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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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五条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

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有哪些种类

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警告是一种精神罚,警告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罚款是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以支付一定金钱义务的处罚,一般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对于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行政拘留是短期内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分为5日以下、5日以上10日以下、10日以上15日以下三个档次,拘留处罚只能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是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经取得的行政许可证,其处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1)简易程序:公安人员在依法执行职务中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案情比较简单因果关系明确,被处罚人承认违法事实的,可以当场警告或者处50元以下的罚款,被处罚人无异且不涉及其它违法犯罪的可当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当场处1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实施当场处罚,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能证明执法身份的证件,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2)普通程序:

传唤。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强制的方法应以能将被传唤人传唤到公安机关为限度,必要时经派出所所长以上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讯问查证。对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听证。对个人罚款2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0元以上罚款的

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等处罚的,在作出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①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②公安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③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④听证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人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⑤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告知。公安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不向当事人告知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裁决。裁决应当填写裁决书,并应立即向当事人宣布。裁决书应交给被裁决人。治安处罚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将结果通知被侵害人。

执行。

①拘留的执行: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无正当理由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到拘留所接受处罚或者抗拒执行的,经派出所所长以上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强制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伙食费用,由自已负担。

②罚款的执行:

当场收缴。对当场处罚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以及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公安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可以当场收缴。

到指定银行缴纳。除上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罚款应告知当事人在限定的时

间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的,可以按日增加罚款一元至五元。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③损失赔偿和医疗费用的执行:被裁决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将费用交裁决机关代转;数额较大的,可以分期交纳。拒不交纳的,由裁决机关通知其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或者扣押财物折抵。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和毁损他人财物等治安案件,需赔偿损失的或负担医疗费用的,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反悔的,告知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按民事案件起诉。

3、申诉、起诉。

被裁决治安处罚的人或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不包括案卷送达途中时间、法定的节假日以及上一级公安机关到城镇区域以外地方调查取证、办案人在途中的时间和等待证人的时间)作出复议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复议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出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制宣传讲稿

—《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制宣传讲稿—《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制宣传讲稿 同学们: 很高兴今天能够给大家讲一些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也许有的同学会问:你不是来讲法律吗?怎么讲起《条例》了?是什么《条例》啊?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件真实的案例。 某中学的刘强在一天晚自习后,躲在一个三岔路口,拦住了三个放学的同学,刘强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威逼他们交出身上的钱,还威胁不准报告,其他人见刘强一副凶相,又有刀,只得把随身的十几块零钱交给了刘强,这才得以脱身。在回家的路上,一位同学拨打了110,民警将正在肯德基饱餐的刘强逮个正着,并依法进行了处理。那么,刘强的行为触犯了什行法律?有的同学会说,不就是要了这点钱吗?值得民警处理吗?其实啊,刘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两项规定:一是第二十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二是第二十三条“敲诈勒索私有财产”,所以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我们同学当中,有不少像这样的行为,虽然够不上犯罪,但依然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了一定危害,

应当受到治安处罚,年依据的法律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这部条例总共四十五条,详细规定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条等。内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人们参与社会生活,遵守治安秩序提供了行为准则,同学们要熟悉了解它,一方面用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也就有了同违法行为做斗争的武器,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下面先介绍一下哪些行为是违法的,是要受到处罚的,《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列举的违法行为有14大类近百种,我这 里重点说的是七种: 一、是扰乱公共秩序。比如有的同学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大声起哄,甚至打架斗殴,引起围观,造成堵塞,影响极坏,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再比如乘坐飞机,不听工作人员的劝告,使用手机发短信息,这也是违法的,制造混乱;如果在国家工作人员检查食品卫生,进行城市管理或者其他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阻挠执法,妨碍公务,也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是妨害公共安全。像上面提到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就属于这类。什么是管制刀具呢?它是指国家主管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管理的部分刀具,包括匕首、刮刀、弹簧刀、单刀、尖刀等。因为这些刀具容易成为坏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因此要实行管制。那什行是非法携带呢?

公司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加强集团区域治安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保障安 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1.2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三类人员。 1.2.1红金龙集团员工; 1.2.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集团公司派遣到各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及 劳动关系不在红金龙集团但依据相关协议在本公司工作的人员; 1.2.3按照权属管理原则,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在本公司范围内的其他 当事人。 2.引用标准/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2《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3.职责 3.1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治安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等 综合管理;负责集团公司内交通秩序的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 集团范围内各种案件的侦破工作; 3.2企业管理部负责健全完善集团各子公司值班制度,并予以具体落 实; 3.3各子公司负责所辖区域和人员的普法教育和治安管理,使其遵纪 守法; 3.4各子公司用工部门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普法教育及治安 管理;

3.5各公司中生产车间如含发射性物质的,各公司生产车间负责发射 源的管理工作,防止丢失、被盗和泄露事故的发生。 5.治安管理 5.1门卫管理 5.1.1大门主要用语小型车辆和人员进出(停产期间和每日18:00后大型车辆可由此门进出); 5.1.2出入人员须衣冠整洁,不准敞胸露怀,不准穿背心、拖鞋,不 准携带一次性餐具和袋装饮料进入; 5.1.3外来联系工作的人员、车辆(含不在集团工作的人员)须持“身 份证”等有效证件经门卫与接洽部门联系同意后,再认真填写会客单 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出门时,须将接待人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查验; 5.1.4临时来公司外用工进入须在门卫核实登记后,并由用工部门指 定人员带进公司,随车外用工一律下车不行进出公司; 5.1.5停产期间,所有出入人员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各公司(部门) 及用工单位须在停产前提供进入人员名单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及各公 司安全管理部门,否则,不准进入。职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进入公司 的,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5.1.9集团车辆凭“车辆出入证”进入,出入时自觉接受检查; 5.1.10生产(工作)区域严禁吸烟。 5.2交通秩序管理 5.2.1所有进入车辆须自觉遵守公司各类管理规定; 5.2.2公司内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5km/h,进出厂房、仓库、油库等地点时不得超过5km/h,车辆装载货物限高4.2M;公司区域内禁止鸣笛; 5.2.3外来洽谈业务人员所带车辆(包括公司内外用工单位车辆)一 律停放在指定区域(标有“P”字处或停车线内)。接送货车辆须经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 警告。 2. 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 照规定。 3. 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组织职工学法每月不少于一次,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以下是文书帮为大家准备的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一 为促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摘录如下,以便执行。 一、定期议事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各基层单位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二、履职汇报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向上级汇报综合领导工作情况,基层单位每季向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特殊情况随时向公司汇报。 三、检查考核制度: 1、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公司每季度对各基层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讲评。基层单位每月自检考评一次。 2、治安、消防安全检查:

公司对各单位生活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场所)的检查采用平时检查(不定期的下基层、工地)与集中检查(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对所属重点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等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节假日、重大活动的治安、消防大检查应有领导带队。 3、夜间巡逻检查: 有专职夜间巡逻队的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逻检查,并灵活安排巡逻时间和路线;无专职夜间巡逻队的单位要教育门卫、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和检查。保卫部门应适时组织夜间突击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1、外包单位在签订生产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治安防范、防火安全协议》,并在一周内提供外包施工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办理寄住证,缴纳城市建设费。 2、外包单位治安负责人要经常组织对本单位宿舍、工具间、办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3、外包单位治安负责人联谊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治安、消防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参照本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检查。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制度: 1、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爱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第十一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第十二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 第十三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第十四条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教唆或者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 第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制度(模板2017)

企业内部治安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场站生产安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以及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治安保卫工作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四条、公司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管理目标,与工作、生产等工作任务同时布置、考核、奖惩。 第五条、公司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各部门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按照本公司的内部治安保卫规范,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必须检查进入本公司和场站人员的证件,经同意后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公司或场站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公司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建立以下有关制度:(一)防洪、防汛值班制度; (二)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公司内部的消防、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四)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五)公司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七)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七条、公司的法人是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部署重大的保卫任务; (二)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保卫教育; (三)组织制定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四)组织检查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

治安管理条例试题

治安管理条例试题 一、单选题 1.治安管理处罚作为一项重要的()权力,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的一种重要手段。 A、经济 B、行政 C、刑事 D、民事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最基本的特征是()。 A、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B、具有违法性 C、尚不够刑事处罚 D、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为依据。 A、事实 B、性质 C、情节 D、社会危害程度 4.公安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行政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应当在()内经本机关或者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部门处理。 A、三日 B、二日 C、二十四小时 D、十二小时 5.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行为人 B、监护人 C、其所在的单位 D、行为人或者监护人 6、以下哪种情形,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A、在台湾地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 D、全国人大代表违反治安管理的 7. 根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参加人数在( )以上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许可。 A、一千人 B、两千人 C、三千人 D、五千人 8.下列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中,应当收缴的选项是()。 A、赌博行为人在实施赌博行为的过程中偶然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借来的工具 C、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偷来的工具 D、注射毒品的用具 9.()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C、精神病人 D、怀孕的妇女 10.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 A、警告 B、二百元以下罚款 C、五百元以下罚款 D、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1.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 A、以卖淫、嫖娼行为从重处罚 B、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刑事责任 C、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收容教育 D、劳动教养 12.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的处罚对象是()。 A、积极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 B、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组织者或者发起人 C、所有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 D、围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公安机关劝阻离去的人员 13.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 A、不予折抵 B、可以折抵 C、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D、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二日 14.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分别处罚。 A、年龄大小 B、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 C、是否亲自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使用的手段 15.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处()罚款。 A、二百元以下 B、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C、五百元以下 D、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16.违反治安管理()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 A、六个月 B、九个月 C、一年 D、二年 17.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B、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C、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D、怀孕的 18.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1213 治安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治安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总则 1.1 为了保持项目部施工生产和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当地公安机关对项目部治安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2 凡参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的人员,都必须学法守法,讲求社会公德。提倡树正气灭歪风,勇敢地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上下要齐抓共管,为项目部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1.3 本规定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

一个治安主任关于社区治安管理的思考(治安主任)

关于社区治安的思考 【摘要】社区治安管理是维护社区正常社会生活秩序,保障社会安定团结的日常社会管理活动。社区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良好的社区治安管理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保障。本文着眼于现实的需要,根据作者所学物业管理专业知识与经验,具体研究如何加强我国社区治安管理工作。 【关键字】社区;治安管理; 在我国,由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转换经营机制,政府机构改革以及转变职能,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需要由城市社区作为承接的载体。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发展,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被打破,大量“单位人”逐步转为“社会人”。同时,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社会流动人口增加,致使城市人口的管理相对滞后。所有这些变化,正在引起城市管理方式的变革。因此加强社区建设,健全社区功能,发挥社区作用,保障社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已成为我国体制改革和社会进步的共同要求。 一、社区治安管理的概念 社区治安管理,就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社区治安管理主体依靠社区居民协同公安、司法等国家专门机关,为达到社区秩序安定有序,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治安问题依法进行治理的管理活动[2]。 具体来说,社区治安管理的概念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 1、社区治安管理的主体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人员和社区内有关组织及其人员,它们共同承担维护社区治安管理的责任。 2、社区治安管理的依托力量是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包括社区内各单位、组织和广大社区群众。 3、社区治安管理的主要手段是社区治安控制,具体包括社区治安宣传教育、治安预防、治安执行、社区矫正与帮教及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处理等等。 4、社区治安管理是社区治安管理主体为维护社区秩序依法所进行的各种治理,追求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管理形式网络化和多样化,实现政府和公民社会、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在这个过程中的有效整合和互动。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58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标准版本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范本单位员工以及外来施工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厂区一律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赤背上岗。若发现不按规定穿戴者,每一项罚款50元。 二、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厂区,需存放下手机、戴安全帽方可进入车间。对不服从管理者,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处以50元罚款。 三、对有“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

劳动纪律)现象之一者,未造成事故,责任者最低处以50元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因“三违”造成事故,处责任者最低处以200元罚款,或根据事故大小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凡本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电动车者,必须戴头盔,如发现不戴头盔者,罚款50元。 五、严禁在公司门卫室及厂区内吸烟,严禁在生产厂区内使用手机。若发现在生产厂区携带烟火者,罚款500元;私带手机者,罚款2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接打手机者,罚款5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吸烟者,罚款2000元(包括在煤场西厕所内);发现在休息室、门卫室及更衣室内吸烟者,罚款200元。 六、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需文明礼貌,如有打架

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企业安全消防工作的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消防的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消防工作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安全消防管理的工作。 三、职责 1、消防工作由企管部、技检部、销售安装部生供部、安全员负责共同实施。 2、公司安全员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和监督; 3、企管部做好公司全面的消防安全工作。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企管部担任,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各部门、各生产管理有关人员组成。 5、消防工作计划管理 ⑴安监科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送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⑵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电力设备防火技术措施计划送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⑶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下发执行。 6、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管理 ⑴安全监察科、生产技术科及各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绘制全公司消防设施布置及灭火器材配置图,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安监科组织实施。 ⑵购进的消防器材,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否则应退货。更不准安装使用。 ⑶对变电站、油库、仓库、档案、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室等重要防火的部位以及其他的生产场所、建筑物(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应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变电站控制室的电缆层应配备合格的呼吸保护器,室外开关站应设立灭火沙池。 ⑷消防用水按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第5.0.1、5.0.2、5.0.3、5.0.4条款规定执行。 ⑸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检查管理 a、现场消防器材应存放在防火、防潮箱或建筑物中。 b、消防灭火器每年送取得省级以上消防认证单位进行试验一次。试验后,要在灭火器上贴上试验合格、试验日期的标签。 c、每年9月至10月,安全监察科共同组织检查组对全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监督。 d、对检查发现的缺陷,要及时组织维修处理或更换。特别是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场所。 ⑹油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控制室、调度室、档案室、通信室,电气部分及其他部分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则分别按DL5027—93《电气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第6.3 、9.2,第8部分,7.3—7.6,第4部分,9.1、 9.4、9.5条款规定执行。 ⑺一般仓库、各职能部门、管理部门消防管理 a、下班前要检查门窗,关闭电源,消除火灾隐患。 b、严禁乱接电源,灯炮不能超过六十瓦,电灯应距离货柜一米以上,烤火电炉要人走火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条文及释义 第一条[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条文释义 立法目的又称立法宗旨。按照本条的规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法)第2条第1款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第6条中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等职责。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须的治安秩序,包括公共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等。公共秩序又称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道德、纪律和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生产、工作、教学、科研、生活的秩序。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法,就是要对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设定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点,也是公共行政或者行政权力的使命。因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必须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doc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及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江西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生产、生活区域范围内片的治安管理工作,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一律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在办公室、车间内吵架、闹事,致使工作(生产)不能正常开展,每人罚款50元; (二)在公司及公司大型活动及其他公共场所扰乱秩序、影响集体活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挑拨是非、影响工作,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入办公楼、生产区不按规定接受检查,每次罚款50元; (五)纵容、包庇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责任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非法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它管制刀具,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除赔偿相应损失外,一律罚款200-5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其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致人伤残; (二)盗窃公司、他人财物; (三)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四)在禁止燃放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五)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恐吓他人; (六)聚众赌博。 第七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本制度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两人以上共同违反本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违反公司其它管理规定,又违反本制度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第八条对执行、协助和维护本制度的人员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罚款1000元,解除其劳动合同,造成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公司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发短信和电子邮件,或到公司及公司办公室面谈等方式进行,不得聚众上访,攻击公司及公司领导。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依法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其它规定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公司出具《治安处罚

论社区治安管理研究

论社区治安管理研究 一、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1、研究目的: 保障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区的实现,维护社区秩序,促进社会稳定,为社区居民生活和社会现代化建设提供保证。为了更好地找出社区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而探讨完善我国社区治安管理的具体措施,达到保证社区健康发展的目的。 2、研究意义: 创造良好的社区治安和秩序环境,是维护社区居民利益的基本要求,是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本任务。加强社区治安管理,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的重要手段。维护社区正常社会生活秩序,保障社区安定团结,可以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 1、国内概况: 青年志愿者社区活动从青年志愿者活动中独立开来成为一个特殊领域,事实上又与其他领域的志愿活动紧密联系。可以说,社区志愿者活动也包括一部分环境保护、扶贫支教、抢险救灾等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种类在内。自1993年以来,我过各部门志愿者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和社会公益事业开展的特色志愿服务。如共青团维权部门开展的为进城务工青年志愿服务、“保护明天”青年志愿者文化市场监督活动,学校战线开展的大中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行动,青工战线开展的为下岗青年再就业服务,青农战线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植绿护绿”活动,科技部开展的科技扶贫青年知识分子促进活动,以及北京的“为老科学家、老教育家、老干部献爱心”活动,浙江的“天天青年志愿者行动”、吉林为受灾群众搭建临时房屋的“温暖工程”,湖北的为三峡工程综合志愿服务,河南的为见义勇为英雄及其家属志愿服务,江苏江阴、福建漳州的青年志愿者“110联动”,青岛的“周日志愿者行动”,铁道系统的青年职员者“清除白色垃圾”行动等等,都是从战线、地方和行业实际出发,选择党政关注、群众急需、青年能为的项目,持之以恒,创造性的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 今后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以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社区发展计划为统揽,努力在主要城市城区50%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委会中创建规范的服务站,初步构建青年志愿服务基层组织网络;“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力争涵盖城区中50%的孤老病残等重点困难群众,初步形成社区青年志愿者工作项目体系;以注册志愿者为骨干,建设一支多层次、大规模、相对稳定的青年志愿大军。 2、国外概况: 当前,国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十分活跃。志愿服务正以其突出的社会效益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和社会的重视。许多国家的志愿服务活动起步早、规模大、社会效益好。他们在国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已渐渐步入组织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轨道,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和国际惯例。志愿服务活动已经成为这些国家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几乎家喻户晓,志愿服务意识为大多数公民所接受,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如:1998年,美国约有1.09亿成年人参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解

虹桥镇2011年企业职工 农民工学法资料(一)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稿 各位同志: 大家好,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谈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当日以主席令第三十八号予以公布。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与1986年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五章四十五条)相比,《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的特点,符合中国国情,能够适应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的需要,也符合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有利于防止侵犯公民权利。该法分为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和附则共6章,共119条。不仅条文的数量有了很大增加,而且内容也有一些新变化。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和大家谈谈该部法律: 第一部分、该法在我国立法体系中的地位 1、提高了法律的层级。根据我国立法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法律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可见法律的效力是最高的,而且由我国的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基本法,虽然仅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地位却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有利于执法,也体现了我国对社会管理秩序的重视。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

步发展,我国将加大治安管理的力度。 2、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程序公正、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执法上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内容。在该法第一条规定立法目的或立法宗旨方面,明确表明该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在治安处罚方面,首先非常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其次对治安处罚的种类和适用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最后,该法以专章的形式,严格规定处罚程序,制定执行监督机制,从而有效限制公权力的行使,为私权利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体现了法制的统一精神。《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相衔接,增强了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性,便于操作执行。 第二部分、对法律条文做以下具体分析 1、总则部分,共计9个条文;分别从该法的立法目的、处罚的对象、适用的效力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处罚程序、原则、主管部门以及治安处罚与其他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有关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治安管理制度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治安管理制度规定(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治安管理制度规定(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特制定本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采取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方法,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第三条各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各级各岗安全责任人,明确逐级岗位治安保卫指责,逐级落实安全保卫责任。 第二章逐级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治安情况,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治安安全工作。 (二)将治安安全工作与本公司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治安防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治保会组织,对治保会的工作给与人、财、物的支持,审核批准符合本公司实际的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协助做好一般治安案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第五条公司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行政副职是公司的治安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1.拟定年度治安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2.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治安保卫规章制度和治安突发事件应急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方案规定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在职员工、华福公司驻厂员工、外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本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行治安保卫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人,各科室、车间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本厂内部治安保卫机构由厂内部治安保卫委员会、厂内部治安保卫办公室、各部门内部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组成。 第五条: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发生突发事件的相关规定,成立临时应急机构 第三章治安保卫工作职责第六条:厂内部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1、根据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针、指导思想、法令、法规、制度、规定等对全厂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2、根据国家相关法令、制度、制定本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管理目标。 3、教育全厂员工遵纪守法,加强全厂员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的各项治安专项整治活动。 4、每季度召开一次内部治安保卫委员会,研究、分析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巩固治安成果。 5、检查督促保卫部门执行政策的情况。 6、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的,应及时督促整改。 第六条:厂内部治安保卫办公室职责 1、在厂内部治安保卫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在政法部门指导下负责全厂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3、预防和制止本单位发生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单位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4、帮助教育本单位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本单位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执行人员。

社会治安管理法条例.doc

2020年社会治安管理法条例 为了保证居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我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是最新版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值得大家细细阅读。 20xx年社会治安管理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第十一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治安防范规章制度

治安防范规章制度 【篇一:治安防范管理制度】首钢迁钢公司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迁钢公司内部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预防恐怖、盗窃、哄抢、破坏等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国家、企业、个人财产的安全,为公司经营、生产、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提高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迁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迁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治安保卫目标责任制,采取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三条各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开展教育与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患。 第四条迁钢公司保卫武装处和各单位主管的保卫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治安管理 第五条新入厂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由人事部门安排时间通知各单位保卫部门进行法制和制度教育。 第六条凡本单位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本厂实习、

代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迁钢公司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一、严禁制造、私藏、携带凶器。 二、严禁在厂区玩火猎枪、气枪等各种枪支。 三、不准贮存剧毒、炸药和放射性物品。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论任何理由不经领导批准、保卫部门同意,一律不准私自撬锁或破坏门窗等。 五、不准包庇罪犯、不窝脏、销赃、不准偷拿公、私财产及诈骗、侵占他人物品。不准调戏、侮辱妇女、辱骂、殴打他人。不准结伙打架斗殴。 六、不准无理取闹,扰乱生产、办公、生活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 七、不准损坏公物和私人物品。 八、不准偷开机动车辆,非司机严禁驾驶机动车。 九、不准损毁国家机关,单位内部尚在发生效力的布告、通知。 十、不准私存、传播、传看已经取缔的反动、淫秽书刊、画册、图片、录像等。 十一、严禁利用各种方式、方法进行赌博。 十二、不准私刻公章,伪造证件、票证。 十三、不准损坏“公辅”设施。 十四、不准故意损坏设备、工具等。 十五、不准损毁厂容树木、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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