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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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改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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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改革的决定【篇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面授】2015年湖南常德省考笔试冲刺课程(4月7日第二期10天10晚密训协议班开课)【网校】2015年湖南省考密训课程,随时随地上课手机也可以无需请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1)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五年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开放,决心之大、变革之深、影响之广前所未有,成就举世瞩目。

改革开放最主要的成果是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事实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解读[推荐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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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解读[推荐五篇]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解读(2015年3月9日)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日报评论称:“这部法律的修订,对于构建法治政府,推动治理现代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新《预算法》出台的背景新《预算法》的出台,经历了漫长的酝酿和修改过程。

原预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以及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原《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尤其是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有必要全面修改。

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指出: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新《预算法》修订的认识关于《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

现行《预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大法。

此后,历经四次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并决议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发[2014]62号

国发[2014]62号

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现就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重大意义近年来,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特定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等,在税收、非税等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实施了优惠政策(以下统称税收等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投资增长和产业集聚。

但是,一些税收等优惠政策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甚至可能违反我国对外承诺,引发国际贸易摩擦。

全面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利于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严肃财经纪律,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有利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理财,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通过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反对地方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着力清除影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壁垒,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主要原则。

1.上下联动,全面规范。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统一要求,清理规范本部门出台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各地区要同步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凡违法违规或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都要纳入清理规范的范围,既要规范税收、非税等收入优惠政策,又要规范与企业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

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4.11.21•【文号】财预[2014]368号•【施行日期】2014.1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以下简称《决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必要性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预算体系不断拓展和完善,在一般公共预算基础上,先后建立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初步形成了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

政府预算体系的建立健全,提高了政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对加强政府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增强财政预算透明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相比,上述政府预算体系还存在定位不够清晰、分工不够明确,没有形成制度性的统筹协调机制等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决定》进一步作出规定:“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将《运城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11日运城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规范政府理财行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防范财政风险,提高预算管理绩效,加快建立依法理财、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市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突出问题导向。

坚持从当前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入手,通过改革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着力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坚持有进有退。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及资金要逐步退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公共财政要主动补位、积极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解读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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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解读(2015年3月9日)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日报评论称:“这部法律的修订,对于构建法治政府,推动治理现代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新《预算法》出台的背景新《预算法》的出台,经历了漫长的酝酿和修改过程。

原预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以及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原《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尤其是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有必要全面修改。

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指出: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 1 -在这一历史背景下,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

《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历时十年、跨越三届人大、经过四次审议的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修订终于落下帷幕。

二、新《预算法》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一)新《预算法》的基本框架新《预算法》共11章,101条,具体包括:总则,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二)新《预算法》的主要内容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透明预算制度。

一是建立全口径“四本”预算,预算体系更加完善。

2018年预算有关名词解释

2018年预算有关名词解释

2018年预算有关名词解释1.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身份参与社会分配,并将收入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部门预算: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包括:(1)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本身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

3.全口径预算:就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其目标定位于构建一个覆盖所有收支,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是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

新《预算法》第五条明确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根据新《预算法》,从2015年起,原公共财政预算改称一般公共预算。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我县国有资本经营现状,我县不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纲领总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解读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纲领总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解读
梦, 就 必 须 全 面深 化 改 革 。
十八届 三中全会 审议通 过的 《 决
斗 目标 、 实现 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 的中国 就客 观地决定 了改革不 可能毕 其功于 定》 , 就其形成过程而言 , 充分考 虑了以

役, 更不可能一蹴而就 、 一劳永逸 。 当 下几个重点方 面: 一是适应党 和国家事
第一 , 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 十八大 前 , 由于长期积 累形成 的体制机制性障 业发展 的新要求 , 把落 实党 的十八大 提 提 出的 目标任务的需要 。 党的 十八 大立 碍 、特别是 由于不合理 利益格 局的掣 出的全面 深化改革开放 的 战略任务作 足于我 国长期处 于社会 主义处 级 阶段 肘 , 发展不平衡 、 不协调 、 不可持续 的问 为基本前提 ; 二 是以改革 为主线 , 突 出 这个最 大实际 , 坚持发展仍然是解决我 题 突出 , 产 业结构 调整不合理 , 发展方 全面深化 改革的一系列 新思路 和新举 国所有问题的关键 这个 重大战略判断 , 式仍 然粗放 , 科技创 新能力不 强 , 经济 措 ; 三是抓住重 点 , 围绕解决好 人 民群
“ 全面深化 改革” 、 全 面深化改革 要“ 改 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 ; 二是坚持解放 路 、 寻找 规律 、 循 序 渐进 、 稳步 向前 推
革” 什么 以及如何“ 全面深化改革 ” 等一 思 想 、 实事求是 、 与时俱进 、 求真务 实 , 进 。从这个意 义上说 , 我们党对改革在 系列重大而现实 的实质性问题。
人 民的面貌 、社会主义 中国的面貌 、 中 点突破相促进 ,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 , 的政治谋 略 , 全面深化改 革 、 不断扩 大 国共 产党 的面貌之所 以能够 发生 如此 广泛凝聚共识 , 形成改革合力 。 目前 , 我 开放 , “ 进一步形成公 平竞争 的发展 环 深刻 的变化 , 我 国之所 以能够在 国际社 们提 出的全面深化改革 , 是对 以往所有 境 ,进一 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 进 会赢得举足轻重的地位 , 靠 的也就 是坚 改革 的继承 、 延 伸和深化 , 要确 保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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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单选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
ABCD
A.错误B.正确
A.错误B.正确
A.错误B.正确
A.公务出国经费B.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C.公务接待费用D.办公经费
A.排污费B.探矿权C.采矿权价款D.矿产资源补偿费
A.一般公共预算B.政府性基金预算C.国有资本经营预算D.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A.1年B.2年C.3年D.4年
A.60日B.50日C.40日D.30日
A.60%B.70%C.50%D.40%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
A【答案】错误
B【答案】正确
B【答案】正确
ABC【答案】ABC
ABCD【答案】ABCD
ABCD【答案】ABCD
B【答案】B
D【答案】D
A【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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