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表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升,促进建设行业科技进步,规范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以下简称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扬子杯的评选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以及装饰、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专业工程项目”)。
已获得扬子杯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所属专业工程项目不再另行奖励。
第四条扬子杯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和质量第一、优中选优的原则,优先授予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产业现代化、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
第五条扬子杯每年评审一次,实行获奖项目总量控制。
当年建设工程项目获奖总量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数量的百分之一;专业工程项目获奖总量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获奖总量的百分之五十。
第六条扬子杯奖励对象为获奖项目,以及获奖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参与人员。
第七条扬子杯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办法规定的现场查验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扬子杯评选的名义对项目申报企业或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第八条扬子杯评选工作接受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组织管理第九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扬子杯的评选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扬子杯评选委员会负责。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扬子杯评选组织工作。
第十条扬子杯评选实行专业技术专家审查制度,参与专业技术审查活动的专家从厅扬子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一条申报扬子杯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工程建设程序;2.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凡列入江苏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范围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应获得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以上奖励;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
“金陵杯”、“扬子杯”申报材料目录(新版)

“金陵杯”、“扬子杯”申报材料目录(新版)
市优“金陵杯”、省优“扬子杯”
优质工程申报需提供材料目录清单
1、市优、省优申报表(请甲方盖章)
2、用户回访意见表(甲方或物业盖章)
3、工程项目立项批文(请甲方提供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甲方提供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5、规划验收合格书(请甲方提供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6、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请甲方提供复印件)
8、工程合同书(复印件)
9、工程开工报告(原件)
10、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11、各专业工程竣工成册资料,含甲方专业分包工程资料。
主要包括:
(1)桩基竣工资料(含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报告)
(2)土建竣工资料(按江苏省质监总站资料范本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应包含:基础、主体、装饰、屋面)。
(3)精装饰竣工资料(含材料放射性、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4)幕墙竣工资料(含结构胶相溶性检测报告、四性检测报告、淋水检测报告)
(5)节能竣工资料
(6)给排水竣工资料
(7)消防竣工资料
1。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建质安[2018]13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8.04.08
【实施日期】2018.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获奖项目名单的
通知
(苏建质安〔2018〕13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城管局、园林(市政)局,泰州市建工局,省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苏建规字〔2015〕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290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活动。
经评选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2011G68一期项目A地块”等共462个项目获得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现公布获奖项目名单。
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努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全省城乡建设事
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获奖项目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8日
附件
2017年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获奖项目名单。
“扬子杯”创建工作指南

确立创建目标
11、装配式建筑工程 1、工程项目应为装配式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项目具有一定规模,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的住宅建筑规模不低于30000平方米,公 共建筑规模不低于5000平方米,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不低于2000平方 米; 2、工程项目技术体系成熟可靠,有较为先进的部品部件生产及施工 工艺,有可靠的质量控制方案和检测手段,依据《江苏省装配式建 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 率不低于50%,钢结构、木结构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60%; 3、工程项目应为获得1星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 ,其中住宅项目必须为成品住房。
确立创建目标
8、安装专业工程 1 工业安装工程:安装工程造价≥1200万元,具有独立生产能 力或使用功能的工厂(车间)、装置、设施等工业安装工程(含石 油化工工程)。 2 公共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量≥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中的 安装工程。
3 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0㎡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 ≥50000㎡的住宅小区且工程造价≥1000万元的安装工程。住宅及 住宅小区安装工程应包括给排水、配电房、建筑电气或电梯等全部 配套安装工程,且功能基本齐全。
“扬子杯”简介
三、奖励对象 扬子杯奖励对象为获奖项目,以及获奖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参与人员。
第二部分
确立创建目标
确立创建目标
一、扬子杯参评条件
根据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评选办法》要求,申报江苏省 优质工程“扬子杯”的基本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工程建设程序; 2、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凡列入江苏省优秀勘 察设计奖评选范围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应获得省城乡建设系统 优秀勘察设计以上奖励;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 勘察设计奖。 3、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质量优良;交通、水利等行业项目应获得 省(部)级行业优质工程奖;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4.14
•【字号】苏建质安〔2020〕60号
•【施行日期】2020.04.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
子杯”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苏建质安〔2020〕60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市园林(市政)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苏建规字〔2015〕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9〕379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活动。
经评选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学院实验楼”等共456个项目获得2019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现将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努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9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获奖项目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14日附件。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苏建规字〔2015〕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升,促进建设行业科技进步,规范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以下简称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扬子杯的评选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以及装饰、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专业工程项目”)。
已获得扬子杯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所属专业工程项目不再另行奖励。
第四条扬子杯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和质量第一、优中选优的原则,优先授予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产业现代化、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
第五条扬子杯每年评审一次,实行获奖项目总量控制。
当年建设工程项目获奖总量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数量的百分之一;专业工程项目获奖总量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获奖总量的百分之五十。
第六条扬子杯奖励对象为获奖项目,以及获奖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参与人员。
第七条扬子杯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除本办法规定的现场查验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扬子杯评选的名义对项目申报企业或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第八条扬子杯评选工作接受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组织管理第九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扬子杯的评选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扬子杯评选委员会负责。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扬子杯评选组织工作。
第十条扬子杯评选实行专业技术专家审查制度,参与专业技术审查活动的专家从厅扬子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一条申报扬子杯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工程建设程序;2.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凡列入江苏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范围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应获得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以上奖励;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表彰优秀的建筑工程和给社会带来积极影响,弘扬工程师精神和文化,
促进江苏省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根据《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由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局主办,以建设新时代
民族化江苏为主题,积极推动科学发展观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相结合,重点项目包括住宅建筑、公共场所建筑、工业厂房建造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应用、建筑设计、工艺创新。
第三条报选单位包括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局本级及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设计企业、
施工单位及考核机构等。
第四条各报选单位应向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交报选材料,包括主要建筑工程建
设情况及施工情况、安全生产及管理状况、施工技术创新等内容。
第五条遴选主要由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配合评审专家和社会代表组成的评审
小组,对报选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报选优秀工程项目。
第六条评选结果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奖状》形式颁发,届时由江苏省
工程建设管理局领导与建设单位领导及评审代表一起参加颁奖仪式,对获奖的建筑工程进
行报道宣传。
第七条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4年10月8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工法”“新技术”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工法”“新技术”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7.28
•【字号】苏建质安〔2022〕149号
•【施行日期】2022.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发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工法”“新技术”专
家库名单的通知
苏建质安〔2022〕149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园林(市政)局,徐州、常州市城管局,省有关部门,省相关行业协会及入库专家: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更新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等三个专家库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2〕15号),经本人自愿申报、单位同意、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或省有关行业协会推荐、专家审查、社会公示,确定了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评审、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等三个专家库名单(以下简称“扬子杯”“工法”“新技术”专家库名单),共942人,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专家聘期为3年,自发文之日起算。
“扬子杯”“工法”“新技术”专家库专家是有关评选、评审、验收工作的主要技术力量。
希望入库专家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共同促进我省建
设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持续提升。
附件:“扬子杯”“工法”“新技术”专家库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8日附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03.19
•【字号】苏建质安〔2021〕47号
•【施行日期】2021.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
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市园林(市政)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苏建规字〔2015〕2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159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活动。
经评选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江苏省供销合作经济产业园(A栋、B栋、C地下室)”等共451个项目获得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现将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努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获奖项目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9日。
2019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规模标准【模板】
2019年度______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规模标准一、房屋建筑、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工程1.公共建筑工程:除砖混结构以外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 ㎡或≥10 层的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 ㎡的群体建筑。
2.住宅工程:除砖混结构以外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 ㎡的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 ㎡的住宅小区或组团。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 ㎡或单跨≥24 米的单体工程,或单位工程造价≥8000 万元的建设项目。
4.交通工程:单独立项的高速公路(含改扩建);单独立项的一级公路且≥___(含改扩建);长度≥__ 的公路隧道;单孔跨径≥__ 或多孔跨径总长≥__ 的,单孔跨径≥__ 或多孔跨径总长≥__、有技术(结构)创新、且总造价≥4000 万元的桥梁;设有首末站的地方铁路工程;长度≥___ 的机场跑道;内河≥___、沿江≥___________、沿海≥___________ 的码头;内河四级以上连续长度≥___、沿海≥___________ 的航道;四级航道以上的船闸;单位工程造价内河≥5000 万元、沿江(海)≥__________ 万元的其它水运工程。
—1—5.电力工程:为总承包,单机容量≥___ 或超超临界的发电工程;≥___ 的送变电工程(双回≥___ 或单回≥___的输电线路);单位工程造价≥1 亿元的风力发电、热电联产等发电工程;工程造价≥5000 万元的新能源或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包含太阳能发电、城市垃圾焚烧、生物质发电等)。
6.水利工程:单位工程造价≥5000 万元的单独立项的水利建设工程。
7.通信工程:各基站为永久性建筑且单位工程造价≥___万元的单独立项的通讯建设项目。
8.工业设备安装工程:为总承包、造价≥2000 万元、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厂(车间)、装置、设施等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含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石油、石化、化工、机械、建材、核工业、机电、轻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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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申报表
申报奖项类别□房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
□电力□通信□城市轨道交通□工业设备安装
□装饰□安装□钢结构□其它
申报工程名称(全称)
申报单位名称(全称)
申报日期
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
申报单位联系电话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申报单位承诺书
表式一: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表
备注:1、本申报表一式两份,须打印,其中1份须与申报材料统一装订,并置于首页。
2、
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资料要求
一、房屋建筑、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工程
1、《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与申报资料胶装);
2、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3000字以内)一份;
3、工程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4、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申报的参建单位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一份;
6、所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7、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环保验收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8、监理工作总结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9、竣工验收证明及备案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0、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一份;
11、本工程所获省级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奖状复印件一份;
12、反映申报工程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材料选用、建筑节能、建筑智能化、技术措施和质量水平合理性、先进性的证明(原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
13、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照片十张;
14、地级市级优质工程奖文件和奖状复印件各一份;
15、省级优秀设计奖文件和奖状复印件各一份(如无可不提供);
16、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出具无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原件)。
二、市政工程
1. 《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2.创优计划一式两份;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一式两份;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
5.监理评估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
6.评为地级市优质工程的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7、省级优秀设计奖文件和奖状复印件各一份(如无可不提供),;
8、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质量的光盘一张(时间5-10分钟)和反映工程全貌及关键部位质量情况的彩照8张,光盘和照片要求图像清晰、构图完整、客观性强,能反映工程特点、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
三、园林工程
1、《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工程合同(参建单位提交总分包合同书);
4、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附文字说明的工程照片;)
5、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6、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
7、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8、评为地级市优质工程的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9、省级优秀设计奖文件和奖状复印件各一份(如无可不提供)。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应能证明参评工程量和承包单位的合同关系);
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相关方确认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4、本工程设计图纸及获奖情况;
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应用情况;
6、10张以上反映施工过程、主要部位、工程竣工的彩色照片;
7、电子光盘一份(须将上述1-6项资料内容全部录入);
8、装订要求:一份申报表与上述2-6项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另一份申报表单独装订。
上述申报资料中2、3、4、5应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五、装饰类专业工程
1、《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2、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书、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3、该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一份;
4、工程竣工验收(单)证明复印件一份;
5、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意见(或工程备案资料)、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审计部门出具的工程结算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6、地级市级优质工程奖证书及在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绿色施工、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果的书面资料和证明材料。
7、反映申报工程特征和效果的彩色照片10张以上并附文字说明,拷入U盘;
8、幕墙、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申报资料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提供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业内资料:
(1)幕墙类。
四性报告、结构胶相容性试验报告、锚固拴拉拔试验报告、有关节能合格的证明、隐蔽工程的性能检测记录、幕墙计算书。
(2)建筑智能化类。
设计、系统方案论证,综合等级评估,系统检测,系统的设备性能、规格说明,不少于三个月的系统连续运行记录证明。
六、安装专业工程
1、《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2、安装工程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应能证明参评工程量和承包单位的合同关系,若系分包单位则应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书
复印件);
3、中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一份;
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相关方确认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5、特种设备安装工程还应递交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机构)签署认可意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如开工告知、过程见证资料、竣工验收记录、检测试验报告和监督检验报告等;
6、本工程获奖情况;
7、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情况;
8、10张以上反映施工过程、主要部位、工程竣工的彩色照片;
9、电子光盘一份(须将上述1-8项资料内容全部录入);
装订要求:一份申报表与上述2-8项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另一份申报表单独装订。
上述申报资料中2、3、4、5、6应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七、钢结构专业工程
1、《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2、工程简介及工程质量简介;
3、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
4、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1)钢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2)能反映工程跨度、面积及体量的部分竣工图纸(缩尺或原尺寸);
(3)钢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4)钢结构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
(5)钢结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6)各分项工程验收资料;
(7)每个检验批验收记录;
(8)钢结构所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5、监理单位对钢结构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6、建设单位对钢结构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7、申报工程全貌及各部位彩照,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后的录像资料。
;
8、所在市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