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操作方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什么是 股票期 权?
股票期权定义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 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 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设计从国外的实践来看, 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获得条件; 二是出售条件,但一般来看重点指向性很 明确,是在第二个方面。并且方案都是依 照各个公司实际情况来设计的.
Hale Waihona Puke 价值估值、 会计核算 和税收等 的
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的区别
例:一家上市公司给一位管理层1万股股票期权,执行价格为每
股30元。他的一位同事则获得3500股限制性股票。5年后,股票 期权持有人可能会执行所有的期权买入股票,而他的同事也能够 出售所有的限制性股票。如果5年后股票价格升至60元,股票期 权持有人将获得30万元的税前收入,而他的同事通过出售股票将 获得21万元的税前收入。如果股价5年后跌至15元,股权将不值 得执行,而持有限制性股票的人通过出售股票将获得52500元的 税前收入。比较税前收入,可以看出股票市价的变动直接决定了 两者的收益。
限制性股票定义 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 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 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 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只 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 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 件的, 才可以出售限制性 股票并从中获益。
等待期和锁定期、行权价和授予 价格等技术条款不同股票期权 在授 予后存在等待期年以上, 然后进人可 行权期。一旦行权认购股票后, 股票 的出售则不再受到限制。 限制性股 票则在授予时规定有严格条件, 激励 对象获得股票后存 在一定时期的禁 售期, 然后进人解锁期年或者以上, 符合严格的解锁条件后, 每年才可将 限定数量的股票上市流通。 权利和义务对 称性不同 期权持有 人只有行权获益的 权利,而无行权义 务;限制性股票的 权利义务则是对称 的。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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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篇1)标准的股票期权,即当业绩条件满足时,允许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期间内(可行权期间)以计划确定的价格(行权日)购买公司股票。
如果股价高涨,激励对象将获得巨大利益;同时对公司而言,激励对象行权也是一种定向增发,为公司筹得一定数量的资金。
2、提取奖励基金的股票期权标准的股票期权行权时,激励对象一般都自筹资金认购股份,但是七匹狼却提取奖励基金,作为激励对象行权时的资金来源之一。
七匹狼06年10月25日向激励对象授权700万份股票期权,在前三年(06—08年)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0%的情况下,根据净利润增长率,提取奖励基金。
激励基金提取额=当年净利润__(当年净利润-10%)__1/9,上限为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激励基金在年报决议公告后60日内发放至激励对象。
奖励基金的目的仅用于行权,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3、股票期权的特征同普通的期权一样,股票期权也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经营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购不购买公司的股票;这种权利是公司无偿赠送给它的经营者的,也就是说,经营者在受聘期内按协议获得这一权利,而一种权利本身也就意味着一种“内在价值”,期权的内在价值表现为它的“期权价”;第2篇:股权期权的激励方式范文目前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不仅有理论上的探讨,而且许多高科技企业、民营企业和一些国有控股企业等都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甚至有不少企业把它当作搞活企业的“灵丹妙药”。
那么究竟如何认识股权激励,应该按照什么原则来设计股权激励不同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共同点和区别在哪里,其内在机制和适用条件是什么如何有效运用股权激励,防止走入股权激励的误区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
一、股权激励的原理经理人和股东实际上是一个委托的关系,股东委托经理人经营管理资产。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的分析研究与实际应用案例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的分析研究与实际应用案例股权激励计划,简单来说,就是公司通过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者期权,让他们在未来能以较低价格购买公司股票,以此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提高公司业绩,实现共同的目标。
这个计划本质上是为了让员工和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在实际操作中,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到的会计处理却往往较为复杂。
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以及它在实际中的应用,看看企业是如何应对这些问题的。
一、股权激励的基本概念与背景1.1 股权激励的目的和作用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手段,目的是通过让员工持股或拥有股票期权,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忠诚度。
通常,股权激励适用于公司发展的关键阶段,尤其是在那些需要迅速扩张或吸引高层次人才的企业。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股权激励的最大优势是能避免一次性支付高额现金,而是将员工的薪酬与公司股价的未来表现挂钩,从而让员工有动力推动公司成长,提高企业的长期竞争力。
同时,股权激励也能有效留住人才,因为员工只有在公司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受益。
1.2 股权激励的形式股权激励的方式有很多种,但主要分为两大类: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即员工可以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一个预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通常这种购买价格低于市场价。
如果公司发展顺利,股票价格上涨,员工就能通过以低价购买股票再高价卖出,从中获得收益。
限制性股票:这是指公司直接授予员工股票,但这些股票会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员工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比如工作年限、业绩目标等)才能解锁股票,才能真正拥有这些股票。
两种方式各有利弊,股票期权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但也容易引起管理上的复杂性;而限制性股票则有较为直接的激励效果,但同时对公司的资金流动要求较高。
二、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2.1 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主要是根据会计准则来进行的。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企业在授予员工股票期权或其他股权激励工具时,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相关费用,并在一定的期间内摊销。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提要近年来,屡次出现的会计丑闻,使人们的视线再次集中于现行股票期权的实践问题,重新开启了对经理人及员工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争论,并再次成为会计准则制定领域的焦点。
本文从股票期权会计处理中的确认和计量两个基本过程入手,期望构建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完整理论和方法体系。
关键词:股票期权;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伴随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股份公司大量出现,传统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渐显疲惫,如何调节经理人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成为大家日益关注的焦点。
经理人和股东实际上是委托代理关系,股东委托经理人经营管理公司资产,经理人与股东的目标并不总一致,股东希望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股东与经理人存在道德风险,正是在委托-代理的矛盾下,股权激励制度孕育而生。
它通过让经营者分享剩余收益,协调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使二者的利益趋于一致,从而激励经营者创造优秀业绩,达到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并逐渐被各大公司采用。
一、股票期权的含义股票期权是指企业给予持有者一种在未来特定的时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票的权利。
事先确定好的购买价格叫行权价格,在实践操作中行权价格有可能与公司授予期权股票市场价格相等,也有可能不等,不等时行权价格一般比市场价格低。
当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股价上涨,经理人员就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购买本企业股票,成为本企业股东,并取得股票期权收益,收益金额为行权价与行权日的市场价格之差。
经理人员为了使企业股价上升更多,以便个人取得更多的收益,就必然努力工作使企业业绩上升,股东必然能够得到更多的投资回报。
经过美国等国家企业的实践可以证明股票期权制是一种“双赢”的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励经理人员为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
二、股票期权的确认股票期权的确认,实际上是对劳动报酬与股票期权之间的关系以及股票期权价值的确认。
2024年药业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药业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药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面临着不断增长的市场竞争和人才招聘的压力。
为了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积极性,公司决定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1. 股权激励的基本概念股权激励(Equity Incentive)是指公司通过发放股份或股票期权等方式,使得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或股票期权持有者,从而通过股权的升值增加员工的薪酬,使公司与员工的利益紧密结合,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2. 股权激励的优点股权激励方案具有如下的优点:(1). 激励员工股权激励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提高员工忠诚度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协作意识,增强员工的忠诚度,从而促进员工的长期发展。
(3).吸引优秀人才股权激励可以吸引优秀人才,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可以吸引到更加优秀的人才,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形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公司治理的稳定和健康。
3. 股权激励的实施方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注重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1).激励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等)。
(2).激励方式本方案采取股票期权方式激励。
股票期权是指授予员工在未来一个规定的时间内以一定价格买入公司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行权价格等均在本方案中规定。
(3).激励对象的比例和数量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比例和数量规划,比例为总股本的15%,激励数量将根据不同的管理层和员工职级或工作岗位的要求做具体安排。
(4).行权条件股票期权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行权价格行使,行权条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a) 时间性条件指股票期权行权需要到达一定的时间点,如规定期限到达等。
b) 业绩性条件指股票期权行权需要达到特定的业绩目标。
(5).承诺期限本方案规定了股票期权的承诺期限,范围从当年度开始到承诺的期限结束。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价确定方法

~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第部分页脚内容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价格定价方法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定价方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主要有三种:股票期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和股票增值权激励。
1、股票期权激励定价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2、限制性股票激励定价方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并未对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定价进行规定,根据《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2008年3月17日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的相关指导意见: (一)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我部提交重组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 ~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第部分页脚内容 3、股票增值权激励定价方法 股票增值权激励定价方法应与股票期权激励定价方法一致。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定价方法 从行权价格定价方式来讲,上市公司行权价格确定的一般做法是以期权协议签订时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作为期权的行权价基础,由于非上市公司不存在这样的基础,一般的做法是以财务指标为主要确定因素并结合与同行业同水平公司的比较情况进行确定行权价。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其股权激励计划只要不违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可,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人以及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等。
税筹参考案例:充分利用股票期权所得单独计税
充分利用股票期权所得单独计税一、客户基本情况(客户基本方案)董女士为某上市公司总经理,预计2022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
公司为董女士设计了三套纳税方案:方案一,不发放股票期权所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方案二,发放股票期权所得3.6万元,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496.4万元;方案三,发放股票期权所得14.4万元,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485.6万元。
二、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在方案一下,董女士应纳个人所得税:500×45%-18.19=206.81(万元)。
在方案二下,董女士股票期权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6×3%=0.11(万元);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496.4×45%-18.19=205.19(万元);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0.11+205.19=205.3(万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206.81-205.3=1.51(万元)。
在方案三下,董女士股票期权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4.4×10%-0.25=1.19(万元);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485.6×45%-18.19=200.33(万元);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19+200.33=201.52(万元)。
方案三比方案二节税:205.3-201.52=3.78(万元);方案三比方案一节税:206.81-201.52=5.29(万元)。
简明法律依据(1)《个人所得税法》;(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三、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建议采取第四套方案,即发放股票期权所得250万元,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50万元。
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产⽣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美国,在20世纪80、90年代得到了迅速发展。
其产⽣的背景,主要是着眼于解决投资⽅与主要经营者之间的利益⽭盾,建⽴对经营者的长效激励机制。
⼀般⽽⾔,企业的主要经营者,也就是⾼层管理⼈员是该制度的主要实施对象。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引⼊期股期权激励制度,⾄今仍然处于试点阶段。
对于建⽴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其对于企业发展的深远意义,在此我不想过多论述。
我只想结合个⼈的⼀些实际⼯作经验,就企业建⽴和实施该制度时所涉及的若⼲要素谈⼀些浅显的看法。
要分析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要素先让我们来看⼀看究竟什么是股票期权。
⼀般的定义是: 买⽅(期权持有者)拥有在未来⼀段时间内或某⼀特定时间,以事先约定价格向卖⽅(股票持有者)购买特定数量股票的权利;但买⽅并不因此负有必须买进的义务。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中的期权有别于期权市场上的可交易的期权,该项权⼒必须由⾏权⼈本⼈⾏使不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本⾝也没有价值。
根据以上对股票期权的定义,我认为在建⽴和实施⾼层管理⼈员股票期权制度是应关注以下若⼲要素:⼀、确定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对象 国际性⼤公司的股票期权制度实施对象有⽇益扩⼤的趋势,从原来仅授予总裁等⼏个关键职位发展到⽬前包括⾼层管理⼈员、董事、外籍专家、咨询⼈员或律师等多元化的参与主体。
⽬前国内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对象主要为企业的⾼层管理⼈员,在⼀些⾼科技企业中也会包含部分技术⾻⼲。
⽆论划定的范围如何,都必须设定获得期权的⾏权条件。
⽐如说公司总经理,必须在公司利润率达到⼀定⽔平、公司资产达到⼀定规模时才能获得期权,将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于员⼯绩效考评挂钩。
⼆、确定股票期权的⾏使(有效)期限 期权的⾏使(有效)期限,也就是期权制度的实施对象在获得期权后,所拥有的⼀段时间或某⼀特定时间的⾏权期限。
股票期权超过上述⾏权期限的,其权利⾃动失效。
⼀些国际性的⼤公司,特别是美国公司⼀般规定的期权有效期较长,⼤约为10年;⽽国内则相对较短,如很多专家提出建议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权期限⼀般不得少于五年,同时不得超过⼗年,相应的⼀些规模较⼩的企业⾏权期限就会更短。
股权激励—期权池设计思路与实操
股权激励—期权池设计思路与实操股票期权可以将管理人员自身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结合起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代理人风险”。
在国外,股权激励制度被视为公司送给经理人的“金手铐”,这一比喻形象地说明了股权激励制度暗含激励、约束双重作用。
现在非上市公司也在推行股权激励制度,尽管不能即时分享资本市场的盛宴,但依然可以借助股权激励点燃员工的工作激情,加快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步伐。
对于一些创业型公司而言,因为公司资金实力有限,难以持续用高薪吸引到足够多的优秀人才。
如果转换一下思路,给予人才股权激励,同样可以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加盟公司。
特别是对有风险投资介入的创业型公司,给予团队成员股权激励甚至要作为硬性条款写进入资协议。
股权激励在不同的企业的操作方式不尽相同,但都涉及四个层面的问题:一、拿什么给,创始人可以把自己的股份拿出来,也可以新增股份;二、给谁,股权激励打算惠及哪些人;三、给多少,一共拿出来多少,给每个人多少,用于员工股权激励的比例不宜太小,太小会失去激励的意义,太大则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权;四、对价是多少,这要看公司处于哪个发展阶段,公司经营前景越不明朗,股权对价就应越低。
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最为关键。
股权怎么给到员工,一般有三种模式:第一,创始人转让自己的股权给待激励员工;第二,待激励员工自行出资成为公司的新股东;第三,设立期权池公司,让期权池公司增资成为公司的股东,待激励员工成为期权池公司的股东,实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
从实际操作效果看,股东直接转股的方式最不可取,涉及对价估算和个税。
创始人转让股权时如果按照公司账面净资产估价,就需要被激励员工拿出不菲的现金购买此股权;如果创始人打折转让或赠送股权给员工,获益部分需缴纳20%的个税。
如果让被激励员工直接以现金入股,在公司发展尚不明朗的情况下,员工不一定愿意;硬性要求的话,不仅起不到激励作用,还可能会让员工误以为公司在向员工集资。
前两种方式实际都是让待激励员工直接成为公司股东,当人数众多时,还有一个弊端,员工行权后会造成公司股东众多,股权结构复杂。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要素分析
式, 向员 工讲 解 本 企 业 的奋 斗 史 , 业 未 企 来 的 发展 前 景 、为 每 个 员 工 设 置 较 合 理
7 创 造 公 平 竞争 的企 业环 境 。公 平 的 培养 。使 每 个 员 工 不仅 发 挥 自己 的 最 、
一
方 面 体 现 在 企 业 的 内 部 公 平 。它 表 现 大 能量 .还 要 让 员 工 学 会 协 调 好 团 队 成
一
刻 的变 化 .特 别 是 进 入 信 息 产 业 革 命 之 后 .知识 经济 和人 力 资 本 的理 念 已逐 步 深 入 人 心 。为 股票 期 权 激励 的顺 利 实 施 奠 定 了社 会 舆 论 和 群 众 基 础 。 < 司法 ) 公 首 股 更 为 紧 密 的结 合 在 一 起 ,从 而 纠 正 经 营 展 。 先 , 票 期 权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发展 提 等法 律 法 规 的颁 布 。使 股 票 期 权 激励 的 从 者 的 风 险偏 好 。 避免 决策 行 为短 期 化 , 激 供 了人 才 保证 , 而 促 进 上 市 公 司 持 续 、 实 施具 有 更 强 的可 操 作 性 ,为 这 一 机 制 高 速 、 康 的发 展 , 健 为证 券 市 场 的 稳 定 和 的 规范 操 作 提 供 了法 律 保 障 。证 券 市 场 励 其 妥 善 配 置 资 源 ,最 大 限 度 地 提 高 股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无 论 在 理 论 上 还 是 在 东价 值 。 2 有 利 于人 才战 略 的 实施 。股 票 期 、 发达 市 场 经 济 国 家实 践 中都 被 证 明是 一 种有 效 的经 营 者 激 励 机 制 。 近 年来 在我 权 激 励 机 制 在 形 成 开 放 式 的 股 权 结 构 , 国 理论 界 、 管理 层 和实 务 界 的推 动下 , 这 吸 引 和 稳 定优 秀人 才 等方 面 具 有 明显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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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操作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计划旨在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提供—种长期激励,从而使其利益与公司利益取得一致,并为其长期为公司服务提供一种制度性保障。 第二条 本计划所指的股票期权是赠与管理和技术骨干的一种权利,持有这种权利的管理和技术骨干可以在规定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购买本公司的普通股票。 第三条 如果本计划被新的股票期权计划所取代,则在实施本计划期间赠与的股票期权依然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执行实施,新计划生效后赠与的股票期权按新计划执行实施。 第四条 本计划需由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方能生效。 二、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 专门处理公司薪酬事项的专门委员会,是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有权决定薪酬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领导薪酬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3年,可连任。董事会并有权决定终止或恢复薪酬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和权限。 第七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公司所有股票期权计划操作的有关具体事项。工作组由证券投资部、人事薪酬部和法律办人员组成。 第八条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制定和修改股票期权计划,并报股东大会审核批准。 (2)制定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细则。 (3)制定公司在经营年度和经营周期(通常包括3个经营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考核办法及相应的股票期权奖励数量。 (4)根据对经营班子、其他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考核结果及股票期权计划,制定每次股票期权赠与方案。 (5)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 (6)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决定期权持有人行权日程的加速或终止。 (7)对股票期权计划的条款作出解释。 (8)在必要时提议终止股票期权计划。 (9)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的股票期权计划有决策权;而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有决策权,股东大会保留最终决策权。以上两个 (1)批准公司股票期权计划。 (2)批准股票期权计划的修改。 (3)在认为必要时终止股票期权计划。 第十条 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计划行使监督权,包括: (1)对股票期权分配方案有知情权。 (2)广泛了解公司员工对股票期权分配的意见。 (3)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表决股票期权分配方案时提出独立意见。 第十一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下设秘书,负责办理股票期权计划实施中的具体事项和管理股票期权账户。秘书由薪酬管理委员会任免。 第十二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设立“股票期权账户”,对期权进行管理。“股票期权账户”是每个持有人的期权赠与状况、可行使状况和行权状况的明细记录。 三、股票期权 第十三条 有资格参与本计划的人士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具体赠与对象和条件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十四条 股票期权是向有资格参与的人士赠与的一种权力,这种权利必须经过赠与、行权两个阶段,才能转变为公司的普通股票。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须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方有资格参与本计划,但被薪酬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公司急需人才的可不受此限制。 第十六条 每项股票期权计划可发行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下述两者中的较少者: (1)通过该项股票期权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已流通股票数量的15%。 (2)通过该项股票期权计划的股东大会前总股本的5%。 第十七条 任何持有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人士,将不能参与本计划,除非其期权行权价高于同次赠与其他期权的10%,或赠与后5年内不能行权。 第十八条 公司若今后实施新的股票期权计划,累计已赠与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得超过公司已流通普通股的30%。 第十九条 本计划所赠与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5年,其中前两年股票期权不可行权,后3年为行权期。 第二十条 股票期权只能以现金行权。本计划将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或几种方式的组合来获得期权的股票来源:一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在首次公开发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股票存放在公薄的库存账户;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向期权持有人定向增发在持有人行权时向其发行股票;三是发行是定向配售给事行选定的战略投资者,再向战略投资者在持有一段时期后(如6个月),向公司职工持股会转让:四是公司可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工持股会甚至以自然人的名义购买可流通部分;五是公司从将来的送股计划中切出一块作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股票来源。 第二十一条 本计划基于不同时期取得的期权赠与额度而分为不同的“期”,在上期的期权额度未赠与完毕之前,本公司将不申请新的额度。 第二十二条 不论通过何种方式获得赠与额度,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都应不低于赠与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80%,具体价格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厘定。 第二十三条 股票期权只能由期权持有人实施,不得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期权持有人死亡后,尚未行权的部分可以由其财产的法定继承人继续实施。 第二十四条 根据本计划有关规定收回的股票期权,公司可重新赠与。 四、认股权数量和行权价的调整 第二十五条 当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数量和价格由于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股票合并、换股等而改变时,已赠与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和未赠与的期权额度要做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六条 当公司分派现金红利时,以赠与但未行权的期权不享受分红权,但行权价须作出调整。调整公式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调整前的行权价—每股派现金额 第二十七条 当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时,已赠与但尚未行权的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要进行调整,未赠与的期权额度也要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调整后的期权数量=调整前的期权数量X(1+送股比例或转增比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1+送股比例或转增比例) 第二十八条 但公司进行配股时,已赠与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要进行调整,尚未赠与的期权额度以及尚未赠与的期权数量也要调整。调整公式为 调整后的期权数量=调整前的期权数量X(1+配股比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配股比例X配股价)/ (1+配股比例) 第二十九条 当公司增发新股时,如果向老股东配售并进行除权处理,这视同配股处理。若没有向老股东的配售且不做除权处理,则已赠与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以及尚未赠与的期权额度均不需调整。 第三十条 当本公司股票因合并(不论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而被换为一种新股票时,已赠与的期权额度也要做相应的调整。但本公司采取换股方式吸收其他公司时不需调整。调整公式为: 调整后的期权数量=调整前的期权数量X换股比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换股比例 换股比例为每一股本公司股票换取新股票的比例。 五、股票期权的赠与与持有 第三十一条 股票期权的赠隔壁就在年度股基本法大公告之后的两个月内进行。期权的赠与不能发生在重大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 第三十二条 股票期权赠与时,公司与被赠与人签定《股票期权赠与协议书》,以此规范两者的关系。《股票期权赠与协议书》也是赠与股票期权的证明文件。 第三十三条 《股票期权赠与协议书》应载明赠与期权的数量、行权价、有效期、行权日程、行权窗口期等,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本计划首期所获得的期权赠与额度,可于五年内赠与完毕。每次赠与的数量、价格由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本计划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备案。 第三十五条 期权在被赠与满一年后进人行权期。进入行权期后,持有人每年可行权的数量为赠与额度的20%。持有人在可行权范围内可自由决定行权数量,未行权部分可延迟,但不得超过期权的有效期限。 第三十六条 期权采取集中行权方式。公司每年在上下半年各设立一个行权窗口期。第一个窗口期为4月20日-4月30日,第二个窗口期为10月20日-10月31日。窗口期不应设在重大信息披露前后5个交易日内。如果在窗口期前5个交易日内发生重大信息披露,这窗口期开启时间推迟,直到满足条件为止。若在窗口期内发生重大信息披露,则行权暂时停止,待5个交易日之后方可恢复行权,窗口期也相应延迟。 第三十七条 期权持有人须在窗口期之内以《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向公司确认行权的数量和价格,并向“股票库存账户”的管理部门交付相应的购股款项。 第三十八条 《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应载明行权的数量、行权价(可能有不止一种的行权价)、行权总金额以及期权持有人的交易信息等。 第三十九条 公司在对每个持有人的行权要求作出核实和认定后,“股票库存账户”的管理部门按窗口期的行权数量办理股票过户手续。在办理股东登记后,公司董事会发布股份变动公告。 第四十条 自公司董事会刊登股份变动公告之日起,已行权的股票开始享有普通股的完整权益。按照目前的《证券法》,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期间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要被锁定,直到离任6个月以后方可上市流通。 六、持有人服务的终止 第四十一条 期权持有人辞职或被公司确认为辞职时,分两种情况处理: (1)一般情况下。期权持有人辞职后其期权继续有效,行权日程不变。 (2)若离任审计发现持有人有严重实质行为或泄露机密给公司造成实质损失的,其持有的期权不论可行权与否都将失效,由公司收回。 第四十二条 当期权持有人被解雇时,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因公司业务收缩或期权持有人不适合岗位要求而被解雇的,其尚未行权的期权继续有效,行权日程不变。 (2)期权持有人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因触犯刑法而被解雇的,其持有的期权不论可行权与否都将失效,由公司收回。 第四十三条 期权持有人退休(包括病退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有效,行权日程不变。 第四十四条 持有人死亡后,其股票期权可由持有人财产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并实施,但必须在最近的两个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否则该部分期权将失效。 七、公司合并与控制权转移 第四十五条 当发生针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时,公司尚未行权的期权可以在收购方发出要约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全部行权,除非收购方承诺继续承担本期权计划。 第四十六条 但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且本公司将不再存续时,已赠与的期权可在股东大会公布合并公告的10个交易日内全部行权,除非期权计划被新公司承担,被更换为购买新公司股票的期权。 第四十七条 当其他方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而使公司的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已赠与的期权可在收购公告的10个交日内全部行权,新的控制方承诺继续承担本计划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当公司发生分立时,已赠与的期权必须在股东大会公布分立公告的10个交易日内全部行权,否则失效。 八、信息披露 第四十九条 期权赠与时,应就赠与的数量、行权价格、有效期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骨干的获赠情况进行公开披露,并向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备案。 第五十条 在每个行权窗口开启前的10个交易日,公司应在公开媒体上予以公告。每个行权窗口期结束后,公司应就该期间行权的数量、价格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的数量和价格进行公开披露。 第五十一条 公司须在年报、中报中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票期权的数量、有效期限及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情况。 九、会计与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