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项目列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项目列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项目列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项目列表

一、学业竞赛

学生参加与学业联系紧密的,由政府部门、学术团体、行业协(学)会、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并取得相关奖项或名次,但不包括任何无专业背景要求的文体竞赛。

其中,部分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学业竞赛由竞赛组织单位负责申报,学生申报前可与所在院系学分认定经办老师再行确认。

注:按照名次奖励的项目,A类竞赛:第1-2名参照一等奖,第3-5名参照二等奖,第6-8名参照三等奖;B类竞赛:第1-2名参照一等奖,第3-4名参照二等奖,第5-6名参照三等奖;C类/D 类竞赛:第1名参照一等奖,第2名参照二等奖,第3名参照三等奖。

二、课题研究

学生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加学术研究,且能够提供立项任务书、研究报告并通过结题验收。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学促进部统一申报)

学生参加《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四、学术作品

1.专著:学生在各级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且注明作者所属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注:出版社等级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最新评估等级为准。

2.论文:学生在各类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且注明作者所属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注:1.指导教师是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

2.权威刊物,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工程索引》(EI)收录的刊物,还包括厦门大学公布的最优刊物、一类核心刊物和《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理论版)。

3.核心刊物,包括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收录的刊物和厦门大学公布的二类核心刊物(含EI收录的会议论文)。

五、专利

学生作为第一发明/设计/著作权人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等专利授权,且注明专利权人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注:指导教师是第一发明/设计/著作权人,学生是第二发明/设计/著作权人的视为第一发明/设计/著作权人。

六、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学工部、团委统一申报)

1.先进个人:学生在共青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组织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被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校团委评为先进个人。

2.优秀实践团队:学生团队在共青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组织的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中,被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或校团委评为优秀实践团队。

七、创业实践

1.自主创业:学生自主创办注册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正常运营六个月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2.创业平台实践:学生在学校提供的创业平台进行创业实践,运行一个学期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其中,创业园、图书馆咖啡厅、水上音乐广场咖啡厅、学生活动中心咖啡厅、主1#101文化产业创意与互动中心由学校相关管理单位统一申报。

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

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为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倡导大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获取相应的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二条综合素质学分指取得我校学籍后的在校生,在校期间参加校级(含)以上各类文体竞赛、等级考试、专业技术考试、文艺创作、实践活动等,经认定获得的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指取得我校学籍后的在校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与以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为主的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所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认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 1.各级各类文体竞赛; 2.各类等级考试及技能证书; 3.文艺创作; 4.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5.经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第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 1.大学生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大赛; ?/ 5

2.科学研究活动; 3.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 4.经认定的其他创新创业活动或项目。 第五条学分的认定与程序 1.学生在校期间需获得的综合素质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别根据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依学生参加各类相关活动的类别、层次、规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由学校认定其学分值,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获取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超出部分可认定为综合素质学分。 2.学生分别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将该学年在校期间获取的相关学分进行个人填报,经专业班级汇总后报所在学院审核。报送时应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佐证材料并在学院存档。 审核后的相关学分填报数据由学院整理报送教务处复核备案,并由教务处导入教学管理系统。 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学生可在毕业学期进行一次补报。 3.学校加强对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管理,对获取的相关学分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4.相同项目(内容)等级考试不重复统计。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分,不重复统计。 第六条本办法是对《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设立与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务字〔20XX〕94号)和《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教务字〔20XX〕88号)的修订,自20XX级学生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 ?/ 5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根据学校《“四个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标准》文件精神,特制订电信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通过参加假期教学、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特长生培养、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校园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取得的学分。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0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6分。 表1 三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 二、学分内容 1、假期实践

假期实践主要是指利用暑假期间,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对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职业素质的要求和岗位设置情况。或者利用暑假期间,对专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假期实践学习成果为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实习报告,或者行业调研报告,行业调研报告调研企业不得少于8家。 假期教学结束后一学期开学2周内上交学习成果,根据学制不同,每次学分分别为1分或者2分,设封顶。 2、技能竞赛 (1)技能竞赛学分认定细则 电信学院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科技活动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浙工商教〔2007〕87号)所规定的技能竞赛活动和院级技能竞赛活动。得分标准是: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4分。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0.8,校级为0.5,院级为0.25。多人参加的竞赛每个人平均分配分数。 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校级三等奖认定,成功参加市级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院级三等奖认定(竞赛级别按教务处备案级别执行)。 3、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4、特长生与带徒工程 以教务处文件为准,培养验收合格,即可获得2学分。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新闻学专业教学计划

廈門大學(985工程高校)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新闻学专业教学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1、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具有崇高理想和良好道 德修养、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人文素养、专业技术、实践能力和创新 意识,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需要的应用型新闻传播高级专门人才。 2、基本规格: 学生本科毕业必须达到的要求: (1)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标准。 (2)主修一门新闻传播类专业方向,具有厚实而全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际 业务技能。 (3)能运用英语进行本专业的交流。 (4)能熟练运用与专业相关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从事所在领域的工作。 (5)较高水平的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按照规定限修一定学分的跨学科和自然科学课程。 (6)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人文精神,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制四年全日制 三、技能教育模块(43学分) 1、基本技能课;19学分 本专业所有学生都必须修下列课程。 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先修课程开课学期 1 大学英语Ⅰ 4 64 11 2 大学英语Ⅱ 4 64 12 3 大学英语Ⅲ 4 64 21 4 大学英语Ⅳ 4 64 22 5 计算机基础 2 64 11 6 学科入门指导 1 16 11 2、职业技能课:6学分 本专业所有学生都必须从下列课程中选修6学分。 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先修课程开课学期 1 职业规划与职业道德 2 32 2 商务沟通与人际关系 2 32 3 谈判技巧 2 32 4 有效的时间管理 2 32 5 应用文写作 2 32 6 商务礼仪 2 32 7 书法 2 32 3、社会实践;18学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创新创业学分。为了将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是广东白云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等同于“公共必修课”学分。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创新创业学分,才能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资格。 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由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协同管理。 第二章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及计分原则 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职业资格、科技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社团活动、自主学习共九项。 1、学科竞赛:指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统计范围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等。 2、科学研究:指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或者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或艺术作品。 3、发明创造: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成果推广应用等。 4、自主创业:指参加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竞赛、模拟市场等。 5、职业资格:由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职业技能考核后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6、科技文体竞赛:指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技能、公益类竞赛项目,包含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比赛。 7、社会实践:指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千人回千校”活动、假期企业锻炼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教、献血、绿色环保宣传、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校园公益服务(特指学生干部)。 8、社团活动:指学校专业训练队及团委备案的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以及校报、校园网发表的文章及作品。 9、自主学习:指学生通过图书馆、网络公开课、讲座、培训班等方式主动学习,并撰写笔记或心得体会。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学生、同一学期、同一项目不累加得分,只记最高创新学分分值;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创新创业学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目跨学期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广东白云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见附件。 第三章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程序 第六条创新创业学分按照“公共必修课”学分形式进行管理,每学期第20周前统计一次学生所获学分,第7学期第20周前按自然班出一份汇总成绩单,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存档。 第七条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九个项目按照归口管理部门的形式分配到各个职能部门或教学单位进行统筹、管理。具体如下表: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现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范围和标准 备注: 1.学科竞赛可认定范围参照学校当年学科竞赛立项发文清单。其中国家级A类赛事一般为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主办;国家级B类赛事为教指委主办;国家级C类赛事为全国性学术团体、行业部门、行业(系统)或有关全国性企业主办。 2.对于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成评议小组审议并提出给予学分、成绩认定建议、报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批。 3.第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数,获准专利(著作权),认定第一作者且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或作品单位须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二、认定规则 1.我校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达到

认定要求,均可进行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2.全学程内每生每门课程成绩只记录一次(同一课程有多种认定结论时按就高计),按百分制记载纳入绩点计算。 3.学生所获得超计划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替代部分等量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 4.学院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认定方案和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审核、认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三、认定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每学期认定一次(6月、12月),由教务处下达认定通知。 2.学生本人根据通知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各学院审核认定。 3.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认定学分。 ●创新创业训练类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创新活动证明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②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指导教师意见及项目所属学院提供的相关清单进行审核认定。 ●学科竞赛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竞赛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创业实践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A: 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结题并考核合格名单审核认定。

北京交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北京交通大学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为加强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及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各专业培养方案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创新创业学分指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学习创新创业课程、从事创新创业训练、参加科研创新活动等取得的,经学校认定后确认的学分。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学生在校期间须修读通识与公共基础类模块素质类课程创新创业学分不少于2学分。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可通过以下8类途径获得。对各类学分的修读,学生所在学院应做详细的选课和学习指导。 1、学习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2、参加创新创业学术讲座。 3、实施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4、参加学科竞赛。 5、发表学术论文。 6、申请专利授权。 7、申请著作登记。 8、开展其他创新创业类活动。 第三条第1类。选修培养方案创新创业教育课组课程可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学分,但不得超过1学分。学生学习课程时根据课程属性记录学分及成绩。 第四条第2类。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学术讲座,满3次可获得0.5学分,满6次可获得1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认定一次。课程名称记为“创新创业学术讲座”,成绩记为“P”。 第五条第3类。实施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课程名记为“科研创新实践”,成绩记为“A”。 第六条第4类。参加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并获奖。课程名称记为“**学科竞赛”,成绩记为“A”。

第七条第5类。学生以北京交通大学的名义以第一作者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依据《北京交通大学论文分类办法》校科发[2010]33号)。课程名称记为“学术论文”,成绩记为“A”。 第八条第6、7类。学生以北京交通大学的名义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或出版专著、申请软件著作登记成功,且排序在前两位。课程名称记为“专利与著作”,成绩记为“A”。 第九条第8类。开展其他创新创业活动,如创办企业等,经学校评估符合要求的给予认定。课程名称记为“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视情况认定为0.5分的倍数,成绩记为“A”。 第十条第1类按普通课程选课修读,第2-8类学分认定每年5月份组织一次,具体安排以当年通知为准,且只对大学三、四年级毕业学生开放,毕业前录入教务系统。各类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 第十一条学生通过本细则第四至九条的途径取得的学分可直接折抵创新创业学分,折抵后剩余的学分可记入选修学分。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时,折抵创新创业学分满2学分的直接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学生成绩单不再单独设置或记载创新创业课程及学分。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学生,同一成果,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6级学生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参加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管理办法》对2016级及以后各年级不再适用。 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2018年创新创业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2018年创新创业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一、创新创业学分要求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本科期间必须修满2个创新创业学分。 二、创新创业学分申请类别 (一)技能类 对于各种竞赛获奖证书,需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对于学生个人报名参加非学校统一组织的赛事并且获奖的情况,除了要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外,还要提交参赛通知和参赛结果通报的复印件。 (二)科研类 1.研究成果获奖的,需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2.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和实验室开放项目,已经通过结题答辩的,由学校统一认定,不需要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3.发表学术论文与获得专利申请的,需提交报刊或授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期刊封面、相关目录页、正文)以及学生证的复印件。 (三)职业资格证书类 对于职业资格(技能)证书,需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四)课外实践类 只对参加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的相关成果进行认定。 1.对于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且获得符合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的奖项,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实践活动成果是调查报告的,要认真填写《社会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并将调查报告用A4纸打印,字数不少于3000字,附在申请表后装订;

(五)创业类 1.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需提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参加创新创业课程或参加创业培训与学习,达到一定学时,提交结业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3.创业实践活动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三、汇总表填写要求 (一)学号:必须在excel表格中选择,不得自行输入,否则学分将不能正常记录。姓名、年级、专业会自动生成,无需更改。 (二)项目内容:比赛名称/论文名称/证书名称及编号等填写完整。 (三)主办单位:如果是发表论文,填写刊物名称和出版年月、期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请注明国家级、省级或校级。 (四)获奖等级(成果):如果成果是“项目论文”或“实验室开放论文”,填写指导教师姓名;如果是公开发表论文,此栏应填写“第几作者”。 (五)项目类别(表格内选择代码即可): 1.学科竞赛(a-1);期刊论文(a-2);非期刊论文等(a-3);专利申请(a-4); 2.科研实践训练项目论文(b-1);实验室开放论文(b-2);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b-3);科研获奖(b-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b-5);科研课题(b-6); 3.职业资格证书类(c-1); 4.社会实践活动(e-1);创新创业大赛(e-2);创业活动(e-3); 5.文体活动(f-1); 6.电子版汇总表已经设置好格式,请不要更改,以免影响打印效果。 7.汇总表中未录入学生信息的记录行,请先删除,再打印。不明事宜请打电话:82158341。 四、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及查询 2018届本科毕业生在校4年中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的汇总表,将在2018年5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费多少_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费word版

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福建省和厦门市共建,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2011计划”牵头高校。入选“111计划”、“珠峰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全国31所副部级中管高校。学校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是国内最早招收研究生的大学之一,被誉为“南方之强下面是小学作文网整理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费,供大家参考!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费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6学费标准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 、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 元人民币。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500 元人民币; 3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 、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500 元人民币; 6 、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00 元人民币(四人间)、2500 元人民币(二人间)。 第二十条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学分标准表(修订) 计划 类 项目类等级或内容分值认定依据备注 科研训练学术论文、 论著、作品 SCI(Ⅰ、Ⅱ区),SSCI, A&HCI,权威刊物 6 有正式刊号的学术类刊 物,提供刊物封面、封 底、目录和文章正文; 期刊级别按学校期刊定 级标准确定。报刊上文 字类作品一般不少于 1500字。 第一作者计 满分,第二以 下依次减少 0.5分。 SCI(Ⅲ、Ⅳ区)、EI(光 盘版)、一级刊物 4 CPCI-S,EI(Page one), 会议论文或增刊被SCI、 EI、SSCI、A&HCI收录, 二级刊物 2 其他公开发表论文、 作品 1 科技成果 获奖 省部级 6 以证书、证明等为准 厅局级 4 发明及 专利 取得发明专利 4 发明专利通过初步审查 2 获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 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1 纵向课题 国家级立项并结题 5 提供立项和结题证明 负责人计满 分,排名第二 至四名减半, 第五至八名再 减半,以0.5 分为最小单 位,不足0.5 不计分省部级立项并结题 4 市厅级立项并结题 3 校级立项并结题 2 院级立项并结题 1 横向课题 课题经费2万元及以上 6 提供立项和结题证明 课题经费1万元及以上 4 课题经费1000元及以上 2 创新教育研究性学习课程 1 学术报告 在系(专业)组织的学 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 0.5 学术报告需事先报教务 处备案 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达标考核 1 按考核结果。考核方案 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 实施 竞赛学科竞赛、 技能比赛 和文体 比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6 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 文件为准,并经教务处 认定。同一竞赛一年内 就高申请一项。已加参 赛学期课程成绩的竞赛 获奖不再认定本学分。 3人以下计满 分,超过3人 以该分值乘以 3后按人均分 配,不足0.5 分以0.5分计国家级二等奖 5 国家级三等奖 4 国家优胜奖 2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4 省级二等奖 3 —1 —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XXX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 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制度。为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具体名目见附件),并经成绩认定所取得的相应学分。未修够该学分者视为该教学环节考核不合格,不准予毕业,本科生的最低要求是10个学分,专科生为6个学分,上不封顶。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教务处是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主管部门,负责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规章制度制定、组织认定、评估检查等;各二级学院负责本级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置类型与学分分值 第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竞赛”、“科研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考试认证”四大类设置,各类对应学分分值见附件。 1.“竞赛”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文体竞赛、以及创新创业竞赛等各类赛事,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2.“科研与创新创业”是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出版科研著作、参加学术交流、获得专利、参加教师教研科研项目、参加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参加实验室课外开放项目及创新创业项目等活动。 3.“社会实践”是指参加志愿者公益活动、社会实践获奖、三下乡、西部计划、大型文体演出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4.“考试认证”是指考取各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参加能力考试及认证等并成绩优异。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不同层级成果,不累计记分,按可得的最高学分计算,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集体成果与个人成果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记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 第六条个人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工作在每学期10-15周进行。由学生本人通过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信息系统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表》,并上传支撑佐证材料,提交相关单位审查认定。 第七条相关单位认定。各相关单位对学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逐一核对,并对通过的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者,由各单位报送学校复审。公示无异议者的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提交学校复核。 第八条学校复核。学校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无误后,由各二级学院将学生本学期所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第九条在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和认定过程中弄虚作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2011年)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校专任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持续提高本校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服务于本校的发展战略和愿景,学校倡导教师在保障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并鼓励教师从事教学方法研究等服务于教学的科研工作。第三条本校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个级别。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师。教师初次受聘时,由学校参照本办法确认聘任职务;聘期内教师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申请程序,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 第二章助教职务职责与任职条件 第五条助教职务基本职责 1. 按质按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2. 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 参与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研究、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参与本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4. 完成学校和所在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助教任职基本条件 1. 符合以下学位、资历条件之一,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1)具备硕士学位; (2)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科教学工作1年以上。 2. 爱岗敬业、爱生重教,具有合格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系统讲授1门以上本科课程。 3. 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 能熟练运用1门外国语获取国内外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进行学术交流。

第三章讲师职务职责与任职条件 第七条讲师职务基本职责 1. 按质按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每学年承担2门以上本科课程。 2. 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 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研究、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参与本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4. 参与本学科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帮助本学科助教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拓宽学术视野。 5. 每学年完成论文1篇以上。 6. 完成学校和所在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讲师任职基本条件 1. 符合以下学位、资历条件之一,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1)具备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后,担任普通本科高校助教职务2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后,担任本校助教职务1年以上,且获得学士学位之后累计工作年限5年以上; (4)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5年以上。 2. 爱岗敬业、爱生重教,具有合格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系统讲授2门以上本科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 3. 具有独立开展科研活动的能力,任助教职务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者在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4. 能熟练运用1门外国语获取国内外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进行学术交流。 第九条具备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转聘讲师职务,须在取得对应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本校助教职务1年以上,且期间在正式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第四章副教授职务职责与任职条件 第十条副教授职务基本职责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中国地质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地大校办发…2015?33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规划(2014-2020)》(地大发…2014?4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创新创业学分用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旨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性质等同于“通识教育课”学分。自201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起,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创新创业学分,方可拥有毕业资格;2015级之前的学生,修读的创新创业学分视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第三条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校团委、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作为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责任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课部)协同管理。 第二章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 第四条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资格证书、科技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科技成果转

化等。 1.学科竞赛:指学生参加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关奖项。 2.科学研究:指学生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学校或学院(课部)举办的各类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果,或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或艺术作品。 3.发明创造: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4.资格证书:由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考核后获得的各类资格证书。 5.科技文体竞赛:指学生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项目,并获得证书或比赛奖项。 6.社会实践:指学生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等)、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并有可展示的成果。 7.科研成果转化:指学生的专利以实施许可、技术转让或技术入股方式进行技术转移等,学生占有公司股份20%及以上。 第三章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 第五条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竞赛、创业培训、创业实践活动、自主创业等。 1.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指参加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并结题。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单.doc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单 系专业级编号: · 教师通知联 尊敬的老师:您好! 经研究,批准系专业级学生(学号)因事项请假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以登记。 行政秘书兼辅导员: 年月日 说明:

1、教师通知联须于课前送达任课教师处,可由同学代交;如来不及提交,可由本人销假时带给教师,课程请假 方生效,否则视为旷课。 2、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假后再补假。 3、当学生缺勤数达到该门课程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时,取消其考核资格,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 教师通知联 尊敬的老师: 您好! 经研究,批准系专业级学生(学号)因事项请假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以登记。 行政秘书兼辅导员: 年月日 · 教师通知联 尊敬的老师: 您好! 经研究,批准系专业级学生(学号)因事项请假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以登记。 行政秘书兼辅导员: 年月日 · 教师通知联 尊敬的老师: 您好! 经研究,批准系专业级学生(学号)因事项请假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以登记。 行政秘书兼辅导员: 年月日 ·

教师通知联 尊敬的老师: 您好! 经研究,批准系专业级学生(学号)因事项请假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以登记。 行政秘书兼辅导员: 年月日 教师通知联 尊敬的老师: 您好! 经研究,批准系专业级学生(学号)因事项请假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以登记。 行政秘书兼辅导员: 年月日 · 教师通知联 尊敬的老师: 您好! 经研究,批准系专业级学生(学号)因事项请假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以登记。 行政秘书兼辅导员: 年月日 · 教师通知联 尊敬的老师: 您好!

经研究,批准系专业级学生(学号)因事项请假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以登记。 行政秘书兼辅导员: 年月日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研工作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2017年修订) 科学研究是高等学校的一项基本职能,是高校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准确反映教师的科研能力与业绩,促进我校科研水平的整体提升,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研工作量的计算范围包括: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正规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咨询调研报告,各级各类科研奖项,专利、发明和知识产权,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等。 第二条学校鼓励教师以团队的形式开展科研活动。由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原则上按“排名系数表”计算前6位参与人员的分值,也可由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排名后者的计分不能大于排名前者。有校外人员参与完成的成果,应按“排名系数表”扣除其相应权重(以下合作成果涉及由负责人分配分值且无特殊说明的,均按此规定执行)。 排名系数表

第三条教师的科研活动和学术成果每学期集中登记一次,科研工作部于学年末统一结算。教师应及时登记,以便学校掌握完整信息。 第四条学校坚决杜绝抄袭、作假、侵夺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科研工作量得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中列出的各项科研成果均指教师在我校工作期间,以学校的名义所取得的成果。若成果未署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除下文特别说明外,一律不予计分。 第二章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第六条纵向科研项目计分标准如下:

纵向科研项目计分标准的说明如下: (1)项目立项通知下达年份计立项分,结题年份计结项分。 (2)重大、重点项目按同级分值的150%计分;公开招标项目按同级分值的120%计分;青年项目按同级分值的80%计分;由学校等额推荐的项目按同级分值的70%计分;仅立项、不划拨经费的项目按同级分值的50%计分。 (3)结项超期在一年以内的项目,结项分值按同级分值的80%计分;超期在一年至两年的项目,结项分值按同级分值的50%计分;超期两年以上的,或放弃结项的不予计算结项分。 (4)各级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视同于纵向科研项目,按同级分值的120%计分。 (5)子项目是指在国家、部、省级科研项目申报或签订项目合同时,由项目审批单位直接下达,且具有项目(合同)编号的科研项目。若总项目的申报单位非我校,则需提供书面审批材料或者合同文本作为证明。子项目的级别按照总项目的级别降低一个等级。 (6)由我校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按我校参加者在项目中的排名计分,具体参照“排名系数表”。如有经费进入学校财务,经科研主管部门备案认可,也可按横向项目计算分值,以上二者取分值较高的计入。 第七条纵向科研项目可根据经费计算附加分,以当年实际到账金额计算,项目经费应进入学校财务账号。其中,自然科学与工程类按1分/万元计算;人文与社会科学类按2分/万元计算。金额非整除时按比例计算。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无记过处分证明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无记过处分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同学于200__年9月进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专业读书。我查阅了我部200__年9月以来保管的档案,没有发现该同学有任何记过处分的记录。 我特于200__年__月__日在本证明书上 签字,盖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的 公章,以资证明。 _______________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学工部部长

NO DEMERIT RECORD CERTIFICATE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Mr./Miss______________began his/her study in the Department of_________________,Xiamen University Tan Kah Kee College in September200___,majoring in___________________.I have searched the files kept in this office covering the period from the aforesaid date up to now and no demerit record involving the above-named person has been found. IN WITNESS WHEREOF,I have hereunto set my hand and official seal of the Department of Students Affairs,Xiamen University Tan Kah Kee College on the_____th day of_______, 200__. _______________ Head of the Department of Students Affairs Xiamen University Tan Kah Kee Collge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

常熟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 为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新创业教育机构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等多部门联合的“常熟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校长任主任,教学、学生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为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统筹并落实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并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制度。成立相应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以项目为载体,有效地落实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创造工作。 二、学分类型及认定部门 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学分分为四类,分别为“创新实践学分”、“创业实践学分”、“技能实践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四部分构成: 1.创新实践学分。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学科(专业)竞赛、创意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各类课外专业实践能力训练活动,均可根据取得的学术成果或考核、竞赛结果认定创新学分。其中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创意竞赛、实践创新训练的创新学分由教务处负责认定,参加挑战杯竞赛和课外科技活动的创新学分由团委负责认定。 2.创业实践学分。学生参加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等创业训练,考核合格或成果突出,均可获得创业学分。创业实践学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认定。 3.技能实践学分。学生参加学校或学校认可的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或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比赛和考证等活动,取得相应成绩或证书,可获得技能学分。技能实践学分由各学院负责认定。 4.素质拓展学分。学生参加学校社团活动、各类理论竞赛活动、群众性(非专业)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活动过程或取得的成果获得素质学分。素质拓展学分由团委负责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规则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以及已申请结业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8年)的学生,参加我校相关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均可根据本规定予以学分认定。 2.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取得成果的级别和等级,是认定学分高低的重要依据。成果的级别依据项目组织单位或发证单位的级别,由相应学分的认定部门负责确定并按年度公开发布。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方言清B3U7教案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方言清

Book 3 Unit 7 Section A Bill Gates (Four periods) Teaching Objectives The students should be able to: 1. Grasp the main idea of the text. 2. Understand the structure of the text. 3. Master important words, phrases and expressions. Teaching Allotment Teaching Key Points Analyze and translate complicated sentences in the text. Teaching Difficult Points Key words and expressions include: mind, conservation, on the subject of, in the interest of, bat out, hand out, drop out, claw one’s way, etc. Teaching Methods Explanation, question-raising and group discussion. Teaching Aids Multimedia and blackboard

Teaching Procedures The first period (45mins) I. Warm-up Activity (35 mins) Bill Gates: Born October 28, 1955, Bill Gates is an American business magnate, philanthropist, and chairman of Microsoft. During his career at Microsoft, Gates held the positions of CEO and chief software architect, and remains the individual shareholder with the most shares, with more than 9 percent of the common stock. Bill Gates' 11 Rules 1. Life is not fair, get used to it. 生活是不公平的,你要去适应它。 2. The world won't care about your self-esteem. The world will expect you to accomplish something before you feel good about yourself. 世界并不会在意你的自尊。这世界指望你在自我感觉良好之前先要有所成就。 3. You will not make 40 thousand dollars a year right out of high school. You won't be a vice president with a car phone, until you earn both. 高中刚毕业你不会一年挣4万美元。你不会成为一个公司的副总裁,并拥有一部装有电话的汽车,直到你将此职位和汽车电话都挣到手。 4. If you think your teacher is tough, wait till you get a boss. He doesn't have tenure. 如果你认为你的老师严厉,等你有了老板再这样想。老板可是没有任期限制的。 5. Flipping burgers is not beneath your dignity. Your grandparents had a different word for burger flipping; they called it opportunity. 烙牛肉饼并不有损你的尊严。你的祖父母对烙牛肉饼可有不同的定义;他们称它为机遇。 6. If you mess up, it's not your parents' fault, so don't whine about our mistakes, learn from them. 如果你陷入困境,那不是你父母的过错,所以不要尖声抱怨错误,而要从中吸取教训。 7. Before you were born, your parents weren't as boring as they are now. They got that way from paying your bills, cleaning your clothes and listening to you talk ab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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