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与范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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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学》备考题库(含答案)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学》备考题库(含答案)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学》备考题库(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35题)1.霍桑实验的四个结论中,对职工的定性是()。

A.经济人B.社会人C.自我实现人D.复杂人2.传统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包括()。

A.高度行政化B.主体多样化C.资源配置社会化D.结构统一化3.收文办理的第二道程序是()。

A.核发B.登记C.签收D.注办4.职业生涯,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每个人有多个职业生涯历程B.职业生涯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C.职业生涯是相对稳定的过程D.职业生涯是一个发展、提升的过程5.决策过程中,如果决策者只知道自然状态的种类及其发生的概率,但决策后何种自然状态发生却不能准确预见。

这类决策称为()。

A.确定型决策B.风险型决策C.程序化决策D.模糊决策6.行政理性的合法性限度指的是()。

A.依法行政B.合理行政C. 民主行政D.高效行政7.公文应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mm。

A.4.0B.3.5C.2.0D.1.58.()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A. 决议B.决定C.公报D.通报9.薪酬是指雇员作为雇佣关系中的一方所得到的各种货币收入,以及各种()之和。

A.保险B.医疗保健C.福利和服务D.奖金10.俗话说“饥寒起盗心”,但古人云“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志士不饮盗泉之水”。

根据激励相关理论,()。

A.这两句话都符合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只不过需求层次不同B.这两句话都符合期望理论,只不过期望不同C.“饥寒起盗心”符合期望理论,“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志士不饮盗泉之水”符合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D.“饥寒起盗心”符合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志士不饮盗泉之水”符合期望理论11.原则上讲,不能实施联合发文的机构是:A.同级政府部门之间B.上级部门和下级政府之间C.军事机关同级部门之间D.政府部门与人民团体之间12.从逻辑上讲,控制过程的第一步是()A.进行预测B.科学决策C.制定计划D.拟定标准13.德鲁克认为,建立管理结构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国家公务员制度复习题答案

国家公务员制度复习题答案

国家公务员制度复习题答案:一、名词解释:1、行政编制: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机构、人员定额、职务名称、工作量、工资标准、经费额度等的总称。

2、任职回避:任职回避是一种任用关系的限制,不允许有规定范围内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在同一部门或单位任职。

3、聘任制: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又称聘用合同制,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

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4、考任制:考任制是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范围条件,根据统一标准经过公开考试,识别、选拔领导干部的制度。

5、选任制: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选任制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选举担任公务员职务的公务员。

6、职等:职等是指不同职系之间,职责的繁简、难易、轻重及任职条件要求充分相似的所有职位集合。

7、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因此转任是国家公务员在国家公务员系统内的流运。

通过转任,达到人与职位最佳配置。

8、职级:指将工作内容、难易程度、责任大小、所需资格皆很相似的职位划为现一职级,实行同样的管理与报酬。

是分类结构中最重要的概念。

9、引咎辞职:引咎辞职一般指领导人因自身过失而给工作造成了一定损失或产生了某种不利影响从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是领导人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

10、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南京大学-2020年人力资源管理概论-期末考试-名词解释汇总

南京大学-2020年人力资源管理概论-期末考试-名词解释汇总

第一章人力资源管理导论> 概念解释1、人力资源在一定社会组织范围内能够作为生产性要素投入社会经济活动的全部劳动人口总和。

2、现实的人力资源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间内拥有的实际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全部人口,包括正在从事劳动和投入经济运行的人口以及由于非个人原因暂时未能从事劳动的人口。

3、潜在的人力资源指处于储备状态,正在培养成长,逐步具备劳动能力的或虽具有劳动能力,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愿从事社会劳动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动员投入社会经济生活的人口总和。

4、人力资源管理指对人力资源的生产、开发、配置、使用等诸环节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的管理活动。

5、人口资源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的人口数量。

6、劳动力资源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的劳动力人口的总称,是人口资源中拥有劳动能力的那一部分人。

第二章人力资源战略管理> 概念解释1、人力资源战略指组织中一切与人有关问题的方向性的谋划,它是一种旨在充分合理地运用组织中的各种人力资源,使其发挥出最大竞争优势,以配合组织的战略需求,实现组织目标的各种人力资源使用模式和活动的综合。

2、使命(mission)是企业存在的根本理由,即回答“我们的企业是什么”的问题,使命是核心经营理念的一部分,它反映了人们在组织中从事工作的理想动力。

3、愿景(vision)就是组织内人们“发自内心的意愿”,是企业渴求未来状态,即回答企业未来成为什么样的企业,它是人们心中的一股深受感召的力量。

4、SWOT分析这是目前战略管理中广泛使用的分析工具。

该分析通过了解自己组织的优势(strength)与弱点(weakness),掌握外部机会(opportunity),规避威胁(threat),从而制定良好的战略。

SWOT 分析的信息通过有关的发掘和搜寻技术获得,并按照一定技术对其进行整合及区分出优先顺序。

5、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评估是在战略实施过程中寻找战略与现实的差异,发现战略的不足之处,及时调整战略,使之更符合组织战略和实际的过程。

新公务员法PPT课件

新公务员法PPT课件
• 日本1947年通过《日本国家公务员法》,正式建立公务员制度,公务 员概念形成并沿用至今。日本公务员的概念十分宽泛,在国家和地方 政府机关、公共团体中,凡从事公务的人员均称为公务员,但分为国 家公务员与地方公务员两个系列。除国会议员外,它几乎包括了从中 央到地方的所有国家机构和单位的全部工作人员。日本公务员的概念, 并不完全是从公务员范围描述进行定义 的,它以国家或政府支付工资 为依据,即凡是由公共财政支付工资的人员都被称为公务员。
• 尽管各国对公务员的解释存在较大差别,但“公务员”一词的内涵仍 包涵以下一些共同内容:
• 1、涵盖范围。各国公务员都有比较确定的范围,无一例外的是,各 国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在公务员之列。在此之外,有的国家包括了 立法和司法机构的工作人员,还有的国家扩大到军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也有的更扩大到所有国家公共企事业机构,如法国和日本把公务员范 围扩大到国有公共事业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正式职员。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第三章职务与级别第四章录用第五章考核第六章职务任免第七章职务升降第八章奖励第九章惩戒第十章培训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保险第十三章辞职辞退第十四章退休第十五章申诉控告第十六章职位聘任第十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八章附则18章107条2005年4月27日通过2006年1月1日施行一公务员制度概述二公务员法立法背景四我国公务员法之特点三立法原则五我国现行公务员法之创新六现行公务员法之内容二公务员法立法背景1公务员制度建设中的缺陷第一公务员立法层次较低权威性强制力不强第二公务员范围过窄对机关干部的管理尚未实现统一第三公务员激励机制不健全公务员制度活力有待增强第四公务员制度在创新与发展中的新成果期待法律确立公务员立法时不我待一公务员制度概述公务员考任制度始于八十年代中后期二立法过程这一立法历时5年20多次易稿

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论复习资料 (2)

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论复习资料 (2)

一卷一、判断题,下列哪些是公务员,哪些不是?是公务员的请打“√”,不是的打“×”。

1.山东省政协主席2.审计署审计长3.江苏省人大代表4.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5.某旗旗长6.某县防疫站站长7.某社区派出所警员8.某村委会村长助理9.某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10.某居委会主任二、论述题1. 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哪些创新?三、案例分析奥运冠军"金牌"换"官帽"2010年6月7日,网络上出现一则新闻,名为“山东9名奥运冠军晋升副处级领导职位”,具体安排是:杜丽将出任山东省竞技体校副校长,张娟娟将出任青岛训练基地副主任,邢傲伟将出任省体操中心副主任,唐功红将出任威海基地副主任,林伟宁将出任省体育总会副处级调研员,邢慧娜将出任省田径中心副主任,奚爱华将出任山东水校副校长,王峰将出任省跳水中心副主任,刘春红将出任省举摔柔中心副主任。

邢慧娜接到记者电话时说,“我没有接到过当副主任的通知”,“我现在的身份还是运动员,目前在北京体育大学读硕士研究生,学校给了我一个公派留学的机会,过段时间就要去美国学习半年。

”对于将来的打算,她说:“等学业完成后再说吧。

”你认为,对运动员的这种职务安置合理么?一卷答案一、判断题1. √,2. √,3. ×,4. √,5. √,6. √,7. √,8. ×,9. √,10. ×二、论述题1. 在我国,国家公务员有其特定的含义。

一方面,我国不像法国、日本那样大范围地界定公务员的范畴,其实,在建国以后,我国并没有“公务员”这样的称呼,只是统称“干部”,当时社会把就业人群主要分为三大类,即干部、工人、农民。

十三大指出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个主要弊端就是国家干部这个概念过于笼统,干部队伍庞杂,并且没有使用统一的办法进行管理,忽视了各类工作人员在工作性质、社会责任以及人才成长规律方面的不同特点,难以实现科学化、法制化的管理。

《秘书实务》第一章秘书的含义

《秘书实务》第一章秘书的含义

(8)你从小就很喜欢和人打交道,并且深得叔叔阿姨和朋友的欢。 (9)你是否在做好一件事情之前,就开始很好地考虑后面的事情。 (10)上学时,是否尝试过骑自行车长途旅行? (11)小时候你的朋友如果比你出色很多,但是你并不嫉妒,相反, 你会帮助他做得更好。 (12)当你成功地完成一件事情后,功劳却记在了别人头上,而你从 不会很在意。 (13)你从小就是个热心肠的人,喜欢到处张罗。 (14)说真的,你觉得自己虽然不是个作家但是文笔还真的不呢。 (15)你从小就很细致,做事情一丝不苟。 (16)你喜欢和比你强的人物在一起,并不觉得有压力。 (17)你有一项了不起的本事,那就是很善于弥补别人或者事情的不 足。
下面是从职业的角度列出的一些有代表性的解释或描述:
国际职业秘书协会
秘书应是主管人员的一位特殊的助手,她(他)掌握办公室工作的技巧, 能在没有上司过问的情况下,表现出自己的责任感,以实际行动显示出主动性 和正确的判断能力,并且在所给予的权力范围内作出决定。
欧洲专业秘书协会
秘书对其上司的活动和工作范围有足够的了解,能够替上司分担很多 工作。她能在一定的范围内作出决定和发出指示,并在做生意的场合代 表她的上司。
■训练4 根据下列的测试量表对自己是否适合从事秘书工作进行 测量。 你适合做秘书工作吗?自我分析二十条:
(1)你是不是认为,要当元帅的士兵不一定是好士兵。 (2)小时候,妈妈如果让你去打酱油,买菜,再到邮局帮她寄信,回 来的时候还要帮爸爸取放在朋友处的材料,你是不是习惯先很好地计划 一下,再有条不紊地完成呢? (3)当你工作的时候,你是不是说“上帝保佑,又到了星期一了”。 (4)当你考虑一个问题没有答案的时候,能不能换个角度,甚至从逆 向角度加以考虑。 (5)小时候,你能不能看一天的蚂蚁搬家。 (6)你是不是更喜欢让别人拿主意,你照着完成即可呢? (7)你无意中知道了别人的一个秘密,你总是能很好地保密。

《监察法》中监察对象范围的认定标准

《监察法》中监察对象范围的认定标准作者:常保国刘思涵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9年第07期【关键词】监察对象 ;职务与职位 ;出资与管制 ;动态监察【中图分类号】D262.6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DOI】10.16619/ki.rmltxsqy.2019.07.008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正式通过并生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监察体制改革是国家机构的重大调整,它重塑了国家权力结构。

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建构,使监委独立于政府行政序列,形成“一府两院一委”的国家基本权力架构。

在法治化的前提下加强了对公权力监督的独立性、专业性和系统性,解决了原先监察范围窄、反腐力量散、处置方式乱等诸多问题。

“将国家权力分立为若干系统,由不同的人员和机关掌握,使之相互独立、牵制和相互平衡地制约政府体。

”[1]并将我国“强监督-弱制约”的控权模式转变为“制约-监督”均衡的控权制度,以有效地推进我国法治建设,健全反腐败惩防机制。

[2]《监察法》实施后,对监察对象的认定范围成为各方关注的重要问题。

在理论上,首先是法法衔接问题。

体现在《监察法》与《宪法》《刑法》等成文法之间的关系,即《监察法》在法律谱系中的位阶和效力问题。

其次,监察对象主体概念描述不清。

《监察法》中对“公权力”“从事公务的人员”等名词阐释与已有法律的阐释差异,导致实操部门无法对监察对象形成统一、清晰的概念和法律认定。

在实践中,首先面临人大、政协、两院代表的监督权力问题。

按照《宪法》规定,国家其他权力机关都应由民选国家权力机关产生,监委是否有权监督人大?监察机关对“两院”人员行使监察权时,是否会破坏《宪法》中“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规定。

[3]其次是人员身份,如人大代表是否应列入监察范围的问题,当监察机关拥有政务处分权后“将对根本政治制度产生何种影响”?[4]再次是监委“管什么”和“管到哪”?“管什么”指管理的业务范围,而“管到哪”指被监察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范围。

【《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题库】

【《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题库】《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题库办公自动化:是指在行政机关工作中,以计算机为中心,采用一系列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先进的通信技术,广泛、全面、迅速地收集。

整理、加工、存储和使用信息,为科学管理和决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

标杆管理:是指公共组织通过瞄准竞争的高目标,不断超越自己,超越标杆,追求卓越,成为强中之强组织创新和流程再造的过程。

财政支出:也称为公共支出或政府支出,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将筹集与集中的资金,进行有计划的社会再分配的过程。

层级制:又称分级制,是指公共组织在纵向上按照等级划分为不同的上下节制的层级组织结构,不同等级的职能目标和工作性质相同,但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却随着等级降低而逐渐变小的组织类型。

程序性决策:也叫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参考的结构性较强,重复性的日常事务所进行的决策。

地方行政体制:是国家为了方便行政管理的实施,而划分行政区域、设立地方分治机构的制度和惯例。

为国家地方行政制度在地域上的体现,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方行政制度的管理类型、管理层次的确定,其合理性、科学性与否,影响着整个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

地方政府体制:是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法律或标准划分的政府组织形式。

电子政府:是指在政府内部采用电子化和自动化技术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起网络化的政府信息系统,并利用这个系统为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方便、高效的政府服务和政务信息。

法制监督:又称对行政的监督,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所进行的监督与控制。

反馈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非程序性决策:也叫非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先例可供参考的决策,是非重复性的、非结构性的决策。

国家公务员简答、论述题汇总(OK)

公务员教程简答及论述题:简答题:1.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有哪些资格条件的要求?2.调任制度的含义与特征是什么?3.调任制度的含义与特征是什么?4.对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5.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6.公务员录用的程序如何?7.公务员考核的方法有哪些?8.公务员奖励的特点有哪些?9.公务员降职的主要程序是什么?10.公务员级别的晋升的途径有哪些?11.公务员任用方式主要有哪几种类型?12.公务员任职手续有哪些?13.公务员培训的原则有哪些?14.公务员培训有哪些种类?15.公务员转任的含义与特点是什么?16.公务员转任的条件有哪些?17.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贯彻执行?18.公务员转任的含义与特点是什么?19.公务员转任的条件有哪些?20.公务员回避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21.公务员退休的种类方式)和条件有哪些?22.公务员申诉的含义、特点是什么?23.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性质和意义有哪些?24.公务员管理中的违法情形有哪几种?25.规定公务员义务权利有什么意义?27.回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古代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28.何谓公务员挂职锻炼?它与其他交流形式相比较有何特点?29.何谓公务员挂职锻炼?它与其他交流形式相比较有何特点?30.建立国家公务制度的意义?31.建立职位分类制度的意义?32.建立公务员考核制度有何意义?33.建立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的重大意义?34.建立公务员辞职制度有何意义?35.简述公务员奖励制度的基本原则?36.聘任合同的内容?37.确定公务员的身份保障具有什么重要意义?38.签定聘任合同应有的原则是什么?39.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40.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公务员制度新规定的公务员降职的涵义?41.试述我国公务员义务权利本身所具有的特点?42.实行职级工资制后,公务员正常增资,途径有哪几种?43.什么是职务晋升制度?公务员职务晋升应坚持什么原则和标准?44.什么是公务员纪律?公务员纪律有何特征?45.什么是廉政纪律?我国公务员谦政纪委的主要内容是什么?46.什么是公务员辞职?公务员辞职有何特点?47.退休公务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48.我国公务员制度同传统的人事制度相比较具有哪些特点?49.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指导原则是什么?50.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模式是什么?51.我国公务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52.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53.我国公务员免职有哪些程序?54.我国公务员纪律的内容有哪些?55.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是什么?56.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应坚持哪些原则?57.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公务员兼职有哪些规定?58.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有哪些特点?59.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60.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内容?61.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有哪些主要内容?62.我国公务员辞退的特点?63.我国公务员实行聘任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64.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65.我国建立和推行职位分类制度应遵循哪些原则?66.外国公务员培训一般有哪些特点?67.行政处分的种类和原则有哪些?68.要确保公务员的培训取得实效,必须做好哪几方面的工作?B---1.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有哪些资格条件的要求?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行政管理学(论述题)

行政管理学(论述题)1、试论述公共行政的作用。

答:第一、公共行政是对国家的治理。

公共行政是政府行政,是政府对国家的治理。

一个国家的公共行政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善政才有善治。

可以讲,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公共行政,就会造就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科学技术,就会有什么的经济状况,人民也就有什么样的生活水平。

公共行政就是治国安邦,它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管理好国家,如何使社会全面快速地发展,使人民安居乐业。

第二,公共行政是执行人民意志和实现公共利益的必要保证。

公共行政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最高宗旨。

这不仅是政府存在的基础,也是政府存在的目的。

公共利益必须由政府予以贯彻执行才能实现。

只有政府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有关社会稳定、社会公平、社会安全的需要.如果政府不能实现公共利益,那么,就必然缺乏存在的合法性.第三,公共行政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证.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良好的公共行政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保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公共行政的重要课题,也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政府有管理市场、规范市场的责任。

第四,公共行政是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保证。

政府是国家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公共行政的魅力就在于管理出效率,管理出速度。

没有一个高效、民主、公平的政府,社会就不可能在各个方面的快速发燕尾服。

学习和研究公共行政学的目的就是提高和完善政府的管理,以加速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把我国尽愉地建设成现代化的强国。

第五,公共行政是教育和培养一支高素质、会管理的公务员队伍的需要。

公共行政学是国家公务员的基础专业学科。

身为公务员,必须学习并掌握公共行政学。

2、试述公共行政环境的作用。

答:(1)公共行政环境决定、限制与制约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环境是公共行政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宏观环境,是公共行政生产力、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和行动的空间.有什么样的公共行政环境就有什么样的公共行政.自然地理、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意识形态、传统、人文环境都对公共行政有很大的影响,有的甚至起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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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与范围(一)
目录
一、论文摘要--(1)
二、正文
(一)、我国法律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概念规定情况的历史沿革(2)
(二)、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4)
(三)、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6)
(四)、刑法分则部分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9)
三、注释及参考文献(11)论文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总则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
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和范围在刑法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它不仅涉及到特定犯罪的定性
问题,而且还直接关系到犯罪人的处刑轻重。近年来,国家立法、司法机关通过修改刑法典
及相关司法解释,不断完善和补充有关职务犯罪主体资格的界定标准。但由于司法解释在国
家工作人员范围界定问题上意见不一致,从而在实践中造成了执法的混乱,影响了法律适用
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深入分析和正确理解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和范围,具有理论上与实践上
双重意义。
通过分析与论证,我们认为从事公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就应当从“从
事公务”这个本质特征出发来准确判断和合理界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关键词: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公务委派国家干部身份准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和范围在刑法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它不仅涉及到特定犯罪的定性
问题,而且还直接关系到犯罪人的处刑轻重。①首先,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直接关系到贪
污贿赂罪的主体范围,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是否准确、科学,影响到整个反腐败斗争的成
效。其次,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直接关系到刑法分则中许多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有关的犯罪
的主体范围问题,如果划分不适当就无法准确体现职务犯罪的特征。
近年来,国家立法、司法机关通过修改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不断完善和补充有关职务犯
罪主体资格的界定标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有一些个案会让我们进退维谷,莫衷一
是。深入分析和正确理解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和范围,具有理论上与实践上双重意义。基于
此,笔者试图就此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各位同仁。
一.我国法律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概念规定情况的历史沿革
我国法律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的规定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为了对这一问题有一清晰
认识,有必要对其历史沿革做一简要回顾。
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一词最早出现于1979年7月1日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
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3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②1982年3月8日第5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将上述规定加以
细化处理,该决定重申,本决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
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
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制定刑法的当时,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公有制经济形式占主导地位,
上述法条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界定,就当时社会经济制度的氛围与背景而言,毫无疑问
是明确的,而且是可行的。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
干问题的解答》指出:“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
者其他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一解释对1979
年刑法有关主体的界定作了扩大解释,从而扩大了主体认定的范围。
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主体
范围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务的人员。”
随后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
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进一步把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
各种所有制形式中经手、管理公共财务的人员纳入贪污贿赂罪主体范畴。这一规定再次扩大
了犯罪主体的范围,为当时惩治贪污等腐败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1995年2月28日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
的决定》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该决定规定之罪的,依照《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
充规定》的规定处罚。”在这一规定中首次出现了侵占罪罪名,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已被
排除在贪污罪主体之外,贪污罪主体范围缩小。而上述规定的出台直接导致了随之而来的相
关司法解释的冲突:最高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称公司、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
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聘
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
并且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侵占和
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司、企业中的“国家工
作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公司、企业中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委派的管理人
员,国有企业委派到参股、合营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能的人员。对于上述“两高”的司法
解释,有人形象地把高法的解释称为“身份论”而把高检的解释称为“职能论”。由于司法解释
在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界定问题上意见不一致,从而在实践中造成了执法的混乱,影响了法律
适用的统一性和严肃性。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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