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现状

海洋能现状
海洋能现状

海洋能现状

我国海洋能开发的现状、问题和建议

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魏青山

在能源消费量持续攀升和传统能源日趋紧缺的外部环境影响下,探寻与发展新能源已

经成为大势所趋。海洋能作为一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其有效开发利用可以为改善我国的

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一条重要的途径,符合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

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需求。正确看待我国海洋能发展的现状,正视发展中所面临的矛

盾和问题,提出科学的政策建议,正是当下启动新一轮海洋能发展之所需。

一、我国海洋能发展现状

海洋能是蕴藏于海水中的各种可再生能源的总称,包括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海

流能、盐差能、离岸风能等,它是清洁、环保的可再生能源。当前海洋能的主要利用形式

就是发电,从能源储量、发电设施运行、发电的技术研发、国家对海洋能开发的重视与支

持等方面看,我国的海洋能开发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我国海洋能储量丰富、开发潜力巨大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域、6500多个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18000公里海岸线,海洋能资源丰富,开发前景可观。我国潮汐能可开发的资源量约

为2200万千

1—

瓦,其中潮汐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集中于福建和浙江沿海,潮差最大的地区(如浙江

的钱塘江口、乐清湾,福建的三都澳、罗源湾等)平均差为4米~5米,最大潮差为7

米~8.5米;我国海流能可开发的资源量约为1400万千瓦,其中以浙江沿岸最多,有37

个水道,资源丰富,占全国总量的一半以上,其次是台湾、福建、辽宁等省份的沿岸,约

占全国总量的42%;我国波浪能可开发的资源量约为1300万千瓦,可开发利用的区域较多,其中以台岛沿岸丰度最大,占30%以上,浙、闽、粤三省沿海共占40%以上,山东沿海也

有较丰富的蕴量,占10%以上;我国温差能资源蕴藏量在各类海洋能中占居首位,可开发

的资源量超过13亿千瓦,其中海域表、深层水温差在20℃~24℃,是我国近海及毗邻海

域中温差能能量密度最高、资源最富的海域;我国离岸风能相当丰富,全国海上可开发利

用的风能约7.5亿千瓦,是陆上风能资源的3倍,其中以福建、江苏和山东省海洋风能最

丰富;我国拥有大量富油藻类种群,适合开展海洋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研究。

从总体上看,我国海流能、温差能资源丰富,能量密度位于世界前列;潮汐能资源较

为丰富,位于世界中等水平;波浪能资源具有开发价值;离岸风能资源和海洋生物质能资

源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

2—

(二)我国海洋能发电已初具规模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陆续进行海洋能研究开发,目前,潮汐能和近海风能发电

已形成初步规模,波浪能研究已进入示范试验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海流能利用技术已有多

个部门正在进行关键技术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突破。经过不断努力,我国海洋电力产业正在

稳步增长。“十五”期间,我国海洋电力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为16%左右;2019年,沿海风力发电和潮汐能发电全年实现增加值12亿元,比上年增长25.2%。

潮汐能方面,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建设潮汐电站,至80年代初共建设潮

汐电站76个。在80年代运行的潮汐电站有8座,目前我国还在运行的潮汐能电站只剩下

了3座,分别是:总装机容量3900kW的浙江温岭的江厦站、总装机容量150kW的浙江玉

环的海山站和总装机容量640kW的山东乳山的白沙口站。其中,江厦电站是目前中国最大

的潮汐电站,已正常运行近20年,是世界第三大潮汐电站。目前,我国潮汐发电量仅次

于法国、加拿大,居世界第三位。

近海风能方面,随着陆上风机总数趋于饱和,海上风力发电成为未来发展的重点。2019年启动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将能源作为重点领域,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大功率风电机组研制与示范”项目,组建近海试验风电场,形成海上风

3—

电技术。2019年11月,地处渤海辽东湾的我国首座离岸型海上风力发电站正式投入

运营,标志着我国发展海上风电有了实质性突破。与此同时,沿海地区一批海上风电项目

带动了风电产业快速发展,天津、连云港等风电产业基地初步形成。目前,我国已经拥有

沿海风力发电场19个,并网发电的主要有南澳风力发电场、大连横山风电场、山东长岛

风电场等。其中长岛风电机组每年可发电1500万kWh左右,相当于一个火电厂消耗3万

吨煤的生产水平;广东汕头市的南澳岛充分利用海洋风能,1991年至今累计装机129台、总装机容量56640kWh,是亚洲最大的海岛风电场;2019年2月,我国首座、也是亚洲首

座大型海上风电场——上海东海大桥10万kWh海上风电场全部34台风机安装取得圆满成功,总装机容量10.2万kWh,设计年发电利用小时数2624小时,年上网电量2.67亿千瓦时。

海流能方面。2002年,哈尔滨工程大学自行设计建造了我国第一座70kW的潮流实验

电站;2019年国家“863”科技计划的40kW海流能发电实验电站在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建成并发电成功;2019年,在863计划海洋监测技术主题的支持下,东北师范大学研制成功放置于海底的低流速潮流发电机;2019年4月下旬,由浙江大学研制的5kW、叶轮半径为

1m的“水下风车”在浙江省舟山地区岱山县发电成功,洋流流速在2m/s以上就能4—

发电。

波浪能方面。经过20多年的开发研究,波力发电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相关成果有:

额定功率为20kW的岸基式广州珠江口大万山岛电站;额定功率为8kW采用摆式波浪发电

装置的小麦岛电站;额定功率为100kW广东汕尾岸式波力实验电站;青岛大管岛30kW摆

式波力实验电站;“十五”期间投资的广东汕尾电站2019年1月成功地实现了把不稳定

的波浪能转化为稳定电能。

总体上看,80年代的老电站设施是我国潮汐能发电的主体,潮汐能发电的新建项目不多;小型波浪能和海流能发电装置尚处于示范阶段,装置运行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

不够;发电成本过大,电价较高;技术和成本约束造成我国海洋能资源开发利用率还很低,产业化和商业化程度不高。

(三)我国海洋能开发具备了一定的技术积累

我国潮汐发电技术相对成熟,其中江厦潮汐试验电站总装机容量位居世界第三,并已

实现并网发电和商业化运行。波浪技术处于示范试验阶段,并已取得了一系列发明专利和

科研成果。如40瓦漂浮式后弯管波浪能发电装置已向国外出口,处于国际领先水平;10

瓦航标灯用波浪能发电装置已趋商品化;小型岸式波力发电技术已进入世界先进行列。2019年初,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制的波浪能独立发电系统第一次实海况试验就获得了成

5—

功,这标志着海洋能中的波浪能稳定发电这一世界性难题获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

由广州海电技术有限公司研制的我国第一座漂浮式波浪能发电站已投入建设,这意味着作

为主要可再生能源之一的海洋能利用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海洋能应用技术日趋成熟。

经过30年的研究,中国海流能利用技术取得了较大进步,积累了丰富经验。2019年底,意大利与中国有关方面在罗马签署一份推动海流发电机在中国的生产和应用的合作协议,为中国沿海地区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开发探索新路。我国水轮机性能的研究已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10kW级潮流发电装置处于示范阶段,已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为我国海流能开发利用规模化、商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他形式的海洋能如海水温差能、盐差能等的研究与开发尚处在实验室原理试验阶段。在温差能方面,我国80年代初开始在广州、青岛和天津等开展温差发电研究,1986年广

州研制完成开式温差能转换试验模拟装置,实现电能转换,1989年又完成了雾滴提升循环试验研究。目前,天津大学正在开展利用海水温差能作为推动水下自持式观测平台的动力。在盐差能方面,广州能源所1989年对开式循环过程进行了实验室研究,建造了两座容量

分别为10W和60W的实验台。

6—

可以看出,我国的海洋能开发在技术方面的特点是:研发起步虽不是太早,但已拥有

部分成熟技术,个别技术在国际上还具有一定影响。但存在的问题是技术不全面,对温差

能、盐差能涉及很少;能量转换和能量稳定方面的关键技术亟待突破;已有技术的实用转

换率不高,商业开发还需假以时日。

(四)我国海洋能开发逐渐受到重视

2019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在国家一系列法规、政策激励下,我国的海洋能研发渐趋活跃,关于海洋能的学术研讨渐多,部分常规能源集团纷纷表示对海洋能的关注,民营海洋能技术研发公司开始设立。

2019年以来,国家的资金支持渐序启动,研究和开发的重点初步明确。2019年,国

家投资约5000万元支持“海洋能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等项目,2019年6

月国家海洋局会同财政部制订了《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拨付2亿元

专项资金以加大对海洋能研发利用的投入。国家海洋局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2019年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了以下资金投向的重点:海洋能独立电力

系统示范工程、海洋能并网电力系统示范工程、海洋能开发利用关键技术产业化规范、海

洋能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实验、标准制定及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7—

相对于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海洋能开发的需求来说,尽管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和规模可

能远远不够,但毕竟向前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随着《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贯彻实施,我

国海洋能开发利用将逐渐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二、我国海洋能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当前,海洋能技术不够先进和成熟、发电成本高、电能不稳定,这些似乎构成了我国

海洋能开发利用的主要障碍。但认真分析海洋能的性质、特点,把其放在国家的认识和管

理层面来考察,就会发现这些表层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是国家政策支持的缺失。

(一)海洋能的自然特点决定了其开发利用需要国家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首先,海洋能具有储量大、分布分散不均、能流密度低、利用效率不高、经济性差、

不稳定、运用困难等特点。若要将海洋能顺利转化为可利用能源,需要高端的技术研发。

这样的技术研发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而技术具有很强的外溢效应,具有经济学上公

共物品的性质,一旦技术普遍应用,就不能阻止其他单位和个人将从中受益。因此,海洋

能技术研发很难吸引私人投资者,要发展海洋能就必须加大国家的研发扶持和投入。其次,海洋能发电设施建设周期较长、固定成本投入大、单位电量价格高,对企业和私人投资者

的吸引力不大,政府必须给予扶持才能8—

顺利实现海洋能的实际利用。再次,海洋能分布的跨区域性、海域管理与陆地管理分

割性等现状引发的纵向、横向政府行政管理的交叉和摩擦,也需要统一的政府政策协调。

最后,新能源开发作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应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一

制定规范各方面权利、义务的法律法规,以此体现国家的意志,实现国家的整体和长远利益。

(二)当前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中的许多问题都是国家政策支持缺失的反映

当前,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归根到底都与国家政策支持缺失有关,这主要表现在政府重视不足、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

一是缺乏海洋能开发利用整体规划。“十五”前后,我国有关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海

洋能研究与开发的市场前景,对海洋能的开发重视不够。加之海洋能前期研发投入大,项

目投资回收周期长,许多项目还处于亏损状态,致使海洋能开发利用缓慢,整体效益并没

有体现出来,国家“十一五”期间也没有制订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中长期发展规划缺失集中表现为政策支持缺失,使得海洋能发展动力不足、方向不明。反观国外,美、英、日等国都以不同方式制定了各自的海洋能发展规划,如欧盟的JOULE

计划、美国

9—

奥巴马总统提出的包括大力提高美国海洋能产业国际地位的海洋政策及其实施战略的

备忘录、日本的“阳光计划”、英国的《海洋能源行动计划》,等等,都极大促进了这些

国家的海洋能研发和利用。

二是缺乏全面、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和政策。目前,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海

洋能开发利用方面的专门法规、政策,而且已有的可再生能源相关法规和政策缺乏细则支持,可操作性不强。我国现有海洋能相关法律、法规都只是一些极其简略的尝试性规定,

没有关于海洋能的特别规定,缺乏针对海洋能的国家战略,使我国的海洋能开发利用力度

与先进国家相比明显不足。相比而言,国外在这方面的法律要详尽得多。如美国《能源政

策法案》中明确了内政部对海洋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的批租权,规定了联邦能源监管委员

会为选址阶段的领导机构,确定了海洋能开发相关刺激措施,以及海洋能强制购买条款等。《联邦电力法案》规定了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12海里的领海外部界线以内可航行水域的

私人水电设施建设的审批权。

在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与可再生能源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海洋能开发利用有一

定支持,但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乏细则支持,可操作性不强。如1987年以来陆续通过

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1996~2019年可再生能源10—

发展纲要》等,都仅用“鼓励”“提倡”、“支持”等字眼对太阳能、风能等新型能

源的开发利用做了象征性鼓励。2019年2月《可再生能源法》正式颁布,才正式将海洋能与风能等非化石能源一起列入可再生能源法。随后国家发改委先后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

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可再

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办法,但因为相关配套法律细则和条文

没有随之出台,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例如,除了潮汐能发电的上网电价实行了发电价

格和费用分摊外,其他海洋能发电尚不具备有效的激励,缺乏实用性;行政监管体系跟不上,监管部门的地位、权利、义务、手段不明确,管理监督薄弱,国家级检测中心和技术

标准缺失,均影响了海洋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和效果。2019年12月26日通过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虽然在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中长期总量目标实现相

关规划、可再生能源专项基金等方面较原来的《可再生能源法》有了突破,但目前该法也

没有相关的配套细则,实施效果有待实践检验。

三是缺乏统一、协调的海洋能管理机制。由于缺乏全局性的、统一协调性的政策法规,我国海洋能的开发利用出现了管理脱节和“集体行动”低效的现象。目前,我国海洋能开

发管理处于国家多职能部门分割管理状态,以地方行政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交

11—

叉管理为特征,还没有达到综合管理的要求。部门、行业之间配合协调效率低,制约

了海洋能的研发和商业化、产业化运作。

其一,海洋能开发中的宏观职能管理部门分割。海洋能发电涉及发电、上网、价格、

费用分摊等环节,决定了海洋能开发需要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海洋管理部门、定价部门、

财政部门、电网企业等部门、单位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合力机制。但限于成本、技术约束和

部门利益等因素,在没有综合性的、高阶位法律法规对这些部门责、权、利进行明确规定

的前提下,在具体操作中这些职能管理部门很难达成有效的“集体行动”,海洋能开发活

动也难以顺利实施。

其二,海洋能管理中的行政分割、行业分割和海陆分割严重阻碍了海洋能的有效开发

和利用。我国海洋管理是以行政地域分割的,海岸和相应的海域被沿海县区级行政单元分

割成242个部分,并由各县分别负责日常管理;在每个县级单元中,不同的海洋事务又分

属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海洋渔业归农业部门管理,海洋交通归属交通部门管理;且海洋

管理中海陆是分离的,通常以多年高潮线为标准划分海洋与陆地,即使是同一类事务,也

可能因为发生在高潮线以上或者高潮线以下这种纯粹的位置差别而划归为不同部门管理。

这种分割式的管理体制使海洋能开发难以形成统一的、全局性的规划和战略,多头管理、

跨区管理、重12—

复管理等现象严重,管理缺位、越位等问题重生,对工程的正常进展造成很大的阻碍。

其三,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协调机制和制度框架的不完善也给海洋能发展带来很多障碍。在地方政府的地位、作用、责任没有相应约束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为了获取经济利益

往往把适合海洋能开发的土地审批给其他开发商,使海洋能的天然站址遭到占用和破坏,

严重影响了海洋能的后续发展,甚至使当地宝贵的海洋能资源彻底丧失。

四是缺乏稳定、持续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由于海洋能密度较低、开发难度大、技术要

求高,所以对资金的投入需求高,特别是在初期,其“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十分突出。从

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到发电运行,都需要政府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但是,由

于近期内建设大规模的海洋能发电站在技术上和经济上都不具备条件,国家已没有足够的海洋能发电技术研究和开发的专项经费,因而研究工作难于深入进行,已形成的队伍也有散掉的危险。技术的发展依靠人才,而我国海洋能开发尚处起步阶段,资金缺乏,造成教育研发落后,形成了技术和人才的瓶颈制约。与国外先进国家比较,我国投入很少、力量分散,还没有把海洋能的研究开发放在应有的地位,更没有形成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海洋能研究开发利用的团队。

13—

五是缺乏对民营等非国有资本投资海洋能开发的鼓励措施。在我国,电力能源一直为国有企业集团所垄断,市场准入的门槛极高。按现有的管理制度,虽然民营、私人和外资在形式上具备了进入电力开发领域的资格,但由于海洋能所需投资巨大,工期长、回报率低,在国家没有详细、可操作的鼓励措施情况下,民营、私人和外资只能“望而却步”。与国外相比,在我国国有资本由于种种原因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民营、私人等非国有资本也得不到有效利用,限制了海洋能的开发利用。

三、促进我国海洋能开发的政策建议

我国海洋能开发空间广阔,且具有一定的技术积累,部分海洋能发电工程和设施在规模上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拥有了一定的开发实践经验,但我国还远不是海洋能研发和利用大国。目前,制约我国海洋能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法律、政策的支持不够,必须建立和完善如下支持政策体系才能有效促进我国海洋能的长远、健康发展。

(一)抓紧制定可行的海洋能中长期发展规划

能源开发必须坚持规划先行。要促进我国海洋能事业的发展,就要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海洋能开发中长期规划。一方面,规划要在全面掌握我国海洋能的类别、分布地点、数量、开发现状、技术现状的基础上,明确14—

进一步开发的重点、近期目标、中期目标等内容。另一方面,规划要注重可行性,要与国家的整体可再生能源规划相衔接。要把海洋能上网电量占全部上网电量的比重进行硬性、规制性量化,明确“达标”时间表,分步、分期实施。

2019年9月,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其中明确了2020年水电、生物质能、风电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确定了具体的区划和项目重点。但是,该《规划》对海洋能除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除“积极推进地热能和海洋能的开发利用”、“到2020年,建成潮汐电站10万千瓦”外,全文对海洋能几乎没有更多的提及。2019年,《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提高了海洋能发展的定位,基本与风能等新能源同等重要。这反映了政策决策和操作层对海洋能现状、前景、重要程度的判断和认识。所以,要抓住《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出台实施的有利时机,扩大对我国海洋能现状、问题、前景、意义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海洋能重要性的认识,使海洋能开发在国家整体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占有应有的权重。

(二)按照明确、具体、统筹的要求对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法规进行统一、整合、细化

国家法律和政策制订部门应从宏观和整体的高度,将现有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

15—

等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措施进行统一的梳理、整合,做到去“部门化”、去“笼统化”、去“掣肘化”,协调好国家各宏观管理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地方各级

政府之间的职能交叉和利益关系,明确其责任、权利、义务,建立统一、高效、协整有力

的可再生能源和海洋能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要抓紧针对《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中长期总量目标实现相关规划、可再生能源专项基金制度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尽快

明确海洋能开发中长期规划量化目标,研究海洋能发电的并网问题,加大海洋能研发和示

范工程的资金投入。

(三)完善海洋能开发利用的综合管理制度

国外经验表明,海洋能开发利用项目规划管理中必须坚持综合管理的理念。目前,我

国海洋管理还停留在以地方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为主的层次上,离综合管理的要求还相去

甚远,不利于海洋能资源的统筹规划和有效利用。为此,必须在结合我国海洋能资源和海

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完善和推广,探索海洋能开发利用综合管理新路子。

首先,要制定关于海洋能开发利用的综合、整体性规划,该规划要建立在海洋功能区

划而非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好各不同区域的资源,确保在最优利用的同时也不对

生态环境造成16—

恶劣影响。其次,从组织结构上看,要成立整合性的领导机构来总体上规划管理全国

海洋能开发项目,促进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最后,要完善当前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要逐步改变当前多头管理的体制,寻求协调部门关系的有效机制,为地方参与海洋能开发并发挥重要作用提供有利条件。可在国家的层面上组建由国家

发改委、科委及水利部、电监会、农业部、海洋局、国家电网公司等相关政府部门、单位

以及沿海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和管理海洋能开

发项目。要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部门间工作的协调一致。

(四)细化对海洋能开发利用的资金支持政策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直接支持力度。《可再生能源法》第24条规定:“国家财政设立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用于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示范工程、偏远地区

和海岛独立电力系统建设、设备的本地化生产等方面。海洋能因其技术、工程成本高,效

益回收难等特点,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财政资金的投入应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平均分

配和乱铺摊子,而应立足重点突破。首先,要支持将海洋能转化为实用能的关键技术研发、

技术引进、技术合作项目。其次,要大力促进海洋能电力安全并网的技术攻关。《可再生

能源法》虽然规定了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

17—

上网收购的义务,但前提要求是“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且“发电企业

有义务配合电网企业保障电网安全”,这就意味着海洋能电力要想进入商业运用,就必须

确保有安全、稳定的发电并网技术。再次,精选示范工程,加大资金投入。除对相关科技

项目、示范工程本身所需经费的财政支持外,还可考虑设立技术攻关奖励、示范工程项目

奖励。如美国《能源政策法案》规定了对符合条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降低能源国外

依赖性等)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巨额奖励,极大地鼓励了技术开发和示范工程建设。最后,为鼓励地方的积极性,国家可考虑在海洋能示范工程地区、海洋能优先规划区协调地

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尝试建立独立的电力系统。除通过国家财政设立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对电力系统建设给予支持外,还可考虑按海洋能电力消费量对当地政府给予财政奖励或补贴。

二是税收优惠。《可再生能源法》第26条规定:“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的特点,灵

活运用各种税率、税目、减免、抵免、加速折旧等形式,将税收优惠贯穿到海洋能开发的

各个段、点。建议对列入国家海洋能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海洋能发电设备制造、销售全免各

种税收,对海洋能发电工程的设计施工、海洋能电力上网销售全免各种税收;待海洋能发

电达到18—

商业化、规模化运作以后,对其电力销售的增值税、所得税可考虑全额留给地方财政,以鼓励地方的积极性。

三是财政贴息贷款。对列入国家海洋能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技术研发、示范工程给予财

政贴息贷款,当前的问题是要明确海洋能开发的科研项目、投资项目财政补贴的具体出资

政府的层级、补贴额度、资金来源、资金管理监督等事项,将财政贴息贷款政策细化。国

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应协同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五)引导、鼓励私人和民营资本投入

开发海洋能对资金需求大,技术水平要求高,需要寻求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协调,共同

支撑海洋能发展。美国在政府与多元主体共同开发海洋能有可贵经验。美国GailOsherenko教授为美国海洋能利用的“合同手段”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他提出:

政府有责任确保私有投资的安全性并且确保私人的长期市场准入,运用合同手段保护产权,不得随便越权;政府应当定期检查与私人订立的合同,更新合同条款以确保合同能够实时

体现新的知识和技术;政府还应当应用系统的责任条款规定来制约合同双方,以保障公众

和环境利益。目前,我国在市政、道路等基础建设方面已探索了BOT等合作方式,海洋能

开发恰好是BOT可以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

19—

要真正鼓励私有、民营资金的注入,政府必须让相关投资者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并确保利益获取的稳定性。可借鉴加拿大的经验,一方面,政府明确规定投资者可按每度电利润的1%获得税收返还;另一方面,政府严格守法守信,保障合同履行。当前,我国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还不完善,更需采取措施免除投资者对可得利益和产权的危机感。此外,国家相关部门还应制订海洋能多元主体开发的专门政策,以鼓励、引导私人和民营资本的投入。

(六)完善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的环境保护制度

对环境、生态的保护是海洋能开发利用的初衷之一,海洋环境保护是海洋能得以持续开发的必要前提。我国目前的一些工程建设往往都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问题,对此,可借鉴美国严格执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该制度规定所有开发项目的申请必须咨询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申请必须描述现有的环境、工程细节、工程潜在影响、公众安全、环境资源的保障措施和有保证的移除和重建资金等等,必要时还要提供咨询记录。在实践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降低海洋能开发的环境风险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海洋能开发中,环境保护的制度、措施应该得到严格的遵守,有关的措施、程序应予细化和补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国20—

家能源主管部门、国家海洋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应在完善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的环境保护制度方面达成一致行动。

21—

海洋能利用现状与特点

网络教育学院《新能源发电》课程设计 题目: 学习中心: 层次: 专业: 年级: 学号: 学生: 辅导教师:康永红 完成日期:

海洋能利用现状与特点 摘要:海洋能指海洋中所蕴藏的可再生自然能源,主要为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水温差能和海水盐差能。更广义的海洋能源还包括海洋上空的风能、海洋表面的太阳能以及海洋生物质能等。海洋能具有蕴藏量大、可再生性、不稳定性及造价高污染小等特点。 关键词:海洋能使用现状展望与发展 一、海洋能的利用现状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1、海洋能的利用现状 世界海洋能的蕴藏量约为750多亿千瓦,如此巨大的能源资源是当前世界能源总消耗量的数千倍,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利用海洋能发电已经成为国际新能源市场的一大热点。在中国大陆沿岸和海岛附近蕴藏着较为丰富的海洋能资源,总蕴藏量约为8亿多千瓦,目前尚未得到充分开发。 2、我国海洋能的利用现状 中国海洋能的现代开发利用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海洋能的开发利用有了较大发展,具备了一定的科技和开发基础。经过不断努力,中国海洋能发电产业稳步增长,海洋能发电“十五”期间平均增长速度为16%左右,“十一五”期间仍然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近年来,中国海洋能开发步伐进一步加快。山东长岛海上风电场、江苏如东海上示范风电场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顺利建成,浙江三门2万千瓦潮汐电站工程、福建八尺门潮汐能发电项目正式启动,海洋微藻生物能源项目落户深圳龙岗……。温岭江厦潮汐试验电站是中国最大的潮汐电站,总装机容量3900千瓦,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中国在海洋能开发及相关研究领域已经取得丰硕成果,开发成本不断降低,海洋能产业进入战略机遇期。中国海洋能资源蕴藏量丰富,清洁无污染,再生能力强,海洋能发电产业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扶持,投资前景良好。 二、海洋能具有的分布与特点 1、海洋能的分布情况 海洋能包含了潮汐能、海流能、海水温差能和海水盐差能,这几种能量有的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发展现状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一、总公司简介: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hina National Offshore Oil Corporation,CNOOC,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是中国最大的国家石油公司之一,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公司成立于1982年,注册资本949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北京,现有员工6.85万人。涉及业务包括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化工化肥炼化、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综合服务与新能源等六产业板块。2010年,公司全年完成油气产量6494万吨油当量,实现营业收入3548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977亿元人民币,年末总资产达到6172亿元人民币。 二、组织结构概览: 上游业务中上游业务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金融服务 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 中海油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报社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中海实业公司 公司文化以人为本,担当责任,和合双赢,诚实守信,变革创新;及对社会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的责任。 二、进入外国市场的方式及公司的经营策略 进入外国市场的方式 (1)出口进入方式。 (2)合同进入方式。 (3)投资进入方式。 开展海外投资应主要采取以下几种途径[1]: 1 与东道国的石油公司联合 2 与有经验的大型跨国石油公司联合 3 无风险服务合同 4 购买储量 5 获得勘探开发股份的转让

海洋能利用的现状与发展概况

海洋能利用的现状与发展概况 张翔张翔 海洋能源通常指海洋中所蕴藏的可再生的自然能源,主要为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潮流能)、海水温差能和海水盐差能。更广义的海洋能源还包括海洋上空的风能、海洋表面的太阳能以及海洋生物质能等。究其成因,潮汐能和潮流能来源于太阳和月亮对地球的引力变化,其他基本上源于太阳辐射。海洋能源按储存形式又可分为机械能、热能和化学能。其中,潮汐能、海流能和波浪能为机械能,海水温差能为热能,海水盐差能为化学能。 近20多年来,受化石燃料能源危机和环境变化压力的驱动,作为主要可再生能源之一的海洋能事业取得了很大发展,在相关高技术后援的支持下,海洋能应用技术日趋成熟,为人类在下个世纪充分利用海洋能展示了美好的前景。 1海洋能概况 我国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O多公里,有大小岛屿696O多个,海岛总面积6700平方公里,有人居住的岛屿有43O多个,总人口45O多万人沿海和海岛既是外向型经济的基地,又是海洋运输和开发海洋的前哨,并且在巩固国防,维护祖国权益上占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沿海经济的发展,海岛开发迫在眉睫,能源短缺严重地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商和华侨因海岛能源缺乏,不愿投资;驻岛部队用电困难,不利于国防建设;特别是西沙、南沙等远离大陆的岛屿,依靠大陆供应能源,因供应线过长,诸多不便。为了保证沿海与海岛经济持久快速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寻求解决能源供应紧张的途径已刻不容缓。 2海洋能特点: 1.海洋能在海洋总水体中的蕴藏量巨大,而单位体积、单位面积、单位长度所拥有的能量较小。这就是说,要想得到大能量,就得从大量的海水中获得。 2.海洋能具有可再生性。海洋能来源于太阳辐射能与天体间的万有引力,只要太阳、月球等天体与地球共存,这种能源就会再生,就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3.海洋能有较稳定与不稳定能源之分。较稳定的为温度差能、盐度差能和海流能。不稳定能源分为变化有规律与变化无规律两种。属于不稳定但变化有规律的有潮汐能与潮流能。人们根据潮汐潮流变化规律,编制出各地逐日逐时的潮汐与潮流预报,预测未来各个时间的潮汐大小与潮流强弱。潮汐电站与潮流电站可根据预报表安排发电运行。既不稳定又无规律的是波浪能。 4.海洋能属于清洁能源,也就是海洋能一旦开发后,其本身对环境污染影响很小。 3海洋能的分类 1、潮汐能 因月球引力的变化引起潮汐现象,抄袭导致海水平面周期性地升降,因海水涨落及潮水流动所产生的能量成为潮汐能。 潮汐与潮流能来源于月球、太阳引力,其它海洋能均来源于太阳辐射,海洋面积占地球总面积的71%,太阳到达地球的能量,大部分落在海洋上空和海水中,部分转化成各种形

中国海洋现状

中国海洋现状 ——论中国海权 “海权是什么?说到底,就是海洋空间行动自由权。 中国为什么需要海权?简言之,就是和平崛起的需要,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需要,也是为世界人民做更多贡献的需要。” ——张世平《中国海权》在人类生存的地球上,海洋约占地球表面的71%。2007年美国《二十一世纪海上力量合作战略》报告的扉页上用大字印着一句话“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商业运输通过海洋,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离海岸几百英里的地方,这颗星球有近四分之三被水覆盖。”同样用大字赫然写着的还有“保护海权,美国的生存之道。”海洋不仅是21世纪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和最后空间,也是国际政治博弈的重要舞台。伴随着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加速调整以及人类对资源需求的大幅增长,海权竞争再度成为国际焦点,态势渐趋激烈。中国是个地理大国,同时也是个海洋大国,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以及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面积。中华民族的崛起,必然是一个呼唤海权的时代过程。 一、边疆告急·呼唤海权 中国的海区由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组成,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中国管辖的海域总面积大约为30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中国现有陆地面积的1/3。然而,目前除了渤海是中国的内水外其他三个海域都存在一定的主权争议。尤其是东海和南海,争议之大,持续时间

之长,都是世界上所不多见得。即所谓的“三海”问题。 “三海”问题主要包括管辖海域划分、岛屿归属、大陆架划分三大问题。其中面临安全威胁的岛屿,一个是钓鱼岛,一个是南沙群岛,一个是黄岩岛,还有西沙群岛。 钓鱼岛列岛位于东海,仅有2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由5个岛屿和三块礁石组成。日本之所以侵占钓鱼岛,有它政治、经济、军事三方面的企图。如果日本占领了钓鱼岛,就意味着中国东海海域将有74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被日本窃据,钓鱼岛海域所蕴藏的800亿桶海底石油和油气将被日本据为己有,日本在钓鱼岛设置雷达就可以监视方圆400公里至600公里的海域和空域,对中国安全构成威胁。 南沙群岛是南海的一部分,位于南海的最南端,由230多个岛、礁、滩和沙洲组成。南海总面积为350万平方公里,是中国渔业资源最为丰富的海区,也是世界四大海洋油气聚集中心之一。不仅具有“第二个波斯湾”的称号,资源丰富,而且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太平洋至印度洋海上交通要冲,为东亚通往南亚、中东、非洲、欧洲必经的国际重要航道。目前,南沙群岛中已有45个岛礁被邻国所占。这些国家为使其所侵占的岛礁及海域“合法”化,把制造驱赶、抓扣我正常作业的渔船渔民,作为宣誓其所谓“主权”、维护其既得利益的主要手段。 对于中国来说,南海问题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丰富的资源尤其是能源是中国崛起的重要保障;其次,地处“两洋”接合部对中国走向世界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价值;再次,南海方向是

【论文】海洋资源利用现状与前景

我国海洋矿产资源利用现状、不足,前景 【摘要】: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 , 管辖的海域十分广阔,共有300万平方公里左右。其 中分布十分广阔的大洋金属结核,以及丰富的天然气和石油,这些早已引起人们的重视,我国也已在东太平洋的C-C区圈定15万平方公里的开辟区,已获联合国的批准。本文着重介绍了我国海洋资源的概况、海洋产业的状况及发展现状,以及海洋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对发展我国海洋产业提出了几点建议,并预测我国海洋资源的利用前景。 Our country is a maritime country, sea area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sea is very broad, a total of 300 square kilometers.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very broad ocean metal tuberculosis, and plenty of natural gas and oil, which has drawn the attention of people, our country also has set up a file in the eastern Pacific C-C the delineation of 15 square kilometers of the open area, has been approved by the United Nations.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China's ocean resources, the condition of the Marine 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Marine industry development, the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ocean industry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and predicted the prospect of China's ocean resources. 【关键词】:海洋资源资源利用现状发展前景海洋优势 【正文】: 我国海洋资源的优势和利用现状:

全球海洋能发电发展现况与展望

全球海洋能发电发展现况与展望 一、前言 在福岛核电厂事故之后,各国纷纷检讨核电政策。日前德国宣布将于2022年关闭所有核电厂,以其它电力来源替代,未来再生能源发电势必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在各种再生能源技术当中,海洋能是发展较为迟缓的技术之一,目前各国对于海洋能的利用,仍处于相当初始的阶段。不过地球有百分之七十一的面积是海洋,海洋能蕴藏量亦相当丰沛,在技术发展日益成熟的情况下,未来海洋能发电可望逐步成为人类重要的能源来源。本篇将介绍海洋能的技术种类、目前的发展现况、以及未来的展望。 二、海洋能技术发展现况 海洋能的利用以发电为主,技术种类繁多,现阶段发展较多的四种技术,分别为:(1)利用海洋中的洋流推动水轮机发电之海流发电(Marine Current Power);(2)利用每天潮流涨落的位能差产生电力之潮汐发电(Tidal Power);(3)利用波浪运动的位能差、往复力或浮力产生动力之波浪发电(Wave Power);(4)利用深层海水与表层海水之温差汽化工作流体带动涡轮机发电之海洋温差发电(Ocean Thermal Energy Conversion;OTEC)。以下分别介绍各种发电技术。 (1) 海流发电 海流发电系利用海洋中海流的流动动力推动水轮机发电,一般乃于海流流经处设置截流涵洞之沉箱,并于其内设置水轮发电机,并可视发电需要增加多个机组,来进行发电;惟于机组间需预留适当之间隔,以避免紊流互相干扰。目前国外已经有小规模试运转的案例,然而要达到大规模商用化仍需要一段日。 (2) 潮汐发电 潮汐发电便是利用海潮满潮、退潮所形成的水位落差,来从事发电,在海湾围建堤防和水路,在涨潮时引水入储水池,退潮时将储水放出,每日可发电四次,但当潮汐满潮与退潮高度相差较小,则发电效益较低。理想具经济效益的潮差至少需要5公尺。潮汐发电为商用化进展较快的技术,目前已有商用化运转的发电站。

弘扬海洋文化发展旅游经济的建议和探讨

弘扬海洋文化发展旅游经济 21世纪将是海洋经济时代,而海洋旅游业则是前景广阔的海洋产业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旅游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海洋旅游作为旅游业的一种主要的实践形式,被认为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之一,因而在世界围得到普遍重视和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国际旅游的主流。据有关资料介绍,在发达国家,海洋旅游业产值一般都占到整个旅游业产值的2/3左右。在我市,随着八仙过、海洋极地世界、蓬莱水城保护开发等景区(点)的相继投入使用和动工,海洋旅游业也已占据了蓬莱旅游业的主导地位。如何进一步弘扬我市悠久的海洋历史文化,发展现代海洋文化,丰富海洋旅游资源,促进整个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 一、海洋文化的概念 海洋文化是世界性的文化现象,有关海洋文化的定义也多达几十上百种,至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有的认为:海洋文化是人类文明的源头之一,是人类拥有和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人认为:海洋文化是一种泛文化意义和文化现象,是海洋生态环境所提供的对人们生活、生产、价值观念、性格、习俗的物质的精神的总体文化现象和表现。西方学者认为:古希腊及地中海的文化就是典型的海洋文化,是西方文化的源头等等。 当代海洋文化学科建设的积极倡导者,海洋大学教授曲金良在其《海洋文化概论》中表述:“海洋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和体系,就是人类认识、把握、开发、利用海洋,调整人和海洋的关系,在开发利用海洋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精神成果和物质成

果的总和。具体表现为人类对海洋的认识、观念、思想、意识、心态,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生活方式”。 海洋文化是相对于大陆文化的一种文化现象,是一种商业文化。海洋文化在任何时代都代表了当时的一种先进文化,其显著特点就是开放、开拓和进取。它是千百年来沿海人民顶狂风、战恶浪、不畏艰险、勇于拼搏、敢于冒险的精神的结晶。 二、我国海洋文化与海洋经济的发展情况及相互关系 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灿烂的大陆文化,也创造了辉煌的海洋文化。早自汉时期,我国就已开辟了与东南亚、印度和阿拉伯的海上交通和贸易往来。然而,由于根深蒂固的重陆轻海思想和闭关锁国的政策,再加上近代列强的侵略以及其他各种原因,近几百年来,中国的海洋文化和海洋经济衰落了。直至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海洋经济和海洋文化的发展,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海洋文化和海洋经济的发展才真正迎来了自己的春天。我们党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首先惠及包括我市在的东部沿海地区,使得这些地区的海洋经济得以迅速发展,海洋文化得以逐步发扬光大。改革开放为弘扬海洋文化提供了机遇和动力,反过来,先进的海洋文化又促进了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也正是改革开放,才使得我国海洋经济得以快速发展,使得海洋文化得以重新振兴,从而在提高海洋意识、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使海洋事业得以快速发展。2003年5月19日由国务院印发施行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奋斗目标,为我国海洋经济今后一个时期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华民族繁荣复兴的伟大战略任务。要想把中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必须有强大的综

中国海洋资源状况

中国海洋资源状况; 中国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管辖海域约30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我国陆地面积的1/3,同时还分布着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5000多个,属于海洋大国。中国海域蕴藏着丰富的资源,因此制定正确的海洋发展战略,积极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沿海滩涂和浅海资源 我国沿海滩涂资源丰富,总面积为2.17万平方公里(合3255万亩)。由于我国沿海入海河流每年带入的泥沙量为17亿~26亿吨,平均约20亿吨。它们在沿岸沉积形成滩涂,每年淤涨的滩涂总面积约40万亩,使我国滩涂资源不断增加。滩涂资源主要分布在平原海岸,渤海占31.3%,黄海占26.8%,东海占25.6%,南海占16.3%。 浅海资源由于陆架宽广也很丰富。0~15米水深的浅海面积为123800平方公里,占近海总面积的2.6%。按海区分,渤海为31120平方公里;黄海为30330平方公里;东海为38980平方公里;南海为23330平方公里。 滩涂和浅海是我国发展种、养殖业的重要基地。 2.港址资源 我国港址资源丰富的原因基于我国大陆有基岩海岸5000多公里,占全国大陆岸线总长的1/4以上。这类海岸线曲折、岬湾相间,深入陆地

港湾众多。它们的特征是岸滩狭窄,坡度陡,水深大,许多岸段5~10米等深线逼近岸边,可选为大中型港址。淤泥质海岸4000多公里,其河河口岸段常有一些受掩护的深水岸段和较稳定的深水河槽,可建大中型港口。砂砾质海岸呈零星分布,岸滩组成以砂、砾为主,岸滩较窄、坡度较陡,堆积地貌发育类型多,常伴有沿岸沙坝、潮汐通道和潟湖,有一定水深和掩护条件,可建中小型港口。 我国沿岸有160多个大于10平方公里的海湾,10多个大、中河口,深水岸段总长达400多公里。绝大多数地区常年不冻。除邻近河口外,大部岸段无泥沙淤积或很少,基本具备良好的港址环境条件。目前,可供选择建设中级泊位以上的港址有164处。 3.海岛资源 海岛是联结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的结合部,它兼备丰富的海、陆资源,在海洋经济和沿海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省、和澳门所属岛屿暂未列入),我国共有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5000多个,总面积为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0.8%,其中有人居住的岛屿400多个,共有人口约500万。我国海岛分布很不均匀。东海岛屿最多,约占全国岛屿总数的58%;南海次之,约占28%;黄海、渤海最少,约占14%。 我国海岛资源丰富,主要有以下几种。 陆土资源全国海岛共有农田面积1900多万亩,森林面积5600多万亩。其中,的海岛农田面积最大,约900万亩;的海岛森林面积最

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一)

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一) 2.了解世界海洋渔业资源的分布和海洋渔业生产状况;了解世界海洋油气资源的开发过程。 3.了解在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措施。树立人类对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的观点。 在教学中,教师可首先向学生介绍海洋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过程。教师利用课本插图《海上钻井平台》,从海洋油、气资源的勘探、开采、运输、对生产设备和技术的要求、对工作人员素质的要求等方面进行讲述。这里,也可以将海洋油气资源的生产与陆地油气资源的生产过程做一个对比,突出海底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高投资、高技术难度、高风险的特点。最后,向学生介绍我国在海底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过程中,采取的国际合作和工程招标方式。 在教学中,教师可引导学生读《大陆架剖面示意》图,了解大陆架海域的范围和自然条件,讲解海洋渔业资源主要集中在沿海大陆架海域的原因。在讲解渔场形成原因时,可结合已学过的有关洋流的知识进行分析,为什么有寒暖流交汇的地方或有冷海水上泛的地方会形成大渔场。接下来,教师可引导学生读《世界主要渔业地区的分布》图,并说明在温带海区由于饵料丰富,世界大渔场多在温带海区,使很多温带的沿海国家成为世界的主要渔业国。如中国和日本是世界海洋渔获量较多的国家,对国民的食品结构影响很大。特别是日本可耕地有限,人口密度又大,海洋食品占有很大比重,如日本人喜欢吃的生鱼片、寿司等。如有条件,可向学生播放有关日本饮食文化的录像。 在教学中,教师可搜集一些有关陆地自然资源和能源短缺或枯竭的具体事例,向学生进行介绍,使之认识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意义和必要性。然后,让学生说出所知道的海洋资源的种类。在此基础上,教师归纳出目前人类开发利用的海洋资源的种类。接下来,对海水资源(包括海洋化学资源、水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洋能源资源的特点和利用潜力进行讲述。

潮汐能发电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潮汐能发电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姓名:樊书朋 学号:B10040411 班级:B100404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时间:2013/10/28

潮汐能发电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潮汐能发电是利用海水的规律涨落拥有的能量来转换成电能的一种发电形式。其绿色无污染、储量巨大、不消耗燃料、不受洪水或枯水影响、适于沿海及远海发电需求等诸多好处将使得其在战略、民生等方面突出其应用的价值。国内外对潮汐能发电都有了近半个世纪的技术开拓,基本的技术障碍已经突破。海南是一个拥有广阔海洋面积和众多岛屿的省,拥有丰富的潮汐能资源。在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同时,发展绿色能源会给海南省的未来带来更多的机会与实力。 国内现状:中国利用潮汐能的历史可追溯到距今约1000多年前,当时就有了潮汐磨而潮汐发电则是最近才慢慢发展起来的。我国在潮汐能发电开发利用过程中既有挫折也有喜悦。有半个多世纪的建设经验的我国今天的潮汐能发电量居世界第三。以下是我国潮汐发电发展大致的三个阶段: 一初始阶段 我国潮汐能的开发始于20世纪50年代,1957年在山东建成了第一座潮汐发电站。1956年,中国在福州市建成第1座小型潮汐电站。据1958年10月召开的全国第1次潮汐发电会议统计,全国建成了41座潮汐电站,总装机容量仅583kW的发潮汐电站。当时正在兴建的还有80多处,总装机容量7055kW。由于当时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绝大多数的潮汐发电站总体质量低、装机容量小、设备维护欠缺故而基本废弃。 二继承改进阶段 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是我国开发利用潮汐能的第2个阶段。这个阶段,人们吸取了初始阶段潮汐发电的经验教训,注重科学和施工质量,建成了一批较高质量的潮汐电站(有的至今仍在运行)。1978年8月1日山东乳山县白沙口潮汐电站建成发电,年发电量230万千瓦时;20世纪80年代,建成江厦潮汐电站和幸福洋电站,并对以前建设的潮汐电站及其设备进行了治

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和捍卫海洋权益的策略思考

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和捍卫海洋权益的策略思考 发布时间:2011/3/21 何传添 得海权者兴,失海权者亡;得海洋者盛,失海洋者衰。这是历史揭示的一个鲜明的真理。1994年11 月16 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生效后,海洋自然再度成为举世关注的热点。中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自1996 年7 月6 日正式加入《公约》,就有了国际法基础上拥有的300 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主权。然而,与中国海上相邻的8 个国家,由于历史遗留等问题,都与中国有海洋权益之纠纷,中国至今尚未与任何一个海上邻国达成海上划界协议。人类已进入21 世纪,中国既要保卫自己的海洋国土、捍卫自身的海洋权益,又要和周边国家一起把和平和稳定带入新的世纪。这是一个既崭新又敏感、既对现实又对未来有深刻影响的课题。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从1958 年起,联合国陆续召开了3 次国际海洋公约会议。1958 年2 月至4 月,第一次由联合国主持的海洋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会议就拟定海洋法草案进行了讨论,最后制定了四个公约。1960 年3月,第二次由联合国主持的海洋会议同样在日内瓦召开,专门讨论海洋宽度问题。今天的《公约》是历时9 年(1973 年12 月至1982 年12 月) 的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制定的。1982年12月,经过160 多个国家的协商、妥协和斗争,终于通过了一部国际立法史上最广泛、最全面的海洋法典,即《公约》,并决定建立"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1984年12 月,共有155个国家和4 个实体在《公约》上签了字。9 年后,即1993 年11 月16 日,《公约》得到了第60 个国家的批准,一年后,即1994 年11 月16 日,《公约》正式生效。 1、《公约》规定:《公约》涉及海洋法几乎所有方面的问题,由1 个序言和17 部分组成,共320条,另有9 个附件。其主要内容包括:领海和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领海、群岛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自由、"区域"、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争端的解决等。《公约》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所谓"一揽子"协议[1 ] 。 《公约》有了许多新的规定。主要有:一、首先规定了沿海国有权建立12 海里领海和24 海里毗连区,并规定沿海国的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对毗连区行使必要的管制权,拥有海关、财税、移民和卫生等管辖权;二、规定沿海国可建立200 海里专属经济区,在此区域内沿海国对生物及非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对环保、科研、人工岛屿等有管辖权;三、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享有主权权利。这一权利是专属的,即:如果沿海国不勘探大陆架或开发其自然资源,任何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种活动。而且,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也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四、规定公海自由,属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五、规定占世界65 %以上的深海海洋底乃底土"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的继承财产,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管理权。

中国新能源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精) (2)

中国新能源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The Curr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 and the Future Trend of Chinese New Energy 新能源发展趋势、前景 从新能源行业发展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新能源利用方式始于20世纪70年底,并在90年代开始普及应用,虽然部分技术趋向成熟,但无论从市场扩张速度还是成长前景看,新能源行业仍然处于生命发展周期中的成长期,并将在3年左右的时间内陆续进入成熟期。 由于技术的限制,短期内电力行业没有替代品,电力行业生命周期的问题主要研究对象是各种具体的电源类型,比较的是这些电源类型之间的替代和生命周期。新能源由于具有清洁、可持续的特性,因此新能源行业的成熟期持续时间将较长,即使到了行业的饱和衰退期,其衰退速度也将很慢。 具体来看,水电行业历史悠久,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可以看作是步入成熟期的行业;风电产业在20世纪70年代末起始西欧国家,风电设备行业克服了“能量不稳定”、“转换效率低”等弱点,在丹麦、德国、西班牙、荷兰、美国、日本、印度等国家得 到广泛应用,风电设备产业在部分国家开始饱和,逐步向外技术输出。从这些特征可以确定,风电设备产业在先发国家已经进入了成熟期,但在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风电产业仍处于快速成长期;太阳能发电行业目前在技术研发、试点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已经脱离了幼稚期,但由于成本仍然过高,限制了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以看作刚刚进入成长期的朝阳产业。 新能源行业目前投资成本仍然较高,尤其是大型风电基地、核电站的投资规模要求很高,行业存在一定风险,但短期来看,国家新能源发电优先上网的政策对新能源行业盈利水平提供了基本的保障。虽然风电设备、多晶硅等部分潜在产能过剩或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业竞争趋向激烈,部分企业发展面临困难。但在2020年前,在国家节能减排及能源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新能源行业均将保持在景气区间,行业盈利水平有望持续提高。一、中国能源行业发展历史

我国的海洋现状

我国的海洋现状 大纲 一、我国的海洋 1.我国海洋的基本情况 2.与海洋有关的基本概念 3.我国的东海大陆架 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介 1.《公约》的意义 2.新的世界性的“海洋土地改革”正在加紧实施三、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现状 1.黄海 2.东海 3.南海 知识点汇总 概念 C01:洋 C02:海 C03:海湾 C04:海峡 C05:领海 C06:毗连区 C07:专属经济区 C08:大陆架 C09:公海 C10:军舰 原理 K01:我国海洋的基本情况 K02:与海洋有关的基本概念

K03:我国东海大陆架的基本情况 K0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意义 K05:世界海洋权益的重大变革 K06:我国黄海权益面临的现状 K07:我国东海权益面临的现状 K08:我国南海权益面临的现状 信息 I01: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签订I02:1996年5月15日,我国八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96年7月7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 正文 一、我国的海洋 1.我国海洋的基本情况 (1)我国管辖海域的总体情况 我国幅员辽阔,沿海有着漫长的海岸线。我国的大陆海岸线北起中朝交界的鸭绿江口,南抵中越交界的北仑河口,全长约18400多千米,加上14000千米的岛屿海岸线,总长达3.2万千米。 我国是世界上岛屿最多的国家之一,有岛屿6536个;群岛和列岛有50多个,岛屿总面积达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0.8%。我国岛屿虽然众多,但大岛少,小岛多,除台湾岛、海南岛、崇明岛、舟山岛、东海岛、海潭岛、长兴岛和东山岛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外,绝大部分岛屿的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占我国岛屿总数的86%)。我国沿海岛屿的分布差别也很大,从海区来看,东海海区最多,占全国岛屿总数的58%;南海次之,占28%;黄、渤海海区最少,占14%。从省区来看,浙江省沿海最多,共有2100多个岛屿。什么是岛屿?按自然地理的分类,一般将最高潮时露出水面的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称为岛屿,而小于500平方米的称为明礁。 (2)我国的四个海洋 1)黄海、渤海 黄海、渤海海底全属大陆架,没有大陆坡和深海盆。

中国海洋资源开发现状及对策

中国海洋资源开发现状及对策 摘要:本文主要对对中国海洋资源的概况和开发现状进行了梳理,系统分析了中国海洋资源开发活动在观念上、技术上、效益上以及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增强海洋意识、树立海洋科学发展观、建立海洋综合管理机制、依法治海、科技兴海、进行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等各项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海洋资源海洋开发海洋管理 1. 中国海洋资源及其开发现状 1.1 多样的海洋生物资源 在我国管辖海域里,已记录到了20 200 多种海洋生物,约占全世界海洋生物总种数的1 /10 。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主要可以利用于食品、药物、新材料、能源、饲料等领域;(1)2007年,我国海洋渔业捕捞量为1400 多万t。(2)2007年,海洋生物医药业不断加强新药研制与成果转化,全年实现增加值40亿元。(3)加速研发利用海洋生物各种特性和能力,合成和生产其他新材料,如利用蓝藻生产天然橡胶等。(4)国外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表明每平方米水面的海藻每年可提取燃油150 L 以上,我国目前还没有投入开发。(5)我国用海洋植物作畜禽动物饲料的研究和应用始于20世纪50年代,至今尚未形成相应的海洋植物饲料加工业。 1.2 珍贵的海洋矿产资源 中国深海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目前发现的石油资源量估计有200 多亿

t ,天然气资源量估计约为8 万亿m3 。2007年,我国努力提高海洋油气开采能力,海洋油气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我国大陆架浅海区广泛分布有铜、煤、硫、磷、石灰石等矿,开发主要集中在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和福建省,但总体来讲,开发程度不高。年经联合国批准我国1991在太平洋获得面积达15万km2的多金属结核开辟区,我国在大洋调查中还发现了富含锌、金、铜、铁、铝、锰、银等元素的海底热液矿藏,但开发利用尚处于研究阶段。可燃冰在我国管辖海域里广泛存在,据测算,仅我国南海的可燃冰资源量就达700 亿t油当量,但由于可燃冰生成环境复杂、特殊、开采难度大,我国直到1990年才开始可燃冰的利用和开采技术研究。 1.3丰富的海水化学资源 我国有宜盐土地及滩涂84 万ha。20世纪90年代以来,海盐产量一直位居世界第一。2007年,中国海盐产量为3 000多万t。海水中也含有80多种元素和多种溶解的矿物质。目前,我国直接提取钾、溴、镁等技术方面已经突破万吨。海水中还含有重水,其是核聚变原料和未来的能源,在我国开发程度不高。截至2007年底,中国已建成运行的海水淡化水日产量已达12万多t,海水直流冷却水年利用量已近480亿m3。 1.4辽阔的海洋空间资源 中国海岸线长达18000多km,岛屿海岸线长约14000 km ,管辖海域300 多万km2相当于我国陆地面积的1 /3 。海洋空间资源的利用主要包括交通运输、生产、通信和电力输送、储藏及交通、娱乐设施等方面。截至2007年,全国亿吨级港口增至14个,港口货物吞吐量与集装箱吞吐量连续5 年居世界首位。滨海旅游消费需求呈现逐年扩张趋势,滨海旅游业保持稳健增长态势。2007年滨

海洋能发电技术研究

海洋能发电技术研究 【摘要】海洋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洁能源。海洋能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波浪能、潮流能、潮汐能和温差能等。利用海洋能发电能够改善能源结构和环境,有利于海洋资源开发,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文中对各种海洋能发电系统的主要技术原理、特点和国内外技术现状作了综述,最后指出海洋能利用的意义和前景。 【关键词】海洋能;海洋能发电;可再生能源 Abstract:This paper presents the elements and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Ocean Energy Generation Technology,and recommend the actuality of the Ocean Energy Generation Equipment. Key word:Ocean Energy;Ocean Energy Generation Technology;reproducible Energy 1.引言 2008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费量为143851TWh,其中81.2%来自化石燃料。随着矿物燃料的日趋枯竭,世界主要海洋国家纷纷将目标转向蕴藏丰富能源的海洋,不断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以期在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争夺战”中抢得先机。海洋能主要指波浪能、潮流能(海流能)、潮汐能、温差能和盐差能等可再生能源。海洋能总量是巨大的,据估计与全球一次能源消费能源的50%相当,其中,全球海浪发电的理论储量为29500TWh/年左右,全球潮汐(含潮流)发电的理论储量为7800TWh/年左右,全球海洋热发电转换的理论储量为44000TWh/年左右,全球盐差能的理论储量估计为1650TWh/年左右。虽然海洋能源分布不均匀,但在每一个海岸,往往不止一种形式可以供应当地的电力需求。我国重视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将包括海洋能在内的新能源产业视为引领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七大新兴战略性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国先后设立了“908专项(我国近海海洋可再生能源调查与研究项目)”和“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支持计划等,支持海洋能的海岛独立发电系统与并网示范工程、关键技术产业化、新技术研究试验以及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等,并拟在海洋能资源丰富地区建设海洋能示范电站,开展万千瓦级潮汐电站建设工作。 2.国外海洋能发电技术现状 2.1 波浪能发电技术 现阶段,波浪能发电技术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物体在波浪作用下的升沉和摇摆运动将波浪能转换为机械能,或利用波浪的爬升将波浪能转换成水的势能。波浪能转换系统一般包括三级能量转换机构:一级能量转换机构将波浪能转换成某个载体的机械能;二级能量转换机构将一级能量转换所得到的能量转换成旋转机

2020年海洋旅游发展方向的研究报告

海洋旅游发展方向的研究报告 国务院20__年2月正式批复《__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标志着__海洋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浙江海洋旅游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海洋旅游的发展不仅能够促进__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也能够有力推动北仑海洋经济的发展。 __位于宁波穿山半岛——江南大陆最东端,与世界著名的海洋旅游胜地舟山隔海相望。地理位置处于宁波沿海的核心枢纽,是__ 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龙头。在宁波乃至浙江海洋旅游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一、北仑海洋旅游的现实基础 (一)发展基础 一是北仑海洋旅游资源丰富。洋洋东方大港——北仑港天下闻名,是宁波的闪亮名片,也是未来北仑海洋旅游的王牌。北仑拥有丰富的海洋自然景观和独特的历史人文景观,如距离宁波市中心最近的洋沙山沙滩,沙细、坡缓、浪静;北仑的梅山、大榭等岛屿周围环境优良、海洋渔业资源丰富适宜发展游泳、垂钓、冲浪、风帆、游艇、滑水、潜水等休闲活动和海洋科考、度假等旅游项目的良好区域。 二是战略区位十分突出。北仑位于东海之滨,我国沿海中部,长江三角洲的东南角,东临东海,与舟山隔海相望。洋洋东方大港北仑港是宁波—舟山港的主体港区,是宁波乃至浙江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在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建成之后,接轨大上海,融入

长三角,在宁波市建设海洋旅游经济强市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宁波海洋旅游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三是海洋旅游产业形成一定规模。经过“十一五”期间的迅猛发展,北仑海洋旅游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产业规模,涉海旅游景区建设成效明显。现已建成有北仑洋沙山旅游区、凤凰山海港乐园、北仑港-北仑发电厂工业旅游点等一批海洋旅游景区,其中凤凰山海港乐园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以及名阳农庄、原野滨海休闲中心、洋沙山餐饮排挡等一大批海洋餐饮、海洋娱乐、海上运动和渔家乐项目,涌现了一大批涉海旅游企业。中国港口博物馆、梅山港游艇基地、梅山水道工程、世茂五星级酒店等一批海洋旅游项目进入启动和建设期,截止20__年底,全区涉海旅游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达到亿元。 四是体制机制较为灵活。北仑作为省、市改革开放的窗口,拥有5个国家级开发区,梅山保税港区是我国第五个保税港区,享有更加有利的开放、开发政策。北仑是我国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达,体制机制高效运转,市场信用建设持续加强,民营企业积极进入海洋旅游开发领域,成为海洋旅游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问题 一是北仑港口资源优越,但是世界级的东方大港需要港口岸线资源和临港大工业支撑。因此造成用于工业化发展的港口众多,而旅游、客运码头缺乏,繁忙作业的港区对发展游艇、游轮、游船有较高安全要求。此外,由于工业开发、城市化发展程度较高,渔业活动稀少,渔村搬迁较多,不利于发展渔家乐。

中国海洋资源开发现状、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中国海洋资源开发现状、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摘要:在21世纪的今天,随着陆地资源的枯竭和新能源开发尚未成熟的状态,人类开始将目光投向了占地球面积71%的海洋,海洋是巨大的资源宝库,拥有丰富的矿产、能源、生物、淡水资源,因此对于海洋的开发和利用日益成为21世纪各国国家战略的重点,我国虽然是一个拥有300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海洋大国,但海洋技术还处于起步阶段,离世界顶尖水平仍有一定的差距,在海洋技术的探索和使用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海洋资源、海洋污染、海洋管理 1海洋资源的分类 1.1海洋化学资源 海水中所含的大量化学物质,在陆地淡水越来越不足的情况下,从海洋中得到淡水已经成为了重要的课题。除了水以外,海水中还含有大量溶解固体和气体物质,其中包括80多种化学元素,各种元素的储量相当可观,如:黄金在海水中的含量虽然非常小,但总量也有500万吨以上,铀有5亿吨以上。据计算,在2.53 km的海水中,除淡水以外,还可以生存32种产品,总价值在30亿美元以上。从经济效益上看,海水价格低廉,取之不尽。目前,对海水化学资源的利用还局限于部分元素,已达工业规模生产的有淡水、食盐、镁和溴等,不难看出海洋化学资源的开发潜力非常巨大。 1.2海洋矿产资源 海洋矿产资源又简称海底资源,包括海滨、浅海、深海、大洋盆地和洋中脊底部的各类矿产资源。按矿床成因和储存状况分为:①砂矿,主要来源于陆地上岩石矿碎屑,经外力总用搬运和分选,在海滨地段沉积富集而成,如砂金、砂铂、金刚石等,②海底自生矿产,由化学、生物和热液作用等在海洋内生成的自然矿物,可直接形成或经富集后形成,如磷灰石、海绿石、天然汽水化合物、海底锰结核及海底多种金属热液矿(以铜、锌为主)③海底固结岩中的矿产,大多数属于陆上矿床向海下的延伸,如海底油气资源、硫矿和煤等。在众多的海洋矿产资源中,以海底油气资源、海底锰结核及海滨复合型砂矿的经济意义最大。 1.3海洋动力资源 海洋动力资源海水运动可以产生巨大的动力资源,如波动能量每秒为27亿kw,海洋中每年波能总量达236520亿kw,表层与深层间的温差总能量为100亿kw,它的热能发电达600亿kw,潮汐能量每年达3500亿Kw。 1.4海洋生物资源 海洋中共有20多万种生物。在不破坏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海洋每年可以产出3亿吨水产品,海洋向人类提供食物的能力,等于全球所有耕地提供农产品的1000倍,按种类可以分为5大类:海洋鱼类资源、海洋软体动物资源、海洋甲壳类动物资源、海洋哺乳动物、海洋植物。

海洋能的开发利用

绿色能源材料化学题目:海水温差能的研究与利用 学生姓名:杨鑫 学号:14109020972 专业:2014应用化学 完成日期:2015年5月14日

海水温差能的研究与利用 海水温差能(OTEC)是指蕴藏在表层温海水和底层冷海水之间的热能[1],是蕴藏量最大的海洋可再生能源,被寄予最大的期望,研究投资最多。相对于潮汐能、海流能等机械能来说,温差能属于热能在发电能量转换效率和设备成本上都不具有优势。但是,温差能利用在发电的同时还可以产生淡水等副产品,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2]。目前,世界上仅有美国和日本等几个国家建造了温差试验电站或装置,技术已接近成熟,但尚未达到商业化水平。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温差能利用研究,1979年在夏威夷建成世界上第一座闭路循环式海洋温差发电站,该装置发电机额定功率50KW[3]。全世界海洋温差能的理论估计储量为600亿千瓦,居海洋各种能源之首。所以海洋温差能转换被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是最具开发利用价值和潜力的海洋能资。海洋温差能是清洁的可持续能源,它的资源稳定,不存在间歇,较少受昼夜和季节的影响,也不占用土地资源。除发电外还可同时进行空调制冷、水产品及作物养殖、海洋化工、海水淡化、海洋采矿等附属开发。 国外发展概况 美国在夏威夷试验一座浮动式MINI-OTEC电厂,总发电量为50kW,净电量为15kW。日本在南太平洋的瑙鲁岛建立一座陆上型封闭式电厂,总发电量为120kW,净电量31Kw,邻国印度和日本合作,利用日本的技术在印度洋上安装了1000kW的机组。与美日两国相比,刘伟民团队设计的热力循环方式发电效率更高。例如美国卡利纳循环的“利用率”为4%,日本上原循环是5%,我国设计的循环理论上能达到6.7%。不要小看相差1%的“利用率”,就拿MINI-OTEC 电厂发电来说,“利用率”提升1%,就能多发出30千瓦的电。据介绍,海洋温差能系统能自运行排掉的冷海水仅为7℃左右,可以给海岛建筑提供空调制冷设备。以15千瓦的海洋温差能系统来说,冷海水的流量为250m3/h,而制取此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