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平凉市农村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52号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新修订的《平凉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4月20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6日平凉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河道防洪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凉市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河流、沟道、渠道、蓄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沟)、穿河(沟)、穿堤(渠)、临河(沟)的桥梁、道路、管道、缆线、取水口、泄洪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各级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按照《甘肃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规定执行。
第四条平凉市水务局是平凉市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主管部门,各县(区)水务局是县(区)行政区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主管单位。
市城区河道管理站管理监督平凉城区城市规划区河(沟)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第五条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按照管理权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发改等项目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十三五”卫生和人口发展规划和平凉市“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十三五”卫生和人口发展规划和平凉市“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21•【字号】平政办发〔2016〕112号•【施行日期】2016.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十三五”卫生和人口发展规划和平凉市“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平凉市“十三五”卫生和人口发展规划》和《平凉市“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1日平凉市“十三五”卫生和人口发展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大力推进卫生和人口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和改革攻坚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健康平凉建设,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快推进全市卫生和人口事业持续快速发展,为我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全市卫生和人口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效“十二五”期间,是全市卫生和人口事业发展最快的五年,也是财政投入最大、争取项目最多、人民群众得到健康实惠最多的五年。
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繁重艰巨的医改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和人口工作抢抓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机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紧密结合平凉实际,坚持走中医药特色的医改之路,全市卫生和人口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医疗卫生资源实现了扩量提质。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实施各类卫生建设项目833个(其中:市级4个,县级32个,乡级116个,村级681个),建设总面积44.21万平方米,总投资10.66亿元,先后改扩建县级综合医院7个、中医院6个、疾控机构3个、卫生监督体系7个、急救中心7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4个,完成乡镇卫生院附属工程建设79个,在37个乡镇卫生院建成职工周转宿舍224套,累计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681个,建成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保健综合楼、市级全科医师培养基地、市级儿童专科病区、市精神卫生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
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市政务专网的通知-市委办发[2008]67号
![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市政务专网的通知-市委办发[2008]67号](https://img.taocdn.com/s3/m/9062faff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b816742.png)
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市政务专网的通知正文:---------------------------------------------------------------------------------------------------------------------------------------------------- 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市政务专网的通知(市委办发〔2008〕67号)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平各单位:全市政务专网在市信息办、市电信局和各县(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建设进展顺利,已成功连通省政务专网,并延伸到市、县(区)直部门和乡镇,专网平台基本建成,平凉市办公自动化系统已完成测试,对市、县(区)接入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轮训,机制和资金等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全市电子政务专网开通试运行的条件已具备。
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8月1日开始,启动试运行全市电子政务专网,为确保此项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务专网建设启用工作建设政务专网,推行网上办公,实现办公网络化、公文无纸化、资源共享化、会议视频化是顺应时代趋势、改进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推进政务专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市上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切实做好本县(区)、本部门的政务专网建设和使用工作,确保全市政务专网顺利建设并得到有效应用。
二、切实加强政务专网的应用工作目前,全市政务专网主要运行平凉市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
办公系统是面向我市机关工作实际而开发的专用办公系统,该系统基于B/S构架和个人用户认证管理,用于实现全市各单位之间纵向和横向电子公文安全、高效传输及部门内部办公自动化与无纸化。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3年市级生态乡镇市级生态村的决定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3年市级生态乡镇市级生态村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03•【字号】平政发〔2014〕28号•【施行日期】2013.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3年市级生态乡镇市级生态村的决定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平凉工业园区把创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的工作实际,突出建设重点,强化责任措施,大力实施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工业、生态城镇、生态文化、生态旅游、生态家园建设,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初步实现了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根据《平凉市市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和《平凉市市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经考核验收,泾川县罗汉洞乡等30个乡(镇)全面完成了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三个方面15项市级生态乡(镇)指标任务;灵台县上良乡杨家庄村等83个村完成了经济水平、环境卫生、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公众参与六个方面15项市级生态村指标任务;申报资料、佐证材料齐全,全部达到了市级生态乡(镇)和市级生态村验收标准。
经平凉门户网站公示、市环保委员会会议审议、市政府决定,命名泾川县罗汉洞乡等30个乡(镇)为2013年“平凉市级生态乡镇”,灵台县上良乡杨家庄村等83个行政村为2013年“平凉市级生态村”。
希望被命名乡(镇)和村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励,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努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3年平凉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名单平凉市人民政府2013年3月3日附件2013年平凉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名单一、生态乡镇(30个)崆峒区(2个):安国乡、峡门乡泾川县(4个):太平乡、罗汉洞乡、荔堡镇、丰台乡灵台县(7个):星火乡、新开乡、中台镇、朝那镇、邵寨镇、百里乡、蒲窝乡华亭县(4个):上关乡、河西乡、砚峡乡、马峡镇崇信县(4个):锦屏镇、木林乡、黄花乡、柏树乡庄浪县(4个):大庄乡、岳堡乡、杨河乡、永宁乡静宁县(5个):仁大乡、贾河乡、深沟乡、细巷乡、双岘乡二、生态村(83个)崆峒区(31个):安国乡安国村、上李村、东沟村、土桥村、范家庄村、颉河村、崔庙村、颉沟村、老庄村、大庄村、尚堡村、党庄村、王堡村、翟湾村、岘子梁村、白杨林村、闫家沟村、油坊村,峡门乡二沟村、买家庄村、阳坡村、白坡村、唐庄村、吴坡村、峡门村、汪城湾村、白家山村、姚树湾村、王山村、湫池村、西山村。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平政办发〔2021〕96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平政发〔2020〕22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审议或者制发文件。
第三条市司法局是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签订的重大合同、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
本办法所称的承办单位,是指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牵头组织、起草和实施单位。
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市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辖区内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
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市战略支撑产业中长期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事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重大事项。
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重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重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3.18•【字号】市委办发[2007]19号•【施行日期】2007.03.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重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委办发〔2007〕19号)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平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市二次党代会和市人大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重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军利市委副书记副组长:王奋彦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万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阎奋民市政府副市长席君忠市政协副主席刘旭宾市政府市长助理成员:王锦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郭斌锋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李克和市人大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冶彦忠市农办主任、扶贫办主任史兴隆市农牧局局长王明孝市水务局局长朱九林市林业局局长贾志宏市乡镇企业局(民营经济局)局长张立新市发改委主任卢福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车兴安市粮食局局长彭汉武市供销社主任范向东市科技局局长李长明市财政局局长白堆仓市交通局局长马文学市商务局局长李斌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友松市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局局长张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张正伟市地震局局长李梅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王宏洲市气象局局长李小林银监会平凉监管分局局长牛立业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曲永波市工商局局长冯兆库平凉供电公司总经理XXX 市电信局局长王润武平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办,冶彦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目标:1、加快建设全省绿色畜牧基地,发展百万头肉牛、百万亩牧草,形成年加工25万头肉牛、200万标张皮革、200万吨骨粉、10万吨苜蓿草产品的生产能力,把平凉逐渐发展成为全省农区重要的牛产品生产、加工、贸易中心。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4•【字号】平政办发〔2021〕54号•【施行日期】2021.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平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4日平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市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公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规划纲要”栏目,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内容,并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历次五年规划(计划)的系统梳理,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逐步集中公开。
平凉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平凉规划”栏目,集中展示市县两级规划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预决算及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逐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06•【字号】•【施行日期】2015.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崆峒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心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抓好治理整顿工作。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6日中心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近年来,为了遏制中心城市规划区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市区两级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宣传、执法监督、违章建筑拆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多次组织开展了集中拆违行动,但农(居)民个人违法建设、侵占耕地乱修乱建,住宅小区、背街小巷、市场商铺私搭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未批先建,个别开发企业违反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影响了正常的城市建设秩序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治理整顿城市规划区内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的函》(甘建函﹝2014﹞383号)有关精神,为了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私搭乱建、抢修强建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治理整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本次治理整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集中力量打一场拆违“歼灭战”,切实遏制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
建立违法建设查处的长效机制,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秩序,为构建和谐宜居环境奠定基础。
二、整治内容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东起平镇桥,西至崆峒山聚仙桥,南起南山高压线,北至北山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具体包括:1.“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区域内2013年12月底以后农(居)民个人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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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平凉市农村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强国、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入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
展。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市政府对2016年印发的《平凉市农村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由2016年的20132030年调整为20202035年,同时展望到2050年。
二、关于路网规模
本次修订农村公路网规划总里程在2018年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的基础上,原则上增幅不超
过30%。县、乡、村道规划里程由2016年的占公路网的比重分别控制在10%、20%和55%左右
调整为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20%和65%。
三、关于规划方案
全市农村公路网规划总规模由2016年的10197公里调整为11154公里,在2018年公路
养护统计年报的基础上增加了29%。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三个路网层次。
(一)县道布局:规划县道由2016年的58条2014公里调整为61条1945公里,占农村
公路网总里程的比重由19.8%调整为17.4%,占公路网总里程的比重由16.1%调整为14.4%。
具体情况如下:
1.北南纵线(35条1042公里)。平凉华亭、白水崇信、泾川黄家咀子、高平邵寨、木
林上良、崇信梁原、新集(彭阳)安国、王洼花所、大秦赵堡、 甲积峪山口子、华亭田尔哈、
安口大桥村、西华莲花台、长庆桥凤翔路口、党原泾川、上肖三山、丰台蒋家、史家街子梁
原、独店丈八(麟游)、灵台长武、黄寨陇县、司桥阳川、通化徐城、刘庙朱店、通化石桥、
苏河韩店、杨河潘河、王湾孙河、老君(会宁)甘沟、静宁威戎、红寺陇川、原安界石铺、
联财(隆德)古城、任刘薛胡、新店李店。
2.东西横线(26条903公里)。泾川华亭、长庆桥安国、高平黄花、窑店大湾岭、平凉
泾源、寨河安国、白水城子、长庆桥飞云、雷家河新集、独店朝那、百里龙门、S304线绕城
公路、华亭西华、神峪水联、马家官路卧龙、韩店水洛、杨沟南湖、聂坪马关、兴隆(宁夏)
三合、八里细巷、静宁关道岔、城川双城岘、威戎四河、威戎新店、甘沟田堡、仁大叶堡(天
水)。
(二)乡道布局:规划乡道由2016年的150条2459公里调整为155条2394公里,占农
村公路网总里程的比重由24.1%调整为21.5%,占公路网总里程的比重由19.6%调整为17.4%。
乡道布局规划方案见县(市、区)规划。
(三)村道布局:规划村道由2016年的1697条5724公里调整为2835条6815公里,占
农村公路网总里程的比重由56.1%调整为61.1%,占公路网总里程的比重由45.6%调整为50.5%。
村道布局规划方案见县(市、区)规划。
原规划中的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附件:平凉市县道布局规划方案表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