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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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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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专项审计报告注协报备号:XX专字(2 0 X X )第号ABC有限公司: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20XX年度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明细表、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企业主要应交税金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在XX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3 ―― 2014 )》的规定(以下简称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如实编制明细表和有关编制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上述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明细表和相关编制说明,并使其公允反映;(2)设计、实施和维护与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3)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并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软件产品(服务)和研究开发项目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相关规定文件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明细表金额列示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软件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范本

软件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范本

附件11.专项审计报告注协报备号:XX专字(20XX)第号ABC有限公司: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20XX年度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明细表、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企业主要应交税金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在XX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3——2014)》的规定(以下简称“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如实编制明细表和有关编制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上述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明细表和相关编制说明,并使其公允反映;(2)设计、实施和维护与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3)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并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软件产品(服务)和研究开发项目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相关规定文件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明细表金额列示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实务纳税筹划【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实务纳税筹划【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3、Y 软件产品 价格 10万元
总计 价格 50万元。 实际成本如下: X 设备成本 10万元,销售价格 30万元,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外购服务器成本 10万元,销售价格 20万元 Y 产品成本 1 万元,销售价格 10万元 假设 Y 软件产品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 这样企业实际上是把软件产品 Y 的退税和 X 设备捆绑在了一起,企业 的退税=10*(17%-3%) 但是现在企业把合同转换成另外一种签订方式: 1、XX平台硬件部分 价格 25万元 2、Y 软件产品 价格 35万元 这样退税=35*(17%-3%) 其实两种方式的操作在于成本的计算对象不同,第一种方式把实际销 售的每种设备作为单个成本核算对象,而第二种方式把整个系统作为一 个成本核算对象。个人认为这里存在一个很可行的纳税筹划方式,尤其 适那些大型设备的销售,完全可以把一些不包含软件产品的设备和包含 软件的设备打包算做一个系统销售出去,这样就可以把这个系统分成硬 件部分和软件部分,只要硬件部分的成本利润率超过 10%就可以了,其余 部分全部算作是软件部分的定价,就可以最大化的减少增值税的实际支 出了。改变下成本核算对象着实可以节税。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老会计经验】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实务筹划--合理划分成本对象很重要

【老会计经验】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实务筹划--合理划分成本对象很重要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实务筹划--合理
划分成本对象很重要
对软件产品即征即退业务实务操作的一点拙见
政策依据:财税2011年100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第60号文注:为了计算的方便,举例的时候假设软件产品木有进项税可以抵扣
近期,停顿了将近一年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正式开始办理了,大家欢欣鼓舞。

下面就这俩个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个人认为存在问题的地方写出来跟大家探讨下:
1、在原先的政策里面计算嵌入式软件的退税公式=嵌入式软件销售额*17%--嵌入式软件销售额*3%,这里根本木有考虑到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有进项税可以抵扣的,那么退税的时候是退实际说服超过3%的部分的,也就是说退税的公式=嵌入式软件销售额*17%-嵌入式软件进项税-嵌入式软件销售额*3%,这个公式的改变才是真正退还了纳税人税负超过3%的部分的增值税
2、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退税的软件产品对应的硬件部分成本的问题。

举例如下:
A企业是软件企业,有自己生产的设备,设备包含嵌入式软件部分,现在有一个销售合同如下:A企业帮助B企业搭建一个XX 平台,用到自己生产的设备简称X设备,X设备里面包含软件产品Y,同时还用到外购的服务器。

企业合同签订成:
A企业向B企业销售一个XX平台,明细有两项:
1、X设备一台价格30万。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实务分析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实务分析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实务分析作者:魏玲尧朱琴曾锐来源:《管理学家》2024年第13期[摘要]21世纪以来,国家从减税政策方面为软件企业高效发展赋能,持续助力软件企业发展。

在全球经济百年之大变局下,国家不断推出新政策,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一直在执行,说明该政策对推动软件行业发展能起到巨大的作用,研究透、利用好该政策对软件企业有很大的帮助。

文章主要探讨软件企业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如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专门就嵌入式软件产品退税进行实务解析,以期为相关企业快速了解政策、明确当前的重点难点及加快落地实施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软件企业;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4)13-0086-0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有关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于2011年10月发布并沿用至今,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

该政策提出,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三大类,同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研、自产的软件产品,按现行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规定进口之后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再对外销售的软件产品也能享受该政策。

在优惠政策推行过程中,我国软件行业飞速扩张,软件企业实现了蓬勃发展。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这类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计算相对复杂,多数企业在实务过程中会遇到政策理解不清楚、流程不规范、计算不准确等问题。

软件退税在企业中一般是以财务部门为核心,围绕退税沟通办理一切相关实务,财务部门需要从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开始,介入合同签订,负责开具發票、退税计算及申报,到最后的跟踪到账、资料归档、应对税务审查。

例题--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讲义2

例题--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讲义2例题【例题1·多选题】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A.商场销售家电并送货上门,应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B.电信单位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电信服务,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C.纳税人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D.纳税人销售自产的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应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E.某药店兼营医疗服务,但未分别核算药品销售额和医疗服务的营业额,应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答疑编号6496080102]『正确答案』CD【例题2·单选题】(2011年)某管道安装公司,主营管道安装业务,兼营管道配件的零星销售,在财务核算时,企业未分别核算安装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

在代理流转税纳税申报时,应()。

A.全额申报缴纳增值税B.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C.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的销售额部分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D.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的销售额部分申报缴纳增值税,安装劳务的营业额部分申报缴纳营业税[答疑编号6496080103]『正确答案』D(五)特殊规定1.软件产品的税务处理2.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3.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的税务处理本地化改造: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财税」“双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详解

「财税」“双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详解

「财税」“双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详解工作中的一个专题总结:一、“双软”认定标准(一)什么是“双软”认证"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

企业申请“双软”认证除了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同时也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更可以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23〕11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23〕27号)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下统称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已经取消。

现在,“双软认证”工作在中国软件行业的统一指导下,具体由各地方软件行业协会负责执行,即在办理税收优惠事项时不再进行“双软”企业的认定,在税务部门进行备案后即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双软”认证流程见下图:(二)认定标准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7号)所称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①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②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③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④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⑤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⑥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⑦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税法一公式大全

税法一公式大全

税法一公式大全
1.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 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3.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

4.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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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方法
在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过程中,如何计算销售额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计算。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4篇《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方法》,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方法》篇1
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 许可证销售模式
许可证销售模式是指将软件产品出售给客户,客户需要购买一定数量的许可证才能使用该软件。

在这种模式下,销售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销售额 = 许可证数量×许可证单价
其中,许可证数量是指客户购买的许可证数量,许可证单价是指每个许可证的价格。

2. 收费模式
收费模式是指软件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付费,通常按照使用时间、使用次数或者使用量等方式进行计费。

在这种模式下,销售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销售额 = 使用量×单价
其中,使用量是指客户使用软件产品的数量,单价是指每个使用
量的价格。

3. 项目销售模式
项目销售模式是指将软件产品作为项目中的一部分出售给客户,通常需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复杂度等因素进行定价。

在这种模式下,销售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销售额 = 项目总金额×软件产品占比
其中,项目总金额是指整个项目的总金额,软件产品占比是指软件产品在项目中的占比。

4. 订阅模式
订阅模式是指客户通过定期支付一定费用来使用软件产品。

在这种模式下,销售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销售额 = 订阅数量×订阅周期×订阅单价
其中,订阅数量是指客户订阅的数量,订阅周期是指每个订阅周期的时间长度,订阅单价是指每个订阅周期的价格。

以上是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一些常见方法。

实际计算过程中,需要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销售模式的不同来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

《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方法》篇2
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方法需要先确认嵌入式软件产品
的成本。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嵌入式软件增
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6]174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用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嵌入的软件产品,其成本应按照其占总成本的比例计算。

具体而言,嵌入式软件产品的成本按销售自产(或外购)的计算机硬件与机器设备的实际生产(或采购)成本来确认。

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 成本利润率)]。

此外,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方法》篇3
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方法需要先确定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即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额合计。

然后需要计算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实际生产(或采购)成本,这可以通过查询相关财务数据得到。

最后,按照公式嵌入式软件销售额 = 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 -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 成本利润率)来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

其中,成本利润率是指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成本与销售额之比。

《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方法》篇4
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方法需要先确定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即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额合计。

然后需要
计算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实际生产(或采购)成本,这可以通过按照成本利润率计算得到。

最后,将销售额减去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成本,即可得到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将不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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