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美税制的区别

浅谈中美税制的区别
浅谈中美税制的区别

浅谈中美税制的区别

美国税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完备的税收体系,但一些美国人却认为本国税制具有“过于复杂、税收负担过重、缺乏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有失公平”等弊端,因此,许多美国财税方面的专家及学者正在向简化税制、推行增值税等方面作深入的探索,谋求一个更科学、合理的税制;而中国近年来的税制改革,一方面使其税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通过改革使新税制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体现了一定的中国特色,因而受到世界各国普遍关注。下面仅就中、美税制中的几个方面做一简要比较。

一、税制结构

美国是一个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据统计,在1993年财政年度中,如果不包括370亿美元的未分配补偿性收益,在联邦一级,个人所得税收入5100亿美元,占联邦财政收入的36%;其次是社会保险税4280亿美元,占31%;公司所得税1180亿美元,占8%;消费税、关税、遗产税、赠与税和其他各项税收占财政收入的7%。

中国则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增值税占全部财政收入的50%以上,而美国虽对增值税研究多年,却一直没有征收。在美国税收地位不太重要的消费税,在中国因宏观调控所需,征管较简便,税率较高而被选择为中央税,而在美国十分重要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在中国似乎遭到冷遇。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由于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征收管理水平有限,税收成本较高等原因而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不能成为主体税。但中国正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因此,个人所得税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此外,中

国近年来也在研究探讨开征社会保险税的问题。

总之,美国的税收主要来自于个人,而中国的税收主要来自于企业。

二、税收管理体制

美国实行彻底的分税制,设有联邦、州、地方三套机构,相互独立,自成体系,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只有工作中的协作关系。州和地方在不与联邦税法发生抵触的情况下,可自行立法。美国分税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税源共享。例如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除了联邦要征税之外,许多州和地方也征收,但州和地方的税率往往较低,且一些州和地方允许抵免已缴的联邦所得税。美国的这种税源共享事带来了许多州和地方的财力不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美国联邦把一部分(专项)收入划归州及地方,并建有纵向的补助金制度。由联邦向贫困州、州向贫困县(市)提供补助。

中国1994年后也建立了分税制,设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但相比之下,中国的分税制远不如美国的那么彻底。在美国,各州的销售税税率很不相同,有的州,如密治安州还征收过增值税,而中国的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中央,即使是地方税也是全国统一立法,只有个别税种的税率规定幅度税率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执行税率。在共享税的征管方面,中国的增值税由中央征收管理。然后返还一部分给地方;而在美国,同源共享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联邦、州和地方则是分别征收管理。另外,中国的分税制没有补助金制度,不过,在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新办企业,经主管部门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三年,这种税式支出可否看成是

变相的补助金制度。

三、涉外税收负担

从个人所得税来看,美国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方面对于非居民规定只能采用分项扣除,而且不论抚养的人数多少,只能取得一个宽免额(2,500美元),居民则可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中选一个较大的,且宽免额随需抚养人的增多而增加。中国对于外籍人员生活费用的扣除(4000元/月)比一般在境内工作、居住的中国居民(800元/月)要大,实际上中国采取的是优惠措施。

从企业所得税来看,美国对于非居民公司来源于美国的投资所得采取30%的比例税率,来源于美国的其他所得按美国的一般居民公司所得税八级超额累进税率执行,该税率最低一级(应税所得不超过5万美元部分)为15%,最高一级(超过18,333,333美元部分)为35%。中国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均实行25%的比例税率,但对盈利水平较低的内资企业另规定两档较低税率。在涉外税收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包括对特定地区、行业、企业、项目再投资,地方所得税预提的优惠和亏损结转,以及外国税收抵免等。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不承认税收减让抵免,这使得许多发展中国家给予美国公司和美国投资的公司的优惠最终并未使纳税人受益,而是流人美国财政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这种税式支出刚好弥补了一部分美国的财政赤字,这也是美国防止国内资金过度外流的一个措施。

2017年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研究报告

2017年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研究报告 2017年11月

目录 一、研究中美税制需厘清的几个基本问题 (6) 二、中美税制概况 (8) 1、中美税制:分税制与财政联邦主义 (8) 2、中美税种的主要差异:增值税、房产税、社保税(费) (13) (1)中国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而美国以所得和财产税为主,但没有开征增值税13(2)美国有完善的财产税,中国的房地产税仍在试点 (14) (3)中国的社保采取缴费方式,美国采用法定的社保缴税 (15) 3、中美税法体系 (16) 4、中美税法立法程序:中国高效,美国繁杂 (18) 三、中美现行税制结构对比 (20) 1、课税对象:商品课税与所得课税 (20) (1)中国:商品课税为主 (20) (2)美国:所得课税为主 (21) 2、税收性质:直接税与间接税 (22) (1)中国:以间接税为主,注重筹集收入的效率 (22) (2)美国:以直接税为主,注重调节公平 (23) 3、税收缴纳主体:企业与个人,税负感体现在不同主体 (24) (1)中国 (24) (2)美国 (25) 4、实际负担主体:企业与个人,部分税收由企业转嫁个人,并非企业的负担 (27) 5、财政与税收的分权程度:中央税和地方税,中美两国的中央税均约占一半 (29) (1)中国:转移支付前中央约占45%,转移支付占37%,形成一定程度的财权集中及再分配 (29) (2)美国:虽然三权分立以及州的独立性较强,但联邦财政收入占比50%,近几年整体稳定 (31)

四、中美宏观税负比较 (32) 1、小口径:不考虑社会保险的情形下,中国宏观税负低于美国 (34) 2、中口径:考虑税收、社保的情形,美国宏观税负水平大部分年份高于中国,美国仍在趋势向上,而中国税负显现向下迹象 (35) 3、大口径:考虑税收、社保、非税的情形,美国宏观税负水平高于中国,差距最大时高出13.7个百分点,最小差距为 2.1个百分点 (36) 4、全口径:中国有四本预算,全口径下的宏观税负水平2009年起中国超过美国,但主要源于中国的土地出让收入近年迅速增长 (37) 五、中国税制改革的可能方向 (38) 1、继续清理非税收入,提高税收占比 (39) 2、逐步提升税收法律级次,实现税收法定 (39) 3、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改变企业税负感重的状态 (39) 4、个人所得税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增加可抵扣的项目,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提高税收遵从度,明确个税改革的目的 (40) 5、改革资源税、消费税等税种,充分发挥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反映资源的稀缺性 (41) 6、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构建地方税体系 (41) 7、清理规范税收优惠,实现所有企业的公平竞争 (41)

中美税制比较和特朗普减税方案的启示

中美税制比较和特朗普减税方案的启示 为了促进经济复苏,全球主要经济体逐渐将政策中心从货币政策转向财政政策,正在兴起新一轮减税潮流,美国是领头羊。特朗普政府计划推出大幅减税方案,英国政府、法国总统热门竞选人以及其他主要发达国家都在致力于推动减税立法,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宣布了减税计划。相较而言,我国的减税措施力度不大,除了营改增以外并未涉及税制的实质性改革,更多的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修修补补”。今年2月企业所得税法修正并未下调税率,各界期待已久的个税改革也未列入今年立法计划。考虑到美国税改将可能导致主要经济体在全球竞争力的重塑,中国有必要在税制改革方面加大力度,避免在新的全球竞争中失去先机。 一、美国税改减税力度堪称史上最大 美国东部时间4月26日下午,美国财长努钦与特朗普经济顾问科恩于举行发布会,正式公布了美国总统特朗普的最新税改计划。该税改方案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减税计划,在很大程度与特朗普竞选时的方案一致,将令企业、中产和顶级收入者受益,显著增强美国竞争力,激发经济增长活力。税改计划主要集中于减少企业税率、降低个人税负、增加海外税收三个方面。 企业税收方面,税改计划的最大亮点是将公司税税率从35%大幅削减至15%,此外还要废除 3.8%的奥巴马医保税、为美国公司实现地区税制公平化等。从历年来主要发达国家公司税税率来看,总体趋势是逐渐下降,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降幅较大。美国公司所得税税率几十年没有改变,保持在35%的水平。与主要的发达国家相比,美国目前的公司所得税偏高,明显高于德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略微高于法国。公司税税率从目前的35%大幅削减到15%,将降至与德国、加拿大差不多的税率水平。由于除了公司所得税以外,德国还有10%-18%的营业税,加拿大还有商品与劳务税、社会保障税、各类附加税等,而美国其他税项相对较少,因而美国企业实际承担的综合税负将显著低于其他发达国家。如果公司税税率降到15%,几乎接近部分避税天堂的税率,显著提升美国竞争优势,将吸引大量企业留美。 个人所得税方面,减少个人所得税级次和税率,最高税率从39.6%降至35%,从七级税率减少到三级,分别为10%、25%和35%。此外还将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度翻倍,夫妻联合报税的标准扣除额调高一倍至24000美元,撤销遗产税,还建议对有孩子家庭减税,力度也比较大。个税改革方案不但降低中产阶级税负,还减轻企业主和农场主负担,将促进消费增长和个人部门投资需求。 针对海外企业加税,对海外留存的数万亿美元一次性征税,美国公司留在海外的利润征收10%的税率,一旦海外利润汇回美国就要被征收高达35%的税。目前美国企业海外留存资金达2.6万亿美元,主要留存于各个避税天堂,对这部分海外留存资金的征收税率还未确定,但财政部长努钦表示税率会“非常具有竞争力”。加大对海外部门的征税力度,促进投资回流美国,力求把投资留在国内,带动制造业和商业发展。 1

中美税制的比较

中美税制的比较 摘要:美中两国都是复税制模式,但美国是以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我国则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其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是实行鼓励竞争及自由贸易政策的要求;是缓和社会各阶层矛盾的要求;是调节控制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矛盾的要求。另外,无论从广度与深度上,我国税收的宏观调节与美国相比都有很大差距。从微观方面看,美国对企业主要是采用降低所得税税率,而中国大多采用减免优惠来进行调节。美国的调低税率是税收本身的操作,有利于维护税收的规范性,中国的减免税方式更多的是一种行政上的操作,对市场经济运行会起一定的扭曲作用,会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这也是目前我国所得税制不完善、不规范的原因之一。与美国相比,我国的税收征管有以下缺陷:税收征管的方式还比较落后,自行申报纳税与计算机服务管理不普遍;税务代理制还有待规范和完善;税收执法不严,越权减免和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现象还普遍存在;税务监督不力,收效不大。通过对中美两国税制主要方面的比较,有以下启示:税制改革与建设中主体税的选择问题;改革税收的调控方式,提高税收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坚持以法治税;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坚持以法治税。 关键词:税制模式复税制流转税财政职能 调节经济纳税申报税务审计以法治税

一、中美税制模式比较 美国现行税制模式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787年~1861年)以关税为主体的间接税阶段,第二阶段(1861年—1913年)以商品税为主的复税制阶段,第三阶段(1913年至今)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阶段。尽管在二三十年代美国相继开征了联邦赠与税、社会保险税并在60年代已上升为联邦税收中仅次于个人所得税的第二号税种,而且从80年代起两次减税改革使得所得税比重有所下降,但美国现行税制仍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结构,并且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所得税制。中国经过几十年的税收实践,尽管在1994年进行了税制改革,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所上升,但流转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依然超过60%,因而我国现行税制模式是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为辅的复税制模式,并且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流转税制。可以看出,美中两国都是复税制模式,但美国是以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我国则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其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美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是实行鼓励竞争及自由贸易政策的要求。美国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国家,经济竞争异常激烈,其经济政策主张自由贸易,鼓励竞争发展。它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国家一般不干预企业的经营。所以在选择税种时,资产阶级学者强调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使之最小限度地制约商品经济中的竞争。按他们的观点,流转税中很多税种是按部门、行业或产品设置的,容易妨碍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竞争,而所得税则为企业开展广泛的竞争创造了有

中国税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这30年改革中,税收制度先后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 30年中国税制改革历程回顾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划分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三个阶段。 (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 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可分为涉外税制的建立、两步“利改税”方案的实施和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 1.1978-1982年的涉外税制改革。1978-1982年,成为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起步时期,从思想上、理论上为税制改革的推进做了大量突破性工作,打下理论基础。从1980年9月到1981年12月,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需要,第五届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 2.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方案。作为国营企业改革和城市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第一步“利改税”,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改革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破了国营企业只能向国家缴纳利润、国家不能向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禁区,成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历史性转折。 3.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方案和工商税制改革。为了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经第六届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决定从1984年10月起在全国实施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发布了关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的一系列行政法规,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奖金税(包括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和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特别消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筵席税等税收的法规。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至此,我国工商税制共有37个税种,按照经济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涉外税、农业税等七大类。 总之,这一时期全面改革了工商税制,建立了涉外税制,彻底摒弃了“非税论”和“税收无用论”的观点,恢复和开征了一些新税种,从而使我国税制逐步转化为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日益加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内涵要求,1994年我国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的工商税制改革。 1.全面改革流转税。以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系,对外资企业停止征收原工商统一税,实行新的流转税制。 2.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取消原来分别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供给侧改革系列研究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供给侧改革系列研究 2018-02-05 文:恒大研究院甘源 导读 近年来关于中美税负孰高孰低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这关系到中美吸引外资、实体经济竞争力、谁将引领全球新一轮增长周期。美国特朗普税改在2017年12月终于落下帷幕,未来十年将减税1.5万亿美元。同时,中国近年来推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样包含降成本减税清费。在全球减税竞争的背景下,中美宏观税负、企业税负到底孰高孰低?未来中国税制改革向何处去?本文旨在教科书式地全面客观对比分析中美税制和税负,并提出中国税改的建设性意见。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摘要 中美税收制度对比: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税收的征收和使用相对独立,税收法制化程度高,以直接税为主。中国税权高度集中,以间接税为主,法制

化不够健全,存在寻租空间。美国实行财政联邦主义,联邦、州和地方相互独立,没有上下级关系。美国联邦政府税收主要来自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州政府主要来自所得税、一般销售税和总收入税;地方政府主要来自财产税。税制相对独立,以直接税为主。中国1994年建立了中央、地方的分税制,但税权高度集中。中国根据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划分为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地方税。税收主要来自增值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以间接税为主。税收的法制化程度不够健全,存在寻租空间,非税收入比重较大,地方自由裁量权较大,部分地方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中美宏观税负对比:中国全口径的宏观税负(含土地出让收入)略高于美国,非税收入占比更高。1)全口径的财政收入包括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全口径下2014年中国的“宏观税负”为35.5%,略高于美国的35%,美国减税后可能减少宏观税负平均0.8个百分点/年,对中国产生压力。如果考虑中国社会保障的低层次和发达国家的高福利,中国宏观税负偏高,大量财政收入用于供养庞大的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和建设性支出(虽然大部分基础设施投资具有巨大经济社会效益,但相当部分无效投资浪费仍不可忽视),民生支出虽然增长较快但基础薄弱仍有待提高。2)中国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中国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逐渐上升,2016年达到18.3%,经过清理费用,2017年下降为16.4%。美国联邦非税收入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占比较低,不足5%。 中美税收结构对比:中国以间接税为主,主要由企业纳税;美国以直接税为主,主要向个人征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强。中国侧重向企业征税,以2016年为例,13万亿总税收收入中,除了1万亿个人所得税之外,其余超过90%的税收都是以企业为征税对象收上来的,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美国的税收结构以直接税和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直接税占税收比85.3%,个税占联邦财政约50%,注重调节公平。 中美企业税负对比:中国企业负担的税收、行政收费和社会保险费高于美国。在中国,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以及各种行政收费和劳动成本的社会保险费;在美国,企业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相对较低的社会保险税。

最新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改革

关键词:分税制问题改革 一、我国现行的分税制 (一)分税制的实质、划分原则及依据 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的实施,既是一国政府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是一国以法治税思想在财政、税收制度建设方面的体现,又是一个国家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在税收管理方面的体现,也是一国财政管理体制在税收方面的体现。 实行分税制后,税种和各税种形成的税收收入分割按照立法、管理和使用支配权,形成了中央税和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其中,中央税是指税种的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中央政府的一类税收,地方税是指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地方政府的一类税收。税款收入按照管理体制分别入库,分别支配,分别管理。中央税归中央政府管理和支配,地方税归地方政府管理和支配。

在税收实践中,某些税种的收入并不一定完全归属于中央或地方政府,而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进行分配,收入共享,从而出现共享税类。一般来说,共享税是指税种的立法权归中央政府(或上级地方政府)、上下两级政府分别征收、管理,并各自享有一定比例使用权的一类税种。共享税的决定性划分标准不是立法权,也不是征收管理权,而是税款所有(支配)权,是按照税款归属标准进行的划分。 分税制的真正涵义在于中央与地方财政自收自支、自求平衡。当今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一般都实行了分税制。至于实行什么模式的分税制,则取决于三个因素,即政治历史、经济体制、以及各自遵循的经济理论。我国正在推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税制,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尚不够彻底和完善,但是,把过去实行的财政大包干管理体制改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不仅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且调整了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 分税制的实质主要表现为:按照税种划分税权,分级管理。税权是政府管理涉税事宜的所有权利的统称,主要包括税法立法权、司法权和执法权。其中,执法权主要包括税收组织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支配权)。分税制就是要将这些税权(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在中央及地方政府间进行分配。所以,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质,就是通过对不同税种的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进行分配,以求实现事权同财权的统一。 一般来说,完善的分税制要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事权自主的决定所辖的税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权根据自己的事权自主决定税法的立法、司法、执法事宜;划归地方政府征管的地方税税种,地方政府可以因

中国税制改革

一、WTO给中国税制带来什么压力? 1、中国目前的税制结构与WTO要求中国的税制结构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虽然中国加入了WTO,但是经济发展有一个过程。税制改革有很多内容是今年完不成的,因为立法需要很长时间,比如所得税“两法合并”现在还没有提交到全国人大。改革还应是早点好,至少不应该拖得太迟,否则对于经济的负面影响就更大了。 WTO规则对于一国税制的要求就是“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不能对外商歧视。在20多年的市场经济过程中,唯独税收与其他方面的情况很不同——税收方面是一直优惠外资的。现在税收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对外资歧视,而是对内资歧视。 中国关于WTO的谈判主要集中在取消和降低重要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简单地说也就是要求你拆掉篱笆。加入WTO后,外资市场准入的自由权肯定比现在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优惠外商,外商企业可能享有市场开放和税收优惠的双重优惠,但对于内资企业而言则变成了税收和市场的双重负担。 我们的税制基本上是符合WTO要求的,并不是说中国加入WTO就逼着你立刻进行税制改革。外方对我们给出的税收优惠从不拒绝,问题是我们自己要不要继续实行这套政策。中国加入WTO的目的毕竟不是让外资打垮本国企业。所以我们要考虑如何使自己的企业轻装前进。 2、除了企业所得税,决定或影响内资企业竞争力的税收因素还有那些? 决定企业内在竞争力的很多因素中,出口退税是非常重要的政策因素之一。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即使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和发达国家惯例相比仍然是退税不足。原因在于我们是生产型窄范围的增值税,产品中还含营业税。即使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其实仍然征了很多税。从税制上无法实现真正的出口产品零税率原则。所以要真正解决出口产品含税问题,除了提高退税率、扩大退税空间,还需要增值税转型。最好不要通过提高退税率,超过法定征税率,如征17%退18%的办法,那会为人家诟病。改善税制才是正路。不改税制,通过退税硬性实行外贸补贴,结果是两边都扭曲。 3、近来启动的税制改革,是一次与1994年类似的全局性税改,还是局部税种的调整?此次税改的战略目标是什么?目前是不是改革的良机? 当前并不存在一个类似1994年那样大规模税制改革的条件。不过,近几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出现了包括经济结构改变、企业转制、投资需求不足等新情况,尤其是加入WTO。理论界对税制改革建议的重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地方税等,几乎涉及了税制的所有方面。 4、为什么目前的税改不是一个全局性的改革,却又涉及几乎所有方面? 随着经济的发展,1994年税制已经不再适应现在的经济环境了。从宏观经济运行方向上说,中国已经从当时通货膨胀转变为现在的通货紧缩。1994年税改的核心方针是抑制通货膨胀

中国税制改革的内容和意义

税法随堂论文信工吴鹏20102450126 论当前税制改革内容与意义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后,为了建立一套适应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5年来中国的税制改革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税制改革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经济的发展又为税收收入的连年增收开辟了广阔的税源。从2006年到2011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从135822.8亿元增至249529.9亿元,增长了83.7%,年平均增长率为16.4%;中国的税种从24种减少到20种(实际开征19种),减少了4种;中国的税收收入从20017.3亿元增至45622.0亿元,增长了127.9%,年平均增长率为22.9%;中国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4.7%上升到18.3%,提高了3.6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国家采取了大量的、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措施,支持农业、能源、交通、外贸、金融、房地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改革和特定区域的发展(如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等),几乎涉及所有税种。下面挑三个简单说一下 农村税费改革的内容及意义 (一)确立国家对农民“多予少取”的原则,坚持以减轻农民负担为改革目标,农村税费改革“费改税”的方案虽有不足,但它为解决“三农”

问题找到了一个突破口。通过这种形式的改革,从制度上制止了各种名目的收费,确立了税收作为处理国家与农民之间分配关系的主导方式,摒弃了其他非规范的方式;也为加强农业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所以,作为整体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这一改革措施必须全面推行。从目前试点情况看,需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逐步导引出从中央政府到省级政府、到市县级政府加大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财政投入机制。 然而,也需要明确,要真正建立起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的制度和体制,必须调整农村税费改革的思路,着眼于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着眼于农业税收制度的现代化。 (二)建立规范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 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要打破农村基层机构与农民之间的“零和不对称博弈”局面,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必须加大外部资金注入力度,中央财政在这方面应当率先垂范。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完善中央、省、市、县、乡镇之间财政分配体制。首先,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尤其要明确省以下特别是县、乡级政府的支出责任。 (三)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税收制度 通过上述税制改革,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将进一步规范、合理,对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将产生一系列的积极效应。 第一,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改为对农产品商品征收增值税,

中美税制比较

中美税制比较 一、中国税制改革历程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分为计划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以及市场经济完善其的税制经济改革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主要为1983年的“利改税”。后1991年将税种进行简化,按照经济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涉外税、农业税七大类。 第二个阶段工商税制再次改革,实施“增值税”,设置消费税、营业税等,开征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第三个阶段为“费改税”,将一些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项目转化为税收。2001年元月1日,全面征收车辆购置税,取消车辆购置附加费。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主要针对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也和生活服务业。 二、美国的税制改革历史 美国建国初期,税收占比财政收入的比重仅8%,主要为关税和消费税,进入20世纪,美国的税收开始增加社会保障税和所得税,直到如今,美国税收逐步构建成以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才、财产税和关税为主的税收制结构。

三、中美税制比较 美国的税收从克林顿时期,主张提高富人税率,降低穷人税率,使政府有少量盈余,到小布什时期,因世界经济竞争加剧,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冲击,导致实施弱政府、贸易自由、市场万能、私有至上的经济学哲学,政府又出现严重赤子,而中国政府放眼观中国税制改革的历史,也不难发现,两国的共性:永远在追求一个合适的税收比例来使国家经济以及政府的管控权达到相对平衡的状态。 但两国又有不同,中国是一个全力集中的国家,中国的税收一直在不断增长,相对于GDP的增长速度,税收的增长速度更快。包括2009年提出的结构性减税5500亿元,到最后不仅并未减税而且税收增长速度同比进行了更快的增长,税负比达30%,超出了美国和日本。即使到2016年的5月,“营改增”,尽管对税收链条进行了管制,且将纳税群体进行了扩大,之前倡导的“营改增”减税,至少在企业反映,税负不降反升,因为现实情况是很多发票并不能实现完全抵扣,而且部分交易无法开出增值税发票,总体而言,税负是加重了。 四、我国税收启示 本人认为我国研究减税政策,因从民生出发,将问题具体化,而不能将市场理想化。 1、减税政策是我国经济摆脱危机的必行之策,政府眼观应

最新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 究及借鉴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选择字号:大中小本文共阅读 447 次更新时间:2013-01-06 13:44:25 进入专题:地方税收制度 ●财政部财政所课题组 摘要:本文是在对典型发达国家、转轨国家、发展中国家及部分地区的地方税体系考察撰写的国别报告基础上,汇总研究形成的总报告。报告介绍了国外地方税收制度概况,重点分析了地方税税权划分和税种设置等方面的国际经验,提出对我国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一、国外地方税收制度一般分析 (一)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 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管理模式,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从而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各自的收入体系。 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地方税收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地方政府为取得地方财政收入依法制定的调整地方政府与纳税人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从法律角度考察地方税收制度,地方税收制度可以分为地方税收组织法、实体法、程序法三个部分。 世界各国均把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作为地方税收制度确立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完善规范的地方税收法律体系。根据国情设置地方税收管理机构,税务机关人事制度完善,内控制度严密。同时,构筑税收信用体系,引导纳税人诚信纳

税,发展税收信息化,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注重税收成本也是它们的共同做法。保证地方税收入的合理规模,注重地方税制结构的科学规范与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更是构建科学的地方税制的基础。 (二)国家行政体制影响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与分税制的出现息息相关,分税制最早出现在19世纪中叶的一些欧洲国家,许多发达国家的分税制经过了一二百年的历史,已发展成为一种比较完善、成熟的制度,如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国都比较成功地实行了分税制。从表象上看,地方税收制度与分税制体制相伴相生。从实质上看,税权决定地方税收制度存在的基本状态。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差别很大,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税权划分也各不相同,国家行政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权分配,进而影响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地方税收立法权是相对于中央税收立法权而言的,指地方政府是否能够通过其权力机关立法征税,并以法律形式确立具体税制的权力,是采取分税制国家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对于是否承认地方政府的税收立法权,目前实行分税制的国家中,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美国、加拿大等联邦制国家;二是地方政府不享有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而统一归中央政府掌握,如韩国;三是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日本。 美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各州政府都有立法权。美国自189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以后,就确立了违宪审查制度,遵循“不违宪就合法”的法律原则。在地方税收立法方面,联邦政府赋予地方政府地方税税收立法权,只要地方的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

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 减税降费是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振企业居民信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美国在2017年12月税改方案落地,预计十年减税1.5万亿美元,中国近年来也大力减税降费。在中美贸易摩擦和全球产业竞争的背景下,中美税负孰高孰低?税制有何不同?如何改革中国税制? 摘要 一、中美税收制度对比: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税收的征收和使用相对独立,税收法制化程度高,以直接税为主。中国税权高度集中,以间接税为主,法制化程度有待继续提高。美国实行财政联邦主义,联邦、州和地方相互独立,没有上下级关系。美国联邦政府税收主要来自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州政府主要来自所得税、一般销售税和总收入税;地方政府主要来自财产税。税制相对独立,以直接税为主。中国1994年建立了中央、地方的分税制,但税权高度集中。中国根据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划分为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地方税。税收主要来自增值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以间接税为主。税收的法制化程度不够健全,存在寻租空间,非税收入比重较大,地方自由裁量权较大,部分地方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二、中美宏观税负对比:中国全口径的宏观税负(含土地出让收入)高于美国,非税收入占比更高。1)全口径的财政收入包括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全口径下2018年中国的“宏观税负”为35.2%,高于美国的26.3%,美国减税后可能减少宏观税负平均0.8个百分点/年,对中国产生压力。如果考虑中国社会保障的低层次和发达国家的高福利,中国宏观税负偏高,大量财政预算收入用于供养庞大的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和建设性支出,民生支出虽然有所提高但与居民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2)中国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中国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仍较高,2018年为14.7%。美国联邦非税收入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占比较低,不足4%。近年来中国持续推动减税降费,税收收入、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持续下降,但是土地出让收入、社保收入持续上升带动宏观税负上升,抵消了部分减税降费的成果。同时,近年来的减税以增值

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doc

③资源税类。对采掘利用自然资源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税种,包括资源税、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④特别目的税类。为达到宏观调控和其他特定目的,对某些特定行为征收的税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奖金税、工资调节税、烧油特别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⑤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屠宰税、筵席税,这些税的收入多归地方财政。⑥涉外税类。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设置和沿用的税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编辑]中国工商税制的特点 ①税收收入结构,以对生产流通环节征收的流转税占主导地位。在1984年全面改革工商税制前占全部工商税收85%左右,税制改革之后,由于对国营企业开征所得税,并陆续开征了一些调节投资、分配的税种,流转税的比重有所降低,但仍占60%以上。这是适应中国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选择。 ②税收收入大部分来源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前,税收收入中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缴纳的占99%,改革开放后仍占90%以上。 ③税种设置、税率设计、减税免税措施等,力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分配政策,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税收

的宏观经济调控作用。 ④税收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比较低。1990年工商税收占全国国民收入的比重为17.1%,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 中国现行商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商事法律制度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但在我国还是一项年轻的法律制度。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也不可能有商事法律制度。在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建立得益于改革开放,特别是得益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现行的商事法律制度包括两个方面,即规范商事主体的商事组织法律制度和规范商事行为的商事行为法律制度。 一、商事组织法律制度 规范的商事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有关商事主体的法律规范是现行商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而商事主体法律规范,除规定个人从事商事活动外,无一例外地表现为商事组织法,即各种企业法律制度。 1.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法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各国的通例,采用公司形式法定的原则,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同时,规定了公司设立和运营的规则。这些为投资者建立公司和国有企

浅谈中国税制改革

浅谈中国税制改革 姓名:任远班级:经济1221 专业:经济学学号:120112006 摘要:税制改革是通过税制设计和税制结构的边际改变来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税制改革可能有很多形式,既有税率、纳税档次、起征点或免征额的升降和税基的变化,又有新税种的出台和旧税种的废弃,还有税种搭配组合的变化。本文将就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年来的税制改革进行分析,以解析出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 引言:“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收无处不在,通俗说,就是当一个人还在妈妈肚子里一直到入土为安的那一刻,税收始终与之相伴一生。稅收制度自最早的西周“市场税收”源起,经过2000多年的不断演变发展,依然延续至今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国家社会发展和人员的进步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税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不论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否其最终的用途都是一个重头戏,国家如何运用税收收上来的钱才是民众所看重的。所以如何让税收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的和谐的发展提供一个环境,如何让税收为经济主体的公平有序竞争提供一个稳定的氛围,如何促进社会的公平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层面的优化与改革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正文: 1.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建立 1949年建国初期,我国各地税收制度很不统一。在一些老解放区,仍沿用革命根据地时期各自制定的征税制度。在新解放区,为了及时开展城市税收工作,按照“暂时沿用旧税法,部分废除,在征收中逐步整理”的原则,除了将旧政权不合理的苛捐杂税以及为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服务的征税规定加以废除外,一般暂时沿用旧税法。因此,当时全国各地实行的税种不统一,同一税种的税率差别也非常大。如面粉税,东北为8%,华东为25%;卷烟税,华东为40%,华北为10%,东北为60%;烟叶在华北不征税,而华东、中南都要征税。至于各地区的完税凭证和管理方法更是五花八门,很不一致。这种情况与全国统一的新形势很不适应。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召开了首届全国税务会议,讨论研究统一全国税政,建立新税制和加强税务工作。会议根据全国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有关财政税收的规定精神,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于1950年1月由政务院发布施行。《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明确了统一全国税收的要求,规定了全国统一的税收体系和税收立法权限,提出了加强税收工作的制度措施。与此同时,政务院还公布了货物税、工商业税等主要税种的暂行条例和《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这标志着我国新的社会主义税收制度迅速建立起来。 随着新的税收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城市工商税收收入也开始迅速增长。1950年上半年就达到了与公粮收入相等的地步,完全改变了以往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农村公粮收入的局面。1950年6月,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整了工商税收,简化合并了一部分税种、税目,调整了部分税率,改进了征收方法,并在调整的基础上修正了货物税、工商业税等主要税种的暂行条例,同时由财政部公布了这些暂行条例的施行细则,从而使我国新的工商税收制度逐步趋于完备。

中美税制差异比较

中美税制差异比较 Abstract: As I studied my selective course named Finance and Taxation this term, I would write a paper titled with Comparison on the Differences of Tax System between US and China. Being two influential countries in present world, there are big differences on state system, social environment, and national idea between US and China. And that isexactly what taxationbases on; therefore, as a part of state policy, taxationscertainly differ. We can better understand the reason why our country enacted relevant laws or policies through searching and analyzing the differences. Besides, we can also assess rationally which one is better and learn theexcellences from them. 摘要:作为当今世界极具影响力的大国,中国和美国在国家制度、社会环境、思想观念等方面都存在有很大的差异,国家财政与税收作为根植于社会环境和思想观念中的国家制度的一个分支,必然也会不同。通过寻找、分析两国的差异,能使我们更加了解我国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的原因,能够合理评价两国制度孰优孰劣,能够通过比较学习他人的优胜之处。下面通过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和课外查询的信息从几个方面讨论两国税制的差异。 关键词:国家制度差异税制 作为一个已经有两百多年历史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的税收制度已经经历了长远的发展,在两百多年的历史考验中,它被不断完善,去粗取精,形成了当前完备的税收制度。与之相比,中国的现代税收制度则显得年轻得多,而且完整、丰富的税制也开始于改革开放。那么,跟老美比起来,我们的税制到底有哪些差异?我们能够从这些差异中学到什么?下面我们分别从税制结构、税务部门结构、各类税种、及征税方式等四个方面阐述我们存在的差异,旨在探究两国差异的原因及能为我国所学之处。 一、税制结构的差异 两国在主要税类上有着显著的差异,自1913年美国第16次宪法修正案赋于联邦政府以所得税征收权后,美国税制开始从以消费税为主向以所得税为主体过渡,到1982年,在联邦政府所有税收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占47.6%,以后变动不大。而对于我国,一直以流转税为主,所谓流转税,即以纳税人商品生产、 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 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如增 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以2002 年为例,我国各类税收总额为20017.3亿元, 而流转税类占比重为52.4%,远高于个人所 得税的19.0%。 处于同一时期的两个开放型国家,为 何在税制结构上有如此大的差异?最主要 的原因应在于美国的经济已经高度的商品化、货币化和社会化,在先后经历几次巨大的工业革命和产业革命后,国家生产力水平得到了显著地提高,加之不断健全的司法体系以及先进的税收征管系统,使得个人收入水平较高,税源丰富、税基牢靠。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调节收入的分配,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正符合效率与公平的要求。而对于我国,个税与大型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关税等税相比,比重相对较小,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居民收入还不够高,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仍有

最新版税收制度 增值税作业题

增值税作业题 作业1:服装厂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某市利群服装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期限为1个月。该厂2016年8月份有关业务资料如下所述。 (1)购进生产用原料(布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210 000元、35 700元;该批货物已运抵企业,货款已付。 (2)购进缝纫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10 000元、1 700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500元、55元。 (3)以自制服装100套向某纺织厂换取一批布料,服装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50 000元;取得纺织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价款40 000元、税款6 800元;其余款以支票结算。 (4)支付水费,取得自来水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20 000 元、600 元;支付电费,取得供电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21 000 元、3 570 元;上述水电均为生产、经营、管理耗用。 (5)支付产品广告费,取得广告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40 000 元、2 400 元。 (6)支付电话费,取得电信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20 000 元、2 200 元。 (7)支付借款利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30 000元。 (8)发出各式服装委托某商场代销。月末收到商场送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服装的零售金额81 900元;服装厂按零售金额的10%支付给商场代销手续费8 190元。 (9)向某百货公司销售一批服装,货已发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0 000元,货款尚未收回。 (10)为某客户加工服装100套。双方商定,服装面料由服装厂按客户要求选购,每套服装价格(含税)1 170元。该厂为加工该批服装从某厂购进面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税款分别为30 000元、5 100元,货款已付。该批服装已于当月加工完成并送交客户,货款已结清。 (11)通过市教育局向某学校赠送100套运动服,生产成本共计7 000元;该批运动服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12)上月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18 500元。 其他资料:本例涉及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厂本月实现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2)该厂本月可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3)该厂本月应纳的增值税额是多少? (答案提示:销项税额89 709元,进项税额76 625元,应纳增值税额13 084元) 作业2:商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东盛百货商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期限为1个月。2016年8月份有关业务资料如下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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