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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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工作制度

卫生所工作制度

卫生所工作制度篇一:村级卫生所管理制度乡村医生主要职责一、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指导。

二、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小康村”、“文明村”的建设。

三、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四、实施或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

五、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乡(镇)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疗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指导残疾病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

七、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八、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

九、做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

乡村医生预防接种工作职责一、协助做好乡镇接种门诊工作,负责辖区内受种者(包括外来儿童)的接种通知和跟踪管理。

二、协助做好常规免疫规划接种工作,完成辖区内免疫接种工作。

三、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预防接种指导和咨询活动,普及病知识。

四、负责辖区出生人口的登记报告和变动报告(月报、年报)、外来适龄儿童(0—7岁)双月主动搜索报告和变动报告.五、实行接种证查核制度,及时建证入卡,对未种者督促其完成预防接种。

六、协助做好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督促其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漏种者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协助做好免疫调查和传染病监测。

乡村医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乡村医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乡村医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为了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接下来店铺为你带来了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范文。

乡村医生管理制度篇一为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确保各村医疗、公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1、卫生院每月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动态管理。

2、必须按时参加乡卫生院例会,不得迟到、早退。

对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对村医一次20元,迟到、早退者5元。

3、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村医一次扣发200元。

4、爱护公共财产,卫生院应每半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5、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接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二、新农合工作及门诊报帐1、村医不得诱导参合农民无病消费、过度消费,严格控制按照生病产生的门诊医药费才能享受报销补偿。

2、严格按照新农合有关规定比例补偿门诊。

3、规范门诊报帐,在门诊报帐时,要在《合作医疗证》上认真填写拙记录,做好报帐登记,报帐农民要在登记表和处方上签字确认。

处方留底备查;严禁开假处方。

每半年乡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进药与销售药品进行查对,严禁虚开医药费用为参合农民报帐,发现套取基金,一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4、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中心卫生院或上级业务部门考核查检中发现不合格处方在3-5张者扣除10元,超过5张者扣发30元,责令其在中心卫生院进修学习10天。

5、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100%,抽查每下降5%,罚款100元。

三、公卫卫生管理1、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常用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卫计委: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

卫计委: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
相 当明 显 。
公平公 正。 以农村和基层为重 点,推动健康 领域基本公
共服务 均等化 ,维护基本 医疗卫生服务 的公 益性 ,逐 步缩小
城 乡、地 区、人群 间基本健康 服务和健康水平 的差异 ,实现
全 民健康覆盖 ,促进社会公平。
美国 :C MS 确定MAC R A医生支付 系统的主要规 定 人社部 :加快推动城 乡基本 医保整合
近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发布通 知 ,提 出加快推动 城 乡基本 医保 整合 ,实现年底前所有省 ( 区、市 )出台整合方 案 ,2 0 1 7 # - 开始建 立统一 的城 乡居 民医保制度 。通知要求健 全 医保支付机 制 ,健全利 益调 控机 制 ,引导群众 有序 就诊 , 激发医疗机构规 范行为、控制成本 的内生动力。健全医保筹资 和待遇调整机 制,逐步建 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各方承受能 力相适应的基本 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在加快推进基本 医 保全 国联 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通知要求确保 明年开始 基本 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 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2 0 1 7 年
美 国劳工 统计局近 期发布 的数据 显示 ,全 国 医院9 A份 的就 业人数增 长 了0 . 1%,经季 节调 整后为5 1 1 万人 ,比8 月 份 多 了6 9 0 0 人 ,比前 一年 同期 多 了1 5 . 5 万人 。如果 不考 虑
季 节调整 ,则 医院9 月 实际雇用 了5 1 1 . 2 万人 ,比8 月份 多 了 5 9 0 0 人 ,比一年前 同期 多 了1 5 . 7 万人 。全 国9 月份 的失 业率
充 、协调发展 ,提 升健康服务水平 。
美 国:不 同地 区孕产妇死亡率相差7 倍
美 国的一项研究发现 ,妇女 、儿 童和 新生儿的健康状况 在不 同州 、不 同民族和 不同种族之 间差异很 大。总体来说 , 美 国东 北部 的妇女 、儿童和 新生儿是最健康 的,其 中马萨诸

2023年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2023年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2023年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62 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臵、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臵规划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臵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臵规划,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在制订和调整乡镇卫生院设臵规划时,应当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乡镇卫生院的设臵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 2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乡镇卫生院名册逐级上报至卫生部。

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的命名原则是:县(市、区)名+乡镇名+(中心)卫生院(分院)。

乡镇卫生院的印章、票据、病历本册、处方等医疗文书使用的名称必须与批准的名称一致。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置、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规划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在制订和调整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时,应当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乡镇卫生院名册逐级上报至卫生部。

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的命名原则是:县(市、区)名+乡镇名+(中心)卫生院(分院)。

乡镇卫生院的印章、票据、病历本册、处方等医疗文书使用的名称必须与批准的名称一致。

乡镇卫生院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制度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黑卫农发〔2015〕220号、〔2015〕497号、〔2015〕4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及门诊慢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治疗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医疗费用,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家庭成员中因患疾病发生的门诊药费及门诊慢病和住院医药费用。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障适度、公开公平、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充分发挥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1、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基金管理、参合农民报销补偿等具体业务工作。

3、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统筹安排本乡镇具体业务工作。

4、各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宣传动员、基金收缴、参合人员登记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合作医疗参与对象第六条合作医疗参与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的所有农业人口及农场、林场、粮库下岗非在职人员。

第七条参加合作医疗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加,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不能参加合作医疗,否则不予以补偿。

凡申请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均由本村村委会负责为其办理参合手续,同时建立合作医疗花名册,于201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不主动缴费或超过缴费期限的,视为自愿放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待遇。

第八条县、乡(镇)合管办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发放《合作医疗证》,由农户保管并建立合作医疗档案,对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各级政府配套资金逐项进行登记。

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创建农村卫生服务新体制

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创建农村卫生服务新体制
作人员根据专业 特长和业务需要 . 可在卫生院与服务站 、 服务 站与服务站之间合理流动 。财务管理实行 院站两级核算和目 标定 额责任 管理 , 健全完善服务站财务账 目, 所有收人均列^ 医院账 目统一管理 ,全部收费项 目和标准由卫 生院按 国家有 关规定 统一 制定 , 服务站财务收人按 月上报 , 乡镇卫生院提取 服务站毛收^ 的 7 %,并匹配相应 资金共同作为农 村社区卫

凡 、服务半径不小于 2 5 . 公里设置一个服 务站的标准进行规
划设置。同时 针对各乡镇街 的不 同情 况 , 采取相 应的设置办 法。 对两个村距离不足 2 5 公里的 . 只在相对中心村设置社区 卫生服务站 ;两村同地的只设 一个服务站。对距社 区卫生服 务中心较远 人 口集 中. 又与几个小村 ( 距离较近的村 , 屯) 设
文献标识码 : B
文章编号 :04一 7 8 20 }1 0 6 2 10- 7 7 【020 一C2 —0
近年来 .蛟河 市针列市场经济条件下卫生工作 出现 的新 情况 新问题 , 特别是农村 生事业 发展 中遇到 的诸多矛盾和 困难 , 解放思想 . 因地制宜 尢胆实践 . 逐步探索出了一条以农 村 社区卫生服务为枝
种 以上 .基本满足 了社区居民需求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 建设的实施 , 使卫生资源逐步流 向社区 , 基层社区卫生资源空
白与短跌的状况得到有效解决 。 3 完善 管理体制和运行 机制 在管理体制上 . 改变原有 的市乡村三级 医疗卫生机构 管理 职能,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农 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的设置审批 、 监督 、 检查 、 评价 . 乡镇人民 各 政府 、 农村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规划设置 日常业务管理 、 监督和业务指 导工作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受当地政 府和卫 生院 的双重领 导 . 承担对广大农 民的健康教育和卫生指导 、 计

乡村医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乡村医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下面一起来了解乡村医生的考核管理制度内容,希翼对大家有匡助!为进一步贯彻“以农村为重点”、“以预防保健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我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经院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份,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

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扣工资 200 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扣工资 100 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 次(含 3 次),赋予取销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 20 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者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赋予签字允许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赋予扣除当月工资 100 元。

对不经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缺席一次扣工资 200 元,并赋予严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三次,赋予取销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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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制度
**医院是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是**区农村公共卫
生与基本医疗的技术与指导中心。我院要发挥城区优势卫生
资源,实施以大带小、以弱带强、资源共享、利益共享的纵
横联系。逐步形成县城医疗卫生支援农村医疗卫生的协作机

一、上下联动,实行对口帮扶。按各级卫生院各自需求,
派出我院业务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定期轮换坐诊,乡镇卫
生院派技术人员到我院进修学习。
二、建立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采取援赠医疗设备、
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特色专科建设、
合作管理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
三、加大对薄弱地区的扶持力度。按照公共卫生服务均
等化的原则,加大对薄弱地方的卫生支持力度,实现共同发
展。与卫生院联合办医,将城区的优质医疗服务直接送到农
村去。
四、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医疗救助。推进农村医疗救助,
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做好农村儿童、孕产妇、
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以及农村结核病、艾滋病人群的
医疗救助,保障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
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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