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规范对比(砌体)

新旧规范对比(砌体)
新旧规范对比(砌体)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新内容

有关调整部分:

新规范于2002年3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3-88)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29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4条、第5章有3条、第6章有6条、第7章有6条、第8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7条;

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是:

砌体材料:引入了新型砌体材料及砼小型空心砌块灌孔砌体的计算指标;

补充了以重力荷载效应为主的组合表达式,对砌体结构的可靠度作了适当调整;

引进了与砌体结构可靠度有关的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调整了无筋砌体受压构件的偏心距取值;增加了无筋砌体构件双向偏心受压的计算方法;

补充了刚性垫块上局部受压的计算及跨度≥9m的梁在支座处约束弯矩的分析方法;

修改了砌体沿通缝受剪构件的计算方法;

提高了砌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

增加了砌体夹芯墙的构造措施;

加强了砌体结构房屋的抗裂措施,特别是对新型墙材砌体结构的防裂、抗裂构造措施;

补充了连续墙梁、框支墙梁的设计方法;

补充了砖砌体和砼构造柱组合墙的设计方法;

增加了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设计方法;

增加了砌体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

取消了原标准中的中型砌块、空斗墙、筒拱等内容。

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下列砌体的结构设计:

砖砌体,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无筋和配筋砌体;

砌块砌体,包括砼、轻骨料砼砌块无筋和配筋砌体;

石砌体,包括各种料石和毛石砌体。

强制性条文部分:

第3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

第3.1.1条: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等的强度等级:MU30、MU25、MU20、MU15和MU10;

砌块的强度等级:MU20、MU15、MU10、MU7.5和MU5;

砂浆的强度等级:M15、M10、M7.5、M5和M2.5。

(2)第3.2.1条: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下表采用:

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表3.2.1-1摘录)

砖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砂浆强度

M15 M10 M7.5 M5 M2.5 0

MU20 3.22 2.67 2.39 2.12 1.84 0.94

MU15 2.79 2.31 2.07 1.83 1.60 0.82

MU10 - 1.89 1.69 1.50 1.30 0.67

(3)第3.2.2条、第3.2.3条:(略)。

第5章“无筋砌体构件”之强制性条文:

第5.1.1条:受压构件的承载力应按“第5.1.1公式”计算:(本规范第24页)第5.2.4条:梁端支承处砌体的局部受压承载力应按“第5.2.4-1公式”计算:(本规范第28页)。

第5.2.5条:在梁端设有刚性垫块的砌体局部受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刚性垫块的砌体局部受压承载力应按“第5.2.5-1公式”计算:(本规范第28页)。

刚性垫块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刚性垫块的高度不宜小于180mm,自梁边算起的垫块挑出长度不宜大于垫块高度;

在带壁柱墙的壁柱内设刚性垫块时,其计算面积应取壁柱范围内的面积,同时,壁柱上垫块伸入翼墙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20mm;

第6章“构造要求”之强制性条文:

第6.1.1条:墙、柱高厚比应按“第6.1.1公式”验算:(本规范第33页)。

第6.2.1条:五层及五层以上房屋的墙,以及受振动或层高大于6m的墙、柱所用的材料最低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砖采用MU10;

砌块采用MU7.5;

砂浆采用M5。

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年限大于50年的房屋,墙、柱所用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至少提高一级。

第6.2.2条: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潮湿房间的墙,所用材料的最低强

度等级应符合下表6.2.2的要求。

基土的潮湿程度烧结普通砖、蒸压灰砂砖砼砌块石材水泥砂浆

严寒地区一般地区

稍潮湿的MU10 MU10 MU7.5 MU30 M5

很潮湿的含水饱合的MU15 MU20 MU10 MU15 MU7.5 MU10 MU30 MU40 M7.5 M10

第6.2.8条:填充墙、隔墙应分别采取措施与周边构件可靠连接。

第6.2.10条:砌块砌体应分皮错缝搭砌,上下皮搭砌长度不得小于90mm。当搭砌长度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φ4的焊接钢筋网片(横向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网片每端均应超过该垂直缝,其长度不得小于300mm)。

第6.2.11条:砌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400mm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体应分皮错缝搭砌,上下皮搭砌长度不得小于90mm。当搭砌长度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水平灰缝内设2φ4、横向钢筋的间距不大于200mm的焊接钢筋网片。

第7章“圈梁、过梁、墙梁及挑梁”之强制性条文:

第7.1.2条:车间、仓库、食堂等空旷的单层房屋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圈梁:

砖砌体房屋,檐口标高为5~8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檐口标高为大于8m时,应增加设置数量;

砌块及料石砌体房屋,檐口标高为4~5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檐口标高为大于5m时,应增加设置数量。

第7.1.3条:宿舍、办公楼等多层砌体民用房屋,且层数为3~4层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当层数超过4层时,应在所有纵横墙上隔层设置。

多层砌体工业房屋,应每层设置现浇钢筋砼圈梁。

设置横墙的多层砌体房屋应在托梁、墙梁顶面和檐口标高处设置现浇钢筋

砼圈梁,其他搂层处应在所有纵横墙上每层设置。

第7.3.2条、第7.3.12条:关于墙梁的内容(略)。

第7.4.1条:砌体墙中钢筋砼挑梁(俗称牛腿梁、悬挑梁)的抗倾覆应按“第7.4.1公式”计算:(本规范第53页)。

第7.4.6条:砌体墙中钢筋砼挑梁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纵向受力钢筋至少应有1/2的钢筋面积伸入梁尾端,且不少于2φ12。其余钢筋伸入支座的长度不应少于挑梁埋入砌体墙中长度的2/3;

挑梁埋入砌体墙中长度与挑出长度之比宜大于1.2;当挑梁上无砌体时,挑梁埋入砌体墙中长度与挑出长度之比宜大于2.0。

第8章“配筋砖砌体构件”之强制性条文:

第8.2.8条:砖砌体和钢筋砼构造柱组合砖墙的材料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构造柱的砼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

柱内竖向受力钢筋的砼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述规定:

在室内正常环境下,钢筋的砼保护层最小厚度应≥25;

在露天或室内潮湿环境下,钢筋的砼保护层最小厚度应≥35;

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宜小于240mm*240mm,其厚度不应小于墙厚,边柱、角柱的截面宽度宜适当加大。柱内竖向受力钢筋,对于中柱,不宜少于4φ12;对于边柱、角柱,,不宜少于4φ14。构造柱的竖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也不宜大于16Mmm。其箍筋,一般部位宜采用φ6、间距200mm,楼层上下500mm范围内宜采用φ6、间距100mm。构造柱的竖向受力钢筋应在基础梁和楼层圈梁中锚固,并应符合受拉钢筋的锚固要求;

组合砖墙砌体结构房屋,应在纵横墙交接处、墙端部和较大洞口的洞边设置构造柱,其间距不宜大于4m。各层洞口宜设置在相应位置,并宜上下对齐;

组合砖墙砌体结构房屋应在基础顶面、有组合墙的楼层处设置现浇钢筋砼圈梁。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240mm;纵向钢筋不宜小于4φ12,纵向钢筋应伸入构造柱内,并应符合受拉钢筋的锚固要求;圈梁的箍筋宜采用φ6、间距200mm;

砖砌体与构造柱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拉结钢筋,且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600mm;

组合砖墙的施工程序应为先砌墙、后浇砼构造柱。

第9章“配筋砌块砌体构件”之强制性条文:

第9.2.2条、第9.4.3条:配筋砌块砌体构件的计算和构造要求(略)。

第10章“砌体结构构件抗震设计”之强制性条文:

第10.1.8条: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结构房屋应符合的规定(略);

第10.4.14条、第10.4.19条: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的钢筋要求、圈梁设置(略);

(3)第10.5.5条、第10.5.6条:墙梁的有关内力计算、及要点(略)。

三.有关构造要求:

第6章“构造要求”方面:

在第6.2.3条中规定:承重的独立砖柱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370mm。

在第6.2.4条中规定:跨度大于6m的屋架和跨度大于4.8m的砖砌体上的梁,应在支承处砌体上设置砼或钢筋砼垫块;当墙中设置圈梁时,垫块与圈梁宜浇成整体。

在第6.2.5条中规定:当梁跨度大于或等于下列数值时,其支承处宜加设壁柱,或采取其他加强措施:对240mm厚的砖墙为6m,对180mm厚的砖墙为4.8m。

在第6.3.1条中规定:为防止或减轻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有温差和砌体干缩引起的墙体竖向裂缝,应在墙体中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应设在因温度和收缩变形可能引起应力集中、砌体产生裂缝可能性最大的地方。伸缩缝间距见本规范第39页之表6.3.1。

在第6.3.2条中规定:为防止或减轻房屋顶层墙体的裂缝,应采取下列措施:

采用装配式有檩体系钢筋砼屋盖和瓦材屋盖;

顶层屋面板下设置现浇钢筋砼圈梁,并沿内外墙拉通,房屋两端圈梁下的墙体内宜适当设置水平钢筋;

顶层挑梁(俗称牛腿梁、悬挑梁)末端下墙体灰缝内设置3道焊接钢筋网片(纵向钢筋不宜少于2φ4,横筋间距不宜200mm)或3道2φ6钢筋,钢筋网片或钢筋应自且挑梁末端伸入两边墙体不小于1000mm;

顶层墙体有门窗等洞口时,在过梁上的水平灰缝内设置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3道2φ6钢筋,并应伸入过梁两端墙内不小于600mm;

顶层及女儿墙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5;

房屋顶层端部墙体内适当增设构造柱。

在第6.3.3条中规定:为防止或减轻房屋底层墙体的裂缝,应采取下列措施:

增大基础圈梁的刚度;

在底层的窗台下墙体灰缝内设置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3道2φ6钢筋,并应伸入两边窗间墙内不小于600mm;

采用钢筋砼窗台板,窗台板嵌入窗间墙内不小于600mm。

在第6.3.4条中规定: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宜沿竖向每隔500mm设拉结

钢筋,其数量为每120mm墙厚不小于1φ6或焊接钢筋网片,埋入长度从墙的

转角或交接处算起,每边不少于600mm(一般:墙厚≤240mm时,设置2φ6 拉结钢筋;墙厚>240mm时,设置3φ6拉结钢筋)。

(二)第7章“圈梁、过梁、墙梁和挑梁”方面:

(1)在第7.1.5条中规定:圈梁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圈梁宜连续地设在同一水平面上,并形成封闭状;当圈梁被门窗洞口截断时,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附加圈梁与圈梁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中到中垂直间距的二倍,并不得小于1000mm;

纵横墙交界处的圈梁应有可靠的连接,包括与屋架、大梁等构件的可靠连接;

钢筋砼圈梁的宽度宜与墙厚相同,圈梁高度不应小于120mm,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φ10,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按受拉钢筋考虑,箍筋间距不应大于300mm。

文章点评0 篇

>>上篇文章:已经没有了

>>下篇文章:新旧规范对比(混凝土)

『关闭窗口』

2018新旧防火规范主要条文区别及问题汇总

2018新旧防火规范主要条文区别及问题汇总 注:对规范要学会相关条文、标准相互串联起来理解,融会贯通,特别要看看规范的条文解释、再看看条文图示,虽然条文解释和图示仅为一家之言,不作为操作之依据,但它们能帮助我们理解规范。理解规范既要掌握规范的原意,还要知道其反面之意及其延伸的和未尽之意,更要熟练、灵活、运用规范,不死板执行规范条文,否则就变成不熟练理解规范的图审人员了。 一、住宅建筑计算总高度有变,建筑自然层数概念有变化: 1、住宅建筑计算总高度的方法,详见附录 A 第 A.0.1 条, 第 6 款。 2、建筑总层数的变化,详见附录 A 第A.0.2 条。 二、组合建造的问题: 除该建筑功能所必需的附属库房外(如:商店、展览、宾馆、办公楼所需的自用物品暂存库房、商品临时周转库房、档案室、资料室、清洁间、杂物间等),民用建筑和厂房、库房不得合建; 反之厂房、库房内也不得设置民用功能的场所(为生产管理直接服务管理室除外)。详见第 5.4.2 条及其条文解释。 三、托幼、老年建筑平面布置: 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中的老年活动场所,不得设在半地下或地下室内;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时,

不得超过三层,设计时详见第 5.4.4 条。 四、关于住宅建筑底部设置商业网点的要求: 1、注意商业网点每个分隔单元 ( 面积不得超过 300 ㎡ ) 的分隔墙不得开设门窗洞口连通(包括 2 个分隔单元共用一部疏散楼梯)。 2、注意充分理解第5.4.10条、第5.4.11条及其条文解释,住宅与其非住宅合建时的设计。 3、商业网点每层面积大于 200 ㎡时,是否设 2 个疏散出口,规范条文与图示有矛盾,但图示条文与公共建筑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条件的第5.5.8条相对应,设计时应以最终发行的版本为准。以上均详见第 5.4.11 条。 4 、商业网点图示中疏散楼梯采用敞开楼梯,值得商榷,但在设计时可以参照第 5.4.10 条、第 3 款要求执行。 五、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的储油量更加明确:由原8h需要量改为不得大于1m3,详见第5.4.13条。 六、地下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可以扩大至1000㎡,普通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不变(500㎡),详见第5.3.1条。但设置几部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问题与面积(小于500㎡、小于200㎡、小于50㎡)、经常停留人数(小于30人、小于15人)、埋置深度(不大于10m)有关,详细设计时详见第5.5.5条有关条款。 七、建筑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有变化:

新火灾自动报警规范25条要点

1、新规范中只有24条为强制性条文,原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理解为所有条文都是强制性条文)。 2、第3.1.5条:“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报、联动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新增加内容)——也就是说,每条总线回路最多可连接180个设备(是指连接的设备,不是指编码地址数量)。 注:原规范5.1.2条:“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和每一总线回路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和控制模块或信号模块的地址编码总数,宜留有一定余量。” 3、第3.1.6条:“系统总线上应设置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新增加内容) ——也就是说,从弱电井端子箱需要分回路引出报警线路,每条线路上最多串接32个点。穿越防火分区时的线路宜从弱电井单独引出回路。短路隔离器宜集中设置在弱电井接线端子箱内,穿越防火分区处,可暗敷设短路隔离器的过路盒。 4、第3.1.7条:“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新增加内容) ——也就是说,避难层之间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应单独配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笔者理解为同一台报警控制器的输出回路,不应跨越避难层)。 5、第3.1.8条:“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新增加内容) ——软启动是否可以,未提及。较好的处理方法是:35KW以下可直接启动,大于35KW宜采用降压启动(星型——三角型,应放2根管子到水泵,如为1根管子,管径应放大,要考虑2根电缆或7根电线从控制柜到泵)。 6、第3.2.3条:“集中报警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警报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也就是说,新规范明确:需要配置图形显示器。

新旧混凝土规范对比

新旧混凝土规范对比 新老规范变化(一):材料变化1、混凝土强度等级逐步提升4.1.2条:素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采用强度级别400MPa及以上的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承受重复荷载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2、钢筋高强-高性能发展趋势普通钢筋:淘汰低强235MPa钢筋,以300MPa光圆钢筋替代;增加高强500MPa钢筋;限制并准备淘汰335MPa钢筋;最终形成300、400、500MPa的强度梯次,与国际接轨。新规范实施后的钢筋牌号及标志为:HPB300—ΦHRB335— B HRBF335—BFHRB400—C HRBF400—CFHRB500—D HRBF500—DFRRB400—C增加了以下几条:4.2.7条:构件中的钢筋可采用并筋的配置形式。直径28mm及以下的钢筋并筋数量不应超过3根;直径32mm的钢筋并筋数量宜为2根;直径36mm及以上的钢筋不应采用并筋。并筋应按单根等效钢筋进行计算,等效钢筋的等效直径应按截面面积相等的原则换算确定。4.2.8条:当进行钢筋代换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构件承载力、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

裂缝宽度验算以及抗震规定以外,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长度、接头面积百分率及搭接长度等构造要求。4.2.9条:当构件中采用预制的钢筋焊接网片或钢筋骨架配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新老规范变化(二):基本构造变化1、箍筋长度:图中1 号箍筋的计算公式(按外皮计算):老规范:L=2(b+h)- 8bhc+2×1.9d+2max(10d,75)+8d新规范:L=2 (b+h) - 8bhc+2×1.9d+2max(10d,75)2、钢筋锚固:新规范中增加了基本锚固lab的计算方式:lab=a*fy/ft*d但其中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取值改为“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60时,按C60取值”以适应混凝土强度的提高。设计锚固长度为基本锚固长度乘锚固长度修正系数ζa的数值,以反映锚固条件的影响:la=ζa*lab其中,la不应小于200mm,锚固长度修正系数ζa,对普通钢筋按规范第8.3.2条的规定取用,当多于一项时,可按连乘计算,但不应小于0.6;对预应力筋,可取1.0.3、筋端弯钩和机械锚固:新规范对钢筋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和技术要求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如下表:4、钢筋的连接: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的规定改为:受拉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5mm,受压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8mm。钢筋机械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d改为连接钢筋的较小直径。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新老规范变化(三):结构构件基本规定

新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内容比较-2019年文档

新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内容比较 及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应用 新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主要不同之处概述: 将旧规范的第五章《多层砌体房屋》和第七章《底层框架和多层内框架砖房》合并为新规范的第7章《多层砌体房屋和底层框架、内框架房屋》; 增加了第8章《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的内容; 取消了原规范第十一章《烟囱和水塔》的内容; 增加了第12章《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的内容; 将原规范第二章第四节的非结构构件调整并增加内容,变为新规范的第13章《非结构构件》的独立内容。 详细内容: 进一步明确了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甲、乙、丙、丁)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的详细要求(第3.1.3条),并且较原规范阐述的更细致; 详细说明了建筑场地的选择、明确了在Ⅰ、Ⅲ、Ⅳ类场地上,甲、乙、丙类建筑所要求采取的抗震构造措施(第3.3.1条—第3.3.3条),并在第3.3.4条中明确了地基和基础设计的有关要求: 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 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础; 地基为软弱粘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时,应估计地震时地基不均匀沉降或其他不利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 首次提出: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第3.4.1条),合理的建筑布置在抗震设计中是头等重要的,提倡平、立面简单对称,对建筑的平、立面外形尺寸,抗侧力构件布置,质量分布,直至承载力分布等诸多因素提出综合要求,需要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相互密切配合; 将原规范结构体系应符合的要求加以调整后,列为第3.5.2条强制性条文; 强调非结构构件应进行抗震设计,并列为第3.7.1条强制性条文; 将“抗震结构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特殊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列为第3.9.1条强制性条文; 新规范对结构材料性能指标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并列为第3.9.2条强制性条文; 砌体结构中,砖的最低强度等级由原MU7.5提高为MU10,砌筑砂浆由原MU2.5提高为MU5; 混凝土砌块最低强度等级由原MU5提高为MU7.5,砌筑砂浆由原MU5提 高为MU7.5; 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圈梁等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由原C15提高为C20; 对施工中钢筋的代换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既要满足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又要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第3.9.5条); 将结构抗震验算应符合的有关规定列为第5.1.6条强制性条文;6度时的建筑应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要求(但建在Ⅳ类场地土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在6度时,明确了总高度≤60米(原规范为同非抗震设计),明确了高度计算自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第6.1.1条);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在6度时,高度≤30米(原规范为≤25米)时,为四级框架;高

建筑设计防火_规范新旧对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旧对比 (本次新旧规范对比说明仅基于于TEN项目,未涉及到部分未做说明) 建筑篇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简介 按照陕西省消防总队指示,TEN项目各个单体、总平面、综合管沟等各个单项的消防报审和后期消防验收在建筑专业中均按照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01*。 新版规范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01*,为征求意见稿,编写日期:2010年7月5日,此本规范预计于规范正式发布时间为1-2个月,本规范将替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即:我们通常说的《建规》和《高规》合二为一。 陕西省消防总队建议替换规范的情况背景:封装厂房的办公区为高度>24m,且存在民用建筑类型,应属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范畴(SYC正是如此设计);核心区高度>24m,且为生产类型,应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范畴(SYC正是如此设计)。 最终陕西省消防总队说法:TEN-PJT消防审查及验收均按最新消防规范执行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01*。 由于更替规范,将会引起一些其他问题的产生,本次说明将阐述在TEN项目中新旧规范之间的新问题。 注:以下说明中将用简写形式,其中《建规》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规》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新建规》为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01*。

1、总则中规范适用范围 1.1、《新建规》:所有生产类厂房和存储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等。 1.2、《建规》:所有生产类厂房和存储类仓库;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等等。 《高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公共建筑等等。 TEN项目中需要调整相关设计说明 2、总则其他说明 2.1、《新建规》:1.0.4、当同一建筑物内设置有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2.2、《建规》、《高规》中均无此要求。 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 3、术语 3.1、《新建规》: 2.0.18 封闭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火分隔设施,以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2.0.19 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

火灾报警技术规范书(中民未提供版本)

火灾报警系统 技术规范书 招标单位: 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目录 1 总则 ----------------------------------------------------------------- 1 4 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2 5 质量保证及试验----------------------------------------------------- 6 6 现场服务 ------------------------------------------------------------ 6 7 供货范围及要求----------------------------------------------------- 7 8 厂家产品数据表----------------------------------------------------- 9 9 技术文件和交付进度------------------------------------------------- 9 10 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联系方式------------------------------------- 10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开关站火灾报警系统。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该系统主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3 在本次招标中,卖方须根据开关站的布置图(见附图)及系统配置方案,负责整套火灾报警的布置定位及电缆布线的设计工作;须对整个光伏开关站站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系统的安装指导和调试以及最终消防部门的验收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确定分包或采购产品的制造商须征得买方的认可)。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价格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4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 1.5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无论多么微小,为了能方便了解差异,差异表列在本规范书中。 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7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1使用环境条件 2.1.1 表1使用环境条件

新旧规范规范对照表

16 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试行) SD144-85 85 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试行) DL/T5141-2001 2001 旧 规 范 新 规 范 序号 名 称 国家标准 出版年 代 替 名 称 国家标准 出版年 17 砼重力坝设计规范(补充说明) SD21-1978 78 砼重力坝设计规范 DL/T5108-1999 99 18 碾压砼坝设计导则 DL/T5005-92 92 砼重力坝设计规范 DL/T5108-1999 99 19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8-83 83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2002 20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J108-87 87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1 200121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J61-81 81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T679-199999 22 水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DLJ1-80(86) 水利发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DL5021-93 93 23 水利水电工程砼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 SDJ82-79 (96) 79 96水利水电工程砼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 SL174-96 DL/T5199-2004 2004 24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SDJ210-83 83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9425 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 81 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 DL5013-92922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 7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DL/T5109-1999200027 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D184-86 8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99992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18-969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200329 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7-83 83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200230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DJ17-78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 200031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定 SDJ22-79 79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定 SL44-93 93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 考点总结速记

新《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考点解读 5张表轻松搞定 新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于2018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通过新旧版规范对比,很容易看出新规范对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要求更加严格,同时在表述时比之前更加清晰,更有利于大家学习和理解。 关于这一块的知识点,过去三年考试每年都有10分左右,考点整体难度不大,并且重点突出。更适合专题模块化学习。 同时,鉴于新规对重要表格内容做出的巨大调整,建议大家不要再去看16版教材来学习这一部分内容了!!! 这里重点通过几张汇总表格,对单多层、高层、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以及特殊功能部位与用房装修防火要求和保温材料的选择5各方面做全面系统梳理整理,以利于快速掌握这一考点,拿下这十分! 部分变动点举例: 1、钢龙骨变更为“金属龙骨” 2、删除胶合板表面涂覆饰面型防火图涂料是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的条文 3、增加“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的条文 4、对有机装饰涂料施涂于A级基材湿涂比小于1.5kg/㎡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的条件增加了“且涂层干膜厚度不大于1.0mm”规定 5对于单多层民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允许放宽条件采用防火墙改为“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三年分数占比汇总

第一: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第二、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大表和单、多层比较记忆,更利于记忆

表格允许放宽条文: 5.2.2 除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场所和本规范表5.2.1中序号为10~12规定的部位外,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内面积小于500m2的房间,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并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时,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本规范表5.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5.2.3 除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场所和本规范表5.2.1中序号为10~12规定的部位外,以及大于400㎡的观众厅、会议厅和1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本规范表5.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第三、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 首先这个给出一个基于单多层的对照表 快速的比较这个表的删减,不但有利于掌握材料对比,还能够进加深了解那些建筑可以设在地下。

最新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

GB 50116 - 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1.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 0.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0.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探测火灾早期特征、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为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_动灭火设备提供控制与指示的消防系统。 2.0. 2 报警区域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等划分的单元。 1. 0.3探测区域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 0.4保护面积monitoring area --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2. 0.5安装间距installation spacing 两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L、之间的水平距离。

2.0. 6 保护半径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7 联动控制信号control signal to start stop an auto-matic equipment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用于控制消防设备(设施)工作的信号。 2.0.8联动反馈信号feedback signal from automatic equip-ment 受控消防设备(设施)将其工作状态信息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 器的信号。 2.0. 9 联动触发信号signal for logical program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的信号。 3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3.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3.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 22134的有关规定。 3.1.5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新旧规范对比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新规范) VS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老规范) 一、材料变化: 1、混凝土强度等级逐步提升 素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采用强度级别400MPa及以上的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承受重复荷载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2、钢筋高强-高性能发展趋势 普通钢筋:淘汰低强235Mpa钢筋,以300Mpa光圆钢筋替代;增加高强500Mpa钢筋;限制并准备淘汰335Mpa钢筋;最终形成300、400、500Mpa的强度梯次,与国际接轨。新规范实施后的钢筋牌号及标志为: HPB300—Φ HRB335—B HRBF335—BF HRB400—C HRBF400—CF HRB500—D HRBF500—DF RRB400—C 增加了以下几条: 当采直径50mm的钢筋时,宜有可靠的工程经验。构件中的钢筋可采用并筋的配置形式。直径28mm及以下的钢筋并筋数量不应超过3根;直径32mm的钢筋并筋数量宜为2根;直径36mm及以上的钢筋不应采用并筋。并筋应按单根等效钢筋进行计算,等效钢筋的等效直径应按截面面积相等的原则换算确定。 当进行钢筋代换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构件承载力、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裂缝宽度验算以及抗震规定以外,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长度、接头面积百分率及搭接长度等构造要求。 当构件中采用预制的钢筋焊接网片或钢筋骨架配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新老规范变化(二) 基本构造变化 1、混凝土保护层:

2010版新抗震规范与老版的区别

1. 继续保持现行抗震规范的基本规定 2010版继续保持了89版、2001版抗震设计规范对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下列基本规定:l (1) 用三个不同的概率水准和两阶段设计体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基本设计原则; l (2) 以抗震设防烈度为抗震设计的基本依据,引入“设计地震分组”,体现地震震级、震中距的影响; l (3) 不同类型的结构需采用不同的地震作用计算方法;并利用“地震作用效应调整系数”,体现某些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 l (4) 按照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的原则,通过“多遇地震”条件下的概率可靠度分析,建立了结构构件截面抗震承载力验算的多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 l (5) 把抗震计算和抗震措施作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强调通过概念设计,协调各项抗震措施,实现“大震不倒”; l (6) 砌体结构需设置水平和竖向的延性构件形成墙体的约束,以防止倒塌; l (7) 钢筋混凝土结构需确定其“抗震等级”,从而采取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对框架结构还要求控制“薄弱层弹塑性变形”,通过第二阶段的设计防止倒塌; l (8) 装配式结构需设置完整的支撑系统,采取良好的连接构造,确保其整体性。 l 2010版继续保持2001版某些抗震设计基本规定: l (9) 增加了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0.30g的设计要求; l (10) 提出了不同阻尼比的地震作用和控制结构最小地震作用的强制性要求; l (11) 明确概念设计的某些具体要求,加强各类结构的抗震构造; l (12) 纳入隔震、减震设计以及非结构构件等,向性能化设计前进. 2. 对建筑结构场地地基设计要求的改进 l (1) 建筑场地类别划分的局部调整 l 对于场地剪切波速大于800m/s的场地,新增场地类别I0类; l 对于中软土和软弱土的平均剪切波速分界,考虑覆盖层取20m,由140m/s调整为150m/s。 l (2) 液化判别方法的改进 l 调整标准贯入法液化判别公式,将自74、78版抗震规范沿用的15m深度内采用直线判别改为对数曲线判别,可延续到15m深度以下的判别,并进一步考虑震级的影响,重新定义液化判别的锤击数基本值——M7.5液化概率32%时水位2m、埋深3m的液化临界锤击数,判别结果总体上基本保持与2001版接近。 l (3) 软土震陷判别 l 新增8度(0.30g)和9度时按液性指数判别软土震陷的方法。 3 对结构抗震分析规定的改进 l (1) 改进了不同阻尼比的设计反应谱 l 2001版不同阻尼比的设计反应谱在5s后出现交叉,且阻尼比0.25的反应谱倾斜下降段按公式计算将变为倾斜上升段,条文硬性规定取0.0。本次修订,阻尼比0.05保持不变,调整后公式的形式不变,参数略有变化,使钢结构的地震作用有所减少,消能减震的最大阻尼比可取0.30,除Ⅰ类场地外,在周期6s以前,不同阻尼比基本不交叉。 l (2) 设计特征周期的调整 l 对于I0类场地,明确其特征周期比2001版I类减少0.05s。 l 对于罕遇地震的特征周期,6、7度与8、9度一样,也要求增加0.05s。 l (3) 增加了6度设防的设计参数 l 2010版增加了6度设防的一些要求,包括:不规则结构应计算地震作用;6度最小地

抗震规范新旧对比

2010抗震规范已经到货,抽空学习了一下,与去年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课时学的送审稿略有改动,以下简要记述认为对自己设计工作影响较多的修改,钢结构、砌体结构等本人接触不多的内容就不赘述了。 一、第3章新增3.10节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内容,3.10.3明确给出了中震(即设防烈度)计算的αmax值(送审稿是放在表5.1.4-1处的,正式版本不知为何又改到了这里): 6度——0.12;7度(0.10g)——0.23;7度(0.15g)——0.34;8度(0.20g)——0.45;8度(0.30g)——0.68。对于平时设计来说,主要用于超限审查做的中震不屈服或中震弹性设计,一般的结构计算也没必要做。 二、4.1.6条,将场地类别中的I类细化为I0和I1两个亚类。修订原因是考虑到剪切波速为500-800m/s的场地还不是很坚硬,将此种场地定为I1类,硬质岩石场地定为I0类。相应地,表5.1.4-2提供了这两种场地类别的特征周期值,其中I1类的特征周期值与2001规范中I 类场地的周期值相同。 三、5.1.4条: 1. 增加了6度罕遇地震的αmax值。 2. 计算罕遇地震作用时,特征周期应增加0.05s。01规范只是在计算8度、9度的罕遇地震才有此要求,现要求扩大至各种地震烈度。此条对超限审查的罕遇地震弹塑性分析等有影响。 四、5.1.6条,修改了地震影响系数曲线。曲线的表达式表面上没有变化,但其中曲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γ、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η1及阻尼调整系数η2的公式均有变化。 五、5.2.5条,增加了6度地震计算的结构任一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要求,01规范只对7-9度有要求。 六、6.1.1条,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有所调整。 1. 注4明确表中的框架结构不包括异形柱框架结构,异形柱结构的适用高度应以异形柱规范为准。 2. 8度地震的适用高度分为0.2g和0.3g两种要求。 3. 框架结构适用高度有所降低。 4. 板柱-剪力墙结构的适用高度增大较多。 七、6.1.2条抗震等级,增加了24m作为抗震等级划分的高度分界。但编委们对条文细节的把握上依然令人失望,如抗震墙结构,H≤24m为四级抗震,H为25-80m为三级抗震,那24.5m 应该按几级抗震,这不是又要让俺们和审查的老爷们扯皮吗?搞笑的是框架结构的划分——H≤24m为三级抗震,H为>24m为三级抗震就没有问题,难道结构抗震等级的划分还是一个委员确定一类结构?这种低级错误在02版高规也是俯拾即是,比如长厚比为5-8为短肢剪力墙,≥8以上为一般剪力墙,小于3为柱,长厚比为3-4之间的就不知为何物了。或许大师、专家们编制规范和我们做设计一样,也是加班加点熬出来的吧,写到后面都快睡着了,有点错误也就不足为奇矣。 八、6.1.3条第3款修改: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6.1.3条第4款条文说明,明确了乙类建筑按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的方法,是按照提高一度查表6.1.2确定抗震等级,按抗震等级采取内力调整和构造措施。01规范条文及说明不够明确,没有说清楚抗震措施是否包括内力调整系数。 九、6.1.4条,防震缝的最小宽度由70mm增大至100mm。 十、6.1.9条,框支部分落地墙的两端(不包括洞口两侧)应设置端柱或与另一方向的抗震墙相连,也就是不允许一字形剪力墙落地了。一般的剪力墙也有此要求,但语气为“宜”,未必一定要按此执行。 十一、6.1.10条,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不管地下室顶板是否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由墙体总高度的1/8改为1/10。房屋高度≤24m

火灾报警新旧规范比较

火灾报警新旧规范比较

2014年5月1号,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开始实施,对比原来旧规有些内容改变不小,现总结几个改动较大的地方如下: 一、地址容量减少。 现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即地址总数不应超过200点。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正好一半),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也正好一半)。 如果是选用联动型火灾控制器来控制消防联动的话,则这台联动型火灾控制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所控制的模块总数不超过1600点,2、所连接的设备+模块总数不超过3200点;当然,每一总线回路需预留10%的余量,这是为了保证系统稳定性和灵活应对建筑相应的修改。 值得提醒的是:新《火规》实施后,不再允许采用一个编址中继器接多个非编址探测器,即多个探测器占用一个回路地址,现必须一个回路地址点对应一个独立的设备。 二、增加总线短路隔离器的设置要求。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隔离器保护的消防设备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下面是老杨画的系统图,保证了每只短路隔离器保护的设备数量都小于32点。

三、车库由感温探测器改为感烟探测器。 估计是早年中国贫困,汽车真乃高大上产品,那个年代再冒农烟的车都是宝贝,旧规是迫于国情和社会现实而规定车库选用感温探测器。可是现代不一样了,汽车不再是那么的珍稀,冒浓烟就差不多要报废了,因此新《火规》要求车库选用感烟探测器。反正不管怎么样,这是好事!因为感烟探测器保护面积

解读2015混凝土验收规范新旧对比

【分享】解读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新规范简单介绍 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 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 66-2011配套使用); 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 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 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 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新规范第3章) 明确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程序和合格标准(与GB50300-2013中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的修订相符); 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规定:“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将不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仅“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作出相应规定,对于老一版规范规定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参照本规范执行。

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对比

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对比 【摘要】现有的经济条件不仅满足人们基本的生活需求,使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质量的同时,同时也使人们对居住的建筑物的质量要求日益增加,这就要求建筑师在对建筑防火设计时切实按照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规范不仅提高建筑物的设计质量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进一步保证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改善建筑原有的防火规范工作势在必行,本文除了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重要性进行描述之外,同时也对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了详细的对比。 【关键词】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 在今年开始执行的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防火规范中,大部分都是在对设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进行提高,然而越来越少的人对火灾发生之后的消防工作有太多的关注,为了保证消防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建筑物的火灾扑救工作,减少消防士兵的伤亡数量,相关的技术人员应该对原有的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进行改造,在解决火灾的情况下,尽量减轻消防士兵及用户的伤亡情况,最大程度上保护人们的经济财产安全。 一、把新旧防火规范进行基本对比

关于建筑设计防护,其主要任务就是规范火灾预防方面的技术,相对而言,在火灾预防方面,建筑设计已经足够达到安全标准,与原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今年开始执行的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在防火规范方面更加严格更加注重安全性,但是在消防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只有真正做到消与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成消防工作,良好的消防工作的完成情况,可以在根本上减少因火灾给人们带来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在消防工作中,防是消的基础,所谓的防火就是在增强人们的安全防火意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减少火灾的发生量,积极的参与到防火活动中,防火工作并不像一般的计算机程序,只要输入代码就可以完成整个运行过程,不是拥有防火意识就可以完成的做到防火,火灾不是靠人们的意识就可以完全消失,只是人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规范自己的行为及工作,尽量减少火灾的发生[1]。 由于近年来,火灾事故的大量发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对火灾及其预防工作的重视,与此同时今年开始执行的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1、今年执行的防火规范更加注重对外墙外保温防火等级的提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新旧规范对比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新旧规范对比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新旧规范对比 新旧规范对比(逐条)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新内容 关调整部分: 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 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 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 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 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 严重一般的建筑物 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 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 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 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 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2.离心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按专门标准取用。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N/mm2) 混凝土强度等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