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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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技术要求及数量表

一、系统功能需求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天童庄车辆段设有培训大楼一幢,培训大楼用于运营公司各专业理论及实训授课,接待外来培训人员培训,举办大型会议以及论坛讲座等。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天童庄车辆段培训大楼视频安防监控区域在公共区域、120平方米培训教室和机房等。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前端摄像机对小区的各人员活动频繁的场所进行全天候监视、录像,便于及时了解和监视各个场所的动态情况,管理人员跟进即时的情况做出相应有效的处理。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天童庄车辆段培训大楼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1)可24小时全天候地对大楼的公共区域、一层及顶层消防楼梯口、电梯厅、机房、培训室等重要部位的人员活动情况进行监视。

2)图像质量按五星级损伤制评定,图像质量不低于四级。

3)要求摄像机图像清晰,适应日夜照度变化大,夜间照度低的环境。

4)对各个摄像机的图像进行数字化实时录像,可在图像上叠加表示图像信息的字符,如摄制时间、地点等,录像时间要求保持15天以上。

5)系统可异地监看、联网操作。

6)系统具有可扩展功能。

二、系统组成及系统优点

2.1 系统组成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天童庄车辆段培训大楼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由三个基本部分构成:

1)捕捉可视图像的前端设备(如:镜头、摄像机);

2)传输图像的线路(如:光缆);

3)将视频信号存储及转换为可视图像的显示、记录、控制设备(如:存储管理一体机、监视器);

系统优点

(1)视频监控系统在安全系统中的应用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了。它是一种可靠、经济的威慑手段,也是逮捕和指控罪犯的有力证据。

(2)在实际应用监控系统中起到的作用:

A:有效的阻止小偷行窃。

B:防止对财产的蓄意破坏。像损坏建筑物或其它昂贵设备等等。

(3)该系统由摄像头将监控视频信息实时传输到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可对多路视频图像进行轮番或整体监视,24小时录像机实时录像。

(4)系统本身具有直观、实时、记录、回放等特点,在许多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三、系统设计

3.1 系统点位表

3.2 系统传输部分

本次设计视频监控系统全部采用网络架构模式。网络的可靠性是为了保证视频在传输过程中,重要环节在出现设备损坏或失败时,还能够保证正常传输。网络可靠性主要可从传输链路可靠性、网络设备可靠性两个方面进行设计。

3.3系统控制中心部分

本次设计共计64路高清视频监控,我们采用存储管理一体机(自带软件)进行视频信号进行处理、记录和显示要求,硬盘满配。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天童庄车辆段培训大楼共设有2个控制中心,存储设备放置在3楼303室(主控),另一处分控中心设置在一层保安室内,主控与分控分别设置一台管理工作站及一台60寸液晶电视,通过INTERNET联网,实现监看、联网操作等功能,同时监看画面以电子地图形式显示前端摄像机的位置。

四、设备清单

备注:1.供应商报价品牌必须包含在为本表推荐参考品牌内,无参考品牌的供应商报价表中需写明品牌;

2.本表技术参数及要求必须满足,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按无效报价处理。

3. 施工安装费包含在设备物资分项报价中,不另外报价。

五、附件:培训大楼摄像布置CAD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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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安全运营,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管理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 第五条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则和设施保养维护办法,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安全运营。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证车站、车厢整洁,出入口、通道畅通,保持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等标志醒目。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佩戴标志、态度文明、服务规范。驾驶员、调度员、行车值班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配备急救箱,车站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乘客疏散,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一时无法恢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退还票款。 第十二条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行为:

宁波地铁:1号线介绍

专业知识分享版 使命:加速中国职业化进程宁波地铁1号线(图) 简介 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为东西向主干线,西连高桥镇,东连北仑中心区,贯穿海曙、三江口、江东区及东部新城,主要解决城市东西向客流并满足商业发展中的客流需求。1号线全长44.18公里,分两期建设。其中,1号线一期工程为高桥西站到东外环路站,线路长约20.878公里,目前计划设车站19座,其中有5座车站与其他5条轨道交通线路进行换乘。 根据目前的设计方案,19座车站都将配套公交、自行车、出租车换乘的停车设施,配套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但小汽车和自行车的停车泊位数、面积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建设工期 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工期为5年。2009年6月26日开工,2014年竣工并投入通车运营。 宁波市轨道交通规划由6条线组成放射式线网,以三江片为核心,构成“三主三辅六条线”,呈放射状的轨道交通网,线网全长247.5km。根据国家批准的近期建设规划,宁波将首先建成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工程,初步形成“十”字型轨道交通基本骨架。工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高桥镇,望春路后转入地下,沿中山西路向东,经汽车西站、大卿

专业知识分享版 使命:加速中国职业化进程 桥、西门口、鼓楼、市政府、天一广场,下穿奉化江后沿中山东路向东,经樱花公园、世纪大道后,折入宁穿路向东,经海晏路、盛莫路至东外环路站。 全线共设车站20座,其中,高桥西站、高桥站、西三路站、芦港站、徐家漕站等5站为高架站,望春站开始均为地下站。平均站距1082米,全线区间主要有圆形隧道、矩形隧道、U 形槽、高架桥四种断面形式,设车辆段综合基地和停车场及控制中心各一处,设望春路和樱花公园两座主变电所。 根据规划测算,初期,宁波快速轨道交通发车频率达每5分钟一班,今后有望提高至3分钟一班。车辆最高运行速度可达80km/h 。根据规划,高峰时最大的运行列车对数将为30对/h 。 照此计算,从起点高桥西站坐地铁到东外环路也不过16分钟。今后,盛世郦都的居民到天一广场都不用10分钟,而现在高峰时期坐公交车起码40分钟。

宁波轨道交通

宁波轨道交通 宁波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以主城区为核心,以跨三江(姚江、甬江、奉化江)、连三片(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沿三轴(商业轴、水轴、公建轴)为指导思想构成骨架,,辐射范围覆盖全宁波市区和余慈地区以及奉化组团,规划线网全长247.5km(主城区内全长177.4km,不包括市域线)。宁波市轨道交通由10条放射性线路组成并连线成网。其中市区线暂定为7条,市域线3条。市区线中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宁波轨道交通2号线、宁波轨道交通3号线为轨道交通主干线,宁波轨道交通4号线、宁波轨道交通5号线、宁波轨道交通6号线、宁波轨道交通7号线为辅助线。市域线为宁波——奉化(2015年下半年计划开工,与3号线一起建成通车)——宁海,宁波——余慈,宁波——象山。

规划

3建设线路

镇海澥浦直通鄞州姜山南澥浦陈婆渡20站35公里 宁波轨道交通4号线 慈城直通东钱湖慈城东钱湖南站22站40.6公里 宁波轨道交通5号线 望春工业区直通镇海骆驼金房贵驷26站43.6公里 宁波轨道交通6号线 鄞州集士港直通北仑小港集士港小港24站38.2公里 4重点站台 如何坐地铁? 进站:轨道交通车站平均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每个出入口处有编号,标有:宁波轨道交通标识、线路号、车站名、出入口编号。

购票:轨道交通票卡分为:甬城通、单程票。每个车站站厅层的客服中心可以为市民提供兑零、乘客事务处理、甬城通充值、单程票应急售票等服务,其中自动售票机(TVM)主要用于购买单程票。购买方式主要有两种:选择目的站购票:点击全线地图区域任意位置,进入以点击点为中心的放大地图区域,选择了目的站点后,购票信息窗口将显示所到目的站点的名称、票价、数量(默认为一张)、应付金额等信息。TVM目前可以接收5角、1元的硬币,5元、10元、20元的纸币。 选择票价购票(快捷购票):在待购票界面直接选择单程票票价后,转到购票信息界面。 检票进闸:将车票在刷卡区停留片刻,如票卡状态正常则闸机扇门打开,且顶灯绿色闪烁,蜂鸣器“滴”地一声鸣叫,进站界面出现单程票票价提示,由闸机通道进站。若闸机扇门没有开启,市民可拿着车票到客服中心分析不能进闸的原因,禁止攀爬、钻越栏杆、闸机。 候车:市民在站台安全黄线内候车,待列车完全停稳、车门完全开启后,遵循“先下后上,两边上中间下”的原则,有序上车。 乘车:列车发车前,车门上方的警示灯会闪亮,同时关门蜂鸣器也会有规律地鸣叫,此时尚未上车的乘客请退到安全线内。 下车:列车在行驶中,列车广播或车厢电子显示屏会告知乘客下一到站的站名,乘客应及早作好下车准备。 出闸:站立于闸机的通道外侧,若持单程票,将单程票插入投票口;若持甬城通,将车票在刷卡区内停留片刻;如票卡状态正常则闸机扇门打开,且顶灯绿色闪烁,蜂鸣器“滴”地一声鸣叫。若持单程票,出站界面出现票种提示;若持甬城通,出站界面出现票卡内余额提示及扣款金额。 出站:市民按照车站出入口导向指示选择出入口,通过楼梯、自动扶梯或车站通道出站。 办卡买票哪些人可得优惠 1、宁波轨道交通的票种有哪些?如何用?将来有没有其他票种,如月票? 市民乘坐轨道交通,可使用在各车站自动售票机购买的单程票(含预赋值单程票)、纸票、纪念票以及其他有效车票,也可使用市民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甬城通IC卡。 单程票在发售当站、当日乘车有效,出站时由闸机回收。预赋值单程票在发售当日乘车有效,出站时由闸机回收。纸票适用于人工售检票运作模式,一般在大客流或AFC故障等情况下作应急备用。每张纸票乘客只能使用一次,发售时需车站人员盖上站名章和日期章,仅在日期章当日及售卖站进站。进站时由车站工作人员撕下一角,乘客从边门进站,出站时乘客从边门出站。纪念票按发行公告的具体规定购买和使用。

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最终版)

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2012年8月29日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与用地管理 第三章资金保障与综合开发管理 第四章建设管理 第五章运营管理 第六章安全保护区管理 第七章应急管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轨道交通发展,加强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人民政府组 1

织建设的,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的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轨道交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安全便捷、规范运营的原则。 轨道交通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实行企业化经营。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涉及的重大事项。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的管理,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运营的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家安全、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物价、人民防空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轨道交通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轨道交通沿线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在资金、土地、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配合做好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相关工作。 第五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当履行市政公用事业的社会责任,负责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相关行政处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确定专门机构负责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依照《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的条件任用。 第六条电力、通信、供水等相关单位,应当优先保证轨道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和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统筹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职责】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安全前期防控 第五条【规划衔接】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建设

规划应当征求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架构、换乘枢纽规划、线路建设时序、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安全专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运营安全专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征求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意见。 第七条【配套设施】在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统筹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消防、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无障碍交通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划设计相关设施。相关设施的布局、规模等应当与需求相适应,并与车站统一规划、同期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八条【设施设备选型】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应当统筹考虑与线网中其他线路设施设备的相互兼容和统一,以降低安全风险,确保运营可靠,提高运营效率效益。 第九条【运营单位条件】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行车管理、客运管理、设施设备管理、

(交通运输)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

(交通运输)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调整环境 影响报告书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甲级国环评证甲字第2605号 2013年4月武汉

目录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4、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5、联系方式及公众意见征集说明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调整环评的原因 宁波市轨道交通1 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城西的高桥镇,止于城东的东外环路站,线路全长约21km,设车站20座,其中高架站5座,地下车站15座,设置停车场及车辆综合基地各1处,主变电所2处。 2008年,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四院”)以《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2007年10月版)为依据,编制完成了《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于以环审[2008]65号文批复了一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后续的工程设计、施工阶段,1号线一期工程结合地方城市道路规划,考虑实际的施工难度等因素,对停车场、车辆综合基地、供电方式、海宴路主变电站、局部线位、车站站位等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重点调整内容为: ●受电方式调整:由原环评采用第三轨受流方式调整为采用DC1500V 架 空接触网受电方式; ●石路头停车场位置调整:由于城西高桥地区道路规划及用地规划发生了 调整,使得石路头停车场位置由原环评的位置向北移动了约700米; ●天童庄车辆综合基地布局调整:出入段线因1号线二期的引入进行了调 整,并将试车线调整到环境不敏感的南侧; ●地下线线位及车站位置调整:地下线线路除福庆北路~东环南路站区间 最大偏移量达56米外,其余地下线路仅局部微调,相应车站位置、风亭 等局部有调整; ●高架线线位及车站位置调整:由于石路头停车场位置,结合城市道路的

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条例(带答案解析版)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题库 一、单选题: 1.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规定,(C)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领导。 A.国务院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C.市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 2.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法承担(D)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A.轨道交通运输管理 B.轨道交通乘客出行保障 C.轨道交通治安保障 D.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 3.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的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运营安全专篇。(A)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运营安全专篇的意见,并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纳入到审批意见中。 A.市发展改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C.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区县人民政府 4. 不属于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的行为(A)。 A.乘客在车厢内饮食 B.损坏隧道、轨道、路基、高架、护栏护网等设施 C.损坏车辆或者干扰车辆正常运行 D.损坏或者干扰自动售检票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 5. (A)、运营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A.政府有关部门 B.轨道交通产权单位

C.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D.市文化局 6. 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A)罚款。 A.50元以上1000元以下 B.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D.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7. 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车辆基地用地范围外边线(A)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 A.外侧30米内 B.外侧40米内 C.外侧50米内 D.外侧60米内 8. 社会公众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有权(C)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 A.制止、举报 B.劝阻、投诉 C.投诉、举报 D.劝阻、制止 9. 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和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外边线(A)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 A.外侧10米内 B.外侧20米内 C.外侧30米内 D.外侧40米内 10. 新建、改建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D),遵循适度超前原则,满足轨道交通发展中的运营安全需求。 A.规划标准和设计标准 B.改建规范和建设标准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机电安装JD1104标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2) 三、施工部署 (2) 1、施工人员部署 (2) 2、施工机具部署 (2) 3、施工计划 (2) 四、建筑装修工程施工技术及工艺方案................................................................... ..3 第一节、施工准备 (3) 第二节、砌墙工程施工 (4) 第三节、抹灰工程施工 (5) 第四节、涂饰和饰面砖工程施工 (6) 第五节、地面工程施工 (7) 第六节、天棚工程施工 (10) 第七节、门窗工程施工 (11) 第八节、细部工程 (12) 第九节、结构钢筋、砼施工........ ...................................................... .13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4) 总体安全技术措施 (14) 一、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5) 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5) 三、安全检查措施 (15)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机电安装JD1104标 工程性质:新建市政工程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樱花公园、福明路、世纪大道站、海晏北路及车站所辖区间 建设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路安电气化监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线路长度为20.972km,包括高架线路5.45km,过渡段0.31km,地下线路15.118km。共设车站20座,包括高架站5座,地下站15座,平均站间距约1.14km。一期工程设石路头停车场和天童庄车辆基地各1座,在东环南路站附近设控制中心1座。根据宁波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1号线一期工程与5条规划线路换乘,全线共有换乘车站5座,由西向东分别是望春桥站、大卿桥站、鼓楼站、樱花公园站和海晏北路站。 本标段(JD1104)工程范围包含樱花公园站、福明路站、世纪大道站、海晏北路站及车站所辖区间的机电安装工程及设备区装修工程。本标段车站机电安装工程中的樱花主变电所,还包含樱花主变电所中FAS设备和气体灭火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施工图中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返回 文件编号:34628324 北京市北京市轨轨道交通道交通运营运营运营安全安全安全条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2014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颁布日期:20141128 实施日期:20150501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运营安全风险前期防控 第三章 设备设施运行安全与保护 第四章 运营组织安全与服务 第五章 应急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1月28日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及相关活动,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轨道交通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领导。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本市涉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重大事项。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相关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影响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安全保护区和站前广场的综合治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法承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轨道交通产权单位、建设管理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按照国家、本市相关标准和运营安全实际需求,组织轨道交通新建、改建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并对工程建设质量负责。 轨道交通设计、施工、监理、设备设施供应等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约定,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为轨道交通提供电力、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信等服务的单位,应当优先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需要。 第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运营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社会公众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有权投诉、举报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等有关单位,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运营单位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教育和宣传。 第二章第二章 运营运营安全安全安全风险风险风险前期防控前期防控 前期防控 第七条 新建、改建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遵循适度超前原则,满足轨道交通发展中的运营安全需求。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的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运营安全专篇。市发展改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运营安全专篇的意见,并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纳入到审批意见中。 第八条 新建、改建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合理连通周边大型居住区、商业区公用设施等建筑,保障出入口的数量和功能,满足紧急疏散的安全需求。 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等设施需要与周边物业结合建设的,周边物业的所有者、使用者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便利。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设备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九条 轨道交通车站、地面线路、高架线路、安全检查点、站前广场和车厢等场所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通风亭、冷却塔和变电站等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合理设置防盗报警系统、防护栏或者防护网等物理防护设施。 第十条 车辆、信号、电梯、供电、轨道、轨枕和其他涉及运营安全的设备、设施,应当符合运营安全标准规范及网络化运营需求,不得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设备、设施。 采购前款规定的设备设施,建设管理单位应当与运营单位共同起草、协商确定招标文件。 自动售检票系统、乘客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其他因网络化运营需要统一制式标准的设备应当符合标准并经专业机构测试认证。 第十一条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完工后,建设管理单位应当组织设备、设施调试和安全测试,达到试运行基本条件的,进行不载客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得少于3个月,其中按照本线运营初期发车间隔的运行时间不得少于30天。 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在轨道交通项目完工后向轨道交通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试运营前,建设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消防、土建、人防、供电、特种设备、工程档案、建筑节能、防雷装置、无障碍设施和运营设备设施等项目的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 轨道交通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综合评审。未申请综合评审或者综合评审不符合试运营条件的,不得投入试运营;经综合评审符合试运营条件的,转入试运营。

[精编]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

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调整环境影 响报告书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甲级国环评证甲字第2605号 2013年4月武汉

目录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4、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5、联系方式及公众意见征集说明

1建设项目概况 1.1调整环评的原因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城西的高桥镇,止于城东的东外环路站,线路全长约21km,设车站20座,其中高架站5座,地下车站15座,设置停车场及车辆综合基地各1处,主变电所2处。 2008年,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四院”)以《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2007年10月版)为依据,编制完成了《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于以环审[2008]65号文批复了一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后续的工程设计、施工阶段,1号线一期工程结合地方城市道路规划,考虑实际的施工难度等因素,对停车场、车辆综合基地、供电方式、海宴路主变电站、局部线位、车站站位等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重点调整内容为: ●受电方式调整:由原环评采用第三轨受流方式调整为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受电方式; ●石路头停车场位置调整:由于城西高桥地区道路规划及用地规划发生了调整,使得石路头停车场位置由原环评的位置向北移动了约700米; ●天童庄车辆综合基地布局调整:出入段线因1号线二期的引入进行了调整,并将试车线调整到环境不敏感的南侧; ●地下线线位及车站位置调整:地下线线路除福庆北路~东环南路站区间最大偏移量达56米外,其余地下线路仅局部微调,相应车站位置、风亭等局部有调整; ●高架线线位及车站位置调整:由于石路头停车场位置,结合城市道路的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覆盖、科学施策、闭环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承担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体责任,运营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专业部门具体负责,综合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第五条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保证经费投入,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风险分级管控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控是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点进行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实施风险动态管理的活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较小四个等级,风险等级由风险点发生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组合决定。 第七条基于城市轨道交通技术特点和行业经验,运营安全风险按照业务板块分为设施监测养护、设备运行维护、行车调度、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 (一)设施监测养护类风险包括:桥梁、隧道、轨道和线路、路基、车站建筑等方面的风险; (二)设备运行维护类风险包括: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方面的风险; (三)行车调度类风险包括:作业准备、段场调车和施工组织、行车组织等方面的风险;

宁波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客运量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宁波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客运量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 版

序言 宁波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客运量数据解读报告对宁波公共汽电车和轨道 交通客运量做出全面梳理,从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公共汽电车客运量,轨道交通客运量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宁波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客运量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 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宁波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客运量的理解,洞悉宁波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客运量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宁波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客运量现状 (1) 第二节宁波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指标分析 (3) 一、宁波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现状统计 (3) 三、宁波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占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比重统计 (3) 四、宁波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宁波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宁波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同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宁波公共汽电车客运量指标分析 (7) 一、宁波公共汽电车客运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公共汽电车客运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宁波公共汽电车客运量占全国公共汽电车客运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宁波公共汽电车客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宁波公共汽电车客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条例(带答案版)

《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题库 一、单选题: 1. 《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规定,(C)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领导。 A.国务院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C.市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 2.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法承担(D)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A.轨道交通运输管理 B.轨道交通乘客出行保障 C.轨道交通治安保障 D.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 3.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的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运营安全专篇。(A)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运营安全专篇的意见,并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纳入到审批意见中。 A.市发展改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C.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区县人民政府 4. 不属于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的行为(A)。 A.乘客在车厢饮食 B.损坏隧道、轨道、路基、高架、护栏护网等设施 C.损坏车辆或者干扰车辆正常运行 D.损坏或者干扰自动售检票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 5. (A)、运营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A.政府有关部门 B.轨道交通产权单位

C.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D.市文化局 6. 在车站、车厢乞讨、卖艺,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A)罚款。 A.50元以上1000元以下 B.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D.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7. 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车辆基地用地围外边线(A)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 A.外侧30米 B.外侧40米 C.外侧50米 D.外侧60米 8. 社会公众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有权(C)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 A.制止、举报 B.劝阻、投诉 C.投诉、举报 D.劝阻、制止 9. 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和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外边线(A)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 A.外侧10米 B.外侧20米 C.外侧30米 D.外侧40米 10. 新建、改建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D),遵循适度超前原则,满足轨道交通发展中的运营安全需求。 A.规划标准和设计标准 B.改建规和建设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安全: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出状态的。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来说,安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生安全和设备安全。人身安全:消除危害人员安全和健康的一切不良因素,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舒适的工作。 设备安全:消除损坏设备和其他财产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安全生产: 是指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 作秩序下进行的生产过程中,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损坏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害、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使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安全生产管理: 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遇 到的安全问题,充分运用有效资源,通过人为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械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目标。 事故: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审核 规范》,是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隐患: 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 发生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 的劳动者在职业生产活动中,因接触粉,放射性物质 和其他有毒物质等因素而 产生的疾病。 危险:指系统中存在导致, 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 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 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 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 源或状态。 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法制 2、管理行政管理、设备设 施管理 3、监督检查,作业环境和 条件管理 4、工艺技术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 理特点: 1、城市轨道交通是一架大 联动机,安全工作影响 面广。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 复杂,安全工作贯穿始 终。 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受外界自然环境影响 大。 4、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覆盖 整个城市,安全工作受 环境影响大。 5、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现 代化交通工具,技术性 强。 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是动 态的,时间因素对安全 影响大。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 影响因素: 人、机器、环境和管理。 “人”是指作为工作主体的 人;“机”是指人所控制的 一切对象的总称;“环境” 是指人、机共出的特定的工 作条件。 人对运营安全的特殊作用: 1、人的主导性。 2、 人的主观能动性。3、人 的创造性。 对运营系统内人员的安全 素质要求: 1、思想素质。 2、技术 业务素质。3、生理素质。4、 心理素质。5、群体素质。 运营安全技术管理: 包括安全监控设备、安 全检测设备、自然灾害预报 与防治设备、事故救援设备 管理对运营安全的重要性: 1、管理有助于提高运营系 统内人员、设备和环境 的安全性。 2、管理具有协调运营系统 内人、机、环境之间的 关系。 3、管理具有优化运营系统 内人—机—环境整体安 全功能的能力。 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 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 行车安全管理: 行车安全一般是指城市轨 道交通运营过程中行车员 工、乘客、设备和环境未发 生任何损坏或发生的损失 在人们可接受范围之内。 行车安全工作包括: 列车运行安全、车站作业安 全、吊车作业安全、行车调 度安全。 列车运行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工 作实行“行车调度员——列 车驾驶员”的二级管理模 式,车站综控员辅助行车工 作。为了确保行车安全,行 车调度、列车操控、车站管

宁波市轨道交通各线路站点

宁波轨道交通各线路站点 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 为东西向主干线,西连高桥镇,东连北仑中心区,贯穿海曙、三江口、江东区及东部新城,主要解决城市东西向客流并满足商业发展中的客流需求。1号线全长44.18公里,分两期建设。其中,1号线一期工程为高桥西站到东外环路站,线路长约20.878公里,目前计划设车站19座,其中有5座车站与其他5条轨道交通线路进行换乘。1号线车站列表如下:

宁波轨道交通2号线 为西南—东北方向的基本骨干线,力争2015年之前建成,二号线一期工程起于机场止于东外环路高教园区北区内。二号线全长约50公里,其中高架线28.8公里,地面线1.1公里,地下线20.1公里,共设车站27座,其中高架站14座,地面站1座,地下站12座。一期工程为西南-东北方向的基本骨干线,起自鄞州古林,线路沿奉化江、甬江城市发展水轴布置,贯穿三江片,经镇海直至北仑。全线依次贯穿鄞州、海曙、江北、镇海4个行政区。 宁波轨道交通2号线为西南-东北方向的基本骨干线。全长约50公里,其中高架线28.8公里,地面线1.1公里,地下线20.1公里;共设车站27座,其中高架站14座,地面站1座,地下站12座。[1] 2号线西起古林镇,经过古林镇中心区、栎社机场,跨过机场公路后沿该路东侧一直向北延伸,经过石碶街道、藕池新村、段塘客运中心站,至气象路后线路转向东,经过南雅小区,沿南站路进入火车南站广场。而后线路迂回向北,经过三支街进入解放南路,并沿解放南路向北敷设,过中山东路后进入解放北路,经过市政府,在解放桥北侧下穿姚江,进入大庆南路向北延伸。线路至环城北路时转向东,并沿环城北路、宁镇公路一直向东北方向延伸进入镇海区中心,而后线路在渡口路下穿甬江进入小港镇,向东南方向延伸,经过长山村进入北仑区,然后线路沿泰山路延伸至凤洋路,与1号线形成换乘。2号线的一期力争在2015年之前建成,2号线工程一期起于栎社机场止于东外环路高教园区北区内,全长约27.5公里。 2号线一期车站列表如下: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供电系统限界检测方案(终版)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承包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JS1-2-JDSG-14002 监理单位:中铁二院(成都)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号:GD/A002/0001/1508 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A-002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 供电系统安装施工项目 限界检测方案 (东环南路站至霞浦站)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铁)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安装施工项目部 二〇一五年八月

目录 一、检测目的 (1) 二、检测范围及时间 (1) 1检测范围 (1) 2检测时间 (1) 三、检测方式 (1) 四、前置条件 (1) 五、检测标准 (2) 六、车辆运行方式 (2) 1运行方式 (2) 2检测车行驶速度 (2) 七、组织机构 (2) 1检测领导组 (3) 2车上检测组 (3) 3地面组 (3) 4后勤保障组 (3) 5安保组 (4) 6配合组 (4) 八、检测所需工具 (4) 九、检测流程 (5) 1检测流程 (5) 2时间安排 (5) 十、检测要求 (5) 十一、应急方案 (6) 十二、检测注意事项 (6) 十三、检测总结 (6) 1附件一:限界检测交路图 (7) 2附件二:限界检测设备限界侵入记录表 (10) 3附表三:限界检测坐标图列表 (11)

一、检测目的 (1)检验各系统轨旁设备、设施是否满足设备限界要求; (2)检查正线车站及区间的土建结构是否满足限界要求; (3)为了车辆热滑做准备,防止线路上各种设备、设施侵限对列车造成损伤。 二、检测范围及时间 1检测范围 东环南路站至朱塘村停车场出入段线上下行线,里程为:K21+076~K0+380(朱塘村停车场出入场线),含渡线、存车线、折返线。 2检测时间 2015年8月31日。 三、检测方式 通过轨道车牵引检测车进行线路的限界检测。限界检测车辆由轨道车、限界检测车连挂组成,连接图如下图所示: 轨道车限界检测车 (1)限界检测期间为更好地组织管理检测参与人员,事先规定好检测过程中车上相关人员的具体位置,确保检测有序、顺利地进行; (2)轨道车上安排司机、随车调度员和安全监督防护员; (3)检测车上安排业主、设计、监理及其他各施工单位参与检测的人员,其他待检测区域相关单位人员待命。 四、前置条件 (1)正线东环南路站至朱塘村停车场出入段线上下行线轨道调整、设备安装检查完毕,确保具备限界检测条件; (2)东环南路站至1号线二期正线轨道车挡拆除并保证限界检测车辆正常通行; (3)正线限界检测区域内的道岔安装、转换试验完毕,能保证密贴和锁闭; (4)限界检测装置安装完毕,通过业主,设计,监理确认,满足检测需求; (5)各项方案计划编制、审批完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指标与评价体系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指标与评价体系研究 【摘要】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解决大中城市公共交通的根本途径。确立地铁运营系统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具有重要的工程意义和参考价值。采用模糊数学方法,从安全管理、消防设备和应急设备3个方面对地铁火灾安全性进行定量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安全设计对策。 【关键词】轨道交通;安全;指标;评价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解决大中城市公共交通的根本途径,对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有非常重要意义,但是地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也非常严重。运营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实现顺畅、高效运营的前提和保证,因此确立地铁运营系统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地铁运营系统安全综合评价模型,具有重要的工程意义和参考价值。 1 地铁安全事故及影响因素分析 安全事故具有必然性和偶然性。一般而言,地铁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车辆及线路事故、通信及信号故障、触电、机械伤害、灼烫、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另外还包括一些在地下车站大厅、站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乘客疏散区、疏散通道、安全进出口位置设置不当、通道宽度不够或被其他物品堆放或商业占用,当突发事故,造成乘客拥挤、逃生困难。 根据统计,火灾是威胁地铁安全的主要因素,发生火灾的总量约占地铁突发事件的65%;其次是列车出轨,占地铁突发事件13%,也是一类重要的地铁突发事件;再次就是爆炸,占地铁突发事件的8%,也占有很大的比重;接下来按照所占比例由大到小依次是停电、水灾、地震等。因而,在地铁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地铁火灾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我国政府大力推进地铁建设的今天,地铁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更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2 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是由若干单项评价指标组成的整体,系统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是系统评价成功与否的关键,本着科学性、全面性、主导性、操作性及可比性的原则,建立地铁综合安全性水平层次结构模型。 2.1 安全评价指标确定及方法 目前,我国对地铁及隧道制定了相应的防火设计规范,如《地铁设计规范》(GBSO-1572003),依据其中的规定,可以对地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定性的评价。根据现有的规范和标准以及国内外地铁火灾特点,采用模糊数学方法,从安全管理、消防设备和应急设备3个方面对地铁火灾安全性进行定量评价。应急设备主要包括:声光报警、应急照明、疏散诱导、消防通讯设备;消防设备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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