充基础

设施建设资金,实现政府的投资引导意图。二是市场化的国资管理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国有公司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对下属公司以及划入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调整,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推进优质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价值链的高端集中、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延伸,实现国有资产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的目标。三是政策性的产业投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的产业投资平台,代表政府出资,根据地方产业政策进行产业投资,一方面可以开拓投资资金来源,顺利实现政策意图;另一方面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管理,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四是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将发挥政府资金的种子资本作用,以国有资本先期投入引导战略投资者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更好地利用股权、基金等市场化手段与其他机构进行资金合作,通过资本经营服务、培育和辅导创业企业成长,发展一批与区域核心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新项目、新企业。 二、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效应评估 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对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投融资所具有的政策性效应和诱导效应,促进经济增长及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这些平台公司自成立时

北海市投融资平台企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

北海市投融资平台企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和规范投融资平台企业负责人的管理,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市银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投融资平台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领导人员,包括:董事长、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工会主席等(以下统称“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管理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 (三)依法管理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对企业发展目标执着追求; (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思路清晰、决策科学、求真务实,善于经营管理,业绩突出; (三)具有民主、法律意识,依法经营,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依靠职工,办好企业;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品格修养,善于学习,勤于思考; (五)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 (六)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七)特别优秀的人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任职; (八)属市委管理的企业负责人,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第五条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规定不适宜在企业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领导职务。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的选拔可采取组织提名、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履行规定的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认识

一、什么是国有融资平台公司 国有融资平台公司主要指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以地方政府信用为基础,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它以国有土地和政府资产作为抵押,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贷款获取建设资金,以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农业惠农公司、水务水投公司、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出台的背景 一是1994年分税制度的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的财力,但由于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财力,让地方政府官员存在强烈的借债动力。二是由于现行财政体制和金融政策对地方债务行为和财政赤字的政策约束,搭建融资平台公司就成为地方政府扩大支出规模的现实选择。实际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就是地方政府缓解支出压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产物。 三、投融资公司发挥的作用 总体看来,通过地方融资平台,把银行资金优势、政府信用优势和市场力量、社会资本结合起来,对扩大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投融资公司出现的问题 主要是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等。地方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高管一般由政府指派,经营决策更多地体现政府导向而非市场导向,更注重投融资职能的发挥,但往往忽略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债和地方融资平台相关法律法规整理

目录 一、地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专门规定 (2)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2010年6月) (2) 2.(四部委)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点政府融资平台公 司治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7月) 5 3.国家进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点政府投融资 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11月)8 4.(发改委财金司)关于规范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审 核标准的工作指引(初稿)(2011年2月) (11) 5.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 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11月) (12) 6.国家进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 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4) 7........... 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债信用建设的最新通知 16

8.国家进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治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9) 9.国家进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障房项目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23) 10.国家进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 (23) 11.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对企业债券发行申请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26) 12.... 四部门关于制止地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 30 13.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治理的指导意见(2010年12月) (32) 14.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2011年3月) (35) 15.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2012年3月) (45)

融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地产及下属各中心、各公司(项目部)的融资流程,保证正常的资金供应量,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及财务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办法所指的融资,仅包含债务资本融资。 1.债务资本融资是指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本息的方式融集资金,按方式可分为:借款融资、信用融资、应付债券与融资租赁等;融资对象包括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的单位及个人。 1.1借款融资是指通过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个人借入一定款项,在合同与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按借款的时间长短可分为:短期借款(一年以内),中长期借款(一年以上);按方式分为: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开发贷款、委托贷款、专项贷款、股东借款或其他借款等; 1.2应付债券是指按照国家证券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相关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一种约定还款期限、收益水平并到期归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1.3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是指通过依法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融回经营所需的租赁物,并在协议约定的该租赁物使用的大部分时间内按期支付租赁费的一种融资方式。 (三)融资原则:集中管理、统一筹措;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期限合理、长短兼顾;综合权衡、降低成本;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四)凡有合作方的公司,除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外,还应根据合作方的要求完成相关的审批手续。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地产财务中心在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地产及下属公司(项目部)的融资管理,财务中心资金部(以下简称“资金部”)是融资活动的具体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夏秀兰 【摘要】投融资平台公司自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迅速崛起后,承载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其隐藏的债务风险、带来的社会矛盾以及肩负的历史使命迫使其转型升级,本文从政府层面和平台公司自身建设层面提出了转型发展建议。 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产生和崛起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地方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越来越大,加之城市建设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正面激励,更是提升了地方政府搞建设的热情。然而,市政建设投资却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是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权层层上收,地方财政的财力增长远跟不上其所承担事务的资金需求量的增长;二是《预防法》又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列赤字。地方政府急需资金与政府财政明显吃紧矛盾突出,于是,地方政府采取“表外负债”的方式进行隐性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运而生。 2002年以来,以重庆、上海为代表产生了一批融资平台公司,他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解决了一些重大项目的融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融资平台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2008年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后达到高峰,尤其是2009年,呈爆发性增长,据初步统计,金融

危机爆发及积极财政政策方向拟定后成立了近5000个平台公司。 从平台公司产生的效果看,确实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公司不仅撬动了银行贷款,同时还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较有成效地解决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特别是在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的进程中,面对外需下滑、消费需求短期乏力的局面,平台公司带动的基础设施投资为扩大内需提供了强大动力,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必然性 尽管平台公司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承载的压力、带来的风险、引起的社会矛盾早已引起广泛关注,问题不容小觑。一是融资能力下降。市容改善、城市发展外加政绩考核等因素使各级地方政府要不停地进行城市投资,平台公司是实施的主要载体之一,承担的融资压力愈来愈大,而这些项目大部分为公益性项目,短期内却无明显的经济效益,投入产出严重失衡;大多数平台公司经过几年的折腾,负债率偏高,财务状况不理想,继续融资的能力明显下降。二是过度依赖土地。土地出让收入被称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弥补了许多城市建设资金的缺口。但土地储备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收购资金主要依赖银行,土地出让受制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此外,有些收购的土地还需

北京-地方融资平台

北京-地方融资平台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并依照《公司法》于2003年11月组建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首都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和资本运营。业务主要涉及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一级、二级开发、高速铁路投资、城中村改造和信息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截至2010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485.13亿元,净资产763.60亿元,总资产1728.71亿元,成为首都第二家资产规模过千亿元大关的国有企业。公司按照“保障供给、降低成本、优化结构、控制风险、创新机制”的融资方针主要承担北京市政府赋予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和资本运营职能,为实现公司科学可持续发展,公司深入研究金融危机带来的形式的变化,立足自身的职能使命,进一步明确了轨道交通投融资和沿线资源开发的“两大板块”发展战略。目前,公司已通过并购方式进入资本市场,控股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公司资源开发战略的重大突破。 以下是京投公司近年来融资情况:

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落实银行贷款327亿元5条轨道交通新线建设资金得到有力保障 来源:作者:时间:2007-11-22 近日,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通过公开招标,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等签定了327.41亿元的银行贷款协议,落实了地铁九号线、十号线(二期)、8号线(二期)、亦庄线及机场线的项目长期贷款,为我市轨道交通“保四争六”项目建设资金提供有力保障。 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在市发改委的领导下,科学制定招标方案,积极向银行推介项目,克服宏观调控银根紧缩、项目审批手续不全、贷款额度大等困难,采取合理划分标段、分批招标、创新贷款条件等有力措施,择优确定了各条新线的贷款银行,为规避加息风险,中标后第二天即与银行签定了贷款协议。 此次贷款招标落实的贷款条件优惠,包括固浮利率选择权、免担保、短期固定利率贷款、按年付息、用款当天提取、票据+循环贷款+长期借款等组合融资等多项创新,在保证拟建地铁项目享受当期最优惠利率的同时,规避了未来的加息风险,保障了降息的收益,大幅降低了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成本。

房地产集团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融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集团及下属各中心、地区公司的融资流程,保证正常的资金供应量,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及财务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办法所指的融资,仅包含债务资本融资。 1. 债务资本融资是指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本息的方式融集资金,按方式可分为:借款融资、信用融资、应付债券与融资租赁等;融资对象包括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的单位及个人。 1.1 借款融资是指通过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个人借入一定款项,在合同与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按借款的时间长短可分为:短期借款(一年以内),中长期借款(一年以上);按方式分为: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开发贷款、委托贷款、专项贷款、股东借款或其他借款等; 1.2 应付债券是指按照国家证券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相关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一种约定还款期限、收益水平并到期归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1.3 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是指通过依法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融回经营所需的租赁物,并在协议约定的该租赁物使用的大部分时间内按期支付租赁费的一种融资方式。 (三)融资原则:集中管理、统一筹措;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期限合理、长短兼顾;综合权衡、降低成本;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四)凡有合作方的公司,除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外,还应根据合作方的要求完成相关的审批手续。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集团财务中心在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集团及下

属公司(项目部)的融资管理,财务中心资金部(以下简称“资金部”)是融资活动的具体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 拟定融资管理办法、目标与原则; 2. 拟定集团融资需求及计划,履行股东会、董事会审批手续; 3. 拟定具体融资方案,负责搜集相关的融资资料,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 4. 负责具体办理各项融资活动; 5. 负责融资平台的搭建,渠道的拓展与维护; 6. 负责可抵押资产及对内、对外担保的统一管理。 (二)集团下属各中心、公司(项目部)有义务积极配合资金部,完成地区公司(项目部)的融资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 参与本公司(项目部)融资方案的拟定; 2. 配合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含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基础资料、项目相关证照、公司(项目部)基础资料、相关合同等与融资相关的资料),并协助其完成内部审批手续; 3. 配合资金部完成融资所需合同、协议、担保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4. 配合资金部完成提款、用款、付息、还本等事宜的办理; 5. 就融资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与资金部沟通,协调解决; 6. 配合资金部完成融资渠道的拓展与关系的维护。 三、借款融资的办理程序 (一)借款融资的一般规定 1. 集团及下属地区公司(项目部)的对外借款由资金部统一管理; 2. 资金部根据经营与投资对资金的整体需求,结合地区公司(项目部)的盈利情况,财务状况与资源情况,拟定融资需求、融资计划,提交财务中心总经理、集团总经理初审; 3. 经集团总经理初审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评审,评审通过后形成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租赁融资外汇 【发文字号】川府办发电[2010]88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16 【实施日期】2010.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 (川府办发电[2010]88号2010年12月16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精神,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电〔2010〕61号),各地按要求进行了认真清理和核实,全省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联席会议进行了审核。为切实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结合清理核实中发现的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妥善处理原有融资项目 (一)分类处置在建项目。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应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安排后续资金,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公益性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通过财政预算、地方政府债券等渠道,或采取项目股权转让、经营权转让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后续建设资金问题。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公益性项目和非公益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信贷审慎管理规定及宏观调控政策等要求的,要将其纳入第四类融资平台公司,继续按照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限期清理整改,审批(核准、备案)手续不完备的应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地方越权审批的须重新报有权审批部门审批。整改后达到要求的应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停止项目建设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对从融资平台公司中剥离出来的项目和按照规范要求撤并或重组的融资平台公司的项目,应重新明确项目偿债来源和管理责任,制订妥善的处置方案。 (二)认真研究过渡办法。在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过程中以及后续融资渠道建立前,对列入各级政府投资计划的在建项目,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贷款银行应协商制定妥善过渡办法。后续融资暂有困难的在建项目可协商办理融资贷款,避免资金链断裂。对公路建设、土地储备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融资的项目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经国务院核准审批的重大项目,可继续执行既定融资计划。 (三)明确债务偿还责任。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相关责任主体要按照协议

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评级省级级、县级排名一览表

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省级、市级、县级排名一览表11派精英社群2018-12-30 表1: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省级排名一览表 排名公司名称得分 评 级 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 1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40.45 AA A 北京 2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39.74 AA A 甘肃省 3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39.36 AA A 安徽省 4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38.6 AA A 浙江省 5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8.59 AA A 上海 6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38.53 AA A 云南省 7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8.42 AA A 天津 8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37.92 AA A 云南省 9 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37.91 AA + 青海省 1 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37.86 AA + 浙江省 1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37.79 AA山东省

1 2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37.77 AA A 上海 1 3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 公司 37.29 AA A 湖南省 1 4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37.18 AA A 河北省 1 5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37.01 AA + 甘肃省 1 6 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6.97 AA A 上海 1 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6.73 AA A 广东省 1 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6.72 AA A 四川省 1 9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 限公司 36.68 AA + 广西壮族自治区 2 0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36.64 AA + 湖南省 2 1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36.58 AA A 山东省 2 2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36.57 AA A 甘肃省 2 3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4 AA + 上海 2 4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6.35 AA A 北京 2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36.22 AA江苏省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夏秀兰 【摘要】投融资平台公司自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迅速崛起后,承载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其隐藏的债务风险、带来的社会矛盾以及肩负的历史使命迫使其转型升级,本文从政府层面和平台公司自身建设层面提出了转型发展建议。 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产生和崛起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地方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越来越大,加之城市建设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正面激励,更是提升了地方政府搞建设的热情。然而,市政建设投资却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是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权层层上收,地方财政的财力增长远跟不上其所承担事务的资金需求量的增长;二是《预防法》又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列赤字。地方政府急需资金与政府财政明显吃紧矛盾突出,于是,地方政府采取“表外负债”的方式进行隐性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运而生。 2002年以来,以重庆、上海为代表产生了一批融资平台公司,他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解决了一些重大项目的融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融资平台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2008年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后达到高峰,尤其是2009年,呈爆发性增长,据初步统计,金融

要完成整治,增加储备风险和成本。在房地产市场起伏不定的情况下,以土地出让金作为还贷资金主要来源的“时间换空间”模式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风险显而易见。三是引发社会问题。土地是平台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之一,这些土地往往是城市周边居民用地或老企业土地,涉及拆迁安置、旧城改造、老企业搬迁等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可能导致群众上访等社会问题。而土地出让不断涌现“地王”,政府从中获得巨额差价,让本已对高房价极度不满的人更加怨声载道。 一方面,我国的城市化率还在以每年超过1%的速度快速增长,据测算,这样的城市化进程每年市政建设投入需3500亿-5000亿元,而当前地方财政只能安排约1000亿元左右,资金缺口巨大,在地方财政状况无法实质性改善的情况下,各级平台公司还要继续发挥其应有的社会职能。另一方面,国家相关部委高度重视平台公司发展问题,相继出台国发〔2010〕19号、国土资发〔2012〕162号和财预〔2012〕463号等文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规范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帮助地方政府逐渐摆脱依赖土地财政的怪病。 三、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建议 平台公司的产生和发展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转型发展必然同时要依赖于地方政府的支持和自身的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投融资平台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投融资平台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txt33学会宽容,意味着成长,秀木出木可吸纳更多的日月风华,舒展茁壮而更具成熟的力量。耐力,是一种不显山石露水的执着;是一种不惧风不畏雨的坚忍;是一种不图名不图利的忠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投融资平台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政发〔2009〕61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投融资平台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海市投融资平台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七日 北海市投融资平台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投融资平台企业的日常财务监督,支持、引导企业正确运用各项理财自主权,确保会计信息真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财务总监派驻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投融资平台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本办法所称财务总监是指市财政局派驻投融资平台企业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市财政局负责财务总监的委派、任免、招聘、培训、考核;协助贯彻执行有关财务政策和规定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委派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财务总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 (三)遵纪守法,热爱财会工作,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同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各种行为作斗争,能够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 (四)具有财会或相关专业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扎实的企业财会专业知识与现代企业管理基础知识,熟悉经济、财政、税收、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取得会计管理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具有5年以上的财务、会计、审计专业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需要。 第五条财务总监的委派采用委任和公开选拔两种形式。委任是指市财政局从本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中直接选任。公开选拔是指向社会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第三章职责、权限和责任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认识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 的几点认识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认识 一、什么是国有融资平台公司 国有融资平台公司主要指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以地方政府信用为基础,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它以国有土地和政府资产作为抵押,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贷款获取建设资金,以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农业惠农公司、水务水投公司、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出台的背景 一是1994年分税制度的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的财力,但由于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财力,让地方政府官员存在强烈的借债动力。二是由于现行财政体制和金融政策对地方债务行为和财政赤字的政策约束,搭建融资平台公司就成为地方政府扩大支出规模的现实选择。实际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就是地方政府缓解支出压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产物。 三、投融资公司发挥的作用 总体看来,通过地方融资平台,把银行资金优势、政府信用优势和市场力量、社会资本结合起来,对扩大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投融资公司出现的问题 主要是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等。地方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高管一般由政府指派,经营决策更多地体现政府导向而非市场导向,更注重投融资职能的发挥,但往往忽略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定位不明确。 有的地方政府未能对辖内平台公司对外融资进行统一的归口管理;有的地方政府既没有对平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业务范围进行确定,也没有对其经营发展模式、融资渠道进行确定;有的地方政府作为投资出资人没有系统地安排平台公司总体负债规模,造成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中越位、错位或缺位。使一些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中难以界定究竟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还是完全市场化的主体。 (二)债务规模大。 一是债务缺少还款来源。二是债务还款来源不充足。三是可能引发现金流风险。 (三)资产流动性不足。 有些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量非常大,资产流动性普遍不足。 (四)融资难度大。 主要依靠银行借贷、信托基金等融资,导致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方式老化、渠道陈旧、成本高、效率低下等问题。

河北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1.doc

河北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1 河北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全省政府投融资体系,形成有效的投融资运作管理机制,加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管理,实行统借统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由县级以上政府批准,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融资项目,主要包括:依靠政府投资建设的公路交通、市政工程、环境整治、社会事业等非经营性公益类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政府经营性投资项目;政府确定的其他准经营性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融资是指在完善投融资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手段,规范投融资方式,加强信用建设,防范财政风险的基础上,通过政府投融资平台实施的投融资行为。对一般竞争性领域项目,原则上不列入政府投融资范围。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信托产品、上市募集、转让经营权、资产证券化、股权质押、股权投资基金、BT、BOT等多种融资方式。政府投融资平台应按综合成本最低的原则选取融资方式。

第六条各级政府建立债务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分析评估自身偿债能力,按量力而行、规模适度的原则,把融资的数量、总体规模控制在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范围内,使政府投融资平台既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又能保持融资功能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清理整合,提升融资能力。 (一)已设立多家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将现有投融资平台的债务分类清理规范后,进行有效整合。将投融资平台改造成为有现金流和净收益的经营性公司,将实力弱、资质差的公司整合为实力强、资质好的公司,将实力强、资质好的公司整合为上市公司。 (二)指导政府投融资平台加快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投融资决策机制、运营机制和内控机制,构建“借、用、管、还”相匹配、“决策、管理、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投融资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借得来、用得好、管得住、还得上。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建立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制度。省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省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的协调机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财政厅和省金融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设区市、县(市、区)政府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政府投融资平台由各级投融资平台建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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