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正文

1 目的

本制度对在岗培训、企业内训、企业外训培训效果进行界定。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管理。

3 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培训需求的上报;

3.2 培训主管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作业流程

4.1 内训培训考核

4.1.1 岗前培训考核办法:部门经理依据岗位任职要求,结合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的实习报告

及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成绩进行最终考核,并将其报人力资源部,其考核的结果作为

决定其是否能够转正主要依据之一;

4.1.2 在岗培训考核办法:每次培训结束1个月后写一份自评报告,部门经理根据员工培训后

进步状况进行考核,并把自评报告及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4.1.3 企业内训考核办法:依据现有的考核工具结合培训课程的特点制定本次培训的考核方

法,培训结束后由培训组织部门及需求部门根据即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方式

一般为笔试、口试、角色扮演、演示、面谈、行为改变、业绩改进等,并把考核结果

报人力资源部,对于每月培训考核结果的前三名分别给予50元、30元、20元的奖励、

不达标者各给予50元的罚款,以上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同时人力资源部将其考核结

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本月工作绩效评估和晋升晋级的主要依据之一。

4.2 外训考核办法

4.2.1取证类:由部门经理追踪是否取得证件,对于取得证件者视为合格,并把证件复印件

提供到人力资源部;

4.2.2 技能提高类:由学员参加培训后一个月内写一份培训报告交上级主管,上级主管根据

参训学员的近期表现在报告上签署合格与否的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两个月内完成),

人力资源部视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培训合格与否;

4.2.3 国家政策类: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后,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其是否掌握相关政策,具备

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是否能对相关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对于有必要向公司员

工进行介绍的政策是否利用适宜的手段进行了宣传,人力资源部根据收集的信息判定

是否合格;

4.2.4 课程开发需要类:学员参加完培训后进行课程开发,人力资源部通过对开发课程的评

审来判定培训是否合格。

5 相关附件及表单

5.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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