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美税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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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美个人所得税比较看我国个税改革方向

从中美个人所得税比较看我国个税改革方向
比较看我国个税改革方向
张冰洁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摘 要 本文通过对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对比分析 , 旨在为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一、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
虽然在立法上两国存在着很多相同的观点 , 但 在实际的税制 中, 我 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对于美国 仍存在 着很大 的差距 , 主要表 现在以 下 几个方面 : 1 . 关于纳税人规定的不同。我国将个人所得税纳 税人分为居 民纳 税人与非居民纳税 人, 对这两类内部没有进行过多的细分 , 每类的纳税 待遇根据收入按统一标准征税。而美国除了将个 人所得税纳税人 分为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 民纳税人以外 , 还按照纳税身份的不同 , 将纳税人区 分为单身申报纳税人、 己婚联合申报纳税人、 户 主等多种类型。对 于不 同类型的纳税申报 人实行不同的税务待遇 , 包括纳税人享受 的税率、 标 准扣除额、 个人宽免额等都不尽相同。 2 . 费用扣除的规定不同。 相比而 言 , 美国 的所得 税扣除 对纳税 人 的生计问题考虑得比较周到 , 在确定费 用扣除 时考虑 到了纳 税者的 家 庭总收入、 抚养未成年子女数、 赡养老 人以及 医药费 支出等 多种因 素。 而我国个税在费用扣除方面的 规定比 较死板 , 规定了 确定的 费用扣 除 项目 , 对纳税者 的实际 情况 考虑 较少。另 外 , 美 国实 行税 收指 数化 管 理 , 个人宽免额、 标准扣除额和个人所得税率每年都根据物 价变动情况 予以调整 , 这样做是为了消除 通货膨 胀对应 纳税额 的影 响。 而我国 尚 未采用这种管理方式 , 在通货膨 胀时 , 名义收 入会上 升 , 个人 所得税 会 被推到较高的税率 档次上 , 因而应纳税额增加 , 使得公民的 纳税负担加 重。 3 . 税率 结 构 的 不 同。 在 税 率 结 构 方 面 : 中 国 实 行 九 级 累 进 税 率 工薪所得 ,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 , 工 薪所得最 高税 率 45 % , 美国实行单一超额六级累 进税率 , 最高税 率 35% ; 税率累 进级 距方面 : 中国累进级距过多 , 对 中低收 入的累 进程度 跳跃性 过快 , 低 税 率级距较小 , 分界点设置逻辑性 不强 , 美国累 进级相 对较少 , 实行不 等 额累进的税率表 , 低税率级距较大 , 作 出了 累 进消失 安 排 ; 在征 税对 象适用税率中国月收入超过起 征点的 居民均 使用相 同税率 , 美国分 为 已婚联合申报、 已婚分别申报、 单身和 户主四 种申报 方式 , 采 用不同 的 申报方式 , 其应税区间不相同 , 税率也不相同。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 , 我国工 薪所得 的最高 税率比 美国多 出十个 百 分点。但从现实情 况来 看, 绝大 部分 纳税 人 都适 用中 低税 率 , 20 % ~ 45 % 的税率基本不起作用 , 在实际执行中有些形同 虚设。况且 , 税 率越 高 , 对纳税人避税、 逃税 的诱惑 就越 大 , 避 税、 逃 税事 件也 就越 容易 发 生 , 客观上增大了税务机关的 征管难 度。而美 国的不 等额税 率在适 用 上比我国灵活很多 , 累进性 比我国 更强 , 累 进效果 更好。同 时 , 低税 率 的级距较大能够更好的考虑 低收入 人群的 利益 , 体 现公 平性。除此 之 外 , 美国的税率 制度充分考虑了婚姻和家庭负担等因素 , 体 现了人本思 想。相对于我国 , 在税收公平原则的体现上做的更好。 4 . 税收征收模式的不同。 在中国 , 个人所 得税的 缴纳主 要以代 扣 代缴的方式进行 , 每月缴纳一次 , 单位 在发放 个人工 资薪金 时 , 代替 个 人缴纳应纳税款。而在美国 , 个 人所得 税是采 取个人 申报结 合代扣 代 缴的方式进行的 , 纳税人根据 年收入 来计算 课税。即 纳税人 在纳税 年 度开始首先就本年度总所得的 估计情 况进行 申报 , 并 在一年 内按估 算 额分四期交纳税款 , 纳税年度 终了后 , 再 按照实际 所得 ( 当年 的收入 总 额 , 不管是劳动所得还是资本 利得 ) 汇总 计算 , 并向 税务机关 提交正 式 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 多退少补。当税收抵免额大 于应纳税额时 , 纳税 人不但不需交税 , 还可以得到一定的退税及补 贴。因此 , 在实行单 位代 扣代缴的同时 , 美国公民也需 要自行 申报纳 税 , 相比 于我国 的纳税 人 , 美国纳税人能够更加清楚的了 解到自 己的各 项税收 , 对政府 的税收 行 为也能够有更清楚的认识。 62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从税率、税基、税前扣除等方面进行比较和优劣分析。

税率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率存在明显的差异。

美国采用渐进式税率制度,税率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分为不同的档次,从而实现“高收入者交更多”的理念。

税率从10%到37%不等,基本上是累进的,而且在相应扣除之后,个人实际要交的税率是高于公布的税率的。

相比之下,中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了阶梯式累进税率制度,税率从3%到45%不等。

与美国相比,中国在税率设计上更加简单,也更加均衡。

税基税基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础,影响到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不同部分。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基准是纯收入,减去专项扣除和减免,即核心所得收入。

这种方法避免了收入的重复计算,即从原始收入扣除一些费用和生活支出后,才交税。

与中国不同,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基础是全球所得。

这意味着美国公民在海外获得收入也应该纳税。

这种税收制度具有很强的管辖范围,但是对于美国境外的外籍人士可能并不公平。

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是指交税前可以减少的费用或其他支出。

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税前扣除措施,例如社会保险费、退休金、家庭抚养费用等等。

这有助于减轻个人所得税压力,使纳税人可以留下更多的收入。

相比而言,中国的税前扣除相对较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但是相比之下,中国的专项扣除比较丰富,例如子女教育、住房租赁等。

这种方式可以根据个人不同需求的特征进行分类,帮助纳税人在税收过程中实现公平度。

总之,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存在差异,但其优势也不尽相同。

纳税人需要了解并了解不同的税收政策,制定更好的财务规划并选择适合自己的税收策略。

浅析中美银行业税收制度比较

浅析中美银行业税收制度比较

2 我 国银 行税 制现状 及发 展趋 势
金 融 市 场 正 在 不 断 的开 放 , 行 业 要面 对 越 来 越 激 烈 竞 银
行业相 关的税收制度实施 已 2 O多 年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很 大 变 化 , 别是 随着 我 国加 入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 行 的银 行 税 制 已滞 后于 当 特 现 展 需 要 . 此 , 须 立 足 我 国 银 行 业 的现 实 国情 , 革 现 行 银 行 税 制 , 因 必 改
制 度 ,对 我 国银 行 业 税制 提 出建 议 ,使 银 行 拥 有 一 个 良好 的 税 收环 境 , 进 我 国 经 济 的稳 定 发 展 。 促
21 调控 和 规范 促 进银 行 经 营 根 据我 国建 立 的市 场 . 经济体 制 ,商 业银 行是 以独 立 经营 的经 济 实体 存 在 的 , 国
浅 析 中美 银 行 业 税 收 制 度 比较
刊、 斌 ( 天津市地方 税务 局直 属局管理二所)
摘 要 :0 1年 中 国加 入 W T 随着 5年过 渡期 的结 束 , 2 0 20 O, 至 07
年 我 国银 行 业 已经 全 面 开 放 , 内银 行 面 临 着 巨 大 的 挑 战。 国 与 银 国 我
家不 可 以使用 行政 手段 来 干预其 发展 , 是 为 了使他们 的 但 随着我 国金 融市 场 的开放 。 行企业 的竞争将 愈加 激 经营风 险 变得最 小 , 除 或者 是 减小 其 对经济 发展 的负面 银 消 烈 , 银 行 业 税 制 是 影 响 银 行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因 素 。 我 国 加 作 用 , 而 只能 通过税 收 等方式 对其调 控 。 受历 史 因素 的影 响 , 入 \ 1 以来 ,银行 业 既面 临着 全 方位 的竞 争和 挑 战 , /- 、0 , 又 我 国国 有商 业 银行 之前 有 很长 一 段 时 间属 于 政 策性 银 行 遇 到前 所 未有 的发 展机 遇 。但 是 因为历 史原 因 , 国银 行 的性 质 , 且 存在 着 很 多 的不 良贷 款 , 我 而 很可 能 会 出现 金 融 的税 负相 对于 外 国银行 比较 重 , 大 家都 知 道 , 行 税 制 风 险 , 而 银 不利于 提 高银行 竞争 力。 以 , 所 国家 可 以借 助税 收政 中 的税 收 负担 是 影 响我 国银 行业 竞 争 和 生 存发 展 的主 要 策对 其调 控 , 使企 业 税 收 成本 变 小 , 够更 好 的 解决 不 良 能 因素 之一 。本 文通 过 中 美银行 税 收制度 的 比较 , 出我 国 贷款 , 国际 竞争 中 占据 优 势 地位 , 提 在 并最 终 增 加 银行 盈 利 银 行 的一些 改进 意见 。 能力 , 之 走上快 速发展 的道路。 使 1 中美 银行 业税 制 的 比较 22 流 转税 税率 设计 不 合理 我 国银行 业 的 营业税 税 . 11 税 制设计 原 则 税 制 设计 在税 收中 起着 极 其 重要 率 是 5 , . % 比交通 运 输 业 、 筑 业 、 电通 讯 业 、 建 邮 文化 体 育 的作 用 ,美 国在促 进本 国银行 业 竞争力 的需要 的同时 , 一 业 的税 率 要 多 3 , % 而且 还 需缴 纳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 育 教 般 是尽 量 减 少 税 收产 生 的超 额 负 担和 保持 税 收 中性 为 目 附加 等。在 国外 , 金融 业务通 常是 缴纳增 值税 , 以取得 进 可 的, 以保 证 整个 经 济 链 条 的稳 健 运行 、 保税 收征 管 链 条 项 税 额 的扣 除 ,而且 不 少 国家 都 免征 核 心 金 融业 的增值 确 完整 , 而我 国 对促进 银 行业 发展 和 竞争力 提 高 考虑相 对较 税 。因为营业 税具 有重 复征税 、 不量 能征 税 的根 本 性缺 陷 , 少, 更加注 重 保 障国家 财政 收入 的稳定 和 持续增 长。 以营业 税 为主体 税种 对 金融 业征 税 , 就不 可避 免 的使金 融 12 银行 业税 制 不统 一 根 据调 查 ,从 发 展 历程 的角 业 的承 担 着 更 重 的经 济 负担 , . 使其 收益 率 变得 更低 , 金 给 度来 讲 , 外正 不断 地 转 变税 制 , 变 以 流 转税 为 主 体 的 融业 的资本积 累和 长期稳 健 发展造 成 负面影 响。 国 改 税制 , 渐 变成 以所 得税 为主体 的税 制。 美 国银 行 的税 制 逐 23 结构 性减 税 是发 展趋 势 现 在 的金 融保 险业 营业 . 以企 业 或公 司所 得税 为 主体 , 是如 英 国、 像 日本 、 罗斯和 税税 率 为 5 。据 相 关资 料 显示 , 俄 % 由于 银行 经 营 的金融 业 巴西等 这些 发达 国家也 是如 此。 务 是 不一 样 的 , 计 税 营业 额 包括 贷 款业 务 收 入 、 价 业 其 差 在我 国 目前 的银 行 业税 制 中 , 先我 们来 看 流 转税 制 务 收入 和 中间 业务 收入 , 中 , 行 业 营业 收 入 主要 依 靠 首 其 银 方 面 , 资 银 行 不 仅 需 要 缴 纳 营 业 税 , 要 缴 纳 城 市 维 护 的就 是 贷款 业务 收入 , 缴税 时是根据 其 经 营金 融业务 营 内 还 在 建 设税 和 教 育 费 附加 ,但 是 外 资 银行 就 不用 缴 纳 这 些 税 业 收入 的全额 来计 算 的 , 其他相 关费用都 要 算入其 中。 费。其 次在 企 业所 得税 制 方面 , 内资银 行承 担 的税 负重 , 相 相关 专家分析 ,银行业 的实 际税基 比提供 货物征 收增 对而 言 外资 银行 要轻 些 , 资银 行在 关于 企 业所 得税 方面 值税 的行业较 宽 , 这次 的税制试 点改 革中 , 融保 险业 被 外 在 金 有 一 些优 惠 政 策 , 别是 关 于 税 收扣 除 项 目, 内资 银 行 纳入 了增值税 扩 围范 畴 , 特 跟 可以采用 增值税 简易计 税 方法 , 这 的规 定差 距 还 不小。 而 且 , 对 转贷 业务 的税 收制定 规定 对于 降低试 点地 区金 融保 险业 的税负有 一定 的作 用。 在 时, 国有银 行 与 非国有 银行 的标准 也 不一样 。 从 整体 进 行 考察 , 营业 税 改征 增 值 税 也 是 一项 重 要 “ 13 流 转税 制 度 比较 美 国 等 很 多 国 家 规定 , . 银行 企 的结 构性 减税 措施 ” 财 政部 、 家税务 总局 负责人 这样认 。 国 业 的大 多 数业 务 享 有 不可 抵 扣 的免 税 政 策 , 续 费 、 询 为 , 规 范税 制 、 手 咨 从 合理 负担 的角度来 讲 , 通过 税率 设 置和优 费 等 金 融业 务 需要 缴 纳增 值 税 。所 以 , 根 本 上 来 讲 , 从 我 惠政 策过 渡 等措 施 , 不断减 轻 改 革试点 行 业总体 税 负。从 因 们 可 以对银 行 等 金 融业 和 其他 服 务 业 的营 业 税征 收增 值 现行征 收增值 税 的行 业 的角 度来讲 ,无论 在哪 个地 区 ,

中美消费税比较

中美消费税比较

消费税(Excise Tax),是一种古老的税种,其雏形最早产生于古罗马帝国时期。

当时,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兴起与商业的繁荣,于是相继开征了诸如盐税、酒税等产品税,这就是消费税的原形。

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税种,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而且还可以调节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限制某些奢侈品、高能耗品的生产,正确引导消费。

同时,它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消费税发展至今,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目前已被120多个国家或地区所征收,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

特别是近年来在为了可持续发展进行的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浪潮中,各国纷纷开征或调整消费税以便建立一个既有利于环境和生态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绿色税收法律制度。

一、中美消费税法的历史沿革美国消费税法历史悠久,早在18世纪就开始立法,征收消费税。

伴随着几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消费税也几经调整不断完善,现已日臻完善。

我国现代的消费税法的起步较晚,但近年来,通过借鉴美国、英国、德国以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有益经验,不断发展和完善。

美国现行消费税法的依据主要源于1986年美国收入法典中26标题中的D部分。

同其它税收法律相比,有关消费税的法律产生较早。

美国于1789年就开征了消费税,它是联邦政府最早征收的两个税种之一[1] 。

后来在南北战争期间,联邦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但扩大,使其成为当时的主体税种,在当时的美国税收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但随着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的兴起,消费税法的调节地位不断降低,消费税的地位也逐渐下降,占整个联邦税收总收入比例远远低于前两种[2] ,目前维持在0.4%左右,是美国联邦和地方都征收的辅助税种。

近年来,随着美国政府“低税率、宽税基”的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消费税法也做了相应的调整。

与美国不同,我国的消费税是中央税,它是我国国务院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源。

早在1951年政务院就根据国家公布和实行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规定,颁布了《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消费税被迫取消。

浅谈中美税收制度的比较

浅谈中美税收制度的比较

浅谈中美税收制度的比较作者:李琳牛梦娇来源:《企业文化·下旬刊》2015年第06期摘要:文章重点阐述了美国的税制结构及征收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从多个角度对中美税制进行了比较与分析,通过学习和借鉴美国税收制度为当前我国税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关键词:美国税制;税制;比较建议一、美国现行税收制度及征管体制(一)美国现行税收制度联邦政府主要税种分为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工薪税,遗产和赠与税。

州和地方政府主要税种分为财产税,销售税和州所得税。

税收征管制度。

(二)美国税收征管体制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美国的税收征管体制是建立在美国的联邦制国家结构之上的,与联邦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相适应。

在联邦制下,联邦与各州是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有各自的宪法,其事权、财权由各自的宪法规定。

2.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美国的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分别有其独立的税务系统,在税收征管、人员和经费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无行政隶属关系,各自独立行使职权。

联邦政府的税收管理机构是财政部下属的美国国内收入局和海关署,主要负责联邦税收的征收。

州税由州政府财政局负责征收,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有的也由州政府财政局代收。

(三)美国税收征管程序美国税收征管程序是法制化程度高,信息化程度高,税收征收普遍实行纳税申报,重视纳税评估及审计,税务代理发达。

二、中美税收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一)中美税收制度比较1.税制结构的比较。

美国自1913年以来一直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型税制结构,2011年个人所得税与公司所得税之和占税收收入总额的65.18%,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高达55.1%。

我国采用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结构,2011年我国流转税收入总额(含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为58441.44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65%,其中,国内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7%。

2.税权划分的比较。

我国税权高度集中,税收立法权统一归中央,地方权限十分有限。

中美公路税收及我国公路税收发展浅析

中美公路税收及我国公路税收发展浅析

中美公路税收及我国公路税收发展浅析引言公路税收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经济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公路税收制度和发展水平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中美两国公路税收进行比较分析,并对我国公路税收的发展进行浅析。

1. 中美公路税收制度比较中美两国的公路税收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税收对象上,中美两国均将私人汽车、商用车辆和货车纳入公路税收的范围。

然而,美国对于大型货车的税收标准较高,而中国对于私人汽车的税收标准较高。

在税收方式上,中美两国也存在差异。

美国的公路税收主要依靠燃油税,即通过对汽油和柴油征收税收实现资金来源。

而中国的公路税收则主要依靠车辆购置税、车辆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等方式进行征收。

此外,中美两国也存在税收用途上的差异。

在美国,公路税收主要用于维护和改善公路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修复、桥梁建设等。

而中国的公路税收则还包括一定比例的用于城市交通管理、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

2. 中美公路税收发展现状2.1 中美公路税收收入情况中美两国的公路税收收入均呈现增长趋势。

根据数据显示,2019年,美国的公路相关税收总额达到了约6000亿美元,而中国的公路税收总额约为2000亿人民币。

2.2 中美公路税收政策比较中美两国在公路税收政策上也存在一些不同。

美国在公路税收中采用了不少激励措施,如鼓励购买低能耗和环保的汽车。

中国则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鼓励绿色出行和公共交通的使用。

此外,中美两国都在加大对高污染车辆的税收力度。

3. 我国公路税收发展浅析3.1 我国公路税收的现状我国公路税收制度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

目前,我国公路税收主要依靠车辆购置税、车辆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方式进行征收。

这些税收的收入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维护。

3.2 我国公路税收发展面临的问题我国公路税收发展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首先,一些地方存在税收征收不规范和不透明的问题,导致税源的流失和滥用。

中美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

一、引言2017年12月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特朗普税改方案,引起全球关注。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其中以减税为核心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必然对我国的税收改革产生一定的影响。

2018年3月27日,财政部肖捷在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答记者问时也回应了记者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提问。

肖捷表示,大家今年都是个人所得税的受益者。

史耀斌透露,将尽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启动个税修法。

在这种背景下,比较两国的个人所得税显得尤为必要。

二、中美个人所得税比较(一)税制结构的差异。

当前世界上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分为分类所得制、综合所得制和混合所得制。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采用综合税制,而我国是少数采用分类所得税制的国家之一。

美国是实行综合税制的代表性国家,综合制即规定纳税人在一年内通过不同途径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和宽免项后所剩的余额,按照不同的档次、不同税率累进征收。

其典型特点是综合所得和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课税模式体现了量能负担的原则,可以较好地实现横向和纵向的公平;但同时这种课税模式比较复杂,对税收征管水平具有较高的要求。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所谓分类所得税制,即针对纳税人的各项所得,根据其来源和性质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

分类所得税制根据不同的来源所得实行不同的计税方式,为纳税人税收筹划提供空间。

但是,随着公民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和广泛化,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当前的税制模式已经暴露出诸多问题,如税收负担不公平和调节功能失效等。

(二)税率差异。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实行统一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10%、15%、25%、28%、33%、35%、39.6%。

特朗普税改后,仍保持原有的七级累进税率,但是税率作了相应的调整。

除了35%这档税率没有发生变化,其他各档税率大部分有所下调,最高边际税率由39.6%降为37%。

但是,美国个税按照不同的身份可以适用不同的税率表。

而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实行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对工资薪金采用7级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采用5级累进税率,分别为5%、10%、20%、30%、35%;承租经营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率;除这三种以外的应税所得采用比例税率。

中美税制比较

一、中美税制模式比较美国税制模式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913年前,先后经历了以关税为主体的间接税阶段,和以商品税为主体的复税制阶段,1913年至今,为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阶段。

并且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所得税制。

美国不承认税收饶让抵免,这使得许多发展中国家给予美国公司和美国投资的公司的优惠最终并未使纳税人受益,而是流入美国财政部。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这种税式支出刚好弥补了一部分美国的财政赤字,这也是美国防止国内资金过度外流的一个措施。

基于确保财政收入的需要,同时也是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中国把流转税作为主体税。

这个选择既是出于客观需求的考虑,也是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

一方面,我国所得税的征管方面不够完善,税务部门征管条件受限,企业建账体系存在较大缺陷等都加大了税收征管难度;另一方面,税收征管的社会基础薄弱,民众缺乏自主纳税意识,相关机构对逃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不够,导致税收征管情况不容乐观。

经历几十年的税收实践,虽然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在不断上升,但流转税的比例仍超60%,因此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规定我国的现行税制模式是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的复税制模式,并且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流转税制。

对比同样为复税制的美国,我国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税,而美国则是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税,产生差异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美国现行的税制模式实现了国家鼓励竞争,支持自由贸易政策的目的;第二,是缓和社会各阶层矛盾的要求;第三,调节控制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的矛盾;第四,美国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以及较高的人均国民收入为实行所得税模式提供了经济基础。

在税制的结构上,美国是一个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

据统计,在联邦一级,联邦财政收入中主要收入为个人所得税收入,其次是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消费税、关税、遗产税、赠与税和其他各项税收等。

中国则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增值税占全部财政收入的半数以上,而美国虽对增值税研究多年,却一直没有征收。

中美税制比较

中美税制比较应用外语学院刘洪燕(200909170037)调节经济纳税申报税务审计以法治税第二,是缓和社会各阶层矛盾要求。

美国社会充满了贫富对抗和阶级矛盾,为了缓和这些矛盾,公平税负,资产阶级必须做一些让步和协调。

所得税在调节各阶层收入、缓和矛盾方面较之流转税更为有利。

第三,是调节控制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矛盾要求。

所得税具有“内在稳定器”作用,在调节社会总供求时比流转税更为有效。

首先,税收财政职能比较。

税收财政职能是税收最基本职能。

中美两国都很重视运用税收来聚集财政收入,而且是最主要手段。

美国税收占财政收入98%左右;我国税收占财政收入也在90%以上,在特定时期甚至更高。

可以看出,中美两国都是税收占财政收入高比例国家,两国在实施运用税收聚财职能方面比较切实和富有成效,当然中国税收财政职能还有更大潜力。

第二,税务审计社会专业化。

税务审计几乎是美国每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业务项目,有还聘请税务专家办理税收业务,随时为客户办理纳税设计和税务咨询业务。

它反映了美国社会化大生产必然趋势,更重要是它对促进美国税收决策公开化与税收法规透明度,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第一,税制改革与建设中主体税选择问题。

这个问题一直是我国税收理论界争论焦点之一,相当一部分人认为,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税收结构,应当是以所得税为主体。

通过比较使我们认识到,税收结构转换是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运行特点相联系。

当前中美两国分别处于不同阶段,中国是经济不发达国家,以流转税为主,流转税是效率型税,美国在进入其经济发展第二阶段时,从以流转税为主向所得税为主过渡,在进入经济高度发展阶段时才以所得税为主,所得税是公平型税。

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状况,以流转税为主体毫无疑问,但随着近年经济持续高速增长,随着国民收入分配不断向个人倾斜,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需要逐渐提高所得税地位,使其在集中收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所以我国目前主体税替换只能是渐进。

中美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差异

中美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差异1。

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的差异。

在美国个人所得税为税制体制中的主体税种,在整个税收收入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个人所得税占各税收入的比重在1993年以前不足1%,这在整个税收收入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虽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在1993年以后迅速增长,每年的增幅均高达40%以上,但是到199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各税收入的比重才上升为3.82%。

由此决定了它目前既不是国家税收的主体税种,也不是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2。

个人所得税职能定位的差异。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主体税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不仅承担了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职能,同时又是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发挥了财政收入和收入分配调控并重的双重职能。

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上。

就我国现行税制而言,直接作用于个人收入分配的税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

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在个人收入分配调控方面却处于“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尴尬局面。

按照税收理论,某一税种经济调控职能的发挥是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的实现程度为基础的。

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仅占各税收入的5.38%,而同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45。

6%,如此规模之小的税收收入功能,决定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在个人收入分配调控上的作用有限,难以达到人们对其所给予的过高期望.3.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差异。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是以综合收入为税基,以家庭为基本纳税单位,实行自行申报为特征的综合所得税制是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一个基本税制模式。

每年的4月15日之前,由纳税人将统一制发的表格填好后交税务局,这实际上也是对纳税人自觉程度的一种考验,若有隐瞒欺骗,一经查出,都得课以重罚。

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制选择的是分类税制模式,以个人为基本纳税单位,无法按不同家庭负担和支出情况做到区别对待,难以实现量能负担的税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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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美税制的区别
美国税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完备的税收体系,但一些美国人却认为本国税制具有“过于复杂、税收负担过重、缺乏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有失公平”等弊端,因此,许多美国财税方面的专家及学者正在向简化税制、推行增值税等方面作深入的探索,谋求一个更科学、合理的税制;而中国近年来的税制改革,一方面使其税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通过改革使新税制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体现了一定的中国特色,因而受到世界各国普遍关注。

下面仅就中、美税制中的几个方面做一简要比较。

一、税制结构
美国是一个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

据统计,在1993年财政年度中,如果不包括370亿美元的未分配补偿性收益,在联邦一级,个人所得税收入5100亿美元,占联邦财政收入的36%;其次是社会保险税4280亿美元,占31%;公司所得税1180亿美元,占8%;消费税、关税、遗产税、赠与税和其他各项税收占财政收入的7%。

中国则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增值税占全部财政收入的50%以上,而美国虽对增值税研究多年,却一直没有征收。

在美国税收地位不太重要的消费税,在中国因宏观调控所需,征管较简便,税率较高而被选择为中央税,而在美国十分重要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在中国似乎遭到冷遇。

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由于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征收管理水平有限,税收成本较高等原因而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不能成为主体税。

但中国正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因此,个人所得税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此外,中
国近年来也在研究探讨开征社会保险税的问题。

总之,美国的税收主要来自于个人,而中国的税收主要来自于企业。

二、税收管理体制
美国实行彻底的分税制,设有联邦、州、地方三套机构,相互独立,自成体系,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只有工作中的协作关系。

州和地方在不与联邦税法发生抵触的情况下,可自行立法。

美国分税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税源共享。

例如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除了联邦要征税之外,许多州和地方也征收,但州和地方的税率往往较低,且一些州和地方允许抵免已缴的联邦所得税。

美国的这种税源共享事带来了许多州和地方的财力不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美国联邦把一部分(专项)收入划归州及地方,并建有纵向的补助金制度。

由联邦向贫困州、州向贫困县(市)提供补助。

中国1994年后也建立了分税制,设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

但相比之下,中国的分税制远不如美国的那么彻底。

在美国,各州的销售税税率很不相同,有的州,如密治安州还征收过增值税,而中国的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中央,即使是地方税也是全国统一立法,只有个别税种的税率规定幅度税率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执行税率。

在共享税的征管方面,中国的增值税由中央征收管理。

然后返还一部分给地方;而在美国,同源共享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联邦、州和地方则是分别征收管理。

另外,中国的分税制没有补助金制度,不过,在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新办企业,经主管部门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三年,这种税式支出可否看成是
变相的补助金制度。

三、涉外税收负担
从个人所得税来看,美国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方面对于非居民规定只能采用分项扣除,而且不论抚养的人数多少,只能取得一个宽免额(2,500美元),居民则可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中选一个较大的,且宽免额随需抚养人的增多而增加。

中国对于外籍人员生活费用的扣除(4000元/月)比一般在境内工作、居住的中国居民(800元/月)要大,实际上中国采取的是优惠措施。

从企业所得税来看,美国对于非居民公司来源于美国的投资所得采取30%的比例税率,来源于美国的其他所得按美国的一般居民公司所得税八级超额累进税率执行,该税率最低一级(应税所得不超过5万美元部分)为15%,最高一级(超过18,333,333美元部分)为35%。

中国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均实行25%的比例税率,但对盈利水平较低的内资企业另规定两档较低税率。

在涉外税收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包括对特定地区、行业、企业、项目再投资,地方所得税预提的优惠和亏损结转,以及外国税收抵免等。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不承认税收减让抵免,这使得许多发展中国家给予美国公司和美国投资的公司的优惠最终并未使纳税人受益,而是流人美国财政部。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这种税式支出刚好弥补了一部分美国的财政赤字,这也是美国防止国内资金过度外流的一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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