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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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宿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安全、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责职:

1、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输

成分血,不输全血,积极开展自体输血;

2、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量和用法;

3、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

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性。

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4、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

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

血。

5、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

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6、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出

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1、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80g/L时应考虑

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

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

量10%(500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失血量20~30%(1000~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及其它种类液体。晶体/胶体应维持适当比例。

3、积极开展手术前自体储血、术中血液稀释等技术。对估计出血量在

1000毫升以上者,争取手术野血被回收,减少或避免输同种异体

血,杜绝“营养血”、“安慰血”、“人情血”等不必要的输血。

积极实行成分输血,减少不必要的血液成分的补充,避免可能由此引起的不良输血反应。手术中适当采用控制性低血压等措施,减少出血。

三、各临床科室输血原则

(一)、外科输血

A、输血原则

严重的创伤或外科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都可能导致患者低血容量休克。早期的有效扩容是改善预后的关键。

1.紧急复苏:晶体液20~30ml/kg或胶体液10~20ml/kg加温后5分钟内快速输注,根据输液效果决定进一步如何输血。

2.先晶后胶:晶体液用量至少为失血量的3~4倍,失血量>30%血容量时可以考虑胶体液,晶:胶比通常为3:1。

3.红细胞输注:扩容恢复心输出量和组织血流灌注后,如果患者较年轻、心肺功能良好,未必都要输血,有明显贫血症状时可通过输注红细胞纠正组织缺氧。

B、血液品种的选择

1.悬浮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1)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血。

(2)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

(3)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代谢情况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2.血小板: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1)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2)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注。

(3)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制的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3.新鲜冰冻血浆(FFP):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1)PT或APTT>正常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2)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悬浮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3)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4.全血: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回输自体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根据患者血容量决定。

C、注意事项

1.红细胞的主要功能是携带氧到组织细胞。贫血及血容量不足都会影

响机体氧输送,但这两者的生理影响不一样。失血达总血容量30%才会有明显的低血容量表现,年轻体健的患者补充足够液体(晶体液或胶体液)就可以完全纠正其失血造成的血容量不足。全血或血浆不宜用作扩容剂。血容量补足之后,输血目的是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首

选红细胞制剂。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结合红细胞输注,也适用于大量输血。

2.无器官器质性病变的患者,只要血容量正常,红细胞压积达(血

红蛋白>60g/L)的贫血不影响组织氧合。急性贫血患者,动脉血氧含量

的降低可以被心脏输出血量的增加及氧离曲线右移而代偿;当然,心肺

功能不全和代谢率增高的患者应保持血红蛋白浓度>100g/L以保证足够的氧输送。

3.手术患者在血小板>50×109/L时,一般不会发生出血增多。血小板功能低下(如继发于术前阿斯匹林治疗)对出血的影响比血小板计数更重要。手术类型和范围、出血速度、控制出血的能力、出血所致后果及影响血小板功能的相关因素(如体外循环、肾衰、严重肝病用药)等,都是决定是否输血小板的指征。分娩妇女血小板可能会低于50×109/L(妊娠性血小板降低)而不一定输血小板,因输血小板后的峰值决定其效果,缓慢输入的效果较差,所以输血小板时应快速输注,并一次性足量使用。

4.只要纤维蛋白原浓度>0.8g/L,即使凝血因子只有正常的30%,凝血功能仍可能维持正常。即患者血液置换量达全身血液总量,实际上还会有三分之一自体成分(包括凝血因子)保留在体内,仍然有足够的凝血功能。

(二)、内科输血

对某些严重的或威胁生命的贫血患者,红细胞输血是一种重要的首选治疗措施。但在慢性贫血患者中很少需要输血,许多输血并不能带给患者任何益处且可能有害。有严重贫血的患者可能因输血或其他液体而促发心力衰竭,如必须输血,可2~4小时给予1个单位的红细胞,最好输悬浮红细胞,并给予速效利尿剂,不需要恢复血红蛋白至正常水平,升高到足够缓解临床症状水平即可。

1.输血原则

(1)血红蛋白<60g/L,伴有明显贫血症状。

(2)贫血严重,虽症状不明显,但需要手术或待产孕妇。

2.血液品种的选择

(1)红细胞: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血红蛋白<60g/L或红细胞压积<时可考虑输注。

(2)血小板:血小板计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血小板输注指征:

a.血小板计数>50×109/L,一般不需输注。

b.血小板(10~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

c.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预防性输

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

d.有出血表现时应一次足量输注并测CCI值。CCI=(输注后血小

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109/L)×体表面积(m2)/ 输

入血小板总数(×1011/L)

注:输注后血小板计数为输注后一小时测定值。CCI>10者为

输注有效。

(3)新鲜冰冻血浆:用于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存血等)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Ⅱ、Ⅴ、Ⅶ、Ⅸ、Ⅹ、Ⅺ或抗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一般需输入(10~15)ml/kg

新鲜冰冻血浆。

(4)普通冰冻血浆: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5)洗涤红细胞:用于避免引起同种异型白细胞抗体和避免输入血浆中

某些成分(如补体、凝集素、蛋白质等),包括对血浆蛋白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的患者。

(6)机采浓缩白细胞悬液:主要用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中性粒细胞<×109/L、并发细菌感染且抗生素治疗难以控制者,充分权衡利弊后输注。

(7)冷沉淀: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及因子Ⅷ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Ⅷ因子浓缩剂。

(8)全血:用于内科急性出血引起的血红蛋白和血容量的迅速下降并伴有缺氧症状。血红蛋白<70g/L或红细胞压积<,或出现失血性休克时考虑输注,但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仍是治疗失血性休克的主要输血方案。

3.注意事项

(1)代偿性贫血重点要对病因治疗,不轻易输血。

(2)有输血指征者只能输红细胞,无须输全血。

(3)贫血越重,输血速度要越慢

(三)、妇产科

A、妊娠合并慢性贫血

B、1.输血原则

C、(1)妊娠合并慢性贫血通常采用补充铁剂、叶酸或维生素B12等

辅助疗法。

D、(2)产前Hb>100~110g/L,分娩时失血量小于自身血容量的

20%,一般可不输血。

E、2.血液品种的选择

F、主要选择红细胞,输血指征如下:

G、(1)Hb≤50g/L,持续时间<36周。

H、(2)Hb≤60g/L,持续时间>36周。

I、(3)Hb在50~70g/L之间,持续时间<36周,有缺氧证据(初期

的心力衰竭、肺炎或其他严重的细菌感染症状);

J、(4)Hb在60~70g/L之间,持续时间>36周,有缺氧证据。

K、3.注意事项

L、(1)正确判断妊娠合并贫血原因。

M、(2)采用对症治疗,输血指征从严掌握。

B、产妇急性失血

1.输血原则

(1)妊娠期血液学的改变导致纤溶系统受到抑制,血栓形成变得容易,用晶体液维持血容量可以预防 DIC。

(2)为防止产妇出现DIC意外,首先去除诱因,其次考虑用肝素等阻断凝血。

(3) DIC早期暂不考虑输注冷沉淀或浓缩血小板等血液制剂,以防加速血液的凝集速度。

(4)一旦怀疑可能为DIC,在等待凝集试验结果的同时立即着手处置,不可拖延。

2.血液品种的选择

(1)红细胞:急性失血应启动应急程序,直接选用与受者相同血型的红细胞,输血的同时等待交叉配型的报告,亦可用O 型红细胞输注,最好是Rh(D)阴性血。

(2)冷沉淀:当PT或APTT延长,及纤维蛋白原降低时,可输注冷沉淀。

(3)新鲜冰冻血浆(FFP):可作为冷沉淀替代品。大量输血时为预防稀释性凝血因子障碍,初始剂量可按照15ml/kg输注FFP不少于800~1000ml,或每输4~6单位的红细胞或库存全血加输1单位FFP。

(4)血小板:血小板计数<50×109/L时,可输注1个治疗量的血小板。控制产科DIC出血时很少需要血小板,但抢救重症DIC时,一次性快速输注3个治疗量的血小板效果较好。

3.注意事项

(1)由于妊娠产生的生理改变,产科大出血的低血容量休克特征并不明显,除非失血量相当多,因此,应该准确判断失血量。临床判断失血量的方法有三种:根据临床表现判断失血量、根据实际测量(测量丢失血量 + 估计的失血量 = 总失血量)、根据临床检测报告(血红蛋白:每下降1 g,失血量约400~450ml;红细胞计数:每下降×1012/L,Hb约下降3~4 g)。

(2)恢复血容量至少要开通两条静脉通道(适配14G或16G管路),前5

分钟输入量不少于1000ml晶体液。如果低血容量休克反应没有明显好转,

应立即输血以提高氧灌注。

(3)输血的同时继续补充血容量,确保达到估计失血量的3倍,先晶后胶,晶体:胶体:血液=3:1:1。

(4)大量输注库存血前要预温,必要时可加压输注。

(四)、儿科

贫血的预防和早期治疗是应首先考虑的问题。如发生缺氧应立即采

取支持疗法,若患儿病情仍不稳定,才考虑输血。决定输血不应只依据血红蛋白水平,而应根据临床情况综合分析。

A、小儿贫血

1.输血原则(参考2001年WHO《The Clinical Use of Blood》)(1)血红蛋白浓度≦40g/L,或Hct<,不论病人临床情况如何,都需要输血。

(2)血红蛋白浓度为40~60g/L,或Hct ~,如伴有缺氧的临床特征,如酸中毒、意识障碍等,则需输血。

2.血液品种的选择:输注红细胞。

3.注意事项

(1)在输血过程中液体的容量可能促使心力衰竭的发生或加重。

5ml/kg红细胞和10ml/kg全血对提高血液运氧能力相同,但含增加循环负荷的液体和血浆蛋白较少,故患儿应用红细胞而不用全血。

(2)减少细菌污染的危险。绝不可再使用已用过的血液。输血前血液应在2℃~6℃环境下保存,不可用已离开冰箱30分钟以上的血液。输血应在4小时内完成。

B、血小板减少症

1.输血原则

(1)血小板明显减少,临床有明显出血,特别是有颅内出血。

(2)临床无明显出血,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①血小板<20×109/L;

②在下列特殊情况下,血小板输血的阈值应调为:早产儿

<50×109/L;病态早产儿或需作侵入性操作术患儿<100×109/L。

2.血液品种的选择:输注血小板。

3.注意事项

由于母体血小板与患儿体内循环的血小板抗体相容,故可输注母体血小板。若急救时,无法采集相容性血小板,可用血浆交换以减少循环中抗体和减轻出血症状。

C、小儿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1.输血原则

(1)血红蛋白70~90g/L,有血红蛋白尿。

(2)血红蛋白<70g/L,无论有无血红蛋白尿。

2.血液品种的选择输注红细胞。

3.注意事项

抢救急性溶血时,可先输入一定量的晶体液,再补充红细胞,既达到纠正损失细胞外液的目的,又有利于防止游离血红蛋白沉积于肾小管。

D、地中海贫血

1.输血原则经常性输注足量的红细胞以抑制红细胞的生成。

2.血液品种的选择输注红细胞

3.注意事项

在输血的危险性小并进行铁螯合剂治疗的条件下,血红蛋白升至100~120g/L即可,不要超过150g/L。

E、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1.输血原则血红蛋白<40g/L,或Hct<。

2.血液品种的选择输注洗涤红细胞。

3.注意事项

输血应十分慎重,可输可不输的尽量不输。病情稳定,即使血红蛋白在40g/L左右原则上不输血。

输血的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能使贫血迅速减轻以至完全得到纠正,虽然它的效果仅是暂时的,但仍然是贫血对症治疗中最重要的措施。输血绝非有益无害,严重的输血反应可以致命。故必须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无明确适应症者不应滥用输血。输血的适应症如下: 1.伴有缺氧症状的各种溶血性贫血特别是急性发作,血红蛋白迅速下降时。自体免疫溶血性贫血(AIHA)、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PNH)、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在接触氧化剂药物或化工毒物或进食蚕豆后,及多种其他溶血性贫血者可以发生急性大量溶血,血红蛋白很快降至很低水平,缺氧症状很明显,生命受到威胁。这种病人急切需要输血,以减轻缺氧状态。AIHA和PNH病人输血后溶血和黄疸可能加重,但为了抢救生命不得不冒一些险,至于输什么样的血要考虑。G6PD缺乏者大多能较快地自行恢复,不一定需要输血,但部分病人贫血可以很严重,处于循环衰竭的边缘,往往输血一次,可帮助其渡过危险期,以后就能很快恢复。某些溶血性贫血有时突然发生再生障碍危象或溶血危象,一般亦需要输血。 2.伴有缺氧症状的各种骨髓增生低下的贫血,例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纯红细胞再生障碍、骨髓纤维化症晚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贫血等。这些贫血的治疗大多不易见效,只有依靠输血以提高血红蛋白的水平,来维持生命。这些病人大多已适应于血红蛋白低水平的状态,而输血对骨髓造血功能又有抑制作用,因此如果血红蛋白在60~70g/L以上,又无缺氧症状,即不宜输血。 3.患有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难治性贫血等的病人,如果在治疗过程中或病之晚期治疗无效、贫血较严重时,往往需要输血,最好是成分输血。 4.重型β海洋性贫血、贫血较重的中间型β海洋性贫血、镰形细胞贫血等,贫血常很严重,一般依靠长期输血以维持生命。输血对这类贫血的另一重要作用是用来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从而减少不正常红细胞的生产和破坏。有人主张对重型β海洋性贫血的患儿从婴儿时期开始即给以“高输血疗法”,可以使很多典型的症状体征不出现,并延长患者生命,不过最后仍不免死于继发性血色病。亦有人采用

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2)

,八、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 标准: 4.18.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临床用血的组织管理。 4.18.1.1依据输血管理法律法规和输血技术规范制定输血管理文件。 说明: 本标准达到评价要点C 达到标准[C]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制定相关管理制定,设血库。成立了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确立委员会职责,确定主管职能部门为医务科,由医务科、血库履行了对全院临床输血监管指导工作,每季度组织活动,对医院用血不良事件,输血安全进行分析,相关活动有记录。 2.临床输血管理组织和职能管理部门,履行对全院临床输血监管指导工作职能及活动记录。 3.组织全院性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的培训记录 4.临床输血监管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资料目录: 标准: 4.18.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临床用血的组织管理。

4.18.1.2医院有临床输血反应处理规范和应急用血预案、采集标本制度与流程并遵循。 说明: 本标准达到评价要点C 达到标准[C] 1.临床输血相关制度与规范中,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范;有应急用血预案;有用血申请流程、用血流程和输血管理流程;有采集血标本的流程。 2?有相关制度、流程的培训与教育。 资料目录: 标准:4.18.3加强临床用血过程管理,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促进临床安全、有效、科学用血。 4.18.3.1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合理用血。 说明: 本标准达到评价要点C 达到标准[C] 1.医院对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定期评价与分析用血趋势。 2.医务人员掌握输血适应症相关规定,用血合理。 : 资料目录 4.1832 开展对临床输血知识的教育与培训,促进临床合理用血说明: 本标准达到评价要点C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2、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九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核查。 3、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科主任批准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由相关人员交输血科备血。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择期手术病人用血量预计大于2000mL以上者,提前2天送血样和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并报送医务科审批。 4、预定计划3天内有效,如需改期需重新预定。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AB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

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室收入中扣除。 7、急诊用血和没有预约的用血,申请者须先与输血科联系是否有库存血,若无库存血,由医师完成输血前各项准备工作(补充完善申请单、输血四项化验单、血型化验单)。输血科派专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紧急送血,所需车费由受血者负担,主管医师必须向受血者或其家属、陪人作好解释工作,确保有关费用的及时收取、取血工作的顺畅。若出现逃费情况,从申请者劳务费中扣除。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8、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输血前由医师填写合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标本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9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病人的RH(D)血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0、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在医院输血管理系统上逐项登记配血试验结果,并打印配血报告单。 11、凡遇有下例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交叉配血不合时;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1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指导临床各科室科学、合理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 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职责: 1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输成分血,不输全血,积极开展自体输血; 2、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量和用法; 3、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4、申请输血应由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 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血。 5、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 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6、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出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1、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v 80g/L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L之间 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0ml),机体代偿,原则上 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 , HCT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失血量20? 30%(1000?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及其它种类液体。晶体/胶体应维持适当比例。 3、积极开展手术前自体储血、术中血液稀释等技术。对估计出血量在1000毫升以上者,争取手术中回 收,减少或避免输同种异体血,杜绝营养血”安慰血”人情血”等不必要的输血。积极实行成分 输血,减少不必要的血液成分的补充,避免可能由此引起的不良输血反应。手术中适当采用控制性低血压等措施,减少出血。 三、各临床科室输血原则 (一)、外科输血 A、输血原则 严重的创伤或外科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都可能导致患者低血容量休克。早期的有效扩容是改善预后的关键。 1. 紧急复苏:晶体液20?30ml/kg或胶体液10?20ml/kg加温后5分钟内快速输注,根据输液效果决定进一步如 何输血。 2 .先晶后胶:晶体液用量至少为失血量的3?4倍,失血量〉30%血容量时可以考虑胶体液,晶:胶比 通常为3:1。 3 ?红细胞输注:扩容恢复心输出量和组织血流灌注后,如果患者较年轻、心肺功能良好,未必都要输 血,有明显贫血症状时可通过输注红细胞纠正组织缺氧。 B、血液品种的选择 1?悬浮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输血管理制度、操作及处理流程

输血管理制度、操作及处理流程 (一)输血安全制度 1.接到输血医嘱后,两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 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由医院专门人员将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接到血库通知可以取血后,先测量患者体温,体温正常者通知血库送血;高热 者通知医生。 4.运送中心送血到病房后,经两名医护人员进行三查后签收。 5.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持受血者病历、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共同核对:①血 型检验报告单上的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②供血者和受血者的交叉配血结果; ③血袋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④输血 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 6.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对上述项目进行核对,同时 让病人自诉姓名及血型(包括Rh因子),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核对无误后,开始输注。 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7.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 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用盐水。不得自行储血。不得长时间放在温室中或置于无温度监控的冰箱中。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能退回,如因故未能及时输注,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由迹象表明血袋已被打开或有任何现象应当报废。 8.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 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连续输血时,输血器12小时更换一次。 9.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 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重新核对病历、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3)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血库值班人员。 10.输血的时间限制:血液一旦离开正确的储存条件就有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11

册亨县人民医院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指导临床各科室科学、合理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 要的输血。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责职: 1、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 输成分血,不输全血,积极开展自体输血; 2、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虽和用法; 3、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 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 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4、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 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血。 5、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 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良 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 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6、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 出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O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1、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v 80g/L时应考虑输 血;血红蛋白在80- 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 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虽决定申请备血,失血虽小于 总虽10%(500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虽10?20%(500?1000ml) , HCT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 失血虽20?30%(1000?1500ml),血压波动,HCTT降,加用浓缩 红细胞(CRBC),失血虽小于30如下原则上不输全血。失血虽大 于30%,可输全血、CRB或其它种类液体。晶体/胶体应维持适当比例。3、积极开展手术前自体储血、术中血液稀释等技术。对估计出血虽 在1000毫升以上者,争取手术野血被回收,减少或避免输同种异体血,杜绝“营养血”、“安慰血”、“人情血”等不必要的输血。积极实行成分输血,减少不必要的血液成分的补充,避免可能由此引起的不良输血反应。 手术中适当采用控制性低血压等措施,减少出血。 三、各临床科室输血原则 (一)、外科输血 A、输血原则 严重的创伤或外科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都可能导致患者低血容虽休 克。早期的有效扩容是改善预后的关键。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一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安全、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 二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售货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四对不符合输血适应症的用血申请血库不予发血。 五急诊输血除外。 六输血适应症一览表 项目输血适应症 悬浮红细胞 1.急性失血超过全血量20% 2.手术及创伤病人血红蛋白70g/L 3.内科长期慢性贫血病人且伴缺氧症 状悬浮红细胞血红蛋白60g/L 或 HCT0.2 全血 1.急性大量出血且失血量超过全血量 30 % 2.急性失血性休克 3.其它原因需联络血库医师方可执 行 冷冻血浆 1.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 性渗血。 2.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 血或浓缩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 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3.病史或 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 功能障碍。 4.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

FFP5~8ml/kg。 5.血清白蛋白25g/L,且白蛋白无法正常供应。 1.血小板10-50×109/L 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 2.血小板计数5×109/L 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 3.血小板功能障碍 1.白细胞低下0.5*109/L需输注白细胞来改善或控制病情。 2.病人患有败血症或严重感染病在经抗生素治疗48小时后仍无法稳定 持续发烧或细菌感染仍无法控制者 3.病人之骨髓造血机能低下但造血机能短期内有恢复之可能者 4.新生儿败血症 1.过去输血时曾发生非溶血性发热输血反应者 2.器官、骨髓移植、考虑要接受器官、骨髓移植、癌症或免疫不全等患者避免巨细胞病毒传染。 1.IgA缺乏症须输洗涤红细胞者 2.阵发性夜间血色素尿症须输洗涤红细胞者 3.须输洗涤红细胞者但对血浆成份有过敏之病患

合理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血评价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更加科学、安全、合理的用血,讲临床医生合理用血情况纳入临床医师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认定的指标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临床用血评价制度 评价临床科室和医师合理用血和输血后疗效评估的实施情况。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随病历保存。1、用血合理性的评价:主要评价是否严格按照输血适应症进行输血,输血适应症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2、输血后疗效的评价:主要评价在输血后是否有输血治疗的疗效评价及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处理、记录。 二、评价方法 1、评价内容:(1)《临床输血单》的填写是否规范;(2)输血前是否有免疫学检查(3)输血前患者是否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4)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5)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后疗效的评价情况。 2、科室评价:临床科室每月对医师和李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医师合理用血评价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管理。 3、输血科评价:医务科授权输血科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医师合理用血评价结果送报医务科。

4、医务科评价:根据送报材料和抽查,医务科每季度季度对临床科室及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评价结果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管理。 三、考核管理 以上检查结果将在医院《》公示,并按医院用血奖罚措施进行处理,措施如下: 1、对于1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的医师,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认真学习相关知识。 2、对于连续2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的医师,给予用血权限降级处理,医务科将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其学习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连续3个月内未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再恢复其用血权限。 3、对于连续3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或未按照用血规定用血,违反用血技术操作的医师取消其用血资格,医务科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做自我批评报告,组织其学习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连续6个月内未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再恢复其用血权限。 评价结果将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的重要指标,以便更好提升临床用血的科学管理,促进临床合理、安全、有效用血。

(整理)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4.18.3.1输血适应症的管理制度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指导临床各科室科学、合理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责职: (一)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输成分血,不输全血,积极开展自体输血; (二)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量和用法;(三)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四)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血。 (五)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六)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出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一)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80g/L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二)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0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失血量20~30%(1000~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及其它种类液体。晶体/胶体应维持适当比例。(三)积极开展手术前自体储血、术中血液稀释等技术。对估计出血量在1000毫升以上者,争取手术野血被回收,减少或避免输同种异体血,杜绝“营养血”、“安慰血”、“人情血”等不必要的输血。积极实行成分输血,减少不必要的血液成分的补充,避免可能由此引起的不良输血反应。手术中适当采用控制性低血压等措施,减少出血。 三、各临床科室输血原则 (一)、外科输血 1、输血原则

4.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指导临床各科室科学、合理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责职: 1、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输成分血,不输全血,积极开展自体输血; 2、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量和用法; 3、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4、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血。 5、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6、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出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1、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80g/L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0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

输血管理制度考试题及答案

科室: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 1、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担任。 2、本院临床用血由提供。 3、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 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和要求。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急救用血例外。 5、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 签署。 6、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 完整、。 7、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 的,经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8、对血液预订、、入库、、出库及预警等进行管理, 保证血液储存、运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9、接收血站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进行核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

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和(或),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禁止将血袋标签不合格的血液入库。 10、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 11、为提高输血安全率,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受血者输血前必 须进行相关传染病的检测,包括、丙肝、与梅毒抗体、的检测。 12、各科室从输血科取回的血液尽快输用,不得,血液出库后不得 退回。 13、禁止将和经济收入作为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下列哪项不属于输血的适应症() A、贫血或低蛋白血症 B、消瘦 C、重症感染 D、急性出血 2、一次输血不应超过() A、8小时 B、4小时 C、0.5小时 D、2小时 3、输血最常见的并发症是() A、肺水肿 B、过敏反应 C、发热反应 D、溶血反应 4、输注什么血液最安全?() A、供血者 B、术中回收血 C、亲属 D、自身输血 5、以下哪项不属于输血前三查八对的内容?() A、年龄 B、检查血制品的质量 C、对住院号 D、对血型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5分,共25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下列属于输血科的主要职责是()

最新整理临床输血指征培训资料

临床输血指征 为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 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将临床输血指征明确列出,供临床医生参考,以便临床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做到科学用血、合理用血、节约用血。 红细胞的输注指征(>14岁的成人标准) ●外科: ●Hb>100g/L,不输血; ●Hb在70~100g/L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能力、代谢情况及年龄等因素 决定是否输血,并在病历中和申请单中记录输血的理由; ●Hb<70g/L,可考虑输红悬液; ●内科: ●Hb<60g/L或Hct<0.2,严重的心肺功能障碍,伴缺氧症状; ●贫血严重,虽然症状不明显,但需要手术或待产孕妇,可输血。 ●Hb<70g/L或Hct<0.22,急性贫血患。 ●Hb70~100/g,伴有:心肺代偿功能不良(冠心病,呼吸机,>70岁高龄), 严重缺氧(晕迷,各种休克),消化道活动性出血。 △特别说明: ●怀疑患者血液浓缩导致血常规结果Hb假性偏高应首先采取合适的扩容剂扩容,然后再检测血常规。 ●输血前血常规:最接近输血决定时间的血常规报告; ●输血后血常规:首选第48小时;次选第24或72小时; ●逆推指征:输血前未做血常规,根据输血后血常规的指标扣除,每输2U红细胞=Hb-10g/L 或Hct-0.03; ●活动性出血的多次输血:至少出现过一次符合输血的指征,既可以判定输血合理: 急性失血的输血 治疗原则:在通过扩容恢复有效循环血容量的基础上,根据患者情况决定是否通过输血来改善携氧能力。

常用治疗方案: ●失血量不超过总血容量的20%,用扩容剂恢复血容量,原则上不输血; ●失血量超过总血容量的30%,用扩容剂恢复血容量并可考虑输血; ●失血量超过总血容量时,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患者情况及实验室检测数据选择输注血小 板、血浆、冷沉淀。 注:急性失血申请输血时,要描述失血量。如果是术中出血,则需注明术前病人Hb值。注:按每输注2U的红细胞可以提高成人Hb10g/L,计算所需输注的血量。 新鲜冰冻血浆的输注指征 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PT或APTT大于正常中值的1.5倍(PT>19.1秒、APTT>53.3秒)、创面弥漫性渗血;●患者因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血(出血量或输血量达到患者自身血容量时)而引起的 凝血机制异常; ●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作用(常规用量:5~8ml/kg) ●人工肝换浆治疗。 ●各种原因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或抗凝血酶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 注:只要纤维蛋白原浓度>0.8g/L,即使凝血因子只有正常的30%,凝血功能仍可维持正常。即患者血液置换量达全身血液总量时,实际上还会有1/3的自身成份(包括凝血因子)保留在体内,仍有足够的凝血功能。 注意事项: ●禁止用血浆扩容; ●在无血浆输注指征时,不应与红细胞悬液搭配输注; ●不应用血浆代替白蛋白、补充营养、提高免疫力及安慰治疗; ●以纠正凝血为目的的血浆输注,按10~15ml/kg体重足量输注才能有效,少量多次的血 浆输注达不到纠正凝血因子的作用。维持剂量为5~10ml/kg。 ●促进伤口愈合。 冷沉淀的输注指征(规格:25±5ml/2U) ●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 ●血管性血友病; ●先天性或获得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纤维蛋白原<0.8g/L。若患者将进行大手术或有严重 创伤时,纤维蛋白原水平应保持在1.0g/L)。 血小板的输注指征(规格:150~250ml/袋) 外科: ●血小板>100×109/L,可以不输; ●血小板在(50~100)×109/L,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输注; ●血小板<50×109/L,应考虑输注;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医院科学合理用血,指导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合理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特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 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年度输血工作计划,具体执行工作由检验科负责。 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3、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4、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交检验科作交叉配血。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7、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必须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门急诊、诊断和输血治疗同意书。贴在试管上的条形码标签,必须填写患者的姓名、床号、病区。 8、抽取血型交叉配血试验时,必须有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生)到患者的床边,按照输血申请单共同核对床号、姓名后方可抽血,执行者、核对者在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全名。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备血时,必须严格遵守“一人一次一管”的原则,应逐一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同时采集二名患者的血标本。 9、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由科室医务人员送交检验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10、由检验科通知血站送血并交叉配血,配好后由检验科送到输血科室。 11、接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的病区/门急诊、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交叉试验结果,及血液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名。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宿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责职: 1、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输成 分血,不输全血,积极开展自体输血; 2、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量和用法; 3、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 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4、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 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血。 5、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 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6、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出 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1、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80g/L时应考虑 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 10%(500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失血量20~30%(1000~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 及其它种类液体。晶体/胶体应维持适当比例。 3、积极开展手术前自体储血、术中血液稀释等技术。对估计出血量在1000 毫升以上者,争取手术野血被回收,减少或避免输同种异体血,杜绝“营养血”、“安慰血”、“人情血”等不必要的输血。积极实行成分输血,减少不必要的血液成分的补充,避免可能由此引起的不良输血反应。手术中适当采用控制性低血压等措施,减少出血。 三、各临床科室输血原则 (一)、外科输血 A、输血原则 严重的创伤或外科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都可能导致患者低血容量休克。早期的有效扩容是改善预后的关键。 1.紧急复苏:晶体液20~30ml/kg或胶体液10~20ml/kg加温后5分钟内快速输注,根据输液效果决定进一步如何输血。 2.先晶后胶:晶体液用量至少为失血量的3~4倍,失血量>30%血容量时可以考虑胶体液,晶:胶比通常为3:1。 3.红细胞输注:扩容恢复心输出量和组织血流灌注后,如果患者较年轻、心肺功能良好,未必都要输血,有明显贫血症状时可通过输注红细胞纠正组织缺氧。 B、血液品种的选择 1.悬浮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1)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血。 (2)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宿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安全、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责职: 1、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输 成分血,不输全血,积极开展自体输血; 2、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量和用法; 3、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 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性。 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4、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 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 血。 5、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 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6、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出 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1、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80g/L时应考虑 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

输血管理安全制度和处理流程

输血管理安全制度、操作及处理流程(一)输血安全制度 1. 接到输血医嘱后,两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 由医院专门人员将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 接到输血科通知可以取血后,有医务人员携带专用容器到输血科取血,执行《输血核对核查制度》中发血环节。 4. 血液取回到病房后,经两名医护人员进行再次查对。 5.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持受血者病历、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共同核对:①血型检验报告单上的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②供血者和受血者的交叉配血结果;③血袋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④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 6. 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对上述项目进行核对,同时让病人自诉姓名及血型(包括Rh因子),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核对无误后,开始输注。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7.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

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用盐水。不得自行储血。不得长时间放在温室中或置于无温度监控的冰箱中。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能退回,如因故未能及时输注,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由迹象表明血袋已被打开或有任何现象应当报废。 8.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连续输血时,输血器12小时更换一次。 9.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重新核对病历、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3)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输血科值班人员。 (4)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 10. 输血的时间限制:血液一旦离开正确的储存条件就有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 (1)全血或红细胞应该在离开冰箱后30分钟内开始输注,一袋血要在4小时内输注完毕(室内温度过高要适当缩短时间)。一袋血4小时内未输注完毕则应废弃。 (2)浓缩血小板收到后尽快输注,要求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较快速度输入,每袋血小板应在20分钟内输注完毕。 (3)新鲜冰冻血浆及冷沉淀融化后应尽快输注,要求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较快速度输入,对成年患者来说,200ml新鲜冰冻血浆应在20分钟内输完,一个单位的冷沉淀应在10分钟内输完。 11.有多种成分血液成分需要输入时,应优先输血小板。 12.输血过程中监测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4.18.3.1 输血适应症的管理制度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指导临床各科室科学、合理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责职: (一)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输成分血,不输全血,积极开展自体输血; (二)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量和用法; (三)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 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四)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 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血。 (五)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

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 良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六)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出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一)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80g/L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二)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0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失血量20~30%(1000~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及其它种类液体。晶体/胶体应维持适当比例。 (三)积极开展手术前自体储血、术中血液稀释等技术。对估计出血量在1000毫升以上者,争取手术野血被回收,减少或避免输同种异体血,杜绝“营养血”、“安慰血”、“人情血”等不必要的输血。积极实行成分输血,减少不必要的血液成分的补充,避免可能由此引起的不良输血反应。手术中适当采用控制性低血压等措施,减少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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